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允许研究生分段完成学业,并规定学生累计在学的最长年限。”[1]在此政策引导下,我国各高校纷纷调整了博士生在校学习年限。为了提高培养质量,包括北京大学在内的部分综合性高校直接将硕士起点博士生的基本培养年限规定为四年。尽管弹性学制的实施为高校的博士生培养工作注入了活力,但在近些年的实践中,也出现了博士生延期完成学业现象日趋普遍的问题。一般情况下,研究生延期是指培养时间超出规定的基本培养年限。《中国教育统计年鉴》2002~2010年的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能在基本培养年限内如期毕业的博士生只占博士生总体的40%左右,而高校延期毕业博士生占在校博士生总人数的比例平均为23.2%;2010年全国博士生的累积延期毕业率更是达到60.86%。[2]再以北京大学为例,近5年来的博士生延期毕业率一直在40%以上(见表 1)。
从国际惯例来看,博士生延期完成学业现象是高校博士生教育管理中的正常现象,从我国实践来看,博士生延期现象的日渐凸显,也是我国博士生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必然结果之一,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但博士生延期毕业人数的持续增加,也为各个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在研究生教育改革持续推进的过程中,正确认识和对待博士生延期管理问题,建立良好的博士生培养管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以北京大学为例,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一、北京大学博士生延期的整体现状
从近年来的统计数据来看,北京大学每年的在读延期博士生占在读博士生总数的比例大致在11%左右,也即每10名在校博士生中就有1名延期博士生。以2013年9月的统计数字为例,当时北京大学在读博士生共6721人,其中,延期博士生772人,约占博士生总人数的11.5%。从学科分布的角度来看,人文和社科类延期博士生占全校延期博士生的65.8%。从延期博士生生源情况来看,在职攻读学位的人员436人,约占56.5%;留学生共计69人,其中92.8%的学生集中在人文和社会学科。
对各学部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可以看到北京大学博士生延期现状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延期博士生日益增加,学校教育资源压力凸显
整体来说,北京大学每10名在校博士生中就有1名延期博士生。由于学校对博士生培养实行宿舍、食堂、图书馆、网络等费用“全包”的政策,为了保障延期博士生正常的生活和科研活动,学校必须增加10%的培养成本来提供公共资源,这使原本就紧张的教育资源愈发紧缺。例如,在北大延期博士生的宿舍管理上,由于延期博士生的不断积累,对学校宿舍的调配造成非常大的压力。此外,从博士生生活资助的角度来说,虽然我国博士生培养实行的是弹性学制,但是国家对每个博士生的资助拨款只有三年,因此,学校要自行承担博士生第四年的经费资助。随着博士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博士生延期完成学业的现象不断增加,学校教育资源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2.在职博士生延期比例高,给教育管理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北京大学延期博士生中,在职博士生比例超过一半。与全日制博士生相比,这部分博士生由于需要同时兼顾事业、家庭和学业,投入科研的精力大多不足,很多人在学术上难以达到博士生毕业标准,不得不申请延期毕业,逐年累积导致在职人员延期博士生人数剧增。虽然在职博士生对学校硬件方面的教育资源,如宿舍、图书馆等造成的使用压力相对较小,但是在职博士生占用了宝贵的招生资源,并且由于不常在校,很难保证与导师之间的密切沟通,因此而导致不易管理,影响了学校博士生的整体培养质量,对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人文社科学部整体延期率高,呈现出明显的学科差异
相关研究表明,我国自然与工程技术学科的博士生延期毕业率高于人文与社会学科。[2]但北京大学延期博士生学科分布呈现出了相反的趋势。究其原因,这与学校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根基厚重,力求创新卓越的高品质学术成果的学风和文化传统不无关系,博士生只有经过长时间的积淀、不懈的努力和自由的研究才能取得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而且,为了达到更高层次的学术研究水平,人文社会科学学部的部分博士生往往在已经取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时仍然会选择主动延期;此外,随着学校国际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外国留学生招生规模逐年扩大,并主要集中在人文和社会科学学部。留学生由于自身的语言能力和文化差异等原因,在博士学位攻读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延期完成学业。
二、北京大学博士生延期成因及利弊分析
笔者通过对北京大学人文、社会和理工学科的部分延期博士生及其导师进行深度访谈,可以把博士生延期现象主要分为合理延期与不合理延期两种。合理延期是指博士生由于学术研究的需要,为了完成难度大、具有重大学术价值的研究课题,提高学位论文质量而延期。不合理延期是指因博士生自身学习能力和积极性低,导师指导水平不足等主客观因素未能达到基本的毕业要求而延期。
基于上述分析,从学术成果产出的角度来看,博士生延期现象有利有弊。一方面,合理延期可以为博士生提供更为充足的研究时间,有利于博士生和导师更多地关注学位论文质量,进而推出高质量的创新成果。例如,北京大学人文学部、社会科学学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获得2012年度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的67名研究生中,有18名博士生延期毕业,约占26.9%。但另一方面,由于学制要求的放宽,使某些能力不足的博士生和课题繁重的导师为延长学习期限找到了更多的“借口”。当导师承担的科研项目过多时,博士生可能成为其廉价劳动力,只能将精力主要集中在完成课题项目上,导致疏于学位论文写作而不得不选择延期毕业;另一方面,部分博士生因弹性学制而放松了对自身学业的要求,未能按时达到毕业要求,而不得不选择延期。
