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塔尖”,是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核心要素。建立良好共在的导师与研究生关系是新时代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关键。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是彼此在交互共生的研究生教育场域以主体间性为关照点,遵循教育发展的内生性规律,在交往与对话的环境中,双方形成内生于心的共在利益表达。然而,目前研究生教育场域中出现的导师与研究生关系疏离、单原子式的主体交往以及权威霸权式的指导方式阻滞了导生和谐关系的有效形成。2018年,教育部颁布的《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 旨在强调明确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的职责,着力培养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学术创新能力、社会责任感、学术道德规范等[1], 一定意义上,为构建交往共生的导师与研究生关系指明了方向。基于此,本文在明确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理论内涵与内容指向,解释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本质特征基础上,提出构建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保障路径。
一、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理论内涵研究生与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场域中的交往共同体,需要在相互承认的共生共在的“生活世界”中形成合作共赢的导生交往学习型组织,释放共建共治共享的研究生教育正义能量。建立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揭示了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相互依赖、共生发展、相互承认、平等尊重的和谐关系。深刻理解交往共生体的理论内涵,搭建导师与研究生共在交往平台,引领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共在表达,成为新时代深化研究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议题。
“共生”是一个生态用语,最早由英国生态学家坦斯利(Tansley)提出,本意指生物体空间内的生物成分非生物成分通过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的方式相互作用与依存而构成的一个生态学功能单位,彼此间是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统一体[2]。随着社会语境的时代转向以及构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目标推进,“共生”突破了原有的词义,辐射到了社会场域中的人与物以及人与人的发展链条中。共生既是自然的本性,也是社会场域诸事物存在与联系的本质,正是这种属性决定了自然和社会处在同一个共生体之中,各种事物之间的发展都是依照共生的规律进行演进的。其最高的境界是形成互惠的对称性的交往共生信念[3]。导师与研究生作为学术场域中的单元个体,需要在和谐交往共生的引导下按照学术交往的准则开展学术交往活动。交往共生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基本理念,新时代形塑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关系的核心也应彰显交往共生的价值目标,在共生共在的环境中形成双方交往的命运共同体。基于对交往共生本意的价值理解,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凝聚着和谐互动、相互承认、共生成长的正义能量,双方在共意表达的“生活世界”中达成交往共识。
其一,和谐互动是师生交往共生体形成的根本方式。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指出,“共识行动发生在一种不受质疑的背景共识之中,在相互信任的有效交往中达成共识”[4]。作为社会场域中个体能够遵守社会本然的法则,在共生交往的语境下实现彼此共在利益的表达与整合。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教育场域中的两股重要力量,彼此出于共同的交往需要,导师在共生的学术环境下开展科学研究活动、教学活动,研究生在相互认同的过程中获取知识、不断成长。共生单元中的导师与研究生个体始终以群体的利益为着眼点,研究生在与导师的交往中能够汲取解决科学研究问题的新思路,在导师的指导下获得更多学术资本与文化资本,进而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导师在研究生的交往中能够获得更多教学成就感、生成教学信念。唯有在和谐共生的交往中,导师与研究生才能形成发展合力,在对话中获得内生性专业动力,当双方的价值和信念存在差异时,也正是通过商谈的方式加以解决。
