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界概念是关于实数完备性的基本概念,在数学分析中有着广泛的应用[1-3]。但是确界概念和直观理解之间仍然缺乏有效的联系,为此我们针对概念的几种等价形式进行讨论,有助于对概念的直观理解和应用[4],并且沟通其与现在相当广泛的偏序集上确界概念的联系和共性。我们按照概念的层次重新给出确界及其相关概念的定义,这些有助于我们把数学分析和高等数学中的有关界的概念统一起来。
1 实数集上确界的概念有关实数、极限的概念及其性质等这里不再一一叙述,相关的概念可以参阅文献[1-2]。我们直接在实数集上建立界和确界的相关概念。先看实数集上界的定义。
定义1 设S是非空实数集,M,L是实数,
(1) 若S中所有的元素都小于或等于M,即∀x∈S,x≤M,则称M是S的上界;
(2) 若S中所有的元素都大于或等于L,即∀x∈S,x≥L,则称L是S的下界;
(3) 若S中有元素大于M,即∃x∈S,x>M,则称M不是S的上界;
(4) 若S中有元素小于L,即∃x∈S,x<L,则称L不是S的下界。
显然,上界和不是上界的概念是对立的并且是排中的,下界和不是下界的概念也是对立的并且是排中的。上界和下界统称为界。接下来我们给出实数集有界的概念。
定义2 设S是非空实数集,
(1) 若存在实数M是S的上界,即∃M∈R满足:∀x∈S,x≤M,则称S有上界;
(2) 若存在实数L是S的下界,即∃L∈R满足:∀x∈S,x≥L,则称S有下界;
(3) 若任何实数都不是S的上界,即对∀M,∃x∈S,x>M,则称S无上界;
(4) 若任何实数都不是S的下界,即对∀L,∃x∈S,x<L,则称S无下界;
(5) 若S既有上界且有下界,则称S有界,或称S是有界集;S有界的条件还有另外一种常用的等价说法:存在正实数是S的界,即∃M∈R+满足:∀x∈S,|x|≤M;
(6) 若S无上界或者无下界,则称S无界。
从实数集S有上界的定义可以看出,若实数集S有上界,则S有无限多个上界;若实数集S有下界,则S有无限多个下界。并且有如下引理:
引理1[1] 设S是非空实数集,若S有上界,则S有最小上界;若S有下界,则S有最大下界。
我们把S的最小上界称为S的上确界,把S的最大下界称为S的下确界。
定义3 设S是非空实数集,
(1) 若实数ξ满足两条:i)∀x∈S,x≤ξ;ii)若M是S的上界,则ξ≤M,则称ξ是S的上确界,记作ξ=supS;
(2) 若实数η满足两条:i)∀x∈S,x≥η;ii)若L是S的下界,则L≤η,则称η是S的下确界,记作η=infS;
(3) 若S无上界,则称S的上确界是+∞,记作supS=+∞;
(4) 若S无下界,则称S的下确界是-∞,记作infS=-∞。
定义3′ 设S是非空实数集,
(1) 若实数ξ满足两条:i)∀x∈S,x≤ξ;ii)若M<ξ,则存在x∈S使得x>M,则称ξ是S的上确界,记作ξ=supS;
(2) 若实数η满足两条:i)∀x∈S,x≥η;ii)若L>η,则存在x∈S使得x<L,则称η是S的下确界,记作η=infS;
(3) 若S无上界,则称S的上确界是+∞,记作supS=+∞;
(4) 若S无下界,则称S的下确界是-∞,记作infS=-∞。
在应用中,常常把定义中的M写成ξ-ε,把定义中L写成η+ε,其中ε表示任何一个正数,常常理解为任意小的一个正数,可以对ε作适当限定。这样使得定义更加直观,因而也把定义写成如下形式。
定义3″ 设S是非空实数集,
(1) 若实数ξ满足两条:i)∀x∈S,x≤ξ;ii)∀ε>0,存在x∈S使得x>ξ-ε,则称ξ是S的上确界,记作ξ=supS;
(2) 若实数η满足两条:i)∀x∈S,x≥η;ii)∀ε>0,存在x∈S使得x<η+ε,则称η是S的下确界,记作η=infS;
(3) 若S无上界,则称S的上确界是+∞,记作supS=+∞;
(4) 若S无下界,则称S的下确界是-∞,记作infS=-∞。
定义3° 设S是非空实数集,
(1) 若实数ξ满足两条:i)∀x∈S,x≤ξ;ii)存在数列{xn}⊂S,使得
(2) 若实数η满足两条:i)∀x∈S,x≥η;ii)存在数列{xn}⊂S,使得
(3) 若存在数列{xn}⊂S,使得
(4) 若存在数列{xn}⊂S,使得
上确界和下确界统称为确界。我们对上述4个定义中关于上确界定义的第二个条件之间的关系进行讨论。在定义3和定义3′之间,因为有“若M是S的上界,则ξ≤M”等价于逆否命题“若M<ξ,则M不是S的上界”,再由不是上界的概念等价于“若M<ξ,则存在x∈S使得x>M”,这就说明了定义3和定义3′的上确界的定义第二条是等价的,因而定义3和定义3′的上确界的定义是等价的。又由于任意小于ξ的实数M,总可以写成ξ减去某个正数ε,而ξ减去任意正数ε总可以用小于ξ的正数M来表示,所以定义3′和定义3″的上确界定义中第二条也是等价的,因而定义3′和定义3″中上确界的两个定义是等价的。只要把定义3″中的ε看成数列定义中的任意正数ε,定义3″和定义3°的上确界中关于上确界的第二条等价是显然的,因而定义3″和定义3°的上确界的定义是等价的,所以关于上确界的4个定义是等价的。同样可以证明下确界的4个定义是等价的。这就完成了4个定义等价的证明。应用中可选择4个定义之一直接引用。
