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7, Vol. 23 Issue (1): 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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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念祖
DAI Nian-zu
朱载堉和明代一场改历风波
Zhu zaiyue and a Disturbance of the Revising Calendar in Ming Dynasty
广西民族大学学报 (自然科学版), 2017, 23(1): 26-31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tural Science Edition), 2017, 23(1): 26-31

文章历史

收稿日期: 2016-09-10
朱载堉和明代一场改历风波
戴念祖     
中国科学院 自然科学研究院 北京 100190
摘要:明代严禁民间习历、私造历法.叙述王子朱载堉和官吏邢云路相继提出改历建议,引发朝廷内一场改历风波.它是明代历算科学落后的一个典型的文化缩影.风波过后,又引来明末对外开放.在科学史或科学社会史上这是值得深思的一段历程.
关键词:朱载堉     邢云路     历法     风波     开放    
Zhu zaiyue and a Disturbance of the Revising Calendar in Ming Dynasty
DAI Nian-zu     
Institute for the History of Natural Sciences CAS Beijing 100190 China
Abstract: The study and compilation of a calendar among the people was prohibited in Ming Dynasty. The paper relate detailed the suggests of the revising calendar of prince Zhu Zaiyu and government official Xing Yunlu, So give rise to political disturbance in imperial government.It is a typical epitome of the civilization on the backwardness of the calendar and mathematics in Ming Dynasty. Afterwards the disturbance it Draw forth the open to foreign countries in last years of Ming Dynasty.The course of history merits our attention in the history of Science and society.
Key words: Zhu Zaiyu     Xing Yunlu     Calendar     Political Disturbance    

文中所述改历风波是由明代朱载堉和邢云路先后上疏朝廷,提出改历建议造成的.郑王子朱载堉 (1536-1611) 是数学家、音乐家.朱载堉在历法方面的研究受到清代学者阮元 (1764-1849) 的恰当评价.阮元说他的岁时消长的计算比宋代杨忠辅、元代郭守敬“详密”;他的《律历融通》一书也超过元代赵友钦的《革象新书》.[1]邢云路 (?-1622/1623) 是朝廷命官,在天算方面“文章繁富”、“著作等身”;[1]382在其任陇右按察司佥事时,在金城 (今甘肃兰州) 做晷影测量,取得了他一生中天文工作的重要成果.[2]朱、邢二人是明天启之前真正探究授时历并有所心得的学者,他们的成功开启了明崇祯年间历法研究的新气象.

然而,在天算科学方面,明代是极为保守、落后的一个时代.明代严禁私习历法、私编历书.世子朱载堉和官宦邢云路先后上疏,指出明大统历出现了差误,事惊朝廷,引发宫内官宦对历法的激烈争论.也由此,邢云路险些丟官丧命,朱载堉也惊恐无措.事过十几年,朱载堉称邢云路为“同志”.这场改历风波是明代科学文化史的缩影,其影响至为深远.

作者曾对本文论题做过初步探讨,[3]今又作专题讨论,以请教贤哲.

1 风波之背景

明代初中期,严禁私相授受历法知识和私编历法.明太祖朱元璋登基后几年,下诏严禁民间习历;严禁钦天监官子孙从它业而不习历.前者有下狱乃至诛杀之罪,后者有发配充军之罪.[2]255沈德符在著《万历野获编·历学》中写道:“国初学天文有厉禁,习历者遣戍,造历者殊死”[4]沈德符的文字正是正是明初科学之怪状的描写.其后,对各种习历或编制历书者的重刑判决就不足为怪了.成化十七年 (1481),俞正己上《改历议》,遂被以“轻率狂妄”之罪下狱.[5]

1606年历书,即《大明万历三十四年大统历》,其扉页上赫然写有:

“钦天监奏,准印造大统历,颁行天下.伪造者依律处斩,有能告捕者,官给赏银五十两.”[6]

如此等等的严禁,除了钦天监官及其后裔之外,也适用于王公贵胄和其他各级官吏.朱载堉于嘉靖二十四年 (1545) 册封“世子”,是法定的郑王王储.邢云路在万历年间官“河南等处提刑按察司分巡河北道佥事”.“河南等处按察司”相当于今日国家公检法部门驻河南办事处,邢云路就是这个办事处派出巡视河北道的巡视员 (佥事),大约官阶从六品.朱、邢二人曾先后分别上疏,指出其时御定的大统历有差误,建议修订历法.由此引发了宫廷内一场历法之争.其后果是朱、邢二人都未曾料及的.

