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延安大学 教育科学学院, 陕西 西安 716000
当前,我国研究生教育正处于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在这一关键时期,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不负历史使命,积极主动作为,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面临诸多挑战。全面分析、科学研判社会组织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客观剖析其面临的挑战,对于推动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实现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作用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以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总目标,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以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主动发挥参政议政职能、开展第三方评价、创新研究生教育治理手段、完善自身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组织体系等为途径,积极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长久发展,在更好地服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要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 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我国研究生教育经过近40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截至2016年,全国在校研究生总人数近260万人。同时,研究生教育研究仍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薄弱环节,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有哪些、研究生教育在国家社会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现代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构建等诸多问题亟待研究。[1]为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积极发挥自身作用,持续开拓创新,为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研究,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是以理论研究为切入点,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学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生教育学学科体系是我国研究生教育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我国走向研究生教育强国的必由之路。[2]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从2012年开始启动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丛书》,已经从体制机制、体系结构、质量保障、学风建设、培养模式等五个维度构建起理论的初步框架,旨在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的建立与探索积累理论研究的成果,为今后的学科建设奠定基础。[3]2012年度学会组织编写、分年度出版的《中国研究生教育研究进展报告》,以“汇聚研究生教育研究成果、展示研究生教育研究现状、启示研究生教育研究方向、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为定位,为推动研究生教育学的建立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学会专门组织专家学者从研究生教育基本问题、研究生教育育人规律、研究生教育学及其学科体系建构等方面,以研究课题的形式,对研究生教育学学科体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目前,相关研究已取得一批重要成果,为研究生教育学科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与此同时,研究生教育学理论的丰富和完善,也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学学科的落地生根。2016年北京理工大学和天津大学分别自主设立了研究生教育学二级学科,并开展研究生教育学方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
二是以课题研究为抓手,积极探索研究生教育规律,极大地丰富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研究的理论和实践。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围绕我国研究生教育中的重点、难点、热点和基础性问题,定期组织专家学者,以课题研究的方式,持续加强研究生教育研究,不断探索我国研究生教育规律,为丰富我国研究教育理论,推动研究生教育实践改革发挥了关键性作用。2013年和2015年两届学会研究课题中共有872项获得研究资助,有力地助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研究理论水平的提高。
(二) 发挥参政议政的职能,为教育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社会组织作为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主体之一,充分发挥自身参政议政的职能,为各级政府的教育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是其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基本途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专业性社会组织,以把自己建设成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智囊机构为目标定位,以直接参与、专题调研、课题研究等为手段,积极主动作为,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直接参与国家教育政策制定行动,成为政府决策的得力助手。如,2009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组织会员单位参加了新学科目录的修订研究和执行方案制定工作,提出了我国学科目录修改的建议和管理原则,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管理和修改学科目录提供了直接依据,有力地推动了我国学科目录的修改和完善。
二是接受国家委托开展重大专项调研活动,为政府的决策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先后多次接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等部门的委托,围绕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大发展战略开展专题调研,调研报告为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0年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由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组织的“新时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专项调研,其调研报告在第28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分析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大战略问题、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国际发展趋势,提出了未来5年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战略和具体对策等,相关内容成为政府制定研究生教育决策的重要依据甚至是直接来源。
三是围绕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自主开展课题研究,研究成果影响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行为。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自主开展的课题研究中,部分选题就直接来源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等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的委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研究课题,以服务全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政府部门研究生教育重大决策、服务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宗旨,围绕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大战略需求和现实需要开展研究,部分研究成果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和教育决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 开展第三方质量评价,推动研究生教育质量提高当今,由社会组织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是各国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基本趋势。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作为我国独立的、有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在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方面发挥了示范、引导、监督和激励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并为各国社会组织开展研究生质量评价提供了宝贵经验。2011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项目,每年组织专家学者评选若干篇。截止2016年,全国共有14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17篇博士学位论文被评为优秀博士论文。这一举措是我国社会组织独立开展第三方评估活动,监督和评价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直接表现。它有力地激发了研究生教育研究相关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提升,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研究水平的提高。
