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教育改革都涉及价值问题,需要在不断的改革探索中进行价值判断,做出价值选择,并形成主导性的价值取向,以驱动、引导和规范改革行为,最终实现改革的目标。“所谓价值取向是价值主体在进行价值活动时指向价值目标的活动过程,反映出主体价值观念变化的总体趋向和发展方向。”[1]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必然涉及不同的价值主体,包括社会(政府、行业、企业等)、大学、学生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基于自身需求和价值偏好,不同的价值主体的价值取向亦不尽相同。多元价值取向的矛盾与冲突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设置障碍和增添阻力,影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方向和进程。因此,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必须对不同价值主体的价值取向进行价值整合,形成协调一致、和而不同的总体性价值取向,为改革的持续深入推进提供价值统摄和精神动力。价值取向本身具有一个完整的结构,具有内在的层次性。我们认为,作为人类的一种理性实践活动,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可以分为四个层面:理念层面的价值取向;目标层面的价值取向;过程层面价值取向;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面对国内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和新特点,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应进一步明确理念层面、目标层面、过程层面和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在不同的价值主体之间构建核心价值理想和共同价值追求,激发改革参与主体的内在驱动力和凝聚力,形成促进改革、实现价值目标的强大合力。 一、理念层面的价值取向
理念层面的价值取向是教育改革实践活动最高层次和具有终极意义的价值追求,是不同价值主体核心价值观的高度凝聚和集中体现。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确立切近教育宗旨、承载教育使命、反映教育主流的社会价值。 (一)自由平等
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任何层次教育的终极目的,自由作为教育的核心价值取向之一,也应该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得到应有的珍视和充分的体现。对于学习者而言,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进一步破除一切制约专业学位研究生自由发展的因素,激发他们的自主性和主体性,使他们享有发展的主动权,获得更大程度的学习自由,为他们自由而多元的发展创造相应的环境和条件。对于教师、大学和教育行政机关而言,自由也同样可贵。教师是教育活动的主体,教育改革归根结底要靠教师去践行和推动。只有教师拥有充分的学术自由和培养、指导学生的教学自由,才能使他们的生命价值、主体精神和创造才能得到充分体现。教育行政机关拥有法定职权范围内的改革自由,他们可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通过政策引导、经费支持、检查评估等方式,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在现代社会,平等已经成为一项公认的社会价值取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也必须贯彻和渗透平等原则,进一步消除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不平等现象,促进社会平等的价值实现。第一,要保障和扩大专业学位考生入学的平等,确保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不受民族、性别、宗教、年龄、地域等的限制,有平等参与考试选拔、平等获得教育机会和同等条件同等对待的权利;第二,要保障和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受教育身份的平等,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和获得同等待遇的权利;第三,保障和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平等的教育选择权,使他们在专业选择、课程选择、学习方式选择等方面拥有平等的权利;第四,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平等的教育教学活动参与权,使他们能够平等地享有使用教育设施和资源、获取教学信息和教学内容、获得发展机会等权利;第五,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获得平等的评价权;第六,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平等地获得毕业、学位证书的权利。 (二)公正法治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必须以公正为重要的价值导向,使改革的各方参与主体得到公正的对待,教育资源得以公正的分配,进而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公正意义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制度公正,建立的制度和制订的政策要反映各方的诉求、协调好各方的利益,既要考虑一般性,也要考虑特殊性,既维护规则的公平性,也体现规则的正义性;二是程序公正,在涉及专业学位研究生重大利益的关键环节,必须做到严格依循规则,过程公开透明,确保程序正义;三是实体公正,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既要促进有潜质、创新意识强的优秀学生的发展,为他们提供优厚的学习和培养条件,也要关注普通学生,特别是弱势学生的成长,为他们的发展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采取特殊的帮助措施,使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都能够展现自我、实现各有特色的成长,促进基于结果评判的实体公正的实现。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必须以法治精神为指引,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和制约行政权力,合理合法配置资源,依法保障不同主体的权利。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应依据“法不授权即禁止”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在法治的框架下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对大学而言,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掌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主导权,一方面要遵守既定的法律规范,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不得违背法律,不得侵害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按照“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大胆尝试,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言,既要积极顺应和自觉遵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新要求,也要在面对权利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保障个人权益。 (三)民主科学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一项面向未知领域的探索实践,不仅需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听取多方面的意见,而且还需要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凝心聚力,以提高改革成功率。因此,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反对专断和任性。首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方案设计时,要做全面的调研和充分的论证,充分听取教师、研究生、行业部门、用人单位等的意见和建议,找准改革的突破点和路向,制订相应的政策措施;其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进程中,对于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一些新情况,要群策群力进行研究,及时解决问题,完善改革方案;最后,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经验总结阶段,也要广开言路,做出公正客观评价。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一项复杂的智力密集型活动,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尊崇理性,充分发扬科学精神,遵循教育规律,依据高层次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设计方案,基于事实基础和价值判断推进改革。