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以后,为了实现对精英的动员以发挥其积极作用,并且为了使其活动能更符合新政权所要求的规范,国家通过将精英录用为干部,1实现了对精英的管理和使用,为国家迅速实现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可以说,干部录用制度是社会主义中国政治稳定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
1.现实生活中,一个人是不是干部主要指他是否具有干部身份,中国具有干部身份的群体范围较大,除了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外,更涉及到党务、事业和企业系统的人员,几乎包括了所有国家控制的部门中有一定层次的人员。本文将干部界定为:在1949年后的中国大陆,由国家财政或企业支付报酬,并被纳入政府人事部门干部编制的党政机关、企事业部门、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改革开放后,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社会精英获得高层次职位的渠道增多,通过将精英录用为干部以实现国家与精英的合作方式受到了挑战。然而,中国的干部录用制度发生了哪些变化?其变化将会带来什么影响?这些问题并没有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笔者认为,对干部录用制度进行历史考察,对于构建精英与国家之间的良性关系,建设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进程,具有一定的现实和理论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我国干部录用制度的研究基础和理论导向干部录用制度是干部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相关研究者通常将干部录用制度的研究视为干部制度研究的基础。较早对中国干部制度进行研究的国外学者是吉拉斯(Milovan Djilas)。吉拉斯(1985)认为,干部群体依靠对党的忠诚获得较大的权力,从而不依靠生产资料所有权即能获得与普通人不一样的阶级地位,成为新阶级。吉拉斯对干部群体的异化现象的分析很有价值,但他比较注重分析干部制度的负面作用,而并没有全面、客观地评价干部制度对社会主义国家的正面作用。除了吉拉斯以外,还有一些国外学者对中国干部制度的研究也颇有见地。在对1979年至1982年期间的中国机构改革所进行的研究中,伯恩斯(Burns,1983)对中国官僚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分析,并对以道德教育的方式克服干部腐败的有效性及群众路线的作用提出了疑问;G.温特(Wint,1960)认为中国国家权力的形成与党对干部的控制方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D.瑞伊(Ray,1970)认为“文化大革命”的发生与“文革”前技术官僚和职业官僚之间的分歧有关;此处,如吕晓波(Lü,2000)对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内卷化与干部腐败的关系所作的分析等。虽然上述研究的某些观点值得商榷,但他们关于中国干部制度的研究所持的视角对本研究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国内社会学界有关干部制度的研究虽然数量不多,但既有的一些文献在分析中国干部制度的特点及意义方面仍然体现出了较大的价值。吴鹏森(2002)认为,具有干部身份的一个关键性标志是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这些人通过一整套“档案身份管理制度”列入干部编制。一般来说,社会成员只有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才能进入干部编制:正规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的、具有相应学历的人员,服从国家分配;转业到地方的部队军官;其他根据国家人事部门分配的干部指标而被提拔到干部岗位的人。吴鹏森的研究概括了进入干部编制的基本渠道,但是因为其研究重点并非干部身份的获得,而历史上录用干部的渠道又比较复杂,因此他的研究并没有完全涵盖干部录用的渠道。周玉(2005)从社会资本非制度性机制的视角研究了“干部”阶层的职业地位获得过程,但其研究的干部职业地位的获得是指领导干部地位的获得,不包括干部身份的获得。
吴晓刚(Wu,2001)在对中国制度结构与社会流动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对受教育程度、是否党员身份等影响社会成员成为干部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他认为党员身份对于社会成员成为干部的影响小于教育的影响。由于他较多地集中于教育和党员身份对社会成员成为干部的影响,而使他相对地忽略了对干部录用制度中其他因素的注意。
魏昂德等(2002:145-180)对中国干部制度的研究比较有影响。他认为,使个人走向拥有各种不同权力和特权的精英位置的配置,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政治秩序的维持。他发现,在共产党执政的国家获得精英位置的二元途径,即强调对党忠诚的特殊主义的途径和强调教育的量才录用的途径。魏昂德(2002)还发现:教育和党员身份对干部精英职位的获得具有同等的重要性,但党员在专业技术精英职位的获得上并没有优势,而教育却显示了高得多的作用。
魏昂德关于干部身份的获得与精英之间前后关系的论述与本研究有一定的不同,他主要关注的是党籍、教育与职位的关系。他认为,共产党给予党员或高学历人员精英职位,使对党忠诚的人和有专业技能的人成为精英。而本研究关注的则是精英与干部职位的关系,认为共产党给予社会精英以干部身份,使之进一步认同共产党的领导,成为国家巩固政权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此外,虽然包括魏昂德在内的西方学者亦对精英成为干部的必备条件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是并未十分清晰地分析录用精英为干部的方式。因而本研究在一定意义上并非是魏昂德等西方学者关于干部研究的重复。
