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社会学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30多年来,国内总体上还处在对国外科学社会学成果的引进、吸收层面,缺乏具有本土化价值和意义的成果。导致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很值得探讨的一个方面,是如何选择有效合理的研究路径,促进中国科学社会学的本土化发展。综观2012—2016年间相关讨论与学术观点,国内学界普遍从科学社会学科规训出发,认为应根据西方科学社会学的不同理论范式,包括建基于科学实在论的默顿范式与建基于科学建构论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对以中国科学实践为对象的各项经验研究资源进行相应的理论关照,以走向科学社会学本土化。①然而,对于建基于科学实在论的默顿范式来说,这一路径面临理论适用困境,表现为理论框架难以型范中国本土经验资源,中国科学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经验事实在一定程度上缺失科学社会学理论意涵阐释。究其原因,南开大学赵万里教授指出,默顿范式是经由西方科学与社会相互作用的经验事实确立理论内在逻辑;中国科学与社会互动情形具有中国本土语境属性,与西方相比有其特殊性;所以中国本土经验事实难以完全嵌入到西方理论思想中。[1]86本文认为,作为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科学社会学的本土化应置于社会学本土化整体景观中予以关照。默顿范式本土化困境正是社会学本土化同样面对并致力解决的根本性问题。因此,本文首先从社会学本土化趋势出发,指出建基于社会实在论的实证社会学本土化出路在于转换到建基于社会建构论的解释社会学,这对于默顿范式本土化路径具有启示意义;然后根据默顿范式的研究范畴,认为科学知识社会学中语境化的科学的社会规范理念应成为本土化主旨所在,指出地方性知识视域下科学实践规范研究应成为转换路径;并按照这一路径,对民国药理学共同体的科学实践规范进行一番科学知识社会史考察,藉由案例研究论证本文观点。
① 参见2012-2016年间召开的第四、五、六届全国科学社会学学术会议以及2013年科学社会学发展战略研讨会的会议综述。包括:赵超.科学社会学与中国科学技术的社会研究——第四届全国科学社会学学术会议综述.科学与社会, 2012(4): 125-129.;缪航.科学社会学发展战略研讨会在京召开.科学与社会, 2013(4): 121-129.;周正.我国科学社会学研究的多元视野与本土经验——第五届全国科学社会学学术会议综述.科学与社会, 2014(4): 124-130.;张培富, 李爱花.科学社会学与科技创新——第六届全国科学社会学学术会议综述.科学技术哲学研究, 2016(6): 110-112.
一、社会学本土化关照下的默顿范式本土化:实证向解释的科学社会学转换实证社会学认为,社会是一种客观存在,决定人的社会意志,由社会所衍生的社会制度也具有实在属性,能够对社会行为进行律则性塑造。改革开放以来,这一度成为社会学本土化的学术规范,旨在通过因果性观察建立对于社会现象具有普遍说明能力的社会规律,[2]60体现为实证社会学方法论作为实证主义的自然科学方法论的“说明”的研究方法,[3]74也就是用总结自西方社会经验事实的社会律则范式说明中国本土经验遵循的因果律。然而,当前国内社会学界指出,实证社会学方法论在作为学术规范化表征的同时,也使得国内社会学研究陷入对于因果律方法论的迷思中,追求对因果性实证方法的契合,致力于使中国本土经验契合于实证社会学方法论所反映的因果律;但是由于中国本土经验的庞杂与现象的多因多果性质,实证社会学理论并未达到对中国本土经验的定性检验程度,导致相关研究难以把握中国本土经验本身,其结果是实证社会学方法论所反映的因果性社会规律在应用于国内社会现象时缺乏解释力。[4]2为消解这一困境,国内社会学界从解释社会学认识论立场出发,提出了实证社会学本土化困境产生的根源以及依循解释社会学实现社会学本土化的主张。他们认识到,并不存在社会学知识与科学知识在说明客观世界方面具有同样效力的普遍性真理这一现象,因为解释社会学认为:“社会研究无法绕开对于行动者行动意义和意图的解读,而这个意义解读一定是‘情境性’的,是一个个具体行动者自我主体性的体现,不能采取归结于某个普遍法则的做法。”