2014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设立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研究生教育成果奖”。这一奖项的设立,有助于激励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教育改革创新,推广宣传研究生教学成果,发现和激励研究生教育人才,形成专业化的研究生教育研究队伍。目前,该奖项已评选两届,共评选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19项,二等奖62项。研究生教育成果奖的评选,是在我国提倡教育“管、办、评”分离的大背景下实施的一项重要评价活动,它是我国社会组织主动承接政府转变职能,落实国家取消和下放教育行政审批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的具体体现。这一活动的开展改变了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以往依赖行政评估的局面,有利于逐步形成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的机制。[4]
(四) 创新研究生教育治理手段,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理论作为当今世界各国指导公共管理实践的重要理论,其基本特征是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即共治。它强调包括非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参与的共同管理、合作管理。治理不是作为单一主体的政府统治和管理,而是多元主体参与的民主化管理。[5]在我国,社会组织作为研究生教育治理的重要力量,更多的是以一种自下而上方式变革的方式参与到研究生教育治理活动当中。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学术性社会组织,以其独立性、非政府和学术性等特点,通过举办学术研讨活动、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咨询服务、实施调研等方式,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现出对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创新。同时,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还通过评选学术突出贡献奖、学会建设突出贡献奖等,激励着我国广大学者主动参加学会活动,为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依靠自身能力,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实现了多元主体之间的持续良性互动,构建了良好的伙伴关系,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目标的实现。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要成为组织成员或某一类社会主体表达利益、追求利益的工具。[6]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学会会员部,以参与、切磋、共享和共进为宗旨,积极吸纳从事和支持研究生教育研究的专家、导师、管理人员或研究生加入会员部,并为他们提供了表达自身及其群体的利益诉求,共同参与研究生教育活动的良好平台。
(五) 加强自身制度建设,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治理能力制度建设是社会组织建设的核心。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建立,关键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成为独立的法人主体。[7]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十分重视加强自身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制机制,有效地提升了自身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水平和能力。
一是及时修订和完善自身章程,为学会依法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提供保障。自2009年以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与时俱进,先后4次对学会章程进行了及时修订和完善,保障了学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升了自身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能力。特别是2016年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及时修订章程,把监事会的有关职能写进了学会章程,并在2016年11月成立了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作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监督机构,把其职能写进学会章程当中,能够进一步维护广大会员和学会自身的合法权益,形成决策、监督、执行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为学会有效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提升学会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水平。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通过完善理事会、会长会议、秘书长联席会等会议机制,有力地提高了自身的组织运行能力,提升了学会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水平。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长会议通过定期审议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学会研究课题指南、学会财务管理情况等,为促进学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升社会组织在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秘书长联席会通过与各分支机构之间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以及对各分支机构各项工作的指导与宏观管理,极大地提升了学会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能力。
(六) 建立完整的组织体系,提高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水平完整的组织体系是确保社会组织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不断加强自身组织体系建设,构建了适应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需要的完整组织体系,为促进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树立了榜样,为加快推动我国研究教育治理现代化做出了积极贡献。学会先后在2012年成立个人会员部,2014年成立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部,2015年成立地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其中,个人会员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部作为学会的两个直属机构,进一步完善了学会的组织结构,扩大了服务的对象和范围,拓展了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功能。地方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是当前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国家治理体系,加强省级教育统筹力度,强化地方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作用的创新举措,具有重要意义。[8]
二、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动因分析当前,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在加快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助推我国建设研究生教育强国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究其缘由,既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源于社会组织自身的优秀品质。
(一) 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的基础我国研究生教育经过近40年的发展,在规模和结构上均发生了显著变化。截至2016年底,我国在校研究生总数达到258.56万人。其中,在学研究生198.11万人,在职攻读研究生58.18万人,研究生课程班2.27万人。在学研究生中,博士研究生34.20万人,硕士研究生163.90万人。按学位类型区分,在学研究生中有学术学位研究生124.48万人,其中,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33.31万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91.17万人;专业学位研究生73.63万人,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0.90万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2.74万人。2016年,我国研究生招生人数达到66.71万人,其中,博士研究生7.73万人,硕士研究生58.98万人。毕业研究生56.39万人,其中,博士毕业生5.50万人,硕士毕业生50.89万人。我国研究生主体的多元化、利益诉求的复杂化等,使得单一的政府管理已无法满足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现实需求,需要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另一方面,社会组织的参与和研究生教育的治理能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这集中表现为,长期以来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已成为制约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的关键因素。