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中国武术标准化年"启动以来,以段位制为重点的武术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与此同时,竞赛标准化作为武术标准化工作中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武术主管部门的重要工作[1]。其中,技术标准化又是竞赛体系标准化的核心。《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对标准化的界定是"为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2]。"武术标准化"是"为武术传播与推广,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制定和实施武术标准以及提高武术标准化水平的活动"[3]。武术散打是竞技武术的主要运动形式之一,研究其标准化水平,可为实现武术奥运战略服务。与武术散打同类的奥运项目是拳击、柔道、跆拳道,分别在第3、第18、第27届奥运会上被列入正式比赛项目。将武术散打与该类项目的标准化水平进行比较,可为武术散打项目的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1 奥运会同类项目技术标准化发展历程 1.1 拳击拳法技术在规则细化与规范中走向标准拳击运动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公元前688年举行的第23届古代奥运会上拳击即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同时又于1904年第3届现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据文献记载,原始时期人类在同野兽进行搏斗过程中就总结出了许多赤手空拳的格斗技巧动作[4]。在古代奥运会拳击比赛中也明确规定,拳击手可以使用包括扭、摔等在内的任何动作击打对方腰带以上的任何部位。进入现代奥运会阶段,拳击技术在脱离以击倒击伤对手为主要目标的同时,开始向技术精湛的现代体育方向发展[5]。拳击技术标准化可以追溯至古代的拳斗运动,考古学家通过拳斗文物证明,公元前3000年,当时拳手们进行比赛时主要通过单手举过头顶以保护自己,另一手臂则伺机攻击对手,此方法与现代拳击运动基本姿势具有同等效用;到公元前900年,拳斗在爱琴海地区普及,开始使用皮带缠手的古代拳手已将拳斗的主要击打部位限定在了对手的头部范围。1512年阿尔布里奇·杜勒尔出版的击剑手册中开始明确记载拳击的技术动作[5]。经过200多年的积淀,世界上最早的职业拳击规则《布劳顿规则》中开始明确规定不准击打已倒地者和不准击打腰部以下任何部位,对规范拳击技术起到了促进作用。1865年,经完善修订后的《伦敦拳击锦标赛规则》明确禁止比赛中发生搂抱和摔跤现象,进一步规范了拳击技术的应用范围[6]。1972年第20届现代奥运会上,带有白色击打区域的手套第一次开始使用,更加规范了技术使用的得分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技术的标准化水平。发展至今,拳击运动已成为一项通过使用"直拳、摆拳、勾拳"技术,击打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正面或侧面得分获胜的特色拳术运动[7]。在经历了由简单向复杂、由单一向综合转变的漫长过程,其特有的项目内容和技术体系也更加规范、标准。
