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经济如火如荼,成为全球主要大国竞逐的高地和重塑全球竞争力的共同选择。中国新经济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成为引领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的重要引擎。据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2017)发布的《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17》和《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7》提供的数据,全球GDP的22%与涵盖技能和资本的数字经济密切相关;2016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总量22.58万亿元,跃居全球第二,占GDP的比例达30.3%。另据麦肯锡2017年12月4日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报告》(2017),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额占全球40%,中国个人消费交易额7900亿美元,是美国的11倍;全球262家独角兽(价值超过10亿美元的私营初创)企业中有1/3是中国企业,占独角兽企业总估值的43%。中国正在迎来新经济发展的历史性机遇。
新经济的实践早已走在理论研究的前面。据笔者不完全检索,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经济研究》、《经济学(季刊)》和《世界经济》四大代表性理论刊物刊登的新经济类文献总共不过2、3篇,有的还不属于基础理论研究,足见该领域的研究尚未形成气候。目前出版的有关新经济的著作,大部分都出自实践家或互联网技术经济专家之手,基本上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归纳,再加上一般描述和未来展望,真正从思想理论上进行讨论的不多。新经济的发展对经济学理论提出了巨大挑战,需要研究的新理论问题很多,理论家应当有高度的敏感和自觉,到实践中去观察、去体验、去思考、去总结、去概括,做出新的理论创造。
不久前,拙文《新经济对经济学理论的挑战》(以下简称《挑战》,《学术月刊》2018年第1期)发表。该文立足于数字网络技术产生的信息化生产力,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对其在经济行为假定、价值理论、产权理论和合约理论、利润理论和租值理论等方面,引发的重大变化和赋予的新鲜内容,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分析和讨论,并向学术界做了一些汇报,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反响。在《挑战》一文中,我们提出和讨论了一些问题,但有些问题讨论得还不够深入,有些问题还没有讨论,甚至还没有提出来。经过继续学习和思考,认为有进一步讨论之必要。
二、关于经济分析方法和方法论概而言之,经济学方法论就是经济学的科学观,或经济学的哲学观。它讨论的不是经济学的具体内容,而是经济学家观察经济生活、进行逻辑思维、论证经济理论、从事理论创造的方法和指引。它能够提供一种识别某个经济理论范式和研究框架的准则,帮助经济学家选择自己的探索道路和行为方式。
经济学方法论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已经为经济学理论的发展史所证明。就以作为经济学主流理论的新古典经济学来说,其成败的关键就在于其完成了从詹姆斯·穆勒到阿尔弗雷德·马歇尔的方法论革命,并将其推向极端,它从完全知识、充分信息的假定出发,建立起最大化和自动均衡模型,在对人类经济活动的某些方面和一些问题做出有效解释和科学分析的同时,也脱离了经济生活的现实,逐渐陷入危机之中。尽管这一套方法和方法论备受争议,如,科斯将其称之为“黑板经济学”,奥地利经济学对其也有严厉的批评,但均未动摇其主流经济学的地位。其原因也许与这套方法论的现实基础有关,新制度经济学和奥地利经济学虽然批评了其中的一些方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又重复了其中的一些地方,因此,新古典的方法论作为一个体系,似乎仍然无可替代。历史经验表明,经济学理论的重大突破往往来自于现实的挑战,以数字互联网为基础的新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动摇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方法论基础。
新古典经济学方法论的基础之一是高度抽象的同质化,因而把复杂的经济现象和多样化的经济行为给简单化和抽象化了。
首先,在新古典经济学中,作为经济主体的人是原子式的和同质化的,因而才有了完全知识、充分信息和完全预期的假定。因为人是充分理性的,人和人、你我他是一样的,你有的知识,其他人也有;你掌握的信息,其他人也了解;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也没有什么远近、亲疏的结构性差别;大家彼此彼此,半斤八两,其预期也没有什么不同,行为和选择也就没有什么差异。