上述学者的研究,或专注于干部制度的不足,或针对干部录用制度中的主要因素,而对1949年以后形成的新的干部制度在社会主义中国所具有的意义缺乏必要的分析,也没有对干部录用制度作充分的历史考察,因而未能将干部制度对精英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所起的作用充分地展示出来。本研究试图通过对干部录用制度的历史考察,发现干部制度在构建国家与精英之间的新型关系中所起的作用,为人们正确认识干部制度的作用以及相关部门今后适时调整干部制度以适应新的需要提供参考。
二、主要分析概念的辨析和研究方法 (一) 精英国家化和国家精英化国家化在学术界尚无明确的定义,学术界一般是从国家与教育、科学、社会之间的关系来阐述的。有关国家化的研究目前尚不多,其含义也大相径庭。本文所说的国家化主要是指,国家对各个领域的控制、国家的利益高于任何利益,国家在掌握社会全部资源的基础上行使再分配权力,从而对不同社会群体实行程度不同的“国家化”政策。因此,本研究将精英国家化界定为:国家通过对精英的职业的掌控、身份和地位的提升、待遇的改善、思想的同化等方式,将精英纳入到国家的体制中,使之高度政治化和意识形态化,从而为国家的政治目标服务。精英国家化的途径和模式有多种,通过干部制度实现精英国家化是最重要的方式之一,它是国家对精英进行管理的制度。干部录用环节是国家通过干部制度实现精英国家化的关键环节。通过精英国家化,国家将所有精英都作为纳入国家体制的对象,但管理国家的人员并不一定全部由精英组成,普通社会成员仍然有机会成为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国家管理。精英国家化的逻辑是:一方面,国家需要精英参与管理和建设国家;另一方面,又要尽量防备精英与国家政权机制之间出现难以弥补的裂痕。因此最大限度地将精英吸纳进国家体制,给予其优厚待遇,使其与国家合作就不失为一种积极的办法。但普通社会成员也具有管理国家、建设国家的能力,因此并不排斥非精英进入国家机构。
精英国家化与全能主义政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邹谠认为,全能主义是指国家可以随时地、无限制地侵入和控制社会每一个阶层和每一个领域的指导思想。全能主义政治指的是以这一指导思想为基础的政治社会,其最终目标是通过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实现国家对社会的绝对控制(参见聂伟讯,2007;郭坚刚、席晓勤,2003)。全能主义政治通过相互监督控制所有社会成员,从而实现对全部社会成员的国家化。精英国家化的目标是控制所有社会精英,并实现对精英的控制,它是以全能主义政治为基础的,因而也是全能主义政治的一部分。全能主义政治的强制性还表现在国家通过政治运动对有可能不忠于国家政权的社会成员的惩罚方面,包括采取阶级斗争的方式,这一点在精英国家化的过程中曾有过较为明显的体现,很多精英也因此受到过程度不同的打击。
与精英国家化不同的是,国家精英化是指组成国家机构的人员由精英构成,普通社会成员几乎没有可能参与到管理国家的事务之中。国家精英化并未将所有精英都吸纳进国家体制,只按照国家的需要吸纳部分精英,录用干部或公务员等国家工作人员的形式以考试为主。近年来报考公务员的难度与热度都在逐年递增,这从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当今国家对精英的管理方式已经是国家精英化,而非精英国家化。
(二) 效忠与阶级化虽然已有学者论证了受教育程度对社会成员是否能够成为干部具有很大作用(Wu,2001;魏昂德,2002),但干部录用制度对试图成为干部的人员效忠要求不容忽视,这显然也是国家对精英实行国家化的重要一环。
社会成员想要被录用为干部,必须首先要表明其对党、国家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忠心,即宣誓效忠,才具备成为干部的最基本条件。在成为干部以后,他们也必须不断地表明自己对国家的忠诚,才能继续保有自己的干部身份并可能获得继续晋升的机会。国家对干部在这一方面的要求,从1949年至今从未有过根本的改变。
国家通过政治审查来了解干部候选人的忠诚情况,党员身份往往成为表明干部候选人忠诚度的符号。虽然,魏昂德(2002)发现改革开放后党员身份所具有的优势已经很少,吴晓刚(Wu,2001)也发现党员身份只是对干部被安排在什么样的岗位上这一点有作用,对于是否能够成为干部并不重要,但拥有党员身份的干部候选人在遇到政审时往往会体现出一定的优势。
在改革开放之前,并非所有的精英都有机会成为干部,也不是所有的精英表示了效忠就能够获得国家的信任并由此成为精英国家化的对象而被录用为干部,因为,这一时期涉及干部阶级化的问题。干部的阶级化是指改革开放前干部录用侧重于吸收来自工人、贫下中农等劳动阶级家庭出身的候选人,从而使干部队伍成为主要由出身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家庭的精英组成的群体。之所以采取干部阶级化的策略,除了基于人的忠心往往很难测量这类心理学的考量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有关阶级认同感的意识形态认知。为了保证干部来源的可靠性,国家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比较注意干部候选人的出身,也就是他们的家庭成份是工人、贫下中农还是地主、资本家等。如果家庭出身属于工人、贫下中农等“红五类”,这样的候选人在能否成为干部的问题上,往往比出身于地主、富农、资本家等“黑五类”的人具有大得多的概率。改革开放前,干部主要来自于这些“出身较好”的、具有一定能力且表现优秀的社会成员,主要包括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分子等。因此,在改革开放前,尤其是在“文革”时期,非工农阶级出身的人,即使有一定的能力也往往被排除在干部队伍之外。通过实行阶级化的干部录用制度,国家实现了干部的无产阶级化。
当然,阶级化不是绝对的,国家并非仅仅将无产阶级精英吸收为干部。有的时候,只要那些非无产阶级精英能充分地表明他们的忠诚,也可以被录用为干部,但这一类人员相对较少,尤其是国家政权稳定以后,能够成为干部的社会成员家庭出身的重要性日益凸现。不过,无论国家将哪一类精英吸纳为干部,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进入国家干部队伍的人员基本上都是向国家表达了忠诚的精英。干部们要么是具有一定学历的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么是各行各业中涌现出来的骨干分子。这样,在党政机关、工矿企业、教育部门等国家认为较为重要、需要加以掌控的机构中的干部,基本上形成了由精英组成的格局,从而实现了国家精英化。