1.2 摔跤摔法技术体系在放开与限制中走向标准摔跤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运动之一,主要由古典式与自由式摔跤组成。据史料记载,在公元前708年第18届古代奥运会上摔跤即为比赛项目[8],进入现代奥运会后,古典式与自由式摔跤则分别于第1届与第3届现代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9]。关于摔跤技术的发展可以追溯到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当时人们在不得已时须徒手与野兽进行搏斗,并在搏斗过程中不断总结技巧。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变迁,摔跤技术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拳脚并用、肢喉并打"的技术风格盛行一时。在古代奥运会比赛中,摔跤技术应用范围已经禁止了拳头的使用,运动员使用较多的技术主要有推、拉、抱、绊等,其中抱腿技术是运动员使用最为频繁的技术之一[8]。伴随着摔跤运动的快速发展,古罗马人征服希腊后在两国摔跤技术的基础上改革创新,形成了当前以手臂和上身为主要攻击技术的古典式摔跤的原始雏形——"希腊罗马式摔跤"。18世纪末期,一种更为自由的摔跤形式风靡英美,这种形式的摔跤涵盖了古典式摔跤的主要技术动作,同时放开了抱腿与绊腿的使用,名为"自由式摔跤"。就技术而言,2种摔跤形式都禁止了踢、打等危险技术的使用,古典式摔跤允许用手臂抱握对方的头、颈、躯干和上肢,限制了腿绊与对下肢的握抱;自由式摔跤则放开了抱腿与绊腿技术的使用,技术应用更加灵活多变。至现代,摔跤技术已经发展成为包括站立技术和跪撑技术的运动[10]。在技术评判方面,古代奥运会规定"把对方摔倒并使其身体某一部位着地,即为一跤,被对方摔倒三跤便被判失败",在现代奥运会上,技术评判标准则修改为"若把对方摔倒,并使其双肩着垫,则为获胜"[9]。古典式摔跤与自由式摔跤统称为"国际式摔跤",与中国式摔跤"抓跤衣、站着摔、身体着垫失分"的技术要求存在一定的差异性。
1.3 柔道得意技技术体系在推陈与出新中走向标准柔道是一种以摔法与地面技为主的运动项目,在1964年第18届奥运会上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柔道起源于古代日本武士徒手格斗技术之柔术,柔术则由古代手搏、角力、相扑等运动演变而来,主要由"压、绞、打、蹴、摔"等技术组成[11]。日本《国民百科大辞典》记载:柔术原以中国拳术为开始。17世纪中叶,学习柔术已风靡一时,日本原有"和术""体术""捕术"等武技纷纷改习"以柔制刚"之柔术,后起倒流、扬心流、极心流、天神真扬流等流派相继创立[11]。日本明治维新时期,西方文化侵袭日本,重技击的柔术难以适应时代的发展而逐渐走向衰败,被誉为"柔道之父"的嘉纳治五郎去除柔术伤害身心之方法,取柔术众家之所长,如天神真扬流"挡/当技""寝技"和起倒流"投技""舍身技"等方法[8],形成了新的技术体系,并启用直信流之"柔道"名称,自此柔道也从一种简单的技击方法演变成了一项具有现代体育特色的运动项目。之后为鼓励运动员积极进取,建立了柔道段位制以进一步区分柔道运动员技术水平等级[12]。1906年,在嘉纳治五郎的倡导下,由各柔术流派名家组成的委员会制定了全日本柔道"形"的统一教材,使得柔道技术形成了统一规范的技术标准。经过不断努力,柔道运动在1964年东京奥运会上成为正式比赛项目。随着国际柔道比赛的不断发展,柔道技术中不利于比赛判罚与观赏的"蟹钳""腋固""腹固"等技术被禁止使用。在柔道比赛中,因"运动员使用技术动作将对手摔成完整的背部着垫"即可取得比赛胜利的规则规定,运动员往往特别注重练习自身擅长并容易得分的技术——"得意技"。
1.4 跆拳道踢击技术体系在简化与突出中走向标准跆拳道是一种主要通过运用手脚技术进行搏击的体育运动项目。跆拳道运动起源于朝鲜半岛,大约在公元前1世纪,朝鲜半岛政局动荡,军事格斗技艺催生了"跆跟""手搏"等格斗技艺,近似于现代跆拳道技术雏形。关于跆拳道技术的发展,朝鲜半岛《百济史料》就曾记载"手臂打",即手脚并用的格斗技艺。另据《帝王韵记》一书关于早期"跆拳道"活动的记载,为"互相站立,用脚踢对方",并指出方法有3种:一为低水平者互踢对方腿部;二为中水平者互踢对方肩部;三为高水平者互踢对方头部。直到公元918年,朝鲜半岛统一,深受人民喜爱的手搏运动受到重视,并成为武科考试的一项重要内容[13]。