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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9, Vol. 43 Issue (2): 103-110  DOI: 10.16099/j.sus.2019.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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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王岗, 陈保学. 中国武术美学精神论略[J]. 上海体育学院学报, 2019, 43(2): 103-110. DOI: 10.16099/j.sus.2019.02.015.
WANG Gang, CHEN Baoxue. On the Aesthetic Spirit of Chinese Wushu[J].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Sport, 2019, 43(2): 103-110. DOI: 10.16099/j.sus.2019.02.015.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14BTY076)

第一作者简介

王岗(1965-), 男, 山西临猗人, 武汉体育学院教授, 博士, 博士生导师, 湖北省“楚天学者”特聘教授, Tel.:15827370134, E-mail:tywanggang@126.com

通信作者简介

陈保学(1980-), 男, 山东济宁人, 武汉体育学院访问学者, 怀化学院讲师, Tel.:15115156358, E-mail:1321443612@qq.com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 2017-11-30
修回日期: 2018-01-08
中国武术美学精神论略
王岗 1, 陈保学 1,2     
1. 武汉体育学院 武术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2. 怀化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怀化 418008
摘要: 在哲学、美学、文化学的指导下,对中国武术美学精神进行阐释。中国武术美学精神体现为:言"天人合一"的大美关怀之"志";寓"至善至美"的完美道德之"理";达"形神兼备"的审美修炼之"神";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象之"境";统"知情意行"的美育教化于"一"。指出:中国武术发展至今,正是美学精神的作用使然,美学精神是中国武术文化的核心价值。
关键词: 武术    美学精神    国民精神    形神兼备    情景交融    天人合一    至善至美    
On the Aesthetic Spirit of Chinese Wushu
WANG Gang 1, CHEN Baoxue 1,2     
1. School of Wushu, Wuhan University of Sport, Wuhan 430079, Hubei, China;
2.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Huaihua College, Huaihua 418008, Hunan, China
Abstract: The study tried to explore the aesthetic spirit of Chinese Martial Art (wushu)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philosophy, aesthetics and cultural science.It holds that the aesthetic spirits of wushu are shown in the following:its ideal was to present the care for people in the harmony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its truth was to pursue perfect morals in the embedding of extreme perfection and beauty, its essence was to appreciate and exercise the beauty in the combination of form and spirit, its realm was to express the aesthetic image in the blending of feeling and setting happily, and its education was to reach the unity of aesthetics and civilization in the combination of knowledge, emotion, will and action.The conclusion points out that the aesthetic spirit is the backbone of wushu, which keeps its development till today and has always been the core value of wushu culture.
Keywords: wushu    aesthetics spirit    national spirit    combination of form and spirit    blending of feeling and setting happily    harmony between human and nature    perfection    

关于中国国民精神建设, 习近平同志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 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 也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要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1]因此, 作为中华民族精神命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中华美学精神, 应是国民精神建设的根基和源泉。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大报告中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 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2]。我们应该结合新时代、新方位, 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传承和弘扬中华美学精神, 为国民精神建设服务。对于中华美学精神, 习近平同志曾明确指出, “中华美学讲求托物言志、寓理于情, 讲求言简意赅、凝练节制, 讲求形神兼备、意境深远, 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我们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 展现中华审美风范”[1]

中国武术的美学精神内涵博大精深, 美学精神成为中国武术千年不断、源远流长的动力。反观今天的中国武术, 标榜“格斗战胜”“轻灵发放”, “不言打、发、放”就会被认为是“不谈武术”“不懂武术”或“不会武术”。甚至更有人认为, 中国武术的核心表现即“如何打倒对方”。文化需要继承, 但复古甚至是将今天的文化拉回到那个还不属于文化的“本能格斗”语境, 应是一件在文化上最为悲哀和凄凉的事情。在此, 并非说“格斗战胜”“轻灵发放”不是文化, 而是强调这种以“战胜”为目的的丛林法则, 不应是中国武术精神所倡导的。对于中国武术的发展而言:必须从“中华文化立场”出发, 审读中国武术的美学精神; 必须以“传承中华文化基因”为己任, 挖掘中国武术的美学精神; 必须以“展现中华审美风范”为目的, 弘扬中国武术的美学精神。