(三) 研究方法鉴于对干部录用制度的历史考察必然要涉及众多的文献资料,所以文献研究在本文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文献研究中,除了引用国内外学术界关于中国干部制度的研究成果以外,本文较为重视从现存的档案材料中发现关于干部制度的记录,以及从中共党史资料汇编和国家相关制度汇编中梳理干部录用制度的演变过程。此外,由于绝大多数建国后编撰的地方志都保留了有关干部录用的史料,因此本研究也注意从地方志中发现干部制度的史料。本文主要从上海和山东招远、沂水等地的地方志中获得相关文献,选择上述地方志文献的理由是:作为中国最大的经济城市,上海在解放初期从工人阶级中吸收了一批精英成为干部,其资料比较丰富,并且上海还有不少有关资本家在公私合营时期被吸纳为管理人员乃至干部的资料,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山东作为最早的解放区之一,拥护新政权的农村精英成为干部的情况也较有代表性,因此本文也引用了山东招远、沂水等革命老区的县志中关于干部录用的纪录。
除了文献研究以外,干部录用制度中的具体情况还需要通过个案分析才能更清晰地呈现出来,因此个案分析也是本研究的重要方法。本文所采用的个案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对组织人事干部的访谈;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当事人的访谈;对笔者所了解的个案分析;从网络上获得等。个案详细情况见表 1。
全能主义时期,为了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固,国家倾向于将出身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的骨干分子录用为干部。因此,在那一时期,大批工人、农民成为国家干部。这些人中间既有因在工作中表现较好被录用为干部的,也有从部队转业成为地方干部的,在“文革”期间还有一大批“工农兵学员”毕业生被录用为干部,甚至还一度出现了通过“以工代干”成为干部的情况。虽然以上不同阶段干部录用的总体格局是以阶级化为主,但是国家对精英的关注也通过干部录用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大批精英分子被录用为国家干部,表现出了干部录用制度的阶级化与精英国家化相结合的特征。这一特征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表现,或侧重于精英国家化,或侧重于阶级化。
新中国成立初期,从农村吸收了大批干部,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出身贫苦的村干部和优秀农村青年,体现了干部录用阶级化的要求。如1951年,山东招远县人事科联合有关部门成立招收委员会,截止到1956年,共招收干部380名(招远县志编撰委员会:1991)。山东沂水县也有类似情况。
为保证各系统的需要,根据党中央解放思想,大胆从工人、农民中选拔干部的要求,从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抗美援朝中的农民积极分子和转业退伍军人中吸收了大批干部。从1949年底至1953年,全县共吸收干部242人。其中,1949年底至1950年底89人,1952年55人,1953年98人。勤杂人员转为干部的5人。
1954年从农民中吸收录用干部22人。1956年从各乡里的半脱产总支委员、团总支书记、妇代会主任中吸收干部27名。(沂水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1997)
从城市吸收的干部来看,这一时期,干部也主要来自于家庭出身较好的、对中国共产党忠诚度较高的以及有良好政治表现的社会成员。
解放初期,党十分重视从职工中培养选拔于部。仅江宁区在“五反”、“民改”运动中,就从工厂、商店抽调1400多名职工参加工作队,经过群众运动的锻炼,思想觉悟、工作才干都有显著提高,为选拔干部提供广阔来源。1952年底,静安、新成、江宁区共有国家干部1593人,其中女干部552人。
1953、1954年,因工作需要,贯彻大胆、大量提拔干部的方针,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选拔干部。1953年,静安、江宁区共提拔干部359人,江宁区还在25家主要工厂中选拔、配备脱产党支部书记38人。1954年,静安、新成、江宁区共提拔科级以上干部344人。(静安区地方志编撰委员会,1996)
S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颇能够说明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表现优秀的工人成为干部的情况:
1934年出生的S家境贫寒,为了谋生,1947年他刚满13岁时就进了工厂当学徒。S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聪颖好学,几年的学徒生涯中,他非常努力,不仅掌握了技术,而且利用工余时间学习文化,成了工人中少有的能读书看报的人。S做学徒一直做到1950年3月,然后成为工人。因为S聪明活络,相貌堂堂,又有文化,除了正常工作之外,他还积极参加厂里的各项工作,给接管工厂的干部留下了比较好的印象,因而深得厂领导的喜欢。以后他又被区里抽调到工作队去参加各种工作,1952年被正式调到区机关工作,成为一名国家干部。
S是一名工人,但由于在当时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群体中,因他能够读书看报且热情活泼,又乐于参与组织指派的一些工作,因而被纳入到了工人优秀分子的行列,并最终成为了一名干部。S的经历说明了当时国家对工人中的优秀分子的倚重,是国家在录用干部时采用阶级化策略的具体体现。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建设对干部的需求大大增加。除了吸收各行各业的积极分子为干部,以及将一部分部队干部转业为地方干部外,为了满足对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干部的需要,国家将大量进步知识分子吸收为干部。这些人员之所以能够被录用为新中国的干部,就是因为他们大多接受过一定的教育,具有国家建设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是社会精英,能够对新生政权的建设发挥作用。由于解放初期教育发展程度较低,除了大中专毕业生外,很多受过中等教育的人员都有可能被吸收进干部队伍。在农村,受过高等小学教育的人,只要他们拥护新政权,即有可能作为精英被吸收进干部队伍。那时大多数有文化的人都有比较“复杂”的家庭背景,国家为了获得人才并没有太计较他们的家庭出身。A能够成为干部就得益于精英国家化的策略:
