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李向明
- Li Xiangming
- 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来源、构成及其实现途径
- Origin, Components and Realization Approaches of Values of Natural Tourism Resources
- 林业科学, 2011, 47(10): 160-166.
-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11, 47(10): 16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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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10-12-13
- 修回日期:20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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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理论和方法主要来源于环境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并随公共产品理论、福利经济学中的消费者剩余和个人偏好等理论的发展而不断完善。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未来资源研究所(RFF),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环境与资源经济学专业研究机构(窦学诚,2004)。作为环境经济学的奠基人,约翰·克鲁梯拉(John V. Krutilla)侧重于公共投资的环境影响和自然资源价值的研究,其1967年发表的《自然资源保护的再思考》,为自然资源经济学的奠基之作(Freeman,1993)。Smith(1988)提出“舒适资源的经济价值理论”,认为出于科学研究、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不确定性等原因,需要对一些珍稀景观和生态等舒适性资源进行保护,在可再生限度内严格控制使用,特别是提出舒适性资源的“惟一性”、“真实性”、“不确定性”、“不可逆”等特征,这为后来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受传统的经济学和“劳动创造价值”的价值观念的影响,人们认为没有劳动参与的自然旅游资源只有使用价值,没有价值;或者认为不能交易的自然旅游资源没有价值。因此,“资源空心化”(安晓明,2003)与“公地悲剧(tragedy of commons)”(Hardin,1968)现象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日益突出,导致对自然旅游资源的无偿占有,粗放式与掠夺性的开发、使用,甚至破坏,影响和制约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我国风景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出现旅游景区的经营权转让、旅游经营性企业的上市等现象,这使得国内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也提上日程。在学术界,也引发人们对自然旅游资源价值问题与价值评估相关问题的思考与研究。因此,树立科学的资源价值观,正确认识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并合理地确定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量,成为自然旅游资源研究的重要课题。
1 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来源 1.1 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内涵与特征人们普遍认为自然旅游资源是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因此,把握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内涵与特征是解释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来源的基础。
1) 价值的不确定性。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首先表现为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很难量化来计算,因为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既包括有形价值部分,也包括无形价值部分。其次,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原因是由于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是随着人类的认识水平、审美需要、发现迟早、开发能力、宣传促销条件等众多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2) 价值的多层次性。自然旅游资源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是地区旅游经济发展的基础,同时,旅游资源也具有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自然旅游资源有些功能是整体地发挥作用,不可能改变资源系统中某一项成分的同时又使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如森林具有涵养水源、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开展森林旅游等多重功能,它们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
3) 使用的永续性与价值易损性。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可以重复使用的特点。在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旅游者付出一定的金钱所购买到的只是其一定时间与空间内的使用价值,得到的只是一种经历和感受,而不会消耗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因此,从理论上讲,自然旅游资源可以长期甚至永远地重复使用下去。但是,自然旅游资源使用不当也会遭到破坏,而且大多数自然旅游资源都具有易于破坏难于再生或恢复的特点。因此,自然旅游资源的“使用的永续性”也并非绝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也具有易损性。
4) 所有权不变性与价值增值性。自然旅游资源交换价值往往是通过使用权或提供服务等形式实现,而所有权不一定需要转移。导致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增值的原因有:第一,供求关系的变化。即旅游资源的供给在一定时期内是刚性的。旅游需求的日益增加使得旅游资源变得相对短缺,从而使旅游资源经济价值增大。第二,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的特殊性。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时间越长,知名度越高,越能够吸引人们前来旅游,其价值也会越来越大(李丰生,2005)。
1.2 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来源的不同价值论解释“价值”一词起源于哲学,广泛为人们接受的哲学价值的含义是:客体与主体之间需要和满足需要的关系,是客体对主体的影响或意义。也就是说,主体有某种需要,此时客体能够满足这些需要,那么对主体来说,这个客体就是有价值的(李霞等,2006)。价值是经济学说中广为争论的理论问题,无论是传统的价值理论,还是现代的价值理论都从某一个侧面阐释和回答价值问题,但也都面临解释现实问题的局限性,尤其是在解释环境与自然资源价值方面(吴健,2007)。自然旅游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形态,其价值来源问题也是近年来学术界关注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不同的价值理论对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来源解释不同。目前,用于解释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来源问题的价值理论主有劳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以及生产要素价值论等。
1.2.1 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劳动是商品价值的唯一源泉,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该理论可以解释有人类劳动的自然资源的价值,但对于无人类参与的自然物质的价值却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此,这种价值理论可以用来解释部分人文类旅游资源的价值问题,但不能解释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问题。
