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注就是力量,围观改变中国”。21世纪是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的黄金时代,信息化、网络化已经成为自媒体时代的潮流,互联网的极速发展,在我国基本上实现了公众的启蒙、政府的改革。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15年2月3日发布的《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1]。网络社会依托互联网反映现实社会,是现实社会的一面镜子,网络上的点点滴滴都是现实生活的缩影和成像。它以“核裂变”的方式,通过自媒体工具改变着中国社会信息传播的结构模式和发展形态,使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以网络民意的形式被反映出来,在“公共能量场”中形成强烈的冲击波,以求实现公民与政府“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博弈,从而建构政府与公民之间的桥梁。
1 网络社会的界定公民社会是国家或政府之外的所有民间组织或民间关系的总和,其组成要素是各种非国家或非政府所属的公民组织[2]。一般包括公民的维权组织、各种行业协会、民间的公益组织、社区组织、利益团体、同人团体、互助组织、兴趣组织和公民的自发组合等。由于公民社会既不属于政府部门(第一部门),又不属于市场系统(第二部门),所以人们也把公民社会看做是介于政府和企业之间的“第三部门”。公民社会的形成需要具备三个条件:首先,公共领域的参与者应是由私人组成的公众;其次,需要拥有自由交流、充分沟通的媒介;再次,能够就普遍利益问题自由辩论,充分交流,进行理性批判并达成共识,形成舆论[3-4]。
网络社会是在网络环境中形成的全新的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它以网民为参与主体,以现实的社会公共事务和热点问题为话题内容,以IT产业、网络论坛、微博客、日志、电子邮件、短信、QQ群及MSN、微信等自媒体工具为载体而构成的一种网络虚拟话语平台。它可以有效突破现实社会中公民在地理、信息沟通以及身份地位等方面的局限,通过计算机和网络中介,使公共性的话题在更广的范围和时空内进行交流[5]。其主要特征是:
(1) 丰富性与现实性。网络社会的内容包罗万象、千姿百态,话题庞杂,是个“自由超市”,各种文化类型、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准则的不同直接导致了在网络中无话不谈、无事不议。其涉及面广泛,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社会、外交等社会生活的领域无所不及,关注地方重大事件和决策,社会公共事业和群体事件等,有针对性地发表见解和看法,形成强大的公共能量场,主导社会舆论,实现社会需求。
(2) 开放性与监督性。网络社会是在互联网开放式的结构上,实施多元参与、多元治理的模式,使信息最大限度地得到共享和优化,打破传统信息传播模式,实现“面对面”的交流,带来了信息接收“客体”与信息传播“主体”的身份转换,并强调“主客体”的融汇,拓展了信息传播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保证了信息畅通无阻,形成“多元碰撞”基础上的交融,而不是“自上而下”的单一传递。
(3) 互动性与实效性。网络社会可以实现三方面的互动:一是政府与网民的互动。这是两个双向主体以平等地位就社会公共事务、公共服务、公共利益进行的博弈,这种博弈打破了现实中的身份限制、地域限制、领域限制等,扩大了交流的范围和程度。二是自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自媒体是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新兴的舆论工具,例如微博、论坛、留言板、MSN、QQ等正在竭尽全力与传统媒体工具如报纸、电视、广播等进行“正和博弈”。传统媒体工具一旦报道、转播自媒体工具上的热门“帖子”,其影响力和辐射力就会立刻扩散,引起政府与公众的普遍关注,自媒体的舆论工具热议传统媒体的报道,其事件的进程和发展会迅速引起官方和民间社会的注意,进而双方合力营造出“轰动效应”。三是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之间的互动。网络社会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生存和发展的,并由网民以虚拟的身份进行社会问题的探讨与交流,但却是立足于社会现实,是社会现实的反映。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的有机配合能有效引导社会公众正确宣泄不良社会情绪、释放社会压力,增进公民满意度和对政府的信任,进而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塑造政府亲民形象,从而能够形成一种实效机制,使实际结果与预期结果达到“双赢”,落实问题的解决和危机的处理,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有效运行。
