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2005, Vol. 25 Issue (6): 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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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星, 张海波. 2005. 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J]. 社会, 25(6): 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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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
童星 , 张海波     
Abstract: China, in the transformational period of her societal structure, has become more visibly stratified, with the wealthy and the poor being further polarized and social conflicts increasingly intensified. It is theoretically and practically vital to study how to sustain social stability, promote social harmony and ensure people's equal share of the achievements of economic reform and social development. Upon the review of the theories and methods in the area of social stratification used both at home and abroad, and the analysis of the 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China from past to present, the author proposes that an upgraded transformation from a stratified society to a harmonious one will be possible only via building a healthy social mobility mechanism and creating a substantial middle class. Furthermore, eliminating inequality, preventing disturbances, valuing education and tearing down barriers to social mobility should be put into action.
Keywords: social stratification    social harmony    social mobility    middle class    inequality    
一、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社会学永恒的话题

在所有的社会中,人们一生下来就面对着不平等,即缺少平等的途径以得到社会所提供的满足欲望的物品(戴维·波普诺,1999:239)。因此,在所有的社会中,都如同地质结构一样,存在着高低有序的等级层次,即社会分层。社会分层是社会学永恒的话题。自社会学的经典时代起,就形成了马克思和韦伯两种传统,此后,关于社会分层的研究就从未脱离西方主流社会学的视线。1在国内学界,社会分层研究也是方兴未艾,其态势正如边燕杰(1999)所言,“制度转型时期的社会分层研究成为近年来社会学研究的一个热点,也是社会科学、特别是社会学研究领域中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

与社会分层一样,社会和谐2也引起了各个时期有责任感的社会学家们的关注,探讨大致在以下三个层面展开:一是各个独立行动的个人是如何结合成社会的,这是社会学的基本问题之一,有野心的理论家总是试图架通微观与宏观之间的桥梁,近年影响较大的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便是这样的一种学术努力;二是有矛盾的社会冲突是如何整合的,这是社会学的重大理论问题,功能主义与冲突论便是对此问题截然相反的理论回应;三是社会分层之后如何实现社会整合,中间(阶级)阶层3研究或许能够回答这一问题。

作为一个本土化概念,“社会和谐”的提出实质上是一种发展观的转变。在世界范围内,发展观最初的形态是经济发展观,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作为社会发展首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目标;到20世纪70年代,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观取代了片面的经济发展观;80年代以后出现了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把人看作是最高的发展目标;几乎与此同时,可持续发展观问世,它强调人类应该在发展的同时与自然保持和谐统一,并努力做到使自己的发展机会与后代人的发展机会平等(童星,2005:179-205)。在国内,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所有这些都是对“以人为中心”的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观的延续与深入,都体现了对社会发展的日益重视。郑杭生(2003)认为社会和谐是一种新型现代性,符合当代社会进展的趋势,其关键在于要在政策上为弱势群体提供制度性保障。社会分层在每一个历史时期和每一种社会形态当中都无法避免,且会导致不平等。4因此,就有必要消减由社会分层带来的不平等,建设一个和谐的社会。和谐社会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征: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之间应该保持互惠互利的关系;各阶层和各群体应该得到有所差别的并且是恰如其分的回报;社会各阶层和各群体之间的相互开放和平等进入(梁丽萍,2004)。

我国社会正进入一个高风险时期,整个社会的安全、和谐运行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对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的分析表明,我国的社会分层呈倒“丁”字型,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很强的张力中,在这样一种状态下,社会矛盾比较容易激化,社会问题和社会危机比较容易发生,并将导致整个社会的结构紧张(李强,2005孙立平,2003:1—19)。近年来所讲的社会结构的“断裂”,基本上也是同一涵义。由中国人民大学编撰出版的《中国社会发展研究报告》2003、2004和2005年的年度主题词分别是“走向更加公正的社会”、“走向更加安全的社会”和“走向更加和谐的社会”。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

下文将在第三个层面上讨论社会分层与社会和谐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分层之后如何实现社会和谐?