A是安徽北部某镇的一个地主家庭的大女儿。家庭较好的经济条件使她获得了读完高等小学的机会。在家赋闲几年后,她所在的县就解放了。新政府比较重视教育,镇上的小学由于要扩大招生规模,需要新教师。镇上有文化的人并不多,符合招收条件的也就不多。恰好A的堂叔在这所学校工作,知道A有高小文化程度,就到家里来找她,问她要不要去学校做教师。A在当时本来就属于家庭成份非常不利的人员,再加之她的伯父因为曾经担任过保长,已经被抓起来了,这更加大了她对自己前途及出路的担忧。眼下有了这样的机会,A自然不会放过。值得庆幸的是,学校校长虽然是新政府区长的爱人,但也只是简单地了解了A的家庭情况,可能因为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并没有太计较她的出身,给她办了个简单的手续后,就让她到学校上班了。
经过短期的试用后,A获得了正式的国家干部身份。因为自己家庭出身不好,所以她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比较低调,虽然说不上积极,但也绝没有任何反党的思想和行动。直到退休,A始终没有离开过小学教师的岗位,虽然一生平平淡淡,但所幸的是她也顺利地通过了历次运动。(本文作者根据对A的访谈整理)
A成为干部的经历说明了国家对精英的宽容与优待,实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的政策,也可以使他们对新政权不抵触,并且尽可能地使他们服务于新社会,有利于国家政权的稳固。
如果说A的经历所体现的是建国初期国家对非工农出身的精英的相对重视,那么,“文革”时期的情况则极为不同,那时家庭成份被认为“不好”的人想成为正式的干部不很容易,当时国家在干部录用问题上的阶级化策略倾向比建国初期更加明显。F的经历颇能说明家庭出身对当时社会成员能否获得干部身份所具有的意义:
F生于1950年,由于父亲是资本家,她既没有机会成为工农兵学员,也没有立即获得一份工作,而是在高中毕业后先待业,直到1973年才成为街道小集体性质的干部。先后在里弄加工组、政宣组等部门工作,协助分管过街道的集体企业、食堂、幼儿园、托儿所等单位。F漂亮活泼,头脑灵活,工作卖力,很快以较强的工作能力受到了领导的关注。几年后,区里分管集体企业的部门要求上调F去工作,并且能够解决她的干部身份问题。这一机遇对于F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能够改变她的身份和命运。但是她的家庭成份却成了她调动的阻力。领导向上级部门说,F的家庭成份比较复杂,不适合到区里工作。上调的事情搁浅以后,F认为改变自己命运的机会失去了,非常失落。
F的情况说明,国家在某个时期偏重阶级化策略。
除了通过接受教育、参军、考试乃至“以工代干”等方式成为干部之外,在特殊的年代中还存在着社会精英通过其他方式成为干部的路径。这些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干部是因为他们拥有资本,而且这些资本已经被国家进行了合营,他们作为私方代表或管理者成为干部,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精英国家化策略的体现。这种录用干部的情况只在公私合营时期出现过。
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城市工商业的公私合营使大多数资本家作为私方代表成为企业的管理者,虽然国家没有明确说他们获得了干部身份,但是对他们的管理显然不同于普通工人。在上海,合营时期政府对私方人员的安排一般都是经过市委工商业工作委员会同意的,而且按照毛泽东关于要给资本家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资本家经过改造也可以成为工人阶级的讲话(参见陈祖恩等,1999:114),资本家在企业中成为事实上的干部。虽然他们在政治待遇上与普通干部有着这样那样的区别,但也不能说他们不是国家干部。有关文件证明,当时的资本家中确实有些人是被作为干部对待的。1979年中共中央下发的文件《批转中共中央统战部第五部门关于对原工商业者的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的第二条指出:原工商业者的原来成份,仍然是资本家或资本家代理人,他们过去档案材料上填写的成份,是历史记载,不再改动。从1979年7月起,他们填写现在的成份时,是干部的就填“干部”,和工人一样参加生产劳动的就填“工人”(已经退休的,按其退休时的情况,分别填写“干部”或“工人”)。这份文件的内容说明,当年的资本家中确实有一部分人是取得了干部身份的。
在公私合营的开始阶段,很多资本家并非心甘情愿地参加合营,也不愿意成为公私合营的管理者,但是,到了1956年,公私合营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潮流,一方面由于国家政策的吸引,另一方面是迫于形势的压力,不进行公私合营就无利可图,资本家在政治上和社会上也没有出路。合营后的资本家除非离开中国内地,不进入公私合营企业担任管理人员就无事可做。如果这些人对新政权心怀不满,在言行上不谨慎的话,很有可能成为被处理的对象。因而对于资本家来说,成为合营企业中的管理人员或者干部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选择。还有一些资本家的上层代表,由于他们能够主动接受新政权的领导,在公私合营期间踊跃参与合营,被吸纳进入政府,成为国家高级干部。当然将资本家录用为高级干部这一现象,不仅可以用精英国家化来解释,还可以从落实党的统战政策的角度来理解,国家通过将资本家的代表人物录用为国家干部,就与他们结成了统一战线,有利于国家当时目标的实现。上海的民族资本家史慕康成为国家高级干部的情况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史慕康是位爱国进步的企业家。民国35年,他开始与中共上海地下组织有接触,当获悉地下工作者急需一台高灵敏度的收音机,收听延安电台广播时,他甘冒风险,将自己一台七灯收音机奉赠。
