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年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思想之所以值得重视和进一步研究,其原因至少有以下三点:
其一,现代性讨论的热潮已经蔓延到政治、经济、哲学、艺术、文学、美学等诸多领域,大量的后现代学者和现代性社会理论家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不过在各种理论的背后,马克思的影响竟是形影相随,譬如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多诺、马尔库塞、哈贝马斯,后现代的德里达以及西美尔等。究其理论实质,仍然建立在继承马克思遗产基础之上,是马克思学说在当代的理论效应。尤其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前苏联马克思主义政治实践的失败,当代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社会批判者企图从早期马克思的著作中寻求现代性批判的灵感,因此对青年马克思的现代性观点进行正本清源的工作也就成为了一种必要。
其二,国内研究马克思的学者仍有相当一部分没有摆脱苏联式学术研究进路的影响,普遍存在着两种非法的马克思学说的解读方式:一种是“不需要任何历史性特设说明就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第1卷同质性地引述到第50卷” [1];另一种是突出“两个马克思”的对立,将《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以下称《提纲》)之前的论著斥为不成熟理论和唯心论,致使青年马克思思想的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评价。
第三,由于早期马克思著作的整理和出版,西方研究马克思的著作传入中国,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一种观点是将马克思指认为人本主义的马克思。这给国内学界造成不小的思想混乱,许多人对马克思思想的理解模糊不清①。如此一来,马克思的现代性观点愈发扑朔迷离。
①实际上,关于马克思思想的解读不仅于此三种。南京大学张一兵认为,对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历程存在五种解读模式,分别是:提出西方马克思学的两个马克思神话;指认马克思学说为人本学马克思主义;提出马克思哲学思想的意识形态和科学异质论的解读模式;苏联式的“进化说”;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两次转变论。详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10页。
我们认为,在肯定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连贯性的同时,应注意其不连贯性,避免同质性地或者断裂地理解马克思的思想变迁。青年马克思不同于后来《共产党宣言》和《资本论》中的马克思,但是其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即是对现代性的理解与批判。因此,关于青年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研究对于把握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概而言之,青年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虽然已经影响甚远,却常常被以各种扭曲的面貌出现在思想界,诸如“后现代的马克思”、“人道主义的马克思”、“不成熟的马克思”等等,这严重妨碍了人们对青年马克思的思想以及马克思一生思想变迁的认识和把握。青年马克思思想之所以被误读,除了传统意识形态影响之外,还在于诸多学者实际上没有历史地看待马克思,以及常常以一种“六经注我”的方式来解读马克思。鉴于此,笔者试图站在启蒙运动的大历史背景之中,在肯定马克思思想连贯性的基础之上来探讨青年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并对一些有代表性的不同意见进行辨析,以还原青年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真实面貌。
1 时代重任:青年马克思的双重使命及其转向马克思诞生于19世纪初期。此时德国的现实历史处在由封建割据王朝向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型时期,然而诡谲的是,德国在精神之上却已经完成了现代性转变,其标志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形成。德国现实与精神之间的这种“时差”使得作为深受黑格尔影响的马克思被赋予了一种双重使命:既要使德国成为一个现代化的国家,又要批判性地对待黑格尔。
马克思最初试图完成他的第一重使命,当时主要做了两件事:第一是在哲学上论证现代性的合理之处,第二是批判德国诸种现实的不合理性、现代性。第一件事是以其博士论文《德谟克利特的自然哲学和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为核心。他在文中确立了自由和自我意识的绝对地位,而这无异于肯定了现代性的绝对价值。正如马克思在后来与恩格斯合写的《神圣家族》一文中所写的那样:“自我意识是人在纯粹思维中同他自身的平等。平等是人在实践领域中对他自身的意识· · · · · ·正如德国的破坏性的批判在以费尔巴哈为代表对现实的人进行考察以前,试图用自我意识的原则来瓦解一切确定的和现存的东西一样,法国的破坏性批判也试图用平等的原则来达到同样的目的” [2]。易言之,德国的自我意识原则与法国的自由平等(现代性的内核之一)实为一物,马克思实际上是在哲学上论证现代化的绝对价值。
第二件事是马克思参与《莱茵报》的编辑以及政论工作,马克思秉承现代性原则,以理性与自由批判封建落后的德国,揭橥德国诸种现实的不合理性、现代性,希望德国也能走上现代化的道路。然而,马克思对于这一使命的完成所选择的路径很快便发生怀疑。他在《莱茵报》的工作中产生了一个巨大的困惑,即当自由理性的现代精神遭遇现实的物质利益时,该当如何是好?也正是这个困惑使得马克思逐渐跳到了第二重使命中去,即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这个跳跃不是对第一重使命的放弃,而是一种更加激进的担当。马克思是在批判现代性之中完成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在马克思看来,黑格尔哲学是自启蒙运动以来的现代性哲学的集大成者,对现代性以及启蒙运动的批判就是对黑格尔的批判,并且这个批判也是对第一重使命的另一种回应。
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进行现代性批判的呢?这种批判有何独特之处?
