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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与社会  2011, Vol. 1 Issue (4): 6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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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卢艳君. 默顿科学自主性思想及其当代意蕴[J]. 科学与社会, 2011, 1(4): 66-79.
Lu Yanjun. On the Merton's thought of autonomy of science and its contemporary implications[J]. Science and Society, 2011, 1(4): 66-79.

作者简介

卢艳君,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科学社会学、科技与社会

默顿科学自主性思想及其当代意蕴
卢艳君     
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摘要: 基于科学是一种高度自治的社会制度这一理论前提,默顿科学社会学对科学与社会的互动及其科学内部的社会结构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系统阐述了科学自身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强调科学自主性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时下我国学术界无视和违反科学自主性的现象比较严重,亟需从理论上分析科学自主运转的规则,为捍卫科学自主性提供理论支持。默顿科学自主性思想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社会运行情况及其规律,在一定意义上能给我国当前的科技体制改革提供思路。
关键词: 默顿科学社会学    科学自主性    科技体制改革    当代意蕴    

科学自主性作为科学发展规律最重要、最突出的表现,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也是科学社会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和研究重心。科学自主性要求科学评价、资源分配、承认分配等科研环节应由科学同行来进行,外人无权干涉,但这些环节往往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社会因素的干预。特别是20世纪以来,科学的自主发展由于科学与社会关系的新特点而越发显示出复杂性。一方面,科学资源的有限性和相对短缺要求社会对科学进行规划管理,以便合理地分配资源。另一方面,时下学风浮躁、学术不端行为正日渐侵蚀学术肌体,对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不可低估,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科学自主性作为分析和解决科学与社会关系的核心问题,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为此,深刻理解默顿的科学自主性思想有助于我们掌握科学的社会运行情况及其规律,对我国当前的科技体制改革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 科学与社会互动研究中的科学自主性思想

默顿命题只关注科学研究的动力,不涉及科学知识的内容。在论证清教伦理和经济、军事等社会因素通过影响科学家的关注焦点或课题选择而影响科学发展的方向和科学进步的速度时,默顿仅仅在一般影响而非根本动力的意义上谈论社会因素对科学发展的作用。

人们就内部和外部因素在决定科学兴趣的聚焦问题上进行了激烈的争论,一派理论家认为科学发展的动向几乎全是外部压力、特别是经济压力的结果,科学实际上没有自主性;另一派理论家认为,纯科学家与其生活的社会世界是隔绝的,他们的研究课题是由学科发展的内在逻辑必然性决定的。默顿认为,科学兴趣的关注点是由社会力量和科学的内在逻辑所决定,但科学是一种社会产物,其研究方向受社会因素的影响。默顿既反对“自主论”,也不支持“(外在)决定论”。他认为,经济和军事所产生的需要在可观的程度上引导和限制科学兴趣的焦点,但不能够将这种影响夸大为决定性作用。一般来讲,需要在刺激科技进展方面只起次要的作用,“需要本身并不足以导致发明,而只是一种起促进和指导作用的影响力量。”[1]科学发展还必须以预先累积起来的技术和科学知识为基础。通过考察当时提交给皇家学会的几百份研究报告,默顿查明了实际从事研究的会员当时专注于纯科学的程度。这一分析不在于表明外部因素对研究课题的影响较少,而更多地在于避免采用自主论或外在决定论作为推理前提的模式。

默顿把着眼点放在基础科学上,他在注意外部因素对科学的影响时,反对庸俗唯物主义决定论,没有像赫森那样对科学知识本身采取社会学分析,而是强调科学有其相对独立性和自身发展的逻辑,外部因素对科学的影响往往只是间接的。“发明是两种基本力量作用的结果:其一是内在的科学力量,它提供了解决手头问题所需要的理论素材;其二是非科学的因素(主要是经济因素),它的作用是把兴趣引向这一总课题。”[1]在默顿的说明中,社会因素可以影响科学的“关注焦点”乃至进步速度,但他所称的“关注焦点”的概念只涉及对所要研究的科学问题(方向)的选择,而不涉及对这些科学问题的解决方案。“进步速度”的概念描述了科学家发表论著的数量和效果,却不涉及论著的实际内容。默顿强调了科学的内部史和相对独立性,认为“科学兴趣中的细小、短期的起伏主要由有关的科学的内部史所决定”[1],它们在很大程度上与那些纯科学因素以外的因素无关。他的结论与赫森的相比显得更为谨慎和稳妥。默顿指出,科学体制化之前需要合法化的外部支持。清教徒推崇那些他们认为在上帝看来是善行的活动,即那些能改善人类物质生活的行为。科学对自然的研究扩大了人类支配自然的能力,而研究自然又是颂扬上帝的一种有效途径,清教徒正是看中了科学的社会功利性,把科学视为实现其宗教目的的一种手段,从而推崇科学活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在17世纪,科学尚未获得社会自主性时,对功利性的强调可以作为对科学的一种支持,科学在那时得到社会方面的鼓励甚至重视,主要也是因为其潜在的用处。但如果采取一种极端功利性的态度,给科学强加功利性的限制,只重视那些直接可获利的实用性研究,而忽视那些不能直接提供成果的基础性研究,势必阻碍科学的发展。

