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Vol. 19 Issue (2): 105-111
语言意愿与语言现象的经验——基于康德理性主义的语言存在解析    [PDF全文]
肖福平, 唐镜    
西华大学外国语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39
摘要: 在语言存在的现象世界里,作为经验过程中呈现的语言现象包括外在的自然语言部分和内在的心理语言部分;同时,语言现象的呈现过程要决定于语言行为发生的存在过程,而语言行为的发生又要决定于语言行为主体的语言意愿。语言意愿的地位确立可以为语言现象的呈现表明一种经验意义上的心理原因,一种愿意“说什么”的心理基础。在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过程里,语言意愿既可以指向语言存在的心理经验的意识对象,又可以指向语言现象经验的行为能力;语言意愿总是存在于语言经验者的心理世界,在最为直接的经验意义上贯彻并实践着理性存在的纯粹语言意志原则,应作为语言现象经验及其知识性成果研究的经验性本源。
关键词: 康德     理性主义     语言意愿     语言现象     语言经验     语言现象学    
On the Experience of Language Willingness and Language Phenomenon——An Analysis of Language Existence Based on Kant's Rationalism
Xiao Fuping, Tang Jing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Xihua University, Chengdu Sichuan 610039, China
Abstract: In the world of phenomenon where language exists, the language phenomena in the process of experience include the external part of natural language and the inner part of the psychological language. And the presentation of the language phenomena depends on the existence of the language behavior which in turn is dependent of language willingness. The establishment of language willingness can lay a psychological foundation for "what to say". In the psychological process of the phenomenon of language experience, the language willingness can point to the object of consciousness of the psychological experience of language existence and the behavior of the phenomenal experience of language existence. Language willingness always exists in the mental world of language users and follows the principle of rational existence, and therefore, should be the source of language phenomenon and of language phenomenon studies.
Key words: Kant     rationalism     language willingness     language phenomenon     language experience     language phenomenology    
引言

不管将语言现象的经验能力称之为语言意愿的规定能力,还是语言意愿的执行能力,以及其他的行为能力,都可以将它的存在明确为一种“想干什么”的能力。而且,这里的“想干什么”可以具体为“想什么”、“说什么”和“期待什么”,其中最为明白的活动就是“说什么”,因为它的发生最为直接地将语言意愿的存在带入了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之中,也最为明确地将语言现象经验的活动同其他的人类活动区别开来。一旦语言意愿通过“说什么”的环节而导致了语言行为的现实发生,就能够将理性的一般语言经验行为联系到具体的言说行为及其内容,并且将这些言说的过程和内容作为具体的研究对象(作为自然语言现象存在的具体内容),从而展示语言意愿实现的结果。

1 语言现象经验的“言”与“做”

在语言现象经验的具体行为研究中,奥斯汀和赛尔创建了自己的“语言现象学” [1]。他们的语言行为理论可被视为相关研究的成功典范,具体经验过程的语言行为在其外在表现形式和表现结果方面在他们那里获得了专门的分析与凸显,语言现象经验行为的“说什么”第一次地与“做什么”联系在一起,语言现象经验不再是单独的“言说”,而是语言行为者通过言说行为的“做”,是语言行为者实现语言存在意义的自然化过程。所以,即使在“说什么”的层面上,语言现象经验的行为就不再是同“做”相对立的常识语言论,两者的关系是相容的,都是承载了相同“概念语言”或语言意愿规定的理性主体的经验行为。它们只不过是作为理性主体行为的不同表现形式而已,即凭借了自然语言现象经验的“言说”行为和没有“言说”的行为。如果我们将“语言经验行为”作为属概念的话,那“言说”就是一个种概念。不可否认,奥斯汀语言行为理论中的“行为”主要是关于“说什么”的行为,他所研究的对象仅仅是关于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外在发生、外在目的指示,以及外在结果期待等。如此的“说什么”只能是一种发生在语言现象过程的限制性结果,一种将理性的语言行为原因和语言意志能力加以搁置的结果,当然,它首先要是“理性主体的行为结果” [2]

