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研究生项目的扩张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大规模变革,尤其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断发展,研究生资助政策也开始不断改革。政府逐步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引入了收费政策,同时建立了全面的资助体系来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需求,并对学业优异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1993年以前,我国研究生资助的范围和规模较小。当时的研究生教育是相对精英的学历教育。研究生教育在相当一段时间是精英化的,所以研究生资助的规模也较小。1993年,国家试点招收自筹经费研究生,开始试行部分收费制度。相应地,国家也提供了更多样的资助方式。2009年教育部出台《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决定2009年起, 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范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正式开始[1]。2010年3月,教育部办公厅就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方面与普通研究生一视同仁,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相应的资助;要按照规定标准,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国家任务研究生按月发放研究生普通奖学金。2013年2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等文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2]。研究生开始由“公费”变为“自费”。不同学位类型的资助政策变革如表 1所示。
近年来,随着我国研究生的不断扩招,研究生资助也呈现扩张的趋势。当前,我国的研究生资助正在从保障型资助变为发展型资助,这意味着资助项目的不断增加、收益群体的扩大和资助方式的多元化。但我国的研究生培养,尤其是专业硕士的培养在发展理念、招生模式、培养模式、管理模式等方面尚处于探索阶段,各个方面仍需不断完善。现阶段我国的研究生资助呈现扩张的趋势,但随之带来的研究生资助问题也日渐呈现出来。随着研究生资助项目规模的增大、覆盖面和资助金额的提高,每一种政策的瞄准效果都变得重要了。资助政策体系完善,会带来资助的瞄准问题。因为资助体系的庞大会影响到资助政策落实的效率。因此,资助项目的瞄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现阶段关于我国硕士研究生资助问题的相关研究并不多。以往对资助的讨论更多的集中在本科生阶段,对研究生资助的讨论比较匮乏,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演变过程。主要是按照时间的顺序,将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历时变化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划分为不同的几个阶段[3-7]。第二,对现行研究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的探讨及对策建议[8-11]。第三,在实证研究方面,少数学者是通过对部分地区或高校硕士研究生的资助情况进行分析[12-13],更多的是对某个学校的个案研究[14-16]。第四,学界关注的问题主要有院校差异、专业差异和个体差异等。关注的重点在于资助有没有解决核心问题,即奖优、减贫、开放优质研究生教育机会。还有部分学者探讨的是研究生资助对高等教育入学机会、高等教育个人收益率、政治与社会效应以及学生发展等方面的影响[17-20]。
虽然我国研究生资助政策不断发展完善,但一些基本的问题尚未得到讨论。学界尚未对2013年改革后的研究生资助政策给予一个准确的评价。这个评价,从研究生资助体系建设的框架来看主要包括:第一,研究生资助的保障标准和实际覆盖范围。第二,研究生资助政策的瞄准有效性。这种有效性更多应体现在学位类型的资助差异上,即资助在不同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中的配置问题。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资助的差异从学理上的说明比较欠缺。而且从国家层面和院校实践的衔接性、一致性也没有明确的讨论。这些问题会影响到未来对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因为需求由价格决定,研究生资助会影响研究生收益的净价值。
基于上述分析,本研究尝试采用政策瞄准的分析框架,从国家、院校和个人三个层面对我国高校的研究生资助落实情况进行分析。通过对我国研究生资助政策的梳理,以及系统性的量化分析,本文拟回答如下研究问题:一、现行研究生资助的保障标准和覆盖范围如何?二、国家的设计、院校的实践和个人的获得三个层面的资助情况是否一致?三、研究生资助的瞄准有效性如何?是否存在学位类型的差异?
