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南朝宋代史学家裴骃《史记集解》、唐代史学家司马贞《史记索隐》和张守节《史记正义》构成的《史记》三家注,在《史记》研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这是史学史的常识。读者只要接受过基本的史学训练,都熟悉与三家注相关的各种情况。但是,若在宏观的学术视野下分析三家注,可以发现这三部典籍的价值绝非单一地体现在史学领域,它们的意义还体现在保存前代经籍方面,这便牵涉到三家注的文献学价值。以《诗经》研究为例,三家注征引了不少《诗经》学方面的材料,由于其中有些著作亡佚已久,幸有三家注的零星征引,才得以考见其吉光片羽。毫无疑问,这些材料在《诗经》文献学方面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正因此故,本文自《史记》三家注中各揭出一例,用以显现这三部书在《诗经》--尤其是汉代今文《诗》学代表《韩诗》学派--文献学方面的价值。这三例或有助于校正《韩诗》文本原貌,或可辨析《诗经》文献之归属问题,或可据以辑补不见于今本《韩诗外传》的佚文,虽然作用有别,却无一例外地围绕着三家注的《诗经》文献学价值而展开。
一、 裴骃《史记集解》引《韩诗章句》的文献价值宋初学者陈彭年在《广韵》卷三对“嬥”字进行了下述解读:“嬥嬥,往来貌。《韩诗》云:‘嬥歌,巴人歌也。’”[1]276这条注文看起来并无问题,所以不少著作都引用过它,而且似乎特别重视其中所引《韩诗》的价值,将其视为珍贵的《韩诗》遗说。例如明代后期冯惟讷在《古诗纪》卷十就引用过这条材料,并将书名题为《韩诗内传》,后附自注曰:“巴人嬥歌。”[2]81清代辑佚学大家马国翰在《玉函山房辑佚书》中则将之视为《韩诗故》加以辑录。冯、马二氏的根据都是《广韵》“嬥”字条的注文,从中不难看出这条《韩诗》材料的影响。但是,也有学者对该材料提出疑问,这以清代最负盛名的小学家段玉裁为代表。段氏在《说文解字注》第十二篇下“嬥”字条下,对《广韵》之文进行了辨析,他说:“‘《韩诗》云’三字当在‘嬥嬥’之上,其下六字乃张载注左语也。”[3]620按照段氏之言,《广韵》之文存在错简情况,乙正后应写作:“《韩诗》云:‘嬥嬥,往来貌。’嬥歌,巴人歌也。”这样一来,前人对《广韵》“嬥”字注文的理解便出现了分歧,这一分歧主要表现在《韩诗》遗说究竟是“嬥嬥往来貌”还是“嬥歌巴人歌也”。这直接关涉《诗经》文献学中的材料真伪问题,需要加以考证。
段玉裁并未对他立论的依据作出详细的说明,但是现在通过裴骃在《史记集解》里引用的一条材料,可以证实段玉裁的判断是正确的。裴骃所引的那条重要材料见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卷七十八《春申君列传》:
韩婴《章句》曰:“趯趯,往来貌。获, 得也,言趯趯之毚兔。谓狡兔数往来逃匿其迹, 有时遇犬得之。”[4]3105
裴骃引录的这条材料有个小误,需略加辨析:韩婴是《韩诗》学派的创始人,《史记·儒林列传》记其曾“推《诗》之意,而为《内、外传》数万言,其语颇与齐、鲁间殊,然其归一也”[4]4077,但不曾作章句。真正为《韩诗经》作章句的是东汉学者薛方丘、薛汉父子,他们的著作名为薛君《韩诗章句》,曾著录于《隋书·经籍志》:“《韩诗》二十二卷,薛氏章句。”[5]915裴骃这条材料实际上是薛氏父子的《韩诗章句》,其作者并非韩婴。清人柯汝锷《瓮天集》卷十一曾引《集解》此条注文[6]2999,已将书名改为《韩诗章句》,符合文献事实。《史记集解》所引的是解释《小雅·巧言》“趯趯毚兔,遇犬获之”的章句,“趯”与“嬥”为一音之转,可证真正为《韩诗章句》佚文的是“嬥嬥,往来貌”,而不是“嬥歌,巴人歌也”。段玉裁对《广韵》这条材料的校证是完全正确的。此外,唐人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也有一条强证,足以支持段玉裁的判断。该书卷六“佻佻”条说到“《韩诗》作‘嬥嬥’,往来貌”[7]131,这是与《广韵》完全相同的字句,更可证实《韩诗》确有“嬥嬥,往来貌”之文。
很明显,有了裴骃《史记集解》所引的这则《韩诗》,不仅澄清了《广韵》“嬥”字条注文的错置,还有力证明了这条材料是《韩诗章句》一书的遗说,而不属于冯惟讷和马国翰臆断的《韩诗内传》或《韩诗故》。在有效还原《韩诗》遗说本来面目的同时,还对后世辑《韩诗》的错误加以纠正。在这个意义上,《史记集解》对《诗经》文献的校勘提供了重要的佐证价值。
