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民族体育的研究成果呈现数量多、内容广的趋势。仔细研读这些成果,发现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学者们依然不断地将植根于生产生活中的众多肢体活动内容纳入民族体育,无形中扩大了民族体育的外延,导致民族体育理论上繁荣,现实中贫乏。国家体委曾挖掘整理出多达977项民族体育,如此庞大的民族体育体系,本应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出现中华民族体育大繁荣的局面,最起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以利用本土民族体育娱乐、健身和竞技。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中华民族体育日趋边缘化,其生存和发展成为问题。实地调研发现,藏区人钟情足球,保安、东乡人喜欢篮球,裕固人青睐露营等弃本族体育、尚竞技体育的现象十分普遍。
在民族众多的云南省,著名的弥勒县可邑村中平日里也未看到当地盛行的摔跤,民族体育内容多在节庆或旅游活动中出现。陈振勇等[1]对凉山彝族节庆活动的考察发现,螺髻山镇节庆体育活动一天当中共有5项活动,依次为“朵洛嗬”“赛马”“斗牛”“斗羊”“摔跤”。其中只有4项内容表现出鲜明的民族体育的特质。邓建伟等[2]对节庆体育活动大省山东省的调研结果显示,这些体育活动“过度依赖政府,节庆后期发展乏力”,其中的民族体育仅有风筝和武术项目。在众多成因中究其根本,学界对民族体育中的肢体活动与身体行为划分不清,导致内涵与外延不清。在这种理论指导下的民族体育,难以成为民众在现代社会背景下主动选择的体育行为。
1.2 研究误区与问题的提出理论指导实践,然而伪命题的研究,其成果难以指导实践。从近年来民族体育研究现状看,部分学者把更多的精力投入民族体育的历史形态、依附文化的研究中。如将大量的民间游戏视为民族体育,这些游戏虽为民族体育的前身,却始终未脱胎;将作为依附于祭祀活动的巫舞、东巴跳、叩长头等,指认其中存在肢体活动成分而纳入民族体育。在民族体育尚未成型的历程中,社会文化诸多因素都有可能是体育生成的元素,然而时过境迁,各种流传至今的文化已成体系,现代的巫舞、东巴跳、叩长头等内容保留了多少原始的内涵,是否是民族体育的构成成分,具备多少支撑民族体育的元素,值得深思。这些研究代表着一个阶段的某种趋势,影响着中华民族体育的实践。对此问题,李睿[3]认为,应放弃对原生态身体文化的猎奇,用现代价值审视民族体育。厘清肢体活动和身体行为的属性,明确民族体育的范畴,而非广泛地发掘肢体活动。换言之,脱胎独立后的民族体育不宜将所有的肢体活动和与其他文化融合的身体行为都纳入民族体育领域进行研究,更应着重于民族体育本体的探究。人类本能的肢体活动是人的生命活动、生命冲动的基础,而这种人体器官的运动形式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只有在人的意识和社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进行某种有目的、有序的人体器官专项运动,才成为人类特有的创造性身体行为。对此,本文将以身体行为理论为支点,从民族体育的概念界定、民族体育的构成要素分析入手,研究甄别民族体育的原则和标准,提出今后民族体育文化研究的范式取向。
2 民族体育概念解析 2.1 民族体育的概念民族体育的概念中涉及主客体、有序、身体行为、生命塑造等主要构成要素,须逐项分析。
(1) 主客体。其中的主体是指人的理性,而客体是指人的有机体。理性的主体与感性的客体有机地融为一体,构成人类社会中少有的主客合一的文化。
(2) 有序。莫里斯·梅洛-庞蒂[4]认为:“有序”行为之所以被保持,是因为唯有它才被保持。他进一步解释说:“我们用来界定秩序的这些意义关系正好是从我们自己的组织中产生出来的。”所有的民族体育运动技术都是通过长期的动作筛选和凝练,逐步将有效的动作固定成有秩序的技术而发展起来的。