上海解放初期,在“二六”轰炸期间,德成五金厂经济发生困难,他拿出私人积蓄,维持生产。抗美援朝开始后,他积极捐献巨款,购买飞机大炮支援前线。1951年,积极参加上海工商业者民主评议活动,带头遵守法令。1952年,他联合同业私私合营,组成上联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现上海人民电器厂),并任经理,为恢复建国初期的国民经济,作出了贡献。1953年10月,他应邀出席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全国代表大会。回沪后,他主动联络其他资方人员,积极提出公私合营方案。1954年7月,上联厂被优先批准公私合营,他被任命为公私合营上联电工器材厂经理。1955年,任普陀区副区长。1956年,当选为上海市民主建国会副主任委员。生前还历任上海市工商联副主任、上海电器同业公会副主任和第二届上海市政协委员,第一、二届上海市人大代表、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和中华全国商业联合会执行委员等职。曾受到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接见。(上海机电工业志编纂上海机电工业志编纂委员会,1996)
1949年后,为了保证干部的来源,国家除了统筹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外,还对自由职业者的职业流动进行了控制。因为多数自由职业者受过一定的教育,拥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是当时社会中精英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也被纳入精英国家化的范围。自由职业者进入干部队伍很多是在20世纪50年代发生的。
戴维斯(Davis,2000)的研究发现,虽然1949年以前人们的职业生涯是朝不保夕的,而且国民党也试图将其控制延伸到所有领域,但是自由职业者仍然拥有相当的自由,能够控制自己的资本和人力投入方向。1949年后,资本在不同形式间的转换和个人的自由都受到了限制,城市的中产阶级几乎都立即成为服从党的领导的、靠工资吃饭的干部。在解放初期和朝鲜战争期间,受过一定教育和具有一定技能的人要成为国家需要的人才,通过市场直接向服务对象出售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是不合法的。研究发现,在1950年和1953年之间,报纸还经常发布招聘职业经理人员的广告,但是到了1954年,这一类广告都消失了。甚至早在1949年,新政权就要求所有在职业市场上寻求工作的职业经理人,提交一份由区以上的政府部门出具的介绍信。1951年初,要求职业经理人证明他们的阶级背景已经是一种常规做法。除此之外,国家还于1951年5月发布了一项关于雇佣新人员的复杂的限制条例。1952年10月,虽然城市没有工作的人还可以按自己意愿找工作,但国家劳动部已经严令企业或单位不得从本城市以外招聘雇员了。
与对自由职业者的劳动力自由交换的严格控制相配合,国家也对自由职业者进行了吸纳,将符合条件的人录用为国家干部。例如律师这样的自由职业者都逐渐被国家所吸纳。1956年12月7日,上海市司法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律师人员暂列行政编制的报告》(上海档案馆档案号:B24-2-36-88),这也就意味着律师这种自由职业者成为了国家干部。自由职业者成为干部不仅是因为干部的待遇好和地位高,也是因为他们如果不取得干部身份将面临失业的危险。当然自由职业者成为国家干部也并非毫无限制,即当事人一定要服从党的领导,不能违背政府的要求。
同资本家成为私方代表或干部一样,自由职业者成为干部也不是人人都非常愿意的。但是由于他们职业活动空间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收入存在着下降的趋势,因此只能无奈地被纳入到干部行列。
(二) 精英国家化的方法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保证精英能够忠于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国家采取了两种方法对精英进行国家化。
1. 对精英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教育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多精英来自旧社会,其思想、作风与新政权的要求不相一致,因此,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教育就成为将这些人录用为干部前的必要步骤。
当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政治学习运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国大中学校师生参加了政治学习。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知识分子和来自旧政权的留用人员都必须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运动的目的是要使上述理论逐渐内化于知识分子的心理或价值意识,与其原有思想观念不断撞击,促使知识分子的主体意识发生变化。很多知识分子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过程中思想上发生了变化。除了理论学习外,政府还通过业务活动以及组织知识分子参加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等政治运动,帮助他们转变思想和立场。1951年秋以后,新政权基本稳固,财政经济状况逐步好转,国家发动了侧重于政治教育和政治立场转变的知识分子思想改造运动。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总路线公布,突出了无产阶级思想与资产阶级思想之间的对立与斗争,要求知识分子批判和肃清一切非无产阶级思想,逐步掌握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促进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经过几年的学习和改造,知识分子有了明显的转变(张晨怡,2002)。
经过学习和教育,社会精英尤其是知识分子对党的方针、政策有了一定的认识,很多人因此成为新政府政策的坚定执行者和合格的干部。
2. 对精英采取用一批、养一批、关一批的不同策略建国初期,国家对于精英并非是无一例外的照单全收,而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用一批、养一批、关一批的不同策略。