二、 司马贞《史记索隐》所引《诗传》考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共引用三则名为《诗传》的材料,为了论述之便,先一并录出:
(1)《诗传》曰:
“大曰槖,小曰囊。”[4]3506-3507
(2)《诗传》曰:
“沮,止也,坏也。”[4]3531
(3)《诗传》云:
“赤黄曰骍。”[4]3765
由于司马贞引用这三条材料时,仅将书名标为“《诗传》”,并未明确指出这部《诗传》究竟属于哪一《诗经》学派,所以为后世学者使用这批材料制造了困惑。最典型的例子来自清代著名学者阮元,他曾作有一部专门辑录汉代三家《诗》佚文的学术著作《三家诗补遗》,并将上引第二条材料作为《韩诗传》而辑入书中。阮氏这一做法,显然有悖于文献引录的惯例,因为他在毫无依据的情形下,将原始文献的“《诗传》”径易为“《韩诗传》”。当然,这种情况在清人辑佚书中是比较常见的。例如黄奭《韩婴诗内传》曾据《汉书·天文志》辑《韩诗内传》曰:“月食非常也,比之日犹长也。日食则不臧矣。”但是覆按《天文志》原文,仅写作“《诗传》曰”[8]579,并未确指为《韩诗内传》。黄奭将其视为《韩诗传》,是缺乏文献依据的。王先谦《汉书补注》引陈乔枞《齐诗遗说考》谓“此《齐诗传》”,也同有武断之嫌。由此可见,清人的确存在将前代典籍所引的不明来历的“《诗传》”随机安置到三家《诗》名下的情况。
但是阮元所面临的文献情况,并不像黄奭或陈乔枞那样匮乏,后二者所接触的“《诗传》”确无其他传世文献可以印证,所以他们才做出《韩诗传》或《齐诗传》的判断。阮元所利用的《史记索隐》所注《诗传》,却有传世的《毛诗传》可资比勘,在这一条件下,完全可对《诗传》的本质作出判断。
通过阅读《毛诗传》,可以证实司马贞所引的第一条和第三条《诗传》实际上都是《毛诗传》。第一条见孔颖达《毛诗正义》卷十七《大雅·公刘》“于槖于囊”句下[9]1609,只是《毛诗传》原文作“小曰槖,大曰囊”,恰与《史记索隐》的引文相反,当是司马贞一时疏忽致误。第三条见《毛诗正义》卷二十《周颂·駉》“有骊有黄”句下[9]2048,《史记索隐》引文与之全同。
现在需要着重讨论第二条,也就是被阮元认定为《韩诗传》的那条。通过与《毛诗正义》的比勘,可以证实这一条《诗传》仍然是《毛诗传》。但与第一和第三条略有不同的是,这条《诗传》是司马贞将两条《毛诗传》合并而成的,可能正是这一原因,导致阮元作出了误判。司马贞引此条《诗传》包含“沮”的两部分训诂,一是“止也”,一是“坏也”。按《小雅·巧言》“乱庶遄沮”句下《毛诗传》曰:“沮,止也。”[9]1085《小雅·小旻》“何日斯沮”句下《毛诗传》曰:“沮,坏也。”[9]1056可见司马贞所引的这条《诗传》是对上述两条《毛诗传》的合并书写,并非阮元假定的《韩诗传》。论证至此,则《史记索隐》引录的《诗传》均系《毛诗传》之节称,已成定谳。
实际上,综观《史记索隐》引用《诗经》学著作的体例,除了上引三则模糊的《诗传》,其他往往都是较为具体的。以《韩诗》著作为例,《史记索隐》都是冠以确切的“《韩诗》”字样来征引。例如《史记·天官书》,《索隐》注:“《韩诗》云:太白辰星,出东方,为启明。昏见西方,为长庚。”[4]1526-1527再如《留侯世家》,《索隐》注:“《韩诗外传》曰:商容执羽钥,冯于马徒,欲以化纣而不能,遂去,伏于太行山。武王欲以为三公,固辞而不受。”[4]2611都是明确标记源出《韩诗》或《韩诗外传》的。究其原因,可从《韩诗》学派著作在唐代的传播情况来分析。初唐魏徵等人所编《隋书·经籍志》在谈及《韩诗》学派的时候,说道:“《韩诗》虽存,无传之者。”[5]918可见在唐代,《韩诗》著作已属于鲜有问津的僻书,所以司马贞引用这一学派的著作之时,往往标记得较为具体,以免引发歧义。而《毛诗》学派则畅行于唐代经学界,所以在当时的语境下,将《毛诗传》省作《诗传》,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毛诗传》是那个时代的《诗》学范本,人人皆知。从这一层面来分析,司马贞也不太可能将不常见的《韩诗传》轻易简称为《诗传》。
本文第一节借助《史记集解》考证《广韵》所引《韩诗》佚文,尚属对《韩诗》学派内部的文本进行辨析;而对《史记索隐》的《诗传》进行考释,则可以纠正阮元误《毛》为《韩》的疏失,从而澄清了一条《诗经》文献学的疑误材料。