二、一元和多元与类和实体:社会分层的方法论探讨

如何进行社会分层,在方法论上一直有一元标准和多元标准之争。马克思提出了“一元”阶级分层理论,根据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即所有制将整个社会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后来韦伯提出了“多元”社会分层理论,根据财富、声望和权力三种资源将整个社会分为不同的地位等级群体。沿着这两种方法论传统,社会学家们进行了大量的经验研究和理论探索。前者如赖特(Erick Wright),将阶级结构的概念操作化,对美国的阶级结构进行了系统的调查,认为无论是根据劳动力中工人的比例,还是根据在各种中间性阶级地位中工人阶级的比重,在美国的阶级关系结构中,工人阶级都是最大的一个阶级(赖特,2002)。后者的分层依据是市场权力(market power),其基本架构是职业。吉登斯(A. Giddens)认为市场权力包括三种:即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教育和技能资历、体力劳动情况。帕金(F. Parkin)反对将性别、种族等都作为社会分层的尺度,认为强调这些个人属性的差异会导致社会分层标准的混淆。他提出了一个依据职业标准划分的阶层结构:专业人员、经理人员与管理人员(professional,managerial,and administrative),半专业人员与低级管理人员(semi-professional and lower administrative),普通白领(routine white collar)、技术工人(skilled manual)、半技术工人(semi-skilled manual)、无技术工人(unskilled manual)(转郑杭生等,2004a:19-21)。戈德索普(J. Goldthrope)将工业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分为三个部分:即公务人员阶级(service class)、工人阶级及由底层非体力雇员和小业主组成的中间阶级(intermediated class)(郑杭生等,2004b)。劳埃德·沃纳(Lloyd Warner,1949)根据财富、权力、声望等方面的差异,将美国社会分成上上、下上、上中层、下中层、工人和下层等六个阶级。此外,还有依据职业地位或资源占有量将社会分为上层、中层、下层乃至更细致的划分。特雷曼(D.Treiman)进行了职业声望的社会分层研究,布劳和邓肯(Blau &Duncan,1967)则选择5个与个人地位实现有关的变量——父亲的教育、父亲的职业、本人的教育、本人的最初职业、本人的目前职业,建立地位获得模型,此模型后来得到广泛的应用。

当代社会分层标准已经多元化,通常采用多指标,结果也是多层次,其中以职业为标准进行分层最为常见。“现代工业社会的职业结构不仅构成社会分层维度的主要基础,而且还将不同的社会制度与社会生活领域联系起来。声望等级与经济阶级的等级都根植于职业结构之中;由于现代社会中的政治权威大部分都是作为一种全日制职业那样运作,因此政治权力与权威的等级也同样根植于职业之中。由于职业通过经济维度影响家庭的地位,并为经济提供劳动力,因此,职业也与家庭联系在一起”(Blau & Duncan,1967)。

然而,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分层也并非完全排斥多元。例如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对于农村阶级的划分,他首先根据是否占有并出租土地来判断是否有剥削,将地主与富农共同定为农村的剥削阶级,然后再根据是否参加劳动,将富农与地主区分开来,并分别采取“打倒地主”和“限制富农”的政策(毛泽东,1966a:121-122)。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和韦伯在分层的方法论上并无实质的对立,马克思从原因变量上寻找社会分层的依据,韦伯从结果变量上寻找社会分层的依据,而生产资料占有数量的大小通常与其财富、声望和权力拥有数量的大小成正比,即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的高低是成正比的,且前者往往是后者的原因(刘祖云,2002)。