[5]6从解释社会学出发,中国社会学的本土化应从微观向度展开对于中国经验的解释社会学研究,结合中国本土经验所从属的文化特质与地方性知识,揭示社会行动者的行动意义,分析作用于中国社会结构与个人互动的社会运行机制的情境性意义。[5]5-7这是因为,解释社会学秉持社会建构论的社会学认识论,认为社会并不是客观实在,而是社会行动者的行动集合的产物,表现为社会现象是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与制度情境中,个体知识与行动与集体性共享知识互动的产物,因此对社会现象的研究反对追求说明型的方法论,而是发展出人文主义的以理解与诠释为要旨的方法论,旨在将社会共享的客观知识、相对于个人的主观知识与个体行动相关联,走向微观取向的发生学进路,解释知识的社会功能对于个体行动的制约架构,形成情境性意义,这样就获致上述关联关系所建构的社会的本质,赋予社会现象以一种有效的诠释性知识。[6]16-21
社会学本土化困境及其消解策略对于默顿范式本土化具有启示意义。首先,默顿范式本土化策略在实践中面临特定困境,表现为由于中西方社会背景与科学建制等方面的差异,默顿范式发展出的律则性理论难以有效解释当代中国科学与社会互动情形。这可以以优势积累理论的本土化为例来说明。优势积累理论是默顿学派对于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的律则阐释,认为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源于若干优势积累机制,包括先赋因素以及成就与报偿交互递长规律这一遵循唯才是举原则的资源分配机制,以马太效应与科学界的奖励系统这两种关于奖励与资源的不平等分配机制为表征,指出这使得科学界内部形成一种等级分明的社会分层制度。[7]6但是在赵万里与付连峰看来,优势积累理论是从默顿的结构功能主义学说框架内演绎出来的,以理想化的科学的规范结构作为逻辑前提;由于这种理想化的科学的规范结构具有特定时空背景因素,是从“小科学”时代西方国家自主性科学建制的“为科学而科学”的功能定位抽象出的理念,不仅与20世纪中叶以来“大科学”时代科学建制新发展的功能定位不相符,而且忽视了非西方国家的文化传统、社会机构与科学发展阶段等特殊因素,所以这一理论虽然获得以西方科学建制为对象的经验性证据支持,却在解释关于中国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时,面临由中西方社会背景与学术文化以及科学发展阶段的差异所带来的理论适用困境;[1]84-85事实上,曹聪运用优势积累理论阐释当代中国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在《中国的科学精英》一文中就强调,优势积累理论的成功依赖于美国的有助于积累个人科研优势的社会条件,但却不适合于说明当代中国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因为与美国经验事实不同,中国科学界社会分层现象的演变明显受到现代中国文化价值与社会流动条件变迁制约,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行政体制的规制。[1]84
其次,在社会学本土化的整体景观中审视,默顿范式从属实证社会学,预设的是社会实在论的知识论,秉持相应于社会实在论的结构功能主义作为方法论,生成社会建制规范下的科学知识生产规律这一研究对象;可是中国本土经验事实与西方小科学时代科学的社会规范存在差异,如选取律则性说明路径则就会产生这一本土化困境。[8]117-118比照当前国内社会学本土化主张与路径,默顿范式本土化困境的消解也应经历方法论的转换,应从以说明为要旨转换到以理解与诠释为要旨,实现从实在论到建构论的社会认识论转换。
具体来说,对于默顿范式而言,科学的制度层面研究旨在考察科学界普遍遵循的制度化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是由独立于社会的、完全从理性出发显示出客观有效性的科学知识外化的,换言之,科学知识本身的客观有效性源于自然主义的符合真理观;科学界因而必须遵循自然主义的符合真理观自身的逻辑进路,才能发现科学知识,为此就有必要遵循能够维护这种逻辑进路的思维准则,也就是由思维准则外化的社会规范。正如刘晓力所言:“传统的科学认识论是依靠科学理论与自然结构和自然秩序相一致的标准获得科学的规范性的,默顿理论是依赖社会建制和科学共同体制度化的规范获得科学的合法性的。