(3) 身体行为。身体行为特指在人的意识指导下,有目的的、合理的专门动作。
身体行为以肢体活动为基础。肢体活动是指人固有的本能动作。莫里斯·梅洛-庞蒂[4]认为:“如果将一条用玻璃隔开的蚯蚓放在蟾蜍前,尽管多次失败,该动物还是执著于各种攫取这只蚯蚓的尝试。……那么则应该把这一类型作为称作为本能的。”人类的生物本能活动十分丰富,最基本的走、跑、跳、投、掷、攀、爬等动作均为肢体活动。肢体活动随意、零碎,缺乏专门的系统技术。由于肢体活动缺乏体育必需的有序专门技术,不应该属于民族体育,充其量为“准民族体育”。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把身体活动(physical activity)定义为“由骨骼肌肉产生的需要消耗能量的任何身体动作”,由此推论这些肢体活动仅仅是有机体基本生命所必需的活动,难以达到体育要求的“由骨骼肌运动而导致的高于基础水平能量消耗的身体活动”水平[5];故难以成为民族体育的主体成分。在一定程度上,肢体活动是人的自然化状态。
身体行为的基本内涵可从以下3个维度予以诠释。
第一,身体行为是在人的意识作用下进行的,为了达到某种有意义的目的,将肢体活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专门化改造,且需要长期学习和习练提高的技术动作。身体行为较之肢体活动的内容更加广泛,结构则更趋专一。格奥尔格·西美尔认为,人类所有的行为被人的意识动机驱动,该动机面对诸多预期和目的所构成的“目的序列”时,会有意识地选择接近意义目的的有效行为。在民族体育中,身体行为是一个接近意义目的的有效行为。这时,身体行为已不是仅仅满足基本生活需要,而是满足人们特定目标的意识行为,这个特定的目标就是卡尔·海因里希·马克思指出的实践所体现出的人的本质力量,而实践的直观活动乃是人的身体行为。反之“身体行为的实践性是‘体育’的存在标志”[6]。民族体育中各种身体行为是人有意识的实践活动,人有意识地运用身体行为实现和体现人的本质力量。恰如莫里斯·梅洛-庞蒂宣称:我们的身体以及行为是活生生的意义的纽结。民族体育中的身体行为意识指向了其意义目的,表现出人的积极意识。
第二,作为专门技术的身体行为,承担一定运动负荷,消耗适度的能量。参照黎涌明[7]的观点,“动作是人体运动的外在本质,能量代谢为人体运动的内在本质”。身体行为虽然表现为技术动作越成熟,能量消耗越节约,但是其能量代谢总体水平根据民族体育项目差异而人为地降低或超过常人的日常活动,这是区分劳动、娱乐以及原生的肢体活动等的生理指标。在竞技类民族体育中身体行为的能量代谢接近人类能量的供应极限,可以说是人类最充分利用自身能量的状态。民众在选择民族体育时,遵循格奥尔格·西美尔的社会几何学原理,即距离目标过于遥远或者轻而易举得到的事物,再有价值也不被采纳。对于民众而言,极高能量代谢的竞技类民族体育仿佛遥远的“黄金星球”,缺乏适度能量需求的肢体活动则相当于身边的空气[8],唯有适度能量代谢的身体行为是“距离恰当”的可供普通民众从事的技术动作。通过身体行为合理、有效地利用能量代谢,能实现民族体育的基本目的,实现人类的自我完善。
第三,对生命关怀而言,身体行为具有多重合理性。民族体育中的身体行为最为重要的内涵在于其对于生命关怀而言的合理性,因为身体行为系统地作用于人,产生积极的塑形作用。马克思·韦伯称人的行为为社会行为。理想的社会行为分成工具性、价值理性、感情和传统行动。工具性行动是人类为了工作而选择的行动,价值理性行动是对真善美、正义等追求的崇高行动,感情行动则是常人日常行动,传统行动是人们长期形成的习惯行动[9]。马克思·韦伯格外重视这些行动的合理性,他认为社会行为具备可解释和说明的意义,并特别强调人类的行为可分为理性和非理性行为,工具性和价值理性可被认为是理性行为,感情和传统行为则是非理性行为[8]。人类社会的进步正是由非理性向理性迈进的历程。这一点为民族体育由肢体活动向身体行为的演进提供了理论支撑。对生命关怀必须采取合理的理性技术动作对有机体进行塑造,进而通过身体行为实现人性的完善及社会的改良。由此可见,身体行为具备多重合理性。