明朝廷行用的大统历实为元朝授时历.授时历从元朝至元辛巳年 (1281) 起用,到明万历年间 (1523-1620),已近三百年.袭用越久,积差越大.这是朱、邢分别上疏改历的原因.他们的举动又与大明律令相违背,一场政治风暴的出现就成必然.

2 朱载堉上疏历差

明代初中期,朝士鲜有知星历者.在这样的可悲局面下,朱载堉暗自摸索着学习历法.在万历九年 (1581) 之前,朱载堉曾编制了“黄钟历”,撰写了“黄钟历议”,这些文字成为他的《律历通融》一书的主要内容.约在万历二十二、三年间,他又编制了《圣寿万年历》,写下了《万年历备考》,将此二书统称《历学新说》.《历学新说》和《律历融通》合称为《历书》.朱载堉是一个努力探索、善于学习的人.他评说自己“壮年以来,复观历代诸史志中所谓历者五十余家,考其异同,辨其疏密,志之所好,乐而忘倦”.由于朝廷对历法保密,作为王子的朱载堉也从未见过“皇朝大统历”书.某日,在他“读丘祭酒 (丘濬,官礼部祭酒,1420-1495) 所撰《大学衍义补》,内载大统历气、闰、转、交四准分秒,心窃喜曰:大统历经全文未见,而其大略已得之矣.”[7]由是激发了他研修历法的欲望并一发不可收.朱载堉研修历法的具体成就,可参阅相关文献.[2-3]

万历二十三年六月十九日 (1595年7月25日),朱载堉向朝廷进献《历书》并上《进历书疏》.其奏疏内容主要有三:

一则明言律历之学乃其祖训家学.载堉向其父郑王厚烷学习;厚烷之学得以姻亲何瑭,载堉也学于外舅祖何瑭的遗著.何瑭 (1474-1543) 官至南京太常寺少卿,工、户、礼三部侍郎,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何瑭之学又渊自同乡许衡 (1209-1281),许衡是元代与郭守敬 (1231-1316) 同为制定授时历者.如此一来,明廷禁历之令,朱载堉未有干禁.因为在此情之下,朱载堉习历是他的家学.朱载堉习历并不违背明太祖朱元璋禁令.即便如此,朱载堉在奏疏中还是以“无任战憟,待罪恐惧之至”的心情,向神宗帝报告自己的一点学习心得,若能“俯赐容纳臣下之情,不胜感戴,不胜幸甚.”这样,在奏疏中表现的君臣之别,谦恭之态无任挑剔.

二则报告大统历出现差错,这是朱载堉进献《历书》的主旨之一.他指出:

“大统与授时二历相较,考古则气差三日,推今则时差九刻”.[7]

所谓“气差”,是冬至时刻之差;所谓“时差”是夏至时刻之差.所谓“考古”,指分别以大统历和授时历去推算往昔年份,所谓“推今”即用它们推算近年之节气时刻.其时一天为百刻,“九刻”之差,不过一日之9%.然而朱载堉指出,看似甚小,积年愈久,时差则愈大.“近小之事物而深通乎幽玄至大之理”.由此,朱载堉进而提出,必需修订大统历日.他巧妙地献言献计道:

“将臣疏并所进《历书》,敕下该部 (礼部——本文注) 会集群臣名儒,从长计议.其大统历所未差者,切不可改.倘有小差,即便改正,以成一代之制.”[7]

这段文字透露出来的信息有两个:一是朱载堉仅要求礼部官员核验其《历书》并《奏疏》是否有误,而不是直接要求改正大统历之误.明眼人一看便知,《历书》所算所言无误,则大统历必是误,所修正者当是大统历.二是朱载堉是站在宫廷和钦天监官方立场说话.“大统历所未差者,切不可改”,这句仿似多余之话,却可能获得钦天监官的好感.同时改正的那些“小差”,对于钦天监官而言却可以“成一代之制”,何乐而不为呢?

