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属于国民教育的顶层体系,是我国高端和精英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重要来源,承载着国家重要战略顺利实施的重大使命。科学道德指从事科学研究的人在进行学术研究、学术评价、学术奖励等活动中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时所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与规范,包括学术制度、具体科研规则和学术中的人际关系等。从学校层面看,研究生教育中的科学道德属于科学研究的基本伦理规范,是高等学校履行人才培养使命、营造良好学术环境、提高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证,并与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相互促进、相辅相成。从社会层面看,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的重要方面,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从国家层面看,科学道德对于培养高素质科研人员,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学术繁荣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但是近年来,学术界层出不穷的各种科学道德失范现象已经波及到了研究生教育体系。无论是导师将指导的研究生视为“私有物品”的“包工头”现象,还是部分研究生所表现出的论文抄袭、伪造或篡改数据等“抄剽盗”行为,亦或是将学术研究作为交易对象的“商品化”现象,都极大地破坏着科学创新精神和学术研究的良好风气[1]。通过对已有成果的研究发现,国内外关于“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的研究成果十分丰富,从表现态势到问题的存在,从原因剖析到对策路径都有着较为详细的定量定性论证。例如,张效英在《科研不端行为的博弈分析及其治理》一文中得出了信息不对称、实施学术失范行为的成本、收益、损失与该行为发生存在着较强关联性的结论,将科学道德失范现象归列为一种利益平衡的行为思考[2];张广兵在《研究生学术失范的博弈论解读》一文中提出了收益情况而非研究生的道德素质在研究生科学道德失范行为中起着决定性作用的结论,表明研究生科学道德失范与功利性趋向关系密切[3];杨公安在《从博弈论角度看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一文中认为,目前学术不端的违约成本不高,监督机制和处罚力度不够,使研究生存在学术违规的侥幸心理[4]。当然,已有研究也存在如下不足,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空间和可能:一方面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失范现象与高校教师和科技工作者一样,具有相似性。但研究生教育中所涉及的“包工头”现象是独有现象,这是以往研究尚未明确界定的。另一方面研究生教育中的科学道德建设路径多从宏观制度体系展开,缺乏从内在构建科学有效学术评价机制的探讨,本文正致力于解决这一难题。
为此,通过文本分析法和调查研究法,客观描述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建设的现状,剖析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成因,构建平等的师生协作体系、规范的学术监管体系、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是破解高校研究生教育中学术失范问题,提高研究生教育中各有关主体科学道德意识和水平,营造良好学术环境的关键[5]。
一、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建设的现状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呈现出日趋繁荣的局面。然而,科学界道德状况不容乐观,尤其是近年来多所高校的学者和研究生相继卷入学术腐败、抄袭造假等事件,不仅是造成高校自身形象受损的原因,更是中国学术界应该高度重视的重要现实问题。为更客观描述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现状,本文查阅和剖析了大量已曝光的学术失范案例,并选取了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985高校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导师为调查(访谈)对象,共发放了500份关于科学道德的调查问卷(有效回收498份),内容涉及科学道德认知、科学道德现象评价、科学道德行为、科学道德建设建议等四类,通过SPSS数据统计法予以统计分析。研究发现,“抄剽盗”现象属于科学道德失范的常规现象,而“包工头”“商品化”现象则是科学道德失范的隐性存在,共同构成了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现状。与可以通过制度生成予以修正的常规现象不同的是,隐性存在无法用硬性手段进行限制,在或约定俗成、或不足为奇的惯性思维中光明正大地存在并持续着,造成了学术研究的失衡。
