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三篇 隋唐至清朝时期 |
隋唐以后, 我国封建社会经济进入繁荣阶段, 国家的经济重心由中原转向江南, 江西的农业和手工制造业得到全面发展。人口数量大增, 劳动力更加充足, 由唐代的16 3万余, 逐步增加为北宋的4 4 5万余, 明代的8 9 8万余, 清代乾隆的1 15门万余, 咸丰的2 d 5 1万余人①。耕地面积扩大, 梯田增多, 形成“江西良田多占山岗”的景象。粮食产量激增, 在满足本地百姓所需之余, 每年上缴的潜粮多至数百万石。兴旺的农业是手工业得以加速发展的基础, 纺织、造纸, 烧瓷, 造船、印刷、矿冶等行业相应发展起来。经济生浩日趋繁荣, 社会各方面对金、银、铜、铁的需求不断增大, 冶金生产获得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条件, 有了巨大的推动力。于是, 有色金属矿点日见增多, 采冶产量大大提高, 冶炼技术更趋进步, 高水平的科技著作相继问世。冶金生产的巨大成就, 反过来又促进了农业和其他手工行业的发展, 为这个大阶段中江西经济、文化的全面兴盛作出了贡献。
第一章 唐代的江西冶金业隋唐时代国家大统一经济发达, 文化繁荣, 各项生产事业旺盛, 国内市场空前扩大, 社会对金属制品和金属货币的需求量, 都非常巨大。另外, 佛教自汉代传入中国, 发展至此时已进入鼎盛阶段, 宗派竞起, 僧徒广众, 寺院经济膨胀, 各地寺院所需的铜像、钟、鼎、护、铎等物异常浩繁。这两方面的需求, 有力地刺激了金银铜铁等矿的开采和冶炼。江西地区的矿冶业趋时赴功, 顺应国家大势, 得到新的发展。境内各州几乎都有金属矿冶场监, 而银矿更加兴盛, 冶炼则以永平铸钱监受到重视。
第一节 矿冶业的生产概况1、矿种分布
唐代江西全境有洪州、饶州、虔州、吉州、江州、袁州、抚州、信州, 共达3 8县(宪宗元和以后废并信州永丰县, 存3 7县)。据《新唐书》地理志、《元和郡县图志》卷2 8所记, 洪饶等8州矿业生产分布如下:
洪州: 有铜坑1。
袁州: 有铜坑1。宜春有铁。
抚州川击川有金、银。
江州: 彭泽有铜; 得阳有银、有铜。
饶州: 有铜坑3, 乐平有金、有铜、有铁、有银。
信州: 有铜坑1。铅坑1。玉山有铜、铅、银; 上饶有金、铜、铁、铅; 弋阳有银。
虔州: 南康有锡; 于都有金。天佑元年(公元9 0 4年) 置瑞金监。大庚有铅、锡; 安远有铁、锡。
江西八州之中, 除吉州未见记载, 其他各地全都开采矿产, 官府设置的熔冶金属的机构(坑监) 有9个, 标注出有金铜等矿的县为2 t个。矿种有金、银、铜、铁、锡、铅6种。在9个坑监中, 7个是铜坑, 充分证明唐朝政府对铜矿的重视, 也反映江西的铜矿生产在唐朝时期已很兴盛。
2、冶炼生产
唐朝的犷冶政策, 一般地说是听由百姓采冶, 官府只竹征税。“天下诸州出铜铁之所, 听人私采, 官收其税。若白蜡, 则官为市之。其西边、北边诸州, 禁人无置铁冶及采矿” ②。除西北边境外, 百姓可以任便开矿冶铸。此处只点铜铁听人私采, 实际上包含了金银等其他金属矿物。安史之乱以后, 朝廷财政紧张, 遂加强了垄断控制。德宗时户部侍郎韩泅建议, 山泽之利宜归朝廷, 矿冶生产便尽归盐铁使掌管。到了宪宗元和三年(8 0 8) 六月, 又下诏曰: “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矿。铜者, 可资于鼓铸; 银者, 无益于生人。权其重轻, 使务专一。其天下自五岭以北, 见采银坑, 并宜禁断。…… (采银户) 令其采铜, 助官中铸作”, ③。为求缓解财政困难, 把铸铜钱摆在首要地位, 抑制其他矿产。可是, 社会需求是多方面的, 尤其是帝王将相、豪门富室的生活享受, 金银是备受青睐之宝货。所以禁令只执行一年, 第二年六月便修改前令: “五岭以北所有银坑, 依前任百姓开采。”朝廷的政策导向, 社会的价值观念, 共同对采矿业起制约作用。按《新唐书》食货志所记, “凡银、铜、铁、锡之冶一百六十八。陕、宣、润、饶、荷、信五州(?), 银冶五十八, 铜冶九十六, 铁山五, 锡山二, 铅山四。”据此, 江西只统计了饶、信二州, 洪、袁、江、虔、抚五州的矿冶生产被漏列。这有可能是统计的时问和矿山盛衰不常之间的错位所致。通观江西的金、银、铜、铁、铅、锡诸矿生产情况, 以银、铜的冶铸事迹较多。
第二节 银矿的开采冶炼1、乐平银山矿
饶州乐平县的银矿生产, 在店代有很突出的地位。《元和郡县图志》卷2 8饶州乐平县条下记曰: “银山在县东一百四十里, 每岁出银十余万, 收税山银七干两”。依前引《新唐书· 食货志》, 银冶共5 8个, 至宪宗元和初年, “天下银冶废者四十, 岁采银万二千两。”到宣宗时期, 增加银冶2个, “天下岁率银二万五千两”喊。照此比较, 乐平银山矿交纳7 0 0 0两, 相当元和时总额的58.3 % 以上, 相当宣宗时总额的2 8 %, 可算是特大银矿单位。
这个大银矿, 在乐平县东14 0里处, 即是今德兴市城区银山铅锌矿所在地。实地踏勘发现, 山高约1 3 0 ~ 15 0米, 废石沿山坡堆积, 延长约2里, 高达10米。古代冶银处的银井附近, 地面炼矿渣堆积如山, 一片枯黑色, 范围达一平方公里以上。从这些遗迹可以想见古时采冶工程的伟大。
该矿开采的历史, 可以上溯到隋朝以前。南朝陈天嘉中, 曾将乐安县改名银城县。隋灭陈, 银城县并入鄙阳县。至唐朝, 在原银城县基址上设乐平县。这个县名的变易过程, 很可能与银矿开采有关。矿脉深浅多异, 开采的盛衰随之变化。隋大业问, “验马张蒙于此获银笋, 银宝始发”, ⑤。不过组建机构大规模开采还在后来。太宗贞观十年(6 3 5), 侍御史权万纪奏称: “宣、饶二州诸山大有银坑, 采之极是利益”, ⑥。可是他的开矿建议被否定。三十多年以后, 当地人士邓远又向官府报告, 具体分析开采银矿的利益。高宗遂于上元二年(6 7 5) 批准开采, “因置场监, 令百姓任便开采, 官司什二税之。其场即以邓公为名, 隶江西盐铁都院”, ⑦。据此, 官办采银场始于公元6 7 5年, 在这以前该是当地群众已经任便开采, 获利明显, 逐渐引起官府重视, 遂设监场监, 继续让民间开采, 只征收矿税。税额2 / 10, 可见利润很大。
邓公场从6 7 5年设立之后, 到元和年问(8 0 6 ~ 8 2 0) 的百余年中, 很可能有过问歇。到李吉甫纂修《元和郡县图志》, 记录它每年产银十余万两, 应该是它的鼎盛时期。长期的采矿生产, 旺盛的年产量, 必然带动其他行业发展, 加速当地经济趋于繁荣。延至南唐升元二年(9 3 8), 即以银场建立德兴县, 这是一个因矿业而兴起, 即矿山建县的典型例证。
民国2 7年(19 3 8年) 冬, 夏湘蓉、刘辉泅对银山矿进行过调查, 得知银山矿的地质状况, 该处有泥盆纪前之千枚岩层及白整纪之凝灰岩(即武夷岩) 两种, 含矿脉之母岩为组织致密的石英斑岩。他们就调查所得的事实推论, 银山矿床为一种低温热液矿脉。采矿方法, 就遗迹考察可分为两种: ①直井法。已查到的井口有3处, 一在银山顶部, 位于黑色铁冠状山体上, 径约1, 5米, 已为土石填塞, 只深约5米。按其位置及其旁废石堆积广大, 可推知此井为古时重要矿井之一卜僧在此掘得极富集的银矿脉。另二直井, 在银山之南隔一谷的山坡上, 口径比较小, 井旁也有大规模的废石堆积。②露天法。银山西南约一里山坡上, 有一条狭长深沟, 沿山坡直上, 走向为东西, 可推断为古人沿矿脉露头作露天开采的遗迹。又银山西北约二里处, 土名仙人架板, 顶部有一个显著的缺口, 也很像古人露天采掘的遗迹。古人所掘矿石, 应为含银较多的富矿带, 以含银方铅矿、辉银矿、角银矿为主。他们俩就废石堆考察, “除获一富含方铅矿之千枚岩外, 以镜铁矿、云母状赤铁矿及白铅矿为常见, 后二者皆为次生矿物。附生矿物以重晶石为主, 构成网状空隙, 方铅矿等则嵌入晶面间。又绿帘石亦常见, 石英则极少, 且结晶微细, 方解石及萤石均未见及。又就铁冠考察, 外部为暗褐色之褐铁矿, 内部则为粗粒石英斑岩, 有方铅矿微粒渗杂其间。考含矿石英斑岩, 适侵入于千枚岩与次山岩之接触带, 通常以此带最弱, 易生裂隙, 而矿液上升时, 循裂隙充填, 遂构成此重要矿床⑧。