朱载堉奏疏内容之三,劝说万历帝取消明间禁历事.他指出:“历数之学,历代所不禁也.设使当时民间果不敢私习,则其学绝传久矣.安得今日复有历法乎?”在他掏心窝地说出自己习历的心酸进程之后,他话锋一转,说出了常人不敢说的双关语:“皇上好此事,则此辈出,不好此事,则此辈无以自显.”;“皇上敕臣狂妄之罪而容之,则 (许) 衡、(王) 恂、(郭) 守敬辈必相继而至矣.”想想当时禁历语境,宫廷内外闻此语者,哪有不瞠目结舌矣?朱载堉的说法,实则指出天下之喜恶仅决定皇上一人而已.

在《郑府长史为恭进〈历书〉疏》[7]547-549中留下了朝廷处理朱载堉进书事的前后过程.朝廷礼部是专门为皇家办理家务事的书记部门.礼部官员在收悉世子载堉的呈奏和《历书》之后,在其上批曰:“郑世子载堉奏称,大统历倘有小差,乞要更正”.然后立即奉皇上批阅.神宗帝见此,下圣旨:“礼部知道,钦此”.这相当于对朝廷众臣们说:“朕知道此事了”.问题是,谁也不曾提及王子载堉犯下“私习历法”之大罪.从宗族关系看,神宗帝比载堉小一辈,且称载堉为“宗伯”.载堉在宫廷内外口碑极佳,无人敢搬弄是非.因此,朱载堉私习历法,要求改历事,似是平静非常.此前曾有过要求改历之腐儒山野,被下狱或被贬黜者,也似乎不曾发生过.礼部上下,宫廷内外,对此当有不少私论窃语,或出于此情此景,礼部尚书范谦在事过三个月之后 (万历二十五年九月十九日) 还为载堉进《历书》事,请上“赐敕奖谕”.范谦上进书中两面话都说到了:

大统历“行之既久,习之已熟,一旦而欲更新其名,无论非祖宗创制立法至意,且恐骇华夷之观听也”.

载堉“原其用心,无非俯竭一得之忧,欲效万年之祝,意甚善也”,“世子乃留心历学,博通古今,志行既为可尚,忠爱良有足嘉”.[7]

这引文前一段,显然是对朱载堉打板子,下死罪书;后一段则是从皇亲出发,当以表扬.范谦如此上书,实则进一步探听皇上态度.几日后,圣旨下“奖谕”.因此私下说三道四者,闻此可休矣.

一场本该发生的改历风波,因王子载堉其人而未曾发生.然而,醢藏于地下的历争总会借另一个风波而暴发.

3 邢云路上疏改历

朱载堉上进《历书》并获皇上“奖谕”事,不久传遍全国.身处邯郸的河南佥事刑云路对历法也颇感兴趣,且有研究心得.闻此讯息,心中喜悦.在他看来,明代禁历已消.邢云路立即书信于朱载堉.其信是通过相当于今日政府公文形式递呈王子载堉的.朱载堉收信不久,邢云路便登门拜访了.朱载堉在其著《古今律历考序》中,对此留有生动的文字记述:

“尔时邢公分巡河此道,闻余疏而说之.移文 (邢信函) 怀庆府,转行 (郑府) 长史司.求余《历书》全稿.余以全稿呈览,兼请教益.俄而公 (刑云路) 出巡,至敝邑.政务余暇,与余面讲古今历事,夜深忘倦,乃摘历中紧要处问难焉.余以灯下,步算以答,咸蒙印可.公携余手,散步中庭,仰窥玄象.”[8]

这段文字不似王公与官宦之间礼节往来,更像是两位饱学挚友在深夜孜孜不倦地探究学问.问题是邢云路住宿在王府内,假以办理公务,却在讨论历法.这绝对是有违大明律令的行为.“长史司”是朝廷派驻王府的密探,它只对朝廷负责.所幸者乃郑府长史司鉴于朱载堉的声誉,对邢云路的到访,置若罔闻.

