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 华南师范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广州 510631;
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金融学院, 广州 510006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9次提出“治理”概念,并强调“坚持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十九大报告更是44次提到“治理”,再次强调落实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新时期,研究生教育强调从传统的“管理”,到现代的“治理”。那么如何“坚持立德树人”,建构治理长效机制,需要我们重新思考和探索。
一、从管理到治理: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内涵发展 (一) 从管理到治理的演变与发展1.管理的内涵
“管理”一词被广泛应用于经济学、管理学始于近代西方。可概括为几类看法:一是认为管理是利用各类资源提高生产效率的组织手段;二是认为管理是控制;三是认为管理就是决策;四是认为管理是技术或领导艺术;五是认为管理是一种行动的文化.[1]本文的管理主要是指为达成一定的目标,对组织中的人力、资金、物质及信息资源等进行管控的过程,其特征具有一定的管控性、强制性和垄断性。
2.治理的内涵
在有关治理的各种定义中,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是全球治理委员会的定义。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研究报告中指出: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物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促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利益得以调和并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2]概括来讲,治理主要是指多个主体参与其中共同管理事务并承担责任的过程,是一个多种机制上下互动、多种资源相互整合的过程,其特征具有多元性、民主性和协同性。
3.从管理到治理的差别
管理主体往往是单一的,治理不能靠单一主体,主张多元主体共治,特别是跟研究生成长成才利益相关的学生、导师、行政部门、教学部门、家长、社会团体等。管理的形式多是自上而下,治理更多的是扁平化。管理只有从上至下的单一形式,治理的形式更为多样化。管理以人治为主,治理以法治为主。管理通常是以管理者为本,行政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与问责,管理的长官意志色彩浓厚。治理的目标是以人为本,依法规行事,其政策不随领导人意志的改变而改变,行政权力的界限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公众需求和各方意见显得尤为重要。管理通常是单向度的,表现在刚性的、强制的,单向权力运行,现代治理则要求制度化、系统化和多向互动的,各类主体民主协商平等参与[3]。
(二) 立德树人的历史渊源与发展1.“立德”思想
“立德”思想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提出的“三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记载,晋范宣子与鲁叔孙豹讨论何为“死而不朽”的问题首先提及。叔孙豹提出:“大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4]在这三者中,以立德为最高,人第一要立德,立德是修身之根本、价值之基石;人皆有死,不朽乃在于有德,第二才是立功和立言,立功、立言统一于立德,并从不同方面反映道德的要求。
2.“树人”思想
“树人”概念最早出现于《管子·权修》。“一年之计,莫如树谷; 十年之计,莫如树木;终身之计,莫如树人。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一树百获者,人也。”[5]在管仲那里“树人”就是指培养能够帮助君主治理国家、发展生产、管理人民、富国强兵的有用人才[6]。
3.立德树人的结合
在中国传统教育实践中,较为强调“立德”,而轻视“树人”,人才培养上出现了偏差。但自近代社会以来,对知识的渴求逐渐超越了对道德的需要,轻视“立德”,强调“树人”。
十八大报告指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把“立德”和“树人”有效结合一起,强调教育事业不仅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还要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融入核心价值理念的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荣辱观。本次报告首次提出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抓住了教育问题的本质,回答了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三) 治理语境中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内涵1.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主体的多元化
治理是形成一个上下互动,通过伙伴关系、合作、协商、确立共同和认同的目标等方式实施对公共事务的管理[7],研究生教育在开展立德树人中,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成员基于共同目标,共同参与到治理过程中来,实现共同发展。
2.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方式的多样化
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在强调管理基础上,实现治理主体间的民主、协商、谈判、妥协,扩大参与范围,拓宽参与治理的途径,这样的治理方式所遵循的具体路径是“通过权力分享的方式实现大学权力之间的制衡,形成一种新的决策机制,集合各种利益,实现整体利益的最大化。”[8]是一种既有正式措施又有非正式措施的,多样的治理方式。
3.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治理环境民主化
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需要制度保障,又要发挥所有行为主体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建立公开的、透明的、有效的治理结构,多元主体互信、互利,基于共同利益追求的合作与协调,构建和谐民主的环境。
4.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多维度整合化