(一) “包工头”现象比较明显造成师生关系认知错位传统意义上讲,“包工头”指工程领域中存在着的一部分特殊群体,他们把工作包揽过来,招人作业,他们自己当头,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产物”。在不少人印象中,“包工头”常常被视为靠榨取农民工血汗而发家致富的“剥削者”。现在一般认为,“包工头”并非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罪魁祸首”,只是欠薪链条上的一个环节,而非源头。在学术研究中,“包工头”现象并不是绝对的普遍现象,但在研究生教育中表现比较突出。对此,孙妙凝在《诚实劳动不当“学术包工头”》一文中认为,我国学术失范现象比较严重,而“包工头”现象是重要表现[6]。通过对研究生开展问卷调查和指导教师进行访谈后可得出如下结论:90%以上的研究生尤其是理工科研究生认为称呼导师为“老板”已经是普遍共识;86%的被访者表示自己撰写论文发表时署名为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一半以上的研究生认为部分导师不是坐在实验室与学生共同研究、钻研学问,而是到处跑关系、拉项目、要经费,利益化行为非常明显;85%以上的研究生认为导师的学术任务和成就自然而然地落在自己身上,导师成为名副其实的“包工头”,学生成了名副其实的廉价“打工仔”。与此不同的是,一半以上的研究生导师认为根据不同学生的潜质承担不同的科研任务,是锻炼其学术独立性的重要方式。同时,有相当一部分导师认为自己并未承担过多的横向课题,因此有更多时间与学生在一起从事科学研究。由此表明:研究生与导师对同一现象的看法是不同的。固然,导师通过让学生独立从事学术研究可以更好地培养研究能力,但不可否认的是,确实存在部分研究生导师将过多的个人欲望渗透于师生关系中,让研究生承担自己主要的科研任务。于研究生而言,对学术研究已无乐趣和兴趣,多是基于被迫或功利性,无法激发释放科学探索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于导师而言,势必造成在学生中威望的下降或饱受诟病,亟需建立一种合理有效的师生沟通合作机制,以免造成学术关系的法则失衡[7]。
(二) “抄剽盗”现象屡禁不止造成学术研究认知迷茫刘益东等在《学术纪律建设:破解学术失范的“系统”力量》一文中认为,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是属于科学道德表中最普遍和最标准的规定动作,是研究工作者致力于规避的重要问题,也是在目前普遍存在着的各种各样考核指标下产生的畸形现象[8]。在目前学术成果评价中,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是唯一可以通过明确量化标准予以确定和衡量的,可操作性极强。无论是学术成果发表、课题申报还是科研成果转化,都可以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进行“抄剽盗”检测,但仍屡禁不止。通过对部分985院校研究生进行的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发现:60%以上的被访者将“抄剽盗”行为看作是学术失范的首要现象,但同时有一半以上的被访者否认自己曾有过上述学术失范行为。在承认有过“学术论文撰写过程中存在随意抄袭和剽窃现象,在数据取得中存在盗用、伪造、篡改现象”的被访者中,违背科学道德的理由主要有三:(1)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界定模糊;(2)存在有恃无恐或侥幸心理;(3)为了完成导师布置的任务,顺利完成学业或者取得更多的学术资本铤而走险。由此可见,以研究生为主体的被访者存在着双重心理:一方面承认“抄剽盗”行为是科学道德失范的主要表现。另一方面确实存在一部分被访者隐瞒了自己曾经有过上述行为的事实,而“抄剽盗”现象的存在受主观和客观双重因素的影响。
(三) “商品化”现象日渐凸出造成规则制度如同一纸空文张耀铭在《学术评价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治理》一文中认为,学术评价体系的功利化目标导向,是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重要制度诱因。同时,汪慧,晏晓蓉在《学术论文市场利益链根源及对策研究》一文中认为,代发代写是目前学术研究中的普遍现象,在论文写作发表、课题论证申报、专利申请等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灰色地带”,许多代写、代发等一条龙商品化服务此消彼长,衍生出诸多代写代发服务机构和人员,造成了部分期刊杂志社、部分相关主管人员、部分作者等一一沦陷,成果发表变成商品,成为学者们追名逐利的利器[9]。通过对部分导师和研究生深度访谈,近八成的被访者认为学校的科研评价体系过于公式化,过度的数量和高层次追求遏制了科研成果的真实水平;49.1%的被访者认为“花钱发表低水平论文”现象严重或较严重,80%以上的被访者听过或有过上述类似的行为。关于这类信息的渠道,有的是通过邮箱、QQ等途径得知相关信息,有的是通过亲戚、朋友、同事、同学等得知相关信息。无论哪种渠道,都表明学术研究的商品化、产业化发展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在现行科研评价体系“指挥棒”的作用下,学术商品市场也成为一块巨大的利益蛋糕,引得无数人竞相争夺,是学术研究者成就功名的一种“捷径”。如此就严重损害了钻研于学术研究者的权益,也是学术研究中道德失范的重要隐性存在。
