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党中央提出“科教兴国”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来,我国投入的科技经费逐年递增。近年来,年均增速更高达20%以上。自2012年起, 业已突破万亿元大关。其中国家财政科技支出高达5600亿元。这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科技工作的重视。正如习总书记在今年两院院士大会上讲话所指出的,真正是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然而如何分配与用好这些经费,提高产出投入比,真正使科技研发工作能在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方面发挥战略支撑作用,是值得深思的大事。
目前我国的科研经费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竞争获得的经费支持,例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项目以及地方政府类似的基金与计划项目,大都属于此类经费,占据了科研经费总量的很大份额。此类经费所支持的项目,基本上视申报书所列的创新性为依据择优支持。多数项目要求在短期内出成果,如2-3年或至多3-5年完成,未能或难于对长期稳定的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提供持续支持。第二类经费则是通过财政拨款,支持一些研究与开发平台及团队长期稳定的研发工作,如对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一些国家或地方科研院所的定期拨款。笔者认为,今后国家和地方政府在科研经费分配方面,应更多地划拨给第二类,以加强对一些长期从事某一领域基础研究和从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以及社会公益性研究的单位及团体的支持。唯此,方能有利于积累科学基础数据,积累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与教训,通过多次反馈与改进,摸清规律,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提高形成拳头产品的成功率,真正达到科技推动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目的。
俗话说:“熟能生巧”。巧就意味着创新,意味着娴熟的技术,高超的工艺和精益求精的产品。巧只能从熟中来,舍此别无他途。俗话还说:“十年磨一剑”。欲想在某一领域真正获得具有国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标志性成果,掌握核心技术,开发优异产品,非坚持长期、稳定、可持续的研究与开发不可。只有坚持在某一领域长期耕耘,踏实工作,方能积累数据,积累经验,不断淬励,精益求精,逐步掌握规律,成为行家里手。
我认为,我国之所以未能在诸多领域取得突破,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优势拳头产品,此中原因固然很多,但学风浮躁,追求短平快,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是一个带根本性的痼习,也与科研经费过多地向竞争性项目倾斜,未能加强对长期、稳定研发工作的支持有关。
举我所熟悉的建筑科学研究领域为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我国的建筑量并不大。1959年为庆祝建国10周年,北京修建了十大建筑,已属巅峰之举。但那时,中央设有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各省市也设有建筑科学研究所。在建筑科技领域有大量科技人员,从事长期、稳定的科技研发工作。这对积累科技基础数据,提高建筑科技水平,开展社会公益性研究,形成标准规范以及掌握行业共性关键技术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了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工地,占有几乎全球一半的建筑量,然而,我国的建筑科研工作,不仅未能趁势发展,反而有所削弱。上述中央和地方的建筑科研院所,纷纷改制为企业,归国资委管理,有的改为私企。许多单位实施自负盈亏,因此热衷于搞短平快,搞容易见到经济效益的项目。尽管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有大的成效,但也造成科技数据积累的不足和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的持续开发和忽视对社会公益性项目的研究,以致我国建筑科技领域许多规范、标准,往往靠翻译,照搬ISO国际标准,缺乏独立自主的研究。建筑科学领域如此,其它重要的行业与工业部门,如机械工业研究院,是否也存在类似情况?建议有关部门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判明得失,做出必要的调整。我们一方面大力倡导和鼓励企业增加科研经费的投入,建立企业的科技研发平台;一方面又把原本的科研机构与平台企业化。此间的思路不无相互矛盾之处。
笔者建议,在目前国家重视科技体制改革,重视搞好顶层设计之际,应当考虑如何更好地发挥原先既有的行业与工业部门科研院所的作用,恢复或新建某些重要的,带有引领全局性的行业与工业部门的科研院所的建制,或者采取国家购买的方式,加强对各类从事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和社会公益性研究的平台和团队的经费支持力度,使一部分人能心无旁骛、专心致志于长期、稳定、持续的研发工作。如斯,若再辅之以摒弃以论文和获奖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评价体系,则我国科技事业的发展将如虎添翼,未可限量!我想,这应当也是习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对于“构建高效强大的共性关键技术供给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4, Vol.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