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长春工程学院, 吉林 长春 130012
以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为特色的中外合作办学,从20世纪80年代发展至今,三十年间中外合作办学从最初的严格控制到慢慢放开政策,继而在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推动下日渐发展壮大,目前已成为高等教育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是高等教育国际化高层次发展的重要办学模式,在教学与科研方面有更大的提升空间,分析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实状况,借鉴国外高等教育国际化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高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提出更加科学的发展路径,对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能够起到引导与规范作用。
一、 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概况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其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萌芽期(1978-1992年),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和恢复高考制度的背景下,邓小平提出“三个面向”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教育要面向世界发展的战略目标。最初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较小、成本较低,多数以本科层次的短期培训班为主,1987年天津商学院(现为天津商业大学)与美国东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的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教育项目,是当时极少数研究生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第二阶段是探索期(1993-2004年),伴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及1999年国内高等教育扩招政策的实行,教育产业成为一种新型的服务贸易,国内高等教育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同时更多的国外教育资源涌入国内与传统教育模式展开激烈竞争,中外合作办学顺应时代发展主题和教育市场的需求,其发展规模不断扩大。这一时期的特点还体现在相关法律与法规的出台,2003年3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简称《条例》),2004年6月教育部为贯彻实施《条例》,相继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作为《条例》的配套规章,进一步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的管理及规范方面的制度,使其更具操作性。
第三阶段是发展期(2005年至今),2010年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其中第十六章“扩大教育开放”第四十九条提出,“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外国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表明国家对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支持和鼓励。据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信息平台公布的数据,截止2014年12月31 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通过复核的研究生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122个,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批准设立和举办的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项目)68个。[1]
二、 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现状分析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在近十年已有长足发展,一方面源于我国高等教育,尤其是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中外合作办学近三十年,在一定数量的积累基础上需要高层次的办学模式,发挥研究生教育对高等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起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从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公布的数据来看,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虽然在近十年迅速发展,但是和中外合作办学本科层次项目数量相比只占百分之十左右(见表 1)。从整体上看,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据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中外合作办学工作信息平台显示,除宁夏、青海、西藏3个自治区以外,北京等4个直辖市,江苏等22个省以及内蒙古和新疆2个自治区都举办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190个项目中,北京市48个,上海市38个,天津市14个,重庆市5个,浙江省17个,广东省、江西省分别13个,江苏省9个,陕西省6个,辽宁省5个,四川省4个,山东省、河北省、黑龙江省、云南省各3个,安徽省、湖北省各2个,湖南省、福建省各1个(见图 2)。通过曲线数据显示,无论是本科层次还是研究生教育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都集中在经济、文化、教育相对发达城市,如北京、上海、天津和浙江等,河南、辽宁和黑龙江省虽然在本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上数量较多,但是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却寥寥无几,尤其河南省举办79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却在研究生教育层面处于空白状态。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分布不均衡,一方面体现我国高等教育的区域差异性大,造成教育发达地区更加发达,落后地区更加被忽视,教育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也体现国家教育政策的导向,对西部偏远地区的教育投入太少,缺乏优惠教育政策等致使这些地区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缓慢。