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在理论方面,本文将政策评估中的政策瞄准分析应用于对研究生资助的讨论,拓展了学生资助研究的内容和方法论。在实践层面,本研究有助于识别当前的研究生资助政策是否达成了其政策目标,满足了学生和家庭的需求,实现了学生资助经费的有效配置。
二、现行研究生资助体系的设计——国家层面现行的研究生资助体系是在2007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大背景中逐渐确立的。目前,我国政府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已经建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校内奖助学金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21]。通过对我国现行研究生资助政策文本的梳理,本文参考鲍威、陈亚晓对资助的分类方式,将资助类型分为赠予型资助(包括研究生奖助学金)、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包括国家助学贷款)和报酬型资助(包括参与课题研究(助研)收入和助教、助管收入)三类。[22]本文将当前研究生资助体系的情况绘制成表 2。
2009年,随着我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扩招,国家对专业硕士的学费政策也有了关注。并立即在2009年颁布《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收费有关工作的通知》。可见,政策制定者注意到了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并在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发文,要求各高校把全日制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一视同仁,在学费收取及资助方面参照学术型研究生,不得高于“现行普通专业学术型自筹经费研究生收费标准”,并且“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1]。
2013年2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指出,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国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即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原则上,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目前已按规定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23]。可见,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在国家层面的学费政策上是不存在差异的。
(二) 资助政策财政部在2013年《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中也规定了我国现阶段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资助的政策工具主要包括: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其他配套政策。从2014年到2016年,我国研究生奖学金的受助学生规模扩大了一倍,达到了132万人次;研究生学业奖学的资助金额增长了2.4倍,约为93.3亿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也扩大了一倍,达到109.93亿元。受助学生规模达174.58万人次,生均助学金资助约为6300元。[21]研究生资助已成为低收入家庭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经济支持之一。
具体来看,(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完成学业、科学研究、社会公益活动等,成绩特别优秀、成果显著和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每年奖励硕士生3.5万名,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并无明确的学位差异。(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评定,无学位类型差异。(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覆盖范围为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其中包括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不包括委托培养的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所以,国家助学金也没有学位类型的差异。(4)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的资助对象是全日制研究生,无学位类型差异。其中,助研津贴主要通过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及科研间接费列支,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所需资金由高等学校承担。而津贴的标准结合当地物价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5)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资助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亦没有学位类型差异。[23]
不难发现,现阶段研究生资助的对象除了国家助学金排除了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外,其他各项资助的对象均为攻读硕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也就是说,大部分资助既包括学术硕士,也包含了专业硕士。然而,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将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纳入全校资助工作范围,在政策措施、经费投入、条件保障等方面与普通研究生一视同仁。虽然《通知》中提到了对全日制专业硕士的资助,但仅从一般意义上将其纳入研究生资助中,没有体现其特殊性。[24]相比于学术硕士,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很不健全,缺少较为合理、完整的资助制度。且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资助政策在国家层面上无显著差异。国家层面对专业硕士的资助政策往往是参照学术硕士的资助政策来制定的。国家层面是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同等看待, 并给予专业硕士同学术硕士一样的资助政策。可以说,国家层面更加注重的是对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建设,而没有关注内部群体的差异。