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将科学精神贯彻始终。第一,要充分论证和制订改革方案,聘请多学科专业进行专题研究,形成科学合理的改革方案,降低改革的风险;第二,要广泛学习借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有共通性,要努力学习和广泛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和先进地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并结合本地区和本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化的改造,探索建立具有区域和本校特色的培养模式;第三,要积极试点,在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和深化改革。 (四)效率效益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需要在资源约束条件下不断提高人才培养的效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效率的提高主要依赖于两方面:一是教育资源配置的效率,通过改革盘活存量资源,促进教育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挖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的潜力,加快教育教学资源的周转和利用率,不断提高基于现有资源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承载力;二是人才生产的效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实际上就是一条前后连贯、有机衔接的高层次人才生产线。提高人才生产效率,就要优化人才培养流程,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建立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机制,在有限资源的投入下,实现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就是一个追求教育效益不断提升的过程。首先,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后,人才培养应该更加契合社会各行各业的实际需要,能够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即教育产出是有效的,是更高水平和更优质量的;其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应该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对个人而言,接受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后能够改变人生发展的轨迹,提升在人才市场中的竞争力,获得更高的经济回报。对用人单位而言,雇佣专业学位毕业研究生能够增强技术研发实力或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高层次人才的智力劳动产出更高的市场价值;最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应该追求更大的社会效益,致力于提高国民素质、社会的知识化程度和文明水平,促进社会流动和保持社会动态稳定,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等。 二、目标层面的价值取向
目标层面的价值取向是教育本质与教育规律的外在表现,是教育改革预期达到的、直接的核心价值目标,是在教育改革中必须始终恪守、不可动摇、不能偏离的核心价值导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必须以教育的本质要求为出发点,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全面发展、因材施教、提高质量的价值取向。 (一)育人为本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模式改革中必须坚持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把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培养作为改革的核心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新兴的、亟待发展的一种教育层次和教育类型,较之系统化的学术性人才培养体系,尚不够完善。因此,大学要更加关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着力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尽管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中也会带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但育人始终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心所在,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是育人的副产品。以育人为本,就要是高度重视学生,把学生作为大学存在与发展的意义所在。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一定要贯彻以生为本,要从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出发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要为学生发展创造更优质的环境和条件,要帮助学生实现人生的价值和目标。以育人为本,就是要高度依靠教师,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培养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 (二)全面发展
教育培养的是一个完整的人,是充满智慧和人性的人,而不是单向度的人或经济动物,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教育的终极目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要以全面发展为价值取向,努力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知识水平、专业技术能力、身心素质等全面协调发展。实现全面发展的目标,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德育、智育、体育和谐统一;第二,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第三,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渗透;第四,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相结合;第五,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相融通。 (三)因材施教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的价值导向,在维护共同的教育基本标准之外,要高度重视专业化研究生的个性化培养和差异化发展。例如,在招生选拔方面,除了一般的考试选拔方式外,可开通申请审核渠道,使一些特殊人才(偏才、怪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能够有机会接受专业学位教育;在培养过程中,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制订个性化的培养方案,赋予学生更大的课程、教师、专业等方面的选择权,为一些特殊、有潜质学生提供专门的重点培养和指导;在毕业要求方面,对于不同专业领域、不同方向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考核方式,学位论文形式亦可多样化。 (四)提高质量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的永恒追求和核心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对于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而言,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是其最根本的价值取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质量追求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它不仅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性人才数量和素质的外在需要,而且要满足专业学位研究生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不仅要达成预期设定的人才培养目标,而且培养的人才要在工作实践中达到具体职位的适切性要求;不仅要在纵向对比中体现质量改进,而且要在横向对比、甚至国际竞争中展现卓越;不仅要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用人单位的满意度,而且要提高相关行业和主管部门的满意度。 三、过程层面的价值取向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过程中,必须紧紧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定位、特点和要求,坚持职业导向、分类培养和开放协同的价值取向。 (一)职业导向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以明确的职业导向为目标的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培养类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必须坚持和强化职业导向,以相关职业领域所需要的高层次应用性人才为培养目标,强化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高级职业人在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态度等方面的训练,培养他们的综合职业素养,为他们将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各方面的准备。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职业导向不是知识和技术含量低、依靠经验积累的工匠型职业导向,而是需要掌握系统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具备创新要素和专业伦理的“专门化”、“有学问”的职业导向。 (二)分类培养