古代中国虽无“美”的学科, 却有“美”的历史、“美”的感悟和“美”的精神。虽无“美”的具体定义, 却知道以何为“美”、如何实现“美”以及“美”的境界在哪里。然而, 随着近代中国的落寞, 面对西方强势文化的冲击, “美学”作为学科被引入中国, 就“始终没有摆脱它的‘他性’”[3]。反观当下的中国武术发展, 尽管其美学精神在某些(体育运动)方面得到了弘扬和发展, 但以西方审美精神改良、评价、筛选中国武术美学精神, 实有不妥。本应“托物言志, 寓理于情”的中国武术美学精神, 在今天几乎“丢失殆尽”; 本应“形神兼备、意境深远”的中国武术美学精神, 在今天只剩下“体魂分离、意蕴殆尽”的空壳; 本应“强调知、情、意、行相统一”的中国武术美学精神, 也只剩下“踢、打、摔、拿”的外在展示。浑厚正道的中国武术美学精神在其近1个世纪的体育化改造过程中, 已经发展异化, 面目全非。中国武术的发展中如果再不坚守自己的文化血脉, 就会出现文化领域中出现过的“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中国化、去主流化”[1]现象。固然, 精神在事物内部深层“作为内在的精微的智慧、功能、作用”[4]而存在, 且作为决定事物本质特征的无形存在, 直接对文化的外在形态产生着决定性作用。同样, 中国武术美学精神根生于中国武术内部与深层并决定武术美学本质特征, 直接对中国武术文化的外在形态产生着决定性作用。虽然无法定义它具体是什么, 但可通过分析贯穿于整个中国武术审美生活的各方面, 描述它追求的几个重要美学精神特质, 并围绕中国武术美学精神应“言何志”“寓何理”“达何神”“造何境”等追问, 做出学理性诠释。

1 言“天人合一”的大美关怀之“志”

相对于西方美学那种“更重视概念和逻辑体系的比较狭窄的‘小美学’”[5]而言, 中国传统美学则更具贴近“诗意的自由和超越”, “具有‘人与天齐’的大口径、大边界、大尺度的‘大美学’”[5]。这种“大美学”追求的正是具有“内外一体、天人一体、有无一体的大宇宙、大生命”[6]的大美精神。庄子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天地与我并生, 而万物与我为一”。他认为这种天人合一的大美是不能言说的, 对大美而言, “非语言、概念、名称所可把握, 只能通过自由心灵和创作直观才能领会、体验”[7]。因此, 欲实现“天人合一”的大美不可能通过西方美学的那种逻辑推导出来, 只能通过心灵和直观体悟。这种大美又不是冰冷的, 而是给予天地、宇宙、万物一种生命意识。这种生命意识体现在武术上即“以顺乎自然、天人相通的观念来行拳走势, 与大自然静静地交流、交融, 将自己融入大自然之中, 天人合一, 生机无限……”[8]。具有审美意识的人能达到人与宇宙万物(“自然”与“天”)的交融, 而这种交融同样不同于西方美学的移情或西方美学中的主客体统一, 因为“‘它不是2个独立的实体之间在认识论上的关系。从存在论而言, 双方一向就是合二为一的关系, 即王阳明说的, 无人心则无天地万物, 无天地万物则无人心, 人心与天地一气流通, 融为一体, 不可间隔的一体是唯一真实的’。这也正是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与西方审美意识的根本区别”[9]

在中国人的审美意识中, 这种“天人合一”的大美观还体现在对生命的关怀上, 对待宇宙万物的态度绝不是冰冷的, 而是视万物与自己的生命为一体, 是“无人心则无天地万物, 无天地万物则无人心”的宇宙万物一体的生命观。在中国传统文学艺术作品中, 作者所要体现的绝非是一个孤立的、客观的景物存在, 而一定是一种充满着生机的生命存在。如谢灵运的名句:“池塘生春草, 园柳变鸣禽”, 直观分析无非只有池塘、草、园、柳、禽等5个“物”, 而无论作者还是历代读者, 无不感受到一片生机盎然的生命存在。一个“生”字和一个“变”字让5个“物”与作者、宇宙融为一体。我们惊叹作者妙手偶得的天成之作的同时, 不禁要问作者参悟其中之妙的背后到底是谁催发的“生”和“变”呢?是池塘?是园柳?当然不是, 是春天的到来, 是宇宙的运化。这种带着生命感的春天和宇宙在儒家眼里成为了“仁爱”, 在道家眼里成为了“自然”。因为在儒家的眼中“仁爱”就包含着对宇宙万物的珍爱与关怀, 如孔子所说“仁者乐山、知者乐水”, “仁知之士所以乐山乐水, 首先在其能爱。不爱如何谈得上乐?”[9]。在道家眼中“自然”就是道, 如老子所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老子的基本态度是, 人应遵循自然法则而善待万物, 使万物各得其所, 各逐其生”[9]