在社会分层的方法论上,还存在着“类”与“实体”的关系问题,这又涉及到社会学研究对象之争:究竟持社会唯名论还是社会唯实论的立场?社会唯名论认为,“社会”不过是一个名称,“阶级”也只是一个名称,并非实质的存在;社会唯实论则坚持社会是客观的存在,阶级或阶层也是客观的存在。迪尔凯姆(E. Durkheim)有句名言:“社会先于个人”(society is prior to individual),马克思也认为社会结构是一种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他曾写道:“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既然数百万家庭的经济条件使他们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与其他阶级的生活方式、利益和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互相敌对,所以他们就形成一个阶级。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马克思,1972:693)。可见,在马克思看来,法国农民只是形成了“类”意义上的阶级,还没有成为“实体”意义上的阶级。同样,他也一直期待法国工人阶级由“自在阶级”(类)上升为“自为阶级”(实体)。冲突主义社会学家达伦多夫(Ralf Dahrendorf)则将哲学味比较浓的“类”与“实体”概念转化成纯粹的社会学概念“准群体”和“利益群体”。

在社会分层结构中,如果阶层(阶级)只是“类”或“准群体”,那么社会分层对社会和谐就不会有实质性的威胁;但如果阶层(阶级)已经发展成为“实体”或“利益群体”,那就得另当别论了。因为阶级分析的实质也就是唤醒本阶级的阶级意识,使本阶级由“类”团结为“实体”,而使对手由“实体”分化瓦解成“类”。

这不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现实问题。我国历史上的主导分层法大致可分为纵向分层与横向分类两种形式。革命战争年代坚持纵向分层,以下层为荣。毛泽东曾将中国社会自上而下地分为“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等五层,他指出:“一切勾结帝国主义的军阀、官僚、买办阶级、大地主阶级以及附属于他们的一部分反动知识界,是我们的敌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那动摇不定的中产阶级,其右翼可能是我们的敌人,其左翼可能是我们的朋友——但我们要时常提防他们,不要让他们扰乱了我们的阵线”(毛泽东,1966b:3-9)。在建国后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里,仍然坚持纵向分层,但以上层为荣。按照当时的政治标准,整个社会被分为三层:阶级成分好的,如工人、贫下中农、革命干部、革命军人和革命烈士家属;阶级成分一般的,如知识分子、自由职业者和小商小贩等;阶级成分不好的,如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和右派分子。每一次“政治运动”都是将一部分人“打下去”,方式有“戴帽子”、“批判或批斗”、“被打倒”等(李强,1997)。这种纵向分层及其副产品阶级斗争,带来人们等级地位的迅速变化,造成急剧的社会冲突与动荡,有悖于社会和谐。5

横向分类则回避了各层级之间地位等级的高低,只反映职业或行业的差异,因此往往成为和平时期人们广为接受的一种社会分层思维。我国国旗图案中四颗小五角星围绕着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大五角星,蕴意为其所代表的各个阶级同样重要,都是国家政权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个社会被分为干部(含解放军指战员)、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等几大阶层或群体,彼此之间并无高低贵贱之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2001年江泽民对我国的社会分层进行了新的概括:在原有五类人即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六类人,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老五类内部和新六类内部都仍然是横向分类,只不过老五类作为党的“阶级基础”,其政治地位似乎要高于作为党的“群众基础”的新六类(江泽民,2001)。

与此同时,陆学艺领衔的课题组根据职业的分化和三种资源(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占有,抽取了深圳、合肥、福清、汉川、镇宁等地的几千个样本,对我国的社会分层进行系统的描述和研究,将整个社会分为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社会等级。十大社会阶层由高到低分别是: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2)经理人员阶层;3)私营企业主阶层;4)专业技术人员阶层;5)办事人员阶层;6)个体工商户阶层;7)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8)产业工人阶层;9)农业劳动者阶层;10)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者阶层。五大社会等级分别是社会上层、社会中上层、社会中中层、社会中下层、社会底层。并且在十大社会阶层和五大社会等级之间建立了交叉对应关系(陆学艺,2001:9-26)。这一研究成果引起了很大的争议。笔者以为陆学艺等人的研究成果符合社会现实,而争议源于两个方面:一是采用了纵向分层,这在和平时期显得不合时宜;二是作为国家政权基础的工农阶级被排到了社会最底层,让不少人在感情上无法接受。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横向分类并不意味着社会一定和谐,而纵向分层也并非就是破坏社会和谐,社会的层级分化具有客观必然性。