默顿在《科学与社会秩序》一文中初步谈论了科学的自主性问题,指出,“包含在科学精神气质中的各种情操表现为学术诚实、正直、有组织的怀疑、无私利性、非个人性等,但它们却被这个国家强加于科学研究领域的一组新的情操践踏了。”[2]他认为,“包括科学在内的各种制度的自我决定和自主性,在民主社会中比在专制社会中有更大的自由空间。”[2]默顿在《科学与军事技术》(1935)中区分了与军事需要有直接联系和间接或衍生联系的两类研究,指出最初的问题一旦明确后,科学研究常常极大地独立于社会力量而自主发展,多数研究可能和军事或经济发展有很少或几乎没有联系。[3]

二、 科学的社会结构研究中的科学自主性思想

默顿科学社会学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社会学立场,把科学作为一种社会制度来研究,指出,“像其他的社会制度一样,科学制度也有其自己特有的价值观、规范和组织。”[4]1942年默顿发表的《科学的规范结构》一文,从科学活动自治的内在机制,对科学自主性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在该文及后续著述中,默顿广泛研究了科学活动的目标、科学家的行为准则和科学的奖励制度之间的互动关系,试图给出科学自主性的内在说明。

默顿认为,科学的制度性目标是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就必须遵循科学规范,科学规范是维护科学自主性的内在制度保证。针对纳粹主义对科学的粗暴践踏和蛮横干预,他直接提出了科学的自主性问题,旨在保证科学的社会稳定。默顿规范正是为了适应科学的功能性要求而被明确表达出来的,它一方面确立了科学家的行为规范,明确了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通过展示科学独特的精神气质,不仅起到了维护科学制度自身独立性和自主性的作用,同时还表明了科学与整个社会在某些方面的一致性,如普遍主义规范要求科学向所有有才能的人开放,这与当时社会中所倡导的民主、平等精神具有某种相融性。默顿提出的“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这四条社会规范,实质上是从不同的侧面抵御、防止社会和人为因素的干扰,捍卫科学的自主性。其中,“普遍主义”侧重于科学的评价,强调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科研成果应根据其内在价值来衡量,拒斥评价主体的个人感情和有关社会因素的干扰。“公有性”侧重于科学的交流、传播和应用,认为科学知识是社会协作的产物,理应由全社会共同拥有,每个科学家都应当积极参与交流,推动科学成果的及时传播与应用。“无私利性”侧重于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的动机和目标,要求科学家为科学而科学,在接受或排斥任何科学思想时,不应该计较个人利益。“有组织的怀疑”侧重于科学成果的接受,要求科学家要具有怀疑精神,不应受权威和当时知识状态的影响。

在默顿科学社会学看来,科学评价制度是联系科学规范结构与科学奖励制度的纽带,对科学系统的正常运行起着关键性的控制作用,是防止社会和人为因素污染科学,维持贡献与承认的一致性,保证奖励分配公正性的“看门人”。同行评议制要求同行专家以科学成果本身作为最重要的评价准则,同时,评价活动应当保持独立性,以防止其他因素的影响,保证评价的公正性。默顿认为科学奖励制度应该严格贯彻普遍性原则,排除科学家的性别、所在单位声望等具体性因素的影响。尽管同行承认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科学家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毕业学校、工作单位、性别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决定同行承认的关键因素仍然是科学家所发表成果的质量。在默顿看来,科学奖励制度是排斥社会和人为因素污染科学的一道屏障。奖励制度的有效运行一方面激励科学家努力工作,另一方面引导他们自觉遵循科学规范,这双重功效合在一起共同促进了科学制度性目标的实现,即扩展被证实了的知识,并形成个人受到奖励和知识得到增长的良性循环。默顿在看到奖励制度的屏障作用的同时,又指出科学奖励系统的运行是否具有普遍性,关键在于科学这种社会制度是否具有自主性,即科学中社会控制的任务是否由科学同行来承担。这就充分强调了科学的自主性。

