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2015, Vol. 35 Issue (5): 19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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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万青. 2015. 从职业发展到家庭完整性:基于稳定城市化分析视角的农民工入户意愿研究[J]. 社会, 35(5): 19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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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Wanqing. 2015. From Occupation Development to Family Integrity: Study on Migrants' Desire of Urban Hukou by An Analysis Perspective of Urbanization Stability[J].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in Chinese Version), 35(5): 19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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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业发展到家庭完整性:基于稳定城市化分析视角的农民工入户意愿研究
魏万青     
摘要: 本文基于稳定城镇化的框架,从个体职业发展和家庭完整性角度分析农民工入户诉求, 并以一个代表性的调查数据,对此展开实证研究。研究发现,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不仅受其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职业发展规划影响,还受其家庭完整性因素的影响,如夫妻团聚(同城工作或生活)、子女教育以及住房状况等。相对于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群体入户意愿更高,且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其入户意愿的影响更显著。这说明,对农民工不能仅在经济上接纳却在社会上排斥,而应让农民工与市民在权利方面逐步均等化。同时,在长三角地区,改革户籍和促进民工市民化任务显得更为迫切。
关键词: 职业发展    家庭完整性    稳定城市化    入户意愿    农民工    
From Occupation Development to Family Integrity: Study on Migrants' Desire of Urban Hukou by An Analysis Perspective of Urbanization Stability
WEI Wanqing     
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pROJECT(13XJC840002).
Author: WEI Wangqing, Center of Regional Social Managemengt Innovation Study; School of Public & Administration, Guangxi University E-mail:weiwq20050908@163.com.
Abstract: Previous studies indicate that occupation development and family integrity effects of migrants' quality of urbanization. However, there is little empirical research on occupation development and family integrity, how to affect migrants' desire of urban hukou? This paper, using a survey data of Rural Migrant Workers in the Pearl River Delta and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we analysis the migrants' desire of urban hukou base on perspective of Urbanization Stability. There are three main findings. Firstly, career development factors of migrant worker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ir desire of urban hukou. The better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in city, the work is more stable, and occupation planning more stable, the stronger the willingness of get urban hukou. Secondly, the integrity of the family factor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their desire of urban hukou, such as couples work or live in same city, children education in the parents working city, can significantly improved migrants the willingness of get urban hukou. And compared with the group of migrant workers who live in the dormitory, the group of migrant works who rent or buy a house, have a stronger willingness of get urban hukou.Finally, we compared the regional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Pearl River Delta and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of migrant workers willingness of get urban hukou. We found that, compared with the migrants in Pearl River Delta Area, the Yangtze River Delta migrants' desire of urban hukou is higher, and the effect of family integrity factors are more significant. These results reflect the demand of migrants has grown from a single economy, occupation development needs to the family needs, the overall development needs.These results mean that, we can't accept and treat migrant workers, social exclusion, only in the economic. We should let the workers and Civil Equality in rights of. At the same time, relative to the Pearl River Delta, Yangtze River Delta region, promote the reform of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in the task of migrant workers citizenization is more urgent.
Key words: occupation development    family integrity    stability of urbanization    desire of urban hukou    migrant    
一、问题的提出

城镇化的核心就是推动人的城镇化。在今后一段时期内,中国都是通过差别化的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且长期在城市中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为城镇居民。这也意味着,城镇化过程是一个双向选择过程。一是制度选择,即入户条件。在具体操作中,制度选择总是通过一定技术条件筛选有能力的农民工落户,本质上是一个技术选择过程。另一方面是农民工的自我选择过程,即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城镇化过程即是农民工的能力与意愿相匹配的情况下的户籍获得过程。

农民工的能力与入户意愿显著相关也被诸多研究证实,如人力资本、工作状况等对农民工的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但这些研究主要是从经济方面对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展开研究,忽视了农民工在生活层面的需要。在社会学研究中,虽然很多研究关注生命周期、社会资本、文化适应对入户意愿的影响,但它们主要是从农民工的个体需求出发,对其家庭发展方面的需要关注不够。事实上,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很大程度是因为家庭需求,如夫妻团聚、小孩教育等。因此,要理解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不仅要关注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力或者就业能力,也要关注生活层面,特别是基于家庭生活完整性的需要。