在一定程度上,这样的结果可以被视为20世纪分析哲学发展的使然,也可以被视为语言哲学家所热衷的语言研究科学化的使然。或者说,语言行为理论的出现既要将自然语言现象作为客观的研究对象,又要将相关语言现象的经验行为和意愿动机都作为客观的研究对象,所有不具备这样的“客观”地位的部分都应该从语言科学的领域中加以摒弃,并由此期望关于语言存在研究的科学体系的形成。总之,“说什么”既成为了“客观”对象般的语言行为,又成为了“客观”对象般的研究内容。实际上,在语言经验行为理论的研究范围之内,我们同样在关注言说者的说话意图或打算,也同样在关注言说者的行为期待。然而,我们的意图和期待只是基于实际中所发生的言说行为或言说而产生的,如果将这样的意图或期待作为语言意愿解读,那它至多也只能是一种已经实现了语言意愿的存在状态,即它更多地是作为语言意愿的结果存在,而非是作为了语言意愿本身的全部存在。因此,语言意愿在其“想干什么”的意义上保持着自身应有的地位。而且,语言意愿及其行为能力即使可以按照“言语行为理论”的三个方面[3](“想什么”、“说什么”和“期待什么”)来进行说明,关于语言意愿能力说明的三个方面也只是描述了这种意愿存在的可能行为和关联领域,至于说语言意愿是否可以在三个方面或更多的方面完整地展示自己的能力地位和要求,则要取决于这种意愿的现实发生程度。简言之,在语言意愿出现并拥有实现其自身要求的能力时,并非总是要对等地带来关于这种能力和要求的全部实现,语言意愿及其能力的“拥有”只能是语言行为者的“拥有”,只能是理性的语言意志下的“结果”,尽管语言意愿仍然属于心理经验的内容存在和能力存在。

2 语言意愿及其实现的两个层面

在语言现象经验的世界中,语言意愿就是关于语言行为欲望的“想干什么”,它可以对应于具体语言经验行动的三个方面而分别体现为心理经验的欲望、外在表现的欲望和结果期待的欲望。在通常情况下,语言意愿所体现的“想干什么”并不可能同语言行为者在当下的欲望产生及其动机存在分离开去,因为任何经验的欲望都要联系于言说主体的自身需要和当下现实,并必然地伴随着经验现实与需要缺失的情形,其作为结果的状态就是语言行为者所遭遇的困惑和不满意。这样的状态总是会出现于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世界中,总是会同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不理想和不完美情形联系起来,即与语言意愿的不完全实现相关。其中包含两个层面的展示:

第一个层面展示在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过程,即在形成关于语言现象心理经验的“图式语言”和“概念语言”时,所经验的心理语言现象总是要处在一种限制的状态下存在,总是要作为一种有限理性主体条件下的经验结果而存在,语言意愿存在的世界无疑属于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世界。在语言行为者的有限性存在中,心理语言现象或语言意愿内容与理性的纯粹语言形式存在之间始终存在着无法跨越的距离,于是,尽管可以不断地凭借自己的语言意愿能力来形成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的“概念语言”和“图画语言”,但我们总是行进在通向应该状态的纯粹语言形式的存在之路上,理性世界中纯粹语言概念或形式存在总是要远离经验现实,总是要作为一种缺失语言现象经验的纯粹存在。只要不能从心理经验的层面来展示理性的语言先验形式存在,先验语言形式的世界对于我们而言就不可避免地成为了一种缺失经验可能的世界,这样的缺失指向了语言存在的非经验性形式的存在,指向了语言存在的纯粹性理性原因世界,于是,一种企图以消除这种缺失状态为目标的心理欲望自然地存在于语言行为者的经验过程之中,一种企图将理性之纯粹形式或纯粹语言意志要求的可能性都加以心理语言现象呈现的欲望就自然地出现在了语言现象的经验内容之中。不仅如此,一旦这样的欲望转化为明确的“概念语言”内容,它也就自然地成为所讨论的语言意愿存在。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意愿以达到心灵的满足和快乐为目的,它也是以呈现自然过程的“概念语言”再现为目的。语言意愿的存在和作用发生决定着两种语言现象形式(心理形式和自然形式)之间相互联系的实现,其结果不仅会导致语言现象经验内容的巩固,而且会导致那些作为理性基础的语言意志要求的“现实化”转变,尽管它们只是作为积极存在意义上的转变。于是,语言行为者的语言意愿总会在不断的进程中展示实现的内容并使得语言现象的世界更加丰富精彩。语言意愿的实现进程总会凭借着经验的内容存在而体现出一种希望纯粹语言意志要求得以实现的无限期待,语言现象经验中不断产生的语言意愿就是指向这种期待目标的心理经验基础。