第四,生命塑造。由于身体是一种被“马克思所认为的,身体是有需要、能生产、会审美的能受一体、主客合一的生命体”[10],因此,人类在诸多的社会文化中被动或主动地体现、关注着生命。如果说马克思通过生产劳动的身体、尼采通过作为权力意志的身体、弗洛伊德通过欲望的身体关注人的生命,那么人类主动运用各色的民族体育身体行为,直接关注人的生命,从外在的形体到内在的机能进行全面的塑造。这是民族体育研究的基本前提和基础,更是民族体育区别于其他社会文化活动的根本属性和终极目标。民族体育是自然的人化过程。杨韵[11]认为:“体育的本质在生命这一深远范畴下,还有着更为深刻的内在体育生命冲动与创造,与体育的意识绵延自由的本质;而这也正是体育本质之于人、之于生命整体最真实而全面的体现。”其中,最关键的就在于有意识地塑造生命。
通过上述分析,笔者认为:民族体育指作为主体的自我对作为客体自身,运用本族群习惯的、有序的、具备一定能量代谢水平的身体行为,主动进行生命塑造的活动。
民族体育这个命题,可以借助亚里士多德在《论辩篇》中建立的谓词逻辑理论确证。亚里士多德认为,在一个“S是P”的命题中,如果谓词P能够对主词S表示本质,并且能够换位,就是定义。例如“人是理性的动物”,同样也可以说“理性的动物是人”,这里“理性的动物”是对“人”下的定义[6]。那么,关于民族体育界定换位后:有意识通过身体行为,主动进行生命塑造的活动是体育。推论而知,民族体育的定义是成立的。且从被定义概念=种差+邻近的属种分析,“活动”是一个类属,什么样的活动,需要种差限定。在上述概念中,特指的身体行为完成一定目的的种差决定了类属的范围;因此,这种“民族体育”是一种合理的概念。
2.2 民族体育的行为学阐释民族体育遵循由随意活动到有意行为再到特有文化步步升华,由随意向刻意过渡的演进规律。随意地“看”,可能视而不见,那只是视觉器官的生理活动。只有在意地“观察”,才能明察秋毫,这时才是视觉器官在意识支配下的行为。当不同的人群根据本土环境和风俗,刻意地“审视”,方可明古通今,此刻的视觉行为升华为不同民族各自特有的文化,如中国的审时度势文化。比较射准与射击、奔跑与跑步,前者为肢体活动,后者是身体行为。最终,具有人化特征的射击、竞速等项目有机构成民族体育文化。再如,粗野的角力,缺乏技巧,那仅仅是一种力的较量。当人们不断地凝练后,出现了以巧取胜的摔跤技术,渐成一种身体行为。不同民族对摔跤进行提炼过程中,形成了各具文化特色的摔跤,构成了各族群的民族体育。还如,私斗、战斗的搏杀多为本能的较量,是人的内在攻击性的外化。散打、搏击、套路则是对搏杀的技术性总结。两者虽然都是以动作形式加以呈现,但是内在的意识、目的、价值追求的差异,导致看似相同的动作产生分野。如同街头的打斗不属于武术,再蹩脚的散打竞赛依然是武术一样的道理。武术最终发展成通过技击技术升华,形成了君子之争的中华民族体育。
张洪潭[12]认为:“体育这种肢体活动与人的其他各种肢体活动之间又有什么不同?……但最根本的区别只是一条,那就是人的主观意图。人所从事的各种肢体活动均有其目标追求,或劳动成果,或怡情娱乐,或康复病患,或余暇消遣,或祭祀祈盼,或武功备战,唯独体育这种肢体活动不追求任何实用。其目标指向只在于强化体能。”他所使用的肢体活动概念,实际上就是本文所析的身体行为。特别是他最终认定体育的本质,就是永无止境地强化体能。实则非常实用的强化体能方式,就是运用体育进行长期有序、合理塑造生命的身体行为方式。
经过民族体育身体行为的不断升华,形成了具有自身体系的文化。张岱年认为,文化就是人化。人类对自身不断塑造是一种“自然的人化”活动。在这个文化体系中,主体与客体通过身体行为将两者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实现了主客体合二为一。身体行为是将较为原生的、随意的肢体活动凝练成具有一定的指向性、专门化的系列技术动作体系,转化为具有人化能力的民族体育。通过这种有序的、一定的能量代谢的技术动作,完成对人的体能的不断提高和体质的不断增强,实现对人类生命塑造的目的。