其次,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和生产者也是同质化的。为了分析的简化和方便,新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分析总要找一个代表性的消费者和代表性的厂商,来建立它的消费理论和生产理论,进行市场供给和需求的分析和价格的讨论,进而建立起微观经济学的理论大厦和宏观经济学的基础。
再次,新古典经济学的资本也是同质化的。在新古典经济学中,资本被看作是同质化的存量,而不是一个异质的构成,资本市场不是一个流动性的市场,而是一个存量资本的配置市场。它关注的重点是资本投资的数量和来源,而非资本的实际使用,包括不当投资和资本的替换,因而也不关注企业家在使用资本进行投资和经营中的作用。正因为新古典经济学没有自己的资本理论,因而导致其无法形成一个系统的投资理论。
最后,正因为新古典的方法论基础是同质性,因而,其分析只关注数量和价格,而不讨论品种和质量,因为品种和质量是异质性的体现。正因为如此,新古典的经济均衡只是数量和价格的二维均衡,似乎品种和质量对经济均衡不起作用和没有影响。这种均衡充其量是一种经济运行和发展的片面性和同质化的均衡,不是人们经济行为和经济活动的实际均衡,可以说是经济学家想象和假定的均衡。
总之,同质性的假定使得新古典经济学严重脱离了经济生活的实际,走上了技术化、数学化、工具化的道路。
奥地利学派立足于人的行为对新古典方法论的同质性基础进行了严厉的批判,进而发展出自己的资本理论和投资理论、结构分析和过程分析以及企业家理论。但是,由于工业化技术和生产力的大规模、集中化和同质性的特征,其现实的支撑不足,其个人主义方法论一方面明确了个体的独立性和能动性,体现了要素的复杂性,在一定程度上符合行为复杂性的要求,另一方面在突显个体实在性的同时,忽视关系实在性,无法体现关系的复杂性和结构的复杂性,再加上我们下一节将要讨论的在经济分析角度和中心问题上的局限,奥地利学派虽然提出了一些异质性和复杂性的经济问题,但还没有找到一种可行的工具,对其做出有效的分析和解释。因此,奥地利学派在方法论上的突破并未打破主流经济学的垄断,也不可能成为经济学方法论的共识。
数字网络技术和信息化生产力的最大特征是异质性,这就将问题直接提到了经济学家的面前,是步新古典经济学同质化的后尘,还是在异质性的基础上进行经济学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就成为一个如何面对新经济发展的现实问题。
首先,人与人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是明显的和实际的。其重点不在于你的年龄、出身、学历等一般因素和名义因素,而在于你的实际行为能力,在于你能做什么。因为,在新经济的分工和结构中,平台需要人人参与,每个人也都能够自由选择和自主参与,但参与的状况和效能是不一样的,相互之间发生的关系也是不相同的,它不取决于上述的一般因素,而取决于你的心智以及提供个性化和差异化服务的实际能力。因此,在新经济中,不需要代表性消费者和代表性生产者。换句话说,个人既不需要代表,也无人能代表。不仅如此,与工业化经济中的他人选择和施动不同,在新经济中,由于个人的选择行为与个人的心智和能力相关,是真正自由和自主的,因而,所有差异不仅是真实的,而且是重要的,对经济变量的决定和经济运行机制的影响具有关键的意义。因此,新经济的理论分析不能局限于同质性的考察,必须建立在异质性和差异化的基础之上。
其次,平台上的信息和资源是开放的,这一点对任何人都是一样的,但是,每个人理性和认知能力是有差异的,对它的看法和感触不一样,它在每个人手中的功能和作用也是不一样的。所以资本的异质性不仅是由于资本功能本身的差异性决定的,而且更重要更巨大的差异在于不同人的不同使用。在这一点上,奥地利学派之所以把资本异质性与企业家精神联系起来,是有道理的。“资本理论必须从企业家所使用的资本品是异质的这一事实出发,解释资本品的使用方式为什么会是现在这种情况”,因此,资本理论本身就必须关注企业家在其计划中如何构造异质资本组合,以及当他们修改计划时又是怎样重组资源的。可见,企业家的功能就体现在“资本组合以及由其构成的资本结构永远不断地变化、解体和重构”中①,或者说,“绝大多数财产都具有非专业化、未来未知的属性,企业家的一个重要职能就是创造和发明这些属性”,因而企业家精神就是“如何组织和使用异质性资本资产”的判断力②。这样,就把主体和客体、人和资本的异质性紧紧地联系在一起。
① 路德维希·拉赫曼, 2015, 《资本及其结构》,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第9、10、11页。
② 彼得.G.克莱因, 2015, 《资本家与企业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第70、72页。
再次,新经济的发展不仅关注数量和价格的变化,而且关注品种和质量的变化,而品种和质量是不同的和异质的。因此,新经济的均衡超越了数量-价格的二维均衡或同质均衡,是数量-价格-品种的三维均衡或异质均衡,是资源配置和利益博弈的动态均衡,亦可称作是广义均衡(姜奇平,2017)。