第二个层面出现在语言现象的外在经验过程之中,即出现在语言意愿的要求与自然语言现象的经验实现之间,两者之间同样存在实现程度的差异问题。如果说第一个层面所表明的属于语言现象经验中的理性基础与语言意愿及其心理经验内容的关系,那第二个层面所表明的就是内在的语言意愿与外在经验的自然语言现象之间的关系,于是,从第一个层面到第二个层面所联系的过程应该是一个由语言存在的纯粹理性形式到心理经验的语言意愿再到自然过程中的外在符号系统的过程。如果说语言现象经验的世界包括了所有的自然语言现象内容、所有的“概念”形式形成、所有的概念形式表达,以及所有的语言现象的意义体系存在(经验这样的世界对于人类社会的每一个言说个体而言无疑只能是一种可能和期待),那言说个体作为赋予语言存在“本性”的“有机生命体” [4]所经验的语言现象内容就只能是“可能与无限”中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段或一个方面。因此,从语言现象经验的无限内容到语言行为者的现实经验过程就是一个从语言现象经验的完善的整体性存在走向其不断具有语言行为者个体经验属性的部分存在,特别是作为自然语言现象的外在经验部分。

如果说第一个层面的发生只是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的理性基础或语言意志对于语言意愿世界的某种缺失,那第二个层面的发生则是心理经验的语言意愿对于外在自然语言现象的部分缺失,即自然语言现象中的缺失是关于理性的语言意志缺失的缺失。相对于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概念语言”或语言意愿内容而言,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形式更远地离开了语言存在的纯粹理性理念(即先验语言形式)。于是,语言现象世界的自然对象形式,就如柏拉图笔下的艺术形式或语词形式只是被视为了“理念”的摹本的摹本一样[5],同其纯粹理性形式之间还有心理形式的语言意愿,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对于理性的先验语言形式规定或语言意志的要求并非作为一种直接发生的结果,它必须借助于心理语言现象或语言意愿的存在过程,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实现直接地表现为语言行为者语言意愿的实现。当然,语言意愿的实现或心理语言现象的自然对象化总是要表现为一个不断进行和不断完整的过程,语言意愿的要求并非总是同步于自然语言现象的存在。在日常的自然语言现象经验中,总是会遭遇到一些自然语言现象的缺失和不在场,或者说,总是会发现自己远没有将心理经验的“概念语言”内容或“图式语言”内容彻底地加以外在形式的对象化,自然语言现象相对于心理世界而“有限”,其结果就自然产生了心理语言现象无法有效地得以表达的情形存在,如语音形式中“言不由衷”、语词形式中的“言不由衷”,以及其他语言现象形式的“言不由衷”。这样的“言不由衷”反映了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某些外在形式的缺失和不在场,同时,它也直接导致了寻回或创造那些缺失的表达形式的欲望,一种意图将全部心理经验的语言现象形式都加以表达出来的欲望,当然,这样的欲望还是属于语言现象经验中的“想干什么”,即语言意愿的存在要求。