对国民党旧机构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了法办、开除、改造、留用和教育后分配工作的政策。对那些罪大恶极、贪污腐化、深为群众痛恨者,国民党司法机关负责人员中的首要反革命分子或劣迹昭著者、警察机关中的贪官污吏、有反革命行为者进行了逮捕、公审严惩。对反动的、腐化的被俘军官和流散在城市中从事不正当职业或生活确实困难的旧军官,分别采取强迫改造、强迫就业和有计划训练和改造、帮助就业等的政策。其余旧机构中的技术人员,或有较高学识且有一定影响、政治上向共产党靠拢的被俘军官采取了尽量留用、甄别录用或适当教育后分配工作的做法。对其他可用的原国民党机关人员和被俘军官、警员,则在进行集中训练或政治教育后分配工作。暂时用不了的人员,则等候任用,在候差期间发给必需的生活费,也就是先“养起来”。对原国民党生产机构、企业组织的旧职员和原国民党的图书、出版机关、新闻部门人员采取的政策,也大致相同(李新慧,2007)。
对于原来并不属于国民党直接控制的机构中的知识分子,如大学、中小学和一般新闻机构的知识分子,国家采取“包下来”的政策。所谓“包下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除特殊情况外,教师均予以保留原位;其他各文化部门的知识分子也大都留在原单位继续工作,其中一部分还被任命为负责人;对于大量失业的知识分子,政府都尽量安排他们工作或予以培训保证生活。在政治上,也给予许多知识分子代表人物以相应的政治地位(房列曙,2005:831)。此外,将城市中的文艺人员吸纳进国家文艺团体,使之成为干部,也大致属于“包下来”的情况。
国家通过不同的策略,使精英受到了不同的对待。对那些曾经与人民为敌的人,国家采取了关押甚至处决的措施,震慑了那些有可能反对新政权的人;那些得以被留用乃至重用的精英,对新政权心存感激,再加之国家对其实行的思想教育和社会主义改造,使他们在思想上和行动上逐步适应了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和目标。
四、市场经济下的我国干部制度的考察进入市场经济时期以后,我国的干部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发生着一些变化。这些变化符合中国政治体制变革的要求,对国家与精英之间良性关系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 自上而下的干部考察制度的完善一个干部的工作是好是坏由处于不同立场的人来评价,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大相径庭的,由此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这名干部的不同的前途;对干部的评价是由谁做出的,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干部对谁负责。在领导干部的任用问题上,虽然党的组织部门一直强调“群众公认”的原则,但由于干部的政绩往往由上级认定,干部的考察制度是自上而下的,干部的前途由上级决定,“群众公认”常常成了一句空话。结果导致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的效力减小,领导干部更倾向于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倾向于向上级效忠而不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在市场经济中,这种干部考察和任命中存在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在有些地方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针对领导干部考察与任用中存在的问题,党的组织部门也开始不断规范其操作程序和步骤,力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近年来还在不同层面实行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等创新的做法。虽然这些改进有利于促使精英积极参与国家管理,实现国家与精英的合作,但是由于在干部任命上权力过于集中,结果使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弊端没有得到解决。这样,一些干部为了升官,往往琢磨如何取悦于上级,不考虑政策的实际可操作性及其负面影响,不考虑是否有利于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把向上级效忠当作头等大事,群众的监督作用愈加难以发挥。
G退休前曾是某省辖市的一名组织干部,对他的访谈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某些地区干部考察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书记要提拔某个人其实很简单,但一般来说也需要组织部门的配合。书记想提某个人,就把组织部的领导叫过去,说某个职位不是需要个人吗?你们去考察一下某某,看看他怎么样,能不能提拔。组织部长或者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其实心里都很明白,书记既然提到了某某,他(指书记)肯定是想提拔这个人。于是组织部就选择几个人了解一下这个人的情况,一般来说尽量找那些会讲他好话的人谈话。这样,书记提的那个人就会过关。至于上常委会讨论,常委们都知道是书记的意思,谁还会反对呢?结果多数情况下是通过。
至于书记会提什么样的人选,这情况就复杂了,有的是和书记关系好的,有的是工作干得比较好,尤其是他的工作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比方说GDP上去了,GDP的高低往往是党政一把手的最重要的政绩表现,因此这种情况下得到书记提名的比较多,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通过行贿获得的提名机会。至于什么是群众公认,很难讲清楚。
根据G的经验来看,干部的提拔与考察显然与上级领导尤其是党政一把手的喜好有很大的关系,干部能否得到提拔取决于领导一句话,群众的意见和监督可有可无。这种情况下,干部怎么可能不唯上?Z的经历也可以说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唯上不唯下的干部升迁的途径。