根据《武艺图谱通志》,不仅讲述了"手搏"与"跆跟"等技术的分类与使用方法,更是将技术通过动作图解的方式,较为系统地展现了早期跆拳道技术体系[14]。在殖民政府统治时期,许多有识之士将中国武术与日本空手道和朝鲜武道相结合,孕育出了新的跆拳道技术体系,并于二战后形成了现有的搏击技术体系,后于1955年正式将朝鲜武道命名为"跆拳道"。进入20世纪60年代后,为使以"迅速、有力、准确"为目标的跆拳道项目在全世界范围内得以推广,韩国跆拳道组织在大胆舍弃传统跆拳道中表演及非实用技术内容的同时,将竞技性、实战性较强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科学提炼,从点到面地对跆拳道技术体系进行了系统改革。新规则下的跆拳道运动在限制肘、膝、摔、拿等使用的同时,更加突出腿法的"踢击艺术",还将有效击打部位限定在胸部、腹部及两肋、头部,使得跆拳道的评判标准变得清晰明了[13]。跆拳道在经历了"精简技术内容、限制违规技术、突出踢击技术"等一系列标准化举措之后,于2000年成为奥运会正式比赛项目。
1.5 武术散打技术体系在古代搏斗技术基础上走向规范武术散打,俗称散手,即2人按照一定规则使用拳、腿、摔等技法进行相互搏斗的运动项目,为"北京2008武术比赛"项目之一。散打主要由我国古代徒手搏斗双方在"打擂台"形式上演变而来。早在原始社会,人们为了生存必须和野兽进行搏斗,在搏斗过程中形成了拳打、脚踢、绊摔、擒拿等搏斗技术,西汉时期圆雕(格斗)上就生动展现了当时徒手搏斗的场景。隋唐时期,古代手搏、角抵等比赛中已基本形成了踢、打、摔等主要搏斗技术。进入宋代,手搏比赛中关于"拽直拳、使横拳、使脚剪"的技术使用说明对双方搏斗技术进行了规范。元明时期,"打擂"的搏斗形式已非常兴盛,而"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的擂台楹联也表明当时打擂中对阵双方主要通过拳打、脚踢的技术赢得比赛的胜利。清朝末期,随着国外武技的不断涌入,我国搏斗技能受国外武技的影响较大,技术规范已开始向现代化转变。民国时期,在"第一届国术国考"中即设散手比赛,根据比赛规定,运动员可以使用手、肘、脚、膝击打对方,并将眼部、喉部、裆部列为禁击部位,可见民国时期散手技术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散打技术体系的雏形,技术规范已经实现了基本标准[15]。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对我国不同风格的传统技击术进行梳理,舍弃原有具体形态,总结共性规律和运动形式,经过不断试点最终确立了现代散打"直线型"与"弧线型""接触式"与"不接触式"的进攻与防守技术形式,以"冲、掼、抄、鞭""蹬、踹、扫、摆、弹"和"主动摔、接腿摔"为主要内容的现代散打拳、腿、摔技术[16]。现代散打运动不是对古代技击术的简单再现,而是对古代技击术进行共性意义上的科学糅合,致力于打造成为发展人体技法、体能与智能的现代体育运动项目。
2 武术散打技术标准化水平比较 2.1 综合性技术结构促使武术散打采取简化标准理念标准化理论指出,简化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缩减对象(事物)的类型数目,使之在既定时间内满足一般需要的标准化形式[17]。在奥运会比赛中,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等项目就是通过简化技术结构的理念形成了鲜明的技术结构特色。在拳击运动中,形成了以直拳、摆拳和勾拳为主要内容的拳法格斗技术体系。拳击直拳运动轨迹呈直线,摆拳与勾拳呈弧线,直拳与勾拳运动路线短,摆拳预兆大且速度慢,勾拳适合在近距离中使用[5]。拳击运动直弧结合、长短并进、快慢有别的技术体系,从整体形式上而言,技术内容简洁、技术体系完整、技术评判易于操作。在摔跤运动中,形成了以站立技术和跪撑技术为主的摔法技术体系。摔跤技术根据摔的方向、抱握部位和进攻部位等可分为站立技术和跪撑技术:在站立技术中,古典式摔跤主要分为转移、过背摔、过肩摔、抱折、钻扛和向后摔等技术,自由式摔跤站立技术主要分为转移、腿攻腿、抱腿、穿腿、抠腿等技术;在跪撑技术中,古典式摔跤主要包括进攻上肢头颈、躯干和抱提等技术,自由式摔跤主要包括进攻上肢躯干、进攻下肢、进攻上下肢等技术[10]。