中外合作办学作为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初衷是通过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来促进我国学科建设,提升我国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正如《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报告》对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定义,“研究生教育国际化包括教师国际化、学生国际化、教学内容国际化、实习场所国际化、学位制度国际化和研究生教育观念国际化。”因此,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不仅是单向地引进外来优质教育资源和教育模式,还要重视双向的交流和整体办学理念的提升,肩负着教育改革与教育创新的重大使命。
从目前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整体情况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相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而言,具有一定的办学自主权,培养模式更加成熟,办学理念更加清晰。而相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多数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附于国内高校,以项目管理或者二级学院的形式存在,从招生到日常教学、学位发放都以中方高校培养模式为主,缺乏独立自主权,缺乏特色化办学理念,在实际运作中也缺乏相应的保障机制,造成“重审批,轻管理;重数量规模,轻质量结构;重项目引进,轻开放环境营造;重经验借鉴,轻自主创新,严重阻碍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顺利推进和健康发展。”[2]
(三) 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单一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时间短,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方面也尚处在探索时期,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对国外教育资源和成功的跨境教育培养模式如何与国内研究生教育成功“嫁接”,仍然是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中最大的障碍。目前的情况是,有些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全盘引进国外教育模式,从课程设置到教材都是国外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有些则是名义上中外合作办学实际上是在沿用国内的教育模式与资源,为的是扩大招生规模;还有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力求将中外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按照“4+1”或者“4+2”的本科与研究生课程衔接设置,来安排学生在国内和国外的教学内容,这种培养模式最大的困境在于学分的转换和最终学历的认证。
国内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为主要教育目标,与市场人才需求存在一定的错位,往往导致“高学历、低就业”现象。厦门大学林金辉教授提出,“培养研究生,必须把教学与科研结合起来,让他们在实际的科学研究中成长;中外合作办学科学研究既需要阳春白雪,也需要下里巴人。”[3]在世界高等教育处于领先地位的英国,将研究生教育分为Taught student 和Research student,一种是教学型研究生,更重视实践能力的塑造;一种是研究型研究生,偏重于培养学术与科研领域的精英。近些年,英国高等教育政策转变为以市场为中心,积极寻求满足不同群体教育需要的多样化教育模式,既能传承优秀的教育资源,培养科技领域领军人物,同时也为社会各行业的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可谓各有所需,各有所长。我国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还处于探索时期,起步较晚的高校要积极向国外知名高校和国内比较有特色的高校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进行学习与借鉴,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办学模式,充分利用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这一渠道,推进大学国际化发展和世界一流大学的建设。
(四) 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监管机制不健全对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机制主要包括对教育资源引进的审核、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及学位证书的认证等环节的监督与管理。由于国内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除少数项目列入国家统招范围,多数项目采取自主招生的形式,因此招生与学位的认证作为教学的入口与出口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对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加大监管力度。从目前合作的外方院校看,居于世界一流的大学还很少,虽然有法国国立民航大学和美国密歇根大学这样的世界一流大学以及具有传统优势学科的大学,也有法国巴黎中央理工大学、里尔中央理工大学、德国汉堡大学、荷兰埃因霍温科技大学及英国萨里大学等办学水平较高的合作院校,但多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外国合作大学都是在全球高校排名靠后的学校,专业优势不明显,这样的教育资源是否符合“优质”的标准,是否能推动国内研究生教育向更高水准进步,都成为政府需要监管的重要问题。