在家庭需求层面,虽然有许多研究将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与户籍改革联系在一起,但从实证方面探讨子女教育需求与入户意愿的研究还比较少。更为重要的是,很少有研究将家庭完整性需求与入户意愿联系起来进行实证研究。在现实中,家庭完整性是影响农民工就业状况、居住状况和迁移决策的重要因素。只有在就业稳定、家庭完整的基础上的城镇化,才是稳定的城镇化,进而会影响到城镇化的质量。那么,职业发展、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农民工的入户决策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正是基于对该问题的关注,本文在稳定城镇化的逻辑下,从个体职业发展和家庭完整性角度展开分析,并以一个代表性的调查数据对此展开实证研究。本文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主要从职业能力与家庭需求两个方面回顾了以往关于入户意愿的实证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第三部分为数据、变量,以及样本基本情况的描述;第四部分为统计结果分析,利用2010年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农民工调查数据对相关假设进行检验,并对两地区农民工入户意愿进行比较分析;最后是文章的研究结论与讨论部分。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一) 迁移行为与迁移类型

对于迁移如何发生的问题,刘易斯(Lewis, 1954)提出二元结构模型,从经济发展程度导致地区差异的角度进行解释,开创了从宏观经济发展过程解释劳动力迁移的先河。在微观研究方面,托达罗(Todaro, 1969)将个体迁移行为解释为迁移收益与成本算计的结果,从理性选择角度弥补宏观研究的不足。随后的研究又从不同角度对迁移行为进行解释。在宏观层面,二元劳动力市场理论强调流入地需求的拉动作用,“推拉理论”则将流入地的拉动与流出地的推动作用都考虑进来。在微观层面,理性选择理论强调迁移选择的预期净收益,但这种预期并非孤立的,还包括因参照群体的改变带来的相对满足感与相对剥夺感等问题(Stark and Taylor, 1991)。这也使劳动力迁移研究成为社会科学研究中高度活跃与高度碎片化、多元化的领域(Massey, 1990)。

中国的农民工研究也主要是在这些经典理论范式下进行。鉴于早期农民工迁移的特点,相关研究也主要是讨论暂时性迁移。由于户籍制度的存在,农民工迁移行为是暂时性的,并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点,因此也被称为“候鸟式迁移”或“循环性迁移”。与“循环性迁移”对应的是“永久性迁移”。“虽然循环迁移与永久迁移的区别在很多国家都存在, 但是中国特有的城乡户籍制度似乎使得中国城乡间劳动力的循环与永久迁移的区别具有特别的意义”(蔡禾、王进,2007)。在户籍制度背景下,永久迁移可进而区分为合法性永久迁移与事实性永久迁移(Goldstein, 1987Woon, 1999)。

近年来,迁移研究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果在新型城镇化理念下强调人口城镇化,如何促进农民工市民化就成为关注的重点问题。关于农民工研究的叙事模式也发生了很大改变——从经济学或类经济学的“生存—经济”叙事模式向政治学公民权视野下的“身份—政治”叙事模式转变(王小章, 200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农民工的市民化成为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与此对应,在迁移类型方面,研究者开始从暂时性迁移研究转向永久性迁移研究。从市民化角度强调迁移意味着城市化不仅是农民的职业非农化与居住空间的城市化,也不仅仅是在心理上和角色上融入城市生活,还应该在身份权利上与市民同权,而这一切又与户籍制度密切相关。因此,在中国的具体语境中,永久迁移的关键就是能否获得户籍,或农民工是否愿意获得户籍。关于迁移类型,在具体操作中就是是否迁移和是否永久迁移等具体问题。

