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馆, 安徽 合肥 230026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以下简称“中科大”)研究生院创建于1978年3月,是经国家批准建立的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目前,学术界关于中科大研究生院的筹备与成立过程已有较为全面的研究。[1, 2]作为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在创建之后对办院模式和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不仅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积累了宝贵经验,而且为其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本文通过系统梳理中科大研究生院的档案史料,对其早期的办院模式与培养制度建设进行了探讨。回顾这段历史,不仅对于总结我国研究生教育经验和成就有着重要意义,而且可为当今我国高校研究生院的建设提供借鉴。
一、“院所结合”的办院模式探索
“全院办校,所系结合”是中科大从1958年建校以后一直秉承的办学方针,在建立研究生院的初期这一方针也得到了贯彻,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出“全院(中国科学院)办院(研究生院),院(研究生院)所(研究所)结合”的办院模式。
(一)中科大统筹管理中科院研究生的尝试
早在研究生院成立之前,中科大就承担起统筹中科院各研究所的研究生管理和培养的任务。从1955年开始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正式招收研究生70名,第二年招收249名。1957年因受“反右”运动影响,只招收20名研究生。1958、1959年停止招生,1960、1961年各招了70名左右。1962年开始扩大招生规模,当年收200名。[3]随着研究生人数不断增多,如何规范招生和培养工作,日渐成为中科院科学家和管理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1962年,时任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所长、兼任中科大地球物理系主任的赵九章致信中科院副院长张劲夫和副秘书长郁文,提出应该由中科大组织协调中科院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此议得到中科院领导的认可。
1963年,中科大向教育部上报了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11个专业14名研究生,聘请钱学森、杨承宗和钱人元等12人为研究生导师。是年底,中科大举行研究生导师座谈会,对研究生考试命题、研究生管理以及修业年限等问题进行研讨,提出研究生学制设为四年,建议成立专门机构管理研究生的招生、入学和培养工作,由学校统一管理中科院的研究生。[1]
鉴于研究生导师主要来自中科院各研究所,中科大采取“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管理原则,即由中科大统一管理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为各专业研究生制订培养方案,要求研究生入学后前两年在学校集中学习政治、英语和专业基础课,后两年去相关研究所跟随导师做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据当时在中科院干部局干部培养处的研究生组工作的马先一回忆:“1963年下半年,中科大中关村分部在计算机所南楼旁边东墙内一排两层简易房子里成立研究生教学管理部,负责京区中科院研究生的公共基础课(外语和哲学)教学和前期生活、学籍、政治思想工作的管理。”[2]
1964年2月,中科大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决定暂代中科院开办研究生院。研究生的专业课由各研究所的科学家承担,学校负责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政治思想教育和公共课教学。5月,中科大党委书记刘达等向中科院副院长张劲夫汇报了研究生院的建设问题,明确提出了研究生院的招生规模、课程教学、日常管理等事项。不久“文革”爆发,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遭受冲击。但是,这些前期统筹管理中科院研究生的尝试,为“文革”后中科大创建研究生院积累了一些经验。
(二)探索“全院办院,院所结合”的办院模式
“全院办校,所系结合”是中科院创办中科大的办校方针,也是中科大在短期内迅速成为全国重点大学的法宝。“文革”结束后,如何继续利用中科院的优势把学校办好,不仅是迁至合肥的中科大全校师生共同关心的问题,也是中科院乃至国家高层领导思考的问题。
1977年8月,中科院在北京召开中科大第一次工作会议,研讨中科大的办学方向和具体措施。9月5日,中科院向国务院呈交了《关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的几个问题的报告》,其中提出中科大拟在北京设立研究生院。9月10日,中科院向国务院呈交了更为具体的《关于招收研究生的请示报告》,提出委托中科大创办研究生院。9月中旬和10月上旬,中央先后批准了这两个报告,决定在中科院所属的66个研究所和大学恢复研究生制度。中科大遂正式启动研究生院的筹备工作。11月,中科院和教育部联合发文,通知招收1978级研究生。1978年3月,国务院批复中科院的报告,同意中科大在北京设立研究生院,任命严济慈为首任院长。1978年中科院共招收研究生1015人,其中130名作为出国留学预备人员。中科大另外单独招收研究生107人,其中出国预备研究生25人。[2]