摔跤技术从技法上而言较为繁多,但从结构上来讲则始终围绕摔法而展开,技法在一定范围内的丰富就促使摔跤技术的不断更新,对于摔跤运动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柔道运动中,形成了以投技和寝技为主的技术体系:投技是指站立时将对方摔倒的技术;寝技是指两人从站立转入跪、坐状态继续对抗的技术,主要包括抱压技、绞技和关节技。抱压技是指抱压对手至腹部朝上、背部朝下的技术,绞技是指用身体部位绞住对方颈部技术,关节技是指将对方关节反向的技术[12]。柔道技术在奥运会同类项目中是唯一允许使用反关节技术的运动项目,在技术结构方面较为注重"得意技"的训练与评判,技术特色较为突出。在跆拳道运动中,形成了以拳的技术为辅,以脚的技术为主的技术体系。跆拳道拳的技术在竞技中主要是指正拳,腿的技术主要包括前踢、横踢、后踢、劈踢、旋风踢、双飞踢等技术[13]。跆拳道拳的技术在实战中主要用于防守和辅助进攻,腿的技术就构成了其主要特色。较奥运会同类项目而言,武术散打技术结构由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组成,基本涵盖了拳击、摔跤、柔道、跆拳道的主要技术结构,作为"综合性"技术结构运动项目,导致散打技术结构更为繁杂、庞大,无形中就加大了技术判罚的难度系数,而采取"简化"理念对散打技术结构标准体系的构建具有促进作用。
2.2 模糊性技术规格促使武术散打采取统一化标准理念统一化是把同类事物2种以上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17]。在奥运会同类项目技术规格中,各运动项目技术特征的统一性相对较为鲜明。拳击运动明确指出"拳击具有得分价值的击中,必须是在没有格挡、阻挡或防御的情况下,用任何一只握紧拳套的拳峰部位,直接击打在对方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禁击对方背部,尤其是击打对方的颈后、后脑和肾部"[7]。使用拳套的拳峰部位和击打头部或腰部以上部位的正面或侧面的技法规定可以限制拳法技术发挥有效的得分点,缩小有效得分范围,有利于拳法技术的评判。摔跤运动技术规格是根据运动员使用动作的质量高低、幅度大小和倒地姿势等进行评定。摔跤运动中将大幅度、腾空翻转、双脚离地并立即处于危险状态的技术列为高级技术,并将运动员的肩背与垫子的夹角小于90°时的状态列为危险状态[10]。通过幅度、翻转、离地等标准判断摔跤技术的使用情况,也就形成了摔跤运动鲜明的技术规格。柔道运动技术规格主要通过运动员使用技术动作将对手摔成背部着垫的面积与时间,使用关节技或绞技对对手产生的效果来判断[18]。以抱压技为例,抱压技Osaekomi时间10 s计有效分(Yuko),15 s计技有分(Waza-ari),20 s计一本分(Ippon)。通过背部着垫的面积与抱压时间,以及产生的效果来判断技术使用的情况进行判罚,也就形成了较为标准的柔道技术规格。跆拳道运动技术规格是指使用允许的技术,准确、有力地击中得分部位得分,并对得分部位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其中躯干得分部位是指被护具包裹的部位(禁止攻击后背脊柱),头部得分部位是指锁骨以上的部位;同时还规定拳的技术是指紧握拳并使用正拳进行正面攻击的技术,脚的技术是指使用踝关节以下脚的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明确规定技术得分的具体部位对于跆拳道技术形成标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较奥运会同类项目技术规格而言,不论是对于技术使用的标准,或是对于击打部位的限定标准,武术散打在一定程度上缺少相对清晰的标准,拳击与跆拳道技术的得分部位限定、摔跤技术的程度依据和柔道技术的效果判断等"统一化"标准理念,都对于散打技术规格的形成具有借鉴价值。