因此,造成北京大学博士生延期现象较为普遍的主要原因可归纳为“追求高质量的学术研究而主动选择的延期”和“博士生或导师等主观因素造成消极被动的延期”。在目前的培养管理机制中,应该对不同成因、不同情况的延期博士生进行差别化的管理和培养。学校尤其应该对由于博士生自身学习能力和积极性低,或者导师指导水平不足等主管因素造成的延期现象给予高度重视。
三、延期博士生管理机制的现状及其不足
为了控制博士生不合理延期现象的增加,各高校都在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与实践。笔者通过对国内一些知名综合性院校的调研,发现包括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在内的高校仅提供四年普通奖学金的资助,延长期期间将不再享受,但延期博士生仍可享受导师提供的助研津贴和学校提供的宿舍。由此可见,目前多数高校终止对延期博士生的生活资助,这种方式既可以缓解高校资源紧张的供求矛盾,也可以对延期博士生施加一定压力,从而控制和改善博士生延期现象。
北京大学于2010年发布并实施《关于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的管理办法》,规定博士生申请延期时,博士生导师或学院须支付博士生延长期助研津贴,否则将扣除所在院系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计划的一个名额。此政策旨在通过奖助与招生的整体联动效应,提高导师和学院培养博士生的责任意识和成本意识,进而控制博士生不合理延期现象的增加。
由此可见,目前多数高校对延期博士生的培养管理主要集中在奖助管理环节,通过控制资助和经费的途径给延期博士生和导师施加压力,力求改善博士生延期现象。由于正处于探索阶段,这种管理模式在实施中就遇到了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实行一刀切政策,忽视学科差异
经统计,北京大学自实施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以来,所有院系和博士生导师都选择了支付博士生延长期助研津贴的方式。这主要因为在现阶段,博士生名额是稀有资源,院系和导师宁愿支付大笔经费,也不愿意放弃招生名额。但在实际中,导师或院系选择了支付博士生延长期助研津贴,就必须以课题经费的形式缴纳此笔助研津贴,这种形式对导师申请的课题类别和数量就提出了新的要求,导致没有课题的导师会陷入尴尬境地。现实情况是,由于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科研成果表现形式的差异,人文、社会科学和理学基础学科获取科研项目的渠道有限,导师的课题数量普遍较少,经费规模更是不能与偏重应用的理工学部相提并论。如果统一实施这种资助政策,必然会加重导师尤其是人文社科等科研经费较少的导师的负担。一方面,导师有可能放弃为培育优秀学术成果做出的主动延期选择。另一方面,如果坚持选择主动延期,在没有能力缴纳此笔费用的情况下,只能选择放弃招生名额的方式以获得学校助研费用的支持。从长远来看,实行一刀切政策容易导致人文社科和基础学科博士生招生规模的萎缩,制约学科间的平衡健康发展。
2.混同延期因素,加重导师负担
导致博士生延期的因素十分复杂,有些是导师原因,有些是由于学生自身原因,当然有些也会源于培养制度设置的不合理。只有针对多层次的原因建立有机协同的管理机制,才能够有效解决博士生延期管理问题。但就目前来说,很多高校在延期博士生的管理制度中使“导师责任制”变成了“导师无限责任制”,忽视了学校管理制度效能和博士生个人的责任,一方面加重了导师负担,另一方面也会导致师生关系变得不和谐。比如笔者在访谈中就了解到,有些延期博士生无心学术或科研能力有限,导师为此类学生支付延期期间的助研经费后仍然无法解决学生的科研论文问题;有些博士生属于合理延期,但会因导师负担延期期间的助研费而感到“愧疚”,影响了正常的师生关系。
3.忽略管理重心,疏于人文关怀
通过访谈了解到,博士生在延期期间主要面临论文撰写和生活心理压力两方面的问题。只有针对延期博士生的具体问题和困难,采取多方面的举措予以帮扶,才有可能帮助其及早完成学业,进而提高管理效率。将延期博士生管理重心主要集中于对资助体系的改革和招生名额的控制上,试图通过对导师施加压力而减少不合理延期率,这种方式忽视了对延期博士生自身的管理,很难发挥高效的管理效能。比如,大多数高校虽然都有一套比较完善的针对普通在校生的培养管理政策,但却缺乏针对延期博士生的培养支持计划以及生活心理压力等方面的追踪指导。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博士生其实并不愿意延期。在延期期间,博士生除了面临繁重的科研压力和论文写作压力之外,同样也承受着生活心理压力、就业压力等。例如有延期博士生反映,自身为了追求高质量的学位论文选择延期,然而却被家人及用人单位质疑自身的学术能力,容易导致博士生心理压力过大。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博士生在延期期间缺乏有效监督和政策保障,往往被边缘化,陷入无所适从的困境。因此,学校亟需建立多方面的综合管理机制,全盘统筹、形成多维度的培养合力,对延期博士生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帮助。
4.欠缺淘汰机制,增加培养负担
目前,与国外高校相比,国内大多数高校针对博士生培养尚未建立明确的淘汰分流机制,对于不思进取或科研能力有限的博士生,普遍缺乏淘汰或分流机制终止其博士生涯。即便有相应的规定,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也往往存在“大棒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执行困境。比如,在北京大学延期博士生中,延期三年及以上的共有115人,约占延期总量的15%,平均延期时间为五年。其中多有不合理延期的情况,这一方面给学校增加了沉重负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博士生个人的发展。
四、对博士生延期管理机制改革的建议
可以看出,当前高校延期博士生管理的不足主要集中在机制层面。针对延期博士生群体,缺乏一套完善、成熟并且有效的统一管理机制。所以博士生延期管理需要从机制建设和完善方面入手,更加灵活高效地开展工作,并且深入细致地推进改革。有鉴于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实施分类管理,区别化对待