二、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成因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备受关注的社会现象,也成为正确处理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本体关系的关键。究其原因,与师生关系、制度体系、市场化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业已成为激发全社会创新积极性的重要掣肘。
(一) 师生关系的结构性失衡导致“包工头”现象蔓延至教育领域关于“在研究生教育中师生之间到底属于何种关系?”这一问题其实早已有标准答案。师生之间属于平等的学术传递与互动关系而非学生属于导师的私有财产。但在现实学术关系中,研究生本人理所应当地完成导师布置的所有任务,甚至包括导师的个人私事,学生不能或者不敢反驳和拒绝,几乎成为研究生被访者的共同感受。孙妙凝在《诚实劳动不当“学术包工头”》一文中认为,这种“包工头”现象实际上就是沿用了学术关系的约定俗成性,是一种看似正当实则曲解师生关系和学术关系的典型表现。究其原因,一是导师存在着的恩赐心理与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渴望形成了某种契合。当前我国研究生培养制度进行着不断的调整,有严进严出、宽进严出等不同的模式。但在招生名额日趋紧张、考生人数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学生在被录取时就决定了心理上的报恩弱势,以及导师有意无意的恩赐心理优势,部分导师将研究生看成自己的私有物品或免费劳动力,师生关系错位存在;二是当前中国公民的平等意识普遍不强,无法从意识观念角度形成平等的学术关系。固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建立一种包括学术关系平等在内的平等关系,但由于中国社会尚不具备达致平等的普遍基础和心理,加之原本所尊崇的“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传统古训在道德层面绑架着人们的行为选择,造成师生之间的心理维度结构性失衡,无法实现师生学术关系的有效协同。
(二) 有效监管的制度性缺位导致“抄剽盗”现象暂未彻底根绝陈翠荣在《基于博弈理论的研究生学术失范研究》一文中认为,学术研究中存在的“抄剽盗”现象和行为,归根结蒂是因为制度监管不力所导致的科学道德失范成本偏低[10]。目前我国高校普遍存在行政化趋向,以行政化管理代替学术性管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罚难免会存在行政干预或人情关系的渗透,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周遭环境蕴藏着消极风险。当前,从教育主管部门到各高等学校都与建立了完善的科学道德规范,成为净化学术空气、维护学术尊严、促进学术创新的根本。例如,国务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等高校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制度性规范。特别是全国诸多高校启用了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以信息技术手段对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全过程的学术不端行为予以强制性防范,极大地净化了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的环境。但从具体情况来看,由于存在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或者制度约束对于当事人的威慑力不够等问题,导致诸多规定停留在文件上,无法实现落地生根和敲响警钟之功效。另外,很多高校的学术不端处理条例仅仅是针对事后的惩处举措,缺乏系统完整的预防机制和警示教育机制,与可能获得高额奖学金、出国机会甚至更好的就业岗位相比,科学道德失范惩罚制度所带来的损失成本要低很多,在权衡利益得失后部分研究生会有恃无恐甚至铤而走险。另外,有些学术成果涉及的专业性极强,很难对某种学术不端行为定性,也给学术不端的认定和评价造成很大的困扰。不过让人欣慰的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大学去行政化”要求和教育部关于“明确大学去行政”的部署,以及相关部门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零容忍有望改变这一现状。