同时引入教育资源后,对教学质量的维护和建设也是重中之重。教育部从2006年开始对本科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进行复核和评估,对一些资质不良、办学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给予警告,对于问题严重的项目提出暂停招生。经过近十年的评估工作,大大改善了本科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有效促进了它的有序发展。而对于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质量评估和保障机制,还没有提出具体要求和监管实施方案,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处于混乱和松散的状态。最后,重中之重是对学位认证还需要强化监管,原本以“双学位”作为亮点的中外合作办学模式,却由于近年来出现学位证的认证等问题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和拷问。一是由于中外合作办学只发放国内大学的学位证与毕业证,国外大学只发放学位证,因此很多用人单位对国外学位证的认可程度不高,二是国外学位证的发放时间滞后于国内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授予时间,同时在认证程序上还比较繁琐。
三、 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路径 (一) 树立国际化教育理念,创新多样化培养模式“国际化是高等教育质量的一个有机部分”[4],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是顺应研究生国际化培养趋势应运而生的,研究生教育的发展以及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又为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转变和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需要借鉴国际化教育理念,尤其在培养模式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要与传统研究生教育有所不同,要勇于创新和突破,在考虑不同办学主体的利益和办学目标的同时,形成多元化、系统化、国际化的培养模式。
首先,针对不同培养目标开展多元化的培养模式,结合国内外合作院校的人才培养模式共同制定联合培养方案,明确培养目标是研究型还是应用型人才,更有利于培养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其次,着力培养应用型的研究生人才更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和技术的转换。在具体的课程设置上,应结合专业特色和实际问题设置实践环节,如清华一亚琛工业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采取研究型、实践型教学模式,设置了工厂参观和企业实习两个环节,在培养模式、运行机制、实习流程、论文要求等方面均突出了应用型导向。[5]通过实践环节的锻炼来切实提高研究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除此之外,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还可以积极探索“行业性大学联盟”,即行业性大学与大学之间、大学与企业之间、大学与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6]法国中央理工大学联盟是由法国著名的巴黎中央理工大学、里昂中央理工大学、南特中央理工大学、里尔中央理工大学及马赛中央理工大学等5所大学构成的集团组织,这几所大学也是法国著名的以培养高级工程师闻名的学院。五所中央理工大学通过战略联盟,不仅提高了各自国际知名度,而且为其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和卓越工程师的培养创造了有利条件。2004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联盟签署了共同 创建北航中法工程师学院的协议,与法国中央理工大学集团同时共享27个研究实验室,其中包括一些法国科技科学研究中心(CNRS)的国家实验室。通过建立国内外大学联盟,可以实现双方资源共享,还能通过联盟学校与国外本行业的骨干企业建立广泛的、紧密的合作关系,共享实习基地,共建技术中心;还可以与科研机构建立联系,进行一些科研合作。
此外,“校企校合作”培养模式是以国际化人才的市场需求为动力机制和直接诉求,更多侧重于高层次应用型研究生的培养,通过科学预测行业企业人才资源的需求数量,选择符合未来人才培养需求的国外高校,三方共同培养研究生的模式。[7]这种培养模式对高校而言,它有利于调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降低国际化人才培养成本,疏通研究生的就业渠道;对企业而言,在承担教育主体责任和分担教育成本的同时,通过直接介入人才培养过程,有效降低了企业的招聘与培训成本,储备了满足企业前瞻需求的人才资源,也有利于培养人才对企业的忠诚度和使命感。英国“知识转移合作伙伴计划”(Knowledge Transfer Partnerships Scheme简称KTP) 是英国贸易与工业部于2003年设立的,是在地方管理委员会(Local Management Committee)管理和第三方组织(Regeneris Consulting)评估下,以企业科研项目为载体,以培养研究生为核心,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的而构建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从2011年数据来看,政府对KTP计划的资金投入,使英国企业年度利润增加了1.63亿英镑,创造了1300个工作岗位,培训了9500名员工,即每投入100万英镑,能创造30个工作岗位,培养279个员工,使企业盈利479万英镑。一个KTP项目,平均能让企业新增3个员工,培训21名员工,9.2万英镑投入企业科研。[8] 这种产学研培养模式尤其适用于关系到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如中国石油大学与俄罗斯古勃金石油天然气大学、乌法石油技术大学就开展了有效的合作,合作双方采用“1+3”的培养模式,即研究生在国内进行一年的专业课学习和俄语语言培训,然后到俄罗斯高校学习俄语预科课程和硕士专业课,并进行科学研究,毕业后获双方硕士学位。
