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建设美丽中国”的构想:“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据此而言,美丽中国乃是以生态文明理念为核心,涵括经济、社会、文化、政治诸要素的一个整体性设计。进一步讲,“美丽中国是中国梦的必然要求,是‘民族复兴、永续发展’国家梦与‘小康生活、诗意栖居’人民梦的有机统一”[2]。基于此,2013年4月2日,四川大学美丽中国研究所发表《美丽中国,梦想还有多远?》一文,提出了“美丽中国模型图”[2](图 1)。
2 宗教文化与建设美丽中国从文化建设的角度践行美丽中国的构建,首先要考虑何谓文化建设。文化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迄今为止并没有一个严格的定义。如梁漱溟曾说,文化不是别的,“不过是那一民族生活的样法罢了”[3]。而作为意识形态的文化,则是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上的表现,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正确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促进作用,错误的意识对事物的发展起阻碍作用。因此,我们要加快推进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来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建设美丽中国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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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美丽中国模型 |
“美丽中国”这个词虽然出现在十八大报告的生态文明部分,但是显而易见的,美丽中国并不仅仅在于追求自然环境的美丽。历史地看,建设美丽中国是中国经济从“快”到“好”、从“好”到“美”发展的重大转折,是从非均衡增长向均衡发展转变的重要宣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驶上快车道,一方面经济社会有了巨大进步,另一方面也付出了相当的代价。一些人在追求个人利益的过程中,抛弃了“真善美”,使尽了“假恶丑”,出现了假冒伪劣泛滥、生态系统退化、诚信缺失等不良现象,付出了沉重的经济、社会、环境与人文代价。
美丽中国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心,融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这里不是单纯生态意义上的美丽,它包含了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内容,是生态、经济、文化、社会的共同发展和建设。
从经济层面来看,要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努力追求经济的协调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从文化层面来看,要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促进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结合,积极引导传统文化与时代发展相适应,创新中国文化,处理好文化建设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从生态层面来看,要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处理好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关系,树立尊重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理念,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从社会层面来看,要建设美丽中国,就是要建设公平正义、诚信文明的社会,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与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
2.2 宗教文化在建设美丽中国中的积极作用“(文化)从表现形态上可以分为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理念文化。宗教作为文化的一种形式,它具有上述文化的全部三种表现形态:宗教的寺院、器具可以说是物质文化,宗教的制度、仪规、节庆属于制度文化,宗教的信仰、伦理、禁忌等则属于理念文化。”[4]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宗教是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早在原始社会,宗教与文化就相辅相成,融为一体,形成了最早的氏族宗教。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宗教逐步与政治、哲学、文学、艺术等意识形态相互渗透、相互包容,形成了宗教哲学、宗教文学、宗教道德等多种文化形态,这时的宗教也从早期的自然宗教发展到了人为宗教。此后,宗教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规范性的文化,具有经典化的宗教理论、教条化的宗教教规、规范化的宗教礼仪和制度化的宗教组织。
在当今民族和宗教冲突不断的国际国内背景下,要构建美丽中国,文化建设就至关重要。作为一个多民族、多种宗教的国家,各民族各宗教之间的和谐共存、共同繁荣事关我国社会稳定、文化安全,不容忽视。同时,我国传统宗教文化中的“和谐”、“包容”理念,在建设美丽中国、构建和谐社会中,也能够起到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积极作用。
千百年来,宗教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信教群众和社会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国历来是一个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共同生活在中国这片大地上,繁衍生息,和睦共处。梁漱溟在《中国文化的命运》一书中说道:“中华民族是人类一奇迹。”[5]77中华民族所涵括的民族种类之多是世界上其他民族或国家无法比拟的,但是如此多的民族在同一片土地上却能够和睦相处,共同繁荣,这不可不谓是人类发展的一大奇迹。梁先生在书中还列举了亚洲的另外一个古老民族——印度,与中国作对比,他指出:“印度人与中国人盖同为具有世界著名古老文化民族之后裔,然而彼此有一最大不同点是:在我们极表现融合统一,而印度内部却表现其支离破碎,隔阂不通。”[5]80同样是多民族国家,同样是古老民族,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合而不分”,中国之所以能够构建多民族文化的和谐社会,中国的宗教文化发挥了不容忽视的积极作用。党和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宗教的社会功能,积极地看待宗教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持、鼓励并大力引导宗教文化发挥其自身的积极作用。
2.2.1 发掘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思想,发挥其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和谐社会的建设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顺应人民安居乐业的愿望,建设美丽中国必须以和谐社会的建设为基础。我国宗教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和谐理念,对于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1)用宗教文化中的进步思想推动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
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之一。在科技不断进步、社会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不断提高。但是,社会的过快发展也带来了新的矛盾,一些人形成了扭曲的人格,人们因个人的利益而相互争夺,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的思维模式,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充斥着社会的各个角落。宗教文化倡导自己与他人不是相互对立面,而是相互融合、相互依存的,要求人们以慈悲为怀,真诚待人,与人为善。要求在社会交往中以“自他相换”的理念与人交往,和谐相处,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尽可能地去救助贫困者和弱小者。如佛教所提倡的“自利利他”原则内含的“自他不二”的人我一体观念,要求人们在爱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爱护他人。这种利他思想有助于化解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对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社会人际关系的和谐,具有非同寻常的现实意义。
