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样的科学发现会以多重独立的方式出现这一重要的事实,是科学发展的社会理论的基础”,[1]484这种现象也被称为“多重的独立发现”(multiple independent discoveries)。它是科学社会学领域的重要理论,不仅适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也如此。默顿曾多次阐述多重的独立发现理论,认为“正如我们业已看到的那样,自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以一组富有启发性的箴言的方式提出这个假说的某些主要部分以来,至少已经有350年历史了。”[1]513
作为科学发展的社会学基础,多重的独立发现被视为占据了科学发展历程的主导地位,是数次被历史证明的假说。而默顿本人除了阐述这一理论之外,也成为了该理论历史证明的一部分,如默顿在论著《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中所言,“自本文写成以来,已出现多罗西·斯廷森(Dorothy Stimson)、奥利夫·格里菲斯(Olive Griffith)以及查德·福斯特·琼斯(Richard Foster Jones)等人所写的一些论文和著作,它们详略不等地追溯了清教主义和科学的一种积极的联系。”[2]94详细考察后可以发现,默顿、斯廷森、琼斯三人分别始于不同的时间节点,根据不同的学科范式,侧重于不同的细节,却彼此独立地提出了相似的结论,这被学者坎南特(James B. Conant)统称为“斯廷森-琼斯-默顿路线”(the Stimson-Jones-Merton road),[3]29被视为多重的独立发现的一个珍贵案例。[4]22①或许我们可以将坎南特的说法引申为“默顿-斯廷森-琼斯命题”(the Merton-Stimson-Jones hypotheses),②这并不意味着三者是统一的命题,或者以此替代“默顿命题”的说法,仅是表明三者作为多重的独立发现案例的分支,它们最终共同强化了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具有积极联系的结论,虽然这一结论一直以来都因“默顿命题”而闻名。
一、默顿的研究默顿关于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关系的研究最初源自他1933—1935年的博士论文《17世纪英格兰科学发展的与社会学有关的方面》,受到韦伯关于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关系的社会学研究的直接启发:“在这之后,我们必须分析禁欲的理性主义与人道理性主义的理想和文化影响之间的关系。进而,我们必须研究禁欲的理性主义与哲学的和科学的经验主义、与技术的展开以及,一般而言,与非物质文化的发展之间的关系”,[5]118默顿继续思考了韦伯没有深入讨论的问题,衍生出了关于新教伦理(尤其是清教伦理)与近代科学互动关系的“默顿命题”。
默顿发现,自17世纪下半叶,科学在英格兰从游荡的职业逐渐转变为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开始初步的建制化,而这种转变背后的社会文化背景便是当时占据主导性地位的社会伦理价值—“清教主义”(Puritanism)。清教主义深深地根植于英格兰人的社会生活中,与许多处于萌芽时期的文化倾向结成整体,尤其是科学,二者在诸多方面具有选择亲和性、相容性,导致了对科学活动的赞许:
第一,“颂扬上帝”于清教徒而言是“存在的目的和存在的一切”,[2]95是清教徒“强烈的思想感情的汇聚中心”。[2]95而科学是颂扬上帝的有效手段,“从其杰作中看到造物主,并通过对这些杰作的认识和爱升华为对上帝的认识和爱”,[6]375清教首先以这种方式赞扬了科学活动。
