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道”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主题。这在于“道”对中国古人的人生在世具有特别的意义——其存在是被“道”所规定的:人遵道而行就是“有道”,逆道而为就是“无道”;有道之人处于光明之中,无道之人则处于黑暗之中……所以前者真,后者伪;前者善,后者恶;前者美,后者丑;前者生,后者死。正是基于这样的理解,“道”不仅成为了区分人与动物的标准,而且成为了区分人与人的标准。问题在于,什么是“道”?它又何以能够成为人乃至万事万物之存在的规定的呢?
一般认为,“道”是一个语义丰富的语词:在认识论意义上,它有着道理之义;在语言论意义上,它有着言说之义;在方法论意义上,它有着门道、方法等义。但是严格说来,这些含义已经不是道的本义,因为认识论意义上的“道”实际上是知道的内容,语言论意义上的“道”则是说道或传道的内容,方法论意义上的“道”是得道的内容。本文所探讨的是存在论意义上的“道”,因为它是知道、得道、传道的起点和本源。
一、存在性之“道”关于“道”的本义,学术界一般认为是道路,其他义则为其引申义。如古代学者许慎认为,“道,所行道也。从辵从首。一达谓之道”[1]42;段玉裁认为,“道者人所行。故亦謂之行。道之引申为道理,亦为引道。从辵首。首者,行所达也”[2]75等。现代学者任继愈认为,“‘道’字本来是人走的道路”[3]57,冯达文、郭齐勇也认为“‘道’的本义指道路”[4]48等。
但也有人对此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如刘翔在《中国传统价值观诠释学》一书中就认为,道路之义并不是道字的本义,而是它的引申义。他的反驳所针对的就是许慎对于道的解释,因为许慎将道的字形理解为“从辵从首”,进而才有了“道路”之义。刘翔认为“从辵从首”只是“道”较晚的构形,而不是最初的构形。他以迄今所见最早的西周金文“道”字为例,说明道实际上是“从行从首会意。所从行,象四达之衢,即今所谓十字街口;所从首,为人头之形。从行从首,象人张首处于十字街口之状,以示辨明方向引道而行之意。”正是基于此,刘翔认为“道”的本义是“引道而行”,进而引申出导引之义[5]252。
无独有偶,安乐哲、郝大维在《道不远人:比较哲学视域中的〈老子〉》一书中也持有类似的观点,认为“道”字由两部分构成:“辵(脚)……因而有‘经过’‘越过’‘导向’的意思……;首(头)——意指整个头部……因此有‘首先’的意思。‘头’的这一成分暗含的‘引领’……的意思在某种意义上就是‘给出方向’……‘道’常被借用为它的同源动词‘导’……因此,这个词原初就带有动名词性、过程性和能动性:‘一个导向’”,并认为“‘道’最早出现在《尚书》,其语境是:开出一条隧道导引河流,以免河水泛滥堤岸”[6]66。基于此,他们认为“道”的本义为引导、导向,后在此基础上才引申出道路、方法、言说、教导等含义。
那么“道”的本义究竟是道路,还是“导”?这个问题又可以被具体化为:到底是先有了路,才把人导向一个地方;还是先有一个导向,人们才构筑了路?事实是,路是具有导向之路,而“导”是由路来实现和完成的。没有“导”,路就失去了其意义;而没有了路,“导”就无路可走。所以不存在没有“导”的路,也不存在没有路的“导”。两者是同一事情的两个方面——“导”是路之体,路是“导”之用(在此意义上,路是被“导”所规定的)。当有“导”之需时,路就产生了;当路产生时,“导”就实现了。两者原本是统一的。