中科大研究生院之所以设在北京,是为了继续贯彻“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方针。建院伊始,中科大总结之前统筹管理中科院研究生的经验,提出了“全院(中科院)办院(研究生院),院所结合”的办院模式。在1978年10月14日的首届研究生开学典礼大会上,这一办院模式得到具体的阐述:“研究生院和各研究所在培养研究生方面是一个整体,每一个研究生都由研究生院和研究所共同培养。”[4]研究生的培养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研究生院学习基础课程和公共课程,第二个阶段到研究所跟随导师参与科研工作、撰写论文。研究生院同院属各所共同对研究生做出的研究成果和论文水平进行考核和鉴定。
随着“院所结合”的不断实践和进一步深化,这个方针不仅体现在对研究生的管理和培养上,也作用于对研究生院师资队伍的建设上。从研究所的角度来看,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各研究所研究员一般也兼任研究生院的教授。研究所定期组织所内研究员到合肥校本部和研究生院讲学,包括教课、指导研究生、举办专题讲座、介绍学术前沿动态等。为使研究员对研究生的教学科研负更多的责任,研究所逐步把到学校讲学的情况作为研究员的一项考核指标。从学校的角度来看,为有利于学校教师和各所研究人员提高业务能力,中科大有计划地派教师到研究所进修、进行科学研究,研究所也派遣科研人员到学校讲学或进行合作研究。中科院各分院、各研究所对中科大的教师培训工作给予积极配合,支持研究生院尽快形成一支精干的高水平的专职教师队伍。
(三)研究生院与合肥校本部的关系
建院之初,如何统筹协调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与合肥校本部的教学与管理工作是中科大面对的首要问题。1980年,中科院再次召开中科大工作会议,讨论了中科大合肥校本部和研究生院关系的问题,决定将中科大合肥校本部和设在北京的研究生院统一起来,“成立统一的校务委员会,对合肥和北京两地的教学、科研工作,教师和干部的调配使用,大学生、研究生的招收、培养以及国际学术交流等实行统一的规划和安排”[5]。校本部和研究生院分别成立党委,负责党政工作,对教学、科研工作起到监督保证作用。
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校本部和研究生院的培养目标则有所不同。合肥校本部以培养本科生为主,同时逐步增加培养硕士、博士生的比重。已经具备条件并已招收研究生的系或专业,开始着手进行培养硕士、博士生的工作。研究生院的主要任务则是与京区各研究所密切配合培养硕士、博士,并逐步转到以培养博士为主。
1981年,为了进一步密切合肥校本部与研究生院以及中科院京区各所的关系,学校决定将研究生院与中科大北京教学管理处合并,北京教学管理处划归研究生院领导。中科大北京教学管理处成立于1978年9月1日,是为了南迁合肥之后继续贯彻“全院办校,所系结合”的办校方针,尽可能利用院属京区各所人力、物力办好学校的一项措施。合并之后,研究生院设立“中科大北京工作部”,具体承办合肥校本部在京的相关工作。
关于研究生院在日常工作中的独立性问题,中科院在1985年下达了《关于解决中国科技大学与科大研究生院相互关系的决定》,其中指出:研究生院在组织上是中科大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有相对的独立性。研究生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中科大校长兼任,另设一常务副院长负责日常工作;研究生院党委受科学院京区党委的领导。研究生院的任务主要是为京区各所培养研究生。研究生院在和中科大实行统一领导之后,中科大对研究生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减少本科生来京进行后期教学的名额,创造条件,尽量在科大本部解决,以便腾出位置多收一些研究生。研究生院充分利用京区各所实验条件较好、科技力量集中、科技信息交流迅速及时等有利条件办学,广泛开辟人才流通渠道,实行开放,并加强与科学院内外兄弟单位的横向联系。[6]
在研究生培养工作方面实行统一领导,能够合理地调配中科大和中科院的有利资源条件,提高人力、物力的使用效率。分设党委,独立自主地指导工作,则有利于研究生院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研究生院党委直接向中科院而非合肥校本部党委请示工作,可以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在两地党委的分开指导下处理基建、财务、物资、户口等事务,可以有效避免北京研究生院与合肥校本部之间容易出现的管理混乱现象。
需要指出的是,早在1978年中科大在北京创办研究生院开始招收研究生之时,合肥校本部也启动了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1980年代初期,合肥校本部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1985年,校本部招收硕士研究生将近300名,招收博士生40余名,并开始接受外单位委托培养以及由科学院各研究所和其它单位送来代培的研究生。[7]46-47 1986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中科大在合肥校本部成立研究生院(合肥),由校长管惟炎兼任院长。自此以后,两个研究生院相对独立,并行发展,中科大的研究生教育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
二、研究生培养制度的探索