2、临川银矿
抚州临川县银矿, 在上幕镇, 即今金溪县城。镇东的白面坞、宝山都产银, 遂设场冶炼。据地质人员勘查, 在今县城东约1公里处的宝山脚下, 地表裸露有无数的乌黑程亮的“铁屎”, 即古代冶炼炉渣, 厚达几米, 最大的一堆如山丘, 名为铁屎墩。经钻探, 发现矿洞遗址8处, 多呈斜形浅井; 炉基2 6座, 呈弧形, 用耐火砖砌成, 直径约2, 5米, 经化验分析, 炉渣中含银量为5 0 ~ 9 0克/ 吨, 很微小, 这是经提炼后的残剩所致, 和现在炼银后的炉渣对照, 成分相差无几, 证明古时在此地炼银无疑⑨。
上幕镇设银场时间, 难于确指。元人虞集《二孝女赞并序》写道: “金溪县因金溪场之名也。唐时有银矿, 发其地作场以冶之, 曰金溪场。宝历乙已(8 2 5), 银绝而冶废。宋开宝初始置县云。冶废时, 土不产银久矣。”据此, 设场冶银在敬宗宝历元年以前很久了。可能是产量不太大, 没有引起唐朝政府重视, 所以有关的文字记录未能保存下来。
在宪宗元和初年, “天下银冶废者四十, ”金溪银场可能即在其中。但州县官吏牟利肥私, 仍然不废, 继续责民交纳税银, 退得原冶户倾家荡产。虞集记述道: “有司不敢失其贡, 迫诸民而取之。有葛佑者, 官强之在冶事。银既无所以出, 倾其家不足充数。吏驱佑家, 取土石杂烹之, 卒无所得, 佑榜掠不胜其苦。佑无子独有二女且长, 不忍见其父, 皆自投炉中焚死。”直到逼出了人命案, 才最后废罢了这个银冶。
南唐中兴元年(9 5 8), 重新恢复开采, 设场烹炼。不久矿脉又枯竭, 难于完成税额, 至北宋初年即停罢。
第三节 铜矿与永平监1、铜矿开采
在饶州、信州、洪州、袁州的官营铜坑共计6处, 其中3处在饶州, 证明这里的铜矿业已很兴盛。另外, 彭泽、汤阳、玉山、乐平、上饶等县也有铜矿在开采中。从这些州县位置看出, 铜矿集中在赣北, 以饶州、信州即赣东北最多, 是主要的铜基地。饶州的3处铜坑在何处? 史料缺乏记载。按“天下有银之山必有铜”的探矿经验, 应该是乐平县即今天的德兴市境内。北宋初乐史《太平寰宇记》中说: “ (德兴) 本饶州乐平之地, 有银山出银及铜。”清初顾祖禹《读史方舆记要》写得更清楚, 他说: “铜山在德兴县东北三十里, 唐曾在此置铜场”。后来的事实证明他们的记述完全正确。
唐朝实行“铜铁人得采, 而官收以税”的政策, 又急需铜钱使用, 要求采矿的坑户尽量去挖铜矿, 促使铜矿业有较大的发展, 尤其是使矿苗显露的地方多半开采了起来。同时, 采矿点也兴废无常, 当比较浅层的矿床开采完后, 往往便因技术条件所限, 采不到深层的矿石而废弃了。《新唐书》卷5 4食货四记载: 陕、宣、润、衙、饶、信州原有铜冶9 6处, 麟德二年(6 6 5) 废陕州铜冶铭处, 宣宗以后又废铜冶2 7处。江西各州的铜矿也是有兴废变化的, 总趋势是处于兴旺阶段。
2、永平监与铜钱铸造
众多的铜矿, 带来冶铸生产旺盛。由于铜钱是主要流通货币, 铸造铜钱的生产便成了热门行业。官府铸钱, 民问也铸钱, 竞相发展, 有所谓“江淮之南, 盗铸者或就破湖、巨海、深山之中, 波涛险峻, 人迹罕到, 州县莫能禁约” ⑩的盛况。百姓铸钱, 会损害官府的垄断利益; 而官府为求厚利, 往往多铸参杂铅铁的轻薄恶钱, 反过来激起百姓私铸。在唐高宗统治时情况已很严重, 濒江民多私铸钱为业, 有的人在偏僻的山村铸造, 有的则以舟筏铸于江湖中。这些总括性的描述, 自然包含了江西地区的洪州、饶州、江州等地。这些地方的铜矿多, 炼得的铜主要用来铸钱, 而且官铸与私铸都很兴盛。民间私铸铜钱的事例缺乏具体记载。官铸铜钱的机构有永平监、玉山监” ⑪。
关于永平监, 《元和郡县志》卷2 8饶州条记道: “永平监, 置在郭下, 每岁铸钱七千贯。”, 《新唐书》地理志也在饶州条写“有永平监钱官”, 这个铸钱监设在饶州郭下, 即城外。宪宗元和年间(8 0 6 ~ 8 2 0) 的年产量是7 0 0 0贯。永平监开始建立的时间, 元和志和新唐书都没有说, 其他的史料记载也不一致。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 0 7铅山县条下写道: “铅山, 在县西北七里, 又名桂阳山。旧经云: 山出铅, 先置信州之时铸钱, 百姓开采得铅, 什两税一。建中元年(7 8 0) 封禁。贞元元年(7 8 5) 置永平监。其山又出铜及青碌。又有铜宝山, 连桂阳山, 出铜。”乐史是在北宋太宗时写《太平寰宇记》的, 他对唐朝的事应该是了解比较真确的。据他的说法, 我们对永平监有了更多的认识; 关于官府铸钱的事, 也多了一个信息, 即公元7 5 8年设置信州之前, 曾在铅山铸钱。再者, 当时信州出产铜铅的声誉已经传出。天宝末年避乱寄居鄙阳的大才子卢纶, 在《送信州姚使君》诗中就说那里的“铜铅满穴山能富” (《全唐诗》卷2 7 6)。附近的居民给当地长官致词, 不会无凭据的乱说, 应是可信的。这就从另一个侧面参证了铅山采铜铅铸钱的事实。
这里说的“铅山”, 指铅山县城永平镇西北7里的一座出产铅矿的山。该山又有铜矿, 附近还有出产铜矿的铜宝山, 所以能够在此铸钱。矿由百姓开采, 官府按1 / 10比例收矿税。“贞元元年置永平监”一句, 联系前后文意, 应是指在铅山县设置铸钱的永平监。南唐保大十一年(9 5 3) 升铅山场为铅山县, 县治设永平镇。依此种历史的逻辑关系, 可以认为贞元元年设立的永平监是在铅山县永平镇。镇因监而得名, 也是因有此监使地方兴盛起来, 遂设镇加强对地方的管理。但是顾祖禹不认为是这个意思, 他认为《太平寰宇记》这段文字有误, 其《读史方舆记要》卷8 5将文字改写成: “建中元年封禁, 贞元元年复开, 隶饶州永平监。”但是他没有进一步说明理由。顾祖禹的这点改动, 虽然不认为永平监设在铅山县的永平镇, 却依然接受了永平监置于贞元元年甚至更早的说法。
贞元元年置永平监的论点还不能算作定论。南宋王应麟《玉海》中写道: “铸钱监唯饶之永平最古, 自唐乾元初(7 5 8) 已创” ⑫。他这里说的“最古”, 是对宋代的诸钱监而言, “乾元初已创”一句则说得比新、旧《唐书》和《元和郡县图志》更明确。同书同卷的“中兴铸钱监”条内, 他录存工部侍郎李摇的话: “国初, 得唐乾元中所置永平监旧址”。看来, 肃宗乾元置永平监的可靠性更大。肃宗乾元年号, 自戊戌二月至庚子闰四月, 共使用了二年零四个月, 所以乾元“初”与“中”的差距很小, 应认为说法一致。当时正值全力平定安禄山叛乱的严峻时刻, 军旅事急, 财政困难, 为扩大财源而增铸铜钱是当务之急。乾元元年七月“初铸新钱, 文曰“乾元重宝”, 用一当十”, 与开元通宝同行用。二年九月又铸“一当五十”的重轮乾元重宝⑬。接连采取铸大钱的非常手段, 来对付时局危机。当此之际, 新置饶州永平监是恰值时宜。因此, 我们可以认定乾元元年(7 5 8) 置永平监的说法。乾元置监比贞元置监早3 0年, 这中间有无停歇也未可知, 姑存以待考。
永平监的铸钱量。依《元和郡县图志》所记为每年7 0 0 0贯。参照玄宗开元、天宝年间, “每炉岁铸钱三干三百络, 役丁匠三十”的情况, 照此推算, 永平监只有两炉, 丁匠6 0名。规模与铸钱能力都不算大, 但是对衰败中的唐王朝, 已经补益不少。建中初年(7 8 0) 户部侍郎韩徊说: “江淮七监, 岁铸钱四万五千贯” ⑭, 永平监所铸则占总量的1 5 % 改上。武呆会昌年问(8 11 ~ 8 1 6), 铸钱监增为8个, 又于每道置一所铸钱坊, 这是实行灭佛政策的结果, 也和永平监有一定的联系。