不过,就思想的发生所依赖的现实而言,“道”的道路义是原初的。“尽管甲骨文字已经发现了近五千个,似乎还没有识出一个公认的、在后来的金文中使用频繁已高的‘道’字……这莫非是由于,道路对于人的生活固然重要,但其重要性乃藏于它的用,而不在它的体。”[7]241如果是这样的话,这意味着在人类社会早期,道路虽然已经存在,但是人们却日用而不知,后来随着人类理性思维的发展,道路的“导”之义才逐渐显现出来。“藏”意味着“导”原本是存在的,而不是“不存在”的——道路产生时它就与之俱生,否则道路就不是道路。
所以如果一定要人为地将之进行区分的话,可以这样认为:若从历史或字源学的角度而言,“道”首先是道路,然后才有引导义的产生;但从思想的角度而言,“道”首先是引导,然后是道路的形成,即有了“导”的需要,随后才有了路的形成;最后从“道”自身的角度(存在)而言,路和“导”是同时发生的,两者不可分离。因此从历史上看,“道字的抽象义应是引申义,是从其具体的本义道路引申来的;这大概已无争议”[7]241,但是,在“道”的基本义(道路)和引申义(导)之间,“导”无疑更为根本,“导”规定了路。
由此可见,在存在论意义上,“道”实际上已有两种含义:一是形而下的道路之义,之所以说它是形而下的,是因为它可感可见,是显现出来的现实之道;二是“导”之义,而“导”之所以可能,则在于形而下的道路背后规定着此道路的“道”,此“道”无形无状,却从根本上规定了道路的延伸,所以它虽然不可感不可见,却是存在的,这就是形而上之“道”。不仅现实之路是有“道”的,万事万物也是有“道”的,它们和道路一样,都是“道”的显现。
除此之外,在安乐哲和郝大维看来,“道”不仅具有引导之义,作为动词,它自身还含有“开创新路”之义,因为“‘道’不仅是‘way’,而且是‘way-making’,是一个不断构筑新的前行之路的行动”,也就是说,这个“道”不应是“产品”,而是“过程”,因为“‘道’(路)已铺好,‘道’就被约束和限定住了……”[6]68-69。所以这里的“道”不应是死之道,而是生生之道,它是被不断开辟出来的。基于此,真正的“道”需要不断地自我否定,这个过程也是“道”的实现和完成的过程。
当然,安乐哲、郝大维对于“道”的揭示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在他们看来,道路不是由其他,而是由人所开辟的,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人又是凭借什么开辟道路的呢?实际上就是道路自身的指引。所以从根本上讲,不是人开辟道路,而是道路自身开辟道路。因为每一条道路都是自然展开的——在它的世界里这条路是唯一之路,而不可能有其他的路。这样它才能将与之相关的他物聚集为一;否则当道路是人为开辟时,道路将不自然,这会使它周围的物远离物自身,同时也就是远离道路,所以这样的道路不是统一之路,而是分裂之路,在分裂之中,道路将失去其所处的世界,将失去其本源的统一性,从而失去其本源的生命。人和万物的行走只不过是实现、显现了这条路。因此不是人建造了路,而是路自身规定了自身,或者是人按照路自身的规定参与了路的修建过程。
综上所述,存在性之“道”实际上有三重含义:首先,它是指形而下的道路,而道路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导”,即引导、导向之义;其次,道路之“导”之所以可能,又在于道自身——形而上之道;最后,道不仅是名词性的,更是动词性的,它在本质上不是道路,而是开辟道路,其结果就是道路的不断形成,在此意义上,道是生生之道。
二、《庄子》中的存在性之“道”“道”在《庄子》中出现了三百余次,是一个语义丰富、内涵饱满的关键词。它们大体上可以分为存在性之“道”、思想性之“道”、语言性之“道”和方法性之“道”。其中,《庄子》对于存在性之“道”的论述基本遵循了“道”自身的含义:一是作为导引的现实之路——形而下之道;二是形而上之道,它包括道自身、天道、帝道、圣道等;三是道的自我否定——生生之道。