Z本是中部某省的落后地区的镇党委书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搞小城镇建设的风潮中,他不顾群众的经济承受力,依靠铁腕强拆了集镇上的旧房屋,很短的时间就建起了一座令上级十分满意的集镇。虽然为此引起了很多群众的不满,但是由于Z的政绩已经得到了县委、市委乃至省委领导的肯定,因此他很快被提拔为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Z的这次提拔给了Z一个经验,就是只要有了上级需要的“政绩”,就有可能得到提拔,至于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以及是否能够得到群众公认是无所谓的。按照这种思路和经验,Z一路顺畅一直做到了某县县长、县委书记,直至因其藐视群众利益和违法乱纪乃至犯罪而被判刑。
通过Z的经历可以看出,市场经济下干部的升迁受到了被扭曲的“政绩观”的左右,“群众公认”原则被忽视,从而那些只唯上的干部得以被提拔,最终损害群众利益,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治理。
(二) 国家精英化和现代国家的治理改革开放以后,高等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各种高层次的人才增多,其结果是,一方面,一般社会成员能够进入党政机构成为干部的机会较建国初期大为减少,文化水平和能力较低的普通社会成员已经很难进入干部队伍,能够参与国家管理成为国家干部的人以精英居多,因此,国家机构具有明显的国家精英化倾向。另一方面,目前报考公务员的白热化现象也说明,能够顺利地成为国家干部尤其是公务员成为很多精英的奋斗目标。
我第一次参加河北省公务员的考试,考的是女子劳教所。当时考了151分,第五名,顺利地进入了面试。去面试的时候,没有人陪我,我自己一个人,一大早就坐上了从保定开往石家庄的火车,然后又自己寻找公交车,饭就在火车上解决了,整整颠簸了半天,才赶到了面试的地点省委党校……等待着下午面试的开始。
等待的过程中陆续来了很多参加面试的考生,一个个穿得都特别正式,再看看我,穿的太普通了,也有点太寒酸了,再加上中午在路边吹了满脸的土,头发也乱了,就更别提了。
面试终于开始了,我们都在一个礼堂里等,等待武警喊你的号码再进去进行面试。紧张地等了好久,终于轮到我了,我跟着一个警察就上了楼,还是要等在外面等上一个人出来,那警察还对我说别紧张,现在觉得真的没必要紧张,可还是没忍住。
前面那人终于出来了,我走进了考场。礼貌的鞠了个躬,然后开始答题。紧张,还是紧张,一大排的人坐在你的前面,目不转睛地盯着你,怎么可能不紧张呢?结果,几道题下来,我思路混乱,答得不好,心里想肯定没戏了。都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怎么走出考场的。
晚上坐火车回保定,妈妈给我打电话了,我差一点眼泪就掉下来了,但觉得自己这么大了,不该让她担心,到十点多钟才赶到了学校,身体的累加上那种失败的痛苦让我好难受,我失眠了……
第二次考公务员,我已经冷静了不少。考的是国家公务员,报的是深圳边检。笔试考了127.4,顺利进入了面试,这次有同屋的姐妹陪我,男朋友也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可是内心的恐惧还是不可消除。
我们面试的地点选在了一个很高档的酒店里,同来面试的有二十几个人,大家在一个屋里等,到我的时候,我镇静了不少,唯一不足的是回答问题有点快,时间没有把握好,回答不是很充分。我回答完毕的时候,看到考官的表情很无奈,我觉得又没戏了……1。
1.百度网,网址: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63240410.html
这位网友的经历说明,现在公务员的门槛已经很高,国家精英化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但是,国家精英化能否达到现代国家的治理呢?答案显然不是简单的“是”或“否”。在国民党政府统治时期,当时的政府工作人员中具有较高学历的精英并不少见,很多官员还具有海外名校背景。在参与国家治理的士绅和资本家中间,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能力的也不乏其人。然而,国民党政府的无能与腐败并没有因为这些精英的加盟而得到缓解,反而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中,迅速土崩瓦解。因此,国家精英化并不一定能够实现现代国家的治理。
就当前情况来看,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学历高、能力强是推动现代国家治理的人力资源基础,但能否真正达到“治”,还取决于这些干部是否做到了“执政为民”。如果人们争相成为干部仅仅是出于对干部优越的待遇及其所拥有的权力等方面的考虑,而缺乏为社会、为百姓奉献的精神,那么他们的行为很难真正符合人民的需要。当然,能否使担任国家治理职责的干部真正做到“执政为民”,显然不是仅仅通过思想教育就能够达到目标的,还必须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使之不能偏离法律规范下的“执政为民”的轨道,国家精英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精英化使精英在国家治理中有了更多的机会实施符合社会发展阶段的治理模式,使国家治理模式从阶级统治模式阶段过渡到阶层共治模式阶段(唐亚林、郭林,2006)。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国家精英化对于中国社会发展的趋势性意义。
(三) 从技术官僚到人文官僚“文革”以后,针对干部队伍中经济和科技发展的专业人才缺乏的状况,国家提出了新的干部标准——“四化”方针,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符合“四化”方针的干部,尤其是符合知识化和专业化方针的干部得到了迅速的提拔,由此,领导干部队伍中出现了一批拥有相当实务经验和专业背景的技术官僚。被工具理性主导的技术官僚虽然以科学思维、务实精神见长,但他们在长期的专业训练过程中,养成了线性思维方式,较少从全局性、长远性的角度考虑问题,不擅长人性化地处理一些实际问题。技术官僚的这些不足,在以理工科背景为主的中国技术官僚身上表现得较为突出。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环境污染、贫富差距、食品安全、矿难事故、道德沦丧等一系列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人们日益认识到只注重GDP数字增长的思维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社会出现了对人文官僚的期待,以至于近年来文科背景的省部级官员的增加已经成为媒体热议的话题。中国干部队伍构成的这一变化,也许昭示着国家精英化的新方向。