不久后,邢云路于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辛已 (1597年2月5日) 以佥事身份上《议正历元奏疏》,请修正大统历.此举对朱载堉的上疏是极大支持,而对邢本人却是冒殊杀之险.邢云路疏中言道:

“大统推今年冬至在申正二刻,而臣测在未正一刻.大统实后天九刻余”.

“今年闰八月朔,日有食之.大统推初亏巳正三刻,食几既.而臣候初亏巳正一刻,食止七分余.大统实后天几二刻.”[9]

明代“一刻”时间相当于今日14.4分钟.也就是,大统历在1596-1597年间与天象误差有:冬至时刻晚了九刻 (129.6分钟即二小时多);日食晚了二刻 (28.8分钟,约半小时).此等误差确是令人惊讶了!

邢云路列举了大统历各种误差之后,写道:

“臣窃恐愈久愈差,将不流而至春秋之食晦不止也.臣故曰,闰应,转应,交应之宜俱改也.”[9]

显然,邢云路的疏文不仅口气生硬,且以下一段文字也会令钦天监官不悦:

“自国初迄今二百余年,历猶未正,司天氏但知谨守元时立成之法,而一切诸应不随时以考验,气朔并乖,天人弗协,而犹然用至元辛巳为元.夫有一代之兴必有一代之历.我朝制作越千古,独奈何以历数大典而犹然以胜国为元耶?”[9]

引文中,“元时立成之法”指元代授时历.“至元辛巳”年即元世祖十八年,公元1281年.是年,元朝郭守敬等制定授时历并启用.明大统历实乃授时历.因之,邢云路说,明大统历“犹然用至元辛巳为元”.明代在历法方面将已亡之元朝当成“胜国”了.邢云路上疏中的这些文字,钦天监官读之甚窘,皇上看了也未必诚悦.再则,邢云路上疏中,佯装不知朱载堉已上疏,他隐瞒自己曾与朱载堉有过相关的讨论.他在疏中说:“今尚未闻有一人欲起而更正者.及今不正,何为信史;及今不言,岂非失时”.所幸邢本人是河南按察司佥事,除他本人外,没人揭发他与朱载堉有过往来.否则,邢与朱二人均当身披罪名矣.

邢云路差其书吏刘钦专程赴京,呈奉其《议正历元奏疏》.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辛巳 (1597年2月5日) 圣旨下:“礼部看了来说”.读者不难领会万历帝对朱、邢二者之奏疏所持的不同态度.朝廷官宦自然清楚此旨之含义.于是,各部大臣对刑云路上疏就说三道四地说开了.

4 司天监官对邢云路的围剿

朝廷各部遵旨纷纷上疏议正历元.邢科给事中 (相当于今日公安部秘书长) 李应策,钦天监监正 (国家天文台台长) 张应候,礼部尚书范谦各各上疏陈见.

