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尹赛男, 舒立福, 张大明, 单延龙, 杜帅, 唐抒圆, 张鑫瑶, 张志文
- Yin Sainan, Shu Lifu, Zhang Daming, Shan Yanlong, Du Shuai, Tang Shuyuan, Zhang Xinyao, Zhang Zhiwen
- 吉林省森林火灾火源数据特征分析
- Study on the Data Characteristics of Forest Fire Sources in Jilin Province
- 林业科学, 2018, 54(7): 165-172.
-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18, 54(7): 165-172.
- DOI: 10.11707/j.1001-7488.2018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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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7-02-04
- 修回日期: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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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关文章
2.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生态环境与保护研究所 北京 100091;
3. 吉林省林业厅 长春 130022;
4. 吉林省通化县林业局 快大茂 134199
2. Research Institute of Forest Ecology, Environment and Protection, CAF Beijing 100091;
3. Forestry Department of Jilin Province Changchun 130022;
4. Tonghua County Forestry Bureau of Jilin Province Kuaidamao 134199
林火是森林演替的重要组成部分,强烈地影响环境的各个部分(Loboda et al., 2007)。森林火灾有很强的周期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具有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双重性,只要有火源,无论雷电还是人为纵火,林火就很容易发生,森林火灾火源特征是国内外关注的关键问题。因此,认识火源影响因素及火灾发生规律已成为确定火源管理方式的重要依据。杨长职(1997)分析了福建省林火发生的火源特点,指出生产性火源与季节性的农事活动密切相关,并提出相应的防火对策;王荷秀等(1998)通过计算各类火源的林火比率,得出农业用火和林区吸烟是陕西省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舒立福等(2003)对雷击火发生的火环境进行了研究。
森林的燃烧必须同时具备可燃物、空气(氧)和一定的温度(火源)3个条件,缺一不可。对于林区来说,可燃物和空气(氧)这2个条件是充足的,因此森林火灾的发生主要取决于火源,严格控制火源是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的重要措施(陈存及,1996)。研究森林火灾发生的火源特点与规律,找出对火灾发生影响重大的火源因素,对制定科学的林火预防和管理措施,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林桂明,2013)。本文根据吉林省1969—2013年的森林火灾数据资料,对吉林省森林火灾火源的特点进行研究分析,旨在为吉林省火源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参考。
1 研究区概况吉林省历史上是我国森林火灾多发区,位于中国东北地区的东部,地处北温带,地理位置121°38′—131°19′E,40°52′—46°18′N。吉林省山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36.0%,湿地占28.2%,丘陵占5.8%(翟影,2011)。作为中国重点林区之一,吉林省林业用地面积为911.64万hm2,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48.3%,其中:有林地占33.1%,疏林地占2.3%,灌木林占2.9%,未成林林地占3.2%,无林地占6.8%。全省森林覆盖率为35.9%,居中国第5位(李光辉,2009)。
吉林省是我国重点林区省份之一,具有“高森林火险区域多,高森林火险的林分面积大”的特征。吉林省东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相望,边境线长,防御边境林火烧入烧出任务也相当繁重(邹全程等,2010)。加上林区旅游和各种生产建设活动日益频繁,进山入林的人员剧增,火源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这就大大增加了火灾隐患和发生森林火灾的可能性(李树旺等,2001;Jenkins et al., 2008)。
2 研究资料与方法 2.1 资料来源森林火灾数据资料来源于吉林省林业厅森林防火办公室和吉林省档案馆,主要包括吉林省1969—2013年6 922起森林火灾的起火地点、起火时间、火源种类、风向、风速、林型、林龄、疏密度、受害森林面积、过火总面积等指标。
2.2 研究方法把研究所需要的起火地点、起火年、火源种类、受害森林面积、过火总面积等数据集合在一个数据表中,建立吉林省森林火灾火源数据库。将每种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整理到一个表中,分析每种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比例以及对森林造成危害的程度。将每种火源的起火年份的以及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建立单独的数据表,然后绘制折线图,据此分析火源年际变化特点和规律。