无论是儒家的“仁爱”还是道家的“自然”, 所要表达的核心思想和观点都是将天地、宇宙、万物视为一个整体的生命存在, 与人一体共生。就是在这种天人合一宇宙观、生命观的影响下, 中国武术将人看作与宇宙一体, 同时又将人自身比作一个小宇宙。太极拳、八卦掌、五行拳等诸多拳种都是把人体视作一个小宇宙, 将宇宙运化规律运用到人体运动规律之中, 将追求人与自然的统一、小宇宙与大宇宙的统一作为武术修炼的目标。这种修炼过程要求习武者不仅要通过协调的肢体运动, 还要更加注重内心的入静、规律的呼吸、专注的意念, 体会和感悟恬淡虚静、精神饱满、意象生动的天人合一的大美之境。武术的这种修炼是“武术习练者通过自身体验和磨练的艰苦过程, 不断地对自我的技术进行方方面面的调整, 进行不断深入地思索, 才能领会武术的真谛, 进而实现对武术技艺的融会贯通。而这样的过程, 是需要习武者经历漫长的体悟过程才能实现的”[10]196-197。“天地有大美而不言”, 武术之“天人合一”的大美亦是不能言说之大美, 讲求体悟的中国武术不主张以“高谈阔论”的方式进行传授、教学。这正如庄子所言:“夫知者不言, 言者不知, 故圣人行不言之教”[11]。不能言, 就以亲身来体会, 就以亲思来感悟。基于此, 中国武术之天人合一的大美是对生命的关怀, 而习武者欲了解这种大美关怀, 只能通过体悟来获得。将这种大美的体悟揉进身体之中, 化作武术动作来表达一种与天地合一的精神, 这便是武术修炼者通过身体来言说“天人合一”的大美关怀之志。这种身体言说的修炼对中国武术习练者而言, 是将自己对于天人合一的认知进行内化的过程, 并通过反复的身体感悟训练得到强化, 从而形成辩证统一的宇宙观、生命观, 并和谐地处理人自身、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种种关系。这其中所蕴含的修身、仁爱、道德、自然、生态等观念正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倡导的价值取向和国民精神。

2 寓“至善至美”的完美道德之“理”

真、善、美是中、西方美学精神的共同理想追求。西方美学精神倾向于讲真与美, 如布瓦洛讲“只有真才美, 只有真才可爱”; 中国美学精神则更喜欢说善与美, 如孔子说的“尽善尽美”。无论真美还是善美都是在强调真、善、美的统一, 因为在真中是包含着善的意志, 而善又是以真为根本, 只不过“中华美学偏于伦理学, 侧重于‘美’‘善’统一; 西方美学偏重于哲学认识论, 侧重于‘美’‘真’统一”[12]

中国武术美学精神源自中华美学精神, 同样偏于伦理学, 侧重于美善的统一, 追求至善至美。孔子认为“里仁为美”, 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观点, 仁往往与爱并称作仁爱, 仁和爱都是善的具体表现。另外, 在中华传统美德“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 都可以说是善的表现, 同时也是美的表现, 是善与美的统一, 而真亦包含在其中。如信就表示真诚守信, 属于真的范畴。中华美学中的真多以诚、信、朴、实等表述, 如“巧诈不如拙诚”(韩非子), “信言不美, 美言不信”(老子), “志在守朴, 养素全真”(嵇康), “古人质实, 不尚智巧, 言论未详, 事实先著”[13](陆九渊)等。因此, 在中华美学中, “真”是诚实的、守信的、质朴的, 是具有善的“真”, 中国武术之真也应具有诚、信、朴、实等善的特质, 是善的“真”。

