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科学  2014, Vol. 50 Issue (6): 138-146   PDF    
DOI: 10.11707/j.1001-7488.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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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信息

赵静, 李婷婷, 申津羽, 温亚利
Zhao Jing, Li Tingting, Shen Jinyu, Wen Yali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及其对林农森林经营意愿影响分析——基于福建省永安市的农户调查数据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he Collective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Reform and the Impact Analysis on Farmers’ Will of Forest Management:a Case Study Based on the Data of Households Collected from Yong’an City of Fujian Province
林业科学, 2014, 50(6): 138-146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14, 50(6): 138-146.
DOI: 10.11707/j.1001-7488.201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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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3-10-30
修回日期:201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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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静
李婷婷
申津羽
温亚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及其对林农森林经营意愿影响分析——基于福建省永安市的农户调查数据
赵静, 李婷婷, 申津羽, 温亚利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北京 100083
摘要:基于前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研究成果,以福建永安市为调研对象,通过构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指标评价体系,运用AHP方法展开林改绩效综合评价。然后,将林改绩效作为一个影响因素,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林改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结果表明,永安林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0.801,林改绩效较显著,并且林改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有较显著影响。研究成果将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实施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与实践借鉴。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绩效评价    森林经营    林农意愿    福建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the Collective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Reform and the Impact Analysis on Farmers’ Will of Forest Management:a Case Study Based on the Data of Households Collected from Yong’an City of Fujian Province
Zhao Jing, Li Tingting, Shen Jinyu, Wen Yal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eijing Forestry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Abstract: Based on the previous researches on management willingness of farmers and collective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reform (CFPRSR) performance, this study used Yong'an of Fujian as a case to conduct the performanc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through building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ndex of CFPRSR with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 Afterwards, the performance of CFPRSR was used as an impact factor to analyze its influence on farmers' will of forest management by constructing binary logistic mode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comprehensive score on the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CFPRSR was 0.801, which indicated that Yong'an had an obvious performance, and the performance of CFPRSR had a relatively significant impact on farmers' forest management. The research results could provide scientific and theoretical guidanc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CFPRSR, which is helpful to stabilize the existing accomplishment, and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FPRSR.
Key words: the collective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reform    performance analysis    forest management    farmers’ will    Fujian Province    

我国森林面积的57.55%是集体林,集体林地面积达1.67亿hm2,比1.2亿hm2的耕地面积还要大。集体林地既是国家珍贵的森林资源,也是林区农户主要的生产要素。2003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颁布后,福建、江西、辽宁率先开展了以“明晰产权、减轻税费、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截止2013年6月,全国已有25个省完成集体林地确权工作,确权面积达1.80亿hm2,占全国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9.05%(新华网,2013)。这次改革是对以林地权益为核心的森林资产权益关系进行重大调整的改革,是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建设上进行的一次系统的全面的落实林业产权的综合性改革,以明晰产权入手,确立了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真正实现了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给予了林农真正意义上的物权(贾治邦,2006)。

近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绩效引起了不少学者的关注。贺东航(2010)从林改动因、林改成效与绩效评估、后续配套改革及对策等角度进行了文献回顾及评述;张海鹏(2010)对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进行了研究综述,表明现有研究成果主要从农民收入、森林资源经营以及社会效应3个方面对集体林改的绩效进行评价;朱冬亮等(2007)以福建农村实地调查数据为基础,对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反思。孔凡斌(2009)以江西省赣州市部分林业重点县为分析对象,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研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县级财政性收入的影响程度和作用机制。经过对上述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学者们多集中在笼统地对集体林改绩效的内涵进行界定,对绩效评价因素的选取还不够详细与全面。有的学者虽然构建出具体的评价指标,但是没有以某一地区作为验证(李萍等,2011康媛,2011),其指标评价体系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考究。

放活森林经营,激活森林经营意愿,提高农户的森林经营收入,是自 2003 年以来开展的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重要内容(张秀丽等,2011)。因此,关注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王小军等,2013)。相关学者通过研究发现,改革的积极成效体现在区域经济得以发展,森林资源得以增长,林业投资得以促进,森林经营积极性得以激活(张海鹏等,2009)。但是,以上关于林改农户森林经营积极性的论述仅限于定性层面,鲜少有定量研究。

基于上述理论研究成果,本文在研究视角方面予以了拓展,不仅包括多数学者关注的集体林权改革绩效(刘璨,2005徐晋涛等,2008孔凡斌等,2009尹航等,2010刘珉,2011张英等,2012廖文梅等,2012),还涵盖了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在研究方法上,基于实地调研获取的一手数据,通过构建集体林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福建永安为例,展开林改绩效综合评价。然后,将集体林改绩效作为一个影响因素,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模型,研究林改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本研究有助于丰富农户微观主体层面的相关研究,提供量化分析模型构建的学术借鉴,研究结果可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1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概况