(二) 户口迁移、落户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从职业因素到家庭完整性

在中国,实现合法性的永久迁移是落户条件与个体意愿的匹配过程,也是制度选择与个体选择的双向选择的过程。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关注农民工的落户意愿、进城定居意愿、留城意愿,或与此对应的返乡意愿、回流意愿等问题。国外关于定居意愿的研究仍存在不同观点,通常包括一系列社会经济人口变量,如性别、年龄、教育、收入,以及流入时间、语言能力、社会融入水平等。在中国,研究者从成本—收益、生命周期、人力资本、社会网络等诸多角度对农民的迁移决策进行解释。王毅杰(2005)基于2002年南京市流动农民访谈式问卷调查的研究发现,年龄、文化程度、城市生活时间、社会网络显著影响着流动农民的留城定居意愿。李楠(2010)基于2008年北京、上海、天津和广州4个城市务工的农村外出劳动力的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进城年限、人力资本(受教育年限、培训经历)、社会交往和身份认同是促成农村外出劳动力定居城市的重要因素。自我雇佣者更倾向于定居城市,性别、年龄、婚姻和月收入对留城意愿影响不显著。王玉君(2013)对2009年12个城市流动人口的问卷调查数据的研究发现,城市归属感和人力资本(受教育时间、工作需要技能、对流入地的语言的熟练程度等)对城市定居意愿产生正向影响。而社会网络虽然能通过增强归属感促进农民工的留城意愿,但其直接负面效应大于间接正面效应。景晓芬、马凤鸣(2012)基于2010年重庆和珠三角调查数据,分析了生命历程对农民工留城与返乡意愿的影响。刘茜等(2013)将其归纳为四类因素:个人因素(如性别与教育)、流动因素(如流动经历、在城时间)、家庭因素(如婚姻)和社会环境因素(如对当地政府的认同、社会组织发展等)。

回顾以往的研究可发现,有关劳动力迁移的理论也被用于解释农民工的落户意愿。同样,关于落户意愿的研究呈现高度活跃、碎片化和多元化的状态,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对家庭因素研究不够。事实上,国际上关于迁移研究问题一直存在分析单位之争,即合适的分析层次和分析单位问题,究竟应该是个人还是家庭(Massey, 1990蔡禾、王进,2007)。新经济学劳动理论强调迁移决策主体不仅仅是个体,家庭因素也是影响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迁移和留守是一个家庭为了分散风险而采取的多样化经营策略(Stark, 1991Katz and Stark, 1986)。虽然有些研究关注家庭禀赋对劳动力迁移的影响,但它们是基于农村调查的数据,关注重心是劳动力是否回流(杨云彦、石智雷, 2008, 2012石智雷、杨云彦,2012)。事实上,诸如是否家庭式迁移、住房状况等体现家庭完整性的指标(胡书芝、刘桂生,2012)是影响劳动力迁移与入户意愿的重要因素。但总体而言,在这方面的研究依然不够。

另一方面,虽然关于农民工职业状况(如收入、职业类型等)对落户意愿影响的研究可谓汗牛充栋,但对职业发展、职业规划影响的研究却很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与其未来的发展预期相关。这种预期不仅是收入上的,也不仅是就业机会方面的,还包括他们职业发展规划。

事实上,职业发展与家庭完整性反映了农民工在职业与生活方面的两个重要指标,也正是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影响农民工的城市化稳定性。稳定城市化是檀学文(2012)针对以往城市化质量研究缺少对人口迁移特征的关注提出的一个概念。与以往的城市化质量研究不同的是,稳定城市化分析框架是基于以往迁移研究与市民化研究,强调过程稳定性与家庭完整性。虽然稳定城市化分析框架依然强调从宏观层面对城市化质量做出评估,但其对过程稳定性与家庭完整性的强调依然可用于微观数据分析,而这两方面的指标恰恰是以往农民工市民化和城市化研究忽略的方面,将这两方面因素结合起来研究的论文更是少见。

(三) 研究假设

诸多研究指出,农民工适应是从经济适应、社会适应再到心理融合的过程。其中,经济适应主要指的是职业发展状况,社会适应与家庭完整性密切相关。综合以往的研究成果和受稳定城镇化分析框架的启发,本文主要关注两个方面的因素,工作方面的职业发展和生活层面的家庭完整性。