2 市民社会: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着力点现代社会的每一步发展自始至终都伴随着对其自身相应的批判。事实上,这也是现代性的特征之一,即自我反思。这就意味着,对现代社会批判的历史由来已久,因此批判现代社会的话语必定是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
但是仔细梳理各种现代性批判话语,可以发现现代性批判的系谱虽然庞杂并且时常对立,但是其目的却几乎是一致的,即人的自由与解放。这也是为什么各种被冠以“后现代”之名的学者仍难逃“现代”窠臼的原因所在。他们所不同的只是所选择批判之着力点不同,在根本的目的上却是与启蒙思想家惊人的一致。这个着力点既是思想家考察现代社会的切入点,也是思想家对现代社会进行超越的一个支点。
对于青年马克思来言,这个着力点就是市民社会。在马克思之前,思想界盛行的着力点就是启蒙运动以来所高扬的理性,试图通过建立理性的法与国家以使人类达到自由平等和解放。但是青年马克思在经过《莱茵报》的政论阶段后,发现了理性的法在法的利益面前的脆弱性,也使青年马克思产生困惑,马克思决意“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潜心研究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一部现代性法哲学之集大成著作,试图通过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找到现代性之弊。
马克思进行法哲学批判之关键,在于重新审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关系。马克思在继承黑格尔对市民社会创造性认识基础之上,批判地发展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至少得出了三个极其重要的论断。
其一,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而不是相反。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黑格尔把自由自在的意志理念分为三个层次,依次为:抽象法、道德、伦理。而家庭、市民社会、国家分别为伦理理念之实存的三个阶段。家庭是一个具有自然的以爱为联系的伦理理念实存阶段,在市民社会出现后,“市民社会把个人从这种联系中揪出,使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变得生疏,并承认他们都是独立自主的人······甚至使整个家庭的存在都依从它······这样,个人就成为市民社会的子女” [3]。但是市民社会是作为从家庭过渡到国家的中介而出现的,市民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把其他人当作被需求之物而存在,市民社会实际上成为了一个“个人私利的战场”。在黑格尔看来市民社会的这种特殊性必然为国家的普遍性所扬弃,因为在国家中,个人的独立性、特殊性与国家的普遍性融为一体,国家是自由意志理念的高级实存。同时在黑格尔绝对精神的逻辑中,家庭与市民社会受着国家的制约,国家是家庭和市民社会的内在目的。
同时。马克思以费尔巴哈的思想为武器,否定国家是理念活动的结果,认为国家是从家庭和市民社会的群体中产生的,“政治国家没有家庭的天然基础和市民社会的人为基础就不可能存在,它们对国家来说是必要条件,但是制约者被设定为受制约者,规定者被设定为受规定者,生产者被设定为其产品的产品” [4]。马克思认为,国家只是家庭与市民社会的表现形式,也是国家产生的原动力,马克思实际上是在市民社会与国家的辩证关系中确立了市民社会的存在本体论地位。易言之,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不是国家规定和制约市民社会的状态。
其二,政治革命使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彻底分离,在平等、理性、自由等理念支撑下的现代国家制度掩饰并加固了市民社会中的不平等。马克思指出,“人民的单个成员在他们政治世界的天国是平等的,而在社会的尘世存在中却不平等······只有法国大革命才完成了从政治等级到社会等级的转变过程,或者说,使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完全变成了政治社会的差别” [4]344。另外,因为市民社会的决定性地位,所以才有了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的一个重大结论:即使人还不是自由的人,国家也可以成为自由国家[5]。
其三,从市民社会中考察现代人的生存状况。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就是现代国家制度的私人” [4]346,马克思后来在《论犹太人问题》一文中对此论断进行了实际运用,批判了鲍威尔将政治解放与人的现实解放混为一谈的做法,指出必须从“日常的犹太人”而不是在“安息日的犹太人”中洞察犹太人的秘密。