总之,立足于异质性方法和方法论,经济学理论就能够直面纷繁复杂和变动不居的经济生活现实,从而做出更加深入和更加接近实际经济生活的理论分析,建立起更完整的经济理论框架,做出新的理论创造。
三、关于经济分析的角度和中心众所周知,现有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假定是,资源是稀缺的。对于农业经济和工业经济来说,物质资源不仅是有形的,而且是有限的和稀缺的,其使用基本上是排他性的。因而资源稀缺是一个有效的符合现实的理论假定。事实上,现实的经济活动集中表现为对资源的争夺,而争夺资源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资源的占有或拥有,且拥有权本身的排他性和封闭性正符合这样的要求。所以,以往的全部经济学都是立足于拥有权,并以拥有权分析和讨论为中心展开的。
然而,数字网络技术突破了有形物质资源稀缺性的限制,发展了虚拟数字和信息资源。这种资源不仅是全覆盖的,因为一切自然和社会的现象和事物都可以数字化,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无限复制,可以非排他性使用。这就动摇了拥有权中心论的基础,而把使用和使用权提升到了重要的地位,形成了使用权主导而非拥有权优先的态势。
数字网络技术和信息化生产力推动社会经济运转和发展的动力和机制,在一些数字网络专家的研究中初见端倪,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两个方面。
(一)在传统经济和经济理论中,基于资源的稀缺性,财富的主体属性和权利属性主要表现为财富的拥有或占有,使用不使用并不重要,因而形成了一种视而不见的普遍现象:不论贫富,人们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数量的财富,但并不使用,或者很少使用和未充分使用,于是就出现了过剩和滞存,发生了闲置和浪费。比如,你有一辆汽车,只在上下班和节假日出游时使用,其他时间都停在车库里睡大觉。美国共享经济之父、zipcar公司创始人罗宾·蔡斯(2015)将其称作“过剩产能” ①,并认为它是共享经济的基础。新经济并不一定要创造出新的物品,而是要通过使用,“从旧事物中挖掘新价值”。互联网平台提供了这样做的可能,而人人参与则将其变成了现实。所以,蔡斯将“产能过剩、共享平台和人人参与”概括为共享经济的三大要素。于是,使用重于拥有逐渐得到了社会的认可。
① 这里所说的“产能过剩”与中国目前现实经济生活中“去产能”所说的产能过剩不同,前者是从拥有而没有(充分)使用的意义上讲的,后者是从生产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关系上讲的。
(二)凯文·凯利(2016)从五个方面概括了使用(权)代替拥有权成为主导的趋势。一是从轻型化、减物质化到服务化,形成了产品即服务的趋势。第一个变成“服务化”的独立产品是软件,软件即服务(Software as service,SAS)几乎成为所有软件的默认模式,甚至基础设施也服务化了,变成了基础设施即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IaaS)。“产品会鼓励所有权,但服务并不主张所有权,因为伴随所有权的排他性、控制性和责任类特权在服务时是没有的”。二是需要和使用的即时性特征,使之必须即时满足和实现,这就改变了人们长期拥有很多物品而不经常使用甚至不使用的情况,使得短期使用成为经济生活的常态。“既然可以通过租用、租借、许可和共享来即时达到同样的效果,为什么还要去拥有呢?”三是促成了去中心化,让每一个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事物,都更快地流动起来,“流动是难以拥有的,所有权似乎正从你指缝间流失”。四是出现了平台协同方式②,在平台的各个水平上,共享都是默认的设置,你的成功取决于他人的成功,“平台的这种深度生态的相互依赖性,会打压所有权,而扶植使用权”。五是云计算的巨大能力使得我们手中的设备只是提供对接云端工作的一个窗口,如果说工具是我们自身的延伸,那么,云端就是我们灵魂的延伸。“为了完全利用人工智能和其他基于云端的技术力量,我们的工作和娱乐将愈发远离个体所有权的孤岛,而转向云端中的共享世界”。
② 关于平台协调后面还会讨论,我们的看法与凯文·凯利还有一些不同。
以上对现实经济生活的观察和概括是相当到位的,如果从经济理论和方法上来分析,这种趋势是完全合理的。从整个社会来看,拥有而不使用是一种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从个人来看,这也是不经济的。因为拥有而不使用,必须要保管、维护、修理、更新,这不仅要占用资源,而且要花费时间和精力,虽然可以显示你的财富和身份,但也会带来很大的负担和麻烦,也就是说,拥有(权)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还不菲。如果不拥有而能使用,且能够更方便、更有效、更满意地使用,不仅可以省去这一系列成本和支出,而且能够达到同样甚至更大的效用和满足。因此,与其拥有而负累,不如方便的使用,何乐而不为呢!更为重要的是,经济生活是一种人们参与、体验和创造的行为和过程,占有是封闭的和静态的,无法参与、体验和创造,而使用是开放和动态的,只有在使用中才能亲自参与、得到体验和做出创造。数字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生产力真正做到了不拥有而能够使用,并将使用权置于优先和主导的位置。这不仅完全符合成本收益比较和分析这一经济学基本原理,而且真正体现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这一经济活动的目的价值和意义价值。