依据这样的观念,科学所以成为‘科学的’,其合法性是由科学本身决定的,而且存在一套科学共同体内被制度化的普遍性的规范原则,在实践中指导着科学家的大多数活动,以保证被认可的科学知识忠实于自然界,这些基本原则也就被看作是为所有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应用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9]64可是站在社会建构主义立场,这样一种认为科学知识是独立于社会的客观真理的认识论不再受到认同,科学界对于自然的认识活动不是独立于社会的,而是要受到社会因素的影响,即特定社会语境的影响,因为社会建构主义者在库恩的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影响下,认识到“人类的任何认知都不是对世界的直接反映,而是通过人头脑中的思维结构或思维框架进行组织的结果。”[8]120对于科学认识论来说,这种思维结构或思维框架就是科学理论,是共享特定智力结构的科学共同体①经由社会性磋商过程建立的集体认知,借用理性书写包装逻辑过程与结论,其实“不是对自然界的确定解释,而是处在特定文化和社会背景中的行为者群体所认为适当的主张和集体认可的信念。”[9]65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主义者从此发展出语境化的科学的社会规范理念(科学知识社会学),认为既然科学知识得以成立的关键在于科学理论的社会性磋商过程,通过这种社会性磋商过程将智力结构、利益与道德背景等社会因素蕴含于其中,那么科学知识的内在逻辑就不是建立在理性的客观有效性基础上的,本身不可能为科学共同体提供一种由理性的客观有效性外化的普遍性社会规范,而是藉由社会性磋商过程生成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规范,包括科学共同体“成员的利益、学术倾向和专业倾向、有价值的信息和研究条件的控制,以及诉诸科学权威性力量等因素”[10]122。由于在某一科学理论的辩护、评判与接受过程中,这些因素往往并不平权,以一种语境化的社会指示系统作用于科学理论的社会性磋商过程,所以科学的社会规范并不固定。[9]65追根究底,科学知识社会学范式中的科学的社会规范建基于地方性知识视域下的科学实践规范。
① 在科学的社会建构主义认识论视域中,本文这里提出的科学共同体是库恩的后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意义上的,指向以共同遵循的范式作为行为规范的科学共同体。
二、实证向解释的科学社会学转换路径:地方性知识视域下的科学实践规范研究国外科学知识社会学研究已经指出,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本身指涉的是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有效性确定机制,因为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属性本质上可还原到科学知识的地方性实践属性;进而遵循以地方性知识作为知识论的科学实践哲学方法论,即从特定的地方性情境切入考察科学知识通过科学共同体的社会性磋商这一主体间状态,确定科学知识的有效性,[11]38-40可知这种社会性磋商涉及到地方性的发现境况与标准化过程的辩护境况,二者相互作用形成一种科学实践规范,呈现特定科学共同体的社会规范。
科学知识社会学学术史显示,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研究经历从宏观向微观层面的转变。先是在宏观层面,基于科学知识的静态性理论产品状态,研究者确定集体约定主义是社会性磋商的内涵,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社会利益。但是由于研究者依旧秉承基于逻辑实证主义的表征主义科学观,在科学知识结构水平上对作为自然客体表征的科学理论予以建构,仅将社会实在(也就是社会利益)代替自然实在,作为科学理论表征自然客体的决定性因素,忽略了社会实在的建构属性,导致科学知识的社会建构论意蕴的不充分:“在结构水平上引入的原因或功能归因不能无疑问地用于推断个别情况,利益模式因而不能准确地说明在什么地方、什么时机以及怎样,情境因素如社会利益进入了特定的知识客体。”[12]158有见于此,微观层面的科学知识社会学兴起,旨在阐释在科学知识经由实验室制造的过程中,相关因素如何进入其中并发挥建构作用。