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北京理工大学 教育研究院, 北京 10008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取得了重大成就。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全国共有研究生指导教师315815名,其中博士生导师18280名,硕士生导师241200名,博士、硕士生导师56335名;当年全国共毕业研究生51362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毕业53139名,硕士研究生毕业460487名。从研究生培养规模来看,我国已步入世界研究生教育大国行列。然而,当今世界各国之间的竞争已转向创新型人才质量之间的竞争,特别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进入到新阶段,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求我国在研究生教育领域实现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转型。为此,我们应及时调整发展策略,以适应时代需要。
一、转型期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特征 1.发展理念:由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发展转变
我国自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以来,研究生规模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快速发展的过程。2013年研究生招生总数611381名,其中招收博士研究生70462名,硕士研究生540919名(学术型学位316060名,专业学位224859名)。截止到2013年,我国研究生在校人数达1793953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495670名,博士研究生298283名。在校研究生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有716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39226名①。2013年在校研究生人数是1978的167.5倍,其中硕士研究生在校人数是1978年的167.5倍,博士研究生在校人数是1982年的987.7倍。研究生教育规模的扩大,已使我国成为研究生教育的大国。然而,相伴而生的是近年来研究生教育质量总体处于下滑趋势。以生师比为例,2013年研究生生师比总比已达5.71∶1。其中,硕士研究生生师比为6.20∶1。同时,连续扩招也导致研究生就业率持续下降,2009年和2010年研究生就业率甚至不及本科生。[1]因此,在十八大报告中中央明确提出要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2013年全国研究生教育工作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刘延东同志再次明确指出,要深化改革,提高质量,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今后一段时期,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核心是,树立质量是内涵式发展最核心、最紧迫任务的理念,构建质量、规模、结构和效益之间的和谐关系。
2.培养类型:由学术型为主向学术型和专业型并举转变
长期以来,学术型研究生一直是我国研究生招生的主要部分。其中,1978~1990年,我国招生的研究生类型全部为学术型研究生。1991年以后我国逐步加快专业学位的建设与发展,然而较之学术型研究生,我国专业型研究生教育长期存在着规模小、类型少的弱点。以1991~2008年为例,我国共招收硕士研究生331.5万人,而截止到2008年上半年,我国专业型研究生仅招生86.5万人,专业型研究生招生人数仅占全部研究生招生人数的26.09%。在类型上,1991~2001年,我国专业学位类型仅11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对专业型人才需求的不断增强,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大力推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发展。一是扩大了生源范围,从2009年开始,在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二是拓展了专业学位类型,专业类型从1999年的9种,扩展到2014年的39种。三是形成了以硕士为主,学士、硕士、博士相衔接的培养层次。四是扩大招生规模,并不断加大专业学位的招生比重。2010~2012年我国研究生招生数分别为64.64万人、67.11万人、71.45万,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数分别58.33万人、60.56万人、64.57万人[2],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数分别为23.35万人、26.87万人、31.95万人,占研究生招生总人数的36.12%、40.04%、44.71%,占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的40.03%、44.37%、49.48%。为了进一步推动专业学位的发展,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有关决议,决定开展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其中涉及到36个专业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在研究生招生中的总比重持续增加,打破了研究生教育单一的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着我国研究生教育向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型研究生并举的方向发展。
3.培养模式:更加突出创新精神和能力提升
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但是,无论是理论创新还是实践创新,最终都要依靠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来实现。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主要途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3]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研究生教育中普遍存在着创新型人才缺乏,研究生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薄弱、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2011年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参加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明确指出,创新型人才不足是制约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瓶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也指出,当前我国教育存在着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一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研究生教育水平提高,阻碍研究生教育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屏障。因此,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以下简称《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加快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刘延东也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紧密互动,鼓励研究生参与高水平创新实践,支持大学与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共建培养基地,共享优质资源,开展跨学科、跨单位团队式联合培养,加快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4]这说明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将会更加突出和强调学生的创新精神与能力培养。
4.评价方式:由政府主导向强化第三方评估转变
教育评估作为教育质量的保障条件,对于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发展大致可划分为1985至1993年的探索阶段和1994年至今的发展阶段。[5]总结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的实践活动,可以将我国研究生教育评估概括为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两个类型。[6]这两类评估对于我国构建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建立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评估制度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无论是属于合格评估的学位授权审核、六年一轮的学位点定期评估,还是属于水平评估的研究生院评估、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学科评估、国家重点学科遴选,其评估的主体都是政府,是政府主导下的评估。被评对象大多缺乏参与评估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多的是一种被动式接受。再加上评估信息不透明、评估过程缺乏有效监督,导致这两类评估结果受到社会的广泛质疑。因此,《纲要》中国家提出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的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袁贵仁部长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教育发展格局。其中,“社会广泛参与,就是教育质量要接受社会评价、教育成果要接受社会检验、教育决策要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7]通过政府委托、第三方参与的教育评估,能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扩大教育评估的影响,充分发挥教育评估在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保障教育评估结果更加科学、合理与多元。因此,充分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中立性作用,建立以第三方评估为主体,多方平等参与,科学、客观、公正的研究生教育评估体系,将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方向。