三、现实与理想:我国社会的层级结构及对社会和谐的影响

基于我国社会层化的现实,社会结构已经呈现出如下的特点。

一是上层阶级化和下层碎片化。上层阶级逐渐成为“实体”,权力、财富、知识精英结盟的现象有增无减。李强曾将我国社会划分为四大群体,即特殊获益者群体、普通获益者群体、利益相对受损群体和底层群体。特殊获益者群体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素质较高的集团称之为“经济精英集团”。但精英集团绝非仅指经济精英,权力精英和知识精英逐渐与经济精英结成联盟。从社会资本的观点来看,即物质资本、文化资本和政治资本之间可以相互转换,经济上成功的人很容易进入政治领域获取政治权力,不少大权在握者也试图攫取物质财富,知识精英也不甘寂寞,不惜为经济精英摇旗呐喊。他们的利益已经纠集在一起,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精英集团已经形成。经济、政治和文化资源都在向上集中,仅以物质财富为例,最上层的20%的人占据了超过50%的财富。当然,精英集团的形成也未必全是坏事,他们的壮大对中国经济的腾飞至关重要。与此同时,一个庞大的底层社会也已形成。据统计,2003年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2900万,比2002年增加200万,在经历了多年的扶贫攻坚之后,第一次出现增加之势。在城市,低保人员、流入城市的无业人员以及一部分非法(非正规)就业人员也落入底层社会。这个底层社会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处于底层,他们只占有少量的社会资源,最下层的20%的人口所占据的财富只有3%(李强,2003、2000:101-122)。与上层社会实体化不同,底层社会正在碎片化,他们不会形成统一的行动。碎片化的底层社会不至于出现大规模的聚众闹事,这也使得上层阶级实体化的同时,整个社会仍能保持稳定状态。

二是中间阶层(阶级)的形成。中间阶层(阶级)指一个社会中介于上层与下层之间的群体,是上层阶级(阶层)和底层阶级(阶层)间的缓冲区。对于这个群体的界定,一直存在两条研究路径。继承马克思传统的分层理论包括尼科斯·普兰查斯(Nicos Poulantzas)为代表的“新小资产阶级论”、古格利尔莫·卡切迪(G. Carchedi)为代表的“新中产阶级论”和赖特为代表的“矛盾阶级地位论”,都认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上世纪40年代以来形成了一个靠工资谋生的“新小资产阶级”,不同于马克思、恩格斯当年所讲的旧小资产阶级。继承韦伯传统者主要以职业来界定中间阶层,即所谓的白领,此外还有基于主观评价的中产阶级(张宛丽,2002)。目前国内主要按照职业、收入和教育标准来界定中间阶层(阶级)。一般而言,采用的标准不一样,计算出来的规模也不一样。以陆学艺(2001:73)为首的课题组认为目前能够归入中间阶级的就业人口所占的比例仅为15%左右;郑杭生(2004a:164-168)带领的课题组发现,在城市里从职业身份来看,将近一半的人已经跨入中间阶层,从受教育程度和收入来看,这一比例仅有25.7%和22.5%(甚至16.2%);李强估计中间阶级约占总人口的17.94%,包括传统的中间阶级(主要指各类管理者,约占1.3%)、知识分子阶层(约占5.7%)、新生的年轻人阶层(约占2%)、效益好的企业职工(约占3%)和个体、私营的经营者(约占5.94%)。6

三是阶层(阶级)结构定型化。我国新的阶级结构已经成型,各阶层之间的界限开始清晰,具体表现为:第一,各阶层之间的流动性减少。职业等级之间的流动性减小,代际继承性增强,社会开放度降低,城乡二元结构等体制性障碍仍然阻碍着各阶层之间的流动(王春光,2004)。第二,产权、资格证书等的排他性增加。白领职业一般只有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有资格从事,以公务员为主体的社会管理者阶层进入的门槛不断增高。第三,住宅地和子女入学的区隔制开始出现。各阶层之间居住分化,高档社区、普通住宅、经济适用房等已形成区隔,富人社区、中间阶级社区和贫民窟开始成片集中出现。学区和居所紧密相连,因而形成子女入学的区隔,学校的不同意味着对教育资源的占有各异,教育再生产着阶层差异。第四,各阶层的生活方式和交往模式形成。“小资情调”、“布波一族(BoBo)”等词语经常被用来形容中间阶级的生活方式,消费分层日益明显。第五,各阶层内的联系网络形成。精英联盟内“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中间阶层和底层社会基本上都只和本阶层内的人交往。