随着数字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生产力的发展,从拥有权中心论向使用权中心论的转变,对经济学理论形成巨大挑战。因为,以往的全部经济学理论,不管是古典、新古典学派,还是制度经济学和奥地利经济学,都是拥有权中心论的,一旦转变了观察和分析问题的角度,不是从拥有权出发,而是从使用权着眼,人们就会看到很多新的、甚至完全不一样的东西。虽然不能完全否定经济学理论过去的发现和所做的分析,但的确会增加很多新的内容,需要扬弃、整合和重新发现。经济学家应当迎接新经济的挑战,转变经济分析的中心和角度,发展和创新经济学理论。
四、关于经济协调方式自从1937年科斯发表《企业的性质》(1987)以来,经济学关于经济协调的方式形成了一个共识:一是市场协调,二是企业协调。前者是运用价格机制,通过竞争过程实现的;后者是运用组织和科层系统,通过指令和标准完成的。因此,从协调方式的实质来看,行政协调与企业协调是一样的,只是具体的对象和范围不同而已。市场协调和企业协调两种方式可以相互替代,关键取决于协调费用和成本的高低。以至在组织经济学(保罗·米尔格罗姆、约翰·罗伯茨,2004)中,形成了如下的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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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如果把市场也看作是一种与企业不同的组织,那么,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在市场和企业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既非企业,也非市场的中间组织或中间形态,诸如特许经营、战略联盟以及“公共池塘资源”管理等。Claude Menard(克鲁德·迈纳德)在“第三届思想中国论坛”上做了《新制度经济学前沿研究》(2016)的学术报告,用下图对此做了一个简洁的概括和形象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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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经济的出现,网络(平台)和APP之间的分工方式和商业模式也是既非企业,亦非市场,但却不是介于二者之间的一种中间组织和中间形态。在经济协调方式上,与上述的中间组织也不一样,具有一系列非同一般的特征。
从市场关系来看,平台和APP都是市场主体,网络平台是大型企业,APP是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人企业,但二者之间的关系却不完全是市场关系。平台提供的数字信息资源,APP可以随意取用,由于可以无限复制,边际成本几乎为零,也不遵循按边际成本定价这一传统经济学的基本程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按使用成果定价。
从企业内部关系来看,平台和APP之间的合作关系也不一样,平台不是APP的老板和经理,APP也不是平台的雇员。这里不存在科层制度以及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它们之间是完全平等和自由的合作伙伴。
平台和APP的合作和协同也不同于奥斯特罗姆(2015)发现的“公共池塘资源管理”,那里实行一人一票的原则,这里并不需要,奥氏为其设计的8条管理原则①,为的是保证参与者拥有的权力大于规则制定者,使他们没有被区别对待的心理落差。其意义虽不言自明,但在新经济中,也不完全适用。因此,平台和APP的分工和关系还需要进一步讨论和界定。
① 1,明确定义组群之间的界限(以便排除无名团体);2,将普通商品的使用规则与当地的需求及地理条件相结合;3,保证受规章制度影响的群体能参与到规章制度的修订当中;4,确保团体成员的规则制定权可以得到外界权威机构的认可;5,开创一个由团体成员负责运行以监督自身行为的体系;6,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逐级制裁;7,为解决纠纷提供易行的低成本方案;8,自下而上地构建公共资源管理责任体系,从最底层开始直到整个互联网系统。转引自罗宾·蔡斯著《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第136-137页,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