2.3 普遍性技术评判促使武术散打采取组合化标准理念在标准化理论中,组合化是指按照统一化等原则,设计并制造出若干组通用性较强的单元,根据需要拼合成不同用途物品的一种标准化形式[17]。在奥运会同类项目比赛中,拳击、摔跤、柔道和跆拳道基本都以比赛得分多者获胜的形式结束比赛,其中拳击在技术评判方面主要采用一个正确的拳法技术击中得1分的形式进行评判[7]。摔跤比赛中,古典式和自由式摔跤比赛通过1、2、4、5分和1、2、4分的形式进行累计,并规定技术优势获胜需达8分和10分分差方可结束全场比赛。柔道比赛中主要通过有效、技有、一本的评判方式进行。跆拳道比赛中技术得分分值为1、2、3、4分,并规定技术得分分差达到12分优势,优势方可直接提前获胜。同时在摔跤比赛中,获胜方式除技术分获胜外,较为特色的是双肩着地获胜,所谓双肩着地是指比赛中运动员的肩背着垫达1 s以上[10]。柔道比赛中获胜方式较具特点的是一本获胜,一本获胜主要是指一方运动员使用技术动作将对手摔成完整的背部着垫,同时柔道运动的技术评判还可通过抱压技的有效时间进行具体判定。跆拳道比赛中较具有特色的是对高难度技术动作的高分制,如技术动作击中头部计3分、旋转踢技术击中头部计4分。在奥运会比赛中,摔跤的双肩着地获胜、柔道的一本获胜,跆拳道的高难度技术高分制的技术评判,更有利于体现奥运会"更快、更高、更强"的竞技体育精神。在散打运动中,比赛主要采用1、2分的形式进行局间累计,技术评分主要通过腿法击中对方头部、躯干和使用摔法致使对方倒地得2分,拳法击中对方头部与躯干、腿法击中对方大腿得1分的评分标准执行。相较于拳击以拳法击中对方点数进行评判、摔跤以双肩着地为基准进行评判、柔道以背部着地面积为标准进行评判、跆拳道高难度腿法击中获点进行评判,武术散打以拳法、腿法、摔法的打摔得分获胜方式,是一种较为普遍的技术评判方法,不管是在体现技术特色或体现奥运精神方面均需要"特色化、组合化"的标准设计与理念。
2.4 消极性犯规细则促使武术散打采取系列化标准理念系列化是对同一类产品中的一组产品通盘规划的标准化形式[17]。在奥运会同类项目中,各项目不仅对技术规格有明确的判罚标准,同时还对不符合规格的技术进行规则规避,以实现同类产品的系列化。以拳击为例,拳击规则中明确指出具有得分价值的击中是指直接击打在得分部位的正面或侧面方能得分,同时还明确规定"利用开掌、掌心、掌根或拳套侧面击打对手"将受到犯规处罚[7]。从中不难看出拳击运动对不符合规格的技术进行规则处罚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动作的规范化。由于在拳击与散打比赛中,拳套内侧掌心、掌根处基本无填充物,动作击打不规范对运动员可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对不规范技术进行犯规处罚,可从一定程度上减少或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在摔跤运动中,也通过禁止"抱小腿或反抱大腿中,进攻方或防守方抓握对方运动员脚尖;不属于正常手法带动中的抓握;双腿骑腰部向后方发力"等规定规范技术动作的使用方法,加强技术动作的使用规范。在柔道运动中,技术犯规的处罚出发点则在于如何促进技术的最大发挥,重在减少不利于技术发挥的影响因素。如在犯规处罚规定中所列出的犯规情况包括"双手破除对手的抓握;护住柔道衣的边缘,不让对方抓握;交叉抓握、抓握腰带、单侧抓握应立即攻击;虚假的进攻等等",以上情况都是在通过技术处罚的形式来促使运动员积极进攻、有效发挥运动员技术水平。在跆拳道运动中亦然,跆拳道技术犯规处罚亦通过禁止"提膝阻碍对方运动员的攻击"促进跆拳道技术的有效发挥,通过禁止"抓、搂抱或推对方运动员;用膝部顶撞或攻击对方运动员"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跆拳道技术动作的使用规范。总体而言,散打技术犯规的处罚相对不太完善,需要通过有效处罚促进技术按照规格进行使用,对不规范技术进行相应处罚,积极鼓励技术发挥,减少消极应对比赛技术,可有效消除不利于技术发挥的因素,进而在"系列化"标准理念的指导下实现"积极性"技术标准体系。