上述层级结构所呈现的趋势可谓喜忧参半,喜的是中间阶层开始成型,忧的是社会的纵向分层无可回避。其实,社会的纵向分层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纵向分层变成了唯一的分层,各层之间缺乏流动的可能,所有的分层日趋两极化,这样的结构将会给社会和谐带来严重的消极影响。一般而言,从平面来看,如果社会结构是“龟板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整个社会被分成若干相互联系、利益相通的集团,这是最稳定的,整个社会不会出现大的动乱;但如果是“对折的硬纸板型”,社会结构就比较容易断裂。从立体来看,如果社会结构呈“橄榄型”,中间阶级数量庞大,成为社会的缓冲区,这样的社会比较稳定;但如果呈“哑铃型”,社会结构也比较容易断裂。从社会和谐的角度来看,社会分层在城乡关系上呈平面的“龟板型”,在收入差距上呈立体的“橄榄型”,将是最理想的和谐状态。

四、社会流动与中间阶级:由社会分层到社会和谐的宏观路径

社会流动是指就一个人或一个群体而言,从一种社会地位或社会阶级向另一种社会地位或社会阶级的变化,这种变化并不是完全由个人或群体所能决定的。在相对开放的分层体系中,社会流动相对容易和频繁,分层体系中的位置更多地由教育或技术这些后天的自致性特征所决定,这就是通常所讲的阶级体系(class system)。而在相对封闭的分层体系中,社会流动相当困难,分层体系中的位置更多地由先赋性特征而非自致性特征所决定,这就是通常所讲的等级体系(caste system)。一般而言,阶级体系比等级体系稳定,相对容易与频繁的社会流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下层社会的愿望,消除部分的社会摩擦和矛盾。但也并非绝对,在等级体系中,由于人们的参照系仅限于本等级,相对缺乏“妄想”,有时也能保持稳定。

社会分层与社会流动是一套相互对应的机制。前者保证了社会的有效运转,后者又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由此带来的不平等。这也是中国传统社会维系稳定的机制:君权神授、家国同构的等级制确保了整体性社会的生存,同时“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观念保住了变革的种子。封建等级制确保了各阶级阶层安分守己,同时科举制又提供了知识精英向上流动的渠道;人治与礼制确保了上层统治者的特权,同时守孝制又保证了上层官员了解下层民众的可能。自古至今,必要的社会分层和相应的社会流动都是保证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不二法门。

恩格斯曾经说过:“无产阶级的形成和稳定依赖于最低投资额的提高;由于穷人无法筹措到进行投资所需要的最低款额,所以他们才永远不能改变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局面,从而形成一个稳定的无产阶级队伍。”(恩格斯,1957:297)由此可见,一个社会如果相当多的成员的收入处于中等水平,则比较可能避免两极分化,比较有可能为低收入者提供向上流动的机会。要想由社会分层达成社会和谐,社会流动和中间阶级是两个必不可少的条件。从静态的角度来讲,庞大的中间阶级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至关重要,这一点前面已有论述;从动态的角度来看,较高的社会流动率也依赖于有一个庞大的中间阶级,因为下层阶级不可能一步上升到上层阶级,必须先经过中间阶级的过渡。目前我国的中间阶层可以分为中上层、中层和中下层,还不稳定,中上层与“高收入”缠绕,很快上升到社会的上层,而中下层很容易被挤到下层,其资源与占有能力几乎与下层接近(张宛丽,2002)。

中间阶级的培育需要很长的时间,而且其本质还是一个社会流动问题,即需要一种流动机制能够让庞大的底层社会中的一部分流动到中间阶层。因此,增强社会流动,壮大中间阶层,是实现由社会分层到社会和谐的宏观路径。基于我国国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增强社会流动,建设和谐社会。