在综合性大学里,学科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应结合各学科的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对于项目和课题经费充裕的学科,可以由导师课题经费承担学生培养成本,同时合理控制导师指导的在校生总量,增强导师的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导师对博士生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不合理延期的博士生数量;对于项目和课题经费不宽裕的学科,特别是人文学部和理学部的基础学科,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可以控制导师指导在校博士生的数量,由学校承担延期博士生的生活资助,为其潜心学术、笃志学术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以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
其次,要特别注意区别对待合理延期与不合理延期,建立识别博士生合理或不合理延期的标准,给予差别化资助。对于合理延期,提供和基本学习年限一致的资助力度,激发其深入高水平、高难度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于不合理延期,终止提供生活资助,督促博士生合理安排科研进度,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学位论文的答辩,或者通过建立合理的机制予以淘汰和分流,从而避免学校培养成本的浪费。
2.形成责任分担机制,明确成本意识
改变目前以导师为主要甚至是唯一管理主体的体制,从学校、导师、学生三方面统筹考虑延期博士生的管理问题。
在学校层面:在政策、制度、资源方面进行统筹管理,制定合理并具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计划和资助制度,加强培养过程管理,强化质量监控环节的执行力度,统筹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同时建立质量预警机制,通过对各培养环节严格的质量监控,保证博士生培养的质量水平。
在导师层面:强化导师的责任意识和成本意识,提升对博士生的学术指导能力,健全以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并非唯一责任人)的责权机制,一方面结合科研实际需要控制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在校生数量,另一方面由导师根据博士生延期期间科研进展情况确定具体的资助水平,从而明确导师责任。
在学生层面:对于所有延期博士生,均须缴纳延期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通过完善淘汰机制,强化学生本人的成本意识和危机意识。
3.畅通分流渠道,完善淘汰机制
目前的博士生培养体制缺乏合适的淘汰机制,延期博士生的逐年累积给学校管理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同时也不利于延期博士生自身的发展。因此,应该尽快建立合理的博士生淘汰和分流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考核标准对提出延期申请的博士生进行综合考查,对通过一定时限延期可在学术研究上获得较大突破的博士生给予延期,合理安排科研进度以保证学生在合理延期时限内完成学业;对于科研能力有限、未能达到考核标准的博士生不予延期,通过将直博生或者硕博连读生转为硕士毕业,对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生发放博士结业证书、不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方式分流,完善淘汰机制。
4.实施综合管理,全面培育人才
目前,国内各高校对于延期博士生没有统一的管理办法和政策规定,导致延期博士生各方面的管理成为棘手的问题。因此,呼吁在全校范围内对延期博士生实行统一规范的综合管理。在学业方面,学校应制定明确的培养管理规定,加强导师责任,合理安排博士生延期期间的科研进度;在生活方面,建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疏导服务、生活困难帮扶相结合的综合管理机制,及时疏导博士生延期期间遇到的困难,倾注人文关怀;尤其是在就业方面,根据博士生实际需求,提供专业化的职业指导与咨询,为博士生求职创造更好的机会和条件。
5.优化招生结构,提高生源质量
在北京大学延期博士生中,在职人员的比例超过半数,留学生占比9%。这两个群体的延期情况多属于我们上述的“不合理延期”,即因博士生自身能力不足或投入不够、导师指导投入不足等主观因素未能达到基本的毕业要求而延期。这种情况在各综合性高校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要从根本上减少这种“不合理延期”现象,需要追本溯源,从博士生招生环节上严格把关,对科研能力和科研态度设立合理的门槛。一方面,应加强对在职博士生以及留学生入学申请的审核,全面考核申请者的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另一方面,应合理调配在职人员及留学生的招生比例,严把招生质量关。
随着培养机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如何深入完善博士生延期管理工作,对管理机构提出了新的课题。无论是从提高高校博士生培养质量的角度,还是从博士生自身发展的角度来讲,我们都必须认真思考并积极应对。高校教育管理部门需要不断地总结和探索培养管理工作中的新思路、新方法,提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为培养高质量的研究生做好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1]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EB/OL].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xwbl/zcfg/zywj/260191.shtml. |
[2] | 卞玉筱,我国博士研究生延期完成学业问题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