首先,平台和APP之间的合作和协同效应形成的共享经济改变了一系列经济关系,重新定义了用户、生产者以及经济权利关系。平台是开放的,用户是不受限制的,使用是自由的。构建平台就是为了让APP参与进来,不加限制地创造性使用,只有APP的广泛参与和创造性使用,才能赋予平台以生命;参与的人数越多,使用的途径和方法越多越好,平台的生命力就越强,经济也就越繁荣。可见,在这里,自由和繁荣的确达到了高度的一致,也就是说,经济的繁荣程度是可以用自由的程度来度量的。
其次,APP参与平台的行为都是自愿的,不需要许可,其活动完全是自由和自主的选择,所以,独立性和自主性是其区别于其他经济模式的关键。平台和APP是一种类似于合伙投资人的关系,平台以自己的有形和无形资产投入,APP则以个人资产、好的创意、自身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入股”,但并不采取股份制的合作形式,APP不是平台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它们之间也不具有企业法人的资格和企业的治理结构。这完全是一种真正的开放式的网络结构和自组织的生态体系。
再次,在平台和APP的分工方式和商业模式中,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合作共赢,APP利用平台的数字信息资源和网络工具,平台利用APP分散的、个性化的资源,这种合作和协同效应将把双方的优势发挥到最大,并取得1+1>2的整体效果。因为,彼此的目标约束条件中均包含着对方元素,只有让对方不断成长,取得成功,才能增加自己的价值,提升自己的地位。所以平台和APP是紧紧地捆绑在一起的,可以说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由于平台是一个企业,有人把这种协调方式称作平台协调,那么,这里的经济运作和经济协调方式不是平台的企业式协调,而是平台的市场化协调,它是通过网络的自组织和自协调实现的,因此,也许称作网络协调更为恰当。
复次,平台协调其所以是市场化的而不是企业式的,是因为平台所形成的网络外部性市场是一个双边市场,而传统的市场基本上是一种单边市场。平台协调要取得成功,必须通过网络使市场双边的客户都集中到平台上来,因此,这种协调的关键在于平台调整其商业模式,在赚取整体利润的同时,能够吸引每一边的客户到平台上来交易(梯若尔、罗歇,2017),从而创造出巨大的租金。
最后,我们其所以认为是网络协调不是市场协调和企业协调的中间形态,而是有着独立的意义,是因为它不仅包括和覆盖了企业协调和市场协调,或者说,市场协调和企业协调只是它的一个特例,而且解决了市场协调和企业协调及其中间形态不能解决或不能完全解决的问题。如果说企业协调和市场协调是一种同质性的数量式协调,解决的是分工专业化的效率问题,这在前述组织经济学的经济协调图式中就得到了充分的展示,那么,网络协调则是一种差异化的结构性协调,在保持和发挥分工专业化优势的同时,解决了分工多样化的效率问题。这也是传统经济学忽视了的问题,既没有明确提出,也没有解决。张伯伦的垄断竞争经济学、斯蒂格里茨和迪克希特的S-D模型和杨小凯的新兴古典经济学提出和讨论了这一问题,但没有完全解决①。
① 张伯伦认为,垄断竞争的本质是异质完全竞争,他用数量表示产品,用带引号的产品代表品种,S-D模型进一步把品种内生化,把经济学从二维升级为三维,力图把多样性纳入经济分析。杨小凯说,“多样化和专业化的发展是分工发展的两个方面”,他设计了一个特殊的生产函数,利用角点解来计量分工多样化的效率,实际上是用“二”代表多。
此外,平台和APP的商业模式对政府的行为和运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形成了巨大冲击和挑战。是因不懂和不了解而扼杀,还是允许试验和试错,是检验政府政策的一条重要标准。政府需要平等而有效地保护每一个人的正当权益,为每一个人的自主参与和自由创造提供条件。因新经济开辟了分散就业、灵活就业和弹性就业的方式,对现行劳动就业和福利保险直接形成巨大冲击,要求改变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政府管理。信息的公开和流动对个人隐私保护形成巨大冲击,传统的保护方式无法适应,研究和创新隐私保护成为政府监管的一个重要问题,怎样才能既能保护个人隐私,又不影响新经济的发展。如果说共享经济开创了产品即服务的模式,那么,也就意味着监管即服务(Regulatory as a service,RaaS),否则,政府的行为也就失去正当性的基础。因此,如何融服务于治理,把监管过程变成服务过程,就成为新经济下检验政府行为的标准。
五、关于经济组织的“铁三角”近几十年来,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出现了一个繁荣的局面,涌现出一批理论思想的大家,其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有科斯、诺思、威廉姆森和奥斯特罗姆。克鲁德·迈纳德用如下的图式概括了他们的代表性观点,并把科斯的理论框架细分为以威廉姆森代表的组织经济学和以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分析,使制度经济学的理论结构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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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这一概括对于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和前沿确有提纲挈领和纲举目张之效。但对组织“铁三角”以及其与制度环境的关系在新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却思考不足,因而作为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前沿,似乎还有缺失。我们在《挑战》和《新经济的发展与租值理论创新》(2018)中,曾对产权理论和合约理论作过一些考察,还需做些补充讨论。