3 语言意愿的实现状态及其原因

在语言现象经验的自然过程中,不论是作为语言行为者的个体存在,还是作为语言行为者的整体性存在,都会在自然语言现象的经验中不断地创造和丰富自身口头表达的语音系统、书面表达文字系统,以及那些非语音、非书面的表达系统,这种自然语言现象内容的创造和丰富所遵循的一定是关于语言意愿的要求,一定是出于改变那些外在经验中的“缺失”、“不在场”和“有限”所造成的“不满意”的“做什么”。当然,由语言现象经验的外在表达形式的“缺失”、“不在场”和“有限”到内在语言现象经验中的“不满意”出现,再到“想干什么”的语言意愿的出现,所有的过程环节及其关联分析都不可能离开理性主体存在下的语言行为的经验发生过程,或者说,它们都可以被展示为语言行为者的经验性对象。对于语言行为者的存在而言,任何语言现象经验的自然形式的“缺失”不可能是一种完全的自然本身的缺失,它只能是因为理性主体的存在事实而必然地出现的关于自然语言现象存在状态的判定与体验,其伴随的心理过程必然地要出现因“缺失”而产生的“不满意”,以及产生克服这种“不满意”的期待与欲望,即基于理性语言意志而必然地要在自身的心灵世界中产生实现期待的语言意愿,这种产生于心理经验的语言意愿要求同样属于语言现象经验内容的范畴,即作为语言行为者的经验对象存在,而且是能够规定外在语言现象经验的对象存在。因此,尽管不可以断言语言意愿本身“做了什么”,但却可以说语言意愿决定了“做什么”,这样的“决定”情形充满于全部的语言现象经验的自然过程中,即因为这样的语言意愿而说,因为这样的语言意愿而写,因为这样的语言意愿而听,因为这样的语言意愿而思,或者因为这样的语言意愿而在各个语言现象的经验领域有目的地行动。总之,只要语言现象经验的“缺失”、“有限”和“不满意”成为不可否认的现实结果,相关的“期待”和“语言意愿”原因就一定不容否认,相关语言意愿决定的语言行为发生就不可否定。在日常的语言现象经验中,语言意愿的规定内容总是以关于其内在心理表现形式的概念形式和意象形式而存在,它在语言行为者那里就是将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过程转换为外在自然过程的实现条件和能力。于是,我们说出的每一句话,表达的每一种语义,无不联系于语言意愿的使然,无不产生于自然语言现象经验中的“缺失”状态的内在原因使然。如果说将语言意愿作为起始于理性主体之语言意志的心理经验的概念成果形式,并且将它设定为一个语言现象经验的起点,在这样的限制状态中就可以相对地确定一种经验过程的因果关系存在,即:语言意愿的出现——语言行为的产生——“缺失”状态的自然语言现象。当然,自然语言现象的“缺失”可以成为经验过程中的语言意愿的产生原因,但这样的原因结果的形成基础只能在于理性的存在,在于语言意志和先验语言形式的存在。在语言意愿与自然语言现象的关系联系中,自然(外在)语言现象经验的行为一定要以语言意愿作为自己的原因环节,这样的原因环节也是作为经验结果的存在环节,而非作为某种纯粹的起始于理性自身的先验语言形式存在。在语言现象经验实践中,我们作为拥有语言现象的理性存在过程就是拥有语言意志原则而产生语言意愿和语言经验行为的过程,语言意愿的规定或指导发生就是一种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就是一种实现语言行为者自身需要的生活现实。

如果语言行为者在语言现象的经验中并不存在纯粹语言意志原则和经验的语言意愿之间的不一致,以及语言意愿要求和自然语言表现形式之间的差异状态,那就可以在所有的时空状态中拥有语言现象经验的绝对完美状态,以至于“可以不受思想和感觉限制地自由运动” [6]。在“绝对完美”的语言现象经验中,语言意愿的世界不仅属于“概念语言”的心理形式,而且毫无例外地属于自然语言现象经验的形式,于是,语言现象经验过程就不会出现语言意愿困于自然表达形式“缺失”和“有限”的情形。不仅如此,每一个心灵中的概念形式都可以等同于其理念存在的状态,每一个外在的自然语言现象表达形式都可以视为其概念形式的完全表达。一旦这样的语言现象经验的完美状态成为人类存在过程的现实,我们的语言现象经验就不再是现象世界的活动,我们自身作为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就会被转换成一种无所不思、无所不说、无所不表、无所不能的语言经验现实,即我们作为当下的有限语言行为者完全取得了无限的语言行为者的地位,语言意志与语言意愿、语言存在的先验形式与经验形式的划分将从此变得没有意义。语言现象经验的完美状态对应的主体应该就是无限语言行为者,这样的完美状态一旦成为现实,它就会在纯粹语言形式方面、“概念语言”方面、语言言说方面,以及所有的语言现象的表达形式方面产生前所未有的同一和统一,从整个世界中全部对象(包括自然语言对象)的经验到其全部心理语言现象形式的产生,从全部心理语言现象形式到其所有外在自然语言现象形式的产生,以及从全部外在语言现象表达形式到所有意义的表达,没有一个过程存在着不相等同和不相融贯的情形。如果说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有限的语言行为者而言属于完美大于现实的关系,即:语言意志的事实>语言意愿的事实>自然语言现象的事实,那么,它们在万能语言行为者的世界里就是一种等同关系,即,语言意志的事实=语言意愿的事实=自然语言现象的事实。如果后者的情形能够成为经验语言现象的实际发生,我们的语言意愿就自然成为了一种不必要的心理经验对象和能力存在,因为在语言现象经验的问题上根本就不会缺失什么,也不会出现任何纯粹语言形式与经验语言形式、心理语言现象与自然语言现象之间的不一致或矛盾,理性之先验世界的语言意志原则自然会完全地在语言现象经验的过程中加以实现。总之,在作为完全理性的万能语言行为者存在时,我们就不会再面对关于任何语言意志命令、语言意愿、自然语言现象缺失的问题,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就是全部语言意志要求的现实,就是所有语言意愿自然化实现的现实,如此的“现实”只能是关于理念世界实现的设想,只能企图消解语言意愿存在的设想,当然,如此“设想”的万能语言行为者并不属于人类的存在。