本研究利用SPSS17.0软件对火源与受害森林面积进行方差分析。为了满足方差分析的条件,进行了一系列的数据变换,并根据最终的分析结果判断不同火源受害面积间的差异程度。
3 结果与分析 3.1 吉林省森林火灾火源概况吉林省1969—2013年共发生已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5 216起,占总森林火灾次数的75.35%;过火总面积103 162.70 hm2,占总过火面积的63.63%;受害森林面积51 316.88 hm2,占总受害森林面积的55.15%。已知森林火灾火源有23种,包括:痴呆弄火、电线起火、故意放火、火车甩瓦、火车喷漏、机车喷火、雷击火、炼山造林、烧荒烧灰、烧窑、烧牧场、其他生产性火源、其他自然火、其他非生产性火源、烧山驱兽、小孩玩火、野外吸烟、外国烧入、外省烧入、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烧隔离带、家火上山。本文只研究已知火源的森林火灾,以下分析的数据均已去除未查明火源的森林火灾。
由表 1可知,主要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次数占已知火源森林火灾次数的比例大小依次为烧荒烧灰(41.78%)、野外吸烟(22.03%)、祭祀用火(9.51%)、其他非生产性火源(7.76%)、野外取暖做饭(5.50%)、机车喷火(2.65%)、故意放火(2.66%)、小孩玩火(2.51%)、电线起火(1.11%);受害森林面积的比例大小依次为烧荒烧灰(54.17%)、野外吸烟(15.51%)、其他非生产性火源(8.37%)、机车喷火(6.88%)、野外取暖做饭(5.91%)、外国烧入(2.22%)、祭祀用火(1.62%)、其他生产性火源(1.26%);过火总面积的比例大小依次为烧荒烧灰(46.23%)、野外吸烟(17.62%)、祭祀用火(8.76%)、其他非生产性火源(6.41%)、野外取暖做饭(5.36%)、机车喷火(4.87%)、外国烧入(3.48%)、其他生产性火源(2.23%)、烧牧场(1.52%)。其他火源引起森林火灾的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均不足总已知火源的1%。
根据吉林省1969—2013年的数据,从23种森林火灾火源中选出森林火灾次数或受害森林面积大于1%的火源,具体包括:故意放火、机车喷火、祭祀用火、烧荒烧灰、野外取暖做饭、外国烧入、小孩玩火、野外吸烟、电线起火、其他非生产性火源、其他生产性火源。
其他非生产性火源有打靶、猎枪跑火、烧蛤蟆、烧蚂蚁窝、驱蚊子堆火、倒炉灰等36种火源,均没有森林火灾次数或受害森林面积大于1%的情况。在其他非生产性火源中,打靶引起的森林火灾次数最多,对森林的危害也最大,共发生18起,占已知火源的0.34%,受害森林面积108.92 hm2,过火总面积165.54 hm2,分别占已知火源的0.21%和0.16%。其他生产性火源包括种地拢火、清理参场、清理蚕坊等6种火源,几乎没有森林火灾次数或受害森林面积大于1%的情况。在其他生产性火源中,仅有一起野外生产用火造成受害森林面积395.00 hm2,过火总面积1 810.00 hm2,分别占其他生产性火源的61.06%和78.71%,占已知火源的0.74%和1.71%,但由于火源模糊,无法确定引起森林火灾的真正原因,故不进行研究。因此以下分析中,不考虑其他非生产性火源和其他生产性火源。
对余下的9种森林火灾火源进行分析(图 1、2、3),为便于更直观地通过折线图来观察各火源的年际变化趋势,对9种森林火灾火源分组,引起森林火灾次数大于5%的火源划分为一组,即烧荒烧灰、野外吸烟、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引起森林火灾次数小于5%的火源为一组,即机车喷火、故意放火、小孩玩火、电线起火、外国烧入。
由机车喷火(图 1b、2b、3b)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发生在1969—1991年,在这期间共发生森林火灾136起,占该种火源总次数的98.55%,受害森林面积3 633.89 hm2,过火总面积5 094.54 hm2,其中,1977年发生次数最多,全年共发生28起(20.29%),造成受害森林面积297.83 hm2,过火总面积464.30 hm2;1979年受害森林面积与过火总面积最大,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4起(10.14%),受害森林面积1 520.40 hm2,过火总面积1 644.27 hm2。从1992年开始基本没有机车喷火引起的森林火灾,仅1998年发生2起,受害森林面积0 hm2,过火总面积52.00 hm2。
由小孩玩火(图 1b、2b、3b)引起的森林火灾在1969—2013年间共发生131起,受害森林面积374.46 hm2,过火总面积672.14 hm2。其中次数的峰值出现在1979年,全年共发生16起(12.21%),受害森林面积30.73 hm2,过火总面积40.10 hm2。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的峰值出现在1980年,全年共发生14起(10.68%),受害森林面积54.87 hm2,过火总面积169.80 hm2。从1990年开始,虽然由小孩玩火引起的森林火灾还在发生,但对森林造成的危害却在逐渐减少,甚至没有。
由电线起火(图 1b、2b、3b)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发生在1969—1989年,且发生次数较少,在一年中多则发生7~8起,少则发生1~2起,甚至不发生。其中1979年发生次数最多,对森林危害也最大,共发生森林火灾8起(13.79%),受害森林面积177.13 hm2,过火总面积288.60 hm2。从1990年开始由电线起火引起的森林火灾逐渐减少,尤其在2008—2013年,仅发生2起,受害森林面积0.05 hm2,过火总面积0.88 hm2。
故意放火(图 1b、2b、3b)引起的森林火灾1969—1987年发生次数很少,一年内最多发生1起,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也不大。但是从1988年开始故意放火引起的森林火灾次数明显增加,且在2008年达到峰值,全年共发生25起(17.99%),过火总面积132.61 hm2,受害森林面积86.12 hm2。故意放火是有明显“抬头”趋势的火源,主要集中发生在近几年。