武术虽然源于搏杀, 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 超越了搏杀的单一功能使其更具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 攻防技术仅仅成为了武术的基本元素, 而远非全部。武术具有搏击的功用是真实的, 但一味强调搏击的武术是失“真”的。因为“在中国文化的大环境下, 武术则具有了其他武技未出现的特殊现象, 武术的套路演练、武术特殊的功法练习、武术与中医结合对穴位的运用, 以及技击招法以此破彼的思考, 并且在地域性、技术的私有性等条件下形成的众多门派与拳种, 都标榜了武术与其他武技相比所具有的特殊性”[14]。正是武术这些特殊性恰如其分地体现了武术的真。然而在近年来, 有不少学者提出了中国武术失“真”的问题, 网络上也出现了武术“打假”的新闻, 真与假的争辩将中国武术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重拾中国武术之真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刻。一方面长期以来受武侠小说、武侠电影等武侠文化的影响, 人们对武术之真并不能清楚认知; 另一方面有人打着武术的“幌子”进行招摇撞骗或者将自己的武术技能吹嘘的神乎其神, 再加上远离传统武术的质朴等失真现象对武术伤害很大, 影响了武术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不利于武术的发展。

为此, 应积极解读和传播武术之真。一方面需要将武侠文化与现实武术区分开。“武侠文化中描述的武术与现实生活中武术有极大的差异, 同时也正是这种差异在直接或间接地对武术造成伤害, 因为在影视传媒非常发达的今天, 借助艺术手段表现的武侠文化其传播速度和广度是惊人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往往会将那些艺术化后的武术与现实中的武术进行比较、判断、评价, 那么最终受伤害的只能是现实中的武术”[15]。另一方面要将最真实的武术展示在世人面前, 如2017年少林寺举办的首届“少林无遮大会”就是很好的例子, 以开放、平等、化疑的心境将“少林七十二艺”原原本本地展示在世人面前, 让更多的人看到武术之真, 了解武术之真, 爱上武术之真。

还原了武术之真才使得武术具有善的意义和价值。武术之善是建立在真的基础上, 表现在德的层次上。早在春秋时期楚庄王就提出了武有七德(禁暴、戢兵、保大、定功、安民、和众、丰财者也), 虽是用兵之道, 却奠定了后世武德发展与完善的基础。历经2 000多年的文化洗礼和文明发展, 武德已成为武术性命双修的重要组成部分, 并将德的修炼直接指向人性最深处。人之本性并无善恶, 受社会、教育等环境影响之后人就有了善恶之分, 于是人要通过修炼来明辨善恶获得良知, 通过实践来为善去恶, 最后超越善恶达到的至善平静的状态。“而所谓的善, 乃指性的成长与圆满……董仲舒将性与善的关系比作禾与米……性是禾苗, 善如稻米。性非善, 如同禾非米一般。性需教化方能至善, 达到完善阶段。善是结果, 性是主体”[16]

在追求至善的过程中, 对人性的修炼才是关键。武德对于人性的修炼也成为了中国武术追求至善的最根本途径, 因此, 中国武术中的各门各派几乎都可见对于武德的规定。如:陈式太极拳《门尊十二严》要求“端、公、仁、浩、忠、诚、敬、正、义、勇、信、德”[17]; 《咏春白鹤拳》规定“善修其事、善正其心、善慎其行、善守其德”[18]; 《少林十条戒约》(清版)规定“宜深体佛门悲悯之怀。纵于技术精娴, 只可备以自卫, 切戒逞血气之私, 有好勇斗狠之举, 犯者与违反清规同罪”[19]等, 其无不是将武德作为最高的要求, 无不希望通过规矩约束习武者的行为, 从而在日积月累的武德熏陶和行为规范下将习武者锤炼成一个充满人性的人。

基于此, 笔者认为, 中国武术的这种对人性的锤炼过程就是无止境地向善与求善的过程, 是将“止于至善”作为终极目标的, 追求“至善至美”的完美道德理想。这种完美的道德理想追求有助于培养人的道德价值、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 并为人们提供精神指引, 为社会主义国民精神建设服务。因此, 需要同其他文化艺术一道, 发掘好、阐释好中国武术中“至善至美”的完美道德之理, 并寓此理于中国武术实践之中, 服务好国民精神建设, 定会将国民精神建设得像习近平同志期许的那样, “只要中华民族一代接着一代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 我们的民族就永远健康向上、永远充满希望”[20]

3 达“形神兼备”的审美修炼之“神”

在中国美学历史长河中, “形神论”一直是既悠久、又弥新的话题, 因为它“至今仍旧活在文学艺术的各个领域里, 活在作家和评论家们的笔下, 乃至活在文学艺术以外的领域里, 活在中国普通民众的口里。这个横跨众多学科的理论奇葩能够在数千年的风风雨雨之后依然绽放、魅力难减, 不能不说是中国文学艺术乃至整个中国文化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21]。正是在这道“独特的风景线”的影响下, 中国武术美学也追求这种明显异于西方身体文化的审美精神——形神兼备。

