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70年的风雨历程,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日臻完善,研究生教育也取得了长足发展,目前已迈入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但是我国研究生教育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近年来“研究生不研究,博士不博”等问题引起了国家的重视与公众的忧虑。本文通过教育部、中央国务院官网,中国知网和各类教育政策史纲等渠道搜集1949年至2019年间与研究生教育密切相关的政策资料,借鉴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范式,从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的路径依赖和动力机制两个层面进行剖析,总结出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类型与状态,以期能为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制定提供思路,对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有所裨益。
一、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历史制度主义历史制度主义融合了组织学制度主义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精华,形成了宏观社会背景—中层管理制度—微观行动者分析的理论要点。历史制度主义强调从历史角度对制度进行考察与阐述,注重对历史事实的详细解释与分析,展现历史演进过程中多重变量的关系及相互作用,从而帮助人们找出历史演进历程中的偶然性和断裂性,以便更加合理、恰当的考量历史[1]。历史制度主义的基本假设是路径依赖,是指一旦政府在某一政策领域作出了最初的政策和制度选择,由此形成的模式将被延续下去,除非有足够的力量克服最初形成的制度惯性,否则制度会不断自我强化[2]。就如组织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一个规则总会引发另外一个规则,作为对第一个规则的不完善之处的修补。
在历史制度主义之上建立了间断—平衡理论的分析框架。该框架认为:政策演变过程通常由一种稳定和渐进主义逻辑所驱动,但是偶尔也会出现于不同过去的重大变迁。在这个框架内,对于制度变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开展:一是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政策在变迁过程中常常出现无效率的路径现象,难以自拔。其主要原因是制度的回报递增率,由于协作效应、学习效应和适应期预期使行动者得到回报递增,从而难以跳脱出现有的制度框架去开辟新的制度路径。二是制度变迁过程的动力机制分析。尽管制度自身可能会抗拒变迁,但是当大的社会环境发生明显变化,制度为了适应外部环境的改变,必须随之演进。制度变迁主要有四种类型:制度微调、制度置换、制度转换和制度断裂。前三种是在原有的制度框架内进行自我调试,第四种是与原有制度彻底决裂。
二、历史描述:从封闭单一走向开放多元 (一) “以苏为师”,封闭单一(1949—1965年)新中国成立初期,百业待兴,急需人才。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在“以苏为师”的政治口号下,我国研究生培养模式从借鉴美国完全转向模仿苏联。在苏联专家的协助下,我国开始有目的地培养一、二年制研究生。1951年《暑期招收研究实习员、研究生办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高等学校开始实行统一计划招收研究生制度。教育部于1953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规定“凡聘有苏联专家或师资条件较好的高等学校均应负担培养研究生的任务,其目的是培养高等学校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3]这表明此阶段研究生教育旨在服务于高等院校和国家科研机构,培养目标具有单一性。196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提出研究生的招收对象为“高等学校中的应届毕业生以及本校的青年教师”,“研究生毕业考核由国家考试委员会统一主持”,这体现了研究生教育招生对象的限制性,考核方式的一元化。
随着实践的深入,国家逐渐意识到按苏联模式培养的研究生基础不够深广,而且缺少科学研究能力,质量不高。1963年召开的高等学校研究生工作会议回顾与反思了建国以来研究生教育的经验与不足,讨论并通过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工作暂行条例》(简称《条例》)等五项文件,对研究生教育发展做出了宏观指导,为新中国研究生教育的起步提供了实质性指引。《条例》指出,“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是为国家输送攀登科学高峰的后备军,必须坚持又红又专”,“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培养原则和毕业分配等问题都由国家统一规定”[4],这表明高度统一的研究生教育体制在我国得以建立。总之,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政策适应了国家经济恢复与建设的需求,其培养目标、招生要求、分配制度与考核制度等均体现了政策的封闭性与单一性。
文革十年,即1966年至1976年,我国大部分制度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重创,而教育领域更是重灾区。此时,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处于中断期,研究生教育遭受了重大的路径障碍。
(二) 全面恢复,走向开放多元(1978—1992年)1978年,我国恢复了研究生招生制度,伴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研究生教育迎来了大好的发展机遇。据不完全统计,1978年,全国210所高校、162个科研机构经过初试和复试,共录取研究生10708人,1979年和1980年又分别招收8110人和3616人。由此可知,从1978年至1980年,全国共招收研究生22434人,这说明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逐步恢复并且稳定发展。1979年召开的高等学校研究生座谈会,为研究生教育的全面恢复指明了方向。会议强调,研究生教育应该实行多样化学制;从培养目标上来看,对于不同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该有不同的业务要求;从学位层次来说,研究生培养应该分为硕士和博士两级学位。这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开始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元化。
1980年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正式的学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布,这从法律上确定了我国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学位建构体制。随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要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变国家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办法”。这一文件从根本上打破了国家统包统分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拉开了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高校人才培养模式的序幕。除此之外,1992年下发的《关于按专业授予专业学位的建议》,将我国研究生学位正式划分为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两种,我国研究生教育逐步呈现出多元化特征。自此,就硕士层次而言,文科有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等,工科有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等等。学术性研究生注重培养科研和学术能力,专业学位研究生注重培养实践操作能力。从学习方式上看,除了全日制外,还有在职兼读制;从导师的指导方式上看,有单导师制、双导师制和导师组;从毕业研究生的去向上看,除统一招生统一分配外,还有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等方式。这充分表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形式为之一新,我国研究生教育实现了巨大飞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层次结构合理、规格齐全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上又迈入了一个更高阶梯。