关于确界的存在和有界的等价问题,在一般的高等数学和数学分析教材中都有引理1,我们不再论证,对于确界的概念首先遇到的是和最值概念之间的关系,而确界和最值的区别是其是否属于集合。
定理1 设S为非空集,则
(1) supS=ξ∈S⇔ξ=maxS;
(2) infS=η∈S⇔η=minS。
由确界的概念与极限的概念的独立性可知,可以用其中一个概念去计算另外一个概念,给确界的判定和确界概念的应用带来极大方便。而定义3是直观性和数学本质之间联系的桥梁,也给我们把确界的概念推广到一般的偏序集上带来了方便。
例如,对于区间(0,1)用定义3〞比较方便,而对于
由于极限的运算法则和确界的概念是独立的,利用确界和极限的关系,应用极限的四则运算和不等式的性质容易得到以下结论:
定理2 设A,B为非空集,若∀x∈A和∀y∈B有x≤y,则supA≤infB。
推论1 设A,B为非空集,且S=A∩B非空,则
(1) supS≥max{supA,supB};
(2) infS≤min{infA,infB}。
定理3 设A,B为非空集,S=A∪B,则
(1) supS=max{supA,supB};
(2) infS=min{infA,infB}。
定理4 令S-={x-x∈S},则
(1) supS-=-infS;
(2) infS-=-supS。
定理5 设A,B为非空集,A+B={zz=x+y,x∈A,y∈B},则
(1) sup(A+B)=supA+sup
(2) inf(A+B)=infA+infB。
定理6 设A,B为由正数构成的两个非空集,A·B={zz=x·y,x∈A,y∈B},则
(1) sup(A·B)=supA·supB;
(2) inf(A·B)=infA·infB。
3 函数的确界及其应用对于函数y=f(P),P∈D,类似可定义上确界为
定理7 设函数y=f(P),P∈D,在D内有有限个极值点f(P1),f(P2),…,f(Pn),边界点有相同的极限ξ,或无穷远处有相同的极限η,则
(1) supf(P)=max{f(P1),f(P2),…,f(Pn),ξ,η};
(2) inff(P)=min{f(P1),f(P2),…,f(Pn),ξ,η}。
例1 证明圆的所有外切三角形中,正三角形的面积最小。
证明 设圆的半径为α,三切点处的半径两两夹角分别为α,β,γ=2π-α-β,则得到三角形的面积为
例2 (均值不等式)求函数f(x1,x2,…,xn)=x1x2…xn在条件x1+x2+…+xn=α下的最大值,其中xk>0(k=1,2,…,n),并证明
证明 求得稳定点
例3 求f(x,y,z)=xyz在条件
解 讨论稳定点x=y=z=3r和无穷远处
把x=a,y=b,z=c带入
例4 (水箱设计问题)要设计一个容积为V的长方体开口水箱,试问水箱的长宽高各等于多少时,其表面积最小?
解 设水箱的长宽高分别为x,y,z,则问题变为在条件xyz=V和x,y,z>0下的函数S(x,y,z)=2(xz+yz)+xy的最值问题,求得稳定点
在一般的偏序集上,我们同样可以定义界和确界的相关概念。例如有界的定义如下[3],其他的概念有类似的定义。
定义4 设(P,≤)为偏序集,S⊂P是非空集,M,L∈P,
(1) 若S中所有的元素都小于或等于M,即∀x∈S,x≤M,则称M是S的上界;
(2) 若S中所有的元素都大于或等于L,即∀x∈S,x≥L,则称L是S的下界;
(3) 若S中有元素大于M,即∃x∈S,有x>M,则称M不是S的上界;
(4) 若S中有元素大L,即∃x∈S,有x<L,则称L
我们把定义3直接推广到偏序集上,这样就得到更一般的偏序集上确界的定义,这样的定义本质上是代数形式的定义。
定义5 设(P,≤)为偏序集,S⊂P是非空集,ξ,η∈P,
(1) 若ξ满足两条:i)∀x∈S,x≤ξ;ii)若M是S的上界,则ξ≤M,则称ξ是S的上确界,记作ξ=supS;
(2) 若η满足两条:i)∀x∈S,x≥η;ii)若L是S的下界,则L≤η,则称η是S的下确界,记作η=infS。
5 结语确界是数学中应用非常广泛的概念之一,我们还可以得到更强条件下确界的判定条件。但是作为等价形式把这个概念建立成统一的形式有着积极的意义,其他学科上的确界概念都是偏序集上确界概念的应用,我们把实数集的确界概念也归入这个形式,并且深化了它的应用。
[1] | 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 数学分析[M]. 北京: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 |
[2] | 刘三阳, 李广民. 数学分析十讲[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11. |
[3] | 王国俊. 数理逻辑引论与归结原理[M].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6. |
[4] | 赵正波. 函数的确界和应用[J]. 渭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5, 30(22): 2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