“形”按古籍之意包涵“容貌、形体、形状、声音、形容、表现”等。武术之“形”应包含武术演练者外显的种种表征, 如动作、身形、长相、服饰、器械、发声、击响、表情、眼神等。“神”是与“形”相对应的, 含义为“人或事物的精神、气质或气韵, 是一事物所独有的最本质性的东西”[22]。中国武术的“神”则应该是武术演练者通过“形”的表现所彰显出来的武术独有的内在精神、气质或气韵。中国美学认为, 形与神是“形具而神生”, “形者神之质, 神者形之用”的互生关系, 强调形神相聚, 反对形神分离, 追求形神兼备。为追求形神兼备, 顾恺之提出“以形写神”的美学理论。这个理论运用到武术中就是“以形传神”, 运用到武术技术动作中就要求“演练者通过所做技术动作的外部表象充分表现演练者的内在精神风貌”[10]204。技术动作中的“手眼身法步, 精神气力功”等诸多要素协调地统一在演练之中, 才能使演练者做到形神兼备。根据表现的明显程度, 可把外部表象明显的“手眼身法步”等要素归为形的范畴, 把外部表象不明显的“精神气力功”等要素归为神的范畴。这其中形为基础, 无良好的形难以做到传神, 而形又不是全部, 武术练习中不能只练形, 而应在练形的基础上进一步习练和修为, 达到“逾越外形, 由外向内、由表及里, 实现由形到神的升腾”[10]208之境, 这种“升腾”之境即武术演练中的形神兼备。

在沟通外显的形与内在的神的修炼过程中, 眼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从中医理论来看, “五藏六腑之精气, 皆上注于目而为之精……目者, 心之使也; 心者, 神之舍也”[23]105。汉代贾谊也认为, “眼睛是由人体之气中最精粹的部分形成的, 如果足够清澈, 则具有照鉴万物的可能; 同时, 作为‘出入’的‘通达空窍’, 它一方面反映了外物的形态, 另一方面又显现出个体自身的内在属性, 即‘目足以明德之润泽’”[23]106。正是因为眼睛为“心之使”, 又具有“照鉴万物”“通达空窍”“明德之润泽”的功能, 因而眼睛是可以传神的、是能够勾连精神的外在表象, 故能有“画龙点睛”的神奇。

在武术运动中, 一名优秀的运动员, 眼法一定能恰当地表达所要表达的“战斗情景”。武术练习中对眼的要求有很多, 如“眼似电”“眼随手动”“目随势注”“顾、盼、定”等, 即“动”和“定”的转换和变化。肢体运动时眼就要动, 肢体静止时眼就要定, 肢体由快速运动到静止时眼也要由快速运动到静止, 因此, 眼法是有速度和方向要求的。这如舞蹈表演中“通过对舞者眼睛看的方向, 看的速度, 看到什么等多方面的把握, 让一个个眼神的动作和交待有传情达意的功能”[24]。除了方向和速度之外, 眼法还应伴有相应的神态和表情, 这要根据演练者对武术的修炼体悟、武术的演练风格以及所要表达的战斗情景的激烈程度而定。因而, 对眼法的修炼是带有情感、体悟和武术理解的表现。

“所谓‘传神’, 就是生动地表现出人物的内在气质与个性特征。中国美学思想家认为, 人的形体外貌可以相同或相似, 但‘神’是个人所特有的。如清代的绘画美学理论家沈宗鸯在《芥舟学画编》中说:‘以天下之人, 形同者有之, 貌类者有之。至于神, 则有不能相同者矣。’指的就是各人特有的内在气质个性”[25]。“传神”的表达又是武术修炼者个性的体现。当今竞技场上的武术套路演练可以说是“高、飘、绚”的, 武术套路的编排多以呈现复杂的运动路线和展示高难的运动技巧来博得裁判员的青睐。“高、难、美、新”的指导思想更是指引着教练员和运动员不断地追求身体运动的极限和动作技巧的突破, 高速的空中旋转接稳定的落地定势动作的确会给人“动迅静定”的情感体验。这种技术的严格限制已经让所有的套路比赛成了单一的一种格调, 最终导致了千篇一律的演练效果。失去了个性的武术演练就如同印刷字一样, 虽然整齐划一, 但已经不再是艺术了。