鉴于佛教泛滥所导致的种种弊端, 武宗于会昌五年四月下诏禁止佛教, 废除寺宇。永平监官李郁彦注意到佛寺中的大量钊器, 即奏请“以铜像、钟、馨、炉、铎皆归巡院, 州县铜益多矣。盐铁使以工有常力, 不足以加铸, 许诸遴观察使皆得置钱坊。淮南节度使李绅请天下以州名铸钱, 京师为“京”钱, 大小径寸, 如开元通宝” ⑮。禁止佛教的一个目的, 正是要剥夺他们占有的巨量财富, 将其所耗铜料改铸钱币, 为势所必然。一时铜料骤增, 原有钱监的工匠人数有限, 生产能力不可能突然提高, 逐允许各道的观察使在治所另设铸钱坊铸钱。铸钱的监与坊多了, 为求大小铜钱统一, 方便督责, 便规定尺寸样式, 并要求铸出州名。这样, 江西就有江南西道观察使治所的洪州钱坊和饶州永平监两个铸钱机构, 铸造出“洪”字钱和“饶”字钱。这个新政策在武宗死、宣宗继位后被废除。已经拆毁的寺院重新修建起来, 佛教依旧泛滥。所铸“新钱以字可辨, 复铸为像” ⑯。在禁佛和兴佛的折腾中, 炉火熊熊, 铜冶炼铸造业倒是兴旺热闹起来, 铸造工艺继续改进提高, 熟练工匠人数逐渐增多。南唐时期, 永平监仍然是重要的铸钱基地, “李嫂尝因唐旧制, 于饶州永平监岁铸钱六万贯”⑰。铸钱量比唐宪宗元和年间增8, 5 7倍, 这是冶铸技术进步和生产能力提高的生动证明。
3、铜佛像、钟、镜等的铸造
唐代佛教鼎盛, 江西是禅宗南派的主要活动基地, 高僧云集, 名寺林立, 寺院需用的金属器物浩繁, 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冶金业的盛况。
铜佛像, 都昌县文管所收藏有日尊, 造形生动, 形制小巧, 高的1 2厘米, 矮的只5厘米。大余县有1尊, 高2 2, 3厘米。这些像的制作工艺是先用模子翻沙成型, 再经锉、凿、刻、抛光、贴金属等工序加工而成。具有隋代遗风, 是初店的产品⑱。
钟, 萍乡市有天宝五戴(7佑年) 铸的铜钟, 重1 7公斤⑲。南吕市佑民寺有南店时期铸的大钟, 高7尺, 围1丈4尺8寸, 重5 0 3 2公斤⑳。
镜, 九江等地都有店代铜镜出土, 但产地不明。
银罐, 靖安县马祖塔墓内出土, 婆金鉴花塔式, 通高1 6, 5厘米, 腹部鉴刻四瓣仰莲, 每瓣中有一菩萨。制作匠人昊铭、吴润。贞元七年(7 9 1年) 藏入马祖塔墓之中㉑。
银瓶, 据《旧唐书· 齐映传》, 江西打造的银瓶型制巨大, 工艺精湛, 贞元年间(7 8 5 ~ 8 0 4年) 曾制造高6尺、8尺的特大银瓶进献皇帝。
在以铜铸佛像的同时, 也以铁铸佛像。洪州城内的普贤寺, 有铁铸的普贤菩萨像, 是南唐的袁州刺史边镐筹集2 0万斤铁令工匠铸成的。此外, 还铸了通高8尺3寸的铁香炉, 该香炉铸于9 3 3年, 安放在大安寺中。这些器物, 体现了铁器冶铸技术的进步。
第二章 宋代江西冶金业的繁荣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经济与文化高度繁荣的时期。国家的经济重心已经移至江南, 社会对金属的需求量增大, 采矿冶铸生产有很大发展。北宋中期, 南城人李靓说: “东南之郡, 山高者鲜不凿, 土深者鲜不掘……矿石云涌, 炉炭之焰未之有熄, ”呈现出普遍兴旺的势头㉒。北方以开采煤、铁为多, 南方以有色金属矿更加发达, 其中铜矿业尤为突出。南宋以后, 采矿业萎缩下来, 一方面是矿源减少, 另方面是战乱以及管理不善, 产量大为下降。
宋朝的采矿者称坑户, 冶铸者称冶户, 也合称坑冶户。坑冶户要为官府服役采矿冶炼。官办的矿山和冶铸作坊, 役使士兵(役卒) 劳作, 同时也有雇募工匠。山于坑冶户和工匠的反抗斗争, 国家垄断的矿山逐渐弛禁, 允许民问开采, 官府通过“和买”方式得到矿产品。原来工匠服劳役的制度也慢慢改为雇募。到了神宗熙宁年问, 实行“金银坑冶召百姓采取, 自备物料烹炼, 十分为率, 官收二分, 其八分许坑户自便货卖” ㉓。民营矿冶业得到更快的发展, 矿产品的商品性有了提高, 各种矿的产量以及冶铸量都迅速上升。铜为钱币主要材料, 关系着财政, 所以铜禁一向严厉。北宋初年规定, “犯铜禁七斤以上处死”, 后来逐渐减轻了一些, 改为“满五十斤以上取裁”, 由皇帝最后决定处罚轻重。熙宁以后金银放开, 铜仍然管制很紧。元丰七年(10 8 4) 七月“诏虔、吉州界并为禁铜、铅、锡地分” ㉔, 限制民间互市材料私自铸钱。江西地区的冶金业与全国矿冶业的形势同步发展, 而表现更为突出, 进入空前繁荣的时期。铜矿开采和铜钱铸造业成绩巨大。胆水浸铁炼铜技术成功地应用到生产实践中, 对世界化学史和冶金史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南宋以后虽然也在衰落, 但是仍居全国前列地位。
第一节 矿业生产的全面兴旺1、众多的矿产
宋代江西采矿业普遍发展, 矿产多, 产地分布很广, 遍及全境各地。据《宋会要辑稿》、《元丰九域志》、《文献通考》及《宋史》等典籍的记载, 江西地区各州县中, 设有场、务等官府机构的矿冶所在很多, 开采金矿的有7州县, 银矿1 0州县, 铜矿8州县, 铁矿2 3州县, 锡矿6州县, 铅矿3县。具体分布如下:
金: 都阳、德兴、浮梁、贵溪、南康、乐平、抚州;
银: 南丰、德兴、铅山、弋阳、贵溪、赣县、粤都、瑞金、大灰、饶州;
铜: 铅山场、德兴、弋阳、大庚、南康、瑞金、吉州、饶州兴利场;
铁: 余干、都阳、德兴、乐平、铅山、弋阳、玉山、贵溪、分宜、安福、万安、吉水、庐陵、泰和、永新、新建、进贤、上犹、德安、德化(今九江)、饶州、抚州东山场、虔州六冶务
锡: 宁都、会昌、南康、大庚、上犹、南康军;
铅: 铅山、大庚、宁都。
上列种金属矿产, 分布在5个州军、2 9个县。其中饶州有矿产3种, 抚州2种, 德兴县、铅山县、大庚县有矿产月种; 贵溪县、南康县、弋阳县3种, 都阳县、乐平县、瑞金县、上犹县、宁都县2种。这种分布情况说明, 矿产的重点在这些州县。大致上说, 赣东北和赣南的采矿业更为发达, 赣中的铁矿开采地更多。
宋代的场、务, 是官府设置的征税机构, 而场又兼有经营管理的职能。在矿产地设置有场、务机构的, 自然是规模比较大、产量比较旺盛的所在。如抚州东山场铁矿, 根据南宋乾道初年的记录, 仅提供铅山场浸铜用铁, 即达11.7万斤。这些场、务设置时问的长短, 因矿源旺枯变化而不同, 史料中缺乏记载, 难逐个详述。
2、金、银、铁矿的开采
金矿有沙金、山金两种。沙金蕴含饶州昌江、乐安江的河沙中, 沿江的德兴、浮梁、乐平、鄙阳诸县百姓多有淘沙金为生的。大约从汉代开始这一带地方就以采金出名, 延续至于宋代进入旺盛期。江西市面上的黄金价格, 上等的每两值铜钱1 0贯, 官府认为“金价颇低”, ,。北宋政府以“和买”的形式, 每年从都阳等4县征得黄金5枪两8钱。另外, 饶州以“土贡”的名义, 每年向朝廷纳鼓金1 0两。宋朝曾在饶州实行垄断政策, 禁止黄金在市场买卖, 使不少人因犯禁而被关进牢狱。到大中祥符四年(1011), 因江南转运使凌策的建议, 才改变为允许民问贩卖。《宋史》称: “饶州产金, 尝禁商市弯, 或有论告, 逮系满狱。策请纵民贩市, 官责其算, 人甚便之” ㉖。
淘沙金方法, 一是细淘法, 即先用水淘洗得到含金的细沙, 再继续反复淘洗, 去除杂质和沙粒, 遂得极小的鳞片状碎金。另一种是混汞法, 即将水银混入含金的细沙中, 使金与水银粘合起来, 然后用水冲去细沙, 将含金的水银放入灯盏中, 置于炭火上熬, 驱除水银, 留下纯金。
山金产于金澳、德兴等地。抚州金澳县有金窟山, 在县城东面2, 5公里处, 山中有石洞, 传说是古人挖金的所在。北宋仁宗庆历四年(1 0搜4) 五月, 金溪县得到一块3 2 4两重的山金, 经抚州送进朝廷, 被看作重大的祥瑞物, 收藏于皇宫内的龙图阁“瑞物库” ㉗。
德兴县有黄柏洋金山和水东金山殿, 传说是古人采金矿的地点。据民国时期的勘查, 在黄柏洋金山的山脊上, 有直井十余口, 深者达二、三丈, 浅者数尺, 直径仅能容一个人。水东金山殿山上也有几个废洞, 皆为土所填塞, 深仅及人。据当地人称, 这些并洞都是前人采金所掘。此二处金矿开采的准确时代已难断定, 姑录存于此。