在研究生教育中积极开展立德树人工作,需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知识学习与思想养成相统一,全面发展与尊重个性相协调,努力从理想信念、学风道德、身心健康和社会实践等多维度整合建构,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养,大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使之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二、理想信念之维: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政治方向 (一) 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队伍亟待建设涉及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工作的人员主要有:辅导员、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师、学院研究生主管领导、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处)等。在实际工作中,辅导员承担了较多的学生工作的任务,无暇顾及每位学生的理想信念教育;研究生教育的第一负责人硕士生导师,不仅要指导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还要承担一定的课题研究和教学任务,对于研究生的理想信念教育也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引导。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由多名教师轮流教学并完成教学任务的,教师之间的交流沟通有限,他们无法在较短的时间内,利用课堂的时间,充分的掌握研究生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问题,更不用说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负责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和学校研究生院(处)则更多是处于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间接管理者的角色。为此,需要建构一个有效协作的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队伍。
(二) 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内容需有新常态当前,有些教师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课程的教学内容更新较慢,不适合形势发展的需要。有些教师在对理想信念教育进行讲解时,只是套用领导人的讲话,没有自身对领导人讲话或文件中涉及理想信念教育内容的深刻体会,如果教师自身没有领悟文件的实质,那么课堂内容必然是枯燥乏味,学生也难以接受。此外,不少教师选择教学方法时候,还是喜欢“一言堂”“满堂灌”,只为完成任务。教师只是单项的灌输,并不对学生的兴奋点或疑惑给予反馈,且教学内容老套,教学方法固定,没有创新和新鲜感,课堂氛围的生机与活力较为欠缺。为此,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内容和方式需要大力改革,使之符合研究生兴趣需求,以及社会发展新常态需要。
(三) 研究生理想信念教育需要双向互动以往,灌输的教育方式,大都是以教师为主体,研究生为客体。理想信念教育主要采取单向的从主体到客体的灌输,客体大多是被动的接受,如果对教育内容存在质疑,也没有为研究生提供发言的机会。这种单一的灌输方式约束了理想信念教育的实效性,同时也表现出理想信念教育主客体之间的不对等性,忽视了客体的感受,易导致负面情绪的产生,研究生的积极性也大打折扣。因此,要树立导师与研究生的平等地位,通过多渠道实现理想信念教育的双向互动;积极发挥教育网站、校园广播、官微、校报等多种媒体作用,营造良好的育人文化氛围,创造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引导研究生坚定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
三、学风道德之维: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专业成长 (一) 道德意识层面上的学术道德建设道德行为源于道德意识,学术道德建设要使学术道德内化为研究生的道德意识和学术价值标准。研究生自身也是学术道德教育的实践主体,要自觉养成和提升学术道德上的知、情、意、行,树立正确的学术价值取向,进而提高学术道德上的知识水平和修养水平。研究生学术生活的道德自觉,“是生活在一定道德中的人对自身道德具有‘自知之明’,明白自身道德的来历、形成的过程。”[9]
因此,为了保障研究生道德意识层面的学术道德建设,研究生相关管理部门和二级培养单位可通过进行学术道德教育或者制定学术道德规范等途径来实施。可开设学术道德教育必修课程,注重课程的潜移默化,在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专题的学术道德课程和平时课程中的学术道德渗透贯穿整个大学课程体系的全过程。学生在学术道德课程学习后,要进行专门的学术道德考试,通过考试使学生明确清晰地了解学术要求。”[10]为保障学术道德建设的顺利开展,研究生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在学术管理方面要施以正确的学术道德观,使学术道德融入学术管理全过程,以制度化的形式实施学术道德规范,营造积极的学术文化氛围。
(二) 道德规范层面上的学术道德建设从道德的规范维度来看,道德是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要研究形成良好的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就需要建构彰显研究生学术道德有效的道德规范。研究生学术道德的建设要形成长效机制,制度化是一种较为合理的途径,通过制度约束来达到相应的目的,这种制度化的关键是道德上意和行的规范行为。“构建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长效机制,首先要形成科学合理的组织领导机制,合理配置研究生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系统内部主体要素结构,重视学术权力,优化组织结构,分立组织模块等。”[11]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的建设也要在监督上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制度规范研究生在学术道德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三) 道德实践层面上的学术道德建设无论是学术道德的意识层面建设还是规范层面建设,其最终落脚点就在于促成研究生对学术道德的自觉实践。在日常的学术生活中,就要融入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意识和规范,通过道德教育和学术道德规范等途径实现道德实践的引导和监督。道德实践层面上的学术道德建设是实施者对学术制度规范的主导实践及研究生的自主实践的统一。
研究生主管部门和培养单位,要努力调整和完善现有的管理机制和学术规定,细化有效的学术规范;建立学校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和学生社团共同参与的教育体系、监管机制和文化环境;开发和引进学术不端检测系统,实施对研究生学术论文等的“中期检查”和“毕业检查”相结合的督查工作;加大对研究生学术道德行为的奖励程度和范围,引导和强化研究生的学术道德行为等。
四、身心健康之维: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内在动力 (一) 明确研究生身心健康治理主体职责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包含身体和心理二者合一的健康,是研究生立德树人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研究生不像本科生那样课程设置中安排有体育课,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也存在很多困难,大多数大学的心理咨询中心挂靠在学生处,主要负责本科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研究生心理健康工作边缘化,没有形成专门的管理体系,心理健康主体不明确,职责模糊。因此,有必要明确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教育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专业教师和研究生导师,在研究生身体和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职责与任务,针对研究生定期开展文体活动;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做到专门化和专业化。