科学界的分层现象十分明显,从诺贝尔奖获得者一直到普通科学工作者,他们的权威和声誉彼此悬殊、两极分化。居于科学界塔形结构顶端的科学精英为数甚少,却功勋卓著,他们主导着科学研究的方向以及科学评价、科学交流等重要环节,因而科学界是一种典型的精英统治。从根本上说,一个科学家在科学界居何层次不是取决于他的民族、性别、专业、毕业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声望等社会属性,而是取决于他在科学领域里的实质性贡献。尽管科学界存在着“第四十一席位”及“马太效应”等现象,但“第四十一席位”现象主要是由于奖励名额有限而必然出现的一种情况,而优势与劣势积累现象则以特别的形式表达了过去的科学贡献对未来科学工作的影响。所以,默顿认为科学内部的分层结构也是排斥社会和人为因素污染的。在科学交流系统的各个环节,科学家以引证、评论、批评等多种形式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在评价中分配不同等级的承认。由此,科学自身形成了一套相对独立的自我控制科研成果质量的系统。在大科学时代,科学发展的速度与规模决定了充分交流是不可能的,科学成果的灵魂是创新,科学家间信息交流的不充分势必造成不必要的重复研究。无形学院的活动内容是以科研成果为基础的,通过这种非正式渠道充分交流科学信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重复、剽窃等越轨行为的发生,因此,保障科学家之间的这种非正式学术交流渠道的畅通无阻是非常重要的。由此,在默顿科学社会学那里,科学交流系统也是倾向于排斥社会和人为因素干扰的。

由于科学目标与科学规范特有的互动关系,加上科学奖励制度的激励作用,科学活动具有高度有效的自主运行、自我调控和自行治理的功能。但在科学制度的社会运行中,由于不可能完全排除各种人为的和社会因素的干扰,科学界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越轨行为。默顿认为科学中存在抵制越轨并鼓励遵从规范的调控机制,即科学的社会控制机制,科学制度一直不断强调其他一些价值观念,它们会抑制从文化中产生的趋于越轨的行为倾向。科学中存在着一个制度化的警戒系统。科学研究,即使并不总是、但却很典型地是处在同行的严格监督之下的,其程度是任何其他领域都无法与之相比的。[4]个人诚实与否要由科学的公共性和可检验性来证明,越轨者只是获得了一时声望,其最终要付出名声扫地的代价。默顿认为正是由于这样一个机制的存在,与其他社会制度相比,科学中的越轨行为是非常少见的,至于偶发的少量越轨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内部控制机制达到有效的治理。科学社会也没有必要设立专门的社会控制机制,因为科学虽然缺乏发达的正式控制机构,但是,“科学家的社会化过程”,“科学的职业特点,即科学是一种专业自足体,‘科学共同体的每个成员都是潜在的督察员’”,以及“科学的奖励系统”三大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机制相互结合使科学社会保持稳定。[5]朱克曼认为更有效的控制方式在于可再现性(reproducibility)的方法论准则和实际的可重复性(replication)。前者可充当对欺骗性证据产生威慑的机制,后者可作为发现欺骗的一种手段。[6]科尔兄弟指出科学奖励具有激励和控制的双重作用,对遵从的激励和对违规的惩罚是社会控制的互为里表的两个方面。科学的社会控制机制的存在,旨在抵御外在因素对科学运行的干扰,捍卫科学的自主性。

三、 学科或专业兴衰研究中的科学自主性思想

学科或专业兴衰是默顿科学社会学的重要研究主题之一,交流的经验研究和学科分层的研究促使其对专业研究感兴趣。默顿科学社会学将学科或专业视为检验科学知识增长和相关社会组织间关系的“战略研究点”,有关学科或专业产生的影响因素、发展模式、衰落原因等问题成为其关注的焦点。从20世纪60年代末到整个70年代,默顿及其学派成员如巴伯、哈格斯特龙、克兰、穆林斯、斯莫尔和格里菲斯、朱克曼等在学科或专业研究方面做了大量有启发意义的工作。