新中国的研究生教育开始于1950年代,由于遭受各种政治运动的干扰,以及“文革”的冲击,一些大学和研究所零星开展的研究生教育,无法形成完整的培养制度。作为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中科大研究生院建院之后,在招生录取、课程设置、学制调整和学位授予等培养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中有些制度开创了研究生培养的先河,为其他高校的研究生院的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改革研究生招生制度
招生工作是确保研究生生源质量的首要环节,研究生院以提高生源质量为中心,不断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
重启考试录取工作,注重学业成绩和科研能力。中科院在1977年9月向国务院报送的《关于招收研究生的请示报告》中提出,研究生的招生对象为“政治思想好、学业成绩优异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学业成绩特别突出的在校大学生,以及具有相当于大学毕业文化程度,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或有发明创造,适于进一步培养提高的优秀工人、贫下中农、知识青年和在职科技人员、青年教师以及其他工作者”[8]。 在筹办研究生院期间,招生工作同步进行,研究生的报考由本人自愿报名,经过政审和考试,择优录取。中科院将1977年、1978年两年招收研究生的工作合并进行,同时报考,一起入学,统称为1978级研究生。[9]60
建立统一招生考试制度。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科大积极推进了新一轮的教育改革。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决定部分有条件的系、科率先实行新的招生考试制度。在招生目录中,只列考试课程、招生导师及招生人数。研究生入学后经一年学习,学生和导师根据科研兴趣和课题需要自由结合。在博士研究生招生方面,试行导师推荐直升制的基础上,逐步过渡到所有博士点在硕士课程学完后,经过资格考试,择优直升博士生的制度。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克服平均主义,对学术水平高、贡献大,承担中科院和国家各部委的重点任务、基金项目、协作项目的导师,以及有较好实验条件,有较强学术梯队的研究室(所)给予适当照顾。
试行“本科生—研究生一贯制”。1986年,中科大向中科院教育局及国家教育委员会提交了关于试行“本科生—研究生一贯制”实施方案的报告,提出在学校的部分系进行改革试点,试行“四·三制”。本科生学制仍为五年,但在四年级时,根据学生德智体发展的情况,经业务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升入硕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制为三年。采取学校向中科院各研究所推荐与研究所来学校进行挑选相结合的办法,确保成绩优秀的学生直接进入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课程教学由校本部和北京研究生院共同安排承担,硕士生的研究论文由各研究所与中科大的导师共同负责。经国家教委审定,学校在数学系率先进行试点。
实行研究生资格考试制度。1987年,学校对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新的改革方案,实行研究生资格考试制度。首先,已完成本科学习阶段前四年规定学分的学生,可自愿报名参加研究生资格考试。接收单位对拟录取考生最后一年内的学习情况和毕业论文审查合格后,正式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被认定资格的考生,可参加之后的全国统考。其次,实行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到实践中锻炼二至三年再入学制度。凡被录取的研究生,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到对口单位实习二至三年再入学。鼓励学生到对口单位,特别是边远地区科学院分院、大型企业单位去进行实践锻炼后,再回到招生单位学习。自1977年研究生院的筹备工作启动开始,中科大不断地推进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招生制度,其中的许多举措在当时均属国内领先。先进高效的招生制度确保了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为之后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构建先进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为培养高质量的青年科研人才,研究生院对研究生的培养始终坚持较高的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培养制度。
采取灵活学制,合理配置课程和师资。中科院首届研究生培养的暂行条例,提出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为:“应当具有本门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能够独立进行研究工作,至少能够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在学业方面要求达到相当于国外较高标准的研究生毕业水平”[8]。 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前一年半在研究生院进行公共课和基础课程的学习,后一年半到研究所进行研究论文工作。研究生结业时,应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一项有一定水平的科研工作,研究生院会同相关研究所组成学术委员会进行考核,做出鉴定。