银矿。南丰县的银矿比较丰盛, 设有看都、马茨湖、蒙池、太平四银场, 每年征收白银定额9 17 9两。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 0 7 8) 实收白银5 1 1 6两㉘。按官府征收2八0的比率折算, 当年的产量达到2万5千余两。而这以前的年产量, 应该是4万5千余两。据嘉庆《一统志· 江西统部》记载, 太平场即白舍镇, 茨湖在广昌县境, 而看都讹为刊都, 蒙池不知所在。德兴县银山仍在开采银矿, 官设市银场, 每年“和买”定额为17 4 9两5钱㉙。存世的宋代银器以广昌、乐安出土的比较重要。广昌有两枚银锭, 一枚重990克, 一枚重10 0 0克。浇铸成型, 背面有很多气孔, 两端弧状, 中部束腰, 残留铭文“ □□王助发”、“出门税”。是宋代的贵金属货币㉚。乐安的一个窖藏中出土银器] 0余件, 重1 3斤。其中的双鱼盘、夹层合成的凸花杯、线刻人物亭阁盘, 契花与刻花结合, 工艺很精细。还有契刻欧阳修《醉翁亭记》、王禹满《黄州行楼记》银牌, 具有文学研究价值㉛。
第二节 铁矿的开采冶炼抚州东山场铁矿产量高, 南宋乾道二年(1 16 6) 运往铅山场浸铜用铁即达1 1, 7万斤。同治《临川县志》称, 该铁矿在抚州东12 0里的东山, 官府设置东山铁场, 有4炉, 分别在罗首坪、小浆、赤岸、金峰, “每岁额共趁办锅铁二十四万二千零四十六斤, 解往饶州安仁县, 转发信州铅山县” ㉜。。对东山场铁矿的开采始末时间与不同时间的产量, 地方志和《宋会要》的记载都不甚明白准确, 也不完全一致, 现予录出, 待考。该铁矿的位置, 后属东乡县境内, 小浆场在小磺镇南, 赤岸场在马墟镇西, 罗首坪场在长林乡东南(今何坊水库内), 金峰场在虎形山乡的金峰东北麓, 土名铁石墩, 今此地尚有炼铁残渣㉝。
弋阳场, 南宋乾道二年运往铅山场浸铜用铁为1 0万斤。《太平寰宇记》卷10 7载, 弋阳县有信义水, “其水出矿石, 锻者求之。”又光绪《江西通志》卷5 3载, 弋阳县南3 0里有军阳山(一名君阳山), “ “唐贞元中出银、铁, 宋乾符后不复产。”按, “乾符”疑为“乾道(1 1 6 5 - 1 1 7 3), 宋无乾符年号。
信州还有上饶县东南7 0里的铁山, 也是宋时冶铁的场所, “先任百姓开采, 官收什一之税。后属永平监” ㉞, 铁山又名丁溪山。
袁州分宜县北相里, 有贵山铁务。分宜县建于雍熙元年(9 8 4), 是析立春县地置。《元丰九域志》于分宜县下书“贵山一铁务” ㉟, 表明此铁务始置时问在分宜建县之后。光绪犷江西通志》卷5 1则明白地写作“ (贵山)宋雍熙初置铁务。”查《新店书》地理志, 宜春县下注明“有铁”, 如即是贵山所产, 则贵: 1开采铁矿时问应在唐朝, 雍熙初年置铁务是生产旺盛的反映, 它与分宜建县同时, 可能表明二者的因果关系。据现场的调查, 贵山矿区的地质构造为单斜钧造, 浅穴褐铁矿床, 便于露天开采㊱。开采铁矿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创造了建县的必备条件。分宜和德兴一样, 也是因矿而兴隆发达的。
都阳县城西的铁砂墩和韭菜湖周围, 是两处冶铁场地, 残留的冶铁炉直径约1, 8 0米, 出铁口朝向湖心。据初步调查考证, 这个铁冶是隶属于永平监的作坊㊲。永平监是铸铜钱的重点基地, 在北宋中期以后, 也曾几次奉命铸造铁钱。仁宗中期, 因对西夏用兵, 军费浩大, 命江州、饶州等钱监铸小铁钱运往关中。徽宗大观二年(1 10 8年) 令江南东路、西路、福建路、两浙路铸铁行用, 宣和以后, “令饶、赣钱监铸小平钱, 每络用铁三两, 而倍损其铜, 稍损其铅” ㊳。这几次铸造铁钱都是临时性的, 时间不长, 而所需的冶铁作坊却因之建立起来。南宋以后, 永平监铁冶的冶炼技术大有提高, 得到官府重视, 因“冶铸坚致, 以承旨造雁翎刀, 称上意”, 负责官员连升二级㊴。制造的坚致锋利小刀, 是皇帝所喜爱的贡品, 可推知其炼钢、淬火技术已很精湛。
南丰县宝岩塔出士宋代的12条铁龙, 是冶铁工匠的杰作。铁龙体形丰满, 姿态各异。躯体弯曲, 腾跃奔跑, 气韵飞动。采用分铸焊接法工艺, 龙身用失蜡法浇铸, 龙肢用铆钉焊接, 可以转动, 有欲跃跃欲试之感㊵。
铁钟, 以宜丰元康观铁钟为著名。该钟铸于崇宁二年(1 10 3年) 十一月, 高1.57米, 底径1米, 重600公斤。铸匠是丰城县徐清, 铭文称此钟百炼淬精, 清音铿宏, 遐迩俱闻㊶。
第三节 铜矿的开采冶炼铜矿开宋以信州、饶州为主要, 其次是虔州、南安军。最重要的丫一场是信州铅山场、饶州兴利场。铅山场的砚模大, 开采点主要是貌平、官山两处, 最盛时“尝募集十余万少、, 昼夜采附”。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8)岁额达3 8万斤。宋朝人评论说: “产铜之地, 莫盛于东南”, 东南“铜课最盛之处, 曰韶州岑水场, 曰潭州永兴场, 曰信州铅山场, 号三大铜场” ㊷。兴利场在德兴县, 元佑年间岁额5万余斤。
1、铜场兴衰沿革
据《宋会要辑稿》食货坑冶及《宋史》食货志坑冶等史籍所记, 主要的铜矿地是信州铅山场、弋阳宝丰场、上饶丁溪场、饶州兴利场、德兴场、瑞金九龚场、虔州云都场、南安军城下场、大庚乌石务等。
兴利场: 在饶州德兴县。《宋会要》称为“旧置”, 是该场在宋朝之前或北宋初年已经设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 9在写铅山场的同时也说到兴利场, 称饶、信“皆产胆水, 浸铁成铜。元佑中始置饶州兴利场, 岁额五万余斤。”依此说, 它在哲宗元佑年间以前可能曾经停歇过。南宋时期, 一些原来产量巨大的铜场都急剧衰落停废, 而兴利场和铅山场一样, 减少的比率不大, 依然是重要的铜产地。
德兴场: 在德兴县。《宋会要》记为置于大中祥符三年(1010), 至嘉佑七年(10 6 2) 罢废, 存在5 0余年。
从名称上看, 一个是饶州兴利场, 一个是德兴场, 都在德兴县境内, 它们的关系可能是隶属级别上的差异, 兴利场为饶州直辖, 德兴场是县管矿场。
宝丰场: 在弋阳县。北宋前期产量旺盛, 淳化五年(994) 因“铜货兴发, 奉救割弋阳县玉亭、新政两乡立为宝丰县”。后来逐渐衰落, “银利寡少, 钥货绝无, 当司相度可公却并归弋阳县, 其场务仍旧差使臣专监, 只作宝丰镇名额” ㊸。宝丰场升县与降为镇, 是随铜矿的旺枯而变。既然场务仍差使臣专监, 则铜矿并非, “绝无”, 应是还在开采。废宝丰县是景佑二年(10 3 5), 所以该矿兴盛的时间有, 4 0余年。
吉州也开采过铜矿。南宋孝宗时期, 命赵师
2、铅山场
该场在铅山县, 铅山县富藏有色金属矿物, 尤以铜的储量大, 品位也高, 是国家重点铜矿之一古代铅山场铜矿, 在今天排山及其附近区域。新中国成立以后, 经地质工作者探明, 此地的“钢硫矿石储量达1 8 0 0 0多万吨, 其中铜金属储量1 46. 6 8万吨, 硫量2 5 5 8.4万吨, 还有金银等多种元素伴生, 属大型铜硫综合矿床” ㊻。对这个铜矿的开采, 早在唐朝时期就比较兴盛, 到宋朝以后, 达到繁荣阶段。南唐升元四年(9 40) 置铅山场, 辖地分置5乡。保大十一年(9 5 3), 升场为县。北宋初年, 曾经一度将铅山县改为朝廷直辖, 虽然不久即还隶信州, 却反映了这个铜矿的重要性受到高度重视。在长期的开采过程中, 铅山场也有间歇时期。《宋会要稿》载: 铅山场“端拱二年(9 8 9) 置, 熙宁四年(1 0 7 1) 罢” ㊼, 是宋初曾停止开采, 不久即恢复。八十余年后再度停歇, 不久又重新开采。《续资治通鉴长编》在元丰七年(1 0 8 4)十月壬寅日称: “提点江浙等路坑冶铸钱胡宗师言: 信州铅山县铜坑发, 已置场冶” ㊽。又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 “ (饶信) 皆产胆水, 浸铁成铜。……绍圣二年(10 9 5) 又置信州铅山场, 岁额三十八万斤” ㊾。这些史料都表明, 铅山场开采的时间很长, 中问的停罢, 可能是因该地浅表层矿脉已采完, 需待寻找新的矿点; 也有可能由于干旱, 胆泉水流量太少, 不能满足浸铜需要, 致使矿场停罢。南宋时期, 铅山场在绍兴、淳熙、嘉定诸年代里, 仍然产量旺盛。
