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GIS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设计与实现 | ![]() |
2. 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710049
2. School of Management, Xi'an Jiaotong University, Xi'an 710049, China
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管理平台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技术支撑,是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实现信息共享的重要手段。它对规范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强化产权保护和便民利民具有重要意义。2017年6月惠州市已全面推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停旧发新,全面颁发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但由于原有土地登记、房产登记、林权登记、海域使用权登记等均属于分散管理,各登记系统均为独立开发、运行,不动产登记历史数据多而杂,且数据标准不统一,原有登记系统已不能适应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求。因此,惠州市进一步整合不动产登记业务,加快不动产数据资源整合及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实现不动产登记的“四个统一”目标[1]。
1 平台设计 1.1 总体需求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采用全市一体化的建设模式,统筹建立统一的登记平台。根据应用需求在市、县节点分别部署相应平台应用模块,构建一套覆盖全市的登记平台体系网络:纵向上省、市、县(区)三级信息的互通及数据汇交与上报;横向上实现各级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协同、面向公众的信息查询、各级登记机构内部的登记业务办理与档案管理。在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框架内,以惠州市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为基础,以不动产空间信息数据库建设为核心,将各类不动产登记的空间及属性数据纳入不动产资源“一张图”管理,达到基于“一张图”的“以图管不动产”目的[2]。利用标准化的数据接口服务可对不动产登记机构与国土、房管、林业、海洋与渔业、农业等不动产交易和审批主管部门进行标准化的数据推送或读取,实现不动产登记与业务协同部门的信息共享交换。建立公众应用服务体系,为社会公众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应用服务。
1.2 平台架构本平台采用“市级集中开发、分级部署”的建设模式。平台建设遵循分层架构设计,分为基础资源层、平台层、数据资源层、应用层、标准和制度保障体系及安全保障体系[3, 4]。系统架构如图 1所示。
![]() |
图 1 系统架构图 Fig.1 Architecture Diagram of the System |
1.3 关键技术 1.3.1 Client/Server结构与Browser/Server结构相结合
系统结构主要分为C/S(client/server)结构和B/S(browser/server)结构。C/S结构具有存取模式安全、网络通信量低、响应速度快等特点,有利于处理大量数据。但是该结构需在每台客户机上安装客户端,不利于快速部署安装和配置,维护和管理的难度较大。B/S结构具有开发简单、分布性强、维护方便等特点,但该结构对服务器要求高、数据传输速度慢、数据安全性低。
基于本平台业务内外分离、数据安全性和系统效率方面的要求,选择C/S与B/S混合的体系结构[5]。不动产登记成果包含海量的空间数据,对该部分数据的管理维护应用C/S模式结构比较合适,且C/S模式的业务用户主要为权籍数据管理人员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人员,用户量相对较少,维护量相对不大。平台其他业务系统应采用B/S结构,应用程序建立在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协议上,满足跨平台(如Unix-Windows)、跨网络的需求,并且界面美观、更新维护方便。
1.3.2 身份认证验证身份认证管理模块提供统一的登录及身份验证管理机制,通过SSO(single sign-on,单点登录)技术提供统一身份认证服务,实现在多个系统中一次登录、多处使用的应用效果,使用户可以在异构系统之间进行协同办公。该模块为用户提供一个唯一的身份标识ID,在用户角色级别上授予不同的资源访问权限,并以此来定制用户在各个业务系统的功能树图[6-8]。
1.3.3 并发控制设计不动产业务工作流程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不同用户可能在同一时间对相同数据进行操作,因此需要加入并发控制机制,控制多用户对数据的并发操作。各种操作对数据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根据操作对数据的影响级别对用户操作进行分级控制,不仅要考虑同类操作并发访问冲突还需要对异类操作并发访问产生冲突进行控制[9]。分级控制策略如表 1所示。
表 1 分级控制表 Tab.1 Hierarchical Control Table |
![]() |
1.3.4 工作流技术
工作流技术通过流程图形化工具,直观地建立不动产登记业务过程中的各个办理步骤、步骤的执行顺序、任务的办理人员、执行任务所调用的应用程序等相关流程,最终工作流引擎根据所生成的流程定义进行解释、处理。工作流管理为不动产规范性管理提供支撑,从而实现不动产业务部门高效、快速办公[10]。
2 数据体系建设 2.1 数据体系要求数据体系是不动产登记的业务基础,是围绕不动产登记数据进行组织的一系列数据集合,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横向信息协同数据共享、纵向数据汇交、面向公众信息查询提供支撑[1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需要充分利用已有数据成果,从原有数据库获取数据,形成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内容,设计并建立各类数据子集之间的数据联动(如市、县之间数据子集的数据联动机制),并建立数据之间的内在同步、更新逻辑。
2.2 数据体系内容建成的数据体系包括以下数据子集。