2 基于自媒体时代的政府治理创新网络是一个无限虚拟空间,它消弭了时间的概念和空间的距离,把各种网民的声音聚集起来作用于现实世界,进而影响政府公共政策和社会决策的制定,促使政府进行治理理念、治理策略、治理模式的创新和发展。
2.1 治理理念创新:参政议政、利益共享的治理理念网络公民社会是一条崭新的“绿色通道”,它正在逐步改变草根阶层地位,拓展草根阶层话语权,使每个受众都有可能成为信息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发出自己的“呐喊声”,同时又是信息的受众与参与者,“秒互动”实现在线即时交流、探讨,融合“主客体”,突破过去由精英阶层和传统媒体垄断的话语壁垒,实现与高层在网络平台上的平等对话。政府对网络公民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对其因势利导,通过广泛的网络参与和平等的对话沟通,建构公共话语体系,建立积极的社会洞察力或方向[6],达成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共识,以公共利益实现为主导,形成彼此认同的社会价值观,进行网络资源的整合,通过网络把公民组织起来,使他们可以更好地相互理解,各利益集团和各群体之间通过网络参与建立广泛的利益共享和社会责任,通过“有效参与”最终形成利益共享的治理理念[7]。
2.2 治理策略创新:开拓运行机制,关注社会民生网络社会可以让政府形象更为亲民,给社会问题与民生难题的解决带来“希望的曙光”。政府应更加关注来自网民提出的利益诉求和民生问题的集聚,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让私营企业、社会团体、非赢利性组织等,积极参与公共服务的提供,政府不再垄断公共服务,而是致力于处理社会民众面临的公共问题和社会事件。此外,政府应该强化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监督机制。“微时代”、“微传播”、“微信息”、“微交流”正在改变着现代社会的信息形式与生活方式,网络监督可以跨越中间环节,方便快捷、廉价高效,对政府机构和官员实施全方位的监督,推动政府与公民“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博弈,优化政府权力运行。
2.3 治理模式创新:微博问政,实现“主客体”融合“触发—表达—聚焦—沟通—转化”已成为当前地方政府处理公共问题和社会事件的固有路径。微博问政的出现使网络媒体“飞入寻常百姓家”,大量“草根网民”从“旁观者”转化为“当事人”,从传播的“客体”转化为“主体”,呈现出“去中心化”态势,信息的接受者和发送者都能成为一个个小的信息中心,自主发布文字、图片、视频、音频等,并可以通过“转发”、“评论”、“热议”等实现信息的再次“发布”和“主客体”的融合。为此,政府应积极推动政治生态环境的净化,主动邀请公民通过网络来参与治理,对于貌似“不合理”、“难解决”的民意诉求,不再采用临时性、救火式和应急式的维稳方式,不再进行简单压制或粗暴封堵,不再实施传统的“家长式”管理,而是以更加自信、民主、开放的态度去应对网络问政工作中的挑战,防止社会多元利益群体和网民的抵触,避免政府陷入“塔西陀陷阱”,“治标不治本”、“越维越不稳”的怪圈,形成为地方政府治理建言献策的善治模式。
3 自媒体时代政府治理面临的新挑战信息技术在推动整个世界的运作模式和人类思维方式转变的同时,也在消解着政府的公信力,对政府治理工作提出了全新挑战。
3.1 网络负外部性效应的漫延网络社会从微观、个体事例上反映社会问题,社会大力倡导、赞誉的事情不一定会引发网民热评,只有网民感觉有“价值”的社会问题才会有针对性地发表观点,展开话题讨论,引发社会争议。产生的社会效应主要包括:一是催生效应。网络舆情中会充斥着发泄、逆反、盲从、法不责众等群体心理,经过触发、表达、聚焦、沟通、转化等网络环节,迅速刺激事件的爆喷,借机大规模发布、传播相关信息发泄不满,催化网络群体事件的大规模爆发。二是放大效应。各种不真实、不适当的网络信息一旦广泛传播,则误导民众、蛊惑人心、主导舆论,将处于萌芽状态的网络事件推波助澜扩大为网络暴力事件,网络中弥漫着非理性的社会情绪,局部问题演变为全局问题,个体事件激化为公共事件,社会生活问题扩大为政治问题。三是腐蚀效应。媒体为了吸引公众眼球,增加点击率,会渲染扩大报道、发表过激言论,导致错误观点占据主导地位,进而形成合力冲击社会主流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煽动不良情绪,诱导激愤的群体心理,为网络问政埋下爆发的火种。