研究者将科学视为一种实践,发现科学知识的建构并不是单由社会因素发挥作用,而是自然与社会两级在一定社会语境中相互作用的产物,其中围绕科学知识制造过程的各种异质性因素,包括科学家的知识结构与操作技术、自然客体与社会语境,统一起来相互建构作为科学实践表征的科学操作内涵,这构成了科学知识的真实内容。由此,确定科学知识有效性的主体间性的涵义得到丰富,科学共同体作为主体与自然客体在具体的社会语境中经由实践相互作用生成。[13]169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指出,科学家之间的社会性磋商是将他们自身置于一种围绕科学实践的异质性网络的语言与行动,其实是一种具有客观性品格的主体建构的标准。因此,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主体间性)的社会建构意蕴得到充分揭示,指向参与科学实践的主客体在一定社会语境中相互塑造的确定科学知识有效性的规范。[13]168-170由于揭示出客体本身也蕴含在确定科学知识有效性的主体间属性之中,微观层面的科学知识社会学指向了科学知识的地方性本质特征,因为客体本身指涉的是实验室工具世界(或称之为语境、环境),既包括地方性自然材料,也包括与之相配适的特定实验仪器与技能,所以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不仅指向在科学知识的生成过程中,研究结果是具有地方性品质的围绕实验室物质的科学事实建构,而且表明在科学知识的辩护过程中,所取得的有效性结果并不指称理论的普遍适用性,而是指涉到一种建基于实验室工具世界的地方性实践情境的标准化拓展,是一个实验室所建构的科学事实现象在另一个具有相同标准实验室的重构与重述。归结到科学认识论层面,这蕴生出科学知识在制造与辩护过程中所凸显的地方性、语境性与索引性特征,生成科学实践哲学中的地方性知识概念,走向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论。
经由科学实践哲学对于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内在的认知规范的揭示,关于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本身可被归结为一种实践境况规范,赋予参与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的科学共同体以科学实践规范,进而生成科学共同体所遵循的社会规范。这是因为,在科学知识社会学学理资源支持下,科学实践哲学认为,科学知识在制造与辩护过程中由实验室工具世界赋予一种独立于理论属性的经验品格,由此指称到实验室所建立的微观世界;这进一步赋予科学知识以索引性,揭示科学知识的地方性本质,也就是“所有科学知识都是具体的科学家在具体的情境中通过科学实践活动产生出来,并且依据具体情境进行辩护的。离开科学实践,知识不仅无法产生,而且也无法理解、传递和辩护。”[14]91科学知识的经验品格作用于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的实践境况规范的生成,表现为实验室工具世界赋予科学实践以物质性维度,使得科学实践由于实验室的具有因果力的工具性构成而形成蕴含因果关联构成性的场所,由于工具之间的因果关联规定实验室场所的功能意象,从内部建构着科学实践中主客体之间交互作用机制,并且将主客体予以整体型构,使其连结为一个完整的实践场景,因此工具之间的因果关联就成为科学知识赖以生成的实践境况规范之内在规定性。通过规定科学实践中的主客体之间交互作用机制,这种内在规定性约束与引导科学共同体在科学知识的生产与辩护过程中的实践行为,即科学共同体的科学实践行为须能够说明科学实践中工具之间的因果关联,从中不仅制造出合理的科学知识,而且确定科学实践的特定标准,使得科学知识具备可重复性。这可引用科学实践哲学术语表述为:“实践中的因果内在作用的规范性就在于它提供了区分这种模式正确重复与不正确重复的规范。因为实践中的行动者处于实践整体的因果关联当中,其行动的可理解性,依赖于其行动做出解释或说明的责任,即根据实践因果性给出其行动的理由。换言之,实践境况的特定的因果性决定了置身于其中的行动者的行为的可理解性。”[15]80