1978年,中科大研究生院采取新的弹性学制,即“二·三·四年制”,分两个阶段进行培养,前两年为第一阶段,后面的年份为第二阶段,第二阶段时间的长短视研究生的具体学习情况而定,可以再读一年,亦可再读两年毕业。为了让研究生有比较坚实、广博的基础理论知识,研究生院设置了两种专业课程,一种是研究生的专业基础课,是比较深入的具有探索性的课程。另一种是大学课程,是为非本学科的研究生开的基础课。必读课程要考试合格才能通过,但在方法上实行考绩不考勤,课程设置大多也是选修。在学习一年半或两年的时间,研究生完成规定的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有些学生可以结业分配工作,有些到研究所进行科研工作和撰写论文,作为第二阶段。研究生院与各所结合,考核和鉴定研究生在研究所作出的研究成果和论文水平。
1984年,中科大试行新学制。在大部分系维持原有学制的基础上,在偏理科方向的一、二、三、四系和十三系试行“四·二制”。即本科生前四年主要学习基础课,后两年为研究生阶段,主要学专业课程及论文。四年学习的优秀者可直接在本校攻读硕士学位,也可考外校研究生。个别学科还筹备试行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一贯制。
制定基本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1979年,研究生院制定了各学科研究生的基本课程设置(草案)和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并于当年开始执行。两年间,研究生院为1978、1979两届研究生开出126门业务课(课程由京区各所的研究人员、研究生院和兄弟院校的教师主讲),并邀请了17位外籍知名学者前来讲学。为了加强研究生院的学术领导,中科大成立了以著名科学家为正副主任的数、理、化、地、生、电子计算机六个教学部,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教学工作。之后,学校建立统一的校务委员会,在研究生培养工作方面,统一部署、规划和协调校本部和北京研究生院两地的工作。学分制的实行推进了两地的教研合作。两地的教师互相兼课,两地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互相承认学分。以此鼓励两地的教师在教研工作中进行合作,共同培养研究生。
试办研究生班。为了尽快加强某些薄弱或急需的学科建设,充实师资队伍,学校在1985年试办数学、重离子核物理和核技术应用、材料力学、管理科学和计算机软件等研究生班。重离子核物理与核技术应用研究生班为中科院兰州近代物理研究所委托学校定向培养,结业后全部回近代物理研究所,其余研究生班结业后一部分留作学校师资,一部分送委托培养单位,一部分纳入国家统一分配,少数学习成绩优秀、有一定实际经验者,留校继续学习一年,直接进入论文阶段,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实行分流考试制度。1987年,为了贯彻国家教委《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学校对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提出改革方案,对硕士研究生实行分流考试。即在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一年至一年半之后,进行一次知识与能力的综合考试,优秀者将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免做硕士论文。对不能完成硕士论文者,以研究生班的身份毕业分配工作。
(三)率先建立研究生学位授予制度
1979年,中科大发布了《研究生院关于第一届研究生今后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提出设置硕士、博士两级学位,从第一届研究生开始授予学位。研究生参加硕士学位考试,考试成绩优良者授予硕士学位。考试成绩优秀者,再由专门成立的选拔委员会进行面试,挑选有创造性工作能力者升为博士研究生,在指导教授指导下进行博士论文的工作,论文经过审查和答辩,通过者授予博士学位。
1981年,为了加强对学位工作的领导,中科大向中科院提交报告,申请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向全校各系、各教研室和研究生指导教师下发相关学位文件。学位评定委员会由25人组成,其中正教授14人,副教授9人,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和副教务长各一人。副校长钱临照任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马西林和副校长杨承宗任副主席。下发的学位文件主要包括中科院教育局《关于学位论文的格式》和中科大《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等。鉴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尚未正式下达学位论文格式,文件中对于学位论文格式作了暂行规定。《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有关事项的通知》则对研究生的论文选题、导师职责、申请答辩、论文审阅、答辩委员会的工作等事项作了规定和说明。学位评定委员会于1982年正式成立。