圣旨下达后仅4天,即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597年2月9日),给事中李应策上《乞敕亟定岁差以答舆望事疏》.他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朱载堉与刑云路二者的历议:“郑世子所奏,简切便览,独应时加减法尚未遽息”;“邢云路持观象、测景、候时、筹策四事,议诸应宜俱改,想已洞烛款窍,使得中秘星历书,一遍阅而校焉”.从爱惜人才出发,他建议“邢云路即以原官暂署钦天监,俾相资订正”.[9]

钦天监监正张应候在李应策上书后一个月上《申明历元疏》.该疏起始就说:“臣等于万历二十四年十二月内偶接得河南佥事邢云路揭帖,并称大统历算差讹,悉宜改正,臣等不胜骇异.”继而张应候对邢云路追问有加.问邢云路“不知是遵何家之法,而轻信何人妄议者也”.他俨然摆出一副要追后台之意,同时申明大明律令:“有人私习天文历数者罪之,私传妄议者罪同”.而他本人作为钦天监监正,是“奉敕撰历”.他举起“奉敕”的尚方宝剑,斥邢云路所谓“大统历数差错”是“惑世诬民,变乱成法,是谁之过欤?”“本监造历一载,年前颁朔,天下共知,奈何邢云路复生异议.今使众外臣民汹汹不安,纷纷议起,邢云路是何诚心矣?”其疏文最后“伏望皇上大奋宸断”,“敕下中外臣民勿生妄议,行令厂卫、五城衙门严加禁约.如有妄议谣传历数差讹者,许缉拿究问如律,庶止讹言历数之非,庶止中外臣民之议.”[9]

《明史·历志一》对钦天监的态度记述道:“钦天监见云路疏,甚恶之.监正张应候奏诋,谓其僭妄惑世.”

众所周知,从级别和政治上看,明代司天监监正比刑科重要得多.因为一个改历建议,张应候既然要皇上“大奋宸断”,动用其时最严酷的军警特务机构如“厂卫”和“五城衙门”去“缉拿究问”.当张应候的奏疏以邸报传遍各级官府、各亲王藩国时,谁不胆战心惊.难怪朱载堉读此邸报后日夜不安,心有不平,甚而说出“道之不行也,退其志可乎?”

在李应策和张应候彼此相左的疏中,对邢云路 (或也包括对朱载堉) 是褒还是诛,在宫内必定议论纷纷了.不久礼部尚书范谦上《为议正历元以成大典疏》.幸好,范谦这个管家持公允、客观的态度.他指出此次历议过程,先是朱载堉进《历书》,“内称旧法少差”,但钦天监对此尚未推算证验,而“近据万历二十四年闰八月朔日食时刻分秒,与钦天监所奏委觉参差”.由此可见,“邢云路疏请改正历元诸法,良为有见.乃钦天监监正张应候又此奏辩.”在范谦疏文中,他首次提出“严禁私习、私传妄议天文历数者”的真正含义:它不是“禁人习学历法”,更不是针对有真知灼见的历算修改建议,而是“指民间妄以管窥而测妖祥,伪造历书而紊气朔者”.这是对明代禁历令所作出的第一次官方清晰解释.依此,朱载堉和邢云路都未有干犯大明律令.有鉴于此,范谦建议:“俯从邢云路所请,即行考求磨算,渐次修改为是”.他还大胆提出,由礼部“咨行吏部”,将“佥事邢云路行取入京,添註五品京衔,提督钦天监事,该监人员皆听约束”.为钦天监内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范谦还向皇上提议,“保举精通天文历法者,不拘致仕官员,监生生员,山林隐逸之士”,“务在同心共事,协力推验,不得妒功忌能,自相矛盾.”范谦此疏,不仅对此次历争做出了判结,也为后来明代历算的改革和发展提出好主意.对礼部尚书的此疏,万历帝批“留中”,也即如今所说的“存档备查”.[9]

至此,一场激烈的历法之争,因万历帝的圣旨而暂告结束.

《明史·历志一》对此也有简明记载,尤其突出礼部尚书范谦的进言:“历为国家大事,士夫所当讲求,非历士之所得私.律例所禁,乃妄言妖祥者耳.监官 (指司天监官) 拘守成法,不能修改合天.幸有其人 (指邢云路—本文注),所当和衷共事,不宜妒忌.乞以云路提督钦天监事,督率官属,精心测侯,以成王典.”

《明史·历志一》所载,或许是朝议记录.显然,范谦对张应候及其领导的司天监做出了严厉批评,保护了有志历法革新的朱、刑等人.多年后,邢云路因上疏而得升迁,由六品地方官升为五品京官了.