第二,清教精神特质的另一个主导性信念是“为多数人的善行”,或者是指向社会福利的功利主义取向。一方面,清教徒继承了加尔文派的神学基础—预定论(predestination),这种救赎上的不确定性所造成的社会心理惶恐导致了“善行”(good work)的概念,认为“上帝的遴选乃是通过‘善行’来证明的,而善行乃是某种内在皈依状态的外在表现”。[7]590另一方面,由于功利原则的实用性价值,清教徒在制度方面也将“颂扬上帝”引向特定的社会功利主义方向。在神学因素和实用价值的双重影响下,清教徒大力提倡功利主义准则,提倡为多数人的善行,积极地参与世事行动。而刚刚兴起的新科学,显著地扩大了人类支配自然的能力,提高了人类物质生活的水平,因而,科学作为“功利之婢”得到了肯定与赞许。功利主义准则的应用也促进了人们相信进步主义,一方面,“科学进展为默认进步信仰提供基础”,另一方面,“这种对进步的信仰本身为从事科学研究提供了一种额外的刺激”。[2]293功利主义信念所衍生的勤奋工作、积极行动、相信进步以及对世俗的兴趣,都将鼓励科学活动的持续发展。
第三,理性论与经验论的结合,是清教主义的新特点,也构成了近代科学的精神特质。17世纪时,理性已被视为从属和辅助于经验论,清教徒同样开始侧重于将理性论与经验论、实证论倾向结合。清教主义没有止步于新柏拉图主义的理性论,其神学基础“加尔文主义摈弃了上帝的绝对之善,而倾向于强调个人、强调经验性、强调对一切事物做出实际上不受妨碍的功利主义的判断”,[8]80-81尤其“实验是清教徒那些注重实际、积极活跃、有条有理的倾向在科学上的表现”。[2]133于是,理性论和经验论思潮便被“一个具有内在一贯性的神学体系的必然逻辑带到一起,汇合起来”,[2]133并与当时其他流行的态度互相联系,为人们接纳注重实验、经验的新科学铺平了道路。
第四,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暗含着共同的基本假设,“就是一种广泛传播、出自本能的信念,相信存在着一种事物的秩序,特别是一种自然界的秩序”。[9]5阿弗烈·诺夫·怀海德(Alfred North Whitehead)曾表明,“对于科学的可能性的信仰,产生于近代科学理论的发展之前,系无意识地导源自中世纪的神学”,[9]19但这只是近代科学的前提条件,此外,默顿认为仍需要一种对现世持续的、积极的兴趣以及寻找这种自然秩序的经验和理性的方法。而清教主义,一方面基于不受质疑的基础性假设,如预定论中对不可改变的规律的信念,另一方面“高度集中于世俗活动,并且强调经验和理性是行动和信仰的基础”。[2]151因此,清教主义既与近代科学的前提具有共性,也提供了发展科学的“持续兴趣”。
质言之,“清教的不加掩饰的功利主义、对世俗的兴趣、有条不紊坚持不懈的行动、彻底的经验论、自由研究的权利乃至责任以及反传统主义”,[2]183再加上“颂扬上帝”的核心信念以及清教与近代科学“共同的基本假设”,这一切的综合都与近代科学的精神特质、价值信念相契合,在默顿看来,清教主义原则与近代科学在属性、目标、结果之间都有着一一对应的关联。
默顿的研究始终贯彻着社会学的“中层理论”(theories of middle range)原则,除了上述理论脉络,他还援引了许多经验证据来加强对其假说的验证。核心的经验性证据便在于英格兰清教主义与科学的关系方面:其一,清教主义思想感情及价值观深深地内化于清教徒科学家的言行及作品中,如罗伯特·波义耳(Robert Boyle)、约翰·威尔金斯(John Wilkins)、约翰·雷(John Ray)等人。其二,就人口比例而言,新教徒在科学家中占据优势地位,其中最重要的经验证据几乎都引自斯廷森的研究。③其三,清教徒对于新型实用教育的偏好体现出对科学、技术的重视,即“重物不重言”。后来博士论文出版为论著之际,默顿也在此处补充了琼斯关于清教徒教育改革计划的观点。④此外,其他地区及17世纪之后的部分经验材料也构成了对清教主义与科学假说的辅助性证明,如欧洲大陆、美洲新英格兰地区等,其中相对重要的是德国虔信主义与近代科学之间的类似联系。
通过整部博士论文的详尽考察,默顿总结出,清教作为当时英格兰主导性的、强大的社会力量,“在超验的信仰和人类的行为之间架起了一座新的桥梁”,[2]119其苦行禁欲的宗教伦理将科学活动推向社会价值的前列,引导人们将兴趣投向科学研究,并施加经久的压力,从而为新科学提供了基础和动力,“无论如何,已经证明了由清教主义促成的正统价值体系于无意之中增进了现代科学”。[2]183
