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教育领域,如果说有什么改革能引发全民关注乃至社会震荡,那唯有高考改革能有此巨大影响。[1]2014年9月3日,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首次从教育部上升到国务院层面对外出台发布的指导高考制度的专门文件,更是全面展现出党和国家对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坚定决心。[2]《实施意见》指出新一轮高考改革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高考招生计划的分配方法进行优化,二是探索高考在考试内容和形式上新的变化,三是对高考的招生录取机制进行优化与改善,四是进一步完善对高考的监督管理,五是全面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3]鉴于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发展理念相对先进,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因此被确定为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4],2017年两省市高考方案的实际应用,正式拉开了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帷幕。
高考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但就新一轮的高考改革而言,“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是本质核心,事关高考体制能否真正选拔出人才,让千万考生才有所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是必然要求,事关高考体制是否公平公正。因此,“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正当其时。
一、新一轮高考改革的主要特点综合国务院《实施意见》主要要求和内容,同时依据上海、浙江两省市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措施发现,本次改革将从改进考试选拔形式,改进招生录取机制,改进考试科目设置三个方向入手。[5]
(一) 考试选拔形式《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分类考试”改革措施。所谓“分类考试”是指将报考高职院校的入学考试与报考普通高校的入学考试进行区分,实行分开考试、分别考试。报考高职院校必须通过对“文化素质”与“职业技能”综合考评,由此建立适宜于“高职院校”招生录取选拔人才的方法。《实施意见》提出要将此发展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3]高职院校将通过三种途径招生:一是从参加“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综合考评的中职学校毕业生中招录;二是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符合高职院校要求,并参加“职业技能”考评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招录;三是从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中招录。
上海的改革方案将高职院校特色专业招生和主要招生计划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进一步扩大上海“春季高考”的招生范围,提升了高职院校分类招生的吸引力,同时提出进一步实现高职院校依法自主招生;浙江的方案则通过高职提前招生、单独招生等方式实现分类考试。两省市一并提出在高职院校招录中探索实施“一档多投”,让考生拥有在多所被录高职院校中选择的权利。除此之外,天津、四川、山东等省市也都不同程度地提出开展“春季高考”。通过春季先考的方式,让高职院校先于普通高校招生。提前招生、春季高考等考试形式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考试类型和考试选拔模式,以往形式单一的统一高考正逐步走向多元化。[5]
(二) 招生录取机制《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探索“多元录取机制”的改革措施。具体来说,未来的高考将不仅仅依据高考成绩进行录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成绩也将在“多元录取机制”中占据一定的比重,同时还要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这也就要求各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必须研究制定出基于“多元录取机制”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办法。
浙江提出的“三位一体”模式是目前试点相对较长也较为成功的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三位一体”是将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及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三项综合起来,按照一定的比例构成,合成最终成绩。高校可以以此为基本依据择优录取,同时高校可以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或要求考生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试。这一模式基本构成了新高考改革中提出的“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要求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的方式,要改进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机制,要逐步消除分批录取。
