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说:“人类知识和人类生活关系中的任何领域,哪怕是最生僻的领域,无不对社会革命发生作用,同时也无不在这一革命的影响下发生某些变化。”[1]近代是中国由封建社会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受到了殖民主义国家的军事侵略、政治控制、文化渗透、经济掠夺。一个有着五千年文明的泱泱大国,承受着内忧外患的危机,“科学救国”“教育救国”“文学救国”“实业救国”等口号接踵而至。中国武术迅捷地搭上这趟“救国快车”,“武术救国”“以武振国”等论断迅速受到广大社会名流和尚武者的欢迎。
民国伊始,面对孱弱民风之局势,北洋政府抱着“非铲除文弱之积习,不足以拯危亡,而跻强盛”之观念,于1912年召开了第1届全国教育会议,并通过了《军国民教育施行方法案》,明确表明“各科教授材料,与军国民主义有关系者,应随时联系,以输入勇武之精神”“各学校应添授中国旧有武技”[2]。此议案紧紧围绕军民体育思想而展开,带有强烈的军事色彩。虽然北洋政府或各社团此后提出了《推广体育计划案》《推广中华新武术案》《学校体育应特别注重国技案》《请将中国固有武术加入专门学科案》《拟请全国中学一律添习武术案》《小学校自初级三年起体育一科应加授国技案》等诸多议案,明确“盖国之本,在于强种,强种之本,在于强身,而强身之本,要以国术为唯一方针”[3]。强调“吾国武术刚柔兼备,精力两全,不唯适于成人之锻炼,更宜于儿童之学习”[4]之意义和“提倡武术,从发展国人特殊之运动”[5]8的重要性,鼓励“武术”和“武术家”走进“学校”“竞赛”之场域,为武术文化空间的开拓做了积极准备,但由于时局所限,南北尚未统一,政权更迭频繁,军阀混战,各种武术议案多未得以全面实施。
至国民政府时期,中国在形式上趋于统一,相对稳定的政治环境使体育得以较快发展。在国民政府组织召开1928年第1次全国教育会议上张之江做了《国术研究与民族强弱之关系》的讲演,提出了《请令全国学校定国术为体育主课案》,而南京特别市教育局做了《请提倡我国固有武术案》的提议。在此届大会上还通过了《改订体育课程提高体育师资案》,鉴于“各处继办私立体育学校者不一而足”而致“流弊甚多”“所收学生,大半为小学毕业生,国文自然科学等,基本训练,毫无根底”“所定课程标准,名不副实,学生无从得益”[5]79等原因,特通过了《大学体育系课程设置方案》《大学体育专修科课程设置方案》和《中学体育师范科课程设置方案》3个课程设置方案。在这些方案中均将国技、拳术确定为必修课程,尤其在《中学体育师范科课程设置方案》中规定“拳术”与体操、军事训练、游泳、舞蹈一样作为一门课程,要求第1学年每学期“拳术”课每周1学时,分别为0.5学分[5]80-87。3个课程方案的制定有力地促进了各类体育师资学校教育(尤其是私立体育师范学校)趋于规范化和标准化。
1936年,刘长春在奥运会上的失利再次诱发土洋体育论争,诱发中国人思考武术与民族命运之关系。“武术救国”的呼声再次高涨,许多社会名流为武术付出巨大努力,并最终获得国民政府支持。武术快速步入各类学校,但针对武术教学的课程目标、学时分配、内容设置、实施方式、教授要点等方面仍“无标准可循”;因此,北平特别市国术馆则依据实情负责编撰了《大中小学国术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呈请“教育部”审查。相对于1928年的三大课程方案而言,《标准》中课程目标明确,学时、学分明晰,内容设置合理,实施方式具体,教授要点突出,易于实施。应该说,该标准制定是以1928年之后10年武术教育系统性实践为基础,亦是对晚清以来数十年学校武术的散点性探索。虽然因社会动荡等未使该标准真正实施,但其还是对当时部分学校武术教育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对当下学校武术教改仍具借鉴作用。
2 《标准》释读历经千年蛰伏和孕育的武术于近代重现天日。中国人将武术与民族安全相提并论,并走进课堂。“始知有提倡之必要,各学校亦聘请教员从事教授”。然而“教材方面,多无标准可循,教者就己之所长而教授,学者亦不得不随之而习学,究其是否合法教育原理,体育原理,于儿童身心上有无防碍,均无从考查,以至学者无真趣之可言,而教者所得之成绩亦甚少”[6]21“学校之教授国术已历有年,所唯未设独立科目,以致效力未宏”“师范学校国术课程未见规定”。虽说初高中阶段设有武术课程,但学习“国术时间仅为一小时,似嫌过少”。为彰显武术价值和习练时效,实现“将国术科目早单独设立”,国民政府委托北平特别市国术馆研制共5册文件,对教学目标、内容、时数、方式和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