(二) 培养专业化师资队伍,建立特聘导师责任制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初衷是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最核心的资源就是教师资源,师资具有流动性和传播性,是开展教育国际合作的必要保障。实现师资的国际化,要求专业教师和管理者与国外高校有一定的教学和科研合作关系,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同时要求教师具备用外文指导学生的双语教学能力,能为更好地开展国外教育资源的推广做些实际工作。同时,高校要积极搭建平台,鼓励和促进国内外教师进行教学和科研合作,促进教师教学能力和研究生课程质量的提高。要积极建立特聘导师责任制,一方面遴选科研优秀的研究生导师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特聘教授,另一方面采取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制度,这既有利于师生开展科研协作,也能有效地强化特聘教授的责任意识。比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在遴选研究生导师时非常重视研究生导师质量,这些优秀的导师不但能从学术上给学生以指导,而且能从科学探索精神、 治学态度等多方面影响研究生。[9]借鉴普林斯顿大学导师培养机制的经验,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应从多重角度、以多重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和引导,提高研究生的学术质量和综合素质。具体措施在于:首先,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针对不同专业需求制定相应的导师数量和培养方式,通过选拔机制,遴选优秀导师作为特聘导师,建立导师责任机制,从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两方面单独考核中外合作办学导师的教学能力。二是增设与教学相关的教辅部门,如学术咨询委员会,既引领学生的科研能力,也帮助导师更好地开展教学和科研。三是要完善相关配套的激励机制,高校应将国际化培养工作纳入教师评价体系,给予项目和教师相应的奖励和报酬,鼓励相关教师在国际化培养工作中加大投入,引导学校重视国际合作相关工作,并以此带动合作办学的其他活动。
(三) 加强系统化监督管理,制定标准化认证体制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培养模式,需要加强内外质量保障机制。我国目前已经对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质量评估和考核工作,评估结果分为“通过”“有条件通过”和“不合格”三类,对“有条件通过”的项目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核,对于“不合格”项目则取消其办学资格。相比之下,研究生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监管还是空白,这就为后续的管理留下了隐患。因此,政府作为中外合作办学的监管主体应负起主要责任,不仅要严格管理项目的引进和资质认定,也要对项目的教学质量进行全面考核,以保障中外合作办学的社会声誉。在此,可借鉴英国研究生教育质
量保障机制的管理模式,即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外部质量监管协调运作。设置独立于政府的专家评审委员会,定期对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机构开展评估与监督,做到“入口”与“出口”的严格把关。项目成立前认真考核项目资质,选拔高层次、具有学科优势的的国外大学作为合作伙伴,在项目运作中有具体的衡量和建设标准,项目评估后及时组织公示并对不达标的项目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不合格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给予退出处理。要努力消除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领域的不利因素,着力提升其教学质量与社会口碑。
在内部质量保障机制的构建中,一是要落实项目负责人制度,由学校聘请有国际教育管理经验的教授担任项目负责人,协调项目运行等相关事宜,这既可保障项目能够有序地开展,也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及时进行追责。二是建立研究生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认证机制,通过专业认证机构的评估和检测,对达标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资格证书,这一类似于将教育视为“产品”的评价机制,更有助于项目的内部教育质量监管,因而能够督促高校自身不断完善项目建设、提升教学质量。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 http://www.crs.jsj.edu.cn/index.php/default/index. |
[2] | 董晓惠. 我国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问题与对策[J]. 教育与职业. 2007 (29) :32–34. |
[3] | 林金辉. 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的重要途径[J]. 教学研究. 2011 (9) :1–2. |
[4] | 赵中建. 全球教育发展的研究热点——90年代来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报告(修订版)[M]. 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3 : 301 . |
[5] | 刘丽霞, 刘惠琴. 加强国际化培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0 (12) :21–24. |
[6] | 宋姝. 建立行业性大学联盟,推进研究生教育国际化[J]. 西南交通大学学报. 2011 (7) :90–94. |
[7] | 汪志明. 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的多元主体培养模式探究——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例[J].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2011 (1) :72–76. |
[8] | Technology Strategy Board.Achievements and Outcomes 201I[EB/OL].(2012-01-03) http:llwww.ktponline.org.uk/assets/2012/pdf/KTP-AR-201112.Pdf. |
[9] | 陈新忠, 李芳芳. 普林斯顿大学研究生培养模式探析[J]. 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5 (2) :85–90. |
2. Changchu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Changchun, Jilin 1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