总之,青年马克思批判了理性的国家与法,揭示了启蒙思想家所追求的政治解放之限度以及所谓的理性的国家与法的虚妄,并在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关系中确立市民社会的存在本体论,这就奠定了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一块基石。事实上,马克思也另辟了关于人的解放新思路,即须从市民社会中寻求解放。正如马克思后来所说,“法的关系正像国家的形式一样,既不能从它们本身来理解,也不能从所谓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来理解,相反,它们根源于物质的生活关系,黑格尔按照十八世纪英国人和法国人的先例,称之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求” [6]。
由此,考察现代市民社会之现实状态对于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进路。易言之,在马克思看来,现代性批判的着力点必须立足于现实的市民社会,而不是头脑中思辨的理念。市民社会的状况就是现代性的本质规定,那么以现实的市民社会为考察对象的马克思究竟对市民社会作了什么样的揭示?这种揭示事实上也就是马克思现代性批判的基本内容。
3 人的异化和交往异化: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状态的揭示考察市民社会的状况,其核心在于对市民社会中人的考察,这必然涉及马克思对人的理解。马克思在这一方面深受黑格尔、鲍威尔、费尔巴哈等人的影响,经历了从“绝对精神”到“自我意识”,再到“类”的认知转变,最后形成了马克思自己对人的思考。在撰写其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实际上继承了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将“自我意识”提高到主体性的地位。之后,马克思接触了费尔巴哈的“类学说”,特别是费尔巴哈的《论对<基督教的本质>的评判》对其影响很大,并且在《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称《手稿》)中得到明显的体现。不过,《手稿》已经潜藏着马克思与费尔巴哈的分歧,尤其是在“人与人的异化”论述中,马克思实际上悄悄地回到了黑格尔。马克思既确立了黑格尔以降的人之主体地位的倾向,又指出人是现实社会性的人之见解,否认抽象的原子式的人之观点,他说,“正像社会本身生产作为人的人一样,社会也是由人生产的。活动与享受,无论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 [2]187。一言以蔽之,马克思在考察市民社会之前已存有自己的两个思想前提:其一是人的主体地位;其二是人的社会性。这两个思想前提直接影响了马克思考察市民社会的思考向度,引出了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状态的两个观察:人的异化和交往(社会联系)异化。
人的异化,即人的主体地位的丧失。马克思指出,“一种非人的力量统治一切”,这个非人的力量指的是货币。马克思对人的异化理论的突出贡献就在于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异化的思想延伸至经济学领域,揭露出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异化状态。马克思首先探讨的是工人的异化①,即劳动异化,这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工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之异化,“凡是成为他劳动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自身的东西······这个产品越多,他本身的东西就越少” [2]157;工人创造了劳动产品,可是劳动产品是一种敌对与控制他(自身)的力量。第二是劳动本身的异化,劳动不再是一种自由地展现和证明自己的方式,而成了一种对身心的折磨,工人在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工人虽然在劳动中创造了完美的劳动产品,但是工人自己却变得畸形。他指出,“在宗教中,人的幻想、人的头脑和心灵的自主活动对个人发生作用不取决于他个人,就是说,是作为某种异己的活动,神灵的或魔鬼的活动发生作用,同样,工人的活动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别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 [2]160。
①“在本著作中的国民经济学同国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的联系,只限于国民经济学本身所专门涉及的这些题目的范围”,这是马克思在《手稿》序言中所写的话,由此可以推断出,马克思在考察市民社会中人的状况时,是从政治经济学所涉及的人进行考察,这首先就是工人。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11.
