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研究  2015 Issue (5): 27-30   PDF    
应用学位:设置我国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的构想
张朋召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研究生部, 河北 廊坊 065000
摘要: 分析我国现阶段硕士学位类型二元格局的不足,对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的概念和定位进行探讨,并结合部分高校的实践情况,从依法治国理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趋势和所具备的学科基础、实践基础、生源基础及培养模式基础等角度,探讨设置应用学位的可行性。
关键词: 应用学位    设置    学位类型    
一、引 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和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硕士学位类型由过去单一的学术学位已逐步演变为目前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并存的二元格局。这种二元格局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拓展了应用型人才培养路径,但没有真实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多元性,而且还成为了高校积极探索研究生分类培养的政策性阻碍。

根据系统论原理,结构与功能的关系是对立统一又相互作用的两个方面,结构的优劣决定着功能的发挥程度,功能发挥的好坏反过来作用于结构的优化程度。学位类型结构与学位功能同样存在着紧密的联系,二者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当前的硕士学位类型的二元格局结构已经限制了学位功能的发挥,因此,学位的“满足社会需求”这一功能发展已经开始“倒逼”学位类型结构的调整。本文通过对硕士学位类型的二元格局弊端进行分析,并结合部分高校的实践情况,提出设置我国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即应用学位的构想。

二、硕士学位类型二元格局的现状分析 1.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力不从心”

设置专业学位是国家为了解决研究生教育的“生源单一”“类型单一”和“流向单一”问题,加大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重大举措。2009年之前,专业学位类别相对较少,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对象主要为在职人员且规模较小。2009年,部分专业学位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后,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急速增加,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规模已接近持平,为达到国家提出的“到2015年,实现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战略性转变”这一重大战略目标奠定了基础。

但是,目前各高校普遍陷入了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关系定位的大讨论中,尤其是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研究探讨更是不绝于耳。之所以有这样的困惑,是因为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学位[2002]1号),专业学位或称职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培养适应社会特定职业或岗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这里的关键词是“特定职业或岗位”,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而言,并没有相应的实践经验,也没有明确的职业背景,所强调的职业背景仅是体现在专业学位自身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上。这就给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和研究生带来了巨大的困惑和压力。

一方面,许多培养单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面向非常广,既有无任何实践经验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又有具有一定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但不管生源如何,入学后使用的却是一个培养方案。如此一来,培养对象知识背景、人生阅历等存在诸多差异,给培养单位课程设置、任课教师授课方式等带来了诸多困扰。尽管培养单位不断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试图通过加大实习实践环节、双导师制等一系列措施来弥补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源研究生实践经验缺乏的短板,但由于培养“路径依赖”的惯性,实际的效果并不理想,社会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质疑持续不断。

另一方面,对于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而言,最大的报考动机莫过于良好的就业愿景。学生在报考攻读硕士学位时对学位类型和学科专业的选择上存在盲目性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学生对于人生的规划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高校在学生就读过程中过分地强调其职业背景,无疑是“强 制性”地压缩了学生的就业选择空间,这对于攻读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来说是非常不公的。

目前,我国专业学位类别已达到40余种,但相对于数量庞大的社会行业种类而言,专业学位类别的设置还不能满足社会的需求。缓解专业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力不从心”的尴尬局面,关键还是要把握“职业性与学术性的高度统一”这一准确定位。专业学位应当继续坚持招收具有职业背景的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强调研究生已有的职业背景和专业实践,重点提高理论能力、改善知识结构,改善思维方式,提升研究生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如此,专业学位既能够体现学位的学术本质,也避免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就是增加实践能力、降低学术水平要求的认识误区,顺理成章地走出培养模式困境。

2.学术学位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无奈之举”

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起点是学术学位研究生,定位于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培养教学研究人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研究生教育出现功能性的分化,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定位不再是单纯的知识传承和理论创新,更多的是要求将知识体系运用到实践中解决实际的问题,并且,随着学位授权体系的不断完善和博士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为教学、科研和基础理论研究工作培养人才,已经由博士研究生教育承担起来,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所承担的历史使命也基本完成。因此,硕士生教育的转型发展成为各高校近年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重点,将硕士生培养定位由学术型为主逐渐转向应用型为主[1]。如南开大学在2008年以其经济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为试点对象,在同一学科专业下,按照“学术应用型硕士生”和“学术研究型硕士生”两类进行分类培养,分别致力于走向应用型工作岗位和进行深层次理论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2]