武术习练者的个性塑造须重视“形神兼备”的审美修炼, 这种审美修炼过程是需要武术习练者长期的体悟和认知来获得内在精神的提升, 并将内在精神通过眼睛勾连到外在的技术动作中, 达到“以形传神”的目的。这个过程达“形神兼备”的审美修炼之“神”。对人而言, 形还表现在身体的外在之形, 而神还体现为内在的气质修养和生命活力。从国民精神建设的需要看, 内在之神尤为重要。国民精神所高扬的应是体现内在气质修养与生命活力的“神”。中国武术对“形神兼备”的审美修炼, 确保了人对美的追求是外内结合和形神兼顾的, 不会因追求外形美而忽视内在的修养与活力。这是对时下人们过于看重外在之形的有效矫正, 这可以帮助我们将偏颇的审美倾向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 服务于当下的国民精神建设。

4 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象之“境”

意境作为中国美学的核心范畴, 是任何中国艺术创作都无法回避的问题。对中国传统文化艺术的创作者而言, “以心灵映射万象, 代山川而立言, 他所表现的是主观的生命情调与客观的自然景象交融互渗, 成就一个鸢飞鱼跃, 活泼玲珑, 渊然而深的灵境”[26]。宗白华强调的这种艺术家成就的“灵境”就是艺术的“意境”, 而“意境是‘情’与‘景’(意象)的结晶品”[26]。情与景的结晶品就是中国美学中的“情景交融”, 这也常常被类比于西方美学中的“移情”。在西方美学中的“移情”是主客二分的, 是从“一”移到另外的“二”, 而中国美学讲“情景名为二, 而实不可离, 神于诗者, 妙合无垠, 巧者则情中景, 景中情”[27], 此意为情与景是合二为“一”的, 是交融互渗的。

武术大师蔡龙云先生强调, 在武术演练时应“将自己置身于战斗的情景之中”, 这种战斗的情景确非真实的战斗, 而是武术演练者将武术动作元素通过自身肢体的动静、快慢、虚实等矛盾变化展现给观众, 并与观众产生共鸣的过程。这种武术表达的战斗情景没有真实的战斗对象, 如何让观赏者感受到演练者的假想敌如真实的存在一般, 就需要带动观赏者走入演练者表达的情景之中。这种“带动”如文艺家“在一个艺术表现里使情和景, 使人类最高的心灵和宇宙人生的具体对象相交融互渗, 创造出一个独立的宇宙, 崭新的意象”(宗白华语)。在演练者表达的战斗情景中, 表演者置身于创编者的作品(拳)中, 表演者要做到既融入创编者的“情”之中, 又置身于演练的“景”之中, 只有这样才能体悟和玩味作品(拳)的妙趣。对于观赏者而言, 其置身于表演者所表达的“情景”之中, 这个过程又促使观赏者实现“情景交融”, 这正如陈鑫认为的要把拳练的“可观”, 需要做到“一片神行之谓景, 景不离情, 犹情之不离乎理也……里感有情, 外感有景……”[28]。在笔者看来, 中国武术表达的这种战斗情景就是在创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境。

在创造“情景交融”的武术美学意境过程中, 还应注意保持这种战斗情景的非真实性。一方面, 因为中国武术在千百年的沉淀和发展过程中, 受中国传统文化和中国美学的浸染, 已经在漫漫历史长河中完成了由原始的搏杀术向技击艺术的转化。如今的中国武术“不是纯体育, 不是纯运动, 也不是纯杀人术。中国武术是建立在技击的表象上, 通过体现技击的内涵, 追求超越外在的理想化的技击艺术”[29]。另一方面, 作为艺术的武术, 须脱离实用目的和功利目的才能带给人形象的直觉, 才能上升为一种优秀的文化。因为“艺术所摆脱的是日常繁复错杂的实用世界, 它所获得的是单纯的意象世界。意象世界尽管是实用世界的回光返照, 却没有实用世界的牵绊, 它是独立自足的, 别无所依的”[30]8。基于此, 在武术演练中置身在一个非真实的战斗情景, 是实现创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境的前提和基础。