人的异化和劳动本身的异化是异化劳动的两个直接表现。实际上,这两点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随即又引出了异化劳动所带来的间接表现,即类本质的异化,这是异化劳动所导致的后果之一。马克思认为,原初时期,劳动使人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并在改造世界之中证明、显现自己的存在,可是异化劳动使得自由创造的生命活动(类生活)仅仅变成一种维持肉体生存的手段。如果说异化劳动的前两个规定性是属于社会现象层面的观察,那么马克思提出的第三个规定性(类本质的异化)实际上把这一问题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回归到了马克思考察政治经济学的初衷。
交往(社会关系)的异化是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到的第四个异化,即人与人之间的异化。上面提到的三个异化实际上仍是属于自我异化的逻辑,没有摆脱马克思后来在《提纲》所批判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观念,而“人与人之间的异化”实际上突破了这种“孤立人”的范围,将异化理论扩展到市民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之中,预示着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类学说”的超越。马克思在《巴黎手稿》中详实论述了交往异化。简单来说,交往异化就是人与人之间直接的感性关系变成了物与物之间的抽象关系,交换替代了交往。马克思指出,“我们彼此进行交谈时所用的唯一可以了解的语言,是我们的彼此发生的物品· · · · · ·我们彼此同人的本质已经异化到这种程度,以致这种本质的直接语言在我们看来成了对人类尊严的侮辱,相反,物的价值的异化语言倒成了完全符合于理所当然的、自信的和自我认可的人类尊严的东西” [4]36。交往异化带来的是个人价值的丧失,作为交换手段的货币变成了目的,人与人的本质关系变成了货币之间的关系。此时,人沦为货币的奴隶,因为一个人拥有货币的数量决定着他在社会中本质力量的大小。如果说人的异化是马克思基于对市民社会中劳动、工资、工人等所作的观察,那么交往异化则是马克思基于市民社会中存在的交换、分工、货币等现象所得出的结论,另外交往异化也更为恰当地解释了马克思为什么认为人的异化并不局限于工人,还包括非工人[7]。
人的异化以及人与人异化,这两种异化现象便是青年马克思对市民社会的观察结果,但是这仅仅属于一种“经济事实”,而这个“经济事实”也是在国民经济学家的立场上进行揭示的。马克思分析现代社会的经济状况时所使用的概念,诸如“劳动”、“工资”、“资本”、“地租”等,均属于国民经济学的范围之内。至于所谓的“异化”以及各种不道德现象,国民经济学家也并非熟视无睹,而是采取了国民经济学自身的道德标准,实际上是一种非批判的实证主义。马克思认为,问题恰恰就在于此,“它把应该论证的东西当作前提”,“总是让自己处于虚构的原始状态。这样的原始状态什么问题也说明不了。国民经济学家只是使问题坠入五里雾中。他把应当加以推论的东西,即两个事物例如分工和交换之间的必然的关系假定为事实、事件。神学家也是这样用原罪来说明罪恶的起源,也就是说,他把应当加以说明的东西假定为一种历史事实” [2]156。
倘若马克思仅仅以国民经济学的概念和规律等工具分析了现代社会的经济事实,那么马克思思想的高度也便停留在国民经济学家的水平上了。事实证明,马克思超越了国民经济学家,他进一步提出了一个对他来说具有决定性的疑问:人是怎样使他自己的劳动外化、异化的?这种异化又怎样以人类发展的本质引起的?我们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变为外化劳动同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问题的这种新提法本身就已经包含问题的解决[2]168。这个疑问对马克思之后的研究路径具有关键的意义,这也是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出的研究任务。
之后,马克思在第二手稿、第三手稿中揭示了市民社会异化状态产生的历史基础,即私有制,并且将对私有制的扬弃视为现代性的出路。事实上,这预示着马克思将国民经济学、空想社会主义、黑格尔哲学熔为一炉,科学社会主义的诞生也就是水到渠成之事了。
4 几点思考:对其他不同观点的辨析我们已尽可能还原青年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历史背景和理论结构,但是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争议,与我们对青年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的见解大异其趣。为了更准确和全面地把握马克思的早期现代性思想,兹对几种有代表性的不同意见进行讨论和分析。