(一) 形而下之道“士成绮见老子而问曰:‘吾闻夫子圣人也。吾固不辞远道而来愿见,百舍重趼而不敢息。”(《天道》)[8]“君曰:‘彼其道远而险,又有江山,我无舟车,奈何?’市南子曰:‘君无形倨,无留居,以为君车。’君曰:‘彼其道幽远而无人,吾谁与为邻?吾无粮,我无食,安得而至焉?’”(《山木》)
显而易见,“不辞远道”“道远而险”“道幽远而无人”中的“道”都是道路之义。作为道路,它有不同的形态:根据距离的远近,它分为远道和近道;根据路况的好坏,它分为平道和险道;根据路人的多少,它分为热闹之道和幽静之道……对于一般人而言,他们愿意走近道而不是远道,走平道而不是险道,走热闹之道而不是幽静之道。因为相对于近道,远道更消耗人的体力,甚至伤害人的身体;相对于平道,险道容易置人于不可预测的危险之中;相对于热闹之道,幽静之道会使人远离人群,而陷于不可忍受的孤独之中。《山木》中的“君”就是一般人的代表。但是《天道》中的士成绮却与之相反,虽然道远,他却能“不辞远道”来拜访老子,这倒不是因为他天生喜欢“远道”“险道”和“幽静之道”,因为这种长途跋涉对于人的身体确是一种巨大的消耗——“百舍重趼”,但即便如此,他却能不辞辛苦,那么他意欲何为?
为了道,“吾愿去君之累,除君之忧,而独与道游于大莫之国。”(《山木》)对于有道之人或求道之人而言,他们为了“道”可以“不辞远道”;但是对于无道之人而言,“道远而险”“道幽远而无人”将会成为他们与道之间的一条巨大的鸿沟。也就是说,有“道”的指引,人可以克服身体的局限性,激发人的精神的力量,从而激活人的生命,超越自己。
所以道路需要依靠其背后的“道”来指引人,或者说道路通过其自身来引导人——“远道”自身就说明人们要通达道,必须长途跋涉,没有捷径可走;“险道”也说明道的获得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它要经历艰难困苦;“幽道”则说明了通达道的过程是孤独寂寞的,因为事情的真实只有在幽静中才能向我们敞开,在喧嚣的热闹中,人容易失去自我,从而遮蔽这种真实,拒绝这种敞开。
因此,道路之道本身就含有“导引”之义。这样以“道”通“导”或以“导”通“道”就不难理解了。作为通假字的“道”“导”,在《庄子》中多次出现。
“吹呴呼吸,吐故纳新,熊经鸟申,为寿而已矣。此导引之士,养形之人,彭祖寿考者之所好也。若夫不刻意而高,无仁义而修,无功名而治,无江海而闲,不道引而寿,无不忘也,无不有也,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此天地之道,圣人之德也。”(《刻意》)陈鼓应认为这里的“导”原本为“道”,只是“导”“道”古通[8]458,所以后来的人们可能为了所指的明晰性,直接用“导”替代了“道”。无独有偶,“‘吾固告子矣:中国之民,明乎礼义而陋乎知人心。昔之见我者,进退一成规、一成矩,从容一若龙、一若虎。其谏我也似子,其道我也似父,是以叹也。’仲尼见之而不言。子路曰:‘吾子欲见温伯雪子久矣。见之而不言,何邪?’仲尼曰:‘若夫人者,目击而道存矣,亦不可以容声矣!’”(《田子方》)对于“道”字,陈碧虚在《阙误》中引江南古藏本作“导”,所以陈鼓应认为这里的“道”通“导”[8]617。
在《刻意》中,熊鸟动物之所以能够导引彭祖,是因为熊鸟的行为自然而然,它符合天地之道,彭祖遵循这条自然之路就可以锻炼身体、延年益寿;在《田子方》中,父亲之所以能够引导子女,表面上是因为父亲所行之路比子女多,实际上是因为父亲所悟之道比子女深;温伯雪子之所以能够引导仲尼,也是因为温伯雪子见“道”、得“道”,而仲尼尚未得“道”。因此,作为“导”的“道”,在这里事实上已经不再是原初意义上的、人在大地上所行之道路,而是庄子意义上的更为抽象的道——天地之道,即天地运行之道,也就是自然之道。