其二,相互承认是师生交往共生体对话的重要依据。在主体间性的教育共生环境下,导师与研究生处于平等的对话交往之中,双方基于承认的法权在多元化的交往秩序空间内达成共意的“生活世界”表达。正如有学者所言,“自治的社会秩序不是一种由大规模、强制性的结构所控制,而是通过各种行使的沟通与互惠建构起来的合作秩序”[5]。相互承认的师生交往共生着力体摒弃工具主义的象征交往仪式,倡导平等主体的双方在“共意”交互的空间内形成相互观照的伦理精神。“此时此刻,人是一个真实的自我,不是忘妾的意识,也不是教会、国家和公众的观点异化了的自我”[6]130。唯有师生彼此在基于相互承认的共生环境下才能生成解中心化的交往世界观,相互赏识、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形成“共在”他我的交往世界。
其三,共生成长是师生交往共生体生存的终极价值。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强调:“主体间达成共识具有一种非策略性意义,而且,在共识当中,‘与他者、物以及自我的关系’,是建立在真理基础上的。理解也为社会群体的持存提供了资源”[7]。师生作为社会场域共同体中的成员,在教学相长的共在环境中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导师在指导学生的过程中能够体悟到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力、感知力、洞察力,学生在接受指导的同时也能获得对知识的新解,两者相伴相生。双方在这种共生交往的环境中生成真诚性、真实性、可理解性以及正当性的共生成长合作目标机制,在多元理性的声音中寻求发展的同一性,实现师生共生成长的整体发展目标。正如哈贝马斯所言:“一个个体的存在不是通过客观化命题的复杂描述去认知的,而是用‘适当的整体性’方式认知的。个体是在更广泛的交往框架范围内通过观点的共享而获得”[8]。
二、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建构指向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引领着研究生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方向与发展步伐,为彼此间的和谐交往创生发展空间。交往共生体是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载体,双方的交往行为是基于共生发展理念,在共生意义的润养观照中实现利益表达与整合。在推动研究生教育场域实现有序化治理的关键期,以共生交往取代规制管理,赋予双方共在的角色使命,构建基于“理念、目标、指导、产出”多位一体的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成为全面落实研究生场域立德树人的内在旨意。
“交往共生”即是多元主体参与联动创新互动的意义过程,侧重于多主体间的协作共赢与共生发展。而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构建亦是基于这种考虑,以尊重知识创新为前提,遵循师生交往的内生逻辑,以问题为导向,在共生的单元中形成学习型组织的交往行为策略,通过解释与商谈,建设共享、共创、共通的和谐导生关系。正如哈贝马斯所言:“通过解释,交往共同体的成员把客观世界及其主体间共有的社会世界与个人以及其他集体的主观世界区分开来。交往行为者只有通过对可以批判检验的有效性要求采取肯定或否定的立场,才能相互达成理解”[9]68。
(一) 创生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共意理念交往行为反映的是行为者与波普尔所言的“三个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之间的关联。建构具有社会场域意义的交往共生体关键在于理念的一致性,促使场域中的主体通过真实的经验表达出心灵状态的事实,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形成共意的交往行动理念。研究生与导师作为研究生教育场域中的两类共生主体,双方处在结构化的场域规则中,双方基于学术活动事由、生活活动事由以及科研创作事由的共在交往,能够以平等的身份表达自身的看法。正如哈贝马斯所言,“在沟通过程中,言语者和听众同时从他们的生活世界出发,与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以及主观世界发生关联,以求进入一个共同的语境”[9]95。基于此,导师与研究生若想形成交往共生体,创生共意表达的交往理念尤为重要。其一,形塑导师与研究生的协作承认理念。导师与研究生是具有理性批判力的共生体,双方基于共意的研究问题在情景化的场域中展开交流与对话,凝结的是对问题本身的疑惑与谈论能量。导师需要在与学生交往的过程中内生为一种尊重学生表达的话语承认理念,为学生营造一种宽松、共在的交往氛围,双方需要在相互协作的场域空间内感受师生交往的非功利取向[10],平等共生、协作互动成为现代社会下促成两者交往的共意表达。其二,交融导师与研究生共在“他者”的共生意念。“此在的世界是共同世界,意味着与他者共同存在,他者是通过周围世界来照面的。他者蕴藏着世界的意涵,倘若没有他者的共同存在,没有被抛入这个共同世界的现存状态,存在就无法使其意义得以澄明”[11]。在共建、共享、共治的社会主义新时代,导师与研究生的交往应彰显共在“他者”之气质,交融彼此之心,唤起彼此交往成长的仁爱之魂,进而促使双方能在“此在”“共在”的共生环境中达成共意的教育表达。