这种分类培养模式的有益探索,对于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但实际上,这种“学术应用型”学位在国家学位授权体系中是不存在的,学生是以参加学术学位研究生的统一招生考试为入口、以授予学术学位为出口的,高校只是在培养过程中强化应用型的特色[3],即在学术学位的平台上,大量招生和培养应用型人才。学术学位在现有的学位制度下,实质上便承担起了两种职能:一是培养从事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后备人才,二是培养实践应用型人才。有高校领导将其形象地比作是“借鸡下蛋”,反映出这些高校在硕士学位类型双元格局下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无奈之举。

这种“名不正,言不顺”的状况在思维上给高校的人才培养工作带来了很大混乱。有的导师反映,本学位授权点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高层次应用型人才,授予的却是学术学位,给指导工作带来了很多不便。研究生也普遍感到有种“错位感”的困惑,不知道学校想把自己培养成什么样的人?因此,从学术学位中分离出一种应用型的学位类型已经势在必行。

三、应用学位的概念与定位 1.概念

设置我国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其实并非是主动的创新之举,更多的是具有了“顺水推舟”之意,纵观各学校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目标,特别是工、农、医、军、管、艺等学科门类,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比比皆是。充分说明这种培养模式已经相对成熟,到了“瓜熟蒂落”的阶段,第三种学位类型亦是呼之欲出。

关于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的概念,部分专家学者在不同的论著中进行了探究。如沈阳师范大学康翠萍教授提出的“技术研究型学位”、中山大学徐俊忠等提出的“类专业学位”、暨南大学史学浩等提出的“应用型科学学位”、王战军等提出的“非职业型应用型学位”等。上述专家学者是分别从不同侧面对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的概念进行了界定,都是突出了“应用”的核心之意。笔者认为,设置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的终极目的,是为了让高校在培养模式和名称的字面涵义上进行有效区分,在研究生教育中更好地进行分类培养,从而达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满足社会需求的目的。因此,在命名上应当突出两个原则,一是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是从学术学位中分离出来,必须要突出与学术学位的对应关系;二是学位工作的真正主体是研究生、导师及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要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推广。因此,本文暂将第三种硕士学位类型称作“应用学位(Applied Degree)”,初步界定为培养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理论应用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一种学位类型。

既然是一种学位类型,就要满足学位的“学术本质”。沈阳师范大学康翠萍教授在《对学位类型界定的一种重新解读》一文中指出,“从本质意义上讲,学术是学位的本质体现,学位与学术有着内在的本质关联性。可以说,任何学位都是对学术水平的一种鉴定和认可,都直接反映一定层次的学术问题[4]”。与研究生的“研究”本质并不相悖, 应用学位只是将过去的过度关注学术水平和基础理论研究拓展到应用研究,更多地关注通过研究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专业学位虽有“应用”之意,但相对于应用学位,其定位是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专门人才”,是以明确的职业领域、一定的实践经验为背景和依托,侧重于科技应用与创新能力的培养,培养对象面向应当较目前适当收缩,限定为具有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因此,在概念的内涵上,专业学位与应用学位是有显著区别的。

2.定位

应用学位应当是界于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一种中间状态。定位于非特定职业的、就业面较宽的技术或管理岗位,主要以工、农、医、军、管、艺等学科门类为代表或者是以师范、机械、工程等具有行业背景的院校为典型。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的规模结构的合理状态应该呈现出一个金字塔形状,第一层为学术学位研究生,主要作为博士研究生过渡,培养少而专的学术精英。第二层次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作为具有实践基础人员提升职业水平的主要途径。第三层次为应用学位研究生,对于没有明确职业背景、却是将来在社会各行业领域从事技术或管理工作的研究生来说,应用学位无疑才是合适的选择,这类研究生的社会需求规模也最大的。必须说明的是,这三个层次仅仅应当是一种较为合理的规模结构上的体现,而不是等级上的划分,三种硕士学位类型都是出于同一层次,只是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培养模式存在差异或是各有侧重。