3 武术散打技术标准化路径选择 3.1 提炼典型技术内容,厘定基本技术结构,区别同类项目技法在奥运会同类项目中,拳击以拳法为主要技术,摔跤以摔法为主要特点,柔道则以"得意技"为主要特色,跆拳道以腿法而得名。武术散打则综合以上格斗项目之所长,融合我国传统文化特色与内涵,形成了以拳法、腿法和摔法为主要技术内容的综合格斗项目。在散打技术结构中,拳法主要由冲、掼、抄、鞭4种技术组成,腿法主要包括蹬、踹、扫、摆、弹等技术,摔法主要分为主动摔和接腿摔两类,主动摔主要包括夹颈过背、插肩过背、抱腿前顶等摔法,接腿摔主要包括接腿涮、接腿别腿等摔法[16]。在散打拳法技术中,冲拳、掼拳、抄拳与拳击的直拳、摆拳、勾拳技术路线与动作规格基本一致,鞭拳是散打拳法技术中的特有技术,由于动作幅度较大,动作难度系数较高,动作使用率相对较低;在散打腿法技术中,区别于跆拳道腿法技术的主要包括踹腿、扫腿等腿法技术,踹腿属于直线型技术,快速、敏捷的技术特点使得踹腿成为散打技术中使用较为频繁的技术之一,也构成了散打腿法技术中的特色技术。在散打摔法技术中,有别于摔跤与柔道技法的特点在于散打的"快摔"要求与"无把"可抓的项目特性[16]。在技术结构类型方面,散打中使用的"武术各种拳法、腿法和摔法"的技术结构与奥运会同类项目相比较,同类项目中的拳法、腿法、摔法易于评判,散打技术结构则更为复杂、技术标准界定较为模糊,因此应继续加强散打典型技术的提炼,对散打基本技术结构进行厘定,实现技术结构与同类项目技法有所差异。如将散打拳法技术内容界定为冲、掼、抄、鞭拳4种技术,将腿法界定为蹬、踹、扫、摆、弹腿技术,并对以上技术的规格、内容、要求等进行明确规范,对不符合技术规范的技术不给分,同时还应定期对散打典型技术内容进行更新。此外,还可借鉴奥运会同类项目标准对散打技术结构进一步规范,如将散打拳法技术的使用界定在"有效的拳法技术是使用握紧拳套的拳峰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将腿法技术的使用界定在"有效的腿法技术是使用踝关节以下脚的部位进行攻击的技术",提高散打技术的标准化水平。
3.2 简化技术得分范围,规范有效击打区域,突出技法特征在散打运动中,对于"击中得分"的判断主要通过"看进攻、看防守、看位移、听声音"的形式实现。对于"看进攻、看防守"的标准依据分别是方法清晰、力点准确和防守动作先后和防守效果,这就增加了比赛时技术评判的难度。对于"看位移、听声音"的标准依据仅仅是依靠移动、震动等现象和清脆、沉闷响声来判断,也未能列出类似于柔道的Osaekomi时间标准,对与之相对应的位移具体移动距离、声音具体分贝等都未有说明,技术规格的标准无形中也就变得更加难以判断。在奥运会同类项目中,拳击将有效击打范围界定在腰部以上的正面或侧面,跆拳道界定在了被护具包裹的躯干部位和锁骨以上的头部,摔跤将双肩着地与技术优势获胜纳入比赛提前结束的条件之一以增加项目的观赏性,柔道也根据双方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背部全部着地的程度来决定技术得分情况。仅从得分部位与技术使用规范看,武术散打较拳击与跆拳道而言较为模糊。如规则中,对于得分部位的表述为:头部,是指除了后脑以外的面部和头两侧的部位;躯干,是指胸部、腹部、背部和腰部;大腿,是指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包括臀部在内的部位;禁击部位包括后脑、颈部、裆部。其中,臀部作为大腿得分的组成部位,不准确;腹部与腰部作为人体的脆弱部位,在比赛中如护具偏移、脱落等原因可能会造成伤害。为更利于技术简化、准确和评判,应进一步明确散打技术的得分范围、细化散打技术的有效击打区域,突出散打技术的技法特征。如将拳法技术有效得分限定在拳套的拳峰部位,将腿法技术有效得分限定在通过使用踝关节以下部位击打在对方的指定区域方可得分;在得分部位中,将头部得分部位限定在颈部以上(禁止击打后脑),躯干得分部位限定在被护具包裹的部位,腿部得分部位限定在髋关节以下、膝关节以上部位等。