截至2017年各省份录取批次改革类型主要分为四类:一是取消所有录取批次,目前只有浙江;二是取消本科层次的所有录取批次,统一为本科批次,目前有上海、山东、海南3个省市;三是本科二批三批合并,目前有北京、河北、内蒙古等21个省市自治区;四是本科内部三个批次未合并,有吉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6个省市自治区。
另外,2017年试点两省市依旧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只不过上海以“院校专业组”作为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考生共可报24个志愿。浙江则规定“1所院校+1个专业”构成一个考生志愿,考生共可以报80个志愿,录取时直接投档至院校具体专业。这种新平行志愿的变化与高考考试科目设置的改革也有着很大的联系。
(三) 考试科目设置《实施意见》对“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提出明确要求,高考不分文理,考试科目“3+3”成为高考考试科目设置新模式。考生总成绩由必考科目成绩和选考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作为必考科目。选考成绩由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中根据自身特长,以及所想报考高校对专业考试科目要求,自主从“理化生政史地”等科目中选择3科成绩构成。
目前,新一轮高考改革的所有省份均已明确将实施文理不分科,考生可以跨越文科、理科自由选择,例如选出“历史+政治+物理”的选考组合。不过即便同是“3+3”模式,也有差异。上海是从“理化生政史地”6科中选3科,而浙江还另设1科“技术”(包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是从7科中选3科。同时也有专家开始研究将音乐、美术合称为艺术,进一步讨论将艺术生、体育生等特殊类考生纳入统一录取批次的可能性。
考试科目设置的变化,使得原有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必须改进,之前绝大多数省份采用“3+综合”的考试科目设置,文理科分开投档,考生只有文、理两种选择。如今采用“3+3”的考试科目设置,考生在选择3门选考科目时存在20种(6选3) 或者35种(7选3) 可能,考生的选择自由与空间进一步放大,考生存在文理兼修的情况,这就需要学校针对每个专业分别设置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选考科目,因此平行投档由“院校专业组”或者“学校+专业”构成志愿就成了必然要求。
二、新一轮高考改革的影响分析 (一) 新一轮高考改革可能对考生的影响对考生而言,“分类考试”“取消本科录取批次”“‘学校+专业’志愿填报”“不分文理,自主选择高考科目”等改革措施,使得考生从中受益。
“分类考试”有利于逐步消除长期以来形成的“差生才选择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误解。[5-6]高考实行按批次招生以来,录取时间的先后与分数线的高低,使学生潜意识中产生了等级差异,而学校之间不该有等级之分。潘懋元曾指出,对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当明确其本质是高等教育,只是与学术性的普通高等教育的类型不同,教育类型的不同并不是教育层次的差异,不能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看作是低于本科层次的专科教育。[7]“分类考试”真正意义上将高职院校与普通本科高校放在平等的同一起跑线上,“高职院校”优先招生的方式,让考生更加重视和理解“职业教育”,使考生主动选择“职业教育”成为可能。
“取消本科录取批次”会影响本科录取线下调,考生获得更大的选择权。取消录取批次前,分数徘徊在各批次分数线的考生,他们的选择充满了不确定性,还有的学生可能因为分数差几分达不到二批本科分数线,为了避免缴纳高额的三批本科学费,而选择复读或者读专科。[8]因此,取消本科批次,更好地扩大了考生的选择余地,进一步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学校+专业’志愿填报”使考生根据自身特长充分自主地选择专业成为可能。有研究表示,考生在选择读取一所理想的大学还是一个理想的专业时,只有三分之一的考生选择读取理想专业;但当考生面临的问题是选择重点高校的普通专业还是普通高校的重点专业时,选择重点专业的考生会接近一半。由此说明,很多学生选择时非常重视专业选择。[9-10]取消分批次录取,采取“‘学校+专业’志愿填报”模式可以避免考生盲目追求名牌高校,让考生更加重视专业的重要性,也为追求理想专业的考生提供了更丰富的学校选择。
“不分文理,自主选择高考科目”有利于分散学生的考试压力,促进学生自主、个性化的发展,加强考生的专业意识。不分文理,考生可以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自由地选择擅长的科目组成选考科目。[11]考生选择的科目可以实现多种组合,文理科目兼修,没有了“2选1”捆绑式的束缚,考生避开弱势科目,会提高主动性积极性,考试压力也会降低。改革前,考生只需将精力完全投入高考,致力于考取一所理想的大学,而在填报志愿的几天通过各种咨询方法详细地了解专业。而改革后,高校将按照专业指定选考科目,这就倒逼考生必须上高中后尽早明确专业目标,进而确定主攻科目,加强了考生的专业意识。
(二) 新一轮高考改革可能对高校的影响相比于考生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的受益来讲,高校受到的影响则更具挑战。