三、 张守节《史记正义》所载录的《韩诗外传》佚文《汉书·艺文志》著录《韩诗外传》共六卷,而今本《外传》为十卷。很明显,今本已非旧本原貌,其间或有后人增补的条目,或有旧本散失的佚文。就后者而言,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就引用过某些片段,这有助于我们了解《韩诗外传》旧本的某些原貌,在《诗经》文献学方面具有重要的辑佚价值。
例如《史记·夏本纪》“贡, 维土五色”句下,《正义》引《韩诗外传》云:“天子社广五丈,东方青,南方赤,西方白,北方黑,上冒以黄土。将封诸侯,各取方土,苴以白茅,以为社也。”[4]75这条材料不见于今本《韩诗外传》,当属旧本的佚文。
再如《史记·封禅书》“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句下,《正义》引《韩诗外传》云:“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4]1581这也是今本《韩诗外传》没有的条目,亦当为旧本之佚文。
此外,在《史记》三家注中,司马贞的《索隐》也保存了一条《韩诗外传》佚文,从辑存旧本《韩诗外传》的意义上看,也值得加以说明。这条佚文见《货殖列传》的《索隐》:“《韩诗外传》云:孔子与颜回登山,望见一匹练。前有蓝,视之果马,光景一匹长也。”[4]4295与《封禅书》所引《外传》相似,这讲述的也是与孔子相关的故事。今本《韩诗外传》有不少关于孔子的篇章,这一特点也保留在旧本《外传》的佚文中,很可说明《韩诗外传》较为重视孔子事迹的记录。
四、 结语以上三节自《史记集解》《史记索隐》和《史记正义》中各举出一则与《诗经》学相关的例子,并集中表现在《韩诗》学派的著作中。《集解》的例子堪称拨乱反正,有效地还原了一条《韩诗章句》佚文的原貌;通过与《毛诗正义》的校雠,完成了对《索隐》中《诗传》的对号入座,纠正了阮元误以《毛诗传》为《韩诗传》的疏失;《正义》更多地体现在辑佚价值上,它提供了一定数量的溢出今本《韩诗外传》的佚文。冯洁《〈史记〉三家注的校勘特点及价值》[10]一文就三家注在校勘《史记》方面的特点与价值展开讨论,本文则通过以上三例证明了三家注对于校勘《诗经》也同样具备一定的价值。
[1] | [宋]陈彭年.宋本广韵[M].影印张氏泽存堂本.北京:中国书店, 1982. |
[2] | [明]冯惟讷.古诗纪[M]//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79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86. |
[3] | [汉]许慎.说文解字注[M].影印经韵楼藏版.[清]段玉裁, 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1. |
[4] | [汉]司马迁.史记会注考证[M].[日]泷川资言, 考证.杨海峥, 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5. |
[5] | [唐]魏徵.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73. |
[6] | 刘毓庆. 诗义稽考[M]. 北京: 学苑出版社, 2006. |
[7] |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M].张一弓, 点校.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2. |
[8] | [清]王先谦.汉书补注[M].影印光绪二十六年王氏虚受堂刻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8. |
[9] | 毛诗注疏[M].[汉]毛亨, 传.[汉]郑玄, 笺.[唐]孔颖达, 疏.[唐]陆德明, 音释.朱杰人, 李慧玲, 整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 2013. |
[10] | 冯洁. 《史记》三家注的校勘特点及价值[J].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6(9): 73–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