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快速检索     高级检索
  南方经济  2017, Vol. 36 Issue (6): 53-63  
0

引用本文 

丛屹, 周怡君. 当前我国税制的“税负刚性”特征、效应及政策建议——基于2013-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J]. 南方经济, 2017, 36(6): 53-63.
Cong Yi, Zhou Yijun. The Characteristic and Influence of "Tax Rigidity" of China's Current Tax System and Correlative Policy Suggestion: 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2013-2016 Data of Listed Company In Manufacturing Industry[J]. South China Journal of Economics, 2017, 36(6): 53-63.

作者简介

丛屹,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现任天津财经大学人文学院院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 E-mail:cy_tjufe@vip.sina.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编:300222;
周怡君, 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E-mail:zhouplmm_461891518@qq.com, 通讯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编:300222
当前我国税制的“税负刚性”特征、效应及政策建议——基于2013-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的实证分析
丛屹, 周怡君    
摘要: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经济结构面临重大调整,制造业普遍盈收水平下滑,而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却明显上升,"税负重感"增加。究其原因,是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存在"税负刚性"的特征和效应,实则反映了我国税制改革的迫切性。文章利用2013—2016年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全样本数据,证实了"税负刚性"的存在性和显著性,并进一步结合其结构性效应的分析,对当前的税制改革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企业税负    税负刚性    税制改革    
The Characteristic and Influence of "Tax Rigidity" of China's Current Tax System and Correlative Policy Suggestion: Based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f 2013-2016 Data of Listed Company In Manufacturing Industry
Cong Yi , Zhou Yijun
Abstract: Since 2012, the economic growth of China has been decelerated remarkably and China's economic structure also faced a major change. In general, the overall revenue level of manufacturing industry is in the downtrend while the tax burden of enterprise is increasing significantly and that is why people complain about heavier tax burden. However, the key reason is that the Chinese tax system is basically circulation tax-oriented which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influence of "tax rigidity". And it obviously show the urgency of China's tax system reform. In this thesis, we adopt the full sample data of 2013-2016 China's listed manufacturing company and approve the existence and significance of characteristics "tax rigidity". Furthermore, we make further analysis on its effect and give corresponding suggestions of China's tax system reform.
Key Words: enterprise tax    tax rigidity    tax reform    
一、引言

制造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核心部分, 也是关乎增收和就业的基础部门。2016年下半年以来, 围绕"税负痛苦指数"、"死亡税率"等话题, 我国制造业"企业税负是否过高"的问题成为争论的焦点, 实则反映了学界对我国制造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的高度关注。

众所周知, 2012年以来, 我国经济增速明显放缓, 经济结构面临重大调整, 对制造业而言, 影响尤甚。通过上市公司的数据不难发现, 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资产回报率在这一时期出现了明显的下滑, 相比2009-2011年间11.7%的平均水平, 2012-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报酬率不断下滑, 至2016年已降为7.1%。与此同时, 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实际利润税负自2012年后却出现了明显的上升, 与之前2009-2011年间61.6%的平均水平相比, 2012-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实际利润税负上升至74.2%的水平!

因此, 不难理解, 2012年以来, 结合"经济增速放缓期"叠加"结构调整阵痛期"的发展阶段背景, 相对于制造业部门普遍出现的资产回报率下降, 企业的平均利润税负水平却不降反升, 显然会普遍增加企业的"税负重感"。究其实质, 是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更多表现为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成本费用和资金占用, 与企业盈利水平相关性小, 所以, 在制造业普遍资产回报率下滑的情况下, 对企业形成"刚性"成本压力, 实则反映了我国税制改革的迫切性。

为此, 本文结合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全样本分析, 对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在当前发展阶段所表现出的"税负刚性"特征加以验证, 并进一步分析其在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影响差异, 以求真实反映现实情况, 找准政策抓手。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说的构建 (一) 相关文献综述