3.2 “民间”舆论场与“官方”舆论场的对峙网络公民社会中存在自下而上进行诉求表达的“民间”舆论场,同时也存在着自上而下主动释放信息的“官方”舆论场,是双重主体之间的博弈。这两种舆论场之间产生相互作用,有时一致、有时不一致,进而产生话语主导权的对峙与博弈。双方的关注从内容到形式截然不同:“官方”舆论场占据统治地位,侧重对国家大政方针等重大题材上的宣传,“民间”舆论场则注重贪污腐败、贫富差距、社会保障、城乡差距等民众关心的社会公共话题。由于立场和观点的不同,两个舆论场在网络问政中时常发生冲突,致使政府无法真正理解民众的“心声”,民众无法真正理解政府的“良苦用心”,长此以往,政府公信力逐渐降低,一步步陷入“塔西佗陷阱”,网民则逐渐演变为“网络暴民”,民怨不能得到有效排解,只能在激愤中持续这种对峙情况并逐步把两个舆论场的对峙融入到现实社会生活中,最终双方都成为“单向度的人”。
3.3 非理性行为与群体极化现象的产生网络谣言、信息欺骗和网络暴力是网络公民社会非理性行为的三大主要表现。网络谣言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传统媒体报道的不准确或者所持立场和意识形态的差异,造成公民与政府对事件的理解发生偏差,进而形成与事件真实情况相距甚远的谣言;二是在网络公民社会现实载体的传播中,一些未经验证的信息被断章取义改编为网络谣言。这些网络谣言在未澄清之前,会因“爆炸性”的新闻价值被疯狂转载、评论、分享,从而掌控舆论方向,破坏正常公共话语体系,歪曲事情真相,扰乱公民正确的价值判断,最终导致“网络扰政”,甚至“网络暴政”。信息欺骗是由于公民与政府拥有信息的不均衡性,生存环境和活动范围的差异,对政治文化和国情状况的理解和了解程度各异,政治愿望和利益诉求表达不同,造成网络信息不同程度的虚假性、欺骗性和破坏性。信息真伪难辨、良莠不齐,误导公民的价值判断和思想观念,政府对公民利益诉求不准确、不到位,不能获得真实的民情、民意,出现错位现象“好心办坏事”,进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政民关系和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网络暴力的出现与网络公民社会表达环境、网民结构特征、网络媒体行业现状以及当前社会民主环境有很大关系。据CNNIC调查,中国网民主体年轻、学历较低、收入不高、社会地位较低,相较而言属于弱势群体,对强势一方有着本能的反感和敌对,容易产生仇“三公”的倾向,加之网络环境的匿名化和非完整性,一旦有机会网民便以高涨的热情参与到对事件及当事人的评论中去,在“意见领袖”的主导下往往难以驾驭自身话语权,“话语失当”转化为“胡言乱语”,甚至产生“群体极化现象”,导致非理性、情绪化的声音充斥网络,形成网络暴力。
4 对策与思考政府是公共权力和公共利益的代表者,面对复杂化、尖锐化的网络舆论形势,必须优化治理,实现善治,真正发挥社会“减震器”、“安全阀”的作用。自媒体时代,政府治理迫切需要选择一种切实的路径,以达到网络世界的和谐。
4.1 强化网络管理,优化网络舆情环境网络管理的实质是网络信息管理。在虚拟世界里信息是最根本的特征,快速传递的信息,使各种思想在网络空间里相互碰幢、交流、博弈,交织着网民的思想、关系和智慧。依据网络信息自身的特点,可以把不良信息划分为违法信息、虚假信息、低俗信息三类,分别予以不同的管理策略:违法信息,重在打击,动员网民举报,发动网站抵制;虚假信息,重在澄清,政府和权威媒体要主动及时揭穿谎言、披露真相、坦诚以待;低俗信息,重在引导,主动与网络“意见领袖”积极沟通,平等对话,正确引导网民思想回归事情真相,回归现实。此外,从整体上控制不良信息的肆意传播,管理和控制搜索引擎、主流网络媒体和电信营运商等关键节点,始终保持网络舆论的正确方向,潜移默化地影响网民思想,防止消极群体心理的形成[8]。