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实践境况规范的生成还以科学知识的索引性为前提,表现为在科学实践中科学家的学科背景和学术训练规制着科学实验的物质安排,使得自然客体能够经由科学共同体主张的概念得到一种物质性安排,创造出有意义的实验现象,建构新的信息,转换成科学知识的经验品格,在根本上规范科学实践的行为特征。[14]93-94从解释社会学来看,这体现出社会规范的意义所在,因为科学家的学科背景与学术训练可被视为一种集体共享知识,由于社会成员总是处于特定的文化背景之中,所以这是社会成员形成一致性理解并实现共同行动的基础,为个体成员行动提供情境性意义。[6]18这就是说,围绕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科学共同体的社会性磋商本身可回返到韦伯意义上的解释社会学予以考察,也就是知识的社会功能作用于个体行动的制约架构形成运作机制,生成情境性意义。
对于默顿范式本土化来说,科学知识社会学的社会规范理念启示了可行的研究路径,要求研究者将科学知识视为地方性知识,围绕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考察中国本土语境中科学的社会规范的多样形态。这种社会性磋商应具体化为科学实践规范,指向地方性知识视域下的实践境况规范研究,并经由解释社会学路径,走向对于科学的社会规范说明。
三、案例研究:在地方性知识视域下考察民国药理学共同体的科学实践规范从本土化立场出发,下文将给出支持上述研究路径的科学知识社会史的本土经验案例,在经验层面印证从科学知识的地方性认知规范走向体现地方性情境意义的科学的社会规范的合理性。①这一本土经验案例源于民国药理学共同体对于中药药用植物常山的药理学研究。作此选取是因为民国科学史是一个具有相对独立时空域的研究范畴,表现为在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内科学界处于国民政府提倡中国本位学术理论的文化背景中,其中以常山研究为代表的中药的科学研究最为有力地支撑了这一理论,反映出解释社会学所强调的集体共享知识规范科学实践行为特征的作用。
① 赵万里曾指出,科学知识社会史秉承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建构主义科学观,强调人类主体对于科学实践的把握,将科学史从抽象的观念史转向基于经验路径的对于观念与实践的双重考察,例如夏平对于17世纪英国实验科学发展历程的考察,就是从科学知识社会史出发,运用科学史证据论证社会学结论。(参见:赵万里.科学知识的社会史夏平的建构主义科学编史学述评.科学文化评论,2004(3):43-46.)本文据此认为,给出一个科学知识社会史路径下的本土经验案例,对于默顿范式的科学社会学本土化来说,能够充分展现科学知识的社会性磋商与科学的社会规范之间的内在关联,实现对于本文观点的经验论证。
关于常山的药理学研究是20世纪40年代中国药理学界的显学,所取得的常山生物碱是得到当时国际药理学界普遍认可的药理学新知,在20世纪成为与青蒿素齐名的由中国科学家贡献的药理学新知。然而从地方性知识视域出发,本文认为常山生物碱其实是一种经过标准化的地方性知识,因为在制造与辩护这一药学新知过程中,国内药理学共同体②事实上遵循一种实践境况规范,就是在认可常山这一地方性材料具有抗疟性前提下,按照作为自然客体的常山的自然属性进行一番药理学层面的抗疟属性之因果关联说明,最终经由药物化学这一标准化程序生成具有可复制性的药理学新知。这可从科学实践哲学关于科学研究过程受到寻视性关注规范引导的研究脉络予以说明。①
② 本文在库恩的科学共同体意义上使用药理学共同体这一词汇,指称的是处于大后方的以常山的抗疟属性作为研究对象的中国药理学界,包括中国特效药研究所与中央卫生实验院化学药物组药理室的药理学工作者,其中,程学铭、姜达衢、管光地、胡成儒、洪式闾、陈方之等属于中国特效药研究所,张昌绍、周廷冲、王进英、傅丰永、郑文思、黄琪章、陆格等属于中央卫生实验院化学药物组药理室,北平研究院药物研究所的赵承嘏后来也加入张昌绍课题组。他们早先均通过国内现代药学教育与欧美留学途径获得现代药理学与药物化学知识,共享建基于药理学与药物化学知识的研究范式,构成了民国药理学共同体。
① 寻视性关注规范是实践境况规范在解释社会学研究传统中的具体呈现,从科学研究的地方性境况出发,揭示出科学知识制造与辩护情境总受研究机会与地方性资源制约,包含顺序出现的3个阶段,其一是通过评估建立在现有资源基础上的机会性寻视发现合适的问题;其二是围绕问题寻求可靠的科学方法展开具体的科学实践;其三是基于科学实践的可重复性展开科学家之间的社会协商,以发表论文的形式获得科学共同体的主体间承认,最终确定科学知识的有效性。(参见:吴彤.科学研究始于机会,还是始于问题或观察.哲学研究, 2007(1): 100-101.)