铅山场最盛的时期是元枯、绍圣期间(1 0 8 6 ~ 10 9 8), “常募集十余万少、, 昼夜采背”, 上交官府的铜母年3 8万斤。危素说:
“政和五年(1 1 15) 雨多泉溢, 所浸为最多” ㊿。但究竟是多少斤, 他却没有说明。南宋以后, 产量下降, 乾道二年(1116) 上又的数量为9. 6万余斤, 占总额的3 7 %, 在全国比重仍居首位
宋朝政府实行垄断政策, 全部置于官府掌握之中。实际运作时有两种形式, 主要是官营的场、监; 还有一些由民户“承买”,
所得铜“以分数中卖于官”, 是一种按比例分产品的承包经营方式。铅山场由官府经营, 朝廷既派专官提举督责, 又作为地方官的职事加以考核, “铅山令承各系主管坑冶官, 知县以兼兵马都监系衔, 趁办铜铅, 增亏均受赏罚” 
铜矿采掘劳作, 依靠役兵以及民户坑丁。役兵是调厢军充任, 也包括配役囚徒。绍圣元年(10 94) 令信州差遣当地的厢军“兴浸”, 大规模进行胆水浸铜, 仅铅山场即有“场兵千夫, 服劳力作”, 他们每日的口粮是二升半米。有时厢军数量满足不了需要,
便征调民户劳作。北宋初期, 为了加快采取饶州、信州、处州(今浙江丽水东南) 等地山区铜矿, “即调发诸县丁夫采之” 

铅山场在真宗时期已经出现招募民户采铜, 以后逐渐增多, 数量超过役兵。南宋绍兴年间, 铅山的老年人回忆说: 铅山场“昔系招集坑户就貌平、官山附坑取垢淋铜, 官中为之置炉烹炼, 每一斤铜支钱二百五十。彼时百物俱贱, 坑户所得有赢, 故常募集十余万人, 昼夜采凿, 得铜铅数千万斤”
在矿场产权和经营管理方面, 铅山场实行的是民户承买与官府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做法是先派官吏踏勘, 查明矿源, 然后招富户承佃。承佃者自备工本开采。开采过程中政府严格监督产量, “必差廉勤官吏监辖, 置立隔眼簿、遍次历, 每日书填。某日有甲匠姓名几人入坑, 及采矿几箩出坑; 某日有矿几箩下坑雄磨; 某日有雄了矿末几斤下水淘洗; 某日有净矿肉几斤上炉缎炼。然后排烧窑次二十余日, 每铜矿千斤, 用烧炭数百担。经涉火数敷足, 方始请官监视上炉匣成铜” 

封建政府严厉的垄断政策, 阻碍了矿冶业顺利发展。官僚的腐败又使可行的制度被破坏。比如“检踏官吏大为民殃, 有力之家悉从辞避”, 有的民户“问有出备工本为官开浚, 原佃之家已施工力, 及自用财本起创, 未享其利, 而哗徒诬胁, 检踏官吏方且如追重囚, 黔配估籍, 冤无所诉”, 使民户视开矿为畏途, 不敢投资于矿业。再如拖欠坑户本钱, 和买的价格太低, 绍兴十二年(1 142) 洪迈就铅山场的情况上奏说, “数十年以来, 百物翔贵, 官不增价收买, 坑户失利, 散而之他, 而官中兵匠不及四百人, 止得铜八九万斤。”他建议朝廷增加和买价格, 让坑户多得利益, 才能招募到千百人到铅山场取垢淋铜。还有, 浸铜需要有铁, 如果铁供应减少, 胆铜产量势必下降。南宋时期的铅山场、岑水场生产萎缩的又一原因就是“止缘给铁不如其数, 遂致铜课亏少” 
炼铜技术进步, 是促进江西铜矿业发达的重要原因。浸铜法的成功应用, 是冶炼技术提高的主要表现。
浸铜法炼铜, 是将铁片浸在胆水中, 使铁与铜分子发生置换反应, 从而得到纯铜。胆水, 即硫酸铜(CuSo4) 的水溶液。有5个分子结晶水的硫酸铜, 为蓝色晶体, 化学式为CuSo4·5H2O, 称胆矾, 也称蓝矾, 易溶于水, 含有胆矾的泉水即为胆泉水。当铁浸在胆水中, 由于铁的化学性质比铜更活泼, 会将胆水中的铜置换出来, 产生硫酸铁和铜。我国人民对胆水的性能, 在长期冶炼实践中逐渐加深甲认识。汉代, 已经对胆矾有一定的了解。唐朝显庆四年(6 5 9) 颁行的《新修本草》中说: “石胆; 此物出铜处有……味极酸苦, 磨铁作铜色, 此是真者。”石胆, 就是胆矾。其味极酸苦, 故又称苦泉。磨铁作铜色, 即产生铁与铜的置换反应。北宋初年, 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 0 7铅山县条下写道: “又有胆泉, 出观音石, 可浸铁为铜。”这说明, 至迟在北宋初期信州铅山县的群众己经掌握了胆泉浸铁成铜的技术, 积累了一定的浸铜实践经验。宋仁宗时期苏颂撰修的《图经本草》写道: “ (石胆) 自然生者尤为珍贵, 今惟信州铅山县有之。”这条记载可以看作是铅山县胆矾极多的反映。沈括《梦溪笔谈》卷2 5对铅山县的胆水熬铜记述得更具体: “信州铅山县有苦泉, 流以为涧, 绝其水熬之, 则成胆矾, 烹胆矾则成铜; 熬胆矾铁釜, 久之化为铜。”这种熬干苦泉水得胆矾, 烹炼胆矾得铜的煎熬方法, 逐渐为浸铜方法所取代, 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认识到胆水浸铁炼铜更优越, 便淘汰了煎熬的方法。到了宋哲宗时期, 一部总结浸铜技术的专著——《浸铜要略》问世了。
《浸铜要略》作者张潜, 饶州德兴县人。他“博通方伎, 得变铁为铜之法”, 写成此书, 让儿子送到朝廷


《浸铜要略》大约在元朝以后已经失传, 该书内容已不可知。记述张潜此书及德兴铜场胆泉情况的文字资料, 比较详尽的只有危素在元朝后期写的《浸铜要略序》。序文中说到: “当宋之盛时, 有三司度支判官许申能以药化铁成铜, 久之, 工人厌苦之, 而事遂岌。今书作于绍圣问, 而其说始备。盖元佑元年, 或言取胆泉浸铁取矿烹铜。其泉三十有二: 五日一举洗者一, 曰黄牛; 七日一举洗者十有四, 曰永丰、青山、黄山、大岩、横泉、石墙坞、齐官坞、小南山、章木原、东山南畔、上东山、下东山、上石姑、下石姑, 十日一举洗者十有七, 曰西□、焦原、铜积、大南山、横搓坞、羊栈眺、星冷浸、横搓下坞、陈军、炉前、上姚吴、下姚晃、上炭灶、下炭灶、上何木、中何木、下何木。凡为沟百三十有八。政和五年, 雨多泉溢, 所浸为最多” 

浸铜的操作方法, 史书记载大体相同,
即先取生铁打成薄片, 称为锅铁, 放进胆水槽中, 排成鱼鳞状, 浸数日以后, 铁片为胆水所薄, 上生“赤煤”, 取出铁片, 刮取赤煤,
入炉烹炼, 凡三炼方成铜; 还没有化完的铁片, 即与新锅铁一起再放入胆水槽中排浸。铁与铜的比例关系是, “大率用铁二斤四两, 得铜一斤” 
浸铜必须耗铁。哲宗时期, 铅山场胆铜岁额3 8万斤, 兴利场(德兴) 为5万余斤, 按2斤4两铁浸1斤铜的比率折算, 合计需生铁9 6. 7万斤。这些铁的来源, 涉及1 2个州军的22个县场, 散布在今天的江西、福建、浙江、安徽、湖南、湖北六省地域内。乾道二年(1166年) 统计, 这22县场共运来铁49 7 7 2 9斤, 其中江西的抚州、信州、饶州、江州、隆兴府(洪州改名) 等5州县场供应40 9 3 8 7斤, 占8 2. 2 5 %, 尤以抚州东山场和信州弋阳县最多, 分别为11. 7万、1 0万斤。浸铜业的旺盛带动了铁冶业的发展, 反过来铁冶业的兴旺, 也促进浸铜业的发展, 二者相互制约, 相互促进。
第六节 铸钱业的兴旺发达铸造铜钱, 是铜冶业的重要方面, 居于主导地位。宋代江西的铸钱基地和官府机构, 有饶州永平监、江州广宁监、抚州裕国监、临江军丰余监、铅山铸钱院和赣州铸钱院, 其中以饶州永平监最重要, 它延续的时间最长, 规模最大, 生产技术水平最高。
官府严厉控制铜矿开采, 严禁铜流入民问, 为的是保证铜钱铸造有充足的原料。江西铅山场浸炼胆铜, 全部被用作铸钱, 每2千斤为一纲, 运至油口镇(今铅山县城河口镇附近), 用船装发入信江至都阳, 交永平监铸钱。永平监由于有铅山场铜基地, 因而长期保持着高额铸钱量。
永平监由唐发展至南唐, 再至宋代, 依然是铸钱基地。宋初, 江南转运使张齐贤增加永平监工匠, 使其铸钱量达到每年七万贯, 已是唐元和年问的1 0倍。接着, 宋政府继续调集饶州、信州等县丁男劳动力, 开采饶州、信州、虔州(南宋名赣州) 境内的铜、铅、锡, 又提高铅、锡、木炭的收购价格, 保证了永平监铸钱的原料供应。到太平兴国八年(9 8 3), 得铜8 5万斤, 铅3 6万斤, 锡1 6万斤, 永平监的铜钱产量遂猛增至3 0万贯