二、斯廷森的研究美国史学家多罗西·斯廷森的研究稍早于默顿,最早在1931年的《威尔金斯与皇家学会》文章中,斯廷森就通过威尔金斯的背景及活动情况暗示了清教主义与科学的关系。1933年她正式形成了相关观点,并在1934年美国历史协会举办的会议上宣布该观点,1935年发表为论文《清教主义与17世纪英格兰的新哲学》,随后又在1935年的《夸美纽斯与无形学院》及1939年的《17世纪英格兰业余科学爱好者》的论文中多处补充了观点。
在《威尔金斯与皇家学会》一文中,约翰·威尔金斯作为出生于清教背景家庭、受过清教训练的艺术鉴赏家(virtuosi)、科学活动家,他对于科学活动的热爱、参与、赞助得到了斯廷森的丰富阐述,尤为突出的是他对于皇家学会创立的贡献。
斯廷森介绍了关于皇家学会起源的分歧,即它究竟是源自1645年开始的“伦敦小组”,还是源自1648年开始的“牛津小组”,并提供了自己的观点。最初于1645年,以威尔金斯为首的8—10人每周定期在伦敦举行聚会,探讨新的自然科学知识或者进行实验。1648、1649年,由于部分“伦敦小组”成员被派往牛津,他们继续展开着类似的聚会,随后波义耳也加入其中,并在通信中称呼它为“无形学院”(invisible college)。[10]102于是,这个松散组织的早期科学活动被一分为二,分别在伦敦、牛津两地进行。在斯廷森看来,无论分歧如何,但“至少最早在1645年这些科学爱好者们就开始聚会了”,[11]547“伦敦小组”无疑是皇家学会最初的起点,另外,“从组织和发展方面来说,牛津学会为1660年皇家学会提供了准备”。[11]547而且无论是“伦敦小组”还是“牛津小组”,威尔金斯都在其中发挥着重要的领导作用。1660年,威尔金斯与“伦敦小组”的其他成员一起提议“为了提升物理、数学、实验知识”而成立学院,他被推举为主席,随后在1662年,“皇家学会”正式被批准成立,他成为首任学会秘书之一。甚至在威尔金斯过世后,他也为皇家学会留下了大笔遗产,继续资助着科学活动。虽然威尔金斯并非17世纪英国科学领域的杰出天才,但是他最大的贡献在于“鼓励了合作性的实验活动”,[11]563以及帮助建立了皇家学会。因此,在斯廷森的阐述中,威尔金斯作为桥梁,他对科学活动、皇家学会的赞助正是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良好的鲜明例证。
《清教主义与17世纪英格兰的新哲学》则是斯廷森论述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最详细、最重要的文章,旨在提出“清教主义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它在英格兰创造了一种利于培根所预言的新哲学的发展条件,促进了有助于激发科学兴趣、有助于那个世纪所产生的天才们的工作得到迅速接受的思维方式,虽然迄今为止它几乎遭到人们的忽视”。[12]321-322
在斯廷森看来,H·J·C·格里尔森(H. J. C. Grierson)等学者只将清教徒解释为极端主义者、热情主义者、狂热分子,⑤却忽视了清教温和派的作用,而更能代表整个派别的并不是极端主义者。她在文中高度评价了温和派清教徒的价值,他们能够具备批判精神,尊重个人判断的权利,而且由于强调较高的道德标准,导致他们看待科学为一种新的娱乐、消遣方式,为鼓励新科学提供了环境。尤其在整个理智氛围及个体参与的过程中,他们都促进了科学热情的兴起,为后续许多伟大科学天才的出现准备了土壤,斯廷森也补充了这方面的史料。
首先,斯廷森介绍了皇家学会创始成员的背景。在“无形学院”的十位初始成员中,“只有斯卡布罗(Scarbrough)是明确的保皇党,有两个人的证据不明确,其中梅莱特(Merrit)受过清教训练,而格里森(Glisson)1648年搬到伦敦,那时科尔切斯特⑥则成为了议会党的势力范围。剩下的其他人都是受过清教训练的,⑦并且都具有议会党政治倾向”。[12]329而根据对皇家学会1663年首批成员名单的研究,斯廷森总结出,这119人中,32人找不到任何信息,19人宗教、政治倾向不明确,余下宗教、政治倾向鲜明的68人中,“42人是清教徒,或者具有议会党倾向,抑或二者皆有,即便复辟之后他们接受了《公祷书》,顺从于国教。只有26人在1660年之前是明确的保皇党”。[12]330斯廷森认为,这一证据显示出皇家学会中强烈的清教倾向,并且这种影响导向了当时的科学工作。默顿也在其博士论文及论著中引用了这两处经验材料,⑧并夸赞她的研究“简短但却细致而令人折服”。[2]157但斯廷森也并未草率,她指出,对这119人每一位的政治、宗教取向的进一步研究是十分必要的。
