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 广东 广州 510640
2. Center for Social Governance,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Guangdong, China
2021年11月11日,广东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分会“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使命与趋势”在广州成功举办。此次会议由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承办,华南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广东省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广州城市风险治理与应急管理研究中心协办,并得到《公共管理学报》《公共行政评论》《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20余家学术期刊的支持。来自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50余所高校与实务部门的400余名师生和实务工作者采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会议共收到了近200篇体现时代精神和彰显岭南特色的与基层社会治理相关的论文,并设置了7个分论坛展开交流研讨。与会专家、学者们围绕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现实问题开展探讨研究,凝聚共识,迸发出许多具有学术创见性的观点,现将本次会议有代表性的观点综述如下。
一、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解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在社会建设上,“党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1]。当前,对于正面临着巨大不确定性、较强风险性和高度复杂性的基层社会而言,需要在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 基层社会治理落脚城市和乡镇两个场域城市和乡镇所面临的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对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理解定位,需从城市和乡镇两个场域着手。在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伴随着城镇化的迅猛发展,中国的人口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64%增加到2021年的64.72%[2-3],实现了从“乡土中国”到“城市中国”的转变,城市基层社会治理需求显著增多。四川大学姜晓萍教授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城市是集多种属性为一体的集成聚落,并从“方位-目标-路径”阐述基层社会治理的行动逻辑,提出城市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底色,社会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调,基层社会治理是城市治理的基础。进一步,城市基层社会治理具有集成性、基础性、包容性、韧性的特点,蕴含着主体多元化、目标公共化、结构网络化、资源共享化和方式智慧化的脉动规律。同时,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持续创新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顶层设计在地方层面的实践落实,中国城市治理现代化进程,离不开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持续创新这一源泉。南开大学吴晓林教授指出,政治赋能行政和社会双向激励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持续创新提供了内驱力,在新的社会形态构建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与会学者还提出,新时代特大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格局重点关注多元主体、效能提升和制度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必须坚持推进党建引领的多元共治新格局,围绕治理效能整体性、长期性和制度性开展,在夯实基层社会力量的基础上推进制度建设。在乡镇基层社会治理场域,暨南大学颜昌武教授从微观案例出发,提出需要着重从治理资源和治理任务两个维度关注乡镇基层社会治理问题,尤其是超大规模乡镇如何应对治理资源不足和治理任务繁重这一难题。广州大学陈潭教授从技术视角出发,认为乡镇基层社会治理需要依靠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链接,实现乡村振兴与乡村秩序的赋能,重塑国家与乡村关系,以数字界面的形式,把想象的数字“乌托邦”整合成虚拟和现实结合的“共产主义社区”。新时代的乡村治理,除了要依靠技术进行乡镇基层社会治理,还要从空间治理的视角出发,运用情感重构乡土文化进行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与会学者提出,迈向“后乡土时代”,要在乡镇治理中进行情感培育、主体吸纳和价值引领,实现三者的相辅作用,形塑共建共治共享的乡镇治理新格局,构建新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人的现代化”。
(二) 基层社会治理要以城乡社区治理为内核随着单位制向社区制转型,城乡社区治理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2017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对城乡社区治理进行顶层设计和宏观布局[4]。作为基层治理的主要空间形态和重要载体,城乡社区已经成为多元主体的博弈点、错综利益的交汇点和复杂矛盾的多发点。与会学者指出,城乡社区是党执政根植的“微场域”,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微细胞”,是社会治理的“微单元”,需要关注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治理、韧性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标准化问题。首先,进入新时代,党建引领在城乡社区中实现了全覆盖。上海交通大学韩志明教授指出,党建引领是基层治理的“阿基米德支点”,能通过填补权威空缺的困境、提供政府之外的服务、提供社会活动的阵地、超越信仰缺失的迷惘、推动多元主体的协同,实现社区治理中既有社会主体的再组织化,提高社区治理协同合作的能力。与会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关注了城乡社区治理的“一核多元”联动治理机制,探讨了党建引领为何以及如何实现城乡社区的有效治理,回应了城乡社区治理效能提升问题。其次,伴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城乡社区韧性建设议题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方向,逐渐成为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关注的增长点。面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频发的社会现实,尤其是在后疫情时期,以城乡社区命运共同体为基础的韧性社区建设显得尤为必要。2021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提出,要“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5]。多位与会学者指出,韧性社区的建设能够超越“条块分割”,实现常态化治理和非常态化治理的动态衔接,提高社区在应对突发事件的韧性,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后,城乡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能为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与会学者认为,当前社区标准化建设在社区治理全面铺开,需要从治理理念、治理结构、服务功能和物质形象等四个方面发力。社区治理是治理主体利用多种治理手段进行社区问题解决,促进社区进步。因城乡社区的性质、特点和工作基础有所区别,城乡社区治理在主体、对象和内容等方面有所不同,需要从整体性视角统筹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二、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使命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在于通过推进社会治理重心下沉,构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打造活力与秩序相统一的共同体,更大程度地解决社会问题,满足更多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缓和基层矛盾冲突[6]。姜晓萍教授指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是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根基,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总体而言,基层社会治理的好坏,关系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关系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关系着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