永平监在北宋初期是全国唯一的铜钱铸造基地, 生产呈直线上升趋势, 太平兴国以后再增加为4 0万贯, 而且培养出大量熟练的铸钱工匠, 为扩展铸币基地准备了技术基础。不久之后, 从永平监分出一半工匠, 于池州(今安徽贵池) 置永丰监。接着在“出铜, 易得炭薪”的江州置广宁监, 建州(今福建省建匝县) 置丰国监。这四个铜钱监共铸钱1 3 5万贯。由此可见, 北宋前期的铜钱监都与永平监有密切的联系, 铜钱的半数以上是江西铸造出来的
宋神宗任用王安石实行改革, 鼓励矿冶业, 扩大铸钱, 发展商品经济。元丰年问(1 0 7 8 ~ 1 0 8 5) 共有铜钱铸造机构1 7处, 共铸钱5 0 6万贯, 达到宋朝铜钱铸造量的最高峰。这期问饶州永平监又“添招匠人”, 铸钱量再增加至61. 5万贯, 占总数的1 2 %; 江州广宁监为3 4万贯, 占总数的6. 9 %。在绝对数方面, 永平监退居第三位, 次于韶州永通监(8 0万贯)、惠州阜民监(7 0万贯)。但是, 永通监、阜民监的产量优势只维持了短时问, 随着铜源急剧减少而一落千丈, 失掉领先地位。阜民监在宋徽宗大观年问(11 0 7 ~ 111 0) 已不见记载。永通监在南宋初期也衰败不振, , “久废, 兴复甚艰, 兼物料不足, ”及至乾道元年(1 165) 还是“递年铸钱多不及三千贯或四干贯”, 材。不久便完全废罢。
南宋初年, 战祸严重, 各铸钱监都停废, 战事稍稍缓解以后, 才逐渐恢复了一些。绍兴二年(1 13 2) 永平监首先恢复鼓铸。江州、池州已残破, 又近在江滨前线, 遂将江州广宁监移往虔州, 将池州永丰监并入永平监一年共铸钱8万贯


民间冶铜铸钱业也很兴旺。江西各地的铜匠中有不少人不顾官府的严禁, 私下铸造铜钱。绍兴二十八年(1 15 8) 九月, 右迪功郎李誉奏称: “江西州县, 多用私钱。旧钱百重十一两, 新钱百重五两有奇, 若毁旧钱千, 以铅锡杂之, 则可铸二千五百。是以赣、吉等州, 比屋私铸” 
冶铸技术水平提高, 是饶州永平监经济优势的支柱之一。北宋初年, 江南转运使张齐贤花大力恢复永平监铸钱, 即是因其技术从础好。《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4记述当时的情况是: 张齐贤“又求前代铸法, 惟饶州永平监用唐开元钱料, 坚实可久, 由是定取其法, 岁铸三十万贯, ”这里说的“定取其法”, 是指永平监铸钱的用料配方被肯定下来, 并不是照抄唐“开元通宝”的配料比例。唐代铸钱, “每炉岁铸钱三千三百绪, 役丁匠三十, 费铜二万一千二百斤, 徽二千七百斤, 锡五百斤” 
比较起来, 宋永平监铸钱的损耗率大为降低, 而铜铅锡三者的配比也不一样。《宋史》卷18 0“食货下二”载, “凡铸钱用铜三斤十两, 铅一斤八两, 锡八两, 得钱干, 重五斤。”按此折算, 损耗率为11.1%, 比唐代减少7.6 9个百分点。表明铜、铅、锡的质量更好, 铸钱的技术水平提高了一大步。就成份比例考察, 铜铅锡合计9 0两, 铜为5 8两, 占64.44 %; 铅为2 4两, 占2 6.6 6 %; 锡为8两, 占8.9 %。这样的配料, 由于锡增加了, 铜钱的硬度将提高, 使用过程中的磨损程度将下降。
再比较铸钱工效。《新唐书》食货志所说的每炉役丁匠3 0人, 岁铸3 3 0 0贯的工效。宋代的杨亿说得更具体, 他说: “ (唐) 一炉丁役匠三十人, 每年六七月停, 余十月作十番, 每炉铸钱三千三百贯, 计一工日可铸钱三百余。国家之制, 一工日千余, 用铜、铅、徽之法亦异于古” 
涉及到铸造技术问题时, 不能回避史籍中的一个事实, 即《续资治通鉴长编》作者李煮对张齐贤在饶州永平监铸钱的评论。他说“唐永平钱法, 肉好周郭精妙, 齐贤所铸, 虽数增数倍, 而稍为粗恶矣。”明白地指出永平监所铸的宋钱比唐钱更差些。考察张齐贤用料数量, 他以8 5万斤铜、3 6万斤铅、1 6万斤锡, 共铸得3 0万贯钱, 平均每贯重月, 6斤(合古称四斤九两)。如果再扣除杂质损耗11.1%, 每贯只有4. 0 6斤, 合2 0 3 0克。明显地比唐钱一贯重六斤四两的标准低。
但是, 后代人对唐宋钱币实测的数据, 却得出相反的结论, 即质量是一致的, 铸造技术没有下降。清乾隆四年(1 7 3 9) 十月, 顾栋高在德化县(今九江县) 东四十里的都阳湖上, 看到船民从湖水底捞得“数十百万”枚古钱, “皆宋时物, 杂出唐开通钱一二文”。他较其重量, 唐开元通宝钱一枚重一钱、宋钱自太宗时的太平通宝, 至高宗的绍兴通宝, 除大中祥符钱有重九分半、绍圣钱有重九分的之外, 其余各朝的钱均重一钱或一钱二分以上(详见顾栋高《注宋历朝钱文记》)。这是实测数据之一。
实测之二: 现在的钱币研究者龙吉昌先生, 于1991年出版了《江西历代钱币图录》, 对所收录的古钱进行逐个称量, 其中唐钱共1 3品, 除2品重量不明以外, 其余日品中有3品重d克, 6品重3, 5 ~ 3, 8克, 2品重3克。这说明4克左右重量是多数, 或者说是通常的标准钱。
宋钱共收录338品, 重4克的7 8品,
占绝对多数。重3. 5~ 3. 9克的3 1品, 4. 2 ~ 4. 5克的3 1品。这三组合计为1和品, 占总数41.42 %。如果再把2倍于这些普通钱的大钱加在一起, 数量将近总数的2/3 
北宋太宗、真宗两朝所铸钱在该书中共收录2 6品, 其中重4克的14品; 4. 2 ~ 4.5克的5品, 3~ 3. 9克的7品。这表明张齐贤主持饶州永平监期间所铸的钱, 也符合4克左右重的标准。距这个标准线比较远的3克、3. 2克与5克重的, 各为一品。由此而论, “齐贤所铸稍为粗恶”的话, 难以相信了。
上列实物测量数据, 对史籍记录的某些部分是个纠正, 进一步证明“惟饶州永平监用唐开元钱料, 坚实可久”的评价是正确的, 证明了冶铸技术又有提高。
第八节 铜镜的铸造民间冶铸业也以铜为主要。信州工匠善于制作“输器”, 即黄铜器皿。临川、隆兴(洪州改名) 地方有许多铜匠师傅, , “尤多于诸郡” 

铜镜(又称照子), 是铜匠制作的重要日用品。饶州城内的南北边上和东门外一带, 有很多铸镜作坊, 铸造出菱花形、圆形、方形、葵花形和带手柄的铜镜。在这些镜上, 多般铸有“饶州”字样的坊记, 有的作“饶州炼铜照子记”, 有的铸上作坊所在的地名。从已见铜镜的铭文中可知, 当时铜镜作坊有肖家巷周小三、□家父、朝天门里周二家、石家、叶家、棚下叶三家, 新桥许家、上巷周家、上巷周家小乙哥、李家、朝天门里周五家等。这里的周小乙哥、周二、周小三、周五, 很可能是同辈的兄弟, 即铸镜世家中人。饶州是官府铸钱监的中心地, 铜匠多, 冶铸经验丰富, 铸镜技艺精湛, 所铸铜镜虽然历时约千年, 镜面仍然平滑光洁, 可作镜用。
吉州、抚州、袁州也是铜镜铸造基地。传世的产品有“吉州李道工夫”镜、“抚州宝应寺岭上曾家青铜镜”、“袁州江北祖代杨家青铜照子”、“袁州杨家炼铜照子” 
元朝继承宋朝的统治政策, 同时表现出明显的个性, 与冶金业相关的方面, 也带有这个特征。其对金、银、铜、铁等矿产极为重视, 严格征收矿产税, 或在官府控制之下, 或在贵族大臣的封地掌握之中。在货币方面, 普遍使用纸币—交钞, 宝钞, 在一定程度上又使用铜钱。武宗至大三年(1 3 1 0) 正月, 初行钱法, 朝廷设资国院、各地设泉货监主管。所铸钱曰“至大通宝”, 与历朝铜钱同时流通使用。这个钞与钱并用的政策只执行了一年多即停止了。继武宗之位的仁宗下诏, “以鼓铸弗给, 新旧资用,
其弊滋甚, 与银钞皆废不行, 所立院、监亦皆罢革, 而专用至元、中统钞” 


元代江西开采冶炼的矿产有金、银、铁、铅等, 依《元史· 食货》所记, 产地是:
金: 饶州路、信州路、龙兴路、抚州路
银: 抚州路、瑞州路;
铁: 饶州路、信州路、龙兴路、吉安路、抚州路、袁州路、瑞州路、赣州路、临江路;
铅锡: 铅山州(铅山县改为直隶州, 隶属江浙行省)。
各矿的产量, 可以从官府征收的“岁课”即矿税中看出大概。其中:
金课: 2锭40两5钱; (1锭= 5 0两)