1)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来源于数字惠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成果,它为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以图管不动产、“落图落宗”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支撑。
2) 国土资源专题数据。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需要利用土地供应、地籍区、地籍子区、土地利用现状等国土资源专题数据,这些数据采用数据服务方式从国土资源“一张图”中获取。
3) 不动产登记数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是不动产数据库体系的核心,用于支撑不动产登记业务。其数据涵盖不动产登记的过程数据、结果数据和基础数据,全市数据库内容、结构统一、物理分布。
4) 权籍调查数据。权籍调查数据库是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的数据来源,主要为权籍调查过程中产生的相关业务数据包括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等成果数据,按照全市“逻辑统一、物理分布”的建设模式进行建设。
5) 档案数据库。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和新增不动产登记档案数据,包括原始证明材料、申请受理材料、业务办理与审核审批材料、权籍调查材料以及档案管理案卷信息、档案编目信息等。档案数据库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在业务上建立关联,实现数据库之间信息联动。
6) 协同共享数据库。该库主要存储与国土、房产、农业、林业和海洋等部门的协同数据,包括通过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抽取、转换、载入等方式产生的提供给信息协同部门使用的数据,协同部门提供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使用的各类不动产交易、审批数据。
7) 共享服务数据库。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通过数据抽取、转换、载入产生的,提供给公检法、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所需的数据。
8) 公开查询数据库。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通过自动化数据抽取、转换、载入产生的,提供给社会公众查询使用的数据。
9) 监管决策数据库。通过从市、县(区)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提取不动产办理相关流程信息,建立各种监管规则、统计分析模型、决策指标,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分析、计算处理形成全市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监管决策数据库,为市、县(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业务监管和决策。
10) 上报数据库。从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中抽取符合上报要求的数据并汇交形成全市统一的上报数据库,由市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上报。
11) 知识库。知识库包括不动产登记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相关指导要求、通知文件、规则模型和典型案例等方面的内容。形成全市统一的数据库有助于支撑指导各级不动产机构业务办理。
12) 备份数据库。备份数据库是各个数据库的全集。按照相应备份规则,备份数据库对全部数据库进行完整备份。
3 应用体系建设 3.1 平台开发本平台的技术体系如下:软件架构为面向服务的架构(service-oriented arthitecture, SOA),采用技术为中间件技术,开发语言采用Java编程语言,数据库采用Oracle 11g,GIS平台采用ArcGIS[12]。平台应用体系包括以下系统。
1) 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面向市、县(区)权籍调查部门(单位)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用户可通过该系统实现土地、房屋、海域及林权等定着物的权属调查业务受理,获取不动产测绘、制图数据,以及完成调查成果质检入库;并编制不动产单元代码,检查不动产单元编码的完整性和唯一性,建立和维护空间数据和非空间数据一体化存储的权籍调查数据库。
2) 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不动产登记审批系统实现不动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抵押登记、查封登记等类型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办理,以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归档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并将登记相关信息实时纳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实现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实时更新。
3)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系统面向市、县(区)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实现对不动产登记电子信息档案、扫描影像档案、纸质档案信息的管理,以及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存量和新增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4) 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系统。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系统面向市、县(区)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按照省厅要求完成不动产登记数据上报。