企业税负, 属于微观税负。当前关于企业税负的严谨性研究, 仍有不少争论, 主要集中在企业税负的衡量方法和计算口径方面。规范地讲, 从整体意义上研究和评价企业税负的公平性, 应采用以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的"平均有效税率"测算方法(AETRs, 即企业税费与企业所得之间的比率)(Wilkie, 1988; Janssen and Buijink, 2000)。近期国内文献中所采用的"总税率"的概念(李炜光、臧建文, 2017), 以及之前的"企业实际税负"(许善达, 1999)、"企业税负"(王改芝, 2008; 刘骏、刘峰, 2014)等概念, 均属此类, 不同的只是税费和所得的具体统计口径。经济学关于分配研究中的"资本要素税负"概念, 虽也与此相近, 但从计算方法与核算基础来看, 属于宏观税负范畴, 而且对于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其计算往往需要结合一般均衡分析, 着重考察税负的转嫁问题(邓丽明、刘明, 2009; 席玮、彭刚, 2015)。

一般认为, 自上世纪90年代分税制以来, 由于明确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税收收益权, 强化了政府对企业税收征管的动机(张敏等, 2015)。但事实上, 政府对企业税收的征管, 现实动因往往颇为复杂, 既取决于其对税收的征管能力, 也取决于经济情势、经济结构、发展策略与产业政策以及多方面的短、长期因素, 是各种因素综合权衡的结果, 在不同发展阶段, 往往会表现出不同的结构性特征或效应。目前, 国内对企业税负结构性问题的研究, 既有基于财政体制、金融制度与产权结构角度, 发现我国的企业税负分布存在"国企税负低于非国企"、"地方国企税负高于央企"的现象(刘骏、刘峰, 2014; 刘行、叶康涛, 2014); 也有基于区域差异角度, 发现由于税收征管能力的地区间差异, 地区间的企业税负也普遍存在差异(汪德华、李琼, 2015)。而针对2008年危机以来, 中国经济进入转型期的特征, 尤其是2012年后经济增速下滑、经济结构面临重大调整的阶段性特征, 尚缺乏对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所凸显出来的"税负刚性"效应进行阐释和验证的研究, 但这恰恰是结构调整期企业效益"有升有降"、甚至是"有生有死"的情况下, 税收政策所需要面对的关键性问题:由于不同行业的税种结构、税收优惠不同, "税负刚性"在不同行业的具体表现差异明显。因此, 当前的税收政策, 除体现中央整体减税的方向要求外, 还必须在分行业厘清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有针对性地优化税收工具的结构性使用策略, 统筹协调淘汰落后产能、消化过剩产能、产业转型升级与稳定就业等方面的关系, 才能保证结构调整的顺利进行。

(二) 研究假说构建 1. 微观税负:企业利润税负及其计算说明

企业实际税负的计算和衡量比较复杂, 不但涉及对会计科目的准确理解和数据的正确处理运用, 做到"不重复、不遗漏", 还涉及对我国各税种的规范、内涵的理解和把握。现实的复杂性还表现在, 不同行业的成本费用结构和适用税率不同、现实企业的经营范围往往并不单一等问题上。

企业的实际税负, 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 本质上反映了对企业资金和成本的占用。按照我国企业的会计处理方式, 准确地说, 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也不包括作为投资活动实际支付并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情况。因此, 较为准确的计算口径为企业(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当期"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并且, 考虑到财务年度之间的关联与波动, 数据分析上, 宜采用3-5年的连续数据平均, 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阶段性的特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对公司制企业而言, 个人所得税不应计入企业税负, 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行为只是代扣代缴。因此, 即使要计算企业全部的税负责任(包括应交未交的税费), 也应主要采取"应交税费期末余额-应交个人所得税﹢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的计算方式。本文不计算企业的全部税负责任, 因此, 不采用这一口径。