四、设置的可行性 1.符合依法治国理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立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进一步完善学位制度,尽快制定出台《学位法》是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高校依法办校、依法治校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学位管理工作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授予何种学位类型,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但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198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只是对学位等级进行了明确,并 未对硕士学位类型进行明确。因此,加快“应用学位”的立法论证工作,尽早摆脱各高校“借学术学位平台培养应用人才”的尴尬境况,确立“应用学位”应有的法律地位,是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治校的理念的。

2.符合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趋势

设置应用学位,高校便能够基于三种不同的学位类型有效地进行分类培养,制定不同的培养目标,采用不同的培养模式,建立不同的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同时,高校优化统筹教学科研资源也有了有力抓手,能够更好地把有限的科研资源用于学术学位研究生身上,把有限的实践条件提供给应用学位研究生,实现科研设施、实践条件效益最大化。

2013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确立了“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改革主线,提出了实行分类培养的意见,为设置应用学位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这一改革趋势准确地反映了现代研究生教育应有的理念,即开展研究生教育并非仅仅为了学术自身,更大程度上是为了满足社会各行各业对于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虽然文件中分类是基于学术与专业两种现有学位类型,但随着分类培养观念的深入和研究生教育改革步伐的加快,必将推动学位类型的多元化。

3.具备丰富的基础条件

(1)学科基础。2011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本身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在设置理念上已基本摒弃了原有口径设置过窄的弊端,110个一级学科已基本能够涵盖社会各行业领域。因此,从现阶段看,应用学位没有必要单独设置学科目录,完全可以通过赋予培养单位自主决定权来实现,由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的不同,授予应用学位,但所授予的学科门类仍应遵循2011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的要求。

(2)实践基础。除本文提到的南开大学外,各高校在实践中都已经开展了积极且富有成效的探索。 如清华大学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着手将大部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调整为应用型人才,侧重于应用能力的培养,仅有少量比例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研究能力的培养,作为博士生预备生源。再如中山大学进行的“类专业学位”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受到研究生的普遍欢迎等等。大量丰富的实践证明,各高校现在亟需的是在研究生“出口”环节,国家对于这种学位类型的一种“认可”与授权。

(3)生源基础。应用学位研究生的招生生源非常广阔,凡是无明确就业意向,且有意在实践领域从事高层次应用性工作的应届本科生,都可以攻读应用学位。根据2013年教育部教育统计数据,普通本科生共毕业381.4万人,这一庞大的应届群体为应用学位研究生提供了极为充足的生源。部分在职工作人员意在提高理论层次或专业技能的也可以有针对性地选择攻读应用学位。

(4)培养模式。目前较为适合应用学位的培养模式,应当是当前全日制专业学位所倡导和探索的培养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积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已初见成效,为应用学位奠定了基础。学校只要在培养目标定位、招生选拔标准和学位授予标准上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通过强化实践课程比例、推进案例教学、建立实践基地、实行双导师制等措施,就能够实现应用学位的健康发展。

五、结束语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提到,“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研究生教育要真正承担起“高端人才供给”和“科学技术创新”的双重使命,唯有改革创新,不仅要对现有两种硕士学位类型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大胆改革,还需要国家在顶层设计上迈出更大步伐,在学位类型的设置上创新发展,进一步丰富硕士学位类型,设置应用学位以弥补我国学位制度上的空白,从学位类型角度引导高校实现培养目标和规格的差异性,为真正推进分类培养提供明确的政策导向和支撑。

参考文献
[1] 陈吉宁.转变理念 创新模式 培养高层次创新应用型人才[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5):8-10.
[2] 张丽.分类培养:南开大学研究生教育双轨并行[N].中国教育报,2009-05-05(6).
[3] 徐俊忠,周云,戴怡平.“类专业学位”:一种拓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策略性措施——中山大学的实践与体会[J].学位与研究生育,2009,(11):1-4.
[4] 康翠萍,对学位类型界定的一种重新解读[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5,(5):50-52.
Reflections on the Creation of a Third Type of Master's Degree — Application-based Degree
ZHANG Peng-zhao    
Graduate Division, Institute of China Armed Police, Langfang, Hebei 065000
Abstract: With an analysis of inadequacies of the two main types of master's degrees in China, a discussion is presented on the feasibility of a third type of master's degree — application-based degree in view of certain universities' practice, the reform in graduate education, the present conditions of subject programs, practical operation, student population and forms of training.
Key words: application-based degree    creation    type of degr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