(一) 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着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加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是适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7]。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关系着全局的历史性变化。与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相伴随的是,我国社会也发生了深刻且复杂的变化,社会利益关系愈加复杂,基层社会治理面临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与会学者指出,主要矛盾的转变表明,人民需要的内涵大大扩展,人民需要的层次大大提升,人民对生活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其根本任务和工作重点需要重新聚焦。因此,针对基层社会治理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可持续等日益凸显的结构性问题,必须从体制性改革到结构性改革,让基层社会重新组织起来。对此,与会学者指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问题与挑战的根源在于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结构性矛盾”,而结构性问题是整体性问题,需要补齐社会结构改革的短板,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二者之间的关系。总体而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集中表现在基层,即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基层成为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主阵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要加强社会治理,进一步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不断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活力与秩序的相统一。基于此,与会学者指出,为防范诸多社会稳定风险,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构建应当以社会结构性改革为逻辑起点和归宿,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化解社会主要矛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顶层设计的基础上实现基层“善治”。
(二) 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着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推进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与会学者一致认为,有效实施基层社会治理,是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面对的问题,需要打造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首先,与会学者探讨了国家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二者的内涵及其之间的联系。中国人民大学何艳玲教授从中国治理现代化出发,在观照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国家的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中国治理结构自上而下的双重回应性问题,即制度性回应和使命性回应,为理解国家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思考维度,并指出未来的制度建构应基于文化特性和现代化需要双重考量。与会学者进一步指出,国家治理主要是国家在加强政府、市场、社会之间分工协作的基础上,实现公共事务的有效处理和公共利益全面增进的活动与过程。而基层社会治理更多是指县级及其以下层级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等主体在正式与非正式的制度规范下, 实现社会公共事务有效治理的过程。其中,国家治理处于主导地位,基层社会治理从属于国家治理,即国家治理总体上包含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在国家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运行。其次,与会学者认为,只有真正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才能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效益,真正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在新时代背景下,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治理观向“以人为核心”的转变,对国家治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而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单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需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基层社会治理多元共治的合力,全面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
(三) 基层社会治理关系着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与否,直接影响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成效。首先,社会治理的基础和关键在基层,薄弱环节在乡村,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强化基层治理,着力实现乡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与会学者指出,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从国家层面及战略高度对构建新时代背景下的乡村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基层社会治理正是回应这种新要求,成为了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基层社会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要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需要不断提升基层政权组织的治理能力,处理好乡村治理中繁多、复杂的任务。其次,共同富裕是关乎国家稳定和全体人民幸福的重大议题,要以基层社会治理来推进共同富裕。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8]。围绕这一问题,与会学者认为,共同富裕战略提出了一系列的新命题、新任务和新目标,对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新要求,其最终不仅要实现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还要实现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具有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特征,如果将共同富裕视为人类社会实现良善治理的共识性目标,基层社会治理的发展能够助推共同富裕三个特征落地。与会学者进一步指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方面能调节公共资源分配,激发共同富裕的内在动力;另一方面能够矫正公共产品的供需失衡状态,推动公共服务的区域均衡。最后,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与会学者认为,乡村振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高质量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够与高质量发展共同助推农村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三、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进路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石,基层社会治理被赋予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化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实现等新的使命。但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治理体制难以应对新时代基层社会中遇到的新问题,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根基的夯实受到挑战。围绕现实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和新使命,要从不同维度厘清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方向进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一) 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既是学术界探讨的热点话题,也是实务部门探索的重点方向,彰显了中国特色治理逻辑。如韩志明教授所指出的,新时代党建引领在各领域实现了全面覆盖,是解决基层治理问题或难题的枢纽,具有解决主体碎片化、问题碎片化、任务碎片化和价值碎片化等问题的优势,能在权威、服务、阵地、信仰和协同等方面发挥效能,可以较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转型。