其次,在皇家学会及英格兰地区之外,斯廷森也列举了清教主义与科学的联系。尤其是她引证了哈考特·布朗(Dr. Harcourt Brown)关于法国胡格诺派代表学者亨利·尤斯特尔(Henri Justel)与新教科学家之间关系的研究。⑨尤斯特尔在当时成为欧洲科学家与英国科学家团体紧密联系的桥梁,甚至在他1681年搬到英国定居后入选为皇家学会会员,他与法国、荷兰、意大利及其他地区科学家的通信也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据,即新教思想家们的智慧给予英国科学及欧陆科学以巨大的帮助。
在斯廷森看来,“温和的清教主义,无论是出于低教会派或是广教会派的立场,都更利于17世纪的新哲学,而不是有害于它,尤其对比于饱受战争蹂躏的欧洲来说,它在英国给予了科学更大的发展机会”。[12]333
此外,在《夸美纽斯与无形学院》《17世纪英格兰业余科学爱好者》中,斯廷森还重申了无形学院成员背景的经验证据,也特别提到了清教主义与新科学不谋而合的方面,即对权威主义的攻击:“除了可能有欧洲的影响之外,皇家学会的形成中也与清教主义有紧密的关系,只是目前还没有那么清晰地被认识到,因为它攻击教会、国家的权威,这影响到了对科学中的权威的攻击”。[13]374
最终,在上述文章的发展过程中,斯廷森逐步丰富、完善了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的研究,尽管仍值得进一步推敲,但她最终谨慎地得出了结论:“实验科学在17世纪英格兰得到如此迅速地传播,在我看来至少部分地是由于温和派清教徒的鼓励”。[12]334
斯廷森这一结论是独立于默顿的研究得出的,但二者也并非毫无沟通,而是有过多次通信往来。早在1934年初,默顿就曾在萨顿(George Sarton)的建议下关注斯廷森的研究,写信告知她自己的研究计划,斯廷森则在回信中表示,她和默顿的工作之间不会存在干扰默顿的重叠,同时也对他的研究表示出兴趣。在斯廷森的论文《清教主义与17世纪英格兰的新哲学》发表后,默顿写信道,自己的博士论文提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分析,只是细节不同,二者的研究正是多重的独立发现的案例,斯廷森也认同在他们二人都感兴趣的特定领域,存在着供多人劳动的空间。
三、琼斯的研究斯廷森所谓的另一位独立的“劳动者”就是英国文学史家理查德·福斯特·琼斯,他的研究稍晚于默顿,琼斯1936年的论著《古代人与现代人》及1939年的论文《清教主义、科学与基督教教会》都是论及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的重要材料,并且他还在1940年为默顿写下书评,成为早期评论默顿命题的重要学者之一。
如默顿所言,琼斯“对十七世纪论述当时自然哲学的著作进行了广泛的研究,清楚地揭示了清教主义、培根主义与新科学之间的密切联系”。[2]158琼斯发现,这种密切、牢固的关联在当时就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使得保皇党在复辟之后对新科学(尤其是皇家学会)大加责难。
在《古代人与现代人》这本论著中,琼斯详细地探讨了清教主义、培根哲学与新科学是怎样建立联系的。培根哲学建立之初,并没有迅速成为时代的潮流,而直到清教主义获得了统治性地位,甚至直到复辟之后,培根哲学才迅速地在思想领域成为最具激励性、支配性的力量。