银课: 4 6 2锭3两5钱;
铁课: 2 1 7 4 5 0斤, 课钞1 7 6锭24两
铅山州的铅锡产量, 统含在江浙省的六个产地总额中, 无法区分出来。就绝对数额衡量, 金课比量很小, 银课居第一, 铁课与江浙、湖广之课并称“最多”。
富州(丰城县改) 金矿税的征收, 是当时的一个大问题。《元史· 食货志》所说“至元二十三年(12 8 6), 抚州乐安县小曹周岁办金一百两”, 实际上是因富州金矿税引发出来的。事件的原委是:
至元十四年(12 7 7) 分宁县(今修水县)
人商琼招募湖南淘金工易彬等3 0余人, 至丰城县长宁乡留台, 与当地的傅寿等人一起淘洗沙金, 经江西行省备案, 设立淘金场, 商琼为主管人。每年交纳课税金4两。但是沙金产量不丰, 课税难于足额。商琼派人去别处买金来充数。“又诬富民地有金,
掘其庐舍家墓, 劫其货贿”, 竟使税额增加到每年2 5两9钱, 参与者“日众, 至三百三人焉”。他们“群转走饶、信、徽、简、姿、江、南康、薪、黄, 岁掠以进琼, 琼输官而攘其余, 由是致富。”商琼的淘金场很像金矿公司, 驻地设丰城县长宁乡, 其雇工散在都阳、上饶、九江、星子以及浙江、湖北等地,
采集沙金或山金。商琼发了财, 影响日见扩大。至元廿四年(12 8 7), 抚州地方官仿效商琼, 设金银场于乐安县小曹溪, 聘请丰城淘匠为师傅, 教习淘金。商琼因此改迁小曹场官, 兼管丰城金课事务, 每岁税额增为2 9两9分6厘。与此同时, 丰城的淘金场撤销, 丰城县则升为富州, 原先那些得到免除杂役的淘金户恢复服役。他们“始不胜其苦”, 有一百多人逃走, 其余的人相继改行,
商琼也去为盐场官, 于是“富州金遂无所从出”。延佑四年(1 3 17) 将金课折为3 6 0 0贯钞, 摊派百姓交纳。“因之破家者比比有焉。于是民之茶毒, 有不可胜言者矣”。后因地方人士王季常、王元实等再三诉说, 揭蹊斯在朝廷编《太平政要》也将这件事写了进去, 引起最高统治集团的重视, 户部等衙门遂反复审议, 直到元统元年(1 3 3 3) 才“命有司朗之”, 免除了这次历时5 0多年的祸害
按《元史· 食货志》所记矿产地点, 江西没有铜矿。事实不是这样, 德兴、铅山的胆水浸铜生产依旧在进行。《元史》的食货志, 资料取材于《经世大典》, 该书修成于至顺二年(1331), 此后的三十多年史事该书没有, 《食货志》便也没有。在《元史》的其他部分中, 有至顺二年以后的内容。《顺帝本纪》写道: 至正十二年(13 5 2) 三月, 中书省报告: “张理献言: 饶州德兴三处, 胆水浸铁可以成铜, 宜即其地各立铜冶场, 直隶宝泉提举司, 宜以张理就为铜冶场官。”顺帝批准了这个报告。在《百官志》中也有相应的记述。“各处宝泉提举司”条下写道: “ (至正) 十二年三月, 置铜冶场于饶州路德兴县、信州路铅山州、韶州岑水, 凡三处。每所置提领一员, ……直隶宝泉提举司, 掌浸铜事。”这说明, 德兴、铅山铜矿在元代前期停歇了几十年, 到了元顺帝时期重新组织开采, 继续利用胆水浸铁炼铜。张理是张潜的裔孙, 他拿出祖传的《浸铜要略》, 建议官府重新设场浸铜, 又请金溪危素为他写序。危素在序文中记述了设场事, 可与《元史》百官志、顺帝本纪相互印证。他并且盛赞张氏父子祖孙专精浸铜的功德。他说:
“德兴张理, 从事福建宣慰司, 考满, 调官京师。会国家方更钱币之法, 献其先世《浸铜要略》于朝, 宰相以其书之有益经费,
为复置兴利场。至正十二年三月某甲子奏授理为场官, 使董其事。理持其副属余序之。序曰: 钱币之行尚矣, 然而鼓铸之无穷,
产铜则有限。理之术乃能浸铁以为铜, 用费少而收功博, 宜乎朝廷之所乐闻也。……是书, 理之先赠少保府君讳潜所撰, 以授其子赠少师府君讳盘、成忠府君讳甲; 少师之孙参知政事忠定公讳寿, 实序志之。我武宗皇帝诏作至大钱, 理之从祖讳惫, 与理之父讳遨以其书来上, 皆命为场官, 未及铸印而场司罢。至理复因是蒙被异恩, 几于古之世官。惟其父子祖孙撷于一事, 其讲之精、虑之熟可知已, 何患乎冶铸之无功, 宝藏之不兴哉1 …… ” 
从北宋张潜到元末张理, 三四百年之问张氏家族专注于浸铜技术, 与末元朝廷的铸钱事业同步起伏。元代至大至正两次铸钱政策的变化, 更直接和张橄、张遨、张理联系在一起。德兴张氏对我国古代冶金(炼铜) 业的发展甲作出的杰出贡献, 是不可磨灭的。
至正十二年开始的兴利场、铅山场浸铜生产取得如何成绩, 史无记载。就钱币铸造方面, 存世的有“至正之宝” 5种大钱, 每枚重量自2 4克至1 5 0克不等。这时的元政权已近末日, 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农民大起义已经爆发, 时局激变, 战火四起, 铜场的生产不可能正常维持下去。
铜器铸造依旧兴盛。庐陵(今吉安) 等地铸造的祭祀礼器流行外地。河一化琢州孔庙的祭器, “牺象黔洗登豆之属”一直是川陶器, 损坏残缺厉害, “将飞1不者耻焉, 观者议焉, ”迫切要求更换为铜铸的。“泰定四年(1 3 2 7) 秋, 庐陵曹君明则来领教事, 始白于有司, 驰数千里还庐陵, 范铜以易之。”曹明则在家乡庐陵定铸的这批铜器, 精致美观,
庄重华贵, 今参与祭孔仪式的官绅学子们“齐肃秩栗, 昔之耻者诚敬之心生焉, 昔之议者慢易之心泯焉。远迩来观, 俯仰叹玩”,
纷纷赞赏这批铜器秘。吉安县铸镜业仍盛行不衰, 城陛庙下胡东有是著名的匠师, 他的传世产品有蔓草兽纹镜, 八服规矩纹镜, 团花缠枝纹镜

蒙山场, 在瑞州路上高县境, 是元代最重要的银产地, 每年的矿税量远远超过其他各银矿的总量。
蒙山距上高县城3 0余公里, 南界新余、西接分宜, 总面积约1 1 3平方公里, 在上高境内约5 2平方公里。蒙山银场设上高境内, 其地名多宝峰。现在可见到的古代采银矿洞1 8处。大子壁附近有矿渣堆积如山, 是古时炼银遗址所在。
蒙山采银始于南宋庆元六年(12 0 0), 至宝佑三年(1 2 5 5) 停止。元统一后, 重新征调工匠组织开采。同治友上高县志》称: “至元十三年(1 2 7 6) 置提举司, 拨袁、临、瑞三府民人三千七百户, 粮一万二千五百石, 办正课五百锭。”说至元十三年置提举司采银, 不太可能。这时元军刚进入江西境内, 战争还很激烈, 人民反抗一牛争四处纷起, 元军立足未稳, 注意力还不可能转移到恢复银矿生产上。《新元史· 食货志》将此事记在8年之后: “至元二十一年(1 2 8 1年), 拨粮一万二千五(百) 石) 办银五百锭, 后拨至四万石。……延佑七年(1 3 2 0年), 依原定粮价折收银七百锭, 解提举司收纳。”从最终消灭南宋残余势力的12 7 9年起至1 2 8礴年已经五六年过去, 元政府在江西置提举司开办银矿的条件逐渐完备, 从蒙山周围的袁州、瑞州、临江三路征调工匠采矿完全可能。所谓“拨粮”, 实际是以役代赋, 开采冶炼出1两银, 免纳5斗田租。5 0 0锭即2 5 0 0 0两, 所以共免粮12 5 0 0石。
以劳役代替田赋的做法, 坚持不改, 而数额有所变更。至元二十九年(1 2 9 2年) 正月, 江西行省长官向元世祝忽必列奉报:
“蒙山岁课银二万五千两。初制, 炼银一两,
免役夫田租五斗。今民力日困, 每两拟免一石” 
蒙山场的岁课是5 0锭至7 0锭或8 0 0锭, 比其他任何银矿都更高。其他的几个大银矿的情况是: 韶州曲江县银场, 至元二十三年输银3 0 0 0两(合6 0锭); 云南银洞, 至元二十七年获银d o48两(合8 1, 6锭); 安徽霍邱县豹子岩银矿, 延佑四年银课为3 0锭, “其所得矿, 大抵以十分之三输官” 
开始阶段, 置提举司掌管蒙山场, 后来又罢提举司, 改由瑞州路管辖。所采炼得的银两, 先是归皇太子, 后改为皇太后位下, 是她的“汤沐邑”封地上的财赋收入。《元典章新集》载: “延佑七年十月, 蒙山银场提举司中: 炼银户计应当里正、主首杂役, 耽误办银, 申乞照详。得此: 照得延佑六年四月初九日, 启奏皇太后鼓旨: 这办银是大勾当, 有再教他重并当理正、主首杂泛差役呵, 咱每(们) 的勾当不误了, 那甚末体当者末!”