三、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实践——院校层面虽然在国家层面,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在学费和资助方面都是没有差异的。但是,国家实际是将奖助权利下放到高校的。各高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研究生奖助类别、比例进行自主调整和倾斜。也就是说,在研究生资助的实际操作中,各个地区和高校是因地制宜制定自己的政策。那么,为了研究当前研究生资助的实际分配情况,本文选择了位于北、上、广三个省的四所高校,分别是位于北京的A大学(985院校)和B大学(普通高等院校),位于上海的C大学(985院校),以及位于广州的D大学(普通高等院校)。从院校层面分析其具体的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资助政策,并将分析结果汇总于表 3。
本文通过对以上四所院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查找发现,在国家没有专门建立起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情况下,各高校在建立自己的资助体系时都有所不同[16]。具体来看,(1)在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实践中,各院校均无学位类型差异。(2)“三助”岗位津贴制度存在院校差异,各高校的资助标准不同,一般院校的资助标准略高于重点院校。(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实施在重点院校(A大学和C大学)存在学位类型差异,在一般院校无差异。A大学规定学业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不包括专业学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C大学也规定资助对象为学制3年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规定,学校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具体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一定的浮动。具体标准由各高校根据本校具体情况确定。可见,重点大学学业奖学金政策制定的自由度更高。(4)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只在A大学存在学位差异。A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和单列项目研究生,不包括留学生。也就是说国家助学金只资助专业硕士。另外,A大学有针对专业硕士的“科学实践创新奖”,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这一资助标准非常高。也就是说,A大学虽然不允许专业硕士申请学业奖学金,但是国家助学金和科学实践创新奖却是只给专业硕士的。这也体现了重点大学在资助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自由度之高。(5)四所高校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收取比学术硕士更高的学费。具体来看,四所高校对学术硕士收取的学费在7000-8000元/人/学年。但是专业硕士的学费少则上万元一年,多则几十万一年。而专业硕士的学费比学术硕士高往往是因为院校缺乏对专业硕士的经费预算。专业硕士的经费来源于上缴的学费。例如,根据C大学的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是不纳入学校预算的,其主要来源是学生每年学费的20%。而且专业硕士的经济困难生资助、“三助”岗位津贴等与学术硕士享受同等待遇, 预算也是按照学术硕士的需求预算, 不另做预算。
四、资助政策的实际瞄准效果——个人层面可以发现,当前研究生资助体系在国家和院校层面存在设计和实践的不一致。那么,学生个人真实获得的资助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为此,本部分将根据问卷调查的数据,用实证分析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讨论。本部分所使用的数据来自北京大学首都高等教育质量与学生发展调查。该调查每年进行一次,奇数年进行对研究生的调查,偶数年进行对本科生的调查。本文使用的是2014年和2016年对首都各高校的硕士调查的回收数据。由于2014年秋季学期,学术硕士开始收取学费。2014年5月调查所得的学术硕士刚好全部是不交学费的;2016年调查的学术硕士刚好是全部交学费的。对这两年数据的分析可以反映学费政策变化后,研究生获得资助的变动情况。其中,2014年硕士生有效问卷7212份,覆盖30所在京高等院校。包括6所985高校、15所211高校和9所一般院校。在此基础上,本文剔除了有关学生资助方面填写不完整、家庭年收入较为极端的样本,最终实证分析所使用的样本量为5849份。其中学术硕士4090份,专业硕士1759份。2016年,全部硕士的有效样本6030份。其中学术硕士3927份,专业硕士2103份。
(一) 研究生获得资助的比例2014、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与获得资助的基本情况如表 4所示。首先,从学费的收取来看,2014年专业硕士有学费,学术硕士无学费;2016年,全体研究生都交学费。但是专业硕士的学费显著高于学术硕士。其次,研究生资助的覆盖范围来看,2016年我国研究生资助的覆盖面达到85.36%。但是,学术硕士收费前后,专业硕士的覆盖面都要显著低于学术硕士。在三种类型的资助中,除了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的覆盖面无学位类型差异外,专业硕士其他两项资助的覆盖面均显著低于学术硕士。但是在三类资助工具中,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占的比例是最小的。从两年资助覆盖率的对比来看,学术硕士三类资助的覆盖率都有所提高,而专业硕士获得报酬型资助的覆盖率降低。