根据寻视性关注规范的说明路径,关于常山的药理学研究并不是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逻辑的必然延伸,而是源于20世纪40年代初期,处于大后方的国内药理学共同体所面对的地方性资源境遇为其提供了可行的研究机会。当时经政府渠道,大后方流传的一份含有西南地区中药植物常山的治疟中药方剂被提供给了重庆中央政校医务所。该所药理学家程学铭因此开展常山的抗疟性临床试验。由于试验结果良好,在国民政府支持下,中国特效药研究所由中央政校医务所改组而成,开始常山的药理学研究,旨在发现关于治疟的药理学新知,制造代替西药奎宁的国产抗疟新药。[16]265-266在大后方兴起通过中药的科学研究实现药物自给以缓解西药来源中断的社会思潮中,这使得药理学共同体集体注意到,进行关于常山抗疟属性的药学研究能够带来知识生产效益。从1942年起中央卫生实验院化学药物组药理室张昌绍主任建立课题组,并持续运作至1948年,引领了关于常山的药理学研究的主要工作,完成了关于常山抗疟属性的药理学说明。张昌绍课题组从常山具备抗疟药性出发,鉴于“当时的临床实验多无严格对照,效果不能十分确定,乃采用较新较佳的试验方法,”[17]101综合研究常山抗疟成分的药理。这种“较新较佳的试验方法”综合了生药学、药理学与药物化学,来源于当时国内药理学共同体关于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共识: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就是生药学、药理学与药物化学等密切配合的集体工作。[17]101基于这一共识,张昌绍课题组先是进行药理学临床试验,证实按照中药方剂粗制的常山药剂对于疟疾有效;然后通过生药学试验确定具有抗疟属性的常山的植物来源与种属及生药性状,提取出常山生物碱的完全种类,明确常山的治疟成分。事实上生药学试验已经完成了常山的药理学说明,但张昌绍课题组采取标准化策略,继续通过药物化学方法分析常山生物碱的化学式与化学性状,明确常山生物碱的化合物构造,作为药理学上说明常山治疟药性的标准化知识。[17]108-111期间张昌绍课题组率先在国内外科学期刊发表他们的试验与标准化知识方面的论文,在指出正确的常山植物种属情形下,就常山生物碱的化学式及其化学性状这一标准化知识与国外药理学界交流,经由国外学者试验证实,最终使得常山生物碱被国际药理学共同体承认为药理学新知。[16]266-268
从常山的药理学研究所运用的上述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知识谱系出发,上述实践境况规范的生成反映出当时国内药理学共同体具有普遍遵循的社会规范,可被称之为中国本位药学研究。中国本位药学研究是国民政府提倡中国本位学术研究在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中的反映,表现为研究者站在现代药学立场上,将中药视为生药的合理来源,基于中药本身的特殊药理属性,主张以生药学知识为基础,兼及药理学与药物化学,开展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17]102这一主张在常山的药理学研究过程中得到彻底贯彻,无论中国特效药研究所还是中央卫生实验院张昌绍课题组,均在生药学基础上展开药理学与药物化学研究。[17]108-110考虑到这些来自药理学共同体的研究者均是由于常山抗疟属性的凸显而加以研究,原来基本并不从属于中药的科学研究界①,表明中国本位药学研究已成为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领域的集体共享知识,为张昌绍课题组关于常山生物碱的制造与辩护主张提供了基础知识,在根本上规制着关于常山生物碱这一地方性知识的科学实践行为。
① 姜达衢与赵承嘏二人在20世纪20-30年代均已开展中药的药理学研究,事实上原来即从属于中药的现代科学研究界,但是他们对于常山研究的开展也是始于常山抗疟属性的凸显,所以并不影响本文这里的结论。
四、简要结论综上所述,由于秉承实证社会学的社会律则说明方法论,默顿范式本土化就需要另辟蹊径,不能简单地用基于西方经验事实的理论知识解释中国科学与社会互动实践并构造解析模式,而应做到在以中国科学与社会互动实践作为对象这一研究范畴本土化的前提下,按照从实证到解释的社会学转换路径,立足于科学的社会建构主义这一认识论立场,选取地方性知识作为科学知识论视域,根据科学共同体在制造与辩护作为地方性知识的科学知识过程中遵循的实践境况规范,经由解释社会学路径,结合科学共同体的学科规训与文化背景,呈现规制科学共同体实践行为的具有语境化特征的社会规范。在常山的药理学研究中,民国药理学共同体遵循中国本位药学研究的社会规范,赋予本文主旨以经验例证。