清教徒使培根的作品得以流行,使他的思想、观点及态度得到广泛传播与支持,而原因则主要在于二者在很多方面的“意气相投”:一是反对传统和权威主义。培根与古代权威的“决裂”与清教徒同过去的神学切断关系是一致的,“他们都有共同的敌人—亚里士多德,在清教徒眼中他腐败了神学,而在培根眼中他阻碍了知识进步,因为他造成了理智上的奴性”。[14]115经院哲学空洞无物的思辨被视为游手好闲,而对经验现象的研究、对物质客体的处置才是勤奋的体现。二是改革精神。培根的改革精神为从过去转向未来提供了明确的计划,而对于清教徒而言,“服务上帝”(serving the God)和“变得富有”(getting rich)则是想要变革的目标,服务上帝可以通过《圣经》来实现,而变得富有、改善人类境况则可以通过接纳培根主张的实验哲学来实现。三是功利主义价值观。在琼斯看来,如果新教主义通过反对权威主义促进了科学的成长,那么“新教中的极端因素,即清教徒,则继续提供了拥抱新科学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为了公众福利’的功利主义价值观”。[14]84当然,这也构成了改革精神的一部分。四是相信进步的观念。这是培根和清教徒们共有的另一个信念,在培根的进步观念中,只要旧的基础被铲除,新的基础建立了,那么人类知识的进步和境况的改善便是指日可待。于培根而言,旧的基础指古典权威的思想及历史退步观。于清教徒而言,旧的基础是思辨的、怠惰的经院哲学及混杂了异教哲学的神学教义。新的基础,对于培根和清教徒而言,都是实用知识和与物质主义相关的事务,即培根所主张的新科学。
清教徒与培根所主张的新科学的合流,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体现在他们所实施的教育改革计划上,一言以蔽之,“向教育改革迈进的运动在本质上是清教主义的”。[14]119首先,在许多清教徒撰写的教育论文中,展现出培根所提倡的社会功利主义精神的教育取向。如诺亚·比格斯(Noah Biggs)和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等人的教育论文中,介绍到培根的实验科学进入大学课程中,替换了神学、形而上学、逍遥派哲学等内容。[14]99又如,威廉·佩第(William Petty)提出为了机械艺术及手工业的发展建立一种职业学校(Gymnasium Mechanicum),也提倡了第一所研究型医院,设置了花园、图书馆、化学实验室、解剖室、药房等,便于教学、观察、实验等用途。[14]90-91清教徒厌倦了争辩性的学问,对于宗教真理,他们主张只有通过上帝的精神才能得到,因而,神学的学习被保留在《圣经》范围之内。他们剔除了大学及学院传统课程中的神学教学,同时介绍实验科学、技术来替换人文世俗研究,废除或修正了传统的知识教学及方法。其次,琼斯也同样提到了无形学院的“牛津小组”,认为他们对实验科学的支持充分证实了清教与新科学的关系:“这些牛津小组的重要成员都因为清教的赞助而在大学享有职位······他们是对培根科学感兴趣的威尔金斯、沃利斯(Wallis)、佩第、戈达德(Goddard)······这些人都不是狂热的清教徒,但是他们绝对忠于清教这边”。[14]117在复辟之后,他们因安全考虑等原因转换了宗教、政治倾向,但其清教主义、培根主义价值观却得以保留,科学也得到了庇护。第三,余下的部分证据来自政府对实验科学的兴趣。“实验和可盈利的发明试验应该实施,这对于共和国来说是有巨大用处的”,[15]53这一信念在议会党中得到广泛认可。
而在《清教主义、科学与基督教教会》一文中,琼斯通过对“托马森手册”⑩(Thomason Tracts)部分内容的研究,补充了清教教育改革计划的细节,也指出清教徒对学术自由的兴趣较少,拒斥理智层面的满足及审美上的愉悦,他们发展科学和功利主义教育事业部分上也是为了共和国执行宣传功能。尤为特殊的是,琼斯还格外强调清教徒在新科学发展过程中的群体作用:“清教徒中对新科学的兴趣是群体兴趣……而不是由某个单独的作者、研究者完成的”。[16]67
琼斯在1940年为默顿写下书评时,高度赞扬其研究内容、方法及结论,但也同样提出批评,一是指出清教传统中主张神学与科学的分离,而不是整合,二是相信进步是科学发展的结果而非原因。⑪除此之外,他们二人在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方面的态度是基本一致的。
由此,通过丰富的论著、论文及书评,琼斯在培根主义、清教主义及近代科学三者之间建立了具体的联系,介绍了从培根的“学术的进展”(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纲领到清教徒的“虔信与学术的进展”(the advancement of piety and learning),他最终的结论在于,“虽然清教徒绝对没有垄断自然科学在当时的发展,但是至少在复辟之前,清教徒相对于其他人来说,是可以对科学的进步负主要责任的”。[14]118