从因果机制来看,个体职业发展状况是影响从候鸟式迁移向永久迁移转变的基础。农民工迁移决策是理性选择的结果(蔡禾、王进,2007)。永久迁移所带来的收益与个体职业发展状况相关,职业发展越好、越稳定,入户或永久迁移带来的收益就越高、越稳定。而家庭完整性与迁移成本或入户成本相关。在迁移导致的分离型家庭中,进城农民工需经常往返于城乡之间,背后是巨大的交通经济成本与时间成本。同时,迁移收益不仅是经济上的,还有情感上的,家庭完整性能使迁移个体因分离导致的情感代价降低,也增加其对所在城市的认同度。从家庭适应策略来看,家庭迁移往往从个体迁移开始,以一家两制、跨越城乡和多样化经营的方式使迁移风险最小化(Stark, 1991Katz and Stark, 1986)。从农村到陌生城市,会有诸多不确定性,只有家庭核心成员在城市站稳脚跟,在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降低,其他成员才会随迁入城。因此,迁移往往是从候鸟式迁移向永久迁移的过渡过程。在现实中,家庭迁居行为是谨慎的、阶段性的行为,先是家庭部分成员(通常是核心成员)迁移到城市,在城市中有了稳定生活基础后,再帮助其他成员迁居(盛亦男,2014)。从社会选择或制度选择方面来看,户籍制度的存在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使农民工进城务工仅是经济上的选择,在入户渠道非常有限和制度自上而下筛选的情况下,农民工只能在职业发展较好的条件下才有可能突破户籍的藩篱,成为城市居民。诸多调查显示,农民工入户原因主要是为了更好的职业发展或子女发展。在本文所用的数据中,有58.4%的农民工表示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机会而表现出较强烈的入户意愿,为了子女教育与子女发展的占56.4%。

具体而言,在职业发展方面,收入是衡量职业发展现状的重要指标。因为以往的研究关注较多,本文仅将收入作为控制变量进行讨论,而重点关注以往研究忽视的职业规划因素,同时关注就业机会与过去工作经历的稳定性。就业机会评价本质上是对所在城市给职业发展的评价,是对宏观就业机会的一个间接测量。过去工作经历的稳定性反映了农民工的经济适应过程,频繁地换工作(高流动性)体现了农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面临的户籍歧视(张春泥,2012),反之,工作的稳定性代表农民工较好的适应过程。因此,在控制工资等代表职业现状的指标之外,对职业发展我们主要考量三个方面的指标:就业机会评价代表宏观层面的机会结构,工作稳定性代表就业适应过程,职业规划代表未来。具体假设如下:

假设1:职业发展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

假设1a:就业机会越好,农民工越愿意在城市落户。

假设1b:过去工作经历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工作稳定性越强,入户意愿就越强。

假设1c:职业规划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稳定性越强,入户意愿就越强。

家庭完整性是体现农民工在生活方面城市化质量的重要指标。考虑到农民工群体的生命周期因素,本文关于家庭完整性主要涉及配偶情况,即夫妻是否同城工作或生活。同时,本文还考虑了务工城市的子女教育环境因素,良好的教育环境是影响家庭是否能团聚或小孩是否留守农村的重要因素,进而影响到迁移家庭的完整性。另一个与职业发展和家庭完整性密切相关的变量是居住状况。以往研究表明,居住状况与经济状况密切相关,收入状况和职业发展状况是影响居住选择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对于居住选择,有研究认为非经济因素比经济因素更重要,并提出非经济因素包括家庭特征和所处的家庭生命周期等(Morrow-Jones, 1988)。从经验上来说,居住因素也是影响家庭完整性的指标。一般而言,工厂宿舍无法给已婚家庭提供家庭合住的机会,而社会居住(租房、买房)不仅更为稳定,也能为家庭完整提供空间。虽然很多学者将居住作为劳动生产体制的重要一环(魏万青,2011),但在经验上,我们更多是从生活层面理解居住因素,本文依然将其纳为家庭完整性的一个指标进行研究。因此提出如下的家庭完整性假设:

假设2:家庭完整性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

假设2a:夫妻在同一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更愿意在城市落户。

假设2b:居住状况与农民工入户意愿显著相关,相对于在工厂宿舍居住的农民工,社会居住的农民工入户意愿更强。

假设2c:子女的教育质量越高,农民工入户意愿越强。

在上述假设中,假设1是基于经济适应2,主要体现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状况、职业发展规划对入户意愿的影响。假设2是基于生活适应,主要体现家庭完整性对其入户意愿的影响。这两方面的因素,一方面是与稳定城市化分析框架对应,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当下城市务工人员从单一经济、职业发展需求向家庭需求、整体发展方面的转变。