(三) 快速发展,追求质与量的协调(1993—2008年)世纪交接之际,党和国家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战略任务,并进一步确立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这表明中国社会和经济整体开始转型。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中共中央于1993年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并强调“大力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应用型人才,鼓励优秀在职人员采用多种形式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关于学位和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000年在学研究生规模争取比1992年翻一番,其中博士教育要有更大的发展。”为落实这一发展要求,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从1993年的42145人增长至2002年的128484人,增幅达205%。随之,教育部于2000年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指出“要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应用性人才的比重。”同时,教育部在“十五”发展规划报告中指出,2002年提出3年内招生翻倍的增长目标,2005年实现在校生超50万人的培养目标。自此,我国研究生发展规模进入快速扩张时期。从2000年的301239人的在学人数扩张到2008年1283046人的在学人数,增幅高达326%。
在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研究生教育质量也引起了国家的关注。2000年的《意见》提出“研究生的教育质量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并且提出了‘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为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研究生教育质量提供科学指导依据”。此外,《2003年—2007年教育振兴计划的通知》提出,“要通过评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举办博士生学术论坛会等方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次年,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再次提出了“实施研究生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的任务目标[5]。紧接着,2006年颁发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定期评估工作的几点意见》指出,对博士论文质量进行抽查是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强化质量观念的重要举措。总而言之,这一时期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是在数量与质量的张力中逐步演进,政策追求质量与数量的协调统一,但是政策的规模扩张导向较为明显,质量保障指向有待加强。
(四) 实践取向,重视应用型人才培养(2009—2012年)这一时期,为适应社会发展对于高层次应用实践型和职业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国家开始逐步调整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的比例,在政策上给予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较大倾斜。我国于2009年开始招收应届本科生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6]。同年3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出“要加大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投入,积极调动各方资源,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7]在相关政策的助力下,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短短几年内就取得了长足发展。2009年,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总计为510953,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为72239,所占比例为14%。2012年,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为589673人,其中专业学位招生人数为198883人,所占比例扩大到34%。
除此之外,国家还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2010年发布的《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将一部分专业学位审批权由中央向省级教育厅和部分高校转移,体现了研究生教育管理体制重心的下移,这对于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收费方面,2009年颁发的《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各高校在评定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时,其学费不得高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的自筹经费”。就专业学位研究生质量而言,相关文件明确提出“改变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化倾向”[8]。从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与就业服务方面来看,《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与《关于构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服务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构建专业学位保健体系,切实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工作,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这一系列重大举措体现了国家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关注与重视,对促进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
(五) 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质量(2013年至今)《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提出“我国到2020年要基本构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9]的重大发展要求,为继续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这也标志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改革“深水区”,自此,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全面提升质量时代”。在这一政策的引领下,各相关部门出台了多项创举性政策以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稳步提升。