炼银户在蒙山银场劳作, 有免纳一定量的田赋的代价, 但是里正、主首等差役仍需承当。他们既然要在银场服役, 就难去承应其他杂泛差役, 如若去当差, 势必, “耽误办银”。这样一件地方政务, 皇太后要出而干预, 即因系她的封地财源。至大元年(1 3 0 8),
“以龙兴、瑞州为皇太后汤沐邑, 其课入徽政院” 
白银是元代的硬通货, 市面流通的是纸钞, 银两多被官府贮存起来。至元三十一年(1 2 9 4) 八月诏: “诸路交钞库所贮银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两, 除存留十九万二千四百五十两为钞母, 余悉运于京师” 
“天字号”银锭, 可能是蒙山场最后的产品。该场由于管理官吏对炼银户的勒索剥削, 经营不善, 产量减少; 又因采掘年久, 坑洞深险, 土石坍塌严重, 在至正十年(1 3 5 0) 五月, “瑞州上高县蒙山崩”扭。结束了它在元代的开采历史。
第四章 明代的江西冶金业明代是我国封建经济和文化继续发展繁荣时期。农业经济作物普遍增多, 手工制造业欣欣向荣, 商品贸易异常活跃, 国内市场空前扩大。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对金属制品的需求巨大, 进一步刺激了冶金业发展。江西地区从明代开始行政区划统一, 全境都在江西布政司统辖之下。山区进一步开发, 经济作物产品大量投入市场, 纺织、陶瓷、造纸、造船等手工行业日臻繁荣, 采矿冶金生产获得新的发展。在生产经验的积累与交流基础上, 科学技术达到新水平, 诞生了总结性的著作— 《天工开物》。这部科技巨著是对我国十七世纪以前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的总结, 也是江西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 江西地区的冶金生产状况在书中也有充分的反映, 明朝统治者对矿冶业既很看重, 又很害怕。为着财政需要, 注意开矿征收矿税, 尤其是银矿; 鉴于前代统治的教训, 又害怕下层劳动者聚集于山间矿区, 酝酿成反抗封建统治的政治势力。所以, 对矿业或开或禁, 变动不常, 显得混乱。朱元璋特别强调开矿与稳定统治的关系, 洪武二十年(13 8 7), 他对大臣们言: “凡言利之人皆残民之贼也。尝闻故元时, 江西丰城之民告官采金, 其初岁额犹足取办, 经久民力消耗, 一州之民率受其害, 此可以为戒, 岂宜效之。”朱元璋的防范心态对明朝的矿业政策, 产生了很大影响。《续文献通考》征榷考的坑冶部分写道: 明代“国初取用诸课, 皆因各处土产。若金有常例; 矾、铁、水银、铜、锡有常额。至于银矿、珠池, 间或差官暂取, 随即封闭看守。”实际上在明朝统治的二百七十余年中, 各种金属矿产都是屡开屡闭的。
第一节 采矿冶金业概况参稽《明史· 食货志》、《明会要》、《续文献通考》及《天工开物》等书记载, 明代江西矿产分布地点是:
铁: 进贤、新喻、分宜、丰城、上饶;
铜: 德兴、铅山、瑞州府(治高安),
铅: 上饶、乐平;
银: 安福;
金: 乐平、新建。
1、铁矿。
明代前期冶铁生产的重心在江南, 主要的冶铁基地在江西。明初(洪武六年), 全国设置的官营铁冶所共1 3所, 江西占3所; 各所全年炼铁合计为8 0 5万余斤, 江西的3所共计3 2 6万斤, 占刊%, 处于各省首位。《明实录· 太祖实录》卷8载: 洪武七年(13 7的四月癸卯, 命置铁冶所官, 凡一十三所……是时各所岁炼铁额: 江西南昌府进贤铁冶岁一百六十三万斤, 临江府新喻冶、袁州府分宜冶岁各八十一万五千斤…… ”。各冶数额表列如下:
二十余年之后情况发生变化。洪武二十八年(1 3 9 5), 朝廷内库存铁多达3 7 43万斤,
显得过剩, 明太祖朱元璋遂下令“罢各处铁冶, 令民得自采炼, 而岁输课程, 每三十分取其二” 
2、铜矿。
明初, 全国只有江西德兴、铅山设有铜场, 继续组织浸铜生产。《明史》卷招地理四载: “德兴, ……北有铜山, 山麓有胆泉, 涌泉浸铁, 可以为铜。”官府对德兴、铅山铜场的管理很差, 工匠的负担异常苛重, 致使产量很低, 二场合计只有5千余斤, 而且难达到足额。为了扭转这种衰颓局面, 明宣宗在宣德三年(1 42 8) 四月, “诏


事实正是如此。朱元璋从反元起义到建立明王朝, 稳定对全国的统治, 是以江南为根据地。他需要大量的铁以铸兵器, 需要充足的钱以备赏赐, 都是为求“军需不乏”。所以倚重江西, 既抓铁矿, 又抓铜矿和铸钱。他平定陈友谅, 控制了江西以后, 随即于南昌设立货泉局, 铸“大中通宝”钱。他即帝位后, 在京师应天府(今南京市) 设宝源局, 各行省设宝泉局,
同时铸造“洪武通宝”钱。洪武二十六年(1 3 9 3), 确定在京、在外鼓铸铜钱额, 在外的有北平、广西、广东、四川、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西九布政司宝泉局, 共设铸钱炉2 8 7座, 岁铸钱17 7 3 7, 5万余文。其中江西有炉1 1 5座, 占4 0 %; 岁铸钱6 7 0 6, 8万文, 占3 7, 8 % 
为了扩大铜的来源, 四川、山西、陕西、云南等地的铜矿陆续开采起来。官府对矿产课额的征收逐渐提高, 洪武年间(13 6 8 ~ 1 3 9 8)
定下的课额, 在永乐、宣德年间(140 3 ~ 1 43 5)
又有新增, 前者称“岁办”, 后者称“闸办”。繁重的矿税课额, 引起坑冶户的不满和反抗, 到明英宗正统初年遂下令封穴, 禁止煎采。浙江、福建毗连江西地区的许多民户不肯离开矿山, 往往聚众私自开采冶炼。正统三年(11 3 8) 十二月明朝廷又“揭榜禁约: 今后犯者即令该管官司拿问具奏, 将犯人处以极刑, 家迁化外。如有不服追究者, 即调军剿捕” 
2、铜矿。
明初, 全国只有江西德兴、铅山设有铜场, 继续组织浸铜生产。《明史》卷43地理四载: “德兴, ……北有铜山, 山麓有胆泉, 涌泉浸铁, 可以为铜。”官府对德兴、铅山铜场的管理很差, 工匠的负担异常苛重, 致使产量很低, 二场合计只有5千余斤, 而且难达到足额。为了扭转这种衰颓局面, 明宣宗在宣德三年(1 42 8) 四月, “诏胡江西德兴、铅山铜场夫摇役。先是, 二县铜场岁浸铜得五千余斤。所用铁、炭, 丁夫自备, 其诸差谣科征皆不免。岁额累亏。至是救有司, 悉免其杂役, 税粮于附近输纳。仍令广信、饶州、徽州等府办给铁、炭, 所需铁炭之家, 免杂役之半, 税粮则运输南京、淮安。”又令增设县承各一员, “专管铜课。仍救江西布政司, 量设铜夫, 免其杂差, 使专力浸办。其递年所欠铜课, 悉与朗免”咐。铜场的工匠既要浸铜, 又要服其他谣役、交纳税粮, 实难专力于浸铜劳动, 这表明朱明王朝统治者重复着元朝在上高蒙山银场苛刻剥削的劣政。“岁额累亏”的苦果, 使明宣宗不得不接受教训, 改变旧政策, 而且要江西布政司“量设铜夫”细揣其意, 是要增加工匠, 尽力使浸铜产量提高。从这里可以认识到, 明朝政府对江西铜矿非常重视。换句话说, 德兴、铅山胆铜在明前期居举足轻重的地位。
事实正是如此。朱元璋从反元起义到建立明王朝, 稳定对全国的统治, 是以江南为根据地。他需要大量的铁以铸兵器, 需要充足的钱以备赏赐, 都是为求“军需不乏”。所以倚重江西, 既抓铁矿, 又抓铜矿和铸钱。他平定陈友谅, 控制了江西以后, 随即于南昌设立货泉局, 铸“大中通宝”钱。他即帝位后, 在京师应天府(今南京市) 设宝源局, 各行省设宝泉局, 同时铸造“洪武通宝”钱。洪武二十六年(1393), 确定在京、在外鼓铸铜钱额, 在外的有北平、广西、广东、四川、山东、山西、河南、浙江、江西九布政司宝泉局, 共设铸钱炉2 8 7座, 岁铸钱17 7 3 7. 5万余文。其中江西有炉1 1 5座, 占4 0 %; 岁铸钱6 7 0 6. 8万文, 占3 7. 8 % 妙。江西在铸钱领域的突出位置, 与冶铁、浸铜方面的地位正相一致。
为了扩大铜的来源, 四川、山西、陕西、云南等地的铜矿陆续开采起来。官府对矿产课额的征收逐渐提高, 洪武年间(13 6 8 ~ 1 3 9 8)
定下的课额, 在永乐、宣德年间(140 3 ~ 1 43 5)
又有新增, 前者称“岁办”, 后者称“闸办”。繁重的矿税课额, 引起坑冶户的不满和反抗, 到明英宗正统初年遂下令封穴, 禁止煎采。浙江、福建毗连江西地区的许多民户不肯离开矿山, 往往聚众私自开采冶炼。正统三年(11 3 8) 十二月明朝廷又“揭榜禁约: 今后犯者即令该管官司拿问具奏, 将犯人处以极刑, 家迁化外。如有不服追究者, 即调军剿捕” 
1994, Vol.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