三、数据、变量与研究方法 (一) 数据、变量与样本情况

本文所使用的调查数据来自刘林平主持的“农民工权益保护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调查时间是2010年7—8月,调查对象为珠三角的9个城市和长三角的10个城市中大专学历及以下的外来工。调查以两地城市外来人口比例作为样本分配根据,控制了性别、行业和地区分布,共发放问卷4 254份,回收有效问卷4 152份,其中珠三角2 046份,长三角2 106份。在样本中,男性比例为54.24%,平均年龄31.43岁。

因变量是入户意愿,主要是根据受访者是否意愿在务工城市落户情况分为“不愿意”“愿意”“说不清(没想过)”三种类型,分别编码为0、1、2。

职业规划即未来五年农民工的职业发展状况,共包括“留在本城”“迁移务工”“返乡”和“其他说不清”四种类型,其中“维持现状”“在本城打工”归类为”留在本城“,回答为“去其他城市打工”归类为“迁移务工”,“城市创业”包括在务工城市创业与去其他城市创业。

工作稳定性操作化为农民工进城务工后换工作的次数。换工次数越少,工作就越稳定。但简单地以换工次数来测量工作稳定性忽视了工作年限的影响。因此,以过去三年工作的流动情况来反映工作稳定性更为准确。由于缺少过去三年农民工换工次数的指标,在具体操作中,我们就根据是否换工和现职开始时间的信息将农民工分为两组,即“近三年有换工组”和“近三年无换工组”,另加上“进城务工以来没有换工经历组”,共三组,简称为“工作较不稳定组”“工作较稳定组”和“初职组”。根据假设1b可以预期,“工作稳定组”相对与“工作较不稳定组”的入户意愿更强。

家庭完整性是指夫妻双方是否在同一城市,即表 1中的配偶情况,我们区分了夫妻同城、夫妻异城、配偶留守(在家乡)和无配偶四种类型。居住状况包括工厂宿舍、租房、借住亲友、办公场所、购房(含配偶购房)和其他等六种类型。无论是配偶情况还是居住情况,这两个指标都与家庭完整性有关,但并不是对家庭完整性的直接测量。根据居住状况与家庭完整性的关系,我们对假设2b可作出更具体预期:相对于工厂宿舍,租房的农民工更有可能与配偶在一起生活。租房的农民工的入户意愿更强,已购住农房民工更是如此。

表 1 变量及基本涵义

另外,城市就业机会、城市教育环境来自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就业机会与子女教育质量的主观评分,最低0分,最高4分。

控制变量主要是人口特征因素,包括年龄、性别、教育、月均工资和家庭收入结构。其中,我们把教育区分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和高职自考组,高职自考组包括了学历为大专以及部分自考本科的农民工。在收入方面,农民工之间差别较大,剔除三位收入为0的样本后,最小值为200,最大值为40 000。另外,家庭收入结构即务工收入占家庭全部收入的比例,最小值为0,最大值为1。变量基本涵义见表 1,更详细的情况见表 2

表 2 样本基本情况

从农民工的入户意愿看,总体入户意愿较低,仅为24.54%,拒绝入户与观望(说不清)的比例大致相当,分别为39.1%和36.36%。在调查的两大区域中,珠三角的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低于长三角,前者仅为22.78%,而长三角的样本中有26.25%的农民工表示愿意在务工城市落户。

从对未来五年的职业规划看,在总样本中,有45.93%的农民工表示会在务工城市维持现状,23.65%表示会返回家乡。珠三角与长三角农民工的职业规划也存在一定差异,其中,珠三角的农民工表现出更高的返乡意愿与更低的继续在务工城市发展的意愿,有27.02%的农民工表示未来五年会返回家乡,表示会继续留在务工城市的比例为37.74%,长三角农民工中对应比例分别为20.38%和53.87%。