本文对于从地方性知识出发的默顿范式本土化路径的提倡,也对国内自然辩证法学界关于地方性知识的认识具有启发性。当前国内学界普遍从人类学意义出发看待地方性知识,认识到其作为一种支持文化多元主义的科学文化观,对于非现代科学但具有经验事实支持的中国传统科学知识与经验常识,例如中医药与“坐月子”以及少数民族自然知识,具有进行科学史与SSK领域的科学文化阐释功用。①其实清华大学吴彤教授已经指出,科学实践哲学中的地方性知识是对于现代科学作为普遍性知识的消解,指向现代科学知识作为在社会学意义上得到时空性推广的普遍化的知识,其中现代科学的规训与制度是必要条件。[18]51-54本文的论述则表明,现代科学的规训与制度来源于科学知识的地方性属性,实质上是实践境况规范与地方性文化背景相互作用的具有语境化特征的社会规范。因此,如若从解释社会学路径开展默顿范式本土化研究,不仅有助于阐明现代科学的地方性知识属性,而且也有利于说明现代科学规训与制度的文化多元性,在科学的制度层面拓展对于基于文化多元主义的科学文化观的经验支撑面向。
① 例如2015年召开的全国首届地方性知识研究学术会议情形表明,当前自然辩证法学界开展地方性知识的本土性研究时,普遍是从人类学意义上的地方性知识理念出发的。(参见:王东.全国首届地方性知识研究学术会议.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5,(9): 126-128.)
[1] | 赵万里, 付连峰. 科学中的优势积累:经验检验与理论反思. 科学与社会, 2014, 4(2): 75-89. |
[2] | 赵超, 赵万里. 从二元论到反身性——社会学元理论中的社会学-常识关系辨析. 天津社会科学, 2013(3): 69-66. |
[3] | 殷杰. 社会科学哲学的论域. 科学技术与辩证法, 2006, 23(3): 71-75. |
[4] | 李宗克. 社会学本土化的当下语境与可能进路.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 29(6): 1-7. |
[5] | 李宗克, 曹锦清. 社会科学本土化的理论内涵——基于社会学的类型学分析.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 28(2): 1-9. |
[6] | 李路彬, 赵万里. 解释社会学与知识社会学的隐传统.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 32(6): 15-23. |
[7] | 赵万里, 付连峰. 地位分层与当代中国的科技精英.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3, 36(1): 1-10. |
[8] | 赵超, 赵万里. 知识社会学中的范式转换及其动力机制研究. 人文杂志, 2015(6): 113-121. |
[9] | 刘晓力. 科学知识社会学的集体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 哲学研究, 2004(11): 61-66. |
[10] | [英]迈克尔·马尔凯著. 科学与知识社会学. 林聚任等译. 北京: 东方出版社, 2001. |
[11] | 盛晓明. 地方性知识的构造. 哲学研究, 2000(12): 36-44. |
[12] | 赵万里. 科学的社会建构. 天津: 天津人民出版社, 2002. |
[13] | 郭俊立. 科学的文化建构论. 北京: 科学出版社, 2008. |
[14] | 吴彤. 两种"地方性知识"——兼评吉尔兹和劳斯的观点.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07, 23(11): 87-94. DOI: 10.3969/j.issn.1000-8934.2007.11.018. |
[15] | 于金龙. 科学实践的规范性:劳斯的规范性元理论述评. 哲学动态, 2008(10): 77-82. DOI: 10.3969/j.issn.1002-8862.2008.10.014. |
[16] | 饶毅. 现代科学研究中药的先驱——张昌绍. 中国科学:生命科学, 2013(3): 263-270. |
[17] | 张昌绍. 三十年来中药之科学研究. 科学(中国科学社发行), 1949(4): 99-116. |
[18] | 吴彤. 再论两种地方性知识——现代科学与本土自然知识地方性本性的差异. 自然辩证法研究, 2014(8): 5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