我们渴望语言意愿要求的完全实现,更渴望语言意志原则的完全实现,虽然不可改变自身的“有限”却还要不懈地坚守这样的梦想,还要不懈地将纯粹语言世界的意志规定呈现为语言意愿的要求,还要不懈地将语言意愿要求呈现为完全的自然语言现象表达形式,还要不懈地将自然语言现象的表达形式赋予完全的理性意义传递,就如莱布尼茨一样,我们渴望建立这样的一种语言现象系统的表达体系[7],可以凭借它来解决语言现象经验中的所有问题,就像利用数学计算来获得答案的情形一样,只是数学的方法仍然还是一种有限的经验归纳。如果说莱布尼茨的想法涉及了关于语言现象经验的“理想”状态,那就可以将后来的弗雷格、罗素、蒯因等语言哲学家视为探索这种“理想”实现的思想实践者,只是这些实践者并未严格地遵循莱布尼茨的“理想”之意,更不具有康德哲学的理性探寻之路,他们所实践的“理想”在于语言现象的世界,在于具有科学性与知识对象性地位的“形式化语言”或数理逻辑体系。这些思想实践者坚守了语言现象研究的逻辑经验主义之路,并且将语言现象经验的“理想”视为了一种形式化的语义逻辑的建立,一种具有客观性地位的对象体系的建立,只要将人类使用的自然语言形式或自然语言现象还原为他们眼里的“形式语言”,就可以将语言现象推向其“理想”状态的存在,一种绝对地表达正确意义的语言现象存在,当然,这些语言哲学家的工作还是远远没有到达“理想”目的,有的甚至因为繁琐的语言现象分析而陷入“非理想”的结局,理想的语言现象体系建立仍然还是一种“理想”。于是,在从语言现象建构的理想状态中离开之时,还是看见了自己作为有限的语言行为者的现实,一种必然地发生着语言现象经验并不断地产生着语言现象经验的自然形式结果,以及对应着这种自然形式的心理“欲望”或“语言意愿”。如果从语言意愿的实践视角来看待语言哲学家们的“科学语言现象的思考和分析”,那他们的形式化语言或语义逻辑建构也是一种企图将“概念语言”的理想状态变成自然语言现象的活动,“科学语言现象的思考和分析”活动在其本身出现的事实上就是关于语言现象经验主体存在的有限理性存在的事实,一切涉及这种“事实”的语言现象经验不容置疑,任何关于这种“事实”的置疑就是对于所有语言现象经验发生的理性基础的置疑。这就等于将自身的语言存在根据置于一种理性之外的存在之中,而理性之外的“存在”除了作为臆想的虚无之外并不能为我们带来任何有益的有限超越。即使那些以“经验论”和“自然神论”建立为使命的思想家们同样也不能绕过语言现象经验的理性主体存在,柏拉图有他的“摹本”或“摹本的摹本”的缔造者,康德有他的先验理性形式下的现象世界的表象者,以及“直观中的心灵的变化”和“心灵的规定” [8]。作为理性主体的语言行为者因为自身的纯粹语言意志而无限,又因为自身的语言现象经验而有限。