(二) 凝聚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共在目标哈贝马斯指出:“要想理解一种表达,最典型的就是一种以交往为取向的言语行为,解释者必须充分了解其有效性的前提;解释者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与表达相关的有效性要求在何种前提下才能被承认”[9]115导师。与研究生间的交往互动不是虚假的单向度共生,而是一种群体理性化的“人的解放”过程,树立明确的共在发展目标,通过主体间性的反思转化为蕴含整个研究生教育场域的漫长互动,回归到日常的意义共生交往环境中。在彼此交互共生的环境氛围中,日常的“生活实践”目标是促成导师与研究生形成真实性、真诚性、正当性交往生态的关键。雅斯贝尔斯(Karl Jaspers)曾强调,“教育应不断回到原初,去关注人的灵魂,以信仰为前提,以目标为导向”[12]。凝聚以共在目标为导向的师生交往共识,明确彼此奋进的共在目标,确证基于交往解释的意义理解路径,将成为新时代强化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关系的重要纽带。其一,凝聚导师与研究生共生意义的交往解释目标。导师与研究生需要在共生对话的“精神营养配餐”生活世界中达成交往目标,这种目标远非因果事实的归纳与总结,更需要彰显基于解释演绎的相互理解的交往目标。在这样的共生语境下,导师与研究生需要坚守心灵的一方净土,释放教育“成人”之美的正义能量,以共生体的共同交往利益为出发点,形成导生共同的交往理想信念,摒弃个人狭隘利己主义的扭曲交往价值观。其二,凝聚导师与研究生共在意义的倾听目标。“生命的存在之维总是特殊性的,当我们试图倾听某一人时,实际上是把他作为一个特殊的具体的生命个体来倾听”[13]203。如果导师拒绝倾听,使自己的教育变成独白,他实际上是人为地与学生隔离开来,拒绝与学生对话,这样的研究生教育势必是单向度的规制。基于此,需要塑造导师与研究生间共在交往的倾听目标,以学生为中心,密切关注学生作为场域参与者的行为计划,构造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多中心治理善态格局。
(三) 达成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指导共识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现代大学场域中的共生研究体,在交往过程中导师与研究生共同摸索指导与被指导的共生路径,秉持创新发展的双向度知识生成理念,将研究生的“被动接受”知识观点转向为“主动探究—主动思考”,在共生的创新发展环境中达成师生互动的交往指导共识。布卢姆指出“我试图按照我们灵魂的本来面目,提供一个灵魂考古学的大纲。我们就像个无知的牧羊人,他住在文明一度繁盛的地方……唯一必要的事情就是细心地发掘,以强化人生的楷模去再现它们”[6]195。导师在指导研究生的环节,扮演着引路人的创新驱动倡导者角色,引领研究生在敬畏学术生命文化的前提下与导师形成研究合力,在共生交往的创新环境中建立研究型师生交往共同体,鼓励新观点、新思路的创新。其一,达成基于创新的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指导共识。创新孕育于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关键在于激发研究生对知识本真的探索与发现,唤醒研究生内生性的创新意识,而非工具主义的任务型“应付创新”。导师每次与研究生开展的学术探讨后,都应鼓励研究生将讨论中形成的有创新意味的观点形成文字,同时引导研究生逐一将其转化为学术话语,在反思与酝酿中形成富有创新性的学术观点。雅斯贝尔斯并不想把自己变成一种榜样或权威,他所做的一切只不过想引起学生的注意,产生怀疑,提出疑问,克服困难,并向危机四伏的生活发出呼吁[13]195。其二,达成基于共生的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指导共识。研究生作为导师日常指导与帮扶的对象,双方应在互信、互爱的环境下,以共同目标为导向,建立共生的发展学术生命成长体系与个人发展成长体系。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其教育理念中指出:“我甚至希望学生和老师之间也这样把他们自己看作是不可分离的,把每个人一生的生命当作他们的共同目标。一旦他们察觉到他们以后会分离,一旦他们预见到他们有彼此成为陌路人的一天,他们就已经成为陌路人了”[14]。基于此,需要达成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指导共识,以创新与共生为指向,建立双方互信互利的指导交往谱系,关注研究生在大学学术场域中的成长轨迹。
(四) 共享导师与研究生交往的研究成果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研究生场域中的共生交往主体,合作共赢是其生存与发展之道。在共在交往的互动环境下,导师与研究生是实现知识共享与共在表达的共生主体,两股力量相生相伴、共同促进。导师作为提升研究生学术能力的领路人,需要秉持共生持续发展的健康理念,形成导师与研究生联合研究的成果共享机制,为研究生搭建专业成长的研究成果共享平台,为研究生形成内生性的学术观点与学术批判力奠定基础。正如纽曼(John Henry Newman)所言:“大学教育是通过一种伟大而平凡的手段去实现一个伟大而平凡的目的。它旨在提高社会的益智风气,旨在修养大众身心,旨在提炼民族品味,旨在为公众的热情提供真正的原则……这种教育能给人以对自己的观点和判断有一种清晰和清醒的认识”[15]98。