默顿认为,一般来说,一门学科或专业只有得到认知认同与职业认同,才能实现制度化,并最终确立为能掌控自己的思想取向、问题群、范式、方法和工具的一个组织化的独立知识体系。[7]默顿的观点被大多数人所采纳,成为判断专业形成的重要标志。按照默顿的理解,认知认同是指某些价值观念或学术规范在人们思想中获得内在化的过程,其实现的外在表现为:基本问题领域的确定、研究方法的构建、学术规范的确立以及学术话语体系的形成等。职业认同是指学术界和社会认同某种学科或专业作为一种独立职业而存在的权利,其实现的外在表现为:专业刊物的创建、学术机构的设立、社会研究资金的支持、学术队伍的组织化和后备人才培养的机制化。可见,认知认同更多地偏重于学科或专业自身的内在因素,职业认同则更多地偏重于外在社会因素的一种认可。学科或专业在制度化过程中既要受到科学认识自身的内在因素如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的作用,又要受到外在因素如经济或技术需要、科研队伍、教育机构等的制约和影响。一门专业为了维持自身,必须赢得认同,确立自身的合法性,以获得重要的社会资源如新成员、金钱和自愿合作者,没有它们,科学专业不可能正常运转。[8]但外在社会因素并不能最终决定一门学科或专业能否实现制度化,科学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制度,具有自身的发展逻辑和规律,外部因素必须通过科学内部因素的矛盾运动才能起作用。这从一个侧面强调了科学的自主性。穆林斯强调科学的认知维度和社会维度的区分,他在对“噬菌体小组”的研究中明确写道:“这些常规活动可以划分为认知的和社会的。属于前一个范畴的包括范式发展、问题成功以及解难题;属于第二个社会范畴的则包括交流、合作关系、同事关系以及师徒关系。”[9]这在很大程度上强调了科学的自主性发展。

科研人员作为科学活动的主体是衡量科学发展状况的一项重要指标,科学创造力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杰出科研人员的数量。默顿指出,“科学的持续运行需要那些对科学研究事业感兴趣且有能力的人的积极参与。”[2]科研人员在学科或专业间的迁移在科学新领域的成长中起着重要作用。克兰、哈根斯与哈格斯特龙等研究了科学家的领域流动情况,指出来自技术或理论上更先进领域的一个或几个科学家移入较落后的领域,如化学家进入生物学或物理学家进入生物化学进行角色杂交,在这些已有学科的接触点上取得了较大成果,极大地促进了科学的发展。[10]竞争的压力和个人的不安全感严重削弱了从事有价值活动的动力,迫使科研人员倾向于选择那些能迅速得到承认的领域。可见,科研队伍是影响一门学科或专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但其只不过是一种外在因素。问题是知识的萌芽,科学知识的产生和发展围绕问题而展开,新的专业往往是为了解决新问题而形成的,科学知识的增长时期是由于刺激知识增长的思想消耗殆尽而结束的。随着认识结构和社会机会结构的变化,在问题解决的同时,出现了范式无法解决的大量反常现象,专业的危机时期出现。随着可解决的问题减少,做出重大发现的机会减少,研究经费开始缩减,领域对外部人员的吸引力越来越小,新成员很少愿意进入这个领域,原有成员开始迁移到别的领域,该领域的进一步发展变得很困难,知识的增长速度开始下降。可解决问题的减少是影响从事某一领域研究的科研人员数量的重要因素,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学科或专业的发展最终取决于自身的内在因素。

克兰指出学科或专业发展会经历一个产生、发展和衰落的过程,她在乡村社会学和数学两个领域中发现科学交流和论文发表的速率遵循逻辑增长曲线。克兰把普赖斯的S型逻辑增长曲线、库恩的范式理论和她的经验调查结合起来,绘制出了专业结构发展的模式:第一阶段,出现了新的范式,并且开始吸引新的科研人员,知识平缓地增长。第二阶段,范式得到承认,一个常规科学时期开始出现,同时吸引了大量科研人员,形成知识指数增长的局面。第三阶段,在大量问题得到解决的同时出现了反常现象,社会互动减弱,专业的危机时期出现,知识的增长速度下降。第四阶段,可解决的问题减少,社会组织的成员减少,专业最终衰落。[11]穆林斯、哈根斯等人对共同引证集簇的结构研究证明,由澳大利亚抗原和逆转录酶两个专业的科学家所提供的社会计量数据与共同引证的数据相当吻合,共同引证密度的差异和专业的不同认知发展紧密相连,能揭示出专业发展、转变和消亡的动态过程。[12]共同引证分析技术不仅开启了一种系统调查专业内在结构和它们彼此间联系的方式,也说明了学科或专业有一个发展衰落的过程。