但在生活世界中,除了自然之道,人们还生活在非自然之道中。所以“导”作为人的导引,它除了有积极意义上的指引之义,也有消极意义上的误导之义;与之相应,“道”不仅指正道,有时也指歪道或歧途,甚至是邪道——有不同的“道”,就有不同的“导”;有不同的“导”,也有不同的“道”。
对于庄子而言,这种“误导”突出地表现在其思想的敌人——儒家的礼仪之道上。在《田子方》中,温伯雪子之所以对鲁国人避而不见、对仲尼反复“叹”息,就是因为在他看来,儒家之道只是礼仪之道,它只能引导人们遵循一套既定的规矩、原则,而不是遵循人的自然天性;它只是让人沉迷于外在的仪式甚至是虚情假意,而不是倾听内心的呼唤,所以儒家之道还不是真正的“道”。当我们将其作为“导引”时,它会让我们误入歧途。
还有一种“误导”是隐蔽的,因为它以得“道”的面貌出现。这突出地表现在《刻意》中,即彭祖表面上遵循自然之“导”,但实际上却背离了自然之“导”(或者说他遵循的是外在的自然——养形,而不是内在的自然——养心;或者说他遵循的是“有”,而不是“无”)。之所以说他背离了自然之“导”,是因为他的“导引”是刻意的,有其人为的目的——“寿”。而“寿”应是遵循自然的结果,而不是人为追求的对象,所以“导引”是人为的,这实际上也违背了人的自然。故而应该“不导引”而“寿”。
因此,人要区分有目的的“导引”和无目的的“导引”,即人为的“导引”和自然的“导引”。前者看起来有道,实际上无道,后者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导引”,因为它不仅否定了无道,而且否定了“导引”自身,唯有这种彻底的否定,“导引”才能成为纯粹的“导引”——“道”的指引。
所以如果说“导”指明了“道”的话,那么这也意味着,如果形而下的道路不能指引人行走在正确的路上,它就是歧途;如果形而上的“道”不能指引人正确的行为处事,它就是无道、非道;如果形而上之“道”不自我否定的话,那么它就不够纯粹,它甚至会以有道之名行无道之实,所以它仍然是无道和非道的。
(二) 形而上之道不仅人有人的所行之道,万事万物都有它们运行的道路,如果说道路是被“导”所规定或被道路自身所规定的话,那么万事万物的道又是由何而规定的呢?在此之外,是否还有一个更高的存在,在规定(“导”)着所有的存在者呢?
随着人类理性思维的发展,人们关于“道”的思考也有了突破——突破了形而下意义上的现实之路,而产生了形而上意义的“道”,这是“道”的引申义,也是它的抽象义,因为它泛指万事万物所运行的道路。
1. 大道对于《庄子》而言,万事万物所运行的道路,也就是其存在之路,这条路不是随意的,而是被“道”所规定的。而“道”也不是其他,就是事物自身的本性,万物遵循自己的本性,就是遵循自身的道,所以这条道路不是被他者所规定,而是被自身所规定(这正好符合了道的本义)。在自身中,物才能保持自身的完整性、纯粹性、统一性,否则它将失去自身,成为无道者。在此意义上,事物遵循了自身的本性,就得到了“道”。
道不仅能让万物作为个体持守自身,而且能让万物作为一个整体,构成一个完整、统一、纯粹的世界。在此意义上,自然界既被自然而然所规定,又是自然而然的显现者和实现者,而且是其最高的实现者,因为自然而然不仅指向个体,而且指向个体所存于其中的整体。这个整体就是个体的聚集,这同样也是由道完成的,且只能由道来完成。其中,人是自然界中最特别的一个存在者。因为他不仅是自然的,而且能够意识到这种自然。所以他的自然是自觉的自然,而不仅仅是自发的自然。故而只有人才有“人为”,并且只有人才能反对“人为”。如果说道是自己规定(“导”)自己的话,那么人只是遵循、随顺、倾听这种“导”,然后实现、参与这种“导”。如果说“道”是万物的本性的话,那么这也意味着正是“道”让万物成为万物,否则万物将失去自身,在此意义上,“道”就是万物的本源和基础,万物由“道”而出才能成为自身。