一种观点是将不同时期的马克思现代性思想混为一谈,同质性地对待马克思一生的现代性批判思想,将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视为资本批判①。这是目前国内流行最广的一种观点。把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归为资本批判虽然大体正确,然而这无疑会造成马克思思想庸俗化。我们常可看到诸如“马克思一生的敌人是资本”这样的命题,认为马克思一生都在从事资本批判,殊不知资本批判只是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的路径之一,尤其是在马克思的青年时期,马克思并未发现资本的主体地位。马克思在《手稿》的序言中曾写到:“我打算连续用不同的单独小册子来批判法、道德政治等等,最后再以一本专著来说明整体的联系、各部分的关系并对这一切材料的思辨加工进行批判。由于这个理由,在本著作中谈到的国民经济学家同国家、法、道德、市民生活等等的关系,只限于国民经济学本身所涉及的范围” [2]111。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开始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勘察现代社会,然而,很明显的是,这只是他现代性批判的进路之一,这一现代性批判进路是在后来才被马克思提高到本体的地位,即把现代性批判归为资本批判。
①近年来国内关于马克思现代性思想研究的著述颇丰,罗骞的《论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及其当代意义》是其中不可多得的佳作之一,然而仍是存有一些缺陷的,其中之一便是同质性地理解马克思的现代性思想。详见罗骞,《论马克思的现代性批判及其当代意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另一种观点是将马克思理解为一个“反现代”或者“后现代”思想家。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虽然看到了马克思对现代社会的激烈批评,但是没有看到马克思思想所内含的现代性价值追求。马克思虽然可称为对现代社会最激烈的批判者,但是现代性的内涵,如主体性、历史进步论、理性、自由与平等,这些要素无不存在于马克思思想之中,并且马克思的资本批判正是为了在更高程度上、更大范围内实现现代性价值,和启蒙学者相比较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并非现代性的反对者,而是超越者②。
②“现代”一词的产生和广泛使用,源自于对本时代的自信,而对本时代的自信即是对理性(现代性的内核)的充分信任。马克思的“共产主义”思想实际上是这种自信的进一步发展。
除上述两种不同意见之外,还存有将青年马克思视为“人道主义者”以及“不成熟的马克思”的两种观点。我们认为,上述两种观点的争执更多地是为了争夺马克思的话语权,致使双方刻意忽视马克思思想的“历史性”与“连贯性”。马克思思想的发展轨迹并没有出现断裂式的转向,而是沿着一种自然内在的逻辑进行演变,例如青年马克思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在之后逐渐形成了“历史唯物论”。青年时期的马克思与《共产党宣言》时期的马克思并没有本质的不同,事实上,马克思恰恰是这一时期形成了自己毕生研究的问题对象和研究路径。马克思一以贯之的是对现代社会的道德、法、国家的批判以及对人之自由的执着探寻。
[1] | 张一兵. 回到马克思[M].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14 : 1 . |
[2] |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1 . |
[3] | 黑格尔. 法哲学原理[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16 : 274 . |
[4] |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1960 . |
[5] |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2 : 171 . |
[6] |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 2 . |
[7] | 韩立新. 《穆勒评注》中的交往异化:马克思的转折点[J]. 现代哲学, 2007 (5) : 1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