4 语言意愿的经验说明与理性主体

在语言现象经验的过程里,我们对于自身作为有限理性存在的语言原因确定或解释总是要依赖于经验的环节,总是可以借助于发生的、正在发生的和将要发生的语言现象经验,有限语言行为者的先验语言形式原因及其语言意志原则总是可以在“经验实在”的语言现象世界中获得体现和说明,倘若这样的体现和说明联系到纯粹语言原因本身的对象性确立,我们则可以将它暂时搁置起来。对于有限理性存在的语言行为者而言,先验语言形式说明的起点在于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结果,而非离开现实结果的纯粹语言世界。作为语言现象的经验结果只能是理性主体的语言行为结果,只能是决定于语言意志的结果,只能决定于“依据理性存在的原因” [9],理性主体之外无语言行为者,否则,在面对语言存在的过程中,就有可能自然地将语言现象经验中一次次的收获结果或一次次实实在在的收获知识联系到一种作为他者存在的主体作用。于是,一种可以超越语言行为者个体之有限性的神性之在往往会被加以设定。而且,这样的设定主体在宗教世界的语言行为者那里会慢慢地变得理所当然,并成为他们眼中的所有语言现象经验中未知原因的缘起者。神性论者会在一种习惯中将语言现象经验的“缺失”之“不满意”和“缺失”之“欲望”归因于神性之在的安排,作为无限理性的和自然对象化特征出现的万能语言行为者的存在使然,结果,我们就可以在自身语言现象经验的过程中为已知的情形和未知的情形找到一种“设定”的客观存在的语言原因。显然,不论这样的“设定”是否可以在语言行为者的经验中得以真正的实现,也不论这样的“设定”是否具有说明理性之先验语言原因的想象,万能的语言主体“设定”所依据的语言现象经验事实却是实实在在的,作为结果存在的语言现象在语言行为者的经验中总是确定的和具体的。当然,语言现象结果的确定性和具体性只能是在一种开放意义上的存在特征,即:在理性主体的存在中,语言现象经验的内容永远是一个不断到来和不断消失的变化对象,即使是语言现象经验的心理过程也莫不如此。当然,“万能语言行为者”的设定也并非完全荒唐,至少说,它可以成为超越自身有限地位存在而实现无限世界的写照,即渴望成为无限语言行为者的写照。可以在有限理性的进程中去想象理性的语言意志在语言现象经验中彻底实现的情形,但却没有能力去经验纯粹语言形式的世界,我们所能经验的对象只能是语言现象及其发生事实,所能做的就是承认这样的事实,即承认语言现象经验的“缺失”、“不满意”、“欲望”和“做什么”等等,它们或者出现在语言现象存在的原因环节,或者出现在语言现象的结果环节,或者出现在语言现象的行为环节,这些环节必然地作为了理性主体存在的语言现象展示,“没有理性,也就没有语言(现象)” [10]。我们作为理性主体的地位决定着语言现象经验的现实结果,那些因科学性和知识性而暂时“搁置”起来的理性语言原因(纯粹语言意志原因)就会自然地回到语言存在问题的揭示过程。理性的纯粹语言意志、心理过程的语言意愿及其伴随的各种状态不仅属于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发生条件或结果,而且属于语言行为者自身存在标示的必然方面和结果。语言意志及其纯粹的语言感性形式和知性形式可以不被我们所经验和意识,但它对于语言行为者的存在和作用却无法否认。同时,语言意志下语言意愿一刻也不会消失地伴随着我们的心理过程,尽管并不总是要将这样的语言意愿带入清晰的意识之中。就以口头表达的言说经验行为来看,可以在言说过程中并非总是要用自然语言的形式描述相关的语言意愿,语言意愿在自然语言现象的表现方面处于被“忽略”的情形,但这样的忽略并不能真正地代表语言意愿的“不在场”,或者说,语言意愿及其相关状态的存在体现在所有的语言现象经验过程的情形一直存在。只要语言现象经验的过程必然地表现在理性主体的生理和心理过程,这样的过程就无需被想象为某种非理性主体存在的过程,语言存在的原因也无需“万能语言行为者”的创造。从语言现象的经验过程来看,语言意愿及其相关的状态就是一种理性主体的语言现象经验欲望和现象,就是一种会出现在生命过程中的语言现象应用欲望和现象,而且,这样的欲望和现象既保证了语言现象过程的自然经验性特征,又保证了语言现象存在和经验的理性主体特征,于是,语言意愿存在于语言行为者的生命过程,一种将语言现象统一于自身的理性存在过程,这样的理性存在过程包含了语言意愿形成的全部原因、内容和指导行为,也包含了贯彻语言意愿的全部语言现象的经验环节,或者为经验原因的环节,或者为经验结果的环节,或者为心理的环节,或者为自然的环节,以及关于语言现象存在的所有关系基础。

5 结语

总之,在将语言意愿及其决定结果展示为一种语言现象经验的对象时,也将语言意愿的存在放置在了经验世界的范围之内。就如在饥渴中必然地要产生吃饭喝水的欲望一样,“饥渴”与“欲望”只能是关于理性主体的存在现象,不能说这样的现象属于水或米饭自身的属性和特征。倘若饥渴的存在决定了生命维持的正常需要和提醒,这样的结果也只有在理性主体那里才是可能的,任何缺失理性主体的“饥渴”与“欲望”都是不现实的、不可想象的。因此,任何关于自然语言现象决定了心理“概念语言”或语言意愿的经验论断言都应该是凭借理性的前提而成为可能或现实,语言意愿的存在源于理性存在的需要,源于理性存在的语言意志规定,只有基于如此的前提,才可将语言现象经验的欲望与意愿展示为语言存在过程的必然性发生。无需对语言现象经验中的欲望或意愿存疑,否则,就是在对如此存在的生命存疑,就是在对如此经验的语言现象存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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