3.3 明确技术评判标准,优化技术评分标准,突出特色技术发挥从中西文化差异而言,散打重整体、讲谋略,是将拳、腿、摔技术看成一个完整的技术体系,从击打得分的视角来看,散打得分点由大腿、躯干和头部组成,讲究多点接触 。从技术评判而言,不论是拳击的拳法得点获胜、摔跤的摔法获胜,亦或柔道的效果得分获胜与跆拳道的腿法得分获胜,奥运会同类项目简捷明了的易评判、重标准的技术评判方式都为散打的技术评判提供了借鉴,同时摔跤的双肩着地获胜、柔道的一本获胜及跆拳道的高难度技术高分制的特色技术评判方法也应在散打中有所体现。在散打运动中,可按照奥运会同类项目的技术评判标准,通过增加指定高难度技术动作的分值方式提高比赛的观赏性与竞技性。如增加散打比赛中"主动倒地技术"的得分分值,将"主动倒地技术"分值增加至3~4分,全场比赛中使用2~3个"主动倒地技术"即可成为整场比赛的胜方,不仅可以增加比赛的观赏性和不可预见性,同时"主动倒地技术"作为我国传统武术"败中取胜"的一种技击方法,可激励运动员传承中国传统武术中"主动倒地"的相关技术,有助于弘扬我国传统武术技法、体现我国传统体育特色。同时,奥运会徒手格斗类项目拳击、摔跤、柔道和跆拳道基本采用的都是积分获胜制;在散打比赛中则采用的是三局两胜制,这种比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体现散打项目的斗智斗勇。但从整体技术发挥来看,由于每局时间有限,在一定程度上就限制了高难度技术动作的使用,对于散打技术动作的竞技性、运动员的积极性和项目的可观赏性方面有限制作用。
3.4 明确犯规技术细则,加强犯规技术处罚,消除技术影响因素散打运动在技术犯规细则中指出"消极搂抱对方;背向对方逃跑;处于不利状况时举手要求暂停;有意拖延比赛时间;相互抱缠"等属于技术犯规之列,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不规范技术的判罚尚存在纰漏。在散打侵人犯规中,也仅仅指出"以禁用方法击中对方"属于侵人犯规,"禁用方法"中仅仅包括"用头、肘、膝和反关节技法攻击对方",对于技术的详细规范也未明确限定与判罚。奥运会同类项目通过技术判罚的形式对技术进行标准的经验可供散打运动借鉴学习。如借鉴拳击中关于技术犯规的形式对散打拳法进行规范,在散打拳法的使用中,应禁止使用开掌、掌心、掌根或拳套侧面来击打对手,使用此类技术应将之视为一种犯规行为并进行处罚。在加强技术有效发挥方面,可通过技术犯规的形式规避影响技术发挥的不利因素,如限定虚假进攻的次数,明确何种情况下必须展开进攻等。散打比赛中,假动作的运用是实现技术动作出其不意、有效击打得分的重要手段,但在比赛中许多运动员为了避免出现非必要的失误,以及规避消极比赛的判罚,往往通过假动作的形式"表现"出较为积极的状态,而持续性的"假动作"并未带来比赛技术的有效发挥和比赛的激烈对抗,反而成为消极比赛的一种形式。如何在保证假动作有效发挥作用的同时,又可增强可观赏性就成了现实比赛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柔道中关于"虚假的进攻"罚则具有一定借鉴意义。如在散打比赛中,为保证假动作的使用,可将假动作限制在3次及以内,使用假动作超过3次而仍未进攻者即可判为虚假的进攻,进而保证运动员在比赛中充分发挥技术。同时在比赛中还可通过规定"运动员相互抱缠应立即进行进攻"等,消除影响技术动作发挥的不利因素。
4 结束语在以奥运会为目标的现代竞技运动中,武术散打需要实现与国际接轨的标准化水平。武术散打技术的标准化,既要借鉴奥运会同类项目的成功经验,还应在现有奥运会同类项目基础上实现技术革新与创新,形成新的技术标准,表现新的技术特色。既要与奥运会同类项目在标准上实现一致,还应在技术上形成新的形态,以区别于现代奥运会同类项目。在当前奥运会项目快速发展现状下,武术散打只有在技术标准与技术特色上实现超前或引领奥运会同类项目技术发展,才能在奥运会舞台上与同类项目同场竞技,并影响同类项目的发展。技术标准化是武术散打标准化体系建立的基础,应在此基础上建立国际标准,把武术散打传播到世界各地,服务于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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