因为“道”是事物所运行的道路,而且是符合其本性的道路,所以它是必然的、本质的,在此意义上,“道”被称为规律、规则。事物遵守了规律、规则,就是遵循了事物自身的本性,因此它是得“道”的。
正是因为此,庄子又将“道“称为“大道”(“夫大道不称,大辩不言,大仁不仁……”《齐物论》),即最广大的道,因为它不是一物之“道”、非拘囿于一隅,而是万物之“道”,它包容万物且让万物由自而出;“至道”(“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在宥》),即最高的道,因为它是万物的根本和基础;这样的“道”又被称为“妙道”(“夫子以为孟浪之言,而我以为妙道之行也”《齐物论》)。
但是“道”并不显现于自身,而是显现在天道与人道之中。
2. 天道如果说作为总根据的“道”存在着的话,那么它不是以“有”的形态存在,而是以“无”的形态出现,即它不是有形的,而是无形的。所以作为“无”的“道”要实现自身,就需要“有”,“有”不仅是“道”的载体,也是“道”的显现,更是“道”的实现和完成。
在现实社会中,“道”显现为万物的运行之路。这个“万物”不仅包括人,而且包括天、地、鬼、神、动物、植物等;同时这个“路”不仅包括物的局部——脚所行之路,而且包括作为整体的物所行之路——万物之“道”。但对于庄子而言,其中主要有两种“道”:“天道”和“人道”。“何谓道?有天道,有人道。无为而尊者,天道也;有为而累者,人道也。主者,天道也;臣者,人道也。天道之与人道也,相去远矣,不可不察也。”(《在宥》)
所谓天道,就是指天的运行之道,对于《庄子》而言,它就是天地之道,即自然之道——它一方面指的是日月星辰和自然万物的运行之道,也即自然界的运行法则;另一方面也指向这个法则的核心——自然而然。因为这个法则是被自然而然所规定的,所以它不是一种外在的强制性法则,而是内在的合乎本性的呼唤。因此天道是“无为而尊者”,它无须主观、有意地去作为,而只需遵照自己的本性自然而行,故而它不被外物所规定,而是被自己所规定,它自己就是自己的“主”。在此意义上,“天道”就是“道”的完美实现和显现,所以在《庄子》中,“天道”几乎成了“道”的代名词。
所谓人道,就是人的所行之道,它首先指的是人在大地上的所行之路,其次也指人作为整体性的存在在社会中的所行之道。对于庄子而言,这里的“人”与“天”相对,如果说“天”是自然的话,那么“人”就是人为的。与之相应,“人”行之道也就具有了两种含义:一方面,它是指“人”不行走在自然之路上,即不行走在道路自身所规定和开辟的道路上,而是行走在人为开凿的道路上,这种道路因为只考虑到了人的主观需要,而违背了道路及其所属的世界整体的自然本性,所以它看起来是道,实际上却是无道;另一方面,它是指“人”不是行走在社会的正途中,这条道路不是自然的集聚,而是人为的集聚,“人”处身于人为的聚集中,就是处身于歧途之上,所以“有为而累”——人看起来有所作为,却南辕北辙,与人的初衷相去甚远,做得越多,反而相距越远,因此人会处于一种无法摆脱的“累”之中。在此状态中,人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成为了自己所追求的对象的奴隶——“臣”。