从现实争论的角度, 企业税负与企业资本利得之间的比较, 是比较真实的"税负重感"来源, 也是企业投资者反映税收问题的真正意图。所以, 本文采用"利润税负"概念, 企业所得的计算口径, 是企业的税前利润口径。即, 本文测量的企业利润税负水平, 是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与企业利润之间的比率, 与"总税率"概念基本相同, 属于"平均有效税率"(AETRs)的概念范畴。

2. "相对税负重感":企业利润税负与资产回报率的比较

"税负重感", 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从分配意义上讲, 企业投资者的"税负重感", 本质是其对企业资产收益与政府征收税费比较所形成的主观感觉。这也是前期部分学者(李炜光等, 2016) 的调查报告中, 绝大多数企业家主观判断"企业税负重"的逻辑实质。

从规范性上讲, 如果采用"企业利润税负"这一属于"平均有效税率"(AETRs)概念范畴的指标, 作为衡量企业投资者所关心的企业资产收益水平的指标选择, 则对应性地, 应当采用"总资产报酬率"或"净资产报酬率"等具有总体平均属性的指标, 而不应采取"投资回报率"等边际属性的指标, 以保持整体研究上的逻辑一致性。进一步, "净资产报酬率"是剔除企业负债后的资产回报率指标, 不涵盖企业对借用资金的使用效率, 所以, 从经济学意义上讲, "总资产报酬率"更能从整体上反映企业对全部资产的使用效率。本文选择这一指标进行比较分析。

企业利润税负与资产回报率指标的比较, 对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关系的研究, 也是符合逻辑并有深刻意义的。当前热议的社会资金"脱实入虚"的现象, 其本质原因在于:实体经济、尤其是制造业的资产回报率下降, 而虚拟经济"钱生钱"投机性收益虚高所造成的社会融资成本居高不下。所以, 不难理解, 对当前实体经济发展问题, 成本水平、税负水平和资产回报率是三个核心解释指标。本文的研究逻辑, 正是对后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验证。

从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总体统计数据来看(见表 1), 以2012年为拐点, 制造业利润税负水平近年来出现了明显的上升, 而总资产报酬率则明显下降。

表 1 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年均总体数据分析

由此, 我们有理由提出一个基本的理论假定: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在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时期、制造业部门普遍出现盈利能力下滑的情况下, 表现出"税负刚性"的效应特征, 是企业"税负重感"的主因。

3. 研究假说:我国当前税制的"税负刚性"效应

税负刚性, 是指在税制一定的条件下, 企业税负对企业盈利水平缺乏弹性的一种表现或现象。一般认为, 企业税负应当随着企业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的变化而变化, 表现出足够弹性, 而且, 两者之间应当存在较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这恰恰是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的重要特征。这也是经济学中所说的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作用的重要体现。

然而, 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更多表现为在企业生产和流通环节征税的特征, 客观上增加了企业的成本费用或资金占用, 与企业的盈利水平变动并不密切。尽管企业所得税的税基是企业利润, 但企业所得税在企业总税负中的占比并不高。以制造业上市公司2013-2016年的数据测算, 企业实际缴纳的所得税仅占企业实际缴纳的总税费的20%左右的比重, 难以担纲主力税种。所以, 我们认为, 当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更多表现为在企业生产和流通领域"加成本"的特征, 而与企业实际的盈利水平之间关联度不强, 可能是总体数据上看到的企业利润税负水平在资产回报率下滑时并未减少、甚至反而上升("税负刚性")现象的内在机制逻辑。

基于此, 我们提出两个基本研究假说:

H1:在我国当前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条件下, 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与企业的盈利水平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即通过对上市公司的数据分析, 检验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与企业盈利水平指标之间的相关性。如果两者之间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或者两者之间的相关关系显著但为负相关关系, 均证实该假定; 否则, 证伪。为此, 我们进一步提出第二个假定。

H2:如果H1的检验发现企业利润税负水平与企业盈利水平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且弹性系数显著为负, 说明当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存在显著的"税负刚性"特征。进一步通过企业利润税负水平对企业盈利水平的弹性系数的测算, 并通过显著性检验, 加以验证。如果不显著、或者弹性系数为正, 则证伪。