从获得资助的金额来看,如表 5所示,2016年,硕士研究生获得资助的金额平均每年每人达到10438.88元。专业硕士获得的总资助金额(9038.02元/人/年)显著低于学术硕士(11189.07元/人/年)。同样地,在各类资助中,专业硕士仅在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的获得金额(1617.43元/人/年)上略高于学术硕士(1316.27元/人/年)。但是,两者的差异并不显著,且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并不是研究生资助的主体。赠予型资助是研究生资助的主要来源。但是,专业硕士获得的赠予型和报酬型资助的金额都显著低于学术硕士。从两年资助金额的变化来看,滞后支付型资助和报酬型资助的金额都有所提高。尤其是滞后支付型资助不仅资助规模增长,资助的瞄准效果也有提高。获得资助的学生的平均受助额已经超过每年6000元的最低标准。这与近几年国家“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进有关。但是,赠予型资助的金额有所下降,且与国家规定的资助金额有一定差距。
本文对我国研究生资助政策进行了梳理,并从当前国家整体的设计、院校的实践和个人的获得三个层面,结合政策文本和大规模硕士研究生调查数据,首次尝试分析我国研究生资助在不同学位类型硕士研究生中的配置问题。结合全文的分析,主要研究结论如下:
第一,从学生实际获得的资助情况来看,我国研究生资助政策改革初见成效。2016年,我国硕士研究生资助的覆盖面达到85.36%,获得资助的金额平均每年每人达到10438.88元。2014-2016年,学术硕士三类资助的覆盖率都有所提高。所有学生滞后支付型资助和报酬型资助的金额都有所提高。尤其是滞后支付型资助不仅资助规模增长,资助的瞄准效果也有提高。获得资助的学生的平均受助额已经超过每年6000元的最低标准。这与近几年国家“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推进有关。
第二,我国现阶段研究生资助的对象既包括学术硕士,也包含了专业硕士。然而,相比于学术硕士,我国专业硕士研究生的资助体系很不健全,缺少较为合理、完整的资助制度。且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资助政策在国家层面上无显著差异。国家层面对专业硕士的资助政策往往是参照学术硕士的资助政策来制定的。国家层面是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同等看待, 并给予专业硕士同学术硕士一样的资助政策。可以说,国家层面更加注重的是对研究生资助体系的建设,而没有关注内部群体的差异。
第三,不同院校研究生资助制度的实践有较大差异。虽然在国家层面,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在学费和资助方面都是没有差异的。但是,国家实际是将奖助权利下放到高校的。各高校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对研究生奖助类别、比例进行自主调整和倾斜。在研究生资助的实际操作中,各个地区和高校是因地制宜制定自己的政策。本文选取的四所院校的分析结果表明,(1)在学费政策上,专业硕士的学费比学术硕士高。(2)在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实践中,各院校均无学位类型差异。(3)“三助”岗位津贴制度存在院校差异,一般院校的资助标准略高于重点院校。(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的实施存在院校差异。重点大学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政策制定的自由度更高。
第四,学生个人获得的实际资助同样存在着明显的学位类型差异。(1)专业硕士的学费显著高于学术硕士。(2)学术硕士收费前后,专业硕士的资助覆盖面和资助总额都要显著低于学术硕士。(3)在三种类型的资助中,赠予型资助和报酬型资助是资助的主要组成部分。但是专业硕士获得这两类资助的比例和金额都要显著低于学术硕士。(4)虽然专业硕士获得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的比例和金额略高于学术硕士,但二者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而且,在三类资助工具中,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占的比例是最小的,并不是资助体系的主体。
最后,结合表 6总结一下,从学位类型来看,国家层面在各个资助工具都要求没有差异,专业硕士的资助政策往往是依照学术硕士制定的。但在院校层面就开始产生学位差异。再到实证分析的个人层面,在各类资助中,学位类型差异普遍存在。具体来说,在总资助、赠予型资助和报酬型资助方面,学术硕士获得资助的覆盖范围和获得资助的金额都比专业硕士要高。专业硕士只在滞后支付型报酬资助的获得上好于学术硕士。
本文的研究结论说明,虽然国家规定了专业硕士的培养模式,但尚未推出针对专业硕士的相应资助政策。不同培养模式的研究生奖助差距很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体系有待开发和建构。在完善我国研究生资助体系的过程中,需要认清需求方财政和供给方财政的差别。需求方财政在中小学是通过发教育券去进行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的选择,在高等教育里就是资助。资助或者说需求方财政的政策目标是为了公平、效率、充足、选择的自由。不同的资助政策工具是为了满足不同的政策目标。不同的资助政策工具应该根据学生群体的不同而不同。为每一种资助确定其合适的资助对象,并确定合适的资助金额。如何给不同学历层次、不同学位类型的学生恰当的资助,这方面仍缺乏理论依据。而且现在我国资助政策本身具有不稳定性,尚未形成一个整体性的思路。
本文的分析发现,因为国家没有对专业硕士的财政拨款,所以高校对专业硕士收取的学费往往比学术硕士要贵很多。学费成了专业硕士培养经费的主要来源。在研究生资助政策确立之前,学术硕士的资助是国家拨款,专业硕士则是全额自费的。专业硕士的培养是更加偏重实践、应用、面向就业市场的。所以专业硕士功能财政公共产品属性更强一些,成本分担比例更高。学术硕士基本上没有成本分担。而2013年政策修改的大背景是:(1)研究生培养体制的改革;(2)提高拨款水平,提高研究生补贴水平。这一政策目标的实现,主要靠提高生均拨款来进行,“三助”是辅助工具。这在之前专业硕士没有生均拨款。所以政策的修改更多的是配合学费,解决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的公平问题。
从资助政策本身的目标来看,除了学位类型的差异,与本科生资助相似,研究生资助中最主要的两个项目即奖、助学金,即奖优和扶贫。特别地,奖学金等奖励型资助的政策目标则是为了奖励成绩优异的研究生,所以学习成绩和科研情况应该是影响该类资助获得的因素;而贫困资助(包括赠予型贫困资助和滞后支付型贫困资助两类)的目标是扶贫,其受众应该是低收入家庭的研究生,所以应该受到家庭经济情况的影响。[25]
本文的结果说明,资助政策瞄准的有效性不高似乎更多的是资助政策本身的执行问题。那么,在后续的研究中应该加强对资助政策执行情况的分析。比如,研究生贫困资助的减贫效果,即获得资助后有没有改善研究生的贫困现状并使其脱离贫困;又如研究生获得的这些资助有没有促进其在研究生阶段的学业表现,更进一步地是否促进了就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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