(二) 完善研究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研究生身心危机事件的预防和干预是高校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工作。近年来研究生身心危机事件频发,建立和完善研究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对于高校研究生身心健康教育至关重要。
完善研究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建立学校——院系——班级——实验室/宿舍,身心观察员一条龙的研究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以及研究生心理身心危机与干预体系,形成学校有管理监督、教育机构有专家、院系有专门人员、研究生有朋辈互助等全方位的身心健康服务队伍。
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可开展“新生心理普查”“老生心理排查”双线工作,建立以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为主体,以研究生骨干为补充的排查队伍,一方面可以健全研究生心理档案,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心理危机排查的科学性,以杜绝“漏网”现象的发生,努力控制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三) 提高导师对研究生身心健康的指导力研究生入学以后,选择导师学习是第一要事,一旦选择了导师,就确定了师徒关系。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习、科研、生活等方面的帮助、指导和影响是最大的。因此,导师在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重要的也是独特的。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导师在对研究生进行学术专业训练之外,还对研究生的心理成长给予很多的关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但是,也有部分导师认为自身主要的工作是指导学生的学业,身心健康和思想教育有其他学科教师负责,无暇顾及研究生的身心健康教育问题;另外也存在因研究生扩招,导师所带的研究生数量越来越多,培养压力大,没有精力关心研究生的身心发展问题。因此,要建立起一套提高导师对研究生身心健康指导力保障措施,明确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第一责任人,既要教书,又要育人,要积极培养研究生对科研的兴趣,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同时对研究生的身心健康做正面的引导。
(四) 积极构建朋辈身心健康教育模式新形势下,多层次、全覆盖是研究生身心教育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研究生优化身心素质,完善自我的主要途径。针对研究生新生的身心特点,结合入学教育,开展相关身心健康教育活动:
开展新生入学心理普查。在新生入学时,及时做好研究生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筛选出可能有心理问题学生,并提供及时有效的心理咨询与辅导,对研究生新生的心理健康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组织新生参观高校心理咨询中心。通过实地参观和亲身体验,一方面,消除对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的误解,增进研究生对心理咨询中心的认同和信任,另一方面,可以学习心理健康知识,掌握心理自助的资源与途径。
开展入学心理教育系列讲座。由经验丰富并且获得心理咨询二级证书的辅导员或心理学研究生开展心理健康系列讲座,亦可邀请优秀毕业生经验分享,主题可以围绕科研学习、婚恋择偶、人际关系、择业就业等多方面开展,为研究生新生在读研期间常见心理问题进行解读并支招,防患于未然。
五、社会实践之维: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实现途径 (一) 体验型社会实践体验型社会实践,就是让研究生通过亲身体验了解社会需要、认清社会发展,在实践中了解国家改革动态,坚定奋斗目标。尽管不少研究生都有过工作经验,并对社会服务工作有一定的了解,但大学毕竟不同社会组织。大学首要的责任就是根据教学的需要,创造远离社会各种不利因素干扰的条件,让学生能在“象牙塔”中静下心来遨游于知识的海洋。社会需要是研究生培养的主导因素,研究生综合素质的培养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研究生教育培养必须立足于社会的需要,反映国家的需求;研究生培养单位必须为研究生创造更多的实践机会与条件,使他们能在实践中把专业理论和知识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不断开阔眼界,深化专业理论知识,锻炼独立思考和科研能力,提高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 服务型社会实践服务型社会实践,主要是指研究生在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客观现实的基础上,发挥其主观能动性与积极性,依靠自身掌握的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先进的科学技术服务社会的实践活动[12]。在研究生发挥专长,为社会服务过程中,个体除了认识社会、了解现实的机会外,还可以在实践中将自己置于国家改革和社会发展的前沿,更加明晰自我目标和现实状况,从而可以更加清晰地认识自身能力、素质与社会要求的差距,以便更好塑造自己、发展自己。
服务型社会实践,比较好的方式是可给研究生提供挂职实践锻炼岗位的机会。研究生通过学校相关方面的引导和推荐,取得所要挂职单位相关组织和人事部门的信任与支持,并由其安排担任挂职单位各部门专业实践岗位或管理岗位等。社会、政府、学校、研究生多方合作共赢,更有利调动和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
(三) 创新型社会实践创新型社会实践,主要指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国家的战略规划需要,以培养具有创业意识和开拓型人才为目标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实践方式。
创新型社会实践是个系统工程,非一方力量能完成其所需,在立德树人过程中,要整合学校、企事业、社会多元主体的资源和平台,通过不同高校之间的合作,跨院系、跨专业之间的协调,产学研之间的结合等方法,构建立体多层次的创新实践平台,从理论、实践、渠道等方面保障创新创业活动顺利实施,助推其上新台阶。研究生可以通过与企业合作的平台,获得企业项目的资金支持,最后由指导老师和学生组成的创新团队来参与完成项目,不断进行激发研究生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
总之,要建立研究生教育立德树人的长效机制,需要从理想信念、学风道德、身心健康和社会实践等四维一体去建构。理想信念是政治方向,是精神支柱;学风道德是专业规范,是成才基础;身心健康是内在动力,是成长保障;社会实践是实现途径,是素质拓展。四者之间,相辅相成,共同促进,才能达成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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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 School of Education, 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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