“分类考试”有利于为学术型人才和技能型人才提供不同的培养方式和环境。“分类考试”从政策上为拓宽高职院校的生源渠道提供了保障。[5]在消除院校等级差异的过程中同时有助于推动高校分类发展,建立高校分类体系。[12]这势必导致很多高校面临转型,因此,很多高校将会面临办学定位、人才培养定位等急需调整的问题,这对高校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影响。高校如何进一步根据自身办学实际,明确发展方向,实现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成为高等院校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需直面的挑战。
“取消本科录取批次”为各类高等院校在招录学生上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有利于促进高校的优胜劣汰,特别是提升民办高等教育的地位。[10]1999年高校扩招以来,普通高等院校数量急速增长,一大批民办本科高校应运而生,截至2017年全国共有735所民办高校,占全部高校总数的25.2%。民办高等教育实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涌现出很多具有优良学风校风、高质量、好口碑的民办高校。尽管国家一再强调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是长期以来各地始终将公办高校放在本科前两个批次招生,而把民办高校设置在本科第三批次招生,民办高校长期只能招到成绩较低的考生,有时为保证生源被迫降分录取。[8]因此,新一轮高考改革让民办高等院校逐渐享受到真正公平公正的待遇,为民办高等教育创造出极其有利的发展机遇,民办高校不再因为办学性质难以招生,办学品质将成为民办高校蓬勃发展的总抓手。伴随着生源危机给高等学校发展带来的挑战,加强高校之间的竞争,迫使高校激发改革发展动力,有利于促进高等学校的优胜劣汰。
“学校+专业”的志愿模式使得考生更加注重一所高校的专业质量,这使得高校必须要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构成,建设品牌专业、重点专业。之前的平行志愿中,志愿是以院校为单位,考生在选择理想的专业之前,必须先要选择院校。鉴于考生更倾向于选择重点高校的普通专业,这说明一所重点高校对学生的吸引力可以弥补其某些专业的弱势。即便考生并没有填报弱势、冷门专业,但只要该生服从调剂,弱势、冷门专业的学生就可以从其他专业调剂而来直至完成招生计划。改革以后,“学校+专业”的志愿模式实现了以专业作为志愿单位平行投档,专业的影响力被强化,院校的影响力被弱化,考生完全可以选择在所有志愿中不报弱势、冷门专业,这使得高校不得不重视自身弱势专业和重点专业、冷门专业和热门专业生源不均的问题,生源状况的进一步分化,对高校已有学科专业的生存发展提出了挑战。
“不分文理,自主选择高考科目”有利于高校录取到更符合专业要求的学生,高校招生的自主权得到提高,但同时也产生了同一专业之间学生入学成绩差异加大的可能。学生入学基础差异较大,导致校内专业学生教学培养、学科发展面临挑战。取消文理分科后,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特点设置对应具体专业的选考科目,进而有针对性地组织专业的学生构成,这使高校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权。但是,自主选择高考科目,采取“必考+选考”“3+3”的模式,会造成即使同一专业的学生,其选考的科目未必相同。以高校“材料学”专业为例,材料学专业学生除了具备化学方面的知识外,还应该具备物理方面的知识,假如高校对化学专业仅设置化学单科作为选考科目,那么招收的学生中就可能存在选考了地理、政治、历史、生物等科目的考生,那么在入学后,掌握较强物理知识的学生的学习能力可能就要比选考其他科目的学生强,这就可能导致学生的学习水平进一步拉开差距,会使得教学培养存在困难,或许需要高校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开展分层次教学。[11]倘若高校要求报考化学专业的学生必须同时将化学、物理两个科目作为选考科目,就有可能面临生源不足的问题。有研究表明,考生在“6选3”“7选3”模式下,由于存在畏难情绪,将“理化生”作为选考科目的考生比例有明显下降,而选考“政史地”的考生人数大幅度升高。根据浙江考生真实选考的数据发现,选择传统理科组合(物理、化学、生物)作为选考的考生比例仅为13.16%。[13]由此可以得知取消文理分科和自主选择考试科目的施行会使传统理科学生比例大幅下降,传统理科专业生源的减少,势必影响理科专业学科发展,影响高校学科专业建设布局和发展。[14]
三、新一轮高考改革对一般本科高校的影响一般本科高校在之前的招生中,基本设置在本科录取第二批次,生源状况可谓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与国家的“985”“211”计划重点高校、高水平大学相比,一直没有机会去争取成绩较高的考生生源。尽管如此,一般本科高校比起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又可以依赖公办高校的办学性质吸引考生报考,基本保证了自身生源充足,而且生源质量相对较高。而“分类考试”“取消本科批次”等措施的实施,给予所有高校平等竞争生源的机会。民办高校、高职院校伴随着招录地位的提升势必会更具竞争力,而一般本科高校,则可能受困于高水平大学和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夹击之中。
一般本科高校也更为严重地存在着绝大多数高校即将面临的同一所高校不同专业之间学生入学基础差异加大的问题,以及冷门专业、热门专业生源不均衡,甚至冷门专业、弱势专业愈发无人报考的问题。这对一般本科高校已有学科专业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极大挑战。一般本科高校在加强学科建设,优化专业构成,建设品牌专业、重点专业的同时,可能还得进一步思考,学校应该如何转型?是走加强学术型人才培养的道路,还是走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道路,又或者是探究如何实现“学术型人才培养”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双轨并行?
