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科学的方式来监测和评估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与结果,是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的重要路径之一。如何对研究生的培养过程与结果实施有效的监测与评估,是一个令人费解的问题,其中,如何有效监测与评估博士生培养的过程与结果更是人们急于想得到答案的问题。帕特里夏J·耿波特(Patricia J.Gumport)在伯顿·克拉克(Burton R.Clark)主编的《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一书中认为,“美国哲学博士学位专业的特色,在于它们有一个规定的学习课程的时期,接着再有一个有指导的撰写论文的阶段,在博士生跨越各学科所遭遇的许多阻拦中,出现一个最高的阻拦:即从课程学习到论文撰写的转变,这一转变把学生从一个科研的消费者转为一个科研的生产者。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科研训练的组成部分明显处于中心的地位,从而也是成功地完成跨越学科的博士学位专业的中心”[1]。而博士生中期考核正是对这一“跨越”实施监督的有力措施。本文以哈佛大学的部分专业为例,考察其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分析其特点,在此基础上讨论如何完善我国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 一、哈佛大学博士生中期考核过程与特点
哈佛大学博士生要完成课程学习、实地考察学习(Field Trip)、中期考核、教学培训、进展报告(Progress Reports)和毕业论文答辩等环节,才能申请博士学位,中期考核则是取得博士学位过程中必须经历的环节,也是博士生进入教学培养阶段或直接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并取得相应经费资助的前提条件。哈佛大学不同专业博士生中期考核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存在差异,呈现出哈佛大学独有的特色。这里以哈佛大学的历史专业、数学专业以及地球和行星专业的中期考核情况为例加以说明。 (一)历史专业的中期考核:综合考试
哈佛大学历史系仅培养博士研究生。哈佛大学历史系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名为综合考试(General Examination)。中期考核有四个目的:①促使博士生不断扩大知识范围;②帮助博士生理解历史体系,把握历史发展线索;③通过师生互动、教师与教师之间的讨论,博士生与博士生之间的切磋为博士生深入进行历史研究提供工具性和策略性的帮助;④通过教师们的示范以及对博士生问题的及时诊断,奠定博士生未来在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知识与经验基础。
中期考核前,由博士生导师组织考试委员会并担当考试委员会主席,博士生可以在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的任课教师中选择主考老师。与研究生协调员商量后,博士生还可以选校外的老师担任综合考试委员。博士生可以与导师和其他主考人员商量考试的范围,然后由研究生学习主任批准执行。
哈佛大学历史系对博士生的参考条件及中期考核形式做了明确的规定。规定中指明了博士生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前提条件是修完8门学位课程和外语课程,且博士生本人必须提出正式申请。考试最晚在第四学期进行,如要延期至第五学期,博士生必须向研究生学习主任(Director Of Graduate Studies)提出申请,然后由系主任批准,最晚可以延期至第六学期。
历史系对博士生中期考核设定了四个板块,规定每个版块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中期考核的内容具有宽泛性与灵活性。考试内容可以是区域史、民族史和王朝史(如拜占庭王朝、拉美殖民统治、18世纪以来的中国)或专题史、比较史,考核的目的是促使博士生熟悉重大历史问题,真正掌握各个知识领域的基本内容。中期考核的内容强调博士生选题要注意时空跨度,博士生既要选古代史,也要选现代史,中期考核还鼓励博士生了解专业领域外的知识。
历史系对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实行等级打分制度。考试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未通过考试的博士生可以在第五或第六学期补考,以后不再有机会。“优”表示牢固地掌握了应学历史知识,没有明显的缺点,而“一般”表示博士生在某一个领域存在缺陷,或对历史问题的表述不清晰。考试结果由考试委员会当场通知参考博士生,并明确告知其是否通过。所宣布的考试结果不再更改,参加了考核的博士生可以在考试一个月后查询整体打分情况。考试成绩保存在系里,不向外公开。考试结果作为申请奖学金的依据,不作为申请学位的依据。通过中期考核后,博士生就可以进入教学能力培养阶段。[2]
哈佛大学数学系中期考核名为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资格考试的目的在于测评本专业博士生对数学专业技能的掌握情况。中期考核由数学系专门组织。
博士生每学期至少要修习三门基础课程并通过考核,才能申请参加资格考试。博士生资格考试在每学期初举行,数学专业规定博士生在进入研究生学习第二年(自取得学士学位并注册开始研究生学习算起)必须通过考试。
数学专业的中期考核采取了“多次机会,分堂考试,限时通过”的模式。数学专业的中期考核在考试内容方面尽量考虑覆盖本专业的核心领域。考试分三堂,每堂考试时长为三个小时,考试连续进行三个下午。每堂考试出一张卷,每张卷六个问题,每个问题10分,一门课一道题,内容包括代数、代数几何、代数拓扑、几何分析、实分析和复分析。
如果学生通过了考试,可以免修部分以字母等级打分的数学课程。如果学生没有通过考试,导师会与博士生进行沟通,根据博士生的情况和研究进展给予建议。
数学系为了让博士生能准备好资格考试,为博士生提供了周到的服务。从一年级开始,学校就分配导师(或博士生自己选择导师)指导博士生制定学习计划,要求他们在学好数学基础课的同时,注意明确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了解本系教师的已有成就、学术层次、学术风格,以方便选择论文导师,帮助他们通过资格考试,完成毕业论文答辩。数学系还为博士生提供历年的资格考试试卷,以便让博士生有针对性地准备资格考试。此外,研究生学习主任还随时为对资格考试有疑问的博士生提供咨询[3]。
地球和行星专业的中期考核是资格口试(Qualifying Oral Examination),它是针对本专业的博士生举行的过关考试。
资格口试目的在于测评博士生掌握这些课程的广度和深度,考察博士生在所选领域内的创造力、综合能力、批判能力、求知欲和表达能力。
地球和行星专业的中期考核在操作过程中力求体现公开透明、客观评价的原则。系内所有教师都可以出席资格口试,但只由考试委员会的成员对博士生进行评价。考试委员会成员约为4人,包括博士生本人的第一导师、导师所指定的人员、博士生所指定的人员、系主管方指派人员和研究生学习委员会指派人员。
研究生参加中期考核的条件是:地球与行星专业研究生至少要修8门研究生水平的课程,并通过课程考试,才有条件申请参加资格口试。
地球和行星专业的中期考核形式简单,可操作性强。资格口试过程中,要求博士生展示自己的研究计划书,时间大约为二十到二十五分钟,博士生需做二十到二十五张幻灯片,展示研究方法和研究问题,阐明研究意义。口试委员会的成员对博士生提问的目的在于考察博士生在所选专业中开展研究的能力,委员们所提的问题不完全局限于其专业和所研究的课题范围。
博士生经申请,可以延期参加资格考试,若博士生不能通过资格考试,系里会给博士生补考的机会,同时会有针对性地对博士生进行特别的指导。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部分大学就开始实施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但各学校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形式各异,实施效果也参差不齐。
目前,我国博士生中期考核成为博士生学习的必修环节,其成绩纳入学生正规成绩管理;中期考核的时间一般放在博士生完成了学位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选题之后;中期考核是严格的淘汰与分流考试;中期考核由院(系)组织,由多人组成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中期考核是综合性考试,考核的重点为专业基础知识,中期考核也重视对创新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测评;目前的中期考核制度包括了博士生的申诉制度,在形式上完善了博士生的培养制度。