三、研究设计与描述性统计 (一) 实证模型与变量的界定

对研究假说H1的检验, 我们设计了如下实证模型(1):

$P{T_i} = {\beta _0} + {\beta _1}RO{A_i} + \varepsilon $ (1)

模型(1) 中被解释变量PT表示制造业上市企业的利润税负(=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企业的税前会计利润); 模型(1) 的等式右侧为解释变量和残差项, 其中, 解释变量ROA表示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

进一步地, 对研究假说H2的检验, 我们采用可计算弹性的模型(2):

$LNP{T_i} = {\alpha _0} + {\alpha _1}LNRO{A_i} + \varepsilon $ (2)

模型(2) 中, αi为企业利润税负对总资产报酬率的弹性系数。

(二)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数据的筛选方面, 本文采用2013年至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为总样本(1985家企业), 并在此基础上, 逐一排除存在异常数据的企业样本, 按照表二所示步骤对初始总样本进行处理, 依次剔除:①"支付的各项税费"缺失的样本(截至2017年4月30日); ② 资产报酬率ROA异常的样本; ③"支付的各项税费-收到的税费返还"为负的样本(2013-2016四年平均); ④ 利润总额为负的样本(2013-2016四年平均); ⑤ 资产报酬率为负的样本(2013-2016四年平均), 最终获得1617家企业数据的有效样本。本文全部数据来源于Choice金融数据库。

需要说明的是, 许多制造业上市公司存在税负利润为"负"的情况, 原因有二:一是企业收到的税费返还超过了支付的各项税费, 且企业在该报告期取得正利润; 二是企业支付的各项税费大于收到的税费返还, 但企业在该报告期亏损, 即利润为负。为了避免上述干扰, 我们对2013-2016年各上市公司的数据取平均数, 以平衡各年情况, 并在此基础上剔除利润税负和利润总额(四年平均)仍为负值的企业。之所以选择2013-2016年四年的连续数据,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是2012年的数据上、下半年差异性明显, 所以, 我们认为, 2012年作为转折之年, 其数据不纳入计算, 可以排除年度数据异常变动的影响。

表 2 样本选择与分布
(三) 描述性统计

对包含1617家制造业上市企业的有效数据样本, 我们逐一整理出每家企业的实际缴纳的总税费(2013-2016年四年平均), 并与其会计税前利润(2013——2016年四年平均)相比较, 计算了每家企业的四年平均的利润税负水平。所有企业的四年平均的利润税负水平和总资产报酬率的数据, 我们以散点图的形式描述如图 1。从散点图的形态看, 初步判断假说H1是基本成立的, 即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与盈利水平并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

图 1 2013-2016年1617家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利润税负水平与总资产报酬率

根据全部的企业样本, 我们也进行了制造业企业(1617家上市企业)的四年总体平均估算(见表四):2013-2016年, 制造业上市公司总体平均的利润税负为97.06%、实际所得税率为21.55%, 总体平均的总资产报酬率为9.08%。

四、实证检验结果及其分析 (一) 研究假说的实证检验

表三总结了假说H1和H2的实证检验结果。

表 3 模型(1) 与模型(2) 回归结果分析

对假说H1:模型(1) 的回归分析结果表明, 制造业上市公司总资产报酬率ROA的估计系数显著为负(-0.0799), 表明总资产报酬率ROA与税负利润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 假说H1成立, 既两者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对假说H2:模型(Ⅱ)的分析结果表明, LNPT与LNROA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LNROA的回归系数(-0.532985) 在1%的置信水平上显著。说明, 制造业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回报率ROA下降1%, 企业的税负利润水平反而上升0.53%。

事实说明, 当前制造业上市公司盈利水平下降的情况下, 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反而是上升的, 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呈现出显著的"税负刚性"特征。