虽然默顿的博士论文没有机会参考琼斯1936年才出版的论著,但他在论著出版之际多处补充了琼斯关于经验主义及清教徒教育改革计划等论述,⑫评价这一著作为他的结论增添了更多证据,甚至在1936年底,默顿为该论著写下书评,赞扬了琼斯对近代科学发展中培根作用的研究。同样,琼斯也在通信和书评中认可了默顿研究的视角、资料及统计逻辑,夸赞默顿“很大程度上进一步澄清、确定了这种(指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随后短时期内将成为科学史上的‘自明之理’”。[17]439
四、三者研究的异同默顿、斯廷森、琼斯三人如前文所述,彼此独立地展开了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关系的研究,既然是独立研究,三者之间必然存在着部分差异性,但同时在核心观点及史料处理上也具有相当程度的重合,最终得出了类似的结论,构成了多重的独立发现的案例。
第一,三者的研究差异体现在时间节点上。斯廷森最早为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的研究做好了铺垫,默顿紧随其后,琼斯略晚几年。但三人的研究时间都集中于20世纪30年代,这也证实了一种构想,“通过不均衡的知识积累、通过许多科学家受主观或社会影响在大约同一时期对特定问题的关注,科学的发展得以实现”。[1]489这体现出,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的关系在20世纪30年代已经是一个引人注目、具有价值的重要问题了,默顿、斯廷森、琼斯等人的共同关注,说明它也许已到“时机成熟”之际。
第二,差异在于三者使用着不同的学科范式,形成了不同领域的经典研究。斯廷森和琼斯从史学家的视角出发,详细介绍了诸多史料,而默顿除了史料分析及引证二者的部分材料外,主要运用了社会学方法,其研究随后开辟了科学社会学领域。
一方面,默顿的社会学方法体现为,他在研究中始终贯彻着“中层理论”原则,坚持理论建构与实证经验操作相结合,建立适应于一定经验材料的具体理论,而不只是着眼于宏大叙事。因此,除了阐述纯粹的理论脉络之外,默顿还补充了英格兰及其他地区甚至17世纪之后的经验材料,并在博士论文中引用了斯廷森关于皇家学会创始成员情况的材料,在论著中补充了琼斯关于清教徒教育改革计划的材料,使得默顿命题囊括了经验上可证实或证伪的具体推论,最终加强了对其理论脉络的确证。
另一方面,默顿对知识社会学的兴趣转向为科学社会学,引领了对“社会中的科学”的探究。默顿从知识社会学中攫取了最初的养分,但随即他不再仅仅关注科学知识本身及其认知条件,而是聚焦于科学作为社会子系统的动力机制、科学与社会之间动态的依存关系。默顿的博士论文及论著便是描述了科学如何在有利的社会文化环境下获得合法性与尊严,进而发展为专业化的职业,形成了科学的社会建制的过程。它既可视为科学编史学中的科学外史范式,也是关于“历史上某个时期科学发展状况的社会学研究”,[18]23成为了科学社会学领域的开创性、奠基性作品。
第三,差异性还体现为三者侧重于不同的细节。斯廷森的研究侧重于强调温和派清教徒,在她看来,是清教徒中的温和派与新科学之间更具亲和性,从而导致了其发展及进步。琼斯也略有提及温和派别的作用,即“牛津小组”的成员们都并非狂热的清教徒,他们只是忠于清教背景及势力,但在大多数论述下,琼斯和默顿一样,并未严格区分清教徒中的极端派与温和派,而只是在统一意义上使用“清教主义”。尤其对于默顿而言,他“在清教概念上探寻的‘统一性’是指宗教伦理层面,是各个派别之间共有的、认可的、遵循的伦理价值、精神气质”,[19]72他强调的是,无论温和派抑或极端派,“他们共享的精神信念、伦理价值导向了怎样的思想、信念、行为,最终始料未及地鼓励、提升了科学”。[19]73
琼斯的研究则更侧重于通过培根主义这一桥梁建立清教主义与新科学之间的关系,在斯廷森及默顿的论述中,虽也略有涉及,但是二者只是将培根哲学与新科学之间的紧密关系作为研究前提,却并未展开详尽的探讨,而琼斯则仔细探究了培根的哲学思想、时代精神、清教徒对培根思想的宣传及改革计划的应用等等。通过寻找培根主义与清教主义思想理念的统一性,及介绍清教徒鲜明的培根式教育改革计划,琼斯利用这个桥梁建立了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的牢固关联。另外,琼斯在书评中对默顿的批评似乎也体现出二者思路上的分歧,但实际上琼斯的两点批评基本是对默顿的误解。⑬