永安市位于福建省中部偏西,地处沙溪上游,居于武夷山脉和戴云山脉的过渡地带,地理坐标为116°56′—117°47′E,25°33′—26°12′N,总面积2 942 km2

2013年末,户籍人口3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7.14万人。全市辖15个街道、7个镇、4个乡。截止到2012年末,全县已落实造林地面积0.889万hm2,森林覆盖率达83.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 389元。

永安市作为三明重点实施集体林权改革的区域,部分村子从2002年开始试点,截至2012年末,已完善主体改革面积56 567.4 hm2(集体生态公益林面积51 725.6 hm2,国有生态公益林面积4 844.8 hm2),包括完成林权宗地拨交发证19 134个、17.27万hm2,林权证发放率为96%。在全市率先完成矢量图绘制工作,绘制宗地38 357个,占全市已发证宗地的94.1%,已组建各类林业合作经济组织502个、经营面积6.527万hm2

1.2 数据来源

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借助参与式(PRA)工具,采用半结构式访谈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获取一手资料。调研时间为2012年12月—2013年1月,共涉及冲三村、冲四村、大湖村、集凤村、延爽村5个行政村,采取随机抽样和典型抽样相结合的原则选择样本农户。发放220份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200份(剔除一些由于户主外出打工而不能得到有效回答问卷,一些缺失数据较多的问卷和有明显偏差的问卷)。调研内容包括家庭基本情况、家庭资源禀赋及主要生产情况、家庭收入支出情况、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林权流转以及林业合作组织等配套改革措施的认知与态度等内容。具体样本村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见表 1

表 1 永安市样本村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Tab.1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situation of sample villages in Yong’an city
2 研究方法及样本农户特征描述 2.1 研究方法

1)对“集体林改绩效评价”的计量,通过充分借鉴和改进现有研究的理论成果,在将指标值规范化及使用AHP方法确定了权重系数以后,应用综合评分法计算综合分值。目前,计算综合分值的方法主要有加权加法评分法、修正加权加法评分法、乘法评分法和加乘评分法等(王昌海等,2010)。本文采用线性加权平均法计算集体林改满意度值,其函数表达式为:$ F = \sum\limits_{i = 1}^m {\left[ {\sum\limits_{j = 1}^n {({C_j}{P_j})} } \right]} {W_i} $。式中: F为目标层,即集体林权改革绩效值; m为准则层指标的个数; n为指标层中的指标个数; Cj为指标层中第j项单项指标值; Pj为指标层中第j项单项指标权重; Wi为准则层中第i个指标的权重。

2)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因素的分析,主要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因为因变量Y有2种取值情况,Yi=1代表农户愿意进行森林经营,Yi=0代表农户不愿意进行森林经营,则二分类Logistic模型是最为适用的分析方法。二分类Logistic回归模型如下:$ \ln \left( {\frac{{{P_i}}}{{1 - {P_i}}}} \right) = {X_i}^\prime \beta = {\beta _0} + {\beta _1}{X_1} + \ldots + {\beta _i}{X_i}$ 。式中: Pi为当因变量Yi=1时的概率,即农户选择进行森林经营的概率; 自变量Xi为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各种因素; β0和β1分别表示通过最大似然估计得出的各自变量的系数值。

2.2 样本农户特征描述

考虑到户主对家庭情况了解情况居多,所以此次调查对象多数是户主,因此采访对象多为男性。200份有效调查样本中(表 2),户主年龄≥50岁以上的受访群体最多,占46.6%; 其次为40~50岁受访者,占44%; ≤30岁的受访者最少,为5.2%。在受教育程度方面,受访者多为初中文化,占39.7%;文盲人数与高中文化及以上水平人数最少,分别占11.2%和6.9%。在家庭人均纯收入方面,≤5 000元的户数最多,占50.9%; 从家庭收入主要来源看,受访农户多数以打工收入为主,占48.3%; 受访者家庭人口数4人以上居多,占90.5%,尤其是≥6人的户数比例为32.8%。

表 2 样本农户基本情况 Tab.2 Sample farmers’ basic situation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3.1 指标构建