导师作为研究生学业方面的指导者,需要在学术指导实践中形成共享意识,鼓励学生在共享成果中领略学术研究的成就感与魅力,同时研究生通过导师的日常学术指导能够循序渐进形成对学术观点的科学、创新表达,与导师共同创作出具有创造性的学术佳作。一定意义上来讲,与导师合作形成共享共在的学术研究成果,可以有效规避研究生的学术研究成果质量,避免低水平重复、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在此期间,导师通过对研究生的耐心指导、与研究生共同完成学术创作,能够形成集体的研究智慧,最大限度达成知识共享与共生文化共识,激发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研究共同体的创新意识。正如布卢姆所批判,“科学看上去具有创新性,只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创造性的真正涵义,认为它就是提出假设、发现证据或构思实现过程中表现出的聪明”[6]138。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形如安德森(Benedict Richard O'Gorman Anderson)言下的“想象的共同体”,具有共同的研究旨趣与研究方向,双方在实践中形成了共同的学术话语体系,共享基于交往指向的学术研究成果能够凝聚彼此研究向心力与共生力。
三、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保障路径纽曼曾言,“知识、获取知识的训练以及知识所形成的品味,有净化人的思想的自然倾向”[15]102。大学致力于从事科学与学术的知识传播活动,研究与教学都围绕智力教育展开,以期通过这条途径,真理可以变得深刻而又彰显[16]64。导师与研究生作为研究生教育场域中知识习得、传播与运用的重要力量,促进其形成交往共生体,促进学术精神向善发展应从制度规范、文化生态以及交往惯习三个层面着手推进,以“共生—共在—共意”为观照点,为导师与研究生交往共生体的构建营造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环境,引导双方形成和谐有序的交往惯习。
(一) 建立师生共生的学术交往制度规范雅斯贝尔斯指出:“大学是在一个制度构架之内完成它的任务的:科学研究、教学、学术训练、沟通。它需要建筑物、原材料、书籍、院系,还需要对所有这些进行规范化的管理”[16]108。建立师生共生的学术交往制度规范,能够确保研究生与导师作为交往共生体的合法性与正当性,实现大学学术场域多元主体和谐的共生发展。正如有学者所言,“只要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存在,只要这个社会共同体还保持有某种秩序,它总是存在着某种共识”[17]。导师与研究生若想达成共生的交往共识,理性“善态”的研究生准入制度、研究生培养制度以及研究生学术惩戒制度尤为关键。首先,在建立理性“善态”研究生准入制度层面,除了包含以往制度中的常态招生环节外,需要增加研究生与导师平等交流互动的环节,逐步推进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度,从多个方面综合考查研究生的学术应变力、学术思考力以及学术创造力,在相互承认的制度空间里达成导师、学生以及招生单位的录取共识。在“双一流”建设的推动下,研究生的招生录取更应体现多主体利益的表达与整合,关注质量与能力,树立正确的招生录取观,规避导师单向度招生权力垄断的困境,确保招生录取权力的“公共性”。所谓招生录取权力的“公共性”是指权力的普遍性特质,它不是某个导师或招生单位的权力,而是凝聚导师、研究生与招生单位共同的权力,不是私人的利益,而是共在学术共同体的利益。其次,在建立“善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层面,建议全面树立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意识,强化导师与研究生交流机制,鼓励导师与研究生针对学术问题展开交流与探讨,培养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激发研究生的探究学习能量。哈贝马斯指出,“只有按照交往理性的要求,一个社会或语言共同成员才能达到客观事物的共同理解,建立大家认同一致的伦理道德规范,维护生活世界的合理结构”[18]。基于此,在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期,构建导生和谐关系的共在培养制度,打破唯论文的工具主义的培养目标,释放研究生与导师合作的交往共生能量,对于推动研究生形成内生于心的学术信仰至关重要。最后,在建立“善态”的研究生学术惩戒制度层面,建议高校认真落实《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培养单位制定研究生学术惩戒制度实施细则,发挥导师在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方面的引领作用,培养研究生严谨认真的治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自觉遵守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自觉维护学术事业的神圣性、纯洁性与严肃性。在此基础上,导师需要协助研究生树立自觉的学术规范意识,为他们提供共在的学术指导,明确学术惩戒制度的教化价值,最大限度释放制度的教育意蕴。