人类经历了薪炭能源社会、化石能源社会和核能源社会。在这个漫长的历程中,人类的行为从随意的感性走向了刻意的理性,虽然每个阶段各个民族的体育行为不同,但身体行为的生命塑造目标始终是人类的文明追求。在薪炭能源社会中,由于人们所能得到的能源有限,社会进展缓慢,人们的生活悠闲,生产方式主要以体能为主,体能类的肢体活动成为孕育民族体育的温床。中国人的养生身体行为、西方的竞技身体行为都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人类不可或缺的理性行为。进入化石能源社会后,社会节奏陡然加快。这是一个人化人、人化物、技术唯上的时代。在该阶段,社会发展主要依赖于人的智能,在追求效率的环境中,人们借助于机械工具,体育活动出现了以机械为介质的身体行为延伸,如汽车拉力赛、跳伞。这一类的身体行为更多地是展示人的本质力量,蕴含着更加深刻的生命塑造成分。原有的民族体育也在一定程度得益于科学与技术,将内源性的体能通过外源性的技术手段进一步提升,出现了民族体育的现代转型,更加突出地表现出对生命的合理塑造,此阶段的民族体育身体行为当属意义理性行为。
当人类非同步地进入核能源时代后,人类的技术系统、生产方式面临着新的发展。如法国有58座核电站,发电量占据该国总发电量的76%,位居世界第一[13]。在这种状态下,社会发展速度是以核能速度考量。由于拥有了充足的能源,人们开始变得相对于化石能源社会稳重了许多,思考也更深刻,并且不断地反思文化的发展。特别是人们享受了相对富足的生活后,身体出现异化,人们开始怀念民族体育,重新投身于民族体育。民族体育在核聚变文化背景下得到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高频的文化交流和杂交中,与多元学科的融合致使民族体育出现了新的文化融合趋向,身体行为进一步得到了理性凝练和提升,珍重生命、塑造生命成为核能社会的价值体现。对此,从健康理念的全球化发展及第1个“世界瑜伽日”中略见一斑。民族体育从竞力、竞技发展到竞艺,从充当人们的工具、玩具,演化到人们生活的器具。无论时代、生产方式、民族体育形态如何变迁,肢体活动向身体行为方向转化,由生命冲动转向生命塑造的民族体育文化趋势始终如一。
3 民族体育的甄别 3.1 民族体育的甄别原则:身体行为实践选择人的行为受到社会诸多影响和制约,民族体育的身体行为也同样如此。塔尔科特·帕森斯建立了AGIL功能分析框架,将人的行动分为社会、人格、文化和行为有机体系统。这些系统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各自执行不同的功能,共同决定和维持人的行动。其中,行为有机体系统在其他系统的影响下,所采取的行动受到所处社会各方面的影响,行为总是表现为“适应”。这种“适应”是对人格的“获取”、社会的“整合”和文化的“维持”等信息的加工与处理的结果[14]。就民族体育而言,具有独特、完备结构和功能的身体行为体系是适应社会、文化及人的生命冲动、生命塑造需求的必然结果。
在受外界影响的信息中,行为更受经常作用于人的实践活动的影响,表现为实践选择倾向。伊曼纽尔·阿德勒和文森特·波略特提出的“实践理论”进一步精炼了帕森斯的系统理论,可成为民族体育甄别原则的主要理论依据。该理论认为:实践活动本身是行为实施的主要驱动力量。该理论突出的是“实践选择”,即实践引导行动。从事民族体育的民众,其行动不是单纯的利益权衡使然,也不是单纯的规范思考使然,而是他们每时每日的实践活动使然[15]。现实生活中,人们难以抗拒萦绕于身边的主流、时尚文化等实践的影响。民族体育长期在西美尔的意识驱动、马克思·韦伯的合理行为原则作用下,接受塔尔科特·帕森斯的系统影响,特别是伊曼纽尔·阿德勒的实践选择引导,逐步凝练成独立的身体行为系统,由此铸就了以身体行为实践选择为主体的民族体育甄别原则。