4.2 注重电子政务,加强网络法制建设电子政务下的政府组织应力求结构扁平化、网络化。建立一个有弹性、有应变能力的政府运行新机制,推动传统政府金字塔式的科层制结构向扁平化和网络化转变,促使政府动态网络型机构的设立与政府流程的优化、再造。要实现对政府运作模式的全面转变和绩效的提高,就必须加快互联网的法制建设[9],重视保护互联网上的人格权、知识产权和落实侵权责任问题,以遏止“网络谣言”、“人肉搜索”、“媒体审判”、“信息欺骗”“、网络暴力”等非理性行为。这是一种“正能量”工具,是现实中的正能量与网络中的正能量的融合。政府应尽快出台一整套法规保障体系和制度,保证网络信息资源的发布、运行、反馈和转化机制,提供优质的网络资源服务,实现政府、企业、公民在网络平台上彼此间的“正和博弈”,完善电子政务,规范网络公民社会秩序,让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实现良性互动,变无序参与为有序参与,提升政府治理质量。
4.3 消弭现实鸿沟,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理性监督网络社会的良性发展在于公民与政府的有效参与和互动博弈。网络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已经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公民进行政治沟通的渠道障碍,扩大了民众参与政治的范围、深度和广度。但这柄“双刃剑”却又带来了“信息鸿沟”、“权力鸿沟”、“资源鸿沟”等现实鸿沟,严重影响网络公民社会参与的平等性以及网络民主的新发展。政府必须明确“信息贫困地区”和“信息弱势群体”,搞清楚扶持对象,继而从人力、物力、财力、技术、政策等方面加大投入,弥补现实差距。宏观层面而言,要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党政干部网络执政能力,强化对欠发达地区公民的网络信息化教育和网络设施投入,增强民众网络操作技能和水平,培养大批网络技术应用人才,促进民众在更广的范围内平等地享有信息资源,加速网络信息技术的大众化发展,减少非均衡性政治参与。微观层面而言,要提高公民的网络道德意识和自身修养,树立正确的网络价值观念,重点培养其在日常学习、生活和工作中有效运用网络信息技术、信息工具的素质和技能。无论是对腐败现象的曝光,还是对政府行为的监督,“越是正义的行为,越是要秉承节制理性的方式”去履行监督权利和职责[10]。这样才能培养网民成熟、理性的参政心态、议政能力。
5 结语互联网是一面巨大的回音壁,民众的“呐喊声”在这个充满变革的时代产生了巨大的回响,令人振聋发聩。与此同时,政府应对复杂网络舆论环境时的被动、欠缺和滞后,会使其陷入“塔西佗陷阱”,这两种现象的交错与发生,会使公民与政府在网络时代面临巨大的挑战。为此,政府必须要有极高的媒介素养和政治智慧,才能获取公民的理解和信任,公民也必须有极高的理性素养和责任意识,才能获得政府的支持和关注。公民与政府应通力协作,共同建构和谐的政民关系,促进网络公民社会良性、有序、健康地运作与发展。
[1] |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15年2月)[R].北京:中国互联信息中心, 2015. |
[2] | 俞可平.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M].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2 : 190 . |
[3] | 俞可平. 中国公民社会的制度环境[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 2 . |
[4] | 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曹卫东, 译.上海:学林出版社, 1999: 187-205. |
[5] | 杨本亮. 网络公民社会的组织性特征及其发展建议[J]. 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 2009, 23 (77) : 15 –18. |
[6] | Jeffrey Luke. Catalytic leadership[M]. San Francisco, CA: josses-bass, 1998 : 124 . |
[7] | 谢金林. 网络舆论的政府治理:理念、策略与行动[J]. 理论探讨, 2010 (2) : 14 . |
[8] | 汪玉凯:运用互联网原则管理互联网[N].光明日报, 2009-7-8(4). |
[9] | 王海涛. 电子政务:政府管理创新的新方向[J].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0 (3) : 148 . |
[10] | 姜容喜:当前我国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济南:山东大学, 2010: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