这场惊心动魄的历法之争,无疑震动了各级官场和王公藩国.郑世子朱载堉因涉事而关心尤著.他从朝廷下达地方的邸报中,将邢云路疏,李应策疏、张应候疏和礼部尚书范谦疏一一抄录,将此四疏作为“附录”刊刻并载入其《乐律全书》中的《历书》之中.他还为此写下了“总跋附录四疏”一文.在该文中,朱载堉借宋代沈括《梦溪笔谈》中所记卫朴造历事而发自我感叹.北宋熙宁中沈括领太史令卫朴造历,那些“承世族隶名食禄,本无知历者”的司天官处处攻讦卫朴,致使终年日夜守候天象,以求正确数据的卫朴“不能尽其艺”,甚至屡遭大狱之风险.这历史教训不仅沉痛,且值得明代官宦借以为鉴.朱载堉读此写道:“余读至此,喟然叹曰:古人有云,后之视今,犹今之视昔,观台官 (指张应候上疏) 之参语,则吾辈议历者其罪不容诛矣.恶之欲其死,非大狱而何?若非部 (礼部)、科 (刑科) 卓见确论以维持之,不亦殆乎?虽然抱忠之臣,犹怀卞和三献之志,终不能已.盖虽有时而屈,亦有时而伸,道之不行也,退其志可乎?故录四疏全文,示世之议历者,而感发惩创皆在其中矣.”[9]

从宋代卫朴改历到明代朱载堉、邢云路改历,历史与现实重复上演,确似世事流水,一波又一波.以致当朱载堉看到钦天监监正张应候疏文时,竟然气馁至于以要“退其志”.由此可见,这场历法改革的风波有多么惊悚.

邢云路在历争之后,怀揣着惊魂从河南佥事转任辽左,陇右按察司佥事,直至万历二十八年 (1610) 致仕归里.此时朱载堉也已让出国爵,隐居山林,自称道人了.邢云路回故乡之时途经怀庆,又一次与郑世子载堉见面,这已是历争之后15年了.提及当年上疏之事,邢云路对朱载堉讲了许多后者未闻之事.此后不久,邢云路将其著《古今律历考》赠载堉,载堉以《律吕正论》回馈邢云路.朱载堉在《律吕正论·自序》中写道:

“乃今幸遇邢泽宇 (云路之字号——本文注) 先生,一一为余讲究 (朝廷历争风波等——本文注),余于是始得闻所未闻.语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此之谓也,公归梓里,以《古今律历考》寄余,命余序之.余虽不敏,敢不承命?盖公与余,虽非同门之朋,实乃同志之友,故余著书以答.”[8]

具有共同的学术志向,又有相同的上疏经历,朱与邢确实可称之为“同志”了.然而,这是在事过境迁之后15年才敢说出来的话.一个世袭王子,一个政府官员,能如此亲密至“同志”者,在明史上可不多见.

邢云路致仕归里不足一年,又受召至京,参与历事.礼部尚书范谦于万历二十五年 (1598) 初建议提携邢云路进京为京官,到万历三十九年 (1612),过了整15年,刑云路才入司天监.可见,这场改历余波有多漫长.刑云路入司天监后,确实做了不少工作.据《明史·历志一》载,万历四十四年 (1616) 邢云路进献《七政真言》,又对日月五星运动做出计算.天启元年 (1621) 上交食计算之“新法”.然而,“至期考验,皆与天不合”.明代天算之学迄此可谓落后至极了.