这样的人道又被庄子称为“多骈旁枝之道”,即旁门左道,“是故骈于明者,乱五色,淫文章,青黄黼黻之煌煌非乎?而离朱是已!多于聪者,乱五声,淫六律,金石丝竹黄钟大吕之声非乎?而师旷是已!枝于仁者,擢德塞性以收名声,使天下簧鼓以奉不及之法非乎?而曾、史是已!骈于辩者,累瓦结绳窜句,游心于坚白同异之间,而敝跬誉无用之言非乎?而杨、墨是已!故此皆多骈旁枝之道,非天下之至正也。”(《骈拇》)它之所以被称为旁门左道(“非天下之至正也”),就是因为它不是自然之道,而是人为之道,因为这条道路超出了人的正常需求,成了满足人的贪欲的工具——纵情于视觉、听觉、语言,并且利用仁义之情以获得利益,这些都偏离了事物自身,它不仅会伤害事物自身——“乱五色,淫文章”“乱五声,淫六律”,而且最终会伤害自己——“塞性”“敝”,即伤害自己的身体,遮蔽自己的本性。
因此,对于庄子而言,当人道遵循天道时,它是“有道”的,否则它是“无道”的。所以天道要指引人道,人道要到达天道,就像“主”要指引“臣”,“臣”要倾听“主”一样,于是就有了主臣之比喻。
那么人道如何到达天道呢?或者说人道如何认识天道呢?
3. 帝道、圣道在天道和人道之间,还存在着一种特别的道,即“帝道”和“圣道”。“天道运而无所积,故万物成;帝道运而无所积,故天下归;圣道运而无所积,故海内服。”(《天道》)如果说“天道”是万物得以生成的原因的话,“帝道”就是天下人民归向的原因,“圣道”是四海之内的人们宾服的原因。之所以如此,在《庄子》看来,是因为它们都“运而无所积”,即自然而动,无所执着,“恣物之性而无所牵滞”[9]247,即“天道”“帝道”“圣道”都是被自然所规定的。对于“天道”而言,这是它的题中应有之义,因为它本身就是天地之道、自然之道;而“帝道”遵循了“天道”;“圣道”则是“帝道”的另一种形态,或者说最本真的形态,“天道运转,覆育苍生,照之以日月,润之以雨露,鼓动陶铸,曾无滞积,是以四序回转,万物生成也……王者法天象地,运御群品,散而不积,施化无方,所以六合同归……圣道者,玄圣素王之道也。”[9]247
但是庄子没有解释、成玄英没有解释清楚的是,这几种关系是如何成立的——或对于《庄子》而言,这些关系原本是显而易见的,因为这几个词本身就蕴含了它的原因。
所谓“帝”,“王天下之号也”[1]7。“帝”之所以能王天下,就是因为他是天之子,所以“帝”又被称为天子,他是上天派来治理人民的君主,是天在人间的代言人,也即天的显现者。天与帝的不同在于,天不是人,帝是人,所以他们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
也正是这种不同和差异,一方面使得帝成了沟通天与人的存在者,帝将天的意志传达给人,在此意义上,“帝道”就代表着“天道”。“故古之王天下者,知虽落天地,不自虑也;辩虽雕万物,不自说也;能虽穷海内,不自为也。天不产而万物化,地不长而万物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故曰:莫神于天,莫富于地,莫大于帝王。故曰:帝王之德配天地。此乘天地,驰万物,而用人群之道也。”(《天道》)这里的“王天下者”就是“帝”,他的智慧虽广,却“垂拱无为”[9]253,顺应自然;他的语言虽美,却“付之司牧,终不自言”[9]253;他的能力虽强,却“任之良佐”“玄默而已”[9]253。故而“帝王之德配天地”,“配”也就是“合”之义,所合之处就是摒弃人为、遵循自然,这是“帝”合于“天”“地”之处。也正是因为此,天地无为而万物化育;帝王无为而天下功成。在此意义上,“莫神于天,莫富于地,莫大于帝王”,“帝”具有了和天地同等的位置,所谓的“神”“富”“大”在历史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其根本用意无非是在强调,在天地之间三者是最大、最根本的,所以如果说万物要遵循天地之道的话,人群则要遵循这最大、最根本的帝道。