尽管三者的研究各有侧重,但契合之处也是颇多,从而形成了类似的结论。除了无形学院、皇家学会及清教徒教育改革计划等史料的分析之外,三者在论述清教统一的精神气质上也有所重合,如都提到了反权威主义的价值,琼斯和默顿也都论述了清教主义与新科学在功利主义、相信进步、改革精神等价值取向方面的一致性。
除了默顿、斯廷森、琼斯之外,还有奥利夫·格里菲斯也在20世纪30年代追溯了清教主义与科学的积极联系,⑭但是她的观点与默顿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她“毫无根据地自始自终设定宗教信条本质上是静态的,只是通过外部压力才发生变化”,[2]140“把清教对科学的亲善简单地描绘成对该时代的理智环境的一种‘适应’”,[2]140而在默顿看来,清教对科学的亲善很大程度上“是内在固有倾向的结果,这些倾向在时间的进程中逐步变成现实”。[2]140
五、意 义多重发现是不同科学家在彼此独立的研究条件下完成的,被认为是科学制度化的常见模式,而非次要的、例外的模式。默顿本人所参与的这一例证,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展现了社会文化因素在科学发展中的价值与意义:
第一,默顿-斯廷森-琼斯命题体现了社会需要、特殊兴趣对特定问题的引领。三者的研究显示出研究者个体及知识界整体对17世纪英国新科学与清教主义,甚至与更广阔的宗教、社会文化因素关系的兴趣,也初现科学外史转向的端倪。
第二,该命题展现了科学活动中的社会互动、人际交往因素等。虽然三者的研究是彼此独立的,但也存在着通信往来、关注进展、参考引证、撰写书评等互动情况,使得他们确认彼此之间的研究是“和而不同”的,是容许供多人劳动的,而不是毫无意义的“雷同”。同时,三者的良好社会互动也避免了优先权的竞争。
第三,该命题确认了不同学科的相似性与差异性。三者研究的相似性,体现在部分史料、理论的引证、分析上,而差异性,则主要表现为斯廷森、琼斯的研究侧重于史学,而默顿除了史料的充分运用,更加以社会学纲领为基础,开辟了科学社会学研究范式。
第四,该命题为彼此的研究增强了确证性,为下一步研究做好准备。三者的研究在不同的时间,基于不同的学科范式、不同的研究细节,却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为彼此的研究增进了经验性证据,加强了命题与结论的有效性。并且,“在科学的社会系统中,多重发现被别人听到的机会更大一些,因此能及时对它的进一步发展产生影响”,[1]526关于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的关系,关注程度及研究基础都已得到充分的积累。
总之,多重的独立发现现象为传统的科学统一观念提供了新形式的补充,能够“确定科学家与各自的社会文化环境的不同关系”,[1]520从多重视角展现出社会文化因素的价值。在默顿-斯廷森-琼斯命题这一多重的独立发现中,默顿命题或是因为其研究最丰富、全面、详尽,或是因为科学社会学领域②中默顿传统的影响而名声大噪,故而它最广为人知,但“多重发现是重复的,却不一定就是多余的(或浪费的)”。[1]526在清教主义与近代科学的关系问题上,默顿、斯廷森、琼斯的研究都是不容忽视的。
① 尼尔斯·格里亚的原文表述为:“尽管他们的研究所依据的方法和数据不同,多样性的发现这一事情本身就是科学社会学中出现的一个有趣的现象。”“他们”指斯廷森、琼斯等人,“多样性的发现”指多重的独立发现。
② 相较于坎南特的说法,位置的调整原因在于,默顿在清教主义与科学关系的研究中最具影响力,故而排在首位,其余两位的顺序是基于研究时间的先后。
③ 详见“二、斯廷森的研究”。
④ 详见“三、琼斯的研究”。
⑤ 参见:H. J. C. Grierson. Cross Currents in English Literature of the 17th Century. London, 1929.