而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的不足,又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的深度和广度。因此,缓和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中的矛盾,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能力,需要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背景下,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公正性、独立性等特性,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主动参与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活动,才能真正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才能构建现代化的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二) 政府积极转变职能是助推社会组织参与的条件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实行的是单一行政管理体制。在这一管理体制下,政府是唯一的管理主体,拥有强大的权力,为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曾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政府单一管理体制的单向性、强制性、刚性等弊端也日益暴露,并成为制约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阻障。其突出表现为,政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越位、缺位和错位的现象经常发生,而社会组织等利益相关者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力度不够等。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本届政府逐步加大了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力度,积极鼓励和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各项教育治理活动,有力地激发了社会组织的活力,调动了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2016年《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9]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等社会组织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得以快速发展,并在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过程中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三) 自身优秀品质是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的保障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内因是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根本动因。长期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对于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究其根源在于自身拥有的优秀品质。一是社会组织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作为专业性社会组织,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其成员既包括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会员,也包括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的专家学者、研究生管理人员和在校研究生等个人。二是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会员的精神,使其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近年来,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通过为全体会员提供各种信息,组织丰富多彩的学术活动,打造良好的交流和沟通机制,实施资源共享,为广大会员的发展和成长提供了宽阔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广大会员之间通过广泛的交流、切磋、参与、合作与共享,使大家获得了存在感、归属感和认同感。社会组织通过学术研讨、出版刊物、召开座谈会、参政议政、利益表达、民主监督、护法维权等活动,形成了政府和社会的通达渠道和公众舆论。[10]截至2016年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共有单位会员640个,个人会员823人。学会个人会员部自2013年正式启动工作以来,经过三年多的发展,普通会员数量和高级会员数量分别增长了3.52倍和2.76倍。
(四) 制度创新环境是促使社会组织参与的动因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极大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围绕激发社会组织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日趋完善,为社会组织的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办发[2013]22号)公布的5年72项任务清单中,关于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就达10项。在具体制度设计方面,仅2013年就有国家20多个部委参与制定和设计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等10多个文件。这一系列制度的出台,为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的行为,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意见的出台,为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基本建立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竞争有序、诚信自律、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提供了制度保障。[11]
三、 我国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过程中发展面临的挑战作为教育系统最顶层的研究生教育,在教育理念、发展方式、类型结构、培养模式、培养机制、资助政策等方面都随着社会发展而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特别是随着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研究生教育必将遇到许多深层次的阻力,这给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既带来了机遇,更带来了诸多挑战。
(一) 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要求日益提高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正处于战略转型期。截至2016年底,我国GDP达到74.4万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21元。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我国经济发展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方向的社会改革,就是既要通过简政放权和社会参与来突破社会建设中的政府单一主体和垄断机制,也要通过多元的社会组织发展来实现公共服务供给过程中的社会选择,从而降低公共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配置成本,提高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12]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建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以来,国家日益突出强调社会组织在社会各项事业当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社会组织应该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参与协商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对社会组织的发展而言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特别是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深化综合改革的关键期和深水区,破解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问题,既要求政府积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更要求社会组织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服务社会的功效。社会组织加入社会管理和服务,可以减轻政府的压力,缓解政府的矛盾,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改善政府的形象,有利于破解政府职能转变的难题。[13]
(二) 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的智库作用要求越来越高社会组织作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家公共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支持,是社会组织的重要使命。因此,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公共治理中的智库角色,已成为发达国家的普遍共识。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全世界共有各类智库达6846家。其中,美国拥有1835家,占全世界智库数量的26.80%。美国如此庞大的智库,构建了与其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完备的咨询和服务体系。特别是在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中,国家的每次重大教育战略决策都与智库有着密切关系。在日本,无论在野党和执政党均设有教育咨询委员会,各类教育都设有专门的审议委员会,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在教育政策制定和决策中发挥着智囊团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智库的质量和水平已经成为现代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14]