但是另一方面,因为帝是人,所以他也不可避免地具有人的欲望,当这种欲望越过天的规定时,人为就可能逾越自然,“帝道”就可能背离“天道”。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潜藏的危险,人们用“圣道”代替了“帝道”。所谓“圣”,其原本的构形为“聖”,由“耳”“口”“王”三部分组成,其中,耳用于听,口用于说,所以圣的字面义就是听说之王,但圣人不是随意而听,也不是随意而说,而是倾听“天”的声音,然后把所听到的声音传达给人民,因此“圣”取代“帝”,成为了“天”的代言人。两者的不同在于,“帝”是有位之代言人,而“圣”是有德(道)之代言人;“帝”有可能背离“天”,“圣”则须臾不离“天”。所以“圣”虽然是人,但他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完善、完美的人,他的欲望被自己所规定。“帝”虽然不是一般的人,但他可能比一般的人更一般,因为当“帝”无道时,他的欲望比一般人更不受规定。
(三) 道的自我否定道自身也不能被极端化。当道有如此可能的时候,道自身也需要被否定。
因此,在《齐物论》中,庄子提出圣人应“不缘道”。所谓“缘”,一般理解为攀缘、向上爬之义,由此“不缘道”首先被理解为不攀缘人道、世俗之道,因为这些道看起来是道,实际上却是无道,如果再去攀缘,就是错上加错。其次,对于“道”自身而言,也不可攀缘——“夫圣智凝湛,照物无情,不将不迎,无生无灭,固不以攀缘之心,行乎虚通至道者也”[9]53,即圣人之心应该是一颗自然之心,没有主观、人为,所以当心灵执着于“道”时,这本身是有违于“道”的。再次,陈鼓应将“缘”理解为“拘泥”,认为“不缘道”就是“不拘泥于道”[8]102,即人不被“道”所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们将“道”看成是一个实体,将“道”固化,于是“道”就成了束缚人的东西,即非道的形态。最后,林希逸将“不缘道”理解为“无行道之迹也”[10]39,人不是为了行道而行道,因为当人有意去行道时,他就会留下痕迹,即“道”不是其目的,行道之“迹”才是其目的,这恰恰是无道的。所以《齐物论》认为“道昭而不道”,即“道”显现出来就有了痕迹,这种痕迹就会成为一种新的“有”,进而成为人们追求的对象,最终激发人的新的欲望。释德清也从心灵出发,认为“言无心合道,而无缘道之迹也”[11]52,即“道”是自然而然的发生,而不是心灵追求的结果,一旦心灵有这种意愿,“道”便不再是“道”自身了——实际上人顺人之人性、物顺物之物性而行就是得“道”。
概言之,“道”的自我否定具有两层含义:首先,它意味着“道”和“无道”或“非道”的分离,即“道”否定以“道”之名行违“道”之实的非道行为和思想;其次,它也意味着“道”和自身的分离,当“道”成为一种新的“有”时,“道”就要自我否定,否则它就会沦为新的“无道”——在此意义上,“道”乃生生之道,而不是一成不变之道,即“道”是不断生成的,而这种生成就发生在“道”与自身相分离的过程中。
总之,“道”的自我否定不是其他,而就是“道”自身的完成。所以就本质而言,“道”的自我否定是“道”的最高形态,但它不是否定真正的“道”,毋宁说,它就是真正的“道”,或者说它只有在不断的自我否定中才能成为真正的“道”。所以不存在一个脱离了自我否定的“道”,否则它就不是真正的“道”;也不存在一个脱离了“道”的自我否定,否则它就不是真正的“否定”。
也正是因为如此,《庄子》绝少从正面去论述“道”是什么。它在小心翼翼地避免由此所带来的困境,所以它只是用“负底方法”[12]150讲“道”不是什么,在那些看似不可理喻又若隐若现的描述中,让浑沌之“道”自身呈现出来。