大多数一般本科高校的专业整体实力不强,很多专业普遍缺乏硕士、博士点,只有极少的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因此一般本科高校在学科建设、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师资水平等多个方面,特别是在综合型、学术型人才的培养能力上与高水平大学之间差距悬殊。而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专业更注重职业培养,不少专业具备足够的竞争力,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给予政策上的关照倾斜,很多民办高校、高职院校资金更为充足,不断通过高薪聘请专业专家的方式提升专业培养质量。因此,一般本科高校与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相比,在职业型、技能型人才培养上也存在不足。
综上所述,可以发现一般本科高校在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将面临更为严峻的形势。
四、结语本文整理归纳了新一轮高考改革在“选拔模式”“录取机制”“考试科目设置”上的特点,较为清晰地分析了几项主要改革可能给考生的影响:有利于逐步消除长期以来考生中形成的“差生才选择职业院校”“职业教育低人一等”的误解;赋予考生更大的自主权与选择权;考生可以根据自身特长和爱好选择专业;分散考生的考试压力,加强考生的专业意识等。同时也归纳出几项主要改革可能给高校带来的影响:分流学术型和技能型人才;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各类型的高校平等竞争生源,促进高校的优胜劣汰;提升了民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地位;倒逼高等院校调整并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建设;提高高校招生自主权;同专业学生入学基础差异大等。进而分析新一轮高考改革对一般本科高校的影响,主要概括为:一般本科高校学术型人才培养与高水平大学存在差距,技能型人才培养与民办高校、高职院校存在差距;更是面临着严峻的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布局的问题,以及学校应该如何转型的问题;一般本科高校的发展将面临高水平大学和民办高校、高职院校的夹击。
新一轮高考改革即将全面展开,一般本科高校应紧抓时机,提早布局,直面改革带来的影响与挑战,走出自身办学的特色道路。
[1] | 郑若玲. 高考改革的困境与突破[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3): 1–10. |
[2] | 姜钢. 《实施意见》:我国新一轮高考改革的纲领性文件[J]. 中国考试, 2017(2): 1–4.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 (2014-09-04)[2017-07-28].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9/04/content_9065.htm. |
[4] | 韩菲尹. 选择与被选择:沪浙高考改革新思考[J]. 理论观察, 2015(2): 122–123. |
[5] | 张建政. 高考改革背景下的地方农业院校人才培养困境与对策[J]. 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 2015(3): 30–32. |
[6] | 熊丙奇. 分类高考能给教育带来什么[J]. 上海教育评估研究, 2014(2): 38–39. |
[7] | 潘懋元. 建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独立体系的思考[J].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5(1): 7–10. |
[8] | 冯建民. 基于鲁、闽两省高招取消"本三批"的理性思考[J]. 教育与考试, 2012(1): 27–31. |
[9] | 高招调查报告[EB/OL]. (2014-06-04)[2017-07-22]. 中国教育在线, http://www.eol.cn/html/g/report/2014/report2.shtml. |
[10] | 马彪, 刘明岩, 颜端武. 论高校招生取消分批次录取[J]. 教育探索, 2015(1): 81–83. |
[11] | 于世洁, 徐宁汉, 杨帆, 等. 新高考改革下高校选考科目的制定[J].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5(2): 32–36. |
[12] | 田建荣. 高考体制变革:从统一招生到分类考试[J]. 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3): 11–17. |
[13] | 刘宝剑. 关于高中生选择高考科目的调查与思考——以浙江省2014级学生为例[J]. 教育研究, 2015(10): 142–148. DOI:10.3969/j.issn.1672-7711(s).2015.10.110 |
[14] | 王小虎, 潘昆峰, 苗苗. 高考改革对高水平大学招生的影响及其应对[J]. 中国高教研究, 2017(4): 56–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