同年,中科大被国务院批准为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其中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有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物理、固体物理、光学、原子核物理及核技术、等离子体物理、低温物理、物理学史、天体物理、流体力学等11个学科或专业。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有计算数学、加速器物理及技术、分析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放射化学、地球化学、固体力学、爆炸力学、机械制造、工程热物理、电磁场与微波技术、自动控制等13个学科或专业(博士点11个,硕士点24个)。[10]241
之后,中科大先后于1983年和1985年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申请第二批和第三批博士、硕士点。1985年,学校开始在部分有博士授予权的学科试行博士后制度,并首先在经中科院批准的物理学科试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吸引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学者来校做博士后工作。截至1987年,学校有36个学科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个学科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6个学科设立了博士后流动站,有8位博士后进站工作。[7]47
三、结 语
中科大研究生院创建后的十年间,乘改革开放之风,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院所结合”的办院模式,建立各项培养制度,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为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研究生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办院模式方面,积极探索“院所结合”,依托中科院各研究所的科技人才和仪器设备资源,高起点办学并得以快速发展。同时,努力探索制订招生、学制和学位等方面的培养制度,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取得了显著成效。
十年间,中科大北京研究生院为中科院京区各所招收了一万多名研究生,授予学位五千多名。[9]372 合肥校本部的研究生教育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截至1987年,校本部共招收硕士生1632名,博士生171名,委托代培生705名,在校的各类研究生1271名;共授予硕士学位615名,博士学位20名。[7]46-47
这些研究生中的很大一部分毕业之后直接任职于中科院各研究所和全国各大高校,为当时我国科研和教育事业注入了新鲜血液,成为推进我国科技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今,他们中的许多人已成长为各领域的学术带头人、科技领导干部以及各行各业的骨干,为国家的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1] | 方黑虎,丁毅信,万绚.中国第一所研究生院的筹备与成立[J].研究生教育研究,2012,(2):25-28. |
[2] | 熊卫民.中国科学院教育史上的几件大事——马先一教授访谈录[J].中国科技史杂志,2009,(2):165-179. |
[3] | 罗伟.1955-1966年中国科学院的研究生工作[J].研究生院,2006,(5):27-30. |
[4]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案卷号:1978-WS-Y-48. |
[5]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案卷号:1980-WS-Y-8. |
[6]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案卷号:1985-WS-Y-11. |
[7]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958-1988[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88. |
[8]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档案,案卷号:1977-WS-Y-20. |
[9] | 张藜,等.中国科学院教育发展史[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 |
[10] | 朱清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编年史稿[M].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2008. |
2. Archives,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 Hefei, Anhui 230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