(二) "税负刚性"的结构性效应分析

经济增速下滑, 产业结构面临结构调整, 在制造业普遍出现盈利水平下降的情况下, 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的"税负刚性"的特征, 也必然会对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产生不同的结构性效应。

对企业而言, 我国税制的"税负刚性"主要体现为对企业生产和流通过程的成本和资金的占用, 因此, 具体行业和具体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的高低, 往往由具体行业和企业的税收优惠、税种结构两方面因素所决定。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减免税(包括优惠税率)、减计收入、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税额抵免等。也因此, "税负刚性"特征在不同类型企业的结构性效应是不同的, 有必要进一步加以辨析。

1. 不同类型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税负差异比较

对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利润税负水平和资产回报率水平的分析中, 不难发现(见表四), 主板企业、中小板企业和创业板企业的存在明显的差异。创业板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和实际所得税率均明显低于主板和中小板企业, 总资产报酬率则明显高于一般企业; 中小板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和实际所得税率均也明显低于主板企业, 但资产回报率略低于主板企业。这既与制造业正处于创新驱动、转型升级阶段的特征相吻合, 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税负刚性"的结构性效应的体现。

表 4 2013-2016年制造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企业的数据

创业板市场的企业大多为成立时间较短、高新技术类、高成长型的中小企业, 其资产报酬率仅高于其他企业2个百分点左右, 但利润税负水平却比其他类型企业大幅低出30%-56%。众所周知, 虽然相比其他产业, 制造业的税收优惠较少, 但在高新技术应用、利用外资水平和扩大出口方面, 以及初创企业和小微企业等, 给出较大的税收优惠。我们认为, 这应是以上不同类型企业税负差异的主要原因。税收优惠带来的税负差异, 也是"税负刚性"特征的重要体现。

2. 分行业制造业企业的差异比较

不同的制造业细分行业, 不仅存在税收优惠的差异, 还存在税种结构方面的差异, 因此, 理论上, "税负刚性"应在行业细分方面表现出更为明显的结构性差异。

按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 将1617家制造业企业分为29类(见表五), 细分行业在利润税负水平、实际所得税率、资产报酬率指标上出现了更为明显的结构性差异。表五中, 为了分析的方便, 29类细分行业数据按照行业企业平均利润税负降序排列。

表五数据中不难发现, ① 税收优惠对细分行业的平均企业利润税负水平有明显影响。高新技术类(包括医药、通用设备、汽车、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电气机械和器材、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专用设备等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农副食品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等, 由于是制造业中税收优惠力度较大的行业, 因此, 平均利润税负总体属于较低的区域。② 税种结构对企业利润税负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征税环节多、税种较多的行业, 平均利润税负水平明显超过其他行业, 如酒类、石化、冶金、造纸等行业税负严重超过其他行业。总之, 概括来讲, 受税收优惠和征税种类的影响, 我国制造业中拥有高新技术类行业的企业利润税负水平较低, 但产能过剩行业或者重化工业、重污染行业的企业往往由于征税环节多、缴纳税种多, 或产能较为落后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等原因, 相较于其他行业利润税负更高。

表 5 2013-2016年制造业上市公司29个细分行业的数据
五、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 主要结论

当前我国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 表现出显著的"税负刚性"特征, 在制造业普遍处于盈利能力下滑的情况下, 企业的利润税负水平却不断上升, 造成制造业"税负重感"增加。"税负刚性"的特征, 显然损蚀了财政政策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严重影响了税收政策的调节功能。"税负刚性"特征对制造业的影响, 还表现在其结构性效应方面。

对不同类型的企业, 利润税负水平的差异, 主要受税收优惠、征税种类结构的影响, 而与利润水平的关联度不高。虽然有较多的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类制造业、外向型企业、创新成长型企业的整体利润税负水平在制造业中相比较低, 但相较第三产业, 其整体税负仍然是较高、较重的, 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升级发展的意愿和信心。要素成本上升, 加上较重的税负压力, 传统的资源性行业、劳动密集型行业受到的冲击最为明显, 如何防范和疏解可能由此带来的就业和增收压力, 也是财税政策需要考虑的重要内容。对税收优惠最少、税负过重的产能过剩、重化工业和重污染行业而言, "税负刚性"的影响往往会造成"一刀切"的结果, 缺乏对盈利水平差异的相对弹性, 显然也不利于优劣的识别和"优胜劣汰"。