根据行为理论,民族体育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并被塑形。从中华民族体育历时角度看,在薪炭时期的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以及本土的民族体育影响了人们行为的选择。在化石时期开放的中国,从新媒介到现实竞赛活动中大量的西方现代体育的实践活动,以及被异化的民族体育实践活动时刻左右着人们的实践选择。从中可以看出,身体行为的实践选择时刻作用于民族体育的主体结构。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主流文化极具珍重生命的品质。《吕氏春秋》显示出对人生存在的高度重视,批评“今世俗之君子,危身弃生以殉物”是愚蠢行为,人应尽美地度过天所赋予的寿数[16]。儒家认为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须格外珍惜生命。道家注重养生,认为生命是无限的,可以通过养生延伸有限的无限。这是一个以健康为前提,注重身体行为,蕴含修身健体、保健养生特质的中华民族体育发展的思想意识基础,更是民众身体行为选择的准则。因此,中国人根据人种素质,对人体文化的认知,除求仙寻药炼丹等养生术外,更注重习练修身的五禽戏、八段锦、易筋经、武术等合理行为。
身体行为取得生理上的健全和完美,也同时达到精神上的自由和超越,在体验生命价值的实践历程中,中国人从中学会了人性的修养、社会的改良,具有多重合理性。中华民族体育中,这样塑形的例子很多。比如征战中普遍使用的射箭,被改造成射柳以求娱乐;射新娘以祈百年好和;射礼以达育人化物。为了完成上述任务,平日里民众会自觉地进行相应的身体行为习练,逐步形成了各种类型的射箭项目。根据民族体育甄别原则,中华民族体育绝大多数项目内容肩负着生命的珍视、尊重、完善和塑造的责任和义务。在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独立后,前文提出的诸如巫舞、东巴跳、叩长头等内容,在当代社会、文化变迁的影响下已经没有民族体育身体行为的合理性,更不是民众经常性的体育实践活动,它们不再隶属民族体育,难以充当民族体育的元素源。
3.2 民族体育的甄别标准:身体行为、能量代谢、习练周期和生命塑造在民族体育甄别原则指导下,民族体育的甄别标准具体为身体行为、能量代谢、习练周期和生命塑造。根据这一标准,以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的民族体育田野调查为例,分析甘肃特有的裕固族民族体育,以求验证标准的合理性。课题组调研发现,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中,裕固人拥有丰富的肢体活动内容,这些内容多以生产、生活为蓝本,人们采取他们习惯的肢体活动寻求感官的娱乐。如嬉戏玩耍的“围和尚”“踩高跷”等活动,较为古老的刁羊羔、套马绳、打蚂蚱、骑雪马、顶牛等肢体活动。从身体行为角度看,这些肢体活动缺乏必要的指向性,多是随意的,每次肢体活动表现都不同。从能量代谢角度看,这些活动仅供人们玩耍,一旦感觉疲劳即停止活动。这种游戏类的肢体活动始终未形成具备支柱作用的活动,虽然散布于民间,多游戏于少儿,在民众聚会的节庆活动中很难见到这些活动的踪影。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内容难以归属于民族体育。
进入20世纪90年代,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进入退牧还林、城镇化建设时期,以农耕、旅游为主体的经济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社会的开放成为主旋律。牧区放牧者均为雇佣牧民,原来的牧民已经生活在现代化的城镇或定居点,他们的生活方式出现了新的变化,民族体育的选择也随之出现策略性转变。人们在普遍遵循阿德勒的实践选择时,同时还不自觉地采取尤尔根·哈贝马斯的策略行为。正如尤尔根·哈贝马斯所强调的观点,人在实践中多采取以成就为方向的目的(策略)行动,这是一种“趋利”性的合理选择——“策略性行动”。它精确目标方向,选择适合的最佳手段去实现预期目的的活动[8]。具有强烈目的性的传统赛马、赛骆驼、摔跤、射箭、拉爬牛、拔棍等身体行为,充分体现着裕固族先民在适应自然环境过程中,不断强化体能,塑造生命的顽强意识和本土民族文化特色。特别是这种身体行为超越了单纯的工具性,能适合于长期孤独生活、渴望情感交流的牧民,以及寂寞的城镇人的交往行为需要。