(三) 急功近利的商业性行为导致“商品化”现象隐患不断近年来,学术研究的商品化、产业化作为学术本位的功利选择,已经让很多人忘却了科学研究的初衷,将学术成果变成了逐名逐利的商业工具,也让许多学术机构在盲目追求数量和高层次科研成果方面你追我赶,社会急功近利的不良风气逐步渗透进了大学。汪慧,晏晓蓉在《学术论文市场利益链根源及对策研究》一文中认为,当前学术研究领域存在着的代写代发等学术失信现象和抄袭、剽窃等不端行为很大程度上是急功近利导致的,也是现行学术评价制度所衍生出的必然商业行为。尤其是在各种名目的考核指标压力下,已经完全忽视了科研成果产出的周期性规律,很多论文和奖项都是匆匆忙忙发表和评定出来的,真正有创造性的成果很少。学术研究和评职称、评奖项挂钩,这些奖励又与优厚待遇密切相关,其中蕴含的功利性因素使得研究者们拼命追求着,这与学术精神背道而驰。在这一背景下,教育主管部门、高校自身的功利化目标评价导向,以及全社会功利主义的蔓延,导致研究生培养表现出鲜明的功利化倾向,即导师希望学生多产出研究成果为自己增加科研资本,对研究生科学道德规范缺少有效的行为引导和训练。研究生个人也希望多发表科研成果以顺利毕业,并为更好的就业或继续升学奠定基础。甚至以高校为代表的招聘单位也纷纷出台关于学术成果的硬性要求,使得部分研究生不惜违背客观事实和理论的规律性,伪造实验数据、抄袭他人成果、请人代写代发等,缺乏科学道德规范应有的认识和坚守的热情,造成研究生学术价值观错位,最终让科学研究失去原有的神圣而最终沦为牟取各种利益的工具。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学术评价指标量化简单。当前我国高校学术评价指标主要是以论著发表的数量和层次为主,科研考核单纯的通过分数来衡量而不重视真正的质量。这种在实际学术研究评价中,评价体系从高不从低,标准从高不从低,形式上过度追求“世界先进水平”的状况,优势在于管理操作快捷明确,将纷繁复杂的学术评价变得简单易行。但是,唯量化的评价方式形式化特征明显,注重学术研究的短期效益而忽视了学术研究本应该是“慢工出细活”的工作。二是学术评价质量标准欠缺。当前,高等学校研究生教育中的学术能力考核以学术论文发表作为依据。而学术论文的水平又依照所发表的SCI、SSCI、CSSCI等不同的期刊级别来简单粗暴地衡量,这种以所谓“权威期刊”或“核心期刊”为依据评判学术论文质量好坏的做法看似公平规范,实则在逐渐扼杀研究者们的研究耐心,催生了一大批试图通过文字堆砌而积累资本的学术泡沫,学术价值性有待考证。三是功利化导向和功利主义、拜金主义、物质主义等不良风气存在明显,对研究生本体的人生观、世界观及价值观产生着巨大的影响。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学术评价,高校内部和高校之间开展的学术考核及量化体系,成为一种功利性极强的目标导向,加之改革开放40年来逐步形成的学术界经济化、功利化现象,直接影响着研究生教育中各主体的学术态度,助长了学术活动的庸俗化、功利化和泡沫化,给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问题埋下了隐患。
三、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建设的路径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建设路径的生成不能通过简单的道德和制度约束,更需要通过将这种教育内化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无形中,通过外在与内在潜移默化的双重传导,形成自觉和外生相结合的同向同行路径,为提升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培养创新型人才提供前置性保障。
(一) 以深化科研评价综合改革为切入点构建平等的师生协作体系目前研究生教育中存在着的“包工头”现象,属于认知性偏差问题,需要从行为人本体和教育管理的角度予以纠偏和约束。一方面,从本体认知角度看,师生之间应该是一种平等的关系,研究生并非属于导师的私有物品,这一点导师和研究生本人都必须正确认知。对此,高校可以通过鼓励导师带领研究生进入教研室、实验室真正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构建导师工作权限督导机制、开设导师指导研究生技巧专题辅导和研究生从事学术研究的技巧专题辅导等方式,引导研究生导师高效地指导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帮助研究生有效协调和处理与导师的关系。另一方面,从教育管理的角度看,应该切实减轻研究生及其导师的科研压力。正如前文所述,研究生及其导师均面临着不同层面的科研考核与压力,是导致导师将研究生看成自己完成科研任务主力的重要原因。为此,高校要深化科研评价综合改革,尤其是应该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学术评价中改变唯论文和唯数量等传统思维的要求,在职称评聘、人事考核、人才招聘等方面推行代表作制度,切实为科学研究者松绑、减负,以缓和师生之间的科研矛盾和压力,最大程度地衡定双边关系[11]。