由祭祀用火(图 1a、2a、3a)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发生在1970—1989年,在这期间共发生森林火灾393起(79.23%),受害森林面积746.72 hm2,过火总面积8 881.04 hm2。从1990年起祭祀用火引起的森林火灾逐渐减少,但是从2002年开始,该火源引发的火灾次数开始增加,呈“抬头”趋势,截至2013年共发生森林火灾85起(17.13%),受害森林面积78.20 hm2,过火总面积142.41 hm2。
由野外取暖做饭(图 1a、2a、3a)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发生在1969—1986年,共发生森林火灾238起(82.93%),受害森林面积2 997.61 hm2,过火总面积5 390.18 hm2。其中在1980年达到了次数峰值,全年共发生35起(12.20%),受害森林面积224.27 hm2,过火总面积431.87 hm2。1970年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均达到最大值,全年共发生20起(6.97%),受害森林面积807.20 hm2,过火总面积1 208.00 hm2;1987—1993年发生次数为0。从1994年开始,由野外取暖做饭引起的森林火灾开始呈“抬头”趋势,发生次数明显增加,但是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并不大。
由外国烧入(图 1b、2b、3b)引起的森林火灾从1974年开始基本上每年都有发生,虽然发生次数不多,但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都比较大。1974—2013年共发生43起,占总火灾次数的0.82%。受害森林面积1 138.49 hm2,过火总面积3 586.09 hm2。其中在2001年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都达到了最大值,全年共发生7起(16.28%),共造成受害森林面积265.00 hm2,过火总面积878.30 hm2。
由野外吸烟(图 1a、2a、3a)引起的森林火灾在1969—2013年间呈连续状态,每年都有发生。共发生1 149起(每年约发生26起),受害森林面积合计7 961.73 hm2,过火总面积18 176.57 hm2。1979年发生次数最多,全年共发生130起(11.31%),受害森林面积721.20 hm2,过火总面积1 147.20 hm2。1978年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都达到最大值,全年共发生70起(6.09%),受害森林面积2 796.87 hm2,过火总面积5 851.68 hm2。
由烧荒烧灰(图 1a、2a、3a)引起的森林火灾在1969—1985年发生次数极多,共发生森林火灾1 891起(86.78%),受害森林面积27 330.52 hm2,过火总面积46 547.53 hm2。其中1979年达到次数峰值,全年共发生432起(19.83%),受害森林面积4 170.68 hm2,过火总面积6 843.65 hm2。1978年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均达到最大值,全年共发生211起(9.68%),受害森林面积6 619.74 hm2,过火总面积9 817.55 hm2。从1986年开始,发生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均有减少的趋势,但是从2001年开始发生次数有上升趋势,尤其在2009年达到了一个小峰值,全年共发生56起(2.57%),受害森林面积100.89 hm2,过火总面积188.95 hm2。
以上分析表明,目前吉林省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为烧荒烧灰、故意放火、祭祀用火、外国烧入、野外取暖做饭、野外吸烟6种,机车喷火、小孩玩火和电线起火目前已不是森林火灾主要火源。烧荒烧灰、外国烧入和野外吸烟一直以来是吉林省主要的森林火灾火源。这3种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次数、受害森林面积和过火总面积分别占总量的64.63%、71.90%和67.33%(表 2)。故意放火、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是有明显“抬头”趋势的火源,主要发生在近十几年,成为吉林省主要的森林火灾火源。
吉林省森林火灾的发生大体上是呈波动式下降,虽然近几年有几种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呈“抬头”趋势,但在发生次数和对森林的危害上与之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降低。吉林省主要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集中发生在1969—1979年,由于当时经济和技术条件的落后,加之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淡薄,所以森林火灾发生频繁。自1980年秋季开始,全省全面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孙平岩,2015),成效显著,而且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森林防火设施设备成倍增加,防火资金大量投入(杨美和等,1997),这使吉林省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大幅度下降。加之近年来吉林省不断强化火源的管控、强化扑救措施、强化调度指挥、强化督查力度,截止到2013年吉林省已经实现连续33年无重大森林火灾。
3.3 不同火源受害森林面积的方差分析应用方差分析对各火源引起受害森林面积之间的差异进行研究。对故意放火、野外取暖做饭、外国烧入等15种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进行比较。