从职业稳定性特征来看,在总体样本中,44.59%的农民工最近三年有过换工经历,其中珠三角农民工工作的稳定性显著低于长三角,珠三角有52.37%的农民工最近三年有换工经历,近18.92%的农民工工作较稳定,而长三角对应的比例分别为37.04%和26.45%。

从反映家庭完整性的配偶情况来看,在总体样本中,夫妻同城务工的比例为47.55%,未婚(无配偶)比例为40.83%,另有6.79%的农民工是配偶留在家乡。在两大调查区域中,长三角地区农民工家庭完整性比例高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中夫妻同城的比例仅为37.85%,而长三角地区农民工中有56.98%的民工和配偶在同一地方务工。这也使得长三角地区农民工购房比例高于珠三角,前者购房比例为7.22%,而珠三角地区农民工中购房比例仅为3.33%。

长三角地区的农民工对务工城市的就业机会、子女教育质量的主观评分也高于珠三角,分别为2.651分和2.550分,而珠三角地区的农民工的对应评分分别为2.453分和2.015分。

另外,家庭收入结构中的务工收入占农民工家庭总收入的85.2%以上。

(二) 研究方法

由于因变量“入户意愿”是多类别变量,本文因此采取多项Logit模型(MNL, multinomial logit model)。假设因变量有J个类别,则多项Logit模型设定为:

$p\left( {{y_i} = m\left| {{x_i}} \right.} \right) = \frac{{{e^{{x_i}{\mathit{\beta }_\mathit{m}}}}}}{{\sum\limits_{j = 1}^J {{e^{{x_i}{\mathit{\beta }_\mathit{j}}}}} }} $

上式中有两个限制条件:一是设定$\sum\limits_{j = 1}^J {{\mathit{\beta }_\mathit{j}} = 1} $;二是需设定一组为参照组,即βj=0,进行标准化处理。本文的因变量“入户意愿”有三个类别:“不愿意入户”“愿意入户”和“不清楚”。我们选取“不愿意入户”组(即y=1)作为参照组。因此标准化的多项Logit模型可写为:

$p\left( {{\mathit{y}_i} = 1\left| {{x_i}} \right.} \right) = \frac{1}{{1 + \sum\limits_{j = 2}^J {{e^{{x_i}{\mathit{\beta }_\mathit{j}}}}} }} $
$p\left( {{{y}_i} = m\left| {{x_i}} \right.} \right) = \frac{{{e^{{x_i}{{\beta }_{m}}}}}}{{1 + \sum\limits_{j = 2}^J {{e^{{x_i}{{\beta }_{j}}}}} }},对于m > 1 $

多项Logit模型是二项Logit模型的扩展。将多项Logit模型中任意两个选择单独挑出来都是一个二项的Logit模型(鲍威斯、谢宇,2009:234-258)。

在分析步骤上,我们首先从总体样本分析职业发展与规划、配偶情况、居住与子女教育环境等变量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检验相关假设。然后对珠三角、长三角两个地区的子样本进行分析,比较两地农民工入户意愿影响因素方面的差异。

四、统计结果分析

表 3表 4是以“入户意愿”为因变量的多项Logit回归结果。其中,表 3主要检验职业发展相关假设,即假设1,表 3主要检验假设2。从表 3表 4的统计结果可知,在控制变量中,年龄、收入、家庭收入结构(务工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在教育方面,高职自考组更愿意入户,但其他组与小学组并无显著差异。

表 3 职业发展与落户意愿:全样本
表 4 职业发展与落户意愿:全样本
(一) 职业发展与落户意愿

表 3主要检验职业发展的相关假设(假设1),选取的关键自变量为城市就业机会的主观评估、工作流动经历和未来五年的职业规划。总体而言,关于职业发展与入户意愿的假设基本得到数据支持。

模型1纳入受访者关于对所在城市的就业机会的主观评分检验假设1a。其对应回归系数为0.112,且在0.05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也就是说,在年龄、性别、收入、教育程度和家庭收入结构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对就业机会评分每提高1分,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就会提高11.85%。假设1a得到数据支持。