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满意度评价的首要任务是建立满意度评价指标。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 科学性、可操作性、代表性、区域性。由于建立满意度指标体系较为复杂,为科学客观评价,应充分考虑其层次性和复杂性,因此建立层次评价指标体系是较为理想的方法(蔡彩云等,201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及生态绩效,突出表现为林改提高了林农、村集体及县级收入,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林业生产积极性,改善了林区秩序及农户生活环境(郝春旭,2013)。鉴于此,本文将集体林改绩效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及生态效益指标。通过检索相关文献发现,孔凡斌(2008)将林农收入、村集体收入、县级经济水平等指标作为集体林改对经济发展发挥作用的经济效益指标; 秦悦等(2009)将森林资源状况及生态影响等指标作为集体林可持续经营的生态可持续指标; 陈幸良等(2010)将生活水平、林区秩序等指标作为集体林改绩效的社会进步指标。因此,本文将林农收入、村集体收入、县级经济、生活水平、林区秩序、森林资源状况及生态影响7个指标作为准则层来进行指标构建。然后通过实地调研,补充完善相关指标。再由8位著名的生态学、管理学及经济学专家对各项指标进行筛选,最后确立17项指标作为指标层。指标体系具体内容如表 3所示。

表 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指标体系 Tab.3 Index system of collective forest property right system reform performance
3.2 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AHP)是将与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本研究采用专家打分法进行赋值。专家包括各县镇乡的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从事林业相关工作的人员,依据表 3分别对准则层和指标层中的指标重要性进行赋值。按照层次分析法的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下一层次诸因素对上一层次某元素的相对重要性,并赋予一定的分值(采用1~9阶标度法赋值,建立上下层次之间的隶属关系构造判断矩阵)(王昌海等,2010)。具体标度见表 4。最终获得专家填写的指标相对重要性表15份,再取均值,具体数值见表 5。然后按照层次分析法的分层计算方法,相应技术性数据处理后,并用“和积法”计算相应的权重,然后做一致性检验,最终获得指标体系的各层相对权重。

表 4 判断矩阵标度及其含义 Tab.4 Judgment matrix scale and their meanings
表 5 判断矩阵A-B数值 Tab.5 Judgment matrix A-B value

首先将判断矩阵标准化可得:

$$ \left[ \begin{array}{l} 0.333 30.714 30.277 80.384 60.238 10.227 30.105 2\\ 0.066 70.142 80.277 80.384 60.238 10.227 30.526 3\\ 0.066 70.028 60.055 60.019 20.047 60.045 50.105 2\\ 0.066 70.028 60.222 20.076 90.190 50.227 30.105 2\\ 0.066 70.028 60.055 60.019 20.047 60.045 50.026 3\\ 0.066 70.028 60.055 60.038 40.047 60.045 50.026 3\\ 0.333 30.028 60.055 60.076 90.190 50.181 80.105 3 \end{array} \right] $$

然后按行求和,将判断矩阵每一列向量归一化之后,可得特征向量及最大特征值。最后进行一致性检验。表 5中的数据按照上述步骤可得最大特征值λmax=7.213 6。

一致性检验过程如下: 一致性指标$ C.I = \frac{{{\lambda _{\max }} - n}}{{n - 1}} = \frac{{7.213 - 7}}{{7 - 1}} = 0.0356$。

n=7时,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1.36。

一致性检验值C.R计算为: $ C.R = \frac{{C.I}}{{R.I}} = \frac{{0.0356}}{{1.36}} = 0.0262 < 0.1 $。

由此可知,判断矩阵具有高度一致性。

根据永安市实际调研数据,表 11总结出指标体系(表 3)中指标层的实际数值。再根据下述公式$ Y = \sum\limits_{i = 1}^m {\left[ {\sum\limits_{j = 1}^n {({C_j}{P_j})} } \right]} {W_i}$可得:

$$ \begin{array}{l} {Y_1} = \sum\limits_{j = 1}^5 {({C_j}{P_j})} = 0.31 \times 0.5 + 0.33 \times \\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0.3 + 0.2 \times 0.1 + 0.09 \times 0.3 + \\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kern 1pt} 0.07 \times 0.3 = 0.332 \end{array} $$
表 11 指标层中各指标实际数值 Tab.11 The real value of indexes in index layer

同理求得: Y2=1.1,Y3=0.975 6,Y4=0.448,Y5=0.799 4,Y6=0.35,Y7=3.3。

最终求得永安集体林权改革绩效分值为:

$$ Y = \sum\limits_{i = 1}^m {\left[ {\sum\limits_{j = 1}^n {({C_j}{P_j})} } \right]} {W_i} = 0.801 $$