一是要减少社会成员不公平的感受。社会分层总是与社会不公平联系在一起。关于社会分配,人们总有两种心理倾向:绩效主义和平均主义。前者注重投入与收益的关系,追求有差别的境界;后者注重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追求无差别的境界。一般而言,起点的公平重于过程、结果的公平,机会的均等强于收入的均等。因此要在竞争的起点和规则上讲求平均主义,在竞争的结果上讲求绩效主义,再辅以低水平的平均主义(即人道主义)。

二是要防范社会动乱。稳定高于自由,分化过大的社会很容易出现动乱,最终受损的仍然是老百姓。亨廷顿(S. P. Huntington,1989:41)曾提出三个著名的公式:

社会不满=社会动员/经济发展

政治参与度=社会不满/流动机会

政治动乱=政治参与度/政治制度化

社会不满与社会动员成正比,与经济发展成反比;政治参与度与社会不满成正比,与流动机会成反比;政治动乱与政治参与度成正比,与政治制度化成反比。因此,只有适度社会动员,推动经济发展,增加流动机会,控制政治参与,加快政治制度化进程,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是社会流动要实现由“身份取向”到“成就取向”的转变。帕森斯(T. Parsons)曾提出过区分传统与现代的五对“模式变量”,其中之一便是“先赋性”与“自致性”。对此,各种现代化定义几乎都有所提及,如英克尔斯(A. Inkeles)关于现代人的四条准则之一就是“个人功效意识明显”;金耀基(1999:98-103)关于现代性的六条标准之一为“普遍的成就取向”;钱乘旦(1987:46-47)等人概括的现代化九项内容中就有“个人行为方面的普遍成就取向”、“社会成员关系方面的自由流动性”、“社会等级层次方面的人身自由与机会均等”这样三条。只有实现了“身份取向”向“成就取向”的转变,开放的社会才能建立,大规模的个人性流动才能发生,和谐社会才有可能出现。

四是要重视教育公平。教育提供前程,知识改变人生。当然,教育并不总能减少社会不平等,终结阶级分裂。布迪厄(2004:587)就认为文化资本的传承与积累是阶级再生产的重要环节,教育可能再造或复制阶级不平等。长期以来,我国教育投入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以农村义务教育为例,原来中央财政负担2%、省级财政负担9%、市级财政负担11%,其余78%都要由县乡两级自筹。可喜的是,政府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进行了政策调整,自2002年起中央财政负担了西部省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三分之二。

五是拆除阻止流动的藩篱。承认国民的自由选择权,消除各种人为的隔离,如城乡分治,招工招考中的身份限制,福利保障待遇中的身份差别等等,并要坚决遏制既得利益集团。

注释

1  基于地位结构观的社会分层理论研究在西方社会学界沿着马克思和韦伯的传统,形成了两大流派:一是新马克思主义学派,重要代表人物有赖特(Erick Wright);二是新韦伯学派,重要代表人物有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帕金(Frank Parkin)和戈德索普(John Goldthrope)。上世纪70年代以后,基于网络结构观的分层研究影响渐大,如林南、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和边燕杰等人关于关系网络和地位获得的探讨,近些年来,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等后现代和文化主义取向的理论家提出将偏好等等文化消费特征和主观认同作为社会分层的标准,也引起了西方乃至国内学界的兴趣。关于社会分层与结构变迁、制度转型的关系研究也吸引了相当的目光,如功能主义学派的戴维斯(Kinsley Davis)、摩尔(Wilbert Moor)对工业化过程中社会分层机制的探讨以及由此招致的批评,派瑞士(William Parish)的“反分层化”观点以及兹利尼(Ivan Szelenyi)、倪志伟(Victor Nee)和罗纳-塔斯(Akos Rona-Tas)等对库兹涅茨(S.Kuznets)倒“U”型曲线的理论挑战等,都是对制度转型过程中社会分层与不平等现象的探讨。因此可以说,社会分层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从参与人数、理论成果和学术影响等诸多方面来看,都是西方社会学界当之无愧的主流。