《标准》研制后上报“教育部”并于民国27年6月17日开始实施。《标准》成为中国第1部关于各级学校武术课程的官方纲领性文件。《标准》对大中小学武术课程的目标设置、时间分配、教学内容和实施方式等进行了详尽说明,对近代武术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学科化建设做初步尝试,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2.1 课程目标的设定教学目标是指“社会对教育所要造就的社会个体的质量规格的总的设想或规定,它指向教育培养什么样的人”[7]。它关系到教学活动明确的实施方向和预期发展的结果,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为学校教育指明了方向,对学生认知能力的培养、教师教学工作和教学评估体系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休戚相关。受教育体制的影响,《标准》对大中小学年龄阶段和受教育层次进行了详尽描述。其中规定小学武术课程标准在于:“灵活身体,敏捷官能;矫正身体不良姿势,使复正常姿势;教以初步的国术技能,俾将来能精深研习各种较深的国术;养成儿童喜欢习国术的习惯,以作国民正当娱乐的基础。”[6]23其重点是针对小学生的生理心理特征,突出学生身体协调能力和敏捷性,以促进学生身体发育和矫正学生姿势为目的,同时强调学生应掌握专业技术的初步技能,以及武术习练习惯。
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现代教育奠基人何子渊、丘逢甲等人开新风、循西学而创办新学,设立中学教育阶段,使初级教育成为小学跨入高中阶段的过渡性阶段。其教育重点在于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自学能力,意志品质以及情感、协作、对话、焦虑等非智力因素。《标准》的初中教学目标应变为:“强健体格,发达筋肉,使身体各部得平均的发育;养成正确之姿势及优美的态度;从团体运动中,培养勇敢、耐劳、服从及其他的良好道德;养成以国术为娱乐的习惯。”[5]27
高级中学是学生身心发育的最佳阶段,对新事物兴趣较大,心理激进突出,但缺乏对良莠不齐文化的判断和筛选能力。为此,《标准》明确规定在高中阶段武术课程的目的在于:“锻炼体格,俾身心发育健全;养成尚武的精神,侠义的道德;使明了国术之意义与功用。”[6]29其开宗明义地将锻炼身体放在首要位置,推崇尚武精神和侠义之风,要以传统伦理的旨义为道德轴心,强调了武术的时代意义和实际功用,将青少年与武术救国论相联系,进而支持“武术救国论”。
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指出:“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青少年肩负着民族希望,是民族文化和精神的承载者。大学生具有一定的文化鉴识力,但当面对琳琅满目的文化品牌时会表现出一定的焦虑和彷徨,甚至无所适从。民国中外民族矛盾成为全民族最热议的话题。为挽救水深火热中的民族,《标准》指出大学暨专门学校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国术的原理;明了国术之源流;练习国术中应用手法,以保卫身体; 养成国术之领袖人才,以备领导社会民众练习国术”[6]32。此目标彰显政治使命和战略远见。
《标准》教学目标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由小学生的“灵活身体,敏捷官能”,到初中生的“强健体格,发达筋肉”,再到高中生的“锻炼体格,身心发育健全”,最后到大学生的“应用手法,保卫身体”,经历了由体质到民族,由体育到文化的蜕变,将学生身体强壮、心理健康、阵杀之术与民族命运紧紧相连。从教学目标的递进层次而言,与当下《我国学校武术教育体系》(2013年9月,教育部指定由上海体育学院牵头组成的“全国学校体育武术项目联盟”确定)中的武术教育目标相比,两者具有异曲同工之法,后者明确规定:小学阶段教育目标是“发展武术兴趣,喜爱武术活动,身体体验武术文化”;初中阶段教育目标是“身体体验武术文化,掌握武术基本技能”;高中阶段教育目标是“提高武术运动水平,智识武术文化”;大学阶段教育目标是“智识武术文化,选择终身武术内容”[8]。两者均清晰地定位了由术至道的武术教育目标,并囊括“武术基本动作和基本功、武术套路、武术格斗”之技术教育和“武术礼仪和武德、武术文化教育”之文化教育教学内容。