5) 不动产登记业务监管决策系统。不动产登记业务监管决策系统主要面向市、县(区)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其中市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对全市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监管和决策分析,各县(区)级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只对本辖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监管。
6) 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协同系统能让业务主管部门实时获取不动产登记结果数据,登记部门获取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的不动产审批或交易信息。该系统采用了“数据接口服务+协同库+信息安全共享控制平台”的实现方式(图 2)。
![]() |
图 2 协同系统架构图 Fig.2 Collaborative System Architecture Diagram |
7) 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系统为各部门提供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服务。其实现方式为“数据接口服务+共享库+信息安全共享控制平台”。
8) 不动产登记信息公众查询系统。不动产登记信息公众查询系统提供的服务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用户的信息公开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用户可通过服务大厅自助终端、不动产登记专题门户、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登记业务相关信息。
本平台由以上8个主要系统组成,构建覆盖“权籍调查-登记发证-数据共享-业务监管-成果应用”的流程业务模型,应用体系结构如图 3所示。
![]() |
图 3 应用体系结构图 Fig.3 Application Architecture Diagram |
3.2 平台实现
经过设计、开发、调试、试运行等程序,平台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在多用户并发访问操作情况下,平台响应速度较快,用户体验良好。平台运行主界面如图 4所示。
![]() |
图 4 运行主界面图 Fig.4 The Main Interface Diagram |
4 结束语
惠州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是根据国家和省不动产平台建设相关技术规范及要求,结合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现状,在惠州市“国土资源云”统一架构的基础上,以惠州市国土资源“一张图”为核心, 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支撑环境, 建成的覆盖全市的不动产平台。它实现了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业务全流程网上运行与统一监管,以及全市各级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审批和交易部门网上协同办公与信息实时互通共享。该平台建立了标准统一、内容全面、覆盖全市、相互关联、布局合理、互通共享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体系并与省级平台对接,实现了省、市、县(区)三级不动产登记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利用,为各级政府部门提供完备、准确的信息共享服务。同时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微信公众号服务等平台可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查询服务。
[1] |
张敬波, 贾文珏, 吴明辉, 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思路与技术方法探讨[J]. 国土资源信息化, 2015(1): 44-51.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总体方案[Z].2015-08-03
|
[3] |
李德仁, 黄俊华, 邵振峰. 面向服务的数字城市共享平台框架的设计与实现[J]. 武汉大学学报·信息科学版, 2008, 33(9): 881-885. |
[4] |
王履华, 孙在宏, 彭英, 等. 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整合及管理基础平台建设研究[J]. 地理信息世界, 2014, 21(4): 76-82. |
[5] |
张友生, 陈松乔. C/S与B/S混合软件体系结构模型[J]. 计算机工程与应用, 2002(23): 138-140. |
[6] |
余幸杰, 高能, 江伟玉. 云计算中的身份认证技术研究[J]. 信息网络安全, 2012(8): 71-74. |
[7] |
冯朝胜, 秦志光, 袁丁, 等. 云计算环境下访问控制关键技术[J]. 电子学报, 2015, 43(2): 312-319. |
[8] |
章路.面向云计算的数据安全防护关键技术研究[D].厦门: 厦门大学, 2015 https://dspace.xmu.edu.cn/handle/2288/132749
|
[9] |
林键.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管理技术方法研究[D].杭州: 浙江大学, 2012 http://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335-1012340290.htm
|
[10] |
林乾开. GIS与工作流技术在城乡建设用地中的应用[J]. 测绘地理信息, 2015, 40(2): 88-90. |
[11] |
耿继进, 张晖. 基于GIS的房地产批量评估数据库构建研究—以深圳市为例[J]. 遥感技术与应用, 2012, 27(3): 479-486. |
[12] |
廖芳, 罗海燕. 地理国情普查数据库管理及服务系统建设设计[J]. 测绘地理信息, 2016, 41(4): 77-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