2013年,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了“自2014年秋季开始,所有被纳入国家统招计划招生的研究生统一缴纳学费”,这一举措对于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随之而来的《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指出要以职业需求为导向,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逐步探索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模式。紧接着,《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指出要构建各级教育部门和相关学术组织、社会共同参与的内部质量保障和外部质量监督系统,此举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评估与监督,这对于全面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很强的现实性意义。2018年出台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勾勒出2020年以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路线图。为应对个别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学术不端和造假行为,教育部于2019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八大举措,再次强调狠抓研究生毕业论文,健全学术不端行为处置机制。这些政策的出台,是国家在认清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现状,对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做出深刻反思后所作出的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决策,今后将继续引导我国研究生教育进入全面提升质量的新阶段。
三、理论解释:路径依赖与制度变迁 (一)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路径依赖分析反思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70年演进路程,不难发现,政策变迁依然由国家主导,呈现出很强的路径依赖。以下从政府、西方国家示范效应和社会三个维度来分析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路径依赖特点。
1.我国政府职能的改革转型与内生驱动
研究生教育政策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政策,国家在制定、实施与调整过程中需要根据现实经济状况、政治模式和社会环境做出理性选择和合理的价值判断。我国社会制度的总体变迁以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为历史关节点。1978年以前,我国以计划经济体制为主,社会政策完全根据国家的建设和需要来设计与实行。而1978年以后,国家方针政策的构建逐渐包容社会和市场等多元主体的利益。由此可知,1949—1978年,我国属于典型的整体性导向的社会结构,资源由国家统一计划与配置。在经济发展不足、国内形势不稳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我国教育资源投入不足,加之“文化大革命”的致命冲击,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较为缓慢。
1978—2012年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30多年,国家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工业化与城镇化空前提速。这就需要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高科技人才和核心技术,教育被视为促进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这一时期,高等教育政策频繁出台,在一系列政策引导下,我国研究生教育逐步恢复,并很快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此间,政府秉承着“效率优先,兼顾质量”的理性政策理念,研究生教育也被视为向市场输入高层次劳动力资源的主要手段。2013年以后,我国开始步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就研究生教育而言,国家开始从追求量的充足转而追求质的卓越。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历史判断,同时表明中国经济由高速度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这体现了我国社会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相对应地,高等教育也全面进入内涵式发展的新征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
2.西方国家教育理念的引入与外部驱动
国外研究生教育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德国,洪堡将科研与教学相统一于大学的教育理念之中,紧接着英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纷纷效仿此种培养模式。逐渐地,教学与科研相统一的教育理念成为全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思想。随着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加强,国际竞争愈演愈烈,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成为各个国家永恒的主题。德国在进入21世纪以后逐渐将国际通用课程引入研究生培养模式之中,特别是2010年在全国全面实行“博洛尼亚计划”,推行国际化的学位制度,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10]。而英国一直秉承着其精英化的高等教育理念,注重质量远胜于数量。美国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例如将竞争机制引入教育领域,将培养具有前沿知识、创新能力、批判性思维和国际竞争能力的高层次水平人才作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规格标准[11]。不难发现,培养目标多样化,注重培养质量,质量规格与市场接轨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先进的研究生教育思想的引入对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制定具有极强的借鉴意义。西方国家教育理念的引入和示范效应对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探索产生了巨大的积极作用。
3.社会大众需求的有效表达与市场渗透
新中国成立至今,我国实现了由计划经济体制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巨大转变,经济体制的转型伴随着现代民主自由理念与制度的发展。这要求研究生教育不仅要满足国家与社会经济建设的需要,更要迎合市场与社会大众的需求。回顾我国研究生教育70年发展历程,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体制从中央高度集权转向“政府放权,地方和高校分权”的管理模式,同时也将社会大众的需求纳入研究生教育的话语体系中。随着利益相关者的参与,或出于大众对于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的诉求,或出于对理想教育制度的向往,多元利益相协调的政策表达机制是国家制定研究生教育政策的路径导向。此外,近年来一些关键性事件如研究生入学考试舞弊、博士学位论文造假等引起了社会大众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担忧。公众和媒体通过舆论效应游说政府官员,人大代表等表达大众的利益诉求,从而推动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革。
(二)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制度变迁分析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变迁主要有四种类型:制度微调、制度置换、制度转换和制度断裂,纵观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70年演变历程,可以发现四种制度变迁类型均有体现。