《标准》的研制体现出一定的政治意义。正是在《标准》的影响下,“九·一八”事变后,北平特别市国术馆特意开设了数期速成“砍刀术培训班”和“大刀队”以培养救国勇士,重点传授实战劈砍刀法。其映射出近代西方教育家杜威的功能主义观,将经验、知识、生活紧紧联系起来。
2.2 课程教学内容的确定《标准》是国民政府对民国武术教育进行规范与调整的一次尝试。它不仅对各级学校武术课程的目标设置、时间分配进行了规定,而且还对演练内容进行说明。在武术教学内容部分确定小学生从简单的八段锦、少林十二式、桩步和挑打等基本功入手,然后再练岳氏拳、形意拳。初中生习练罗汉行功法、弹腿、少林拳、查拳、捷拳、信拳、六合拳,以及六合刀、捷刀、梅花刀,少林棍、夜叉棍、六合棍。高中阶段开设太极拳、唐拳、七星拳、通背拳,以及双刀、封棍、对刀、六合枪、战身枪,亦添加了武术理论。大学除继续习练形意拳术、唐拳、信拳、二郎拳和劈挂拳外,还开设了对枪(对八枪、黑白鹞枪)、戟术、鞭术和锏术,以及各种拳术应用手法。另外,还添加了武术理论学习。这主要是与1932年民国“教育部”所制定的《学制系统图并说明》相呼应,“大学宗旨——遵照十八年四月二十六日国民政府公布之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研究高深学术,养成专门人才[9]”。
从整体看,《标准》的结构缜密,内容由少到多,由简到繁。仅以小学阶段的《标准》为例,从第3学年所开设的武术课程内容由基本动作、基本功入手,先习练“骑乘步、弓箭步和丁虚步等桩步”的步型,再习练“原地穿、下势行穿手和步穿手”等手法。到了第5学年则学习“国术教材二十四式和动作组合”,如“骑步冲拳、拗步冲拳、架打、挑打等”单式打法和“单踢、撞腿、迎面腿和斜山腿”等腿法及简单拳术。到了第6学年则学习“岳氏连拳(八路)或形意拳(单式及五行)、六路短拳和简单拳术一种”。教学步骤遵循着由步法到手法,再到腿法;由单练到对练,再到实用手法;由短器械,到长器械,再到双器械。整个程序明晰,“学至专门大学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俾他日依据各方试验之结果,逐渐修正,以得一适当之标准也”[6]21-22。
2.3 课程课时的分配20世纪初期西学东渐之风刮遍全国,德国体操、丹麦体操和美国体操进驻中国并步入学校,与此同时,我国本土体育毫无逊色地挤进了学校教育行列。1922年《学校系统改革案》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适应社会进步之需要,发挥平民教育精神,谋个性之发展,注意生活教育等7条标准实施,规定在小学和初中课程中设体育科;在高中阶段设师范科,甚至成立了各类体育国术专科师范学校。《学校系统改革案》认为:“学校之教授国术已历有年,所唯未设独立科目,以致效力未宏,今只列于体育科目之中,仍未独立一科,似未明显,拟请将国术科目早单独设。”[10]但是,这些师范学校没有专门的武术教育规定,正如民国“教育部”在《标准》序言所倡导那样:“师范学校国术课程未见规定,似应列入。”
陶行知认为:“教育是要依据社会个人的需要能力和生活事业本体的需要定的。”[11]《标准》规定各级学校的武术练习时间为正课和课外两部分,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正课每学期每周2小时,共3学年”,而大学暨专门学校“正课每学期每周2小时,共2学年,第3学年每周1小时”。《标准》明确规定了武术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时间,条例具体详细、明了严谨,可操作性强。此外,《标准》对课外武术练习活动时间予以相应规定,要求小学阶段“课外练习于正课时间以外举行,每周至少60分钟”。中学至大学阶段“课外练习于正课之外举行,每周至少2小时”。显而易见,武术课外练习对正课练习的有益补充与完善,大大增加学生习练武术的次数和时间。尤其难能可贵的是,《标准》明确了大学暨专门学校的武术教学时间,这是当下高校体育教学所缺失的。