(二) 臻善师生共在的学术文化交往生态导师与研究生共在于生活世界的交往行动网络中,他们对学术文化信念和合法秩序之源泉的依赖,不亚于他们对社会化了的个体之认同的凭靠。导师与研究生协同共生体的构建需要创生共在的学术文化交往生态,进而实现一种内生式的协同倾听交往模式。“教育的过程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相互倾听与应答的过程”[13]200。文化作为一种传递生命价值的符合系统,承载着集体成员共同信守的价值目标,培育着集体成员对场域结构的认同感。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工具价值占据上风,“现代人陷于唯一的一种单原子生活方式之中……缺乏内心生活,这使他容易以一种病态的方式接受由社会及其组织而流行的观点……他们不仅没有意识到,他如此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变得越来越片面,没有共同的信仰”[19]。研究生教育场域作为一个开放的系统,势必会浸染现代性社会带来的污垢,造成导师与研究生间的虚假交往与错听困境。因此,研究生教育场域亟需培育一种基于学术文化交往生态的理念,唤醒主体对共在交往文化的认同,进而能够构建导师与研究生主体间性的命运共同体。其一,营造以生为本的教化交往文化氛围。规训在场的现代性社会将教育对人的支配、压制、形塑看作是规训的主要特征。规训和惩罚不是教育中的一种必然,而是导致教育走向另一种极端的负面影响,是一种恶。研究生与导师应处于共在的平等交往空间中,在主体间性的合作、理解、对话中释放学术权利,形塑一种以生为本的教化交往方式,珍视研究生向善发展的学术生命,完成由规训向教化的转向,由内而生地唤醒研究生的学术责任伦理。导师在教化交往的文化氛围中促使研究生形成对学术道德以及学术规范的文化认同感,在学术自由与学术问责中形成一道权责文化认同桥梁。其二,凝聚师生共在的文化交往共识。大学场域是开放包容的共生文化集合体,充满着正能量的学术气息,应为师生交往营造和谐共生的文化氛围,促进导师与学生能够形成互动交往的兴趣。一方面,大学校园建设应凸显人文气息,深刻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内在精神,强化校园精神文化的育人功能。大学作为育人的重要场域,应充分发挥文化导向的作用,为研究生与导师间的沟通与交流创设良好的文化共生条件,如设立导师开放日、开设师生交往主题活动,由知名导师在图书馆等校园公共场所为研究生进行专业答疑解惑,传递学术文化的生命气息,不断开拓研究生的学术文化视野。另一方面,大学校园应为师生交往共生体的形成创设精神动力。文化的本质是社会共同体成员思考成员间的完善的理想,以及人类社会改善的理想。唯有社会共同体成员在精神层面形成坚不可摧的动力,社会才能朝着富有价值的方向发展。为此,大学校园应关注场域内师生交往的信念,帮助双方形成共在的文化交往共识,为其交往创设多维的精神动力机制,鼓励研究生敞开心扉与导师进行心灵沟通与交流,形成和谐平等的师生交往文化生态圈。
(三) 形塑师生共意的学术交往场域惯习导师与研究生共在于学术场域的洪流中,需要凝聚“想象交往共同体”的共识,形塑彼此学术交往的惯习。“想象交往共同体”是导师与研究生双方在理性的行动中相互协作与运动的结果,有着共同的话语指向与信仰目标,共同参与到教与学的场域对话中。每一个场域都有自身特定的利益形式与话语体系,场域创造并维持着它们。学术场域作为一种关键的场域,有其自身的“游戏规则”,场域内的共同体成员(导师和研究生)依照规则形成心照不宣的交往关系,对于构建导师与研究生协同共生体至关重要。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曾言:“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了某个场域固有的必然属性体现在身体上的产物……进入一个场域,这要求心照不宣地接受游戏规则,它意味着特定的斗争形式是合法的,而别的形式则被排除”[20]。
惯习是社会性地体现在身体上的,在它所居留的那个场域里,它感到轻松自在,“就像在自己家一样”,直接能体会到场域里充满了意义和利益。构建导师与研究生协同共生体尚需形塑彼此交往的共在惯习,凝聚学术场域内师生交往的共识。第一,形成导师与研究生共生交往的缄默秩序。缄默秩序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亦即无数个人独立的决策和行动的非意图的结果。导师与研究生需要形成共生交往的缄默指向,将理性制度内化于心,逐渐将硬性制度衍化为内生精神,形成彼此交往的默契表达。导师与研究生作为在研究生教育场域中行动者,他们的理性是有限的,唯有形成自生自发的共生交往惯习,形成共在交往的缄默秩序,才能真正激发师生交往的热情与激情。第二,建立导师与研究生在“生活世界”交往的惯习表达。惯习所指示的行动路线即可能伴有对成本和效益的策略性计算,这种策略性计算就将惯习以自己方式运作的过程提到了自觉的层面上。在这一层面而言,高校应努力为导师与研究生营造轻松自在的交往惯习环境,促进双方能够在“生活世界”的自由宽松环境中,通过获益性的策略性计算,形成彼此认同的交往惯习,强化对高深知识的理性认识与探索,在自由的理性空间内建立基于惯习交往的师生共在的学术话语体系。正如布鲁姆所言:大学是一个让探索和哲学开放精神自行其是的地方。它旨在鼓励人们对理性本身的非工具性运用,它提供了一种气氛,使统治者意志的道德优势和自然优势不至于吓跑哲学上的怀疑[6]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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