2  在西方社会学的话语中,社会和谐并非一个严格的学术概念,其涵义近似于“社会整合”,然而“和”、“谐”皆为中国传统文化之要义,其文化内涵更为丰富,意境更为深远。

3  阶级在英文中为“class”,阶层在英文中为“stratum”,一般不能互换,本文中所讨论的阶级或阶层都是指分层之后的社会群体,其涵义基本相同。

4  本文的“不平等”仅指客观的社会分层状态,并无其他涵义。

5  当然,革命战争时期的纵向分层与阶级斗争,乃是基于当时中国社会的现实和革命的需要,是应当予以肯定的。

6  这一数据为李强在会议上所讲。近年李强教授认为中产阶级的规模不到就业人口的15%,他在发表于《江苏社会科学》2004年第6期《当前我国社会分层结构变化的新趋势》一文中认为,以管理者为主体的传统中产阶级约占就业人口的1.67%、知识分子约占5.7%、新生的年轻人阶层占1-2%、效益好的企业职工占3-4%、个体私营者占5-6%,由于各阶层之间的交叉,实际之和更小,不超过15%;他在发表于《社会》2005年第1期《关于中产阶级的理论和现状》一文中也认为,我国中产阶级的规模不到就业人口的15%。

参考文献(Reference)
边燕杰, 1999, 《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 载涂肇庆、林益民主编, 《改革开放与中国社会: 西方社会学文献述评》, 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布迪厄, 2004, 《国家精英》, 杨亚平译, 商务印书馆。
戴维·波普诺, 1999, 《社会学》(第十版), 李强等译,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恩格斯, 1957, 《英国工人阶级状况》,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 人民出版社。
江泽民,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人民日报》2001年7月1日。
金耀基, 1999, 《从传统到现代》,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赖特等, 2002, 《美国的阶级结构》, 孙志祥编译, 李路路、孙志祥主编, 《透视不平等——国外社会阶层理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李强, 1997, 《政治分层与经济分层》, 《社会学研究》第4期。
——, 2000, 《社会分层与贫富差别》, 鷺江出版社。
——, 2003, 《社会分层与小康社会》, 《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期。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BJSF200302002.htm
——, 2005, 《倒"丁"字社会结构与结构紧张》, 《社会学研究》第3期。
梁丽萍, 2004, 《走向现代的和谐社会——访中共中央党校吴忠民教授》,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第11期。
刘祖云, 2002, 《社会分层若干理论问题新探》, 《江汉论坛》第9期。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TOTAL-JHLT200209022.htm
陆学艺, 2001,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马克思, 1972, 《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人民出版社。
毛泽东, 1966a, 《怎样分析农村阶级》,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 人民出版社。
——, 1966b, 《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 《毛泽东选集》(一卷本), 人民出版社。
钱乘旦、陈意新, 1987, 《走向现代国家之路》, 四川人民出版社。
孙立平, 2003, 《断裂: 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塞缪尔·P.亨廷顿, 1989, 《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王冠华等译, 北京三联书店。
童星, 2005, 《发展社会学与中国现代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王春光, 2004, 《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的总体趋势与政策含义》,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第8期。http://www.cssm.org.cn/view.php?id=6280
张宛丽, 2002, 《对现阶段中国中间阶级的初步研究》, 《江苏社会科学》第4期。https://www.ixueshu.com/document/50edf18665460932318947a18e7f9386.html
郑杭生, 2003, 《社会和谐——战略机遇期中国社会的主调》,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期。
——、李路路等, 2004a,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结构现状与趋势》,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刘精明, 2004b, 《转型加速期城市社会分层结构的划分》, 《社会科学研究》第2期。https://www.wenkuxiazai.com/doc/2458e1d0b7360b4c2f3f6479.html
Blau Peter. M & Duncan. O. D. 1967. The American Occupational Structure. New York: Wiley.
Lloyd Warner. 1949. Social Class in America. New York: Harper & R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