2.4 课程方式的指导为了快速促进武术课程实施,《标准》又规定了多种课程实施方法。它规定在中小学时期可以采用正课教授、课间操、课外练习、校内表演和校外表演5种形式。唯有不同的是,在不同学习阶段均对课间操进行相应的规定说明,如在小学阶段的课间操“採少林十二式为教材”“每学期开表演会一次,分个人表演、班级表演、团体表演,以资观学而策进步”。初级中学规定课间操“可採罗汉行功法或弹腿为教材”。高级中学的课间操“可採太极拳术或择其中单式为教材”。在大学阶段不设课间操,但同样除设立正课练习、课外练习、校内表演(个人表演和班级表演)外,另设立“国术研究会”。同时规定,在校内表演时又分以“矫正姿势”为主要目的的个人表演和以“互相观摩优劣而策进步”为目的的班级表演。校外表演旨在学校间“互相观摩优劣而策进步”。《标准》是规范各级学校武术课程的纲领性文件,它的实施体现了政府在武术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2.5 课程要点的教授在规定武术课程目标、时间、内容和方式外,对每个阶段的教授要点规定也是《标准》不可或缺的。《标准》强调小学教授要点在于课堂教学和课外练习的内容一致,“宜特别注意课外的练习”。《标准》强调学生动作姿势的重要性,认为教授时“宜特别注意姿势的正确”,可通过每周举行姿势比赛督促。对于劣等生,则是“应于课外时,或另定时间,加以教学”。到初中阶段开始重视武术知识和意义方面的要点,“讲解各家国术的功用与特点,使学生明了武术中的真意义”“时常讲解练习国术应注意的事项,使学生明了其利害”。到高级中学时,教授要点在于使习练者“身心要敏活,通权达变,不构成法”“要预备记熟,教便将要准备齐全”。如果学生练习厌倦时,“就应设法变换学生精神面貌”。至于大学暨专门学校阶段,除遵循高中各原则外,还应注意:“使学生深切地了解原理,及各种练习方法;使学生练习对手应用的方法;讲解武德使躬身实践;养成研习专门的功夫。”[6]34《标准》所规定各阶段的教授要点均是建立在前一阶段基础上的拓展和深入。
3 《标准》的当代启示 3.1 通过国家行为,研制当代《大中小学武术课程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国家是文化的主体,对本土文化具有生产权、享用权和管理权。因此,相关教育管理机构应充分考虑武术教育的作用与价值,重视武术教育在国民教育中的意义和地位,广泛开展武术健身、武术教育工作,积极组织专家研制当代《大中小学武术课程标准》。对大中小学的武术课程的目标设立、时间分配、内容设置、教授方法、组织形式、实施方式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与规范。加强对《〈大中小学武术课程标准〉评价体系》的制定与实施,使当代《大中小学武术课程评价标准》落到实处,真正做到有标准可依、有标准必依。将当代《大中小学武术课程评价标准》与学生升学、评优评先等激励机制挂钩。
3.2 提倡体育课与武术课平行并举,在中小学增添独立的武术课民国的“国技”“拳术”“国术”被置于与军事训练、体操、游泳、舞蹈等课程同等重要地位,与其他术科课程平行并举,设置相应的学分、学时和习练内容。这是基于“我国民体力柔弱,夙为外人轻视,亟宜一雪此耻”[3]的应对之举,亦是东方民族在遭受西方蹂躏和切腹之痛后的解救之法。 文化崛起在于青少年,青少年的培养在于教育。从当下武术生存和传承场所而言,学校已成为筑固武术生命线的重要场域。民国武术课与其他体育课平行并举对武术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而今中小学武术教学仅仅成为体育课教育内容中的组成部分,致使其教育地位之卑微和教育效果之低劣。因此,应更新观念,锐利革新,将武术提升至与体育课同样的位置,开设独立的武术课,适宜增添武术教育内容和时间,如将在高中阶段的一周2次体育课改为1次体育课和1次武术课,初中和小学阶段的一周3次体育课改为2次体育课和1次武术课。以此长期强化青少年武术技术和意识。
3.3 强化文化意识,在大课间以操练拳种替代广播操承载民族文化是武术传承的根本和归宿,亦是维系武术在教育领域的命脉所在。当下,学校武术被域外体育项目所挤压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身文化缺失所引起的核心竞争力丧失。因此,只有我们在武术教育中强化文化意识,才能使中国武术之魂回归。