然而,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较而言,我国社会组织的教育智库角色不明显,未能在我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中凸显作用。突出表现为:社会组织对国家战略需求和研究生教育中重大现实问题深入研究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国家社会发展的战略需要,为国家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咨询论证的作用并未凸显;在国家研究生教育政策制定中的影响力不强,缺乏参与决策咨询服务的有效途径;为政府提供研究生教育决策服务的能力还需要整体提升,离智库的实际作用还存在较大的差距等。因此,充分彰显社会组织的专业性,努力打造一定数量的研究生教育领域的国家级智库,使之为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建设的重要方向之一。在这一进程中,社会组织恰恰是一个汇聚政府、高校等各相关利益方的组织,而且具备人才集中、思想活跃、信息资源丰富、联系渠道广泛等特点,起着不可替代的提炼升华各种智慧、思想、观点的作用。[15]
(三) 社会发展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服务会员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宗旨,也是社会组织的核心任务。克莱姆从社会组织的特质、目标和实际功效中,总结了社会组织的四种角色,即开拓与创新者、改革与倡导者、价值维护者、服务提供者。[16]但是,社会组织成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要求社会组织既要为全体会员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更要为会员提供多样化、个性的服务,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群体的需求。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其会员构成不仅有个人会员,还包括诸多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中既有长期从事研究生教育研究的资深专家学者,也有青年骨干人才,还有对研究生教育具有浓厚兴趣的在校研究生。单位会员中,既包括获得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也有处于刚刚起步阶段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他们加入学会的出发点各有不同,对学会提供的服务需求也不尽相同。同时,在服务好广大会员的过程中,如何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也是我国社会组织在今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的作用不仅在于向社会提供众多服务,承担一些政府部门不该做或做不好、企业做却未必有效的社会事务,还可以通过其竞争压力,间接提高其他社区公共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17]
(四) 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要求社会组织提高国际影响力随着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国际吸引力显著提高。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745个学科进入ESI前1%,63个学科跻身前1‰。2016年,来华攻读硕博研究生的总人数达到6.4万人,是2010年的2.56倍。而与之相对的是,我国社会组织在宣传和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影响力,推动和促进与国外同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与此同时,目前国外社会组织则通过多种途径积极吸纳其他国家成员的加入,开展国际化的合作与交流,并参与这些国家的公共事务治理,极大地提升了自身的国际影响力。如美国的研究生院委员会,截至2016年底,其会员包括465个美国高校,18个加拿大高校,以及25个除美国和加拿大两个国家之外的高校。英国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的成员由来自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中国澳门、牙买加和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等国家和地区的150所高校组成。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如何提高自身的国际化程度和水平,提高我国研究生教育在世界研究生教育体系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引领世界社会组织的发展潮流,是我国社会组织发展中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为此,我国社会组织应积极主动作为,实施“引进来”和“走出去”的发展战略。一方面要主动吸纳国外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加入,以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应通过参加学术活动,与国外同行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等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进行项目合作等,参与这些国家的研究生教育活动。
社会组织作为研究生教育治理的主体之一,其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集中体现了治理的科学化或理性化。随着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加快推进,作为现代国家治理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组织的作用必将更加凸显。社会组织参与研究生教育治理,必将极大地提升我国研究生教育治理的科学化和理性化水平,有利于构建现代化的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
[1] | 赵沁平. 关于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二十个问题[J]. 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5(6): 1–2. |
[2] | 赵沁平.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的价值与定位[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5(4): 1–4. |
[3] | 贺克斌.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EB/OL]. http:/www.csadge.edu.cn/info/xhhx/2192. |
[4] | 研究生教育质量编研组. 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5)[M]. 北京: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5: 50-51. |
[5] | 滕世华. 公共治理理论及其引发的变革[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03(1): 44–45. |
[6] | 袁浩, 刘旭海. 社会组织治理的公共政策研究[M].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4: 19. |
[7] | 王想平, 宗君. 加快完善现代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的行动策略[J]. 社会与公益, 2013(7): 88–91. |
[8]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会讯2015年第2期[EB/OL]. http://www.csadge.edu.cn/upload_files/file/20160108/1452213998303069783.pdf. |
[9] |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EB/OL]. http://www.moe.edu.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049/201505/186927.html. |
[10] | 马长山. NGO的民间治理与转型期的法治秩序[J]. 法学研究, 2005(4): 75–87.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EB/OL]. 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6/content_5106178.htm. |
[12] | 马庆钰.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思路[J].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2015(2): 58–64. |
[13] | 马庆钰, 贾西津. 中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方向与未来趋势[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5(4): 62–67. |
[14] | 李以所. 现代国家治理:西方的经验和教训[J]. 领导科学, 2014(6月中): 6–8. |
[15] | 顾海良. 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高校作用于责任[J]. 中国高等教育, 2015(7): 7–9. |
[16] | Kramer R.M. Voluntary Agencies and the Personal Social Services in Walter W.Powell, The Nonprofit Sector:A Research Handbook[M].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7: 45-69. |
[17] | 姜德琪. 关于构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平台的思考[J]. 湖北社会科学, 2009(3): 51–54. |
2. College of Education Science, Yanan University, Yanan, Shaanxi 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