5 利玛窦借风使舵

正当朝廷为朱、邢改历疏而掀起争论风波之1597年,来华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 (Matteo Ricci, 1552-1610) 已行至南昌,并于当年4—8月旅行南京.利玛窦在苦苦寻觅进京晋见万历帝的机会,以图打开在中国传教的方便大门.他以其携带的西方玻璃制品、报时钟等,在南昌广结地方官宦、名儒,晋见宁献王朱权的后裔建安王朱多节和乐安王朱多焿,他从中可能获得了大量的朝廷信息,且完全有可能读到朱、邢关于改历建议的官方邸报.这促使他坚信,参与朝廷修订历法,是其进京并在中国传教的最佳捷径.据美国北德克萨斯大学音乐学教授卓仁祥 (Gone J.Cho) 先生考,1597年3-10月间,利玛窦有两则书信涉及当时朝廷历争大事.其中之一写道:

Percio Cemsceze, nel presentare nell’ottobre del 1595, il calendario dell’anno sequente al Ministero dei Riti, aveva fatto osservare“Si e detto recentemente che il calendario va errato e che Bisogna correggerlo.” [10]

这段意大利文的中文大意是:“因此,郑世子于1595年10月向礼部进呈历书的同时,提出以下意见:‘新近闻悉,历法已经出现差误并且需要修订’.”

又一则写道:

Guandeo il calendario, al tempo dei Min,andava errato ci furono dell discussioni tra Cemsceze, Zaeiu, e Scimiunlii, ma Nessuno di essi ebbe la scienza sufficiente per correggerlo. [10]

这段文字中译为:“其实,郑世子载堉和刑云路二人已经讨论了明代历法出现的差误,但他们二人中任何一人都没有足够的科学知识去修订它.”

前一则书信中提到的时间比朱载堉上疏时间晚一些,可能是利玛窦在南昌看到邸报的时间.利玛窦或许是借此事件以唤起欧洲教廷对耶稣会士在中国以“科学”传教的重视.果不其然,4年之后,即万历二十七年 (1599),西班牙耶稣会士庞迪我 (Didacus de Pontoja,1571-1618) 来华.之后,又有意大利耶稣会士熊三拔 (Sabbathinus de Ursis, 1575-1620) 于万历三十四年 (1606) 来华.他们都携带了西洋历书和仪器.在朱载堉卒后约半年,明朝廷开始搜罗人才、增添仪具、修整观象台,筹划中西人士合作翻译西方天算书籍.《明神宗实录》卷四九O写道:

“万历三十九年十二月庚午 (1612年1月7日),礼部奏:采访历学精通之人,如原任按察司邢云路,兵部郎中范守己,一时共推可用者.先年修历,以户科给事中乐頀、工部主事华湘,俱改光禄寺少卿、提督钦天监事例.二臣所当酌量注改京堂衔,共历事.又访得翰林院简讨徐光启及原任南京工部员外郎李之藻,皆精心历事.若大西洋归化之臣庞迪我、熊三拔等,携有彼国历法诸书、测验推步、讲求原委,足备采用.照洪武十五年,命翰林院李翀、英伯宗及本监云台郎海达儿等修西域历法事例,将大西洋历法及度数诸书,同徐光启对译,与云路等参订修改.然历法疏密,莫显于食交;交食真伪,莫逃于测验.欲议修历,必测交食.观象台年久渗漏,地势失平,仪器欹斜与天度不合,公馆直房具难栖止.台顶需添造板房一间.台下添造直房五间,及增删天体球仪、各样日晷,以便测验.且钦天监官留心历法,不失其业者,不过数人.至于天文生、阴阳人,并葺粗疏,罔习本业.若不及今大为振刷,亦可将来讹舛日甚.”

这个计划和实施安排正是后来开设“崇祯历局”的前奏曲,而谱写此乐章,引起朝廷上下重视修历者,正是朱载堉.或许可以说,是朱载堉打开了中西合作探讨天算科学的大门.他既唤醒了明朝廷天算睡眼,又为利玛窦在中国实施天算传教提供了口实.

6 结语

明代严禁私习历算,又招来改历风波,并随之导致设崇祯历局对外开放.这段历史的确值得人们研究.有人问笔者,倘若中国早350年即清代康亁时代坚定地继之以对外开放,那历史又会走过怎样一条道路?历史不可假定,唯有以史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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