1.制度微调
当政策处于路径依赖阶段时,仍有可能发生细微的调整,其显著特征是“小步走,不停步”[12]72。这里仅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政策变化为例管窥研究生教育政策中的制度微调现象。我国自20世纪末开始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就其种类而言,1996年颁发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指出“专业学位只设立硕士一级”。当年,我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开设了工商管理、法律、建筑学和教育硕士。随着国家对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截止2017年,我国已有专业学位硕士40种,专业学位博士6种,这无疑是国家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政策不断微调的结果。此外,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条件方面也作出了诸多调整。例如,为了使得研究生教育规格、种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教育部决定从2009开始开放大多数专业学位硕士招生条件的限制,允许应届本科生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此,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
2.制度置换
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等大背景的变化可能会产生一种全新的图景,制度序列也会发生新的变化,原来的重要制度现在变得不重要,原本不重要的制度在制度置换过程中变得愈来愈重要[12]72。新中国成立初期,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指导,我国研究生教育严格遵循政府主导的“按国家需求”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制度模式。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逐渐模仿欧美等国的发展模式,采用“政府调控、市场导向和高校自主结合”的制度体制。1985年的《决定》指出“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变国家统一招生,毕业生全部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办法。”同时,传统的以学术型研究生为主的培养模式难以适应市场需求,因此,国家逐步扩大应用型研究生的发展规模,颁布了多项有效政策引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发展,这体现了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在走向将市场需求和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然而,目前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依然是国家主导型的制度模式,模仿欧美那部分制度处于体制边缘起着补充作用。
3.制度转换
政治权利平衡的变化可能产生一种新形式,尤其当新的行动者开始出现并利用现有制度为他们谋取利益时,旧有的制度开始服务于新的行动者,从而出现制度转换现象[12]73。我国研究生教育自其诞生之日起就具有浓烈的政府指令性和行政色彩。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变革和政府职能的转型,政府在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所担任的角色也有所转变,从直接干预变为间接宏观调控。在这种背景下,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市场作为新的行动者出现在研究生教育的舞台上。建国初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目标定位是为国家高等院校输送师资和培养科研人才。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渐赋予高校一定的自主权。虽然政府主导依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方向,但是各高校充分利用现有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服务新的目标,从而使得原有的政策发生“制度扭曲”现象。在高校的积极行动与市场渗透的双重性互动中,原有的以政府为主导的研究生教育体制被逼到了“死角”,无法继续运行,这就迫使政府不得不重新考虑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战略规划,建立政府、市场和高校互动的研究生发展机制。
4.制度断裂
当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生巨大的激烈变化引发新的冲突,而原有的制度又处于锁闭状态、失去调控功能,无法容纳新的冲突也无法适应新的环境,这就会使得原有制度出现断裂现象[12]73。导致制度断裂的原因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外部冲突的冲击下发生的制度崩溃;另一种是内部矛盾日积月累的爆发,即量变导致质变的过程。回顾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70年演变过程,这两种制度断裂现象均有所体现。前者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国初期,政权更迭,具有浓厚欧美色彩的研究生教育模式突然断裂,富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的苏联教育模式迅速建立。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时,研究生教育也从放弃苏联模式走向借鉴西方,独立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模式的道路。这是一种突变式的制度断裂。我国于2014年全面实行研究生收费制度也是一种突变式制度断裂现象,而1966—1976年文革期间更是研究生教育政策的一大断裂。后者表现在以下方面:我国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经济发展呈现出新常态,社会需求与研究生教育矛盾日益突出等对研究生教育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党和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新文件与政策将会加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变革,引领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向全面提升质量的新历程。
四、结论通过分析建国70年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演变历程,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从政府强制性变迁走向诱致性变迁强制性变迁是指制度是通过政府命令和法律进行引入与实行,是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路径;诱致性变迁是指个体为争取利益自发倡导和组织实施的对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和替代,是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13]。长期以来,政府主导型的制度供给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最明显的特征,相应地,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演进形式主要是强制性变迁。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政治体制的转型,研究生教育的外部环境整体发生了变化,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我国研究生教育也逐步与市场接轨。同时,研究生培养单位自主权力的扩大,也为促进研究生教育政策变迁提供了契机。在市场与培养单位等多个行动主体的参与下,“自下而上”的诱致性变迁将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革方向。