与会学者进一步指出,要实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转型,需要从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选择和优化政策工具、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制度等方面着手。首先,强化和巩固党建引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党建引领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导力量,通过“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形式,在城乡基层治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针对基层党建中存在的问题,可多方位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干部,加大党员干部的培训力度,建强组织堡垒,完善基层党建的组织基础。同时,以党内巡视工作制度为切口,从巡视主体、巡视客体、巡视过程等方面,推动基层全面从严治党。其次,选择和优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的政策工具。与会学者指出,根据治理资源的来源和使用方式,可以将政策工具分为强制型政策工具、市场型政策工具、劝诱型政策工具和社会型政策工具,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需要合理搭配统筹各种政策工具,实现党对基层社会的有效引领、动员和整合,形成制度化、规范化和可持续化的内外协作机制。最后,完善党建引领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制度。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体现在一种基于中国语境的“吸纳型治理”技术,在于培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与会学者指出,通过权力推动、利益联结、技术嵌入等方式,与志愿服务、道德评议会等载体相结合,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经济激励机制、政治激励机制、信任激励机制,实现党群组织联建共建,吸纳整合相对独立、碎片、分散的社会力量。
(二) 重塑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行动逻辑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加强基层政权治理能力的建设,包括行政执行能力、为民服务能力、议事协商能力、应急管理能力和平安建设能力[5]。与会学者指出,新时代背景下,除了需依靠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转型外,还要重塑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行动逻辑,突破基层治理碎片化问题,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基层政府行动价值取向重塑。华南师范大学倪星教授指出,第三代政策评估关注的政策价值取向和第四代政策评估关注的多方需求,在基层政府行动价值取向重塑中发挥重要作用,可通过评估实现价值取向重塑。与会学者进一步提出,需要构建起以满意度输出与反馈为核心的“政-社”互动机制,改变一线工作人员的亲官价值取向,激发其亲民行为。第二,基层政府部门协同机制重塑。与会学者指出,实现基层政府部门间的横向协作,是提升基层政府行政效率、增强基层治理效能的必然要求,既需要群体诉求下协作意愿的自发推动,又需要赋予适当的执行压力予以制约。第三,基层政府社会动员机制重塑。与会学者指出,受到财政匮乏、人口流动等因素影响,基层的社会动员能力有所下降,需要推进基层政府对“最后一公里”治理空间场域的有效整合,提升基层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的灵活性,以适应治理对象的丰富性。第四,基层政府政策行动机制重塑。中山大学张书维教授指出,需要实现激励型政策和管制型政策的结合与互补,以柔济刚、以软托硬,走出一条社会治理的全新道路。与会学者还提出,为了避免基层政策制定和执行异化,需要建立一个兼容激励与容错纠错的能动机制,消解基层政策执行时出现“一刀切”现象。第五,基层政府有效回应机制重塑。与会学者指出,当前民众的诉求和政府的回应之间的关系得到不断优化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样态得到不断更新与升级发展,这种回应机制的转变蕴含了基层治理中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服务型政府等多重逻辑。
(三) 共建共治共享与自治德治法治融合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顶层设计。伴随着新时代主要矛盾的转变,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姜晓萍教授指出,要坚持“三共”融“三治”,充分调动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共建”回答社会治理依靠谁的问题,“共治”回答社会治理怎么开展的问题,“共享”回答社会治理为了谁的问题,要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构建,要善于运用自治、德治和法治等手段。首先,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层面,专业的理念、方法与能力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可通过制度、资源、人才、资金等要素输入社区的方式,提升居民委员会专业化程度,并对社区居民进行赋权增能,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的功能。其次,在推进基层德治建设层面,德治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思想道德基础,具有规范调节、评价教育等功能,是建立“三治融合”的关键,要结合村规民约等内容充分挖掘德治的理论资源和实践智慧,引导社会治理对象的观念发生转变,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后,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层面,需要加强基层制度运行环节的科学设计,重视法律规范在基层公共生活治理事务中所起到的调节作用,并吸纳社会道德理念的自组织规范,让传统的“德法并用”治理模式焕发新的时代价值。需要指出的是,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三治”融合既不是各自推进,也不是简单融合贯通,而是“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下的深度融合。
(四) 加强基层社会智慧治理能力建设在信息时代的大背景下,技术革新给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与会学者认为,大量新技术手段广泛应用到社会治理中,赋予社会以新的内涵、功能和连接方式,能有效提升信息共享、匹配和互动等方面的精准度,极大提升社会治理效率。在技术赋能的背景下,政府结合数字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具体实践中积极探索新的治理服务方式,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效率,推进社会治理转型,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首先,在治理理念转变上,与会学者指出,基层政府要做好规划建设、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对智慧治理的认识,全面践行“智能化服务”“整体性治理”理念。通过做到服务有效和治理有序,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既有智慧又有温度的目标,进而打造智慧性和整体性为一体的基层社会智慧治理格局。其次,在治理方式选择上,与会学者指出,基层社会治理要结合当下数字政府建设的热潮,在整体布局的基础上,将智慧技术融入网格化治理中,把分散的治理数据和能力进行对接,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向基层开放,进而提供更加精细化的公共服务,重塑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提升基层智慧治理的效能。最后,在治理平台建设上,与会学者指出要在考量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基础设施迭代发展的基础上,打造具有集成性、共享性、安全性、便捷性、广泛性的智慧平台。通过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智能基础设施建设,让智慧治理助力基层工作,提升基层科技化、便利化水平。尤其是在智能化薄弱的乡村地区,要结合乡村振兴等战略,开发乡村智慧大脑和智慧管理系统等基础设施,加大投入以解决“硬件不足”的问题。
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复杂多变,与会学者还就如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组织保障等问题进行探讨,并指出未来要以发展理论和解决问题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研究和创新的重要导向,加强理论与实务的结合,在寻求相关现实问题解决之道的同时,促进相关理论的本土调试,推动理论“落地”和实务“提质”。总体而言,在本次会议中,各位学者深刻阐释了党和国家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最新论述,关注了社会实践的热点,有效回应了当前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就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理解、目标使命和方向进路展开了广泛而又深入的研讨,为推进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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