同时, “‘意’美则通过‘形’体现外在的意象”[31], 在意境创造的过程中还应以不同拳种外在演练作为基础, 展现不同风格的美学意境。如长拳类具有放长击远、快速有力、以形喻势的风格, 这种风格下演练者通过轻、重、快、慢、起、伏、转、折等技术演练展现出刚健有力、潇洒自信、击发主动、攻防迅疾的战斗情景; 南拳类具有短小彪悍、体刚劲粗、发声呼喝的风格, 在这种风格下演练者通过稳桥硬马、脱肩团胛等技术演练展现出浑厚蛮霸、急急切切、舍身拼杀、招招夺命的战斗情景; 太极类则具有含蓄内敛、连绵不断、急缓相间的风格, 在这种风格下演练者通过棚、捋、挤、按、肘、挒、采、靠等技术演练, 展现出清逸安舒、缓缓接招、被动出击、冷放突发的战斗情景。创造武术的美学意境, 应以武术各类拳种为母体。在熟练掌握各类拳种演练风格的基础上, 通过自身艺术化的创造, 将拳法的“情”融入战斗的“景”, 将演练者的“情”融入拳术套路的“景”, 从而达到“里感有情、外感有景”的情与景交融互渗的美学意象之“境”。

武术包罗万象的拳械体系是武术艺术化创造的来源, 因为它包含着那些我们所熟知的“踢、打、摔、拿、击、刺”等基本技法。如果脱离了这个“母体”, 武术就将不再是“武术”, 也就失去了武术美学创造的意义。同时演练者还要有自身艺术化的创造, “以富有创造力的动作演练, 燃起激情, 以激情勾画战斗图景”[32]。没有创造只能是技术动作的模仿, 缺少艺术生命力。这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讲“凡是艺术作品都是旧材料的新综合, 唯其是旧材料, 所以旁人可以了解; 唯其是新综合, 所以见出艺术家的创造, 和实用世界有距离”[30]17。因此, 在实现武术美学意境的创造过程中, 既要以我们熟知的武术各类拳种的基本技术作为“旧材料”, 又要发挥创编者和演练者的创造力进行“新综合”, 并坚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2]的指导精神, 作为艺术的武术才能有持久的生命力, 才能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象之“境”。

中国武术通过这种美学意象的塑造呈现一种战斗的意境, 是一种“言不尽意、立象以尽意”的含蓄美, “是个体与社会、人与自然的融洽统一。意境的成功, 就在于融合了这对立冲突的双方, 造成了一种深厚隽永、情景交融的美”[33]。这种可以融合对立冲突的含蓄表达, 在潘知常看来是“温柔敦厚”的优美。时下国民精神建设中遇到的“怨羡情结”问题就是因为缺乏这种“温柔敦厚”的优美, 缺少这种“立象代言”的含蓄美。因此, 塑造“情景交融”的美学意象之“境”的过程, 也是在塑造习武者“温柔敦厚”的优秀品格的过程。

5 统“知情意行”的美育教化于“一”

在中国, 美育概念一直被认为是近代舶来的, 但早在1 500多年前, “建安七子”中的徐干就提出了“美育群才”的论断。关于美育的实践、思想、理论, 中国更自古有之:最早可追溯到上古“先王乐教”之说; 周朝之初周公旦便“制礼作乐”建立起比较系统的礼乐教化体系; 《诗·周南·关雎序》曰“成孝敬, 厚人伦, 美教化, 移风俗”[34], 《诗》的美育价值可见一斑; 到了“轴心时代”, 以孔子为首的诸子重构礼乐教化, 对后世中国的美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之后2 500年里, 逐渐成熟的中国美学精神更是将美育指向了通过礼乐、艺术等文化实体, 实现对人认知的传播、情感的陶冶、意志的感化、行为的引导等, 在潜移默化中春风化雨般地完成教化和化育。在中国美学精神滋养下的中国武术文化实体也具有这样的教化和化育功能。“武术对人性的陶冶、情感的净化如同美育对人的教化一样, 并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而是如同春风化雨般地逐渐沁入人的心灵, 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35]。这个潜移默化的过程就是中国武术在美育教化方面的“知情意行”相统一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 “礼”与“义”则是中国武术美育教化方面必不可少的内容。