(二) 政策建议

财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硬核"。值得肯定的是, 在"经济增速放缓期"叠加"经济结构调整期"的阶段条件下, 中央对于企业尤其是制造业面临的问题, 已明确了"降费减税"的主基调。但从目前情况看, 制造业税负重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缓解, 结构性的矛盾仍很突出。笔者认为, 由于我国的流转税为主的税制存在的"税负刚性"特征, 所以, 要从根本上缓解制造业的税负压力, 还不能仅停留于在现有税制下"降费减税"的思路, 更应着眼于适时推动税制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转换, 才能实现"稳中有进", 取得结构性改革的最大成功。

结合对当前我国税制"税负刚性"特征及其结构性效应的分析, 本文对税收政策改革的建议如下:

1.坚持税收改革的"整体减负"和"结构调整"方向, 协调好培育"创新驱动"和保障"就业与增收"之间的关系。面对新一轮全球制造业的竞争、以及可能出现的国际"税收竞争", 加快推进制造业的"整体减负"。注重优化税收优惠的目标体系、政策手段和管理方式, 提高税收优惠的效率, 有效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当前阶段, 在鼓励和支持创新发展的同时, 还应针对制造业企业普遍总资产报酬率下滑的情况, 在财税、金融、土地、劳动力政策等方面进行综合扶持, 建议尤其考虑"结合就业解决系数减免税收、降低土地使用成本和进行就业创业补贴"的综合支持做法, 将"失业、再就业补贴"提前补贴给企业。

2.着眼长远, 税制改革需进行整体性的研究设计。税制改革涉及面广, 需要平衡多方面的复杂关系, 所以, 必须着力进行系统性的设计和优化。结合本文的分析, 我们认为, 制造业税负较高的深层次原因, 是"流转税为主"的税制问题, 应尽快研究"简化税种、将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转换"的方案, 才能真正做到从根本上"减轻企业税负"和恢复税收"自动稳定器"作用的目标。简化税种, 并不是简单地去掉某个税种, 而是要结合企业增值的各个环节进行综合考虑, 避免如"一个环节多次征税"等问题, 并切实推进生产和流通环节减轻税负。如此, 才能做到"财力总体平衡、税制结构调整顺畅"。

参考文献
[] 李炜光、臧建文, 2017, 《中国企业税负高低之谜:寻找合理的企业税负衡量标准》, 《南方经济》, 第 2 期, 第 1–22 页。
[] 刘骏、刘峰, 2014, 《财政集权、政府控制与企业税负——来自中国的证据》, 《会计研究》, 第 1 期, 第 21–27 页。
[] 汪德华、李琼, 2015, 《宏观税负与企业税负地区间差异之比较——基于工业企业数据计量分解的分析》, 《财贸经济》, 第 3 期, 第 17–29 页。
[] 刘行、叶康涛, 2014, 《金融发展、产权与企业税负》, 《管理世界》, 第 3 期, 第 41–52 页。
[] 胡文龙、杜莹芬, 2014, 《企业税负衡量研究述评》, 《中国流通经济》, 第 11 期, 第 115–122 页。 DOI:10.3969/j.issn.1007-8266.2014.11.017
[] 邓丽明、刘明, 2009, 《中国税负的测量与分析》, 《统计与决策》, 第 12 期, 第 103–105 页。
[] 席玮、彭刚, 2015, 《中国要素收入有效税负的地区差异测算》, 《统计与决策》, 第 3 期, 第 100–103 页。
[] Wilkie , 1988, "Corporate Average Effective Tax Rates and Inferences about Relative Tax Preference". the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Taxation Association, 10, 5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