默顿及其学派关于学科或专业兴衰的研究表明:学科或专业有其自身的兴衰规律,外界社会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其发展,但这种影响必须通过学科或专业自身才能起作用,只有尊重学科或专业的自主性,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发展。

四、 默顿科学自主性思想对我国当前科技体制改革的启示

自主性是科学内在的本质要求,但是,科学的自主性并不意味着科学是一个完全与外界隔绝的、自给自足的社会。科学的自主性是科学与社会的张力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独立性,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科学从来没有也不可能绝对不受其他社会因素的制约,科学固有的不确定性,以及所引发的伦理道德问题,正不断加大着对科学进行控制的呼声。各种人为的和社会的因素在科学制度的社会运行中时时处处都可能存在,有时还可能对科学知识的生产起重要的作用。默顿科学社会学试图抹杀社会因素对科学知识及其生产过程的影响,具有一定的理想主义色彩以及远离科学实践的缺陷。但是,不可否认,其着眼于科学制度角度发现的一系列科学自主性所体现的追求真理、尊重事实和崇尚理性的基本精神,无疑是正确的。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社会影响力的加大,人们对科学技术的社会运行情况的关注进一步加强。默顿科学社会学从科学与社会的政治、文化背景的关系中提出了自主性问题,其对科学制度的系统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科学的社会运行情况及其规律,特别是对科学自主性的强调,对于当前我国的科技体制改革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大背景下,加强对科学的有效组织与管理,构建健全的科学共同体显得尤为迫切。科学的自主性意味着科学自治、科学探索自由以及科学价值独立。进入大科学时代以来,由于科学与政治、经济、军事等的关系变得愈加复杂,如何使科学在保持其自主性的同时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始终是各国科学界共同关心的问题。默顿科学社会学在洞察和把握科学的自主性方面,贡献了极其丰富的思想资源。默顿认为科学是一种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的社会制度,他对科学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指出科学具有独特的规范结构、评价机制、交流体系、奖励制度以及分层结构,其目的是强调科学制度的自主性,避免和防止各种人为因素和社会因素的干扰和控制,使科学能够按照自己的行为规范、评价机制、奖励制度、交流体系等自主运行,这一点对于科学的健康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此外,不论何种因素,都必须通过科学内部的逻辑发展需求和科学制度的自主性因素才能对科学发挥作用。这一点,即便是在科学对社会的依赖性极大增强的大科学时代,也同样适用。

长期以来,我国的一些理论工作者片面强调物质生产和各种社会需要对于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作用,这种认识上的偏差进而导致在科学发展的实践中,轻视和违反科学自主性的现象时有发生。事实上,不论何种社会因素,不管其对科学的发展起多大作用,它也只是科学发展的外部因素,必须通过科学内部的逻辑需要才能对科学发展起作用,所有科学内部的矛盾运动相对于物质生产等社会需要的推动作用都具有自身的独立性。[13]这就启示我们,任何国家和地区在对科学实行计划和控制以及进行资金、物资和人力投入的同时,还必须从体制、政策乃至文化等层面尊重科学的自主性,方能真正促进科学的发展。

当前我国学术界无视和违反科学自主性的现象比较严重。从学科建立、职称评定、成果发表到科学奖励的分布,马太效应现象极为严重,且与整个官本位的社会结构相联系,唯官是从和权力崇拜严重损害了科学的自主性。我国在对科学实行一定规划和计划管理的过程中,没有处理好计划和自由之间的关系。科技体制改革过多地强调科学研究要满足经济需求,对于科学的自由研究不够重视,致使科研人员在课题的选择方面受到很大限制。据调查,在1955-2001年期间选出的970名院士中,来自军事研究机构的院士只有106人,而实际参与军事研究项目的院士高达225人。[14]显然,这与党和政府一贯强调军用研究的政策导向有关。在当前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力度过小的情况下,社会急功近利地要求科研人员限时限量出成果,无视科学研究中可能出现的大量不确定性因素和复杂性因素,没有保持计划的灵活性,这也严重影响了学术界的自主性。在我国学术界,“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年轻学者必须承担重要的行政职务,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科研活动。曹聪和理查德·萨特梅尔(Richand P.Suttmeier)对我国优秀年轻科学家的调查显示,“在52个被访者中,21个承担行政职务。他们被纳入国家的政治进程不一定是自己的选择。”[15]理查德·萨特梅尔指出,“当我们考虑自主性的一些特征--自由决定研究方向,对奖励和惩罚的控制,运用和科学相适应的质量控制机制,科学交流中的自主权,这些特权在中国自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从未获得。”[16]