五、讨论:从精英国家化到国家精英化和民主政治精英国家化的目标是将精英纳入到国家的体制内,在为其提供足够的物质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社会地位的同时,要求精英不仅要为国家的建设作贡献,而且应该按照国家意识形态的要求,调整自己的言行,与国家的要求保持一致。在特殊时期,这种一致使党始终能够在组织上集中优秀人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国家迅速从战乱中恢复过来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同时它也抑制了精英的创新意识和批判精神,使干部队伍的活力大为减弱。
由于精英国家化强调精英对党和国家的效忠,不能效忠党和国家的精英就丧失了进入干部队伍以及获得提拔的资格。要求干部对党和国家忠诚是国家稳定和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关键在于应当谨防这种效忠被异化为干部对上级领导个人的效忠。在国家缺乏对领导层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的情况下,它必然会形成对民主政治发展的阻碍。事实上,干部因唯上而不顾实际情况追求所谓的政绩,以至于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情况屡有发生。居于国家机构重要位置的干部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往往会想尽办法限制民众对自己合法利益的表达;同时为了维护效忠自己的下级利益,也会尽力维护他们的地位和权力,从而阻碍其他精英进入国家机构,使正常的社会流动难以进行。
当精英国家化逐步过渡到国家精英化后,由于执掌国家权力的人员绝大多数由精英担当,有可能按照民主政治的要求来治理国家。由于国家精英化不可能吸纳所有精英进入国家机构,必然会有很多精英留在体制之外。这些体制外的精英为了维护自己所在阶层的利益,对国家治理和民主政治实施一定的监督,也会促进国家对民主政治的改良,最终会推动民主政治的发展。因此,从精英国家化到国家精英化,虽然会使很多精英不能成为干部,可能会使国家失去对他们的控制,这些精英会对国家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评批,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所谓的社会稳定产生某种影响,但他们以各种方式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在体制外对民主政治的推动往往超过体制内精英所能起到的作用;同时体制内精英也有可能在体制外精英的推动下,在一定程度上会更自觉地承担起发展民主政治和推进现代国家治理的责任。
当然,在精英国家化过渡到国家精英化后,国家给体制外精英留有多少民意表达的空间和渠道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进入到国家精英化阶段后,即使体制内精英具有发展民主政治的素质,在民意表达的空间不大和渠道不畅,社会安全阀机制没有健全的情况下,可能会形成更大的社会稳定隐患。
在干部录用制度和干部考察任用制度存在缺陷的情况下,国家精英化造成的后果还在于:由于干部群体作为既得利益者,在制度不健全的环境下,很少会考虑到草根阶层的利益;在干部选拔任免制度由少数人实际操控的情况下,干部只唯上不唯实,造成草根阶层对干部精英群体的不信任、对立乃至仇视,由此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当国家对干部群体以外的体制外高层精英实行了统战政策后,使他们有机会进入人大、政协等机构,在有利于对政府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可能导致他们利用有利的政治地位为其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如果对此没有必要的监管机制,干部与商人之间往往会出现权钱交换,形成多元分层标准的高度重合,精英之间结为联盟。本来可能出现的体制外精英对体制内精英的监督失去作用,结果就会使干部精英群体与草根阶层之间的对立扩大为整个精英群体与草根阶层之间的对立。如果目前存在的政治精英和经济精英的联盟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利益集团,那么,更令人担忧的是,文化精英的加盟,会使社会缺乏批判力量。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之间的结盟近年来有愈演愈烈之势。有些文化精英不顾草根阶层的根本利益,为经济精英摇旗呐喊,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和民主政治,而且使底层社会对精英群体彻底失望,使社会稳定的基础受到动摇。历史上,如果政治精英、经济精英与文化精英之间为了社会整体的利益结为联盟,就能推动民主政治和社会的发展。但是如果这种联盟是为了谋取自己的利益,就会对民主政治和社会的发展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当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之间为了各自私利而形成联盟的时候,国家精英化不仅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且往往会阻碍民主政治的实现。
面对国家精英化造成的负面后果,需要对国家精英化的机制进行反思。国家精英化本身无可原非,关键在于如何规范执掌国家政权的精英的行为,使其在符合国家需要和有益于人民利益的范围内行动,避免形成特殊的利益集团。公共事务应该做到依法、公开、透明,干部选拔任命应严格依照群众公认的原则,并尽早真正实现民主化的国家干部选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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