时至今日,我国已颁布了9套广播体操,这对我国国民素质的提高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从文化拯救和文化保护层面而言,传统武术除了能发挥与广播操同样的健身功能之外,可以让国人感受到民族文化的传承责任。因此,应积极开拓传统武术教育方式。除了在武术课堂上注重传统武术教学外,还可以在大课间练习地域拳种,以某一优秀的地域拳种替代广播体操。在这一点上,民国时期《标准》提供了范例,即小学课间操“可採少林十二式为教材”,初中课间操“可採罗汉拳行功法或弹腿为教材”,高中课间操“可採太极拳术或择其中单式为教材”[6]3-9。
2013年9月22日,全国学校体育(武术项目)联盟确定了“一校一拳,打练并进,术道融合,德艺兼修”的武术教育改革新理念。在大课间操练地域拳种不仅是对新一轮武术教育改革理念的贯彻落实,更是对民族文化责任的一种担当。在大课间操练地域拳种可以增加传统武术的习练时间和次数,是对武术课堂教学的一种延续,可让学生更深刻地体会武术文化核心,确保其系统、全面地继承核心技术、理论和文化。
3.4 积极推行多种武术教育形式一个民族的文化传统或传统文化的形成并非一蹴而就,需要全民文化意识发挥作用。学校是专职教育场域,具备专职教师、教育方法、后备人才、教育设施、教育时间、教育内容,但仅依赖于武术课堂是远远不够的,应充分利用多方面优势。 首先,应重视课堂内外的教学与练习相结合,在武术教育之余,积极组织武术社团、武术沙龙等活动形式。其次,突出武术教学与比赛相结合,在校运会增设武术项目,定期开展校际、班际的武术交流赛。再次,重视校内外武术交流,积极开展校内外武术技术交流和知识竞猜活动,开展武术漫画宣传、创建武术文化走廊。
3.5 坚持传统武术教育与创新相结合世界文化的五彩斑斓和丰富多彩就在于各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正是这种民族众多文化样式才构成了“各美其美”的世界文化图景。传统武术是特定时期的产物,必须在特定时期下解释和使用。面对文化安全意识凸显的当下,要从文化遗产高度全新解读中国武术。
一方面,应在本土耳熟能详的拳种中寻代素材满足青少年的需求。对于文化而言,文化的标准化就相当于沦丧了文化的个性。武术教育要规避在国家范围内的标准化,不能以某一样派武术代替武术的全部,宜突出地方拳种特色,让那些在当地具有浓郁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的拳种进入武术教育领域。 另一方面,以创新意识破解武术文化密码,进行适宜的科学性调适。武术教育内容不应是几个动作随心附会的杜撰与嫁接,而应遵循武术发展规律,选取当地优秀拳种抽取其技术核心进行创编。创编时本着简单易练、一学上手、体用结合的原则,不能以牺牲武术本真性为代价。
3.6 传统文化与文化传统教育并驾齐驱武术是一种传统文化,是民族文化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其包含了纷繁庞杂的技术样式、柔弱胜刚强的智者思维、点到为止的不争之德、自强不息的尚武精神。武术亦是一种悠久的文化传统,几千年来武术在一代代中华民族儿女的努力下将本民族体质特点、思维范式、心理价值、环境条件、生产方式等不断提升、融合、充实,表现出强大的人为性。之后,又融入先民智慧,在为人功能驱使下不断地生产、创新和传承。因此,不仅要坚持武术文化本真性与系统性的传承,而且要坚持悠久的习武意识、武术习惯、武术习俗。在武术教学过程中,在加强武术内容教学的同时,要注重学生的习武意识、习惯和精神等方面的引导和培养。
4 结束语民国是中国武术由古代走向近代、由传统步入现代的拐点,更是武术技术样式出新、文化空间扩张、学科理论认知的重要分水岭。受西学影响,武术自然而然地吸纳了西方体育的元素,但对武术影响最大的是人们对其价值功能的认识高度、视角和方法的提高和拓展。《标准》为武术的教育化、科学化、学科化做出了积极探索。近代,武术成为摘掉“东亚病夫”帽子,追求强国强种,改造国民身体的一种方式。时至当代,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逐年下降,使武术进校园之话题再次被提及。从文化空间的视角看,学校将是武术传承和发展的重要场域。学生通过习练武术,除了增强体质外,更有深层的文化认同、文化传承、文化创造等文化价值,而《大中小武术课程标准》和《<大中小学武术课程>评价体系》是确保武术在学校生根发芽的重要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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