模型2在控制变量之外纳入个体工作稳定性变量检验假设1b。统计结果与预期一致:工作较稳定组(近三年未换工)与工作较不稳定组(近三年有换工经历)在入户意愿上有显著差异,工作稳定组入户意愿显著高于工作较不稳定组。同时,相对于工作较不稳定的农民工,进城以来没有换过工作的初职组入户意愿也显著高于工作不稳定组。

另外,从模型3我们能看到为职业规划对入户意愿的影响非常显著。相对于其他群体,职业规划为留在本城的(未来五年仍在现城市务工、创业的)农民工入户意愿更强。职业规划在本城的农民工愿意入户(与不愿意入户)的发生比率(odds ratio)比迁移务工组高251%,比城市创业组高59%,比计划返乡组高318%。

(二) 家庭完整性与落户意愿

假设1关注的是农民工个体职业发展,特别是以往研究相对较为忽视的职业发展规划对其入户意愿的影响,但其讨论焦点依然是经济层面或者工作层面。对许多农民工来说,入户意愿并非仅仅体现其经济适应结果,更重要的是家庭生活需要,如夫妻团聚、子女教育等,因此,必须注意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其入户意愿的影响。表 4是相关假设检验的结果,对应的关键自变量分别为反映家庭完整性的配偶情况、居住状况,以及所在城市的子女教育环境主观评分。

家庭完整性首先是夫妻双方能在一起生活或同城工作。模型6为纳入配偶情况变量检验相关假设。统计结果显示,在年龄、性别等其他因素相同的情况下,配偶情况(是否夫妻同城工作或生活)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非常显著。从愿意入户相对于不愿意入户的发生比来看,夫妻异城组比夫妻同城组低48%[系数为-0.654,计算exp(-0.654) -1=0.48,下同,故不再列出计算过程],比配偶留守组要低57%,比未婚组(无配偶)组要低26%,差异非常显著。这说明,夫妻同城生活或同城务工成为农民工希望落户城市的重要原因,假设2a得到支持。

与家庭完整性有关的指标还有居住状况。相对于工厂宿舍居住,社会居住(租房、买房)无疑为农民工与家人共住提供了条件,进而促成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因此,我们预期,相对于宿舍组(即选择居住在工厂宿舍、公司宿舍的农民工),租房组、购房组的入户意愿更强。而模型5的统计结果很好地支持了相关假设。统计结果显示,居住状况与入户意愿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相对于居住宿舍的农民工,租房居住农民工愿意入户(相对于不愿意入户)的发生比率要高30.8%,已购房的农民工入户发生比率是居住宿舍农民工的4.9倍。假设2b得到很好的支持。

另外,农民工对务工城市的子女教育环境评价与其入户意愿显著相关。模型6的统计结果显示,在控制了教育、收入、性别等因素后,子女教育环境评分每提高1分,其入户意愿发生比率就增加20%。假设2c得到很好的支持,这说明子女教育环境等因素是影响农民工入户意愿的重要原因。

(三) 入户意愿与地区差异

基于珠三角和长三角的农民工样本,前文检验了职业发展、家庭完整性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不出所料,城市就业机会、职业规划,以及夫妻是否同城、居住状况和子女教育环境,都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这也反映出,当下的农民工进城不仅是职业发展需要,也是安居生活的需要,还是家庭完整性的需要。然而,上述分析是针对总体样本分析的结果,缺少对地区差异的比较。事实上,很多研究指出,长三角与珠三角地区农民工的处境并不相同(刘林平等,2011)。在权益保护方面,长三角要优于珠三角。同时,由于区域发展模式不同(魏万青、谢舜,2013),农民工个体禀赋方面也存在显著差异(魏万青、陆淑珍,2010),必然导致其在入户意愿与诉求方面的不同。因此,区分区域样本进行深入分析就十分必要。表 5表 6分别是基于珠三角样本、长三角样本,比较分析职业发展因素、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由于分析重心在于是否愿意入户,因此在分样本回归分析中,我们仅列出了愿意入户与不愿意入户两类结果。

表 5 入户意愿的分样本比较(职业发展因素模型)
表 6 入户意愿的分样本比较(家庭完整性因素模型)