(二)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价值取向从“效率优先”转向“追求质量”从我国国情来看,十年“文化大革命”的致命冲击致使我国高级知识分子和科研人才培养出现断层现象。从国际环境来看,我国研究生教育远远落后于其它发达国家,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是建设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凡此种种,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创举性政策,这些政策为使我国迈向研究生大国行列起到关键性作用。尤其是1996年至2005年(1997年除外),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以远高于10%的增长率极速扩张。随着量的扩张,质的追求却难以得到满足。教学质量下降,研究生就业困难等问题的出现使得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刻不容缓。这表明“追求质量”将长期成为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重点。
(三)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规律导向从“注重外部关系规律”转向“重视教育内部规律”反观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演进历程,对于外部关系规律的强调贯穿始终。研究生教育更多地考虑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研究生教育政策更多地随着国家经济形势和社会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例如21世纪初,出于迎合民众需求、社会发展的需要和缓解本科生就业压力等目的进行研究生大规模扩张,这一举措违背研究生教育的内部规律性,导致研究生教育质量严重下降。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后,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制定更加遵循科学性和教育自身发展的规律性。在今后的政策调整过程中,政府要在关注研究生教育的内部关系规律的同时,重视外部关系规律,也要密切关注政策的适应状况,引领我国研究生教育稳步前进。
(四)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遵循“顶层设计,移植外生”的构建路径反思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70年发展历程,其中固然带有自然演化的成分,但更多体现的是顶层人物的理性设计,而且这种理性设计更多带有“移植外生”的浓厚色彩。建国初期的研究生教育政策是典型的模仿苏联的专才培养模式。20世纪末开始引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学习西方教育模式的结果。我们在借鉴国外研究生教育制度的同时,也应意识到国外的教育政策是特定文化场域的产物,其在国外能生根发芽,长成参天大树,在中国可能会水土不服,凋零枯萎。例如在引入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模式的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课程设置“移花接木”;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师资队伍是“一套人马”等[14]。所以在今后的政策设计中,政府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生教育发展体系,以政策引领我国研究生教育迈向新的发展阶段。
(五) 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变迁以多元主体的参与及利益博弈为动力机制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制度的形成与变迁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多个行动主体之间的博弈暂时达到均衡的状态。现实情境中,各行动主体所拥有的权力是不相等的,由此造成的权力非对称性与冲突影响着制度的变革。回顾我国研究生教育政策70年变革历程,深受权力分布的影响。从最初模仿苏联到借鉴欧美教育模式,主导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主体从单一的国家主体到政府、培养单位和市场多元主体的互动和利益博弈。随着市场因素的介入和其它利益相关者的加入,多元主体参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机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得以持续发展的必然路径选择。在今后的研究生教育发展历程中,政府要进一步将权力重心下移,实现从“管理者”到“监督者”的角色转变,增强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自主性,进一步将市场需求纳入到研究生发展机制中,实现多元主体互动、互通的发展路向。
[1] |
[美]盖伊·彼得斯.政治科学中的制度理论: 新制度主义[M].王向民, 等译.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5: 73.
|
[2] |
萨巴蒂尔, P.A.政策过程理论[M].彭宗超, 等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4: 125.
|
[3] |
李国钧, 王炳照. 中国教育制度通史第8卷[M]. 济南: 山东教育出版社, 1999: 430.
|
[4] |
国家教委, 刘晖, 侯春山. 中国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制度[M].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1988: 67.
|
[5] |
谭诤, 周沙, 贺小华.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价值取向研究:基于1999-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的分析[J]. 中国高教研究, 2015(5): 69-73. |
[6] |
王桂艳. 教育政策视角下我国研究生规模发展研究[J]. 辽宁教育研究, 2008(11): 63-66. |
[7] |
教育部官网.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EB/O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0903/t20090319_82629.html.
|
[8] |
教育部官网.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EB/OL]. http://www.moe.gov.cn/srcsite/A22/moe_826/201005/t20100507_91987.html.
|
[9] |
教育部官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EB/OL]. http://www.moe.gov.cn/s78/A22/A22_ztzl/zyxw/zcwj/201804/t20180419_333639.html.
|
[10] |
李志红, 许放. 国外研究生教育促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启示:以美、法、日三国为例[J]. 科技管理研究, 2012, 32(13): 100-104, 111. DOI:10.3969/j.issn.1000-7695.2012.13.022 |
[11] |
郭艳利. 国外研究生教育理念比较及启示[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1(8): 72-78. DOI:10.3969/j.issn.1001-960X.2011.08.016 |
[12] |
周光礼, 吴越. 我国高校专业设置政策六十年回顾与反思:基于历史制度主义的分析[J].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 2009(5): 62-75. |
[13] |
黄容霞. 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政策60年演变(1949-2009年):基于历史制度主义分析视角[J]. 现代大学教育, 2010(6): 69-76, 112. |
[14] |
马健生, 陈玥. 专业学位教育中学术能力培养的错位问题检视[J]. 教育研究, 2015, 36(7): 40-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