尤尔根·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格外强调真正的理性在于交往行为之中,人类可以通过发展交往行为理性化解社会所遇到的问题和危机。在文化生活相对匮乏的环境中,群体性的民族体育具备很强的交往互动功效,这些身体行为必然成为裕固人保留和弘扬的民族体育主体。同时,在现代社会异质文化的广泛渗透下,裕固族的传统民族体育也接受了现代体育的改造,表现出现代体育的特征,这种状态下的裕固人的身体行为更加符合民族体育甄别的具体标准,因此成为肃南裕固人民族体育的实践选择。这种情况符合体育发展规律,西方民族体育的发展也走过了从社会附庸品向“‘观赏品’‘健康工具’‘社会交往’等其他形式必需品”[17]转变的历程。裕固族人的身体行为选择形成了强健的族群体质。当地卫生部门统计资料显示,世居肃南的人群主要患有高血脂、碘缺乏病,其他文明病在这里很少见到,这与他们常年坚持民族体育进行集体无意识生命塑造不无关系。根据身体行为甄别标准,本文认为裕固族的赛马、赛骆驼、摔跤、射箭、拉爬牛、拔棍符合民族体育,并佐证了这些标准具有可操作性。
4 民族体育的研究范式取向 4.1 研究对象的甄别甄别研究对象是否属于民族体育,是进行民族体育文化研究的逻辑起点和前提条件。只有选准了研究对象,即提出了研究的真命题,该研究才具有理论意义。这是民族体育研究的逻辑起点。只有研究者找准民族体育客观实在,着力进行深度分析,方能使民族体育得到有效指导。人类行为中的较多内容看似符合民族体育行为,可能是因为受到策略行为选择的影响和笼罩,从众心理导致民族体育身体行为的真实程度大打折扣,如云南丽江四方街广场上的东巴跳,甘肃肃南裕固族的祭鄂博,娱乐麻将、棋牌等。民族体育的传播在于本真化地传递信息,剔除非体育属性的成分,使民族体育轻装上阵,以便实现深入、持续地发展。
4.2 研究范式的融合研究对象转化,研究范式随之改变。以往的单一研究范式已经难以完成对民族体育的全面、深入研究,必须充分发挥自然科学的优势,与人文社会科学共同进行研究,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对民族体育进行身体行为等内容的自然科学范式研究,可提供鉴定民族体育的科学标准,提供民族体育健身量化积累处方,有效指导民族体育竞技水平的提高。同时,继续发挥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专长,强化质性研究。唯有长期地对一个民族体育项目进行系统的质性研究,才有可能发现流行于民间的身体行为真实选择、合理形态和文化价值,其研究结果才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借鉴、融汇不同学科研究方法是民族体育研究走向科学化的重要途径之一。
4.3 民族体育文化延伸研究对民族体育进行文化延伸研究,是克服文化生态制约的关键。民族体育文化延伸是在尊重民族体育的历史积淀,在发掘其发展流变潜能基础上,突破文化生态的屏障,有效地指导民众未来的身体行为实践选择,使拥有丰富民族文化资本的民族体育身体行为符号,更具行为的合理性、吸引力。通过民族体育文化延伸占据必要的社会位置,拥有应有的符号权力,唤起民族精神,以更完善的身体行为体系,塑造强健的民族体质。民族体育文化延伸不仅促进了民族体育文化的共享,更弘扬了多元民族体育文化不可忽视的价值取向。
5 结束语当人类在为科技发明与创造带来的社会进步而歌颂理性的时候,却忘记了“身体才是创造的真正动因”[18]。身体是人类存在的一切,健康的身体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认识身体及其行为不仅是人类共同的任务,更是体育文化研究者们的责任。只有充分认识了身体行为及其生命塑造,才能清醒地认知民族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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