“兴于诗, 立于礼, 成于乐”[36]。徐干所提出的“美育群才”正是建立在孔子的六艺、六礼之上的, “孔子思想以‘仁’‘礼’为核心, 强调礼乐的政治道德教化意义, 并着重从人格修养方面论述了诗、礼、乐等的美育功能, 主张人格修养应达到‘文质彬彬’的审美境界”[37]。在这其中, 只有“礼”是贯穿整个美育体系乃至整个人生的全过程, “礼”的美育功能不言而喻。作为早期中国武术最主要形式之一的“射”, 就是将礼教育化贯穿整个训练与比试的全过程, “西周的射礼, 名为射术, 实为礼教。这项较射竞赛活动不仅具有习武健身之功效, 还蕴含着寓教于乐的美学原则和培养礼法的重要作用”[38]。《礼记·射义》记载了许多关于射礼的规定和寓意, 如“故射者, 进退周还必中礼, 内志正, 外体直, 然后持弓矢审固; 持弓矢审固, 然后可以言中, 此可以观德行矣”[39]等, 这些记载, 从多方面对射礼进行了规范和美好寓意的解读。

中国古人将战场上或猎场上冰冷的射杀术改造成具有礼教育化功能的射礼, 赋予这种搏杀技更多的温情和美好, 开创了武术育化功用的先河。从此, 武便与礼结缘并结伴而行, 为中国习武之人增添了“文质彬彬”的君子之风。在孔子提出“勇而无礼则乱”, 需要“克己复礼”来规范, “视、听、言、动如均能统于礼, 即能达于仁而成为道德高尚的君子。儒家伦理的这种人格思想深深影响了武德, 崇礼是习武人伦理道德的基础, 形成了习武人生活的基本准则……传统武德重德守礼的特征是君子为人的体现, 乃君子文化中的要素之一”[10]209。做到“视、听、言、动均能统于礼”也就做到了知、情、意、行的相统一, 而这个“统一”是以“礼”为核心的。通过礼的育化而达到君子, 正是中国武术美育的目标。

“义以出礼”, 《礼书》中将礼的形式称其为‘礼法’, 礼的内涵称其为‘礼义’”[40]。中国武术的礼是道德规范, 又是相对外显的行为规范, 而与礼相伴的“义”则属于更具内化的精神层面, 因而更具稳定性。春秋时期, “也正是得益于义观念的强大精神力量, 春秋社会才能在礼崩乐坏的大形势下, 仍保持了较为可靠的向心力和凝聚力”[41]。孟子说“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 《春秋》大义对中华民族的统一观、稳定观产生的深远影响一直绵延至今。被尊为“武圣”的关羽就是在这种大义精神的影响下塑造起来的, “《三国演义》中关羽形象的典范化, 其本质意义就在于作者为其注入了忠义盖世、儒雅绝伦的道德内涵, 从而体现孔夫子所提倡的《春秋》大义”[42]

中国武术所具有的大义精神, 以历史、故事、传说的形式被传颂着, 化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塑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大义之士, 如岳飞、戚继光、俞大猷、秋瑾、霍元甲、杜心五、蔡龙云等。他们的故事被传唱、精神被传播、大义被传承, 逐渐形成了以义为德、以义为荣、以义为美的价值观念。“义”赋予了中国武术侠义爱民和忠义爱国的美育价值, 将这种富有美育价值的“义”以中国武术故事的形式展开, 寓理于情, 与中国武术的“礼”一起融入教育事业对人“知”的培养、“情”的感化、“意”的塑造、“行”的规范之中。在潜移默化中养成习武者的君子风范、大义精神, 以“知情意行”相统一的美育教化服务于“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实现在国民精神建设中“为历史存正气, 为世人弘美德”[1]的美好期许。诚然, 国民精神建设不是一句口号或几点知识, 我们应学习、思考、感受、体悟中国武术美学精神中的天人合一、至善至美、形神兼备、情景交融等, 更应以“知情意行”相统一的方式践行所学、所思、所感、所悟。唯有如此, 中国武术美学精神才能在新时代得到更好传承和弘扬, 才能更好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 结束语

中国武术是一种无处不充满美、展示美, 使人享受美、感受美的文化。它的美学意义和美学精神是一种意象。“这个意象世界, 照亮一个充满情趣的真实的世界。在这个意象世界中, 人们乃能了解、体验人生的意味与价值”[43]。武术不是在攻击和防守中展示自己的不可战胜, 更不是张扬“以武横行”的动物本能。它有境界, 这种境界表现出的是“景中全是情”, 这种情达到了“皆灵想之所独辟, 总非人间所有”的“无”的空灵, 追求的是“眼前无人似有人”的格斗意境。中国武术发展到今天, 正是这种美学精神的作用使然。美学精神才是中国武术的文化核心价值。因此, 我们倡导中国武术文化的发展不能只关注其表层价值, 而更应该倡导其美学精神的当代价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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