按照得分0.9以上、0.8~0.9、0.6~0.8、0.6以下4个档次,分别确定林改绩效等级为显著、较显著、一般、不显著。可见,永安整体集体林权改革绩效较显著。

3.4 结果与分析

根据表 510中权重的大小,可知B1林农收入>B2村集体收入>B7生态影响>B4生活水平>B3县级经济>B6森林资源变化>B5林区秩序。说明在决定集体林改绩效的指标评价体系中,林农收入是评价集体林改绩效的最关键因素。张蕾等(2008)指出,对于林农而言,集体林改政策成效如何,取决于该项政策能否给最终受益者——农户带来生计上的改变,而农户收入是影响农户生计的最直接、最重要因素。因此评价集体林改绩效如何,可以通过集体林改后农户收入变化来判断。本文也用定量方法验证了前人的研究。

表 6 判断矩阵B1-C数值 Tab.6 Judgment matrix B1-C value
表 7 判断矩阵B3-C数值 Tab.7 Judgment matrix B3-C value
表 8 判断矩阵B4-C数值 Tab.8 Judgment matrix B4-C value
表 9 判断矩阵B5-C数值 Tab.9 Judgment matrix B5-C value
表 10 判断矩阵B6-C数值 Tab.10 Judgment matrix B6-C value

在B1林农收入的指标层里,可知C2林业收入变动率>C1林农人均纯收入变动率>C3林农每公顷投入资金变动率>C4主要林产品价格变动率>C5税费变动率,由此可知林业收入变动率是决定林农收入的最关键因素。

在B3县级经济指标层中,可知C7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C8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C9林业产值变动率,由此可知,地方生产总值增长率是决定县级经济的最关键因素。

在B4生活水平指标层中,C10恩格尔系数变化率>C11外出劳工变动率>C12林业劳动力就业变动率。可知恩格尔系数变化率是决定生活水平的关键因素。

在B5林区秩序指标层中,C14林区灾害发生变动率>C13林区案件发生变动率。

在B6森林资源变化指标层中,C16森林蓄积量变动率>C15森林覆盖率变动率。

同时,根据表 11的计算结果可知,水土流失治理变动率、外出劳工变动率、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率、村集体收入变动率及林业产值变动率是变化最明显的指标。近几年,永安通过创新提升森林培育机制、大力发展竹林产业及林下经济产业等方式,在提高当地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动了森林生态效益及社会效益的发展。

4 集体林权改革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分析 4.1 影响因素选取及确定

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因素众多,在这里将集体林改绩效单独作为影响因素来进行分析。通过前文分析可知,在决定集体林改绩效的指标评价体系中,林农收入是评价集体林改绩效的最关键因素。因此要分析集体林改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是否有影响,实际上可以通过分析集体林改后林农收入的变化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来代替。

在发展中国家,分析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应选择利润最大化理论作为基础,即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取决于利润实现状况,具体包括收益与成本2个方面(Zhang et al.,2007)。由此,影响收益和成本的因素都将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产生影响。结合现有研究成果,本研究重点探析农户个人及家庭特征、农户生计特征、林权制度变量对森林经营意愿的影响(Mercer et al.,1998; Zhang et al.,2001; Pattanayak et al.,2003)。在本模型中,各影响因素选取的具体变量、统计数据及预期影响方向见表 12。由表 12可以得知,X2受访者年龄、X5人均林地面积、X7家庭人均年收入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分布,对其值加1再取对数值后(最后3行)才能服从正态分布。因此本文选取的X2X5X7变量均为对数值。

表 12 模型变量及数据统计分析 Tab.12 Model variables and statistic analysis
4.2 模型回归结果

采用SPSS16.0计量分析软件,采用“Wald 概率统计检验先后逐步筛选变量”方法,逐步剔除不显著的变量。模型在筛选过程中产生 6 个模型,鉴于篇幅,只列出最初估计结果和最终估计结果,回归结果详见表 13

表 13 二分类Logistic回归结果 Tab.13 Model results of binary Logistic

最终模型结果与最初模型结果相比,Hosmer-Lemeshow Chi2值从17.137增加至19.716,模型拟合优度增加。采用最终估算方案。

回归结果显示,打工收入是否为主要收入、林业收入预期增加、林地分配是否合理、是否了解集体林改内容以及集体林改后家庭收入是否增加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有影响。下面具体来分析各因素对森林经营意愿这一被解释变量的影响。

1)打工收入是否为主要收入对森林经营意愿有负向影响,在1%水平下显著,exp(B)值为-0.047。这个结果与预期影响方向一致。这说明若打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则此部分农户森林经营意愿较低; 相反,若非打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此部分农户的森林经营意愿较高。以打工收入作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家中,留在家中的以老人居多,由于身体状况等原因,经营林地存在一定困难。并且,该农户家中的主要收入并非来源于林地,从而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