在执行了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的大学中,清华大学和浙江大学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比较具有代表性。
清华大学对博士生资格考试的规定是:博士生资格考试是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性考试。资格考试重点考察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选题报告。资格考试由院系统一组织,一般应在博士生入学后第二学期(直博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资格考试委员会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定的三至五位教授组成,负责组织考试。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由各院系确定[4]。浙江大学相当重视博士生的中期考核,专门制定了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制度。规定考核时间为第一学年结束时,博士生中期考核由各学院(系)组织实施,各学院(系)制定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提前向博士生公布。各学院(系)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由至少5位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系)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负责制定学院(系)中期考核实施方案、接受博士生的申诉等。博士生中期考核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者所占权重由各学院(系)自行确定。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半年后至学制内,可申请一次重新考核。经重新考核仍不合格的博士生,予以分流,即淘汰或转为硕士生[5]。
两个学校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充分体现了前面所述我国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基本特征,也折射出我国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第一,缺乏用以衡量博士生的综合素质和单项能力的标准,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在操作上会流于形式。在不同专业、不同学院之间也没有共同的能力与素质指标,难以形成横向的比较。
第二,在对考核人员的选定方面,通行的办法是由院(系)指定考核人员,这种做法使中期考核委员会或小组成员来源单一,难以保证对博士生评价的客观性。
第三,我国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倾向于采取严格的措施对博士生实施“硬性”考评,甚至强调淘汰与分流,与哈佛鼓励博士生在考核过程中表达意见,积极参与到考核过程中相比,我国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第四,目前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基本没有考虑留学生的数量增多,博士生跨校、跨学院、跨专业培养等新情况,这说明目前的制度在其“发展性”与“适应性”方面还表现不足。
最后,国内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与国外名校的博士生中期考核具有极大的相似性,这与国内高校直接借鉴国外的经验有关,从国外引进的制度是否适合中国国情,有待实践验证。 三、对完善我国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的思考
结合国内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问题与现状和国外高校博士生中期考核的经验,对完善我国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深入调研,建设合理的宏观制度体系。教育管理部门应在对我国博士生培养的问题与现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博士生教育的国内外发展形势,精心设计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建立指导性强、适应面广的博士生质量标准,用以指导对博士生的培养与评估工作,保障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第二,厘清博士生中期考核中所涉及的概念的内涵。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制度主要涉及到考核的目标的确定,考核者的选定,考核过程的设计,考核内容的选择,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厘清这些步骤中的操作性概念的外延与内涵,是制定合理的博士生中期考核的原则与生成可行的考核细则的前提条件。
第三,加强探索与研究,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用以保证中期考核制度在不同院系之间的横向上的公平。同时,要探索如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从多个角度去收集信息与证据,力求客观、全面地反映博士生的能力与水平的现状。
第四,思考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配套制度的建设。博士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对博士生进行分流、淘汰,进而保障博士生的质量。为与中期考核制度相适应,应建立配套的制度,如对优秀博士生的奖励制度,博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组)的组建办法,博士生参与中期考核的组织工作制度,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中期考核过程中的责任与行为监督制度、建立严格的博士生中期考核过程与结果的汇报与监督制度等。
第五,加强各院系与学校层面管理机构的合作,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化,以博士生的发展为最终目标,有效实施博士生中期考核制度。
[1] | 伯顿·克拉克.研究生教育的科学研究基础[M]. 王承绪译. 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294. |
[2] | Graduate Program: General Exam[EB/OL].http://history.fas.harvard.edu/Graduate-program-general-exam,2014-6-20. |
[3] | Handbook.Mathematics [EB/OL]. http://www.gsas.harvard.edu/handbook/mathematics.php,2014-6-20. |
[4] | 清华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EB/OL].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newthu/newthu_cnt/education/pdf/phd01.pdf,2014-6-20. |
[5] |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EB/OL].http://grs.zju.edu.cn/News/html/grs/pygcjgl/gcgl/gcgl_gzwj/2013-09-18/275-20130918111324.html,2014-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