每个火源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满足样本独立条件;通过SPSS17.0统计软件中的K-S检验功能得出各火源的渐进显著性均大于0.05(烧荒烧灰和野外吸烟的样本容量分别为1 678个和827个,过大,因此可视为服从正态分布),因此满足各总体服从正态分布的条件;受害森林面积的方差齐性检验显著性P=0.086>0.05,因此可以进行方差分析。
通过F检验可知,F=20.506,显著水平P=0.000<0.01,表明各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之间存在极显著差异。根据年际变化分析,吉林省森林火灾主要火源为6种,即故意放火、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烧荒烧灰、外国烧入、野外吸烟。因此,有必要对上述火源进行多重比较。采用Tukey HSD方法进行多重比较(表 3)。
由表 3可知,外国烧入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与故意放火、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烧荒烧灰、野外吸烟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均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从图 4上看,外国烧入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的均值最大,在这6种火源中对森林危害最大。野外取暖做饭和烧荒烧灰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都与故意放火、外国烧入、野外吸烟、祭祀用火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存在极其显著性差异,两者的均值基本相等,即对森林产生的危害基本相同。野外吸烟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与故意放火、祭祀用火、野外取暖做饭、外国烧入、烧荒烧灰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存在极其显著差异,野外吸烟的均值要小于野外取暖做饭和烧荒烧灰的均值,因此该火源对森林的危害也要小于野外取暖做饭和烧荒烧灰。祭祀用火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与野外取暖做饭、外国烧入、野外吸烟、烧荒烧灰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存在极其显著差异,该种火源的均值小于野外吸烟的均值,因此对森林的危害也小于野外吸烟。故意放火火源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与野外取暖做饭、烧荒烧灰、外国烧入、野外吸烟引起的受害森林面积存在极其显著差异,其均值最小,因此对森林危害最小。
对吉林省1969—2013年森林火灾火源数据的分析表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各类火源引起的森林火灾在次数、受害森林面积、过火总面积上都在波动中下降,这与杨美和等(1997)对吉林省森林火灾发生规律研究的结论一致。
在吉林省森林火灾主要火源中,以烧荒烧灰发生次数最多,对森林的危害也大。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省,农业发展条件优越(肖进杰等,2009),农事活动十分频繁,春秋两季烧荒梗、烧秸秆等活动,很容易引发森林火灾。因此,对此种火源应该重点防范。野外吸烟引起的森林火灾极为频繁,主要是因为人们森林防火的意识较低,烟头随地乱扔情况严重。对该种火源应实施重点防范,并加强宣传,提高人们的森林防火意识。
祭祀用火引起的森林火灾主要发生在清明节前后,此其间应对该种火源实施重点防范,并积极倡导安全环保的祭祖方式(姜汉辉等,2004)。外国烧入引起的森林火灾发生次数虽然较少,但对森林的危害极大,这是由于吉林省的地理位置较为特殊,与俄罗斯和朝鲜接壤,且这2个国家都疏于对林火的管理,对林火管理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较少,导致外国烧入引起的森林火灾基本上都是大火,对森林危害也极大,所以,对此种火源要严加监管,重点防范。
野外取暖做饭属于呈“抬头”趋势的火源,这是由于近年来进山搞副业(放牧、养蜂等)的人员增多,野外用火增加。尽管该种火源近年来对森林的危害不是很大,但还是应该进行防范。故意放火也是有明显“抬头”趋势的火源,主要发生在近十几年,这与杨美和等(1998)对吉林省森林火灾人为火源研究的结论一致。近年来林权逐步流向个人,私有财产因缺少单位式管理和个人原因而容易遭到他人侵犯,以及严格的限额采伐制度和对火烧材的相对优惠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放火案件的发生(文红武,2010)。因此对该种火源在进行重点防范的同时还要严惩纵火者。
对于森林火灾火源不仅要研究其变化趋势,还要考虑其空间分布的特点,因此,笔者下一步将对吉林省森林火灾火源的空间分布展开进一步研究。
5 结论通过分析吉林省1969—2013年森林火灾23种火源数据发现,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森林火灾次数较多、受害面积和过火总面积较大,之后,由于防火工作得到加强,林区生产、生活条件改变,上述指标在波动中下降。近年来,烧荒烧灰、故意放火、祭祀用火、外国烧入、野外取暖做饭、野外吸烟6种火源已成为森林火灾的重要火源,机车喷火、小孩玩火和电线起火已不是森林火灾的主要火源。
6种主要火源中按每次火灾对森林危害程度的大小排序,依次为外国烧入、野外取暖做饭、烧荒烧灰、野外吸烟、祭祀用火、故意放火。应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火源防控,特别是防控外国烧入火源,防止此类森林火灾扩大蔓延,否则很可能发展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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