2)林业收入预期会增加对森林经营意愿有正向影响,在1%水平下显著。exp(B)值为19.872。这说明,若农户预期林业收入增加,其森林经营意愿愈加强烈。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农户预期林业收入增加,则该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比预期林业收入不会增加的农户增加19.872倍。可以这样理解,若要农户选择继续经营森林,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林地上的收入,不管采用哪种方式,只要能增加农户的收入,农户就愿意去尝试。

3)林地分配合理及了解集体林改内容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均有正向影响,均在5%水平下显著。这说明国家政策越是能保证农户的利益,农户越了解国家政策,森林经营积极性越高。在保持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若农户认为林地分配合理,则该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比认为林地分配不合理的农户增加4.092倍; 若农户了解集体林改内容,则该农户进行森林经营意愿比不了解的农户增加11.504倍。

4)集体林改后农户家庭收入是否增加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达5%的显著性水平。这说明若集体林改能提高农户家庭收入,为农户带来实际的经济利益,则农户的森林经营意愿也会随之增加。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的情况下,若林改后农户家庭收入提高,则该农户的森林经营意愿相对于林改后家庭收入没有提高的农户增加10.500倍。

由此可见,集体林改后农户家庭收入的增加,即集体林改绩效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

5 讨论及建议 5.1 讨论

近几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己成为我国林业界关注的重点。国内许多专家和学者都对此开展了相应的定性和定量研究。官方资料认为,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绩效、社会绩效及生态绩效,突出表现为林改激发了广大农民的林业生产积极性,林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激增及农户生活环境变好。本研究制定了集体林改绩效综合评价指标,运用AHP层次分析法开展集体林改绩效综合评价,然后将集体林改绩效作为一个因素构建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指标模型,运用二分类Logistic分析法探讨农户森林经营意愿影响因素。根据分析结果可知,永安集体林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0.801,林改绩效较显著。集体林改绩效对农户森林经营意愿有较显著影响。

本文基于AHP层次分析法构建了集体林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但是由于影响一项政策绩效的因素较多,且无法将各个因素进行归纳或者统一为一个层面,因此所建立的指标体系难以全面且准确地涵盖所有的影响因素。并且由于受到数据资料的收集限制,如林业税费变动率、贫困人口变化率等一些衡量林农收入分配及林农生活水平的指标并未提及,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因此,从多个视角进一步修正及完善集体林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是下一步有待研究的方向。

5.2 建议

1)组织技术培训,鼓励发展林下经营,提高林业收入。据调研得知,林业收入是否会增加以及集体林改后家庭收入是否增加成为影响农户森林经营意愿的主要因素。各县市林业局应组织技术人员到乡(镇)开展培训,针对农户的个性需求,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拓宽培训途径,组织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项目,增强培训的实效性,使参加培训的林农能够尽快地掌握林业实用技术,及时应用于生产(黄利等,2010)。还应鼓励林农在适合的林地大力发展林下经营,从而在林木生长期可以获得林下经营收入,提高林业收入。

2)政府在进行林地分配时,争取均山均林分到户,不能均山均林的要均股均利。林地是一个家庭的资源权属证明,只有在林地分配上合理,让老百姓满意,才能提高其造林积极性。所以在此政策实施过程中,政府不应该忽视35.3%(表示林地分配不合理)的农户的意愿,应该制定更合理完善的分配政策保证农户的需求。针对已经分配林地的农户,应完善后续配套政策; 已经到期的承包林地进行再分配时,保证其公平性。

3)提高农户的林业收入,扩宽就业渠道及就业类型,吸引农民回流。鉴于林业经营的特殊性,以及林木生长的周期性较长,普通农户在有限的林地经营上可以获得的长期回报非常小(康媛,2011),使得大量农民选择外出打工等方式来增加家庭收入。政府可以通过建立林地流转、土地合作化运营及资本化运营等政策,保障林地资产的持续性效益,增加农户林业收入,使得农民意识到经营林地的经济价值。同时,政府也可以通过扩展农民的就业渠道及就业类型的方式,在农村为农民提供良好的发展机会,鼓励农民回归(钱文荣等,2012)。

4)加大集体林改政策的宣传,完善集体林改配套政策。政府要运用多种渠道、全方位加大集体林改的宣传和政策扶持力度。一方面应明确县、乡政府、林业相关部门宣传集体林改的职责,委派各乡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到村里组织集体林改知识普及及森林经营的专题讲座或直接到农户家中进行宣传; 另一方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宣传此项政策,增强农户的森林经营意识。通过宣传,使农户充分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森林经营对其自身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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