⑥ 即格里森的家乡。
⑦ 其中威尔金斯、戈达德来自牛津大学莫德林学院,梅莱特、哈克(Haak)来自牛津大学格罗斯特学院(现伍斯特学院),沃利斯、福斯特(Foster)来自剑桥大学伊曼纽尔学院,这三所学院是当时清教的教育重镇,格里森、斯卡布罗来自剑桥大学凯斯学院,这所学院具有强大的医学背景,恩特(Ent)来自克伦威尔曾短暂待过的地方—剑桥大学西德尼·苏塞克斯学院,波义耳则毕业自伊顿公学,随后在欧洲四处游学,他也在教育过程中受到了强烈的清教影响。
⑧ 参见:罗伯特·金·默顿. 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范岱年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7: 94, 157, 158, 166.
⑨ 参见:Harcourt Brown. Un Cosmopolite du grande siècle: Henri Justel. Bulletin de la Société de l’Histoire du Protestantisme Francais. 1933, Avril-Juin: 1−15.
⑩ 乔治·托马森(George Thomason)是伦敦著名的出版商、书商,他收集了1640到1660年间关于英国历史、政治、宗教等领域的几近全部资料,汇集而成“托马森手册”,成为研究17世纪英国问题的重要资料来源。
⑪ 对琼斯书评的具体阐述见付楚幽. 默顿命题的早期反响: 1930—1950年.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9, 36(8): 72−73.
⑫ 参见罗伯特·金·默顿. 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范岱年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7: 94, 124, 133, 134, 158, 160.
⑬ 参见:付楚幽. 默顿命题的早期反响:1930—1950年.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9,35(8): 72−73.
⑭ 参见:Olive M. Griffith. Religion and Learning: A Study in Presbyterian Thought from 1662 to the Foundation of the Unitarian Move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35.
[1] |
R. K. 默顿. 科学社会学—理论与经验研究. 鲁旭东, 林聚任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3.
|
[2] |
罗伯特·金·默顿. 十七世纪英格兰的科学、技术与社会. 范岱年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7.
|
[3] |
James B. Conant. The Advancement of Learning during the Puritan Commonwealth.
Proceedings of the Massachusetts Historical Society, 1941, 3(66): 29.
|
[4] |
尼尔斯·格里亚. 韦伯-默顿命题: 新教与现代自然科学的飞跃. 斯坦因·U·拉尔森. 任晓译. 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3: 22.
|
[5] |
韦伯.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苏国勋等译. 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0.
|
[6] |
Richard Baxter. A Christian Directory, or, A Body of Practical Divinity and Cases of Conscience: Christian Ethics, or Private Duties. London: Richard Edwards, 1825.
|
[7] |
Ernst Troelsch. The Social Teachings of the Christian Churches. New York: Macmillan, 1931.
|
[8] |
Ernst Troelsch. Die Bedeutung des Protestantismus fuer die Enststehung der Modernen Welt. Muenchen: R. Oldenbough, 1911.
|
[9] |
Alfred N. Whitehead. Science and the Modern World. New York: Macmillan, 1931.
|
[10] |
G. H. Turnbull. Samuel Hartlib’s Influence on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Royal Society.
Notes and Records of the Royal Society of London, 1953, 10(2): 102.
DOI: 10.1007/BF00560567. |
[11] |
D. Stimson. Dr. Wilkins and the Royal Society.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1931, 3(4): 547-563.
|
[12] |
D. Stimson. Puritanism and the New Philosophy in 17th Century England
.
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the History of Medicine, 1935, 3(5): 321-334.
|
[13] |
D. Stimson. Comenius and the Invisible College.
Isis, 1935, 23(2): 374.
|
[14] |
Richard F. Jones. Ancients and Moderns: A Study of the Rise of the Scientific Movement in Seventeenth Century England. Berkeley and Los Angeles: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5.
|
[15] |
C. R. Weld. A History of the Royal Society, 2vols. London: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1.
|
[16] |
Richard F. Jones. Puritanism, Science and Christ Church.
Isis, 1939, 31(1): 67.
|
[17] |
Richard F. Jones. Review of Science, Technology and Society in Seventeenth Century England.
Isis, 1940, 31(2): 439.
|
[18] |
刘珺珺. 从知识社会学到科学社会学.
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6, 7(6): 18–27, 67.
|
[19] |
付楚幽. 默顿命题的早期反响: 1930—1950年.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9, 35(8): 72-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