三、存在性之“道”的意义在学术史上,学者们对于《庄子》之“道”一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如认为它是“一种无意识的概念”“天地万物所以生之总原理”“宇宙之究竟本根”“物质力量”“根本法则”“主体的纯粹精神”“纯粹经验”“绝对精神”“精神的实体”“全”“神”“绝对空虚”……[13]102-103在此基础上,刘笑敢先生将《庄子》之“道”区分为两种:作为世界本根的道和作为最高认识的道,认为前者是“绝对的客观实在”,后者则是“至人对真理的认识”[13]117,这实际上揭示了道的两种形态——存在性之道和思想性之道。毫无疑问,刘笑敢对《庄子》中不同形态的“道”的区分是难能可贵的,《庄子》中确实存在着存在性和思想性之“道”。问题在于,一方面,刘笑敢并没有明确说明“客观的实在”究竟是什么,而只是描述了它的显现特征和性质;另一方面,《庄子》中的“道”也不止这两种形态,刘笑敢对“道”的区分还不够完整。
相比较而言,崔大华先生对“道”的区分更为细致[14]118-130, 292-305,他将《庄子》之道区分为两种:语言学意义上的“道”和哲学意义上的“道”。与刘笑敢不同,崔大华提出了一种新的“道”的形态——语言学意义上的“道”,即作名词用的“道路”和作动词用的“言说”。其次,他还提出了作为道术和方法的“道”,这无疑深化了人们对于《庄子》之“道”的认识。但是,他将“道路”归之于语言学意义上的“道”是不妥的,将作为方法的“道”术作为抽象思想形式的“道”也是值得商榷的。
事实上,按照一般的理解,哲学有三个基本主题:存在、思想和语言。因为物之为物,它首先必须是存在着的,我们无法去探讨一个不存在之物。其次,这种存在之物还必须经由人的思考和沉思——思想(知),它的本性才能显现出来,也即物的真实、真相、真理才能显明出来,其存在才有意义。再次,思想也需要语言的显明,它才可以被理解,否则思想也将处于无明之中。最后,存在、思想和语言都需要实现和完成自己的方法和途径。因此,如果说《庄子》的存在是以“无”的形态出现的话(如“无形”“无仁”“无情”等),那么其思想、语言则以“无知”“无言”的面貌出现,其所强调的方法则是“无方”。
道虽然不同于物,但它只要是一种存在,而非不存在,它就需要思想和语言的显明,并且需要具体实现它的路径和方法,所以道作为一种存在,它必然与思想、语言和方法相联系。在《庄子》文本中,这又具体表现为,它既含有存在性之“道”,又含有对此“道”的认识的思想性之“道”(“道理”)和对其言说的语言性之“道”(道说),以及作为实现它的方法和工具性之“道”(“存身之道”等)。其中,存在性之“道”是根本性的,这在于存在从根本上决定了思想、语言和方法——当存在性之“道”被人思考和沉思时,“道理”便显现了出来,同时它也规定了人对“道”的言说,以及人在生活世界中去实现这种“道”的方法和途径。
而《庄子》的存在性之“道”同样也是语义丰富的,它既包含形而下之“道”,也包含形而上之“道”,同时还含有“道”的自我否定。其中,形而上之“道”无疑又是根本性的,因为对于《庄子》而言,形而下之“道”就根源于形而上之“道”,而“道”的自我否定正是形而上之“道”的自我完成。
总之,对于“道”之语义的厘清,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揭示出《庄子》之“道”的丰富性和复杂性,避免在理解《庄子》文本时所产生的歧义与混乱;而且正是在这种追本溯源中,“道”的含义才能全面、完整地向我们敞开,也正是在这种敞开中,“道”自身的真理才能向我们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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