分类培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必须坚持的价值取向,这是由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的。第一,职业门类的多样性决定了专业学位类别的多样性;第二,同一专业学位类别由于生源渠道的不一致,可以根据不同生源状况实行分类培养;第三,即便是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方式,亦可根据学生的知识结构、学业水平和不同的专业方向进行分类培养。总而言之,“分类培养是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体现了差异性原则;分类培养是根据社会的多样化需求进行培养,体现了适应性原则;分类培养注重学校特色和专业发展特性,体现了多样性原则。”[2]分类培养对于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差异化发展、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紧密衔接具有直接而现实的意义。 (三)开放协同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必须进一步扩大开放,与相关部门、行业、企业建立广泛的合作协同关系,充分整合资源,形成有效的合力,共同促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开放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向国内同行开放,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培养关系,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和培养优势的互补;二是向相关部门、行业和企业开放,充分了解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规格的需求,及时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和招生计划,制订针对性的培养方案;三是向国外开放,积极学习和借鉴国外高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经验,与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或设立联合学位项目,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水平。专业学位研究生模式的协同性强调的是基于共同的利益诉求,打破大学、产业或行业之间的体系壁垒,促进人才、资金、信息等要素的有效配置及充分共享,通过加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多元协同,最大限度地实现培养过程的全面创新。 四、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
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强调的是在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中关于策略方法选择的价值导向。尽管操作层面的价值取向不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直接、核心的价值追求,但其对培养模式改革的价值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统筹兼顾
从内部来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是一件涉及系统自身全要素的事情,需要通盘考虑和整体调整,统筹协调好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以便形成稳定结构和完善功能的新系统。从外部来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是孤立的存在,需要源源不断从外界获取物质、能量和信息,离开了其他系统的支持和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难以为继。因此,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需要有全局意识,统筹协调好各要素之间关系,全面兼顾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第一,要统筹兼顾改革各方参与主体的利益关系,设计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才有利于改革更好地推进。第二,要统筹兼顾科学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之间的关系,在二者之间建立合理的资源调整和配置机制,形成互惠互利、相互支撑的发展生态。第三,要统筹兼顾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使各要素形成一个具有整体结构的功能耦合体,并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进行动态调整,使各要素相互配合、形成指向一致的合力。 (二)循序渐进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如果不顾现实基础和基本条件,不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好高骛远,靠行政强制力推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效果肯定不会好,甚至会走向改革的反面。“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事关重大,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个人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一定要整体布局,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具有迟效性,也需要在改革试点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并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实施主体的大学,一定要从实际出发,考虑到改革的资源准备,考虑到改革中的观念转变,考虑到改革的阻力和成本,有步骤、有计划地推进和完善改革。 (三)因地制宜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一个核心目标就是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大量、适用的高层次应用性人才。不同的区域,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不同的产业结构,不同行业的发展水平,对高层次应用性人才的需求量及培养规格也有不同的要求。因此,在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过程中,一定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确定差异化的目标定向,瞄准不同类型的人才目标细分市场,实行错位竞争,培养各具特色的、满足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的、有竞争力的适用性高层次人才。所谓“因地制宜”,就是大学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要更加关注所在当地或本区域的人才市场需求状况,关注产业发展的基础和动向,积极与当地政府、行业或企业建立广泛而有效的合作机制,获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所需的支撑条件,实现产学研有效协同,大量开展委托式、订单式等供求直接对接的高层次应用性人才培养,实现人才培养与社会服务、人才就业的连贯性和一体化。所谓“因校制宜”,就是大学要认清自己的学科优势和资源优势,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中,确定适合本校实际的目标、策略、路径和方式方法,在某些环节和某些行业领域形成优势和特色。
[1] | 阮青. 价值哲学[M]. 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160. |
[2] | 阮平章. 分类培养是研究生教育发展过程的必然选择[J].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4(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