(2)用宗教文化中的进步思想推动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
现代社会生活每天都充斥着各种各样的矛盾,个人与家庭的矛盾、个人与他人的矛盾以及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等等,在推动人与社会的和谐、改善社会上种种矛盾的过程中,宗教文化理论发挥着积极作用。佛教中的缘生理念,强调宇宙间的万事万物都由原因和条件集合而生。这种缘生理念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上就表现为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此种理念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关于人的本质的观点极为相似,二者都强调人离不开社会,离不开他人。缘生理念有助于人们正视自己与他人、与社会的相互依存关系,从而要求我们正确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佛教文化中的其他理念,如诚信理念、宽容理念、和敬理念等,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层基础,建设文化美丽中国都有着积极作用,值得分析和借鉴。
(3)用宗教文化中的进步思想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建设小康社会需要一个平等、和谐的生态环境,在高速发展的当今社会,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问题。人类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对自然进行了无情的践踏,用牺牲自然环境来换取自身的利益。然而,大自然也对人类的恶行进行了严厉的惩罚,人类正在品尝自己种下的苦果。正确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宗教中有“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一说,世界万物都是联系在一起的,都是完全平等的,都有其独特的地位与价值,人类无权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大自然。保护自然环境,就是在保护人类自己;反之,毁坏大自然,就是对自我生命的摧残,不仅会危害人类自身,还将祸及子孙后代。宗教文化中这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对于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2.2.2 弘扬宗教文化的优良传统,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宗教是人作为主体与外部世界对立统一的一种特殊形式,一方面反映了人类对自然和社会压迫的屈从、恐惧、依赖,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颠倒的认知。另一方面,宗教又表现出人们对自身力量的超越,向往着一种全知、全能的境界,为了达到宗教的理想目标,宗教往往有极其顽强的意志和热忱,这是一种内在的精神动力。这种精神动力可以向内引导,成为宗教徒修持的动力,也可以引导向外,服务和服从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
(1)贯彻、落实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在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江泽民把国家对宗教问题的态度归纳为三句话:“一是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二是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三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这里第一句话就是指“宗教信仰自由”。第二句话是指国家必须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第三句话则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民族的整体利益,宗教界人士要努力挖掘和发挥宗教中的积极因素,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多作贡献。
(2)努力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
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宗教工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的基本前提。我国宗教一向具有热爱祖国、慈悲济世、造福民众的优良传统。如道教倡导“济世利人,护国爱民”的宗旨,近年来积极探索“生活道教”。基督教提出“爱国爱神,荣神益人”。天主教强调“爱国爱教都是天主的诫命”。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和爱教结合起来,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人士。
(3)引导和支持宗教界广泛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其重要途径之一就是支持和鼓励宗教界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在帮助贫困群众、受灾群众和残疾群众等人群上发挥有益作用。慈悲为怀、济困扶贫是我国宗教的优良传统,宗教界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有其深刻的信仰基础和道德感召力。1985年,中国基督教领袖丁光训主教发起成立了以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农村发展为主的民间社会服务机构——爱德基金会,成为新中国宗教界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开端。爱德基金会从1985年到2005年的20年间,共筹集捐献资金近8亿元,资助项目遍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200多个县市,项目受益人群达数百万人[6]。
3 结语党的“十七大”将“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归结为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与教是维系社会安定的两大基石”[7],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期,我们必须引导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宗教文化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发挥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1] | 胡锦涛. 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N]. 人民日报,2012-11-18(01). |
[2] | 蔡尚伟,李建华. 美丽中国,梦想还有多远?——关于美丽中国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N]. 光明日报,2013-04-02(15). |
[3] | 梁漱溟. 东西文化及其哲学[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6 : 31 . |
[4] | 姚南强. 宗教社会学[M]. 上海: 东华大学出版社, 2004 : 174 . |
[5] | 梁漱溟. 中国文化的命运[M]. 北京: 中信出版社, 2010 . |
[6] | 蒋坚永. 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当代中国宗教与社会和谐关系的理论与实践[J]. 中国宗教, 2009 (11) : 12 –15. |
[7] | 刘思言.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文化元素功能分析[J]. 绵阳师范学院学报, 2012 (4) : 101 –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