首先,制度环境变了。随着数字网络技术的发展,时间和空间条件变了,时间压缩了,空间缩小了,长距离即时通信技术把整个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原来的集中化趋势变成了去中心化趋势,形成了网络平台和APP的分工方式。移动互联网不仅是一架超大复印机,而且是一条自由流淌的河流,它将我们使用它时的一切行为、一切特征、一切想法都变成了复制品,并将这些复制品投入到这条大河中,从停滞到流动,从一成不变到川流不息,在可变性基础上,一切额外选项都有可能,流动性带来了新的力量,释放出新的创造性。在稀缺物质资源的基础上,移动互联网创造出无穷无尽的虚拟数字和信息资源,为人类开拓出新的天地。按照经济学的定理,一旦一个事物变成了免费的东西,无所不在,随手可得,那么,它的经济地位就会突然反转,人们的价值观念也会随之变化。总之,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变化了,“铁三角”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
其次,我们考察权利,包括决策和财产。以前,决策权和财产权是一致的,有财产权就有决策权,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决策权与财产权分离了,代理人没有财产权而有决策权,其决策权来自财产所有者的授权。在新经济中,由于使用而非拥有,决策权与财产权彻底分离了,APP并无平台及其资产的拥有权,但却可以自主决策使用平台及其数字资产。同样,平台也不拥有APP灵活的个人资产,但APP的灵活性却成了平台公司的财富。这样一来,拥有权的绝对性、封闭性和排他性也就弱化了,拥有权也就从一种绝对产权变成了一种相对产权,共享经济就是一种通过共享使用权而进行的经济活动和形成的经济形态。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拥有权的地位下降了,变成非主导和非决定的因素,但其作用依然存在,只是情况不同罢了。拥有权曾经是制度经济学考察的主要问题,拥有权中心论曾经是制度分析的主要结论,其他制度分析都是围绕着拥有权中心论建立和发展出来的。现在需要立足于使用权或者以使用权为中心重新考察与产权有关的一系列问题,包括产权安排、产权细分、产权结构、产权形式、产权关系。在所有这些方面,都会出现一些新的问题,发现一些新的内容。
再次,我们考察合约,包括完全合约和不完全合约。合约一般包括合约的达成(包括口头同意和书面签署)和合约的执行,其中的关键之一是信息问题,完全合约和不完全合约区别的关键就取决于信息是否完全。由于信息不完全,事前隐藏信息,就会发生逆向选择,事后隐藏行为,就会出现道德风险。这就成为合约理论和机制设计理论讨论的中心问题。不过,以前的讨论都立足于市场信息分散分布的特征,这种信息散布在每个人的手中,其相互之间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市场就是人类为了解决分散信息的不对称问题而发明的一个精巧的制度安排,它通过价格机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信息的搜寻和匹配问题,完成了市场交易。但市场也不是万能的,它不能完全解决分散信息的搜寻和匹配问题。集中信息也是解决问题的一种选项和途径。
然而,信息由谁集中,如何集中,集中的是什么样的信息,集中信息用来解决什么问题,又是一个需要进一步讨论的问题。大规模、集中化和同质性的工业化经济,需要通过市场和利用价格机制解决分散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来完成交易,说明了相反相成也许是市场之类的自发秩序形成、运行和扩展的内在机理。不过,通过政府集中信息,从总体上否定和取代市场,建立计划经济制度来协调经济运行,则在上述集中信息的几个问题上都发生了错配,因而,计划经济的失败就是必然的。不过,这既没有否定计划本身的必要性,也没有否定集中信息的意义和作用。不过,计划经济的失败也不能证明市场经济的必然成功。如果不是否定市场制度的自发秩序性质,从总体上模拟市场和取代市场,那么,在局部上集中信息,进行市场设计,解决信息的搜寻和匹配问题,就可以使本来无法进行的交易能够顺利进行,如就业市场、择校市场、婚姻市场和人体器官交易等。这就是2012年经济学诺奖得主伊文斯·罗斯(2015)创造的市场设计理论集中讨论的问题。事实上,人们在不断地设计市场,期货市场是一个设计的市场,股票市场也是一个设计的市场,但它们又是一种自发秩序。