(二) 以构建科学规范的机制为切入点夯实学术监管体系在研究生日常科研活动中,科研习惯及科研行为体现着科学道德意识,科学道德意识决定着科研习惯及科研行为。而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主要原因还在于缺乏科学规范的机制约束[12]。为此,应该将构建有效的学术监管机制作为改变学术研究中存在着的“抄剽盗”现象的重要手段,引导有关主体在制度允许范围内从事科学研究活动。例如通过讲座、学术共同体、学术宣传活动、经典案例探讨等方式规范研究生学术行为,通过典型案例、专题宣传与教育机制,破解科学道德他律中的难点与焦点问题,引导学术主体形成学术诚信共识;要严格执行违反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学术道德预防机制和不同的学术评价体系,并严格执行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应制定严格的学术不端惩罚条例,明确科研主体的权利及义务、违反规定的惩罚后果,加大惩罚力度,提升其支付成本,尤其在研究生本人就业、升学、出国等方面增加科学道德失范信用权重,势必会对减少科学道德失范行为具有显著影响;要降低科学道德失范行为的查处成本,扩大查处概率,对学术不端案例要进行客观、公正、权威的评定,并在处理违反学术不端行为过程中注重“去行政化”,以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尊严[13]。
(三) 以提高研究者创新能力为切入点优化科学的学术评价体系当前学术界越来越功利的商业化运作和商品化现象,已经成为科学研究的重要掣肘,严重影响着高校这方净土。在科研工作者整天处于各种表格填报、项目申报、论文发表的忙碌中,缺失淡泊名利的学术研究品质者似乎也只能在优美的文字和浪漫的空想中找到存在的价值,绝大部分人已经陷入一种深深的误区不能自拔。作为科研工作者,既要有一种情怀,也要有一种责任。这种责任就是蔡元培先生所说的:“怎样才配做现代学生?要有狮子样的体力、猴子样的敏捷和骆驼样的精神”,其中“骆驼样的精神”首先指的是对于学术的责任,一种淡泊名利的学术追求。为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诚实的学术研究,从思想意识上杜绝学术研究商业化运作的可能性;加强课程教育中的学术意识培养,帮助研究生树立道德学术的理性自觉,将科技从控制自然的工具理性变成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价值理性,彰显科技的本真魅力,实现“自然为人立法”的技术设想[14];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不断完善自上而下的学术评价顶层设计。目前,全国自上而下的学术评价导向已经逐渐深入人心,在推行代表作制度、重质量轻数量方面逐渐成为共识,这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贯彻落实;作为高校,应该依据自身实际建立一种科学有效的学术评价体系。要充分考虑不同学科、不同学校的差异,围绕发展研究生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这个根本目的,针对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制定不同的学术评价标准,不能搞一刀切。要进一步科学化研究生学术评价指标,避免“唯量化”论,注重研究生培养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特别是注重经导师培养后的研究生学术态度、研究思维、研究水平与研究潜力的考察;此外,还应该充分发挥学术期刊、学术团体、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的作用,形成学术评价的外环体系。应通过资助、合并、整合等方式提升学术期刊的整体质量,鼓励学术期刊对于抄袭剿窃、伪造作假及低水平重复等学术失范行为的“零容忍”,坚持学术期刊的学术品质。另外,要加强各级政府对学术团体的指导、考核和监管,注重学术团体在学术引领、学术规范和学术影响方面的效果考核和监管。另外,在第三方评价机构越来越广泛地进入各类评价活动中的当今社会,公正有效的第三方学术评价机构参与研究生和导师学术评价活动也是一种可以尝试的创新性模式,但要注重高校主导与第三方参与、第三方主导与高校参与、第三方独立主导等方式的正确选择,为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中的科学道德水平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当前,研究生教育中的科学道德问题已从单纯的诚信问题上升至社会环境改变后的应然表现问题,并逐渐演变成了备受大众关注的问题,以及科技界和教育界面临的共同议题。论文提出的通过制度设计增大研究生教育中科学道德失范的成本,以及构建遵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流约制共同体等观点,具有将上述行为延伸至全社会场域的深层次考量。为此,除了行为养成、关系平衡、制度生成等常规通道外,更应该将其置于文化、教育和经济的范畴。借鉴西方国家高度重视立法惩戒作用的经验,可为解决这一关涉道德和创新的社会问题找到治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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