首先,我们来看两个区域的样本中,职业发展因素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模型7显示,城市就业机会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正向影响,但在0.1的统计水平上均不显著。模型8显示,无论是珠三角还是长三角地区,代表着经济适应的工作稳定性都是影响农民工入户意愿的显著因素。在职业因素中,未来五年职业规划对农民工入户意愿有显著影响。无论是在珠三角地区还是长三角地区,计划在务工城市发展的农民工的入户意愿显著高于其他组农民工。这也说明,无论是珠三角还是长三角农民工,其入户诉求(入户意愿)并非仅仅是当下职业发展的结果,更是未来发展规划的需要。

那么,两区域样本中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影响是否存在不同呢?模型10到模型12的统计结果展示了两地农民工入户意愿的家庭完整性因素的差异。总体而言,长三角农民工的入户意愿受家庭完整性因素的影响更大。

首先,我们来看夫妻是否同城对入户意愿的作用。模型10显示,在控制其他条件的情况下,相对于夫妻同城组,珠三角样本中的夫妻异城组农民工在入户意愿方面并无显著差异(以夫妻同城组为参照组,夫妻异城组对应系数为-0.042,系数较小且在0.1的统计水平上不显著)。

而在长三角样本中,相应回归系数为-1.274,且在0.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另外,在珠三角农民工样本中,虽然夫妻留守组入户意愿显著低于夫妻同城组,但其回归系数为-0.633,仅为长三角的65%。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相对于珠三角农民工,长三角农民工入户意愿更多是出于家庭完整性的需要,特别是夫妻同城工作与生活需要。

模型11和模型12的统计结果也进一步支持了我们的观点。在模型11的珠三角样本中,租房组农民工与宿舍组农民工在入户意愿上并无显著差异,但在长三角样本中,两者差异非常显著。同样是购房组,珠三角样本相应系数为1.36,仅为长三角样本对应系数的76%(长三角样本中系数为1.783)。模型12显示,在珠三角农民工样本中,农民工对务工城市子女教育环境评分对其入户意愿并无显著影响(系数为0.037,在0.1的统计水平上不显著),而在长三角样本中,两者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子女教育环境评分回归系数为0.28,在0.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不为零。

为此,我们也对农民工为什么愿意入户进行了进一步分析。追问了农民工入户的原因。调查发现,珠三角农民工更多地选择经济方面的原因,在愿意入户的农民工中,有六成以上选择为了更好的发展机会,高于长三角农民工。而长三角样本中愿意入户的农民工中,更多选择家庭方面的原因,选择为子女教育落户的比例为60.75%,比珠三角高近10%(见表 7)。这也进一步支持了我们的观点。

表 7 农民工愿意入户原因
五、结论与讨论

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处于城市化关键时期。与以往城市化不同的是,新城镇化理念更强调人的城镇化。我们的研究为新城镇化理论提供了进一步支持。基于2010年一个大型微观调查数据,本文在稳定城镇化分析框架的启发下,着重分析以往研究中较少关注的职业发展规划因素和家庭完整性因素。研究发现,农民工的入户意愿不仅是受其职业发展现状的影响,同时也指向其未来职业发展规划。与此同时,农民工的入户诉求还受其家庭完整性因素的影响,如夫妻团聚(同城工作或生活)、子女教育等。这说明,对待农民工,不能像以前仅在经济上接纳而在社会上排斥他们,还应在教育、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为农民工进一步融入城市努力提供支持,让农民工与市民在权利方面逐步均等化。

我们针对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农民工样本的比较研究发现,长三角的农民工不仅总体上入户意愿更高,而且家庭完整性因素对其入户意愿的影响更显著。在对有入户意愿的农民工追问为什么要入户时,珠三角的农民工更多表示是为了职业发展,更多的长三角农民工表示是为了子女教育。这一方面说明在两地的农民工中,长三角的农民工有更高的家庭需求动因而表示出入户诉求,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在长三角地区,提供均等化服务,促进农民工子女教育和住房环境方面的努力更加迫切。

今后一段时期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关键时期。中国社会发展现实与庞大的农民工群体决定市民化过程必然是差别化的梯度推进过程,这更需要我们在市民化推进措施逐步与农民工需求相匹配。我们的研究显示,目前,农民工权益保护或者市民权的提升,必须从单一经济权利向社会权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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