在学术评价方面,我国学术界关于科学成果的质量评价体系并未真正建立,发表论文的数量、级别往往科研人员的年度奖金、学位证书、学术职称以及学校的专业排名、硕博士点资格申请等直接挂钩。同时,也未能真正贯彻落实同行评议制,同行评议中存在的问题大致可归结为以下三方面:①同行评议制度不健全,与操作系统不匹配;②评审专家的遴选与组成不科学,准同行少、外行多;③评议程序不透明,黑箱操作和行政干预的现象很明显。评价制度不健全、评价体系不完善、评价方法不规范等问题的存在,助长了科学界的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已成为影响科技创新的突出问题。科学评价是科学奖励的基础,学术评价方面所存在的种种问题必然影响到科学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科学本身具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奖励制度,其实质是“同行承认”,它为科学的社会运行提供了持久的动力。因此,科学奖励应该主要体现其荣誉性,而不应该过多地和金钱、地位等物质方面的利益相挂钩。

默顿系统阐明了科学制度的自主性是科学事业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认为,“任何有关科学与其他社会制度关系的政策,如果不能考虑这种对自主性的要求,它就会走向自我失败。”[17]科学的持续发展需要科学家具有永无止境的好奇心、怀疑精神、献身精神等良好科学素质,而培育这种科学素质需要自由、民主、宽松的政策环境。爱因斯坦曾指出,科学需要三种自由,首先是言论自由,包括发表论著、表达思想和从事教学活动的自由。其次,支配时间和精力的自由。他将这两种自由称为外在的自由。第三,内心的自由,即思想上不受权威和社会偏见的束缚,能自由地独立思考。[18]自由对于科学家满足真理的需求是必要的。李克特进一步指出“自由”和“支持”是科学持续运转所必需的两个基本组织条件。其中,“自由”包括不存在可能会干预科学活动的抑制因素,特别是不存在对科学思想的传播和批评的限制;“支持”包括可以获得科学活动必需的薪金、设备、物资等资源以及社会的认可和尊敬。[19]

科学作为一种高度自治的制度,有自身的运行机制和发展规律。诚然,科学的自主性只能通过科学家的身体力行才能实现,但是,光靠他们的洁身自好还不够,还要靠社会环境的整体改善以及健全的科技政策和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的保证。这就启示我们:必须改革行政主导型的科技管理模式和经济利益导向型的科技政策,把科学界从行政化权力的桎梏中解脱出来,为其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政府在以计划和科技奖励的形式对科学研究进行宏观调控时,必须以科学现有的发展水平为前提,通过对科学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间接地行使行政手段,有意识地引导、而不是强行控制科学发展的方向。科学有自己的一套评价和奖励体系,学术评价和奖励属于科学界内部的事情,社会应少插手,使学术水平的评定与科研成果的承认和行政级别相脱离,还给科学界应有的独立、自由空间,以保证科学社会的健康发展,最终确保确证无误的知识的生产。与此同时,社会还必须为科学发展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因为,“科学的重大的和持续不断的发展只能发生在一定类型的社会里,该社会为这种发展提供出文化和物质两方面的条件。”[1]在大科学时代,科学所需的资金愈来愈多,其持续运行必须以充足的资金为前提。社会应该为科学活动提供资金、设备、物资等方面的支持,以保障科学持续稳定地发展。特别是对于基础科学,由于基础科学研究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指望短期资助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是不现实的,社会应该事先给予基础科学充足的资金和时间保障。

总之,科学自主性是科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社会和学术界共同努力捍卫科学的自主性,才能保障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切实全面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中华民族的腾飞提供制度保障和智力支撑。

On the Merton's thought of autonomy of science and its contemporary implications
Lu Yanjun     
School of Marxism, Henan University, Kaifeng, 475001
Abstract: Autonomy of science has been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categories in Sociology of Science. Merton's sociology of science has a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research on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science, society and social structure of science, which points out that as an independent social institution, science has its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development laws, and the autonomy of science is the precondition and basis for science's healthy development. At present, there are phenomena that the autonomy of science is seriously ignored and violated in China. It is important to analyze theoretically the operating rules of science. The thought of autonomy of science of Merton's sociology of science is helpful for us to master the scientific institution's operating istitutions and development law, which can give some clue to the Chinese system refor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a certain sense.
Key words: Merton's sociology of science    autonomy of science    system refor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ntemporary im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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