二、转型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策略 1.树立“质量为本”的发展理念
高等教育,特别是研究生教育承担着为国家培养高级人才,发展社会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提高教育质量是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的具体体现,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要求。为此,我们必须树立“质量为本”的发展理念。树立这一理念,需要国家、高校和研究生个体三者的共同努力。就国家层面而言,一方面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制定与修改一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保障研究生教育质量;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研究生教育的宏观监督与管理力度。同时,以质量为核心,协调好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就高校层面而言,应明确高校是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的主体和具体责任人,高校要从招生、导师选聘、经费投入机制、管理机制、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学位论文的抽检等方面,全过程、全方位加大对研究生教育质量的监管和保障。同时,高校要不断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的新机制,通过采取产学研结合的双导师制、建立以科学与工程技术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等途径,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就研究生个体而言,一方面要尽量排除来自外界的各种干扰,专心研究;另一方面要不断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拓宽学术视野,积极主动参与导师研究课题。
2.建立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协调发展机制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中的两种类型,其设置的初衷是通过二者的协调发展,来满足社会对不同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因此,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在于为社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侧重于理论和研究。但是,我国在发展研究生教育的过程中,过多地侧重于学术型研究生人才的培养,忽略了专业型研究生的发展,导致了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比例的严重失调,形成了学术型研究生就业难与专业型研究生难以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矛盾。同时,由于在实际操作层面二者培养模式的类同化,导致社会对专业学位缺乏普遍认同感。因此,推动我国研究生教育的科学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建立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协调发展机制。一是根据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二者之间的招生比例和招生规模。二是根据培养目标确定各自的培养方式,其中专业学位应突出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术学位要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转变人们的观念,使人们充分认识到专业型人才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形成全社会都来支持和发展专业学位教育的氛围。
3.构建以提升能力为主的培养模式
培养和提高研究生综合素质与能力,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当前其首要任务就是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类型,分类分层构建培养模式。对于学术型研究生,高校要重视对研究生进行系统科研训练,支持和鼓励研究生更多参与前沿性、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以高水平科学研究支撑高水平研究生培养。积极鼓励与重点发展各专业探索多学科交叉、边缘学科结合培养,支持研究生更多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对于专业型研究生,高校要侧重其实践能力的培养,并以此目标引导高校和行业企业合作,积极鼓励企业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高校要通过建立与行业企业相结合的双导师制度、联合培养方式,大力推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等,探索我国专业学位研究教育培养的新模式。
4.积极开展监测评估
在《纲要》中我国政府明确提出:“整合国家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机构及资源,完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次明确提出“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监测评估是政府、教育行政机构、研究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等专门组织持续地对研究生教育的质量、结构、规模等运行状态采用若干指标进行数据收集、现状描述与分析,从而为教育决策提供实时信息,为社会和公众披露最新质量数据。[6]积极开展监测评估,就是充分利用监测评估的评估过程常态化、评估目标重改进、价值判断多元化、评估技术信息化、状态呈现直观性的特点,发挥监测评估的常态监控、常态管理、常态监督的作用,建立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预警机制和年度发布制度。为此,政府一方面要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减少对高校办学的行政干预,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对评估的宏观管理和指导上;另一方面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为监测评估的实施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评估法律和评估制度,为监测评估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作为高校而言,一是要在确保公众的知情权的基础上,及时公布学校的办学信息、学生就业信息等;二是从评估的参与者和受益者的角度出发,明确自身在评估中的角色和责任,积极主动地参与监测评估。评估机构要保持好独立性,客观、公正地利用有关信息,通过定期科学、公平、及时地发布监测评估报告,促使高校持续改进自身办学水平,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注释:① 2013年教育数据统计来自教育部发展规划司编印的《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简况》。
[1] | 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编研组.中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13)[M].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 |
[2]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课题组.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年度报告(2013)[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
[3]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7403/201307/xxgk_154118.html. |
[4] | 刘延东.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三十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s5958/201103/116234.html. |
[5] | 王战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技术与实践[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
[6] | 王战军,李明磊,李江波.高等教育评估的新思维[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12,(1):17-22. |
[7] | 袁贵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上的讲话[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76/201402/163736.html. |
2. Institute of Education, Beijing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Beijing 10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