罗斯关注的是配对市场的问题。他认为,“配对市场是个个性化市场”,“大学招生和劳动力市场更有点像求爱与婚姻:相互寻求和取悦的双向配对市场,在这个配对市场中,价格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甚至“在肾脏交易中,货币也是令人反感的”。罗斯利用的是网络和网络平台,在市场交易理论的框架下讨论和解决的是个性化感受和体验等非市场的交易问题,这在逻辑上就有些难以自洽。如果是在网络结构的框架下来讨论这些问题,不仅会更加充分和更加有效,而且会发现一些新的现象。因为,平台和参与的APP形成的网络也是一种自发秩序,就会发现两种自发秩序的同和异,从而对自由和自发秩序形成一些新的认识。在这里平台不仅发送信息,而且集中信息,所有的信息都在网络上交流,在云端存储,参与者既不可能在合约缔结前隐藏信息,也不可能在合约缔结后隐藏行为,合约既是真正自愿的和完全平等的,也是信息充分的和完全的。因此,以小规模大范围、异质性和分散化为特征的网络经济,却离不开集中信息的构建和运行。这也符合相反相成的道理。
最后,再来考察交易,包括经济交易和政治交易。经济交易的方式有二:一是拥有权的买卖,二是使用权的租用。拥有权中心论重视的是前者,交易的具体办法有二,一是买断,拥有权全部转移;二是不买断,保留拥有权和最终控制权,转移决策权,形成委托代理关系。前者比较简单明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转移拥有权,双方互不相干。后者却相当复杂,决策权转移仅仅是交易过程的开始,一切都发生在决策权转移之后,代理人或决策人能否按照财产拥有人或委托人的要求和目标去行为,就成为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中心问题,或者说,如何设计一套制度能够保证代理人去实现委托人的目标,就成为经济理论研究的主要对象。在使用权中心论的新经济中,租用交易也是一种不买断的交易,但形成的不是委托代理关系,而是债权债务关系。特别是租用的不是有限的物质资产,而是无限的数据和信息资产,其债权债务关系也具有不同以往的特色。
在以数字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新经济形态中,由于交易的方式由拥有权交易变为使用权交易,使用的即时性使得使用权交易不需要也不可能采取委托代理的方式,只能由使用者自己决策和实施,因此,由委托代理而产生的一切问题都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意义。实物资产的使用有排他性和时间性,因此,时间的安排和时间的长短就是决定和影响使用权交易的一个重要因素。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虽然一般不能影响实物资产使用时间的长短,但却为时间的安排和匹配提供了方便和可能,因此,才使那些形成过剩产能的呆滞资产具有了新的价值。由于使用权交易的价格是租金,物质资产租用交易自然可以按照资产质量和使用时间长短来定价和收费。而无形数据信息资产使用的非排他性和自由取用的性质,就使得这种使用权的交易创造出一套不同的规则,租金无法按使用本身的特性来定价,而可以按使用的效果来分成。因为使用效果对交易双方已经成为一种公开信息,也就省去了检测、计量、监督等一系列交易费用。这本身就提高了经济活动的效率,增加了社会的财富和福利。
在使用而非拥有的新经济中,数据和信息资源的交易采取了租用的方式,而不是委托代理的方式,解决了信息的不对称及其交易费用的问题。然而,在政治交易中,由于交易的对象和标的是权力,只能采取委托代理交易的方式,而不能采取租用等其他交易方式。因而在政治交易中,委托人和代理人(实际决策人)的信息不对称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是内生的和不可避免的。也就是说,凡是政治交易必然有委托代理之类的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既难以计量,也无法监督。只能通过政务公开和定期选举予以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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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空间网络研究院, 2017, 《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17》和《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17》, http://www.cac.gov.cn/1122128829_15135789293581n.pdf;http://www.cac.gov.cn/1122128829_15135789752541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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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肯锡, 2017, 《中国数字经济报告》, 转引自搜狐财经, http://www.sohu.com/a/210271951_46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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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路德维希·拉赫曼, 2015, 《资本及其结构》(刘纽译),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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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彼得.G.克莱因, 2015, 《资本家与企业家》(谷兴志译),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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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罗宾·蔡斯, 2015, 《共享经济: 重构未来商业新模式》(王芮译), 浙江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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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文·凯利, 2016, 《必然》(周峰等译), 中国工信出版集团, 电子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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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 2015, 《公共资源的未来: 超越市场失灵和政府管制》(郭冠清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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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保罗·米尔格罗姆、约翰·罗伯茨, 2004, 《经济学、组织与管理》(费方域等译), 经济科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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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伊文思·罗斯, 2016, 《共享经济: 市场设计及其应用》(傅帅雄译), 机械工业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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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奇平, 2017, 《分享经济——垄断竞争政治经济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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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弛、张曙光, 2018, “新经济对经济学理论的挑战”, 《学术月刊》, 第 1 期, 第 78-84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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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ude Menard, Research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 http://www.nefchina.org/index.php?id=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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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het J.-C., Tirole J., 2003, "Platform 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Economic Association, 1(4), 990–1029.
DOI:10.1162/154247603322493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