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关系是从商品交换的关系中抽象出来的,马克思当时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出发点,主要是着眼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而不是主要着眼于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李金昌等,1999)。而自然旅游资源价值表现为典型的人与自然的关系,它不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考察的对象,也不是劳动价值理论所要解释的范畴。另外,劳动价值论诞生的年代,资源与环境问题并不突出,人们的环境意识尚未觉醒或很淡薄,对于没有人类参与的自然资源的价值不会进入人们的认识领域。因此,在劳动价值理论中,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是缺失的。
当今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已成为世界性的问题,自然资源的价值逐步被人们所认识与接受。自然资源的价值正是在自然资源与经济发展矛盾日益激化的阶段体现出来的(汤琦瑾,2005)。对于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可以用修正的劳动价值论来解释(李金昌,1995)。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生产出来的,价值量的大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这里所指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不是该商品本身所含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是再生产它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于在自然旅游资源再生产过程中伴随着人类劳动的投人,它表现出具有价值,这种价值体现在自然旅游资源的自然再生产能力之上,人类为保护、恢复、增殖自然再生产所付出的必要劳动时间,反映的是社会对此投入的价值。人类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发展所耗费的劳动,就构成了自然资源潜在价值的实体(周肇光,2007)。其价值量的大小由再生产过程中人类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
1.2.2 效用价值论效用价值论是从物品对人的欲望的满足能力出发,从主观心理角度来解释价值及其形成过程的理论(陈海等,2003)。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主、客观因素的复合概念,它把自然属性的物质有用性、心理属性的主观需要综合为效用,再把效用作为一个单独的要素同社会属性的有用物品的数量稀缺性综合成物品的价值。它更多从人类的角度来判断物质的效用,认为效用是质,稀缺性规定了价值的量。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必须具备2个条件:一是该物品要有效用;二是该物品必须具有稀缺性。主观效用价值论揭示了人与物之间的关系,并由此建立起广泛的价值关系(万绪才等,2003)。
效用价值论也不能完全解决自然旅游资源的多维价值,如自然旅游资源的非利用价值。效用论的价值观无法解决长远或代际资源利用问题(代际外部性)。在经济价值核算上,对于现时没有或只有很小效用的资源(如珍稀物种等)的价值和价格问题,经常由于人类的短视或对未来社会发展的难以预期而估价太低(何承耕,2001)。自然旅游资源通常是多种功能的集合体,它既可以作为物质性资源,为人类提供所需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也可以作为环境资源与生态资源,为人类提供生态服务,维持自身生态平衡与生物多样性,同时也可以作为景观资源和舒适性资源,提供教育、知识和美学享受,满足人们的生理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1.2.3 生产要素价值论生产要素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包括生产价值、交换价值和消费价值。生产要素价值论认为价值、交换价值和价格是相通的,所以价值论实际上是价格论,是关于价格的决定及其变动规律的理论。在价值的决定上,既强调需求的作用,又强调供给的作用;既强调主观边际效用的作用,又强调客观的生产成本的作用(晏智杰,2001)。
该理论对于理解旅游资源价值的形成、价值的构成因素均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然而,对于旅游资源这类“公共商品”而言,由于外部效应的存在,目前还没有一个健全的市场来真正反映其价值,所以强调市场对价值的决定作用往往会降低对其价值的评估(陈海等,2003)。
关于价值问题的争论是经济学说史上最为悠久的理论论争之一,因为人们对于价值的看法从来就没有真正一致过(吴健,2007)。从价值哲学的角度看,价值是指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功效或效用。就自然旅游资源来看,其功能是多方面的,而主体也可以是多层次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自然环境或生态系统,其需要也是多方面的,只要自然旅游资源适合主体需要的那些特性和功能,就会与主体构成价值关系。因此,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多维价值,不同维度的价值需要用不同的价值理论来解释。
2 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构成与外部性分析 2.1 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构成自然旅游资源的多样性、多功能性决定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的多元性和多层次性。1)从价值利用的现实性来看,可分为显性价值(观赏价值、娱乐康体价值、科学研究价值、教育价值、环境价值等)与隐性价值(选择价值、遗产价值、存在价值);2)从价值层次来看,可分为本体价值(观赏价值、娱乐康体价值、科学研究价值、教育价值、环境价值、选择价值、遗产价值、存在价值等)与附加价值(开发价值—开发条件、替代价值—可替代性与竞争力、机会价值—开发导致其他价值的外部性);3)从价值计量方法的类型导向来看,可以分为利用价值与非利用价值。
自然旅游资源的利用价值是指自然旅游资源为当代人或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现实利用的价值,也就是现在的自然旅游资源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形式为人类或自然生态系统提供的福利,自然旅游资源的利用价值包括旅游业利用价值,其他行业利用价值和自然生态价值。自然旅游资源的非利用价值是相对于利用价值而言的,是自然旅游资源的一种内在属性,自然旅游资源的非利用价值包括选择价值、遗产价值和存在价值,三者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价值重叠。
外部性(externality)概念最早由马歇尔(Alfred Marshall)于1890年在其巨著《经济学原理》中提出(匡林,1999)。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因此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实践过程中“公地悲剧”现象屡见不鲜,“公地悲剧”现象可归于外部不经济范畴。
自然旅游资源开发的外部效应可以分为生态外部性和经济外部性。它们都存在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的外部效应,更多地表现为负外部性,即开发更多的旅游资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但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也存在正外部性,即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可以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用于治理环境污染、更好地保护环境。在经济外部性方面,与多数资源利用方式有明显差异的是,自然旅游资源的排他性并不强烈,也就是旅游开发对其他行业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正外部性,如水体旅游资源、观光农业旅游资源。当然也有旅游开发对其他行业的负外部效应,如森林旅游资源,一旦被用于旅游开发,可能就要被剥夺作为生产木材的资源价值。
3 影响自然旅游资源旅游价值的主要因素 3.1 自然旅游资源的本体特征自然旅游资源的本体特征是决定自然旅游资源本体价值的最主要因素。自然旅游资源的本体特征包括2个方面:1)自然旅游资源的内在价值与功能,主要包括美学、观赏、科学、教育、康体休闲等价值及功能。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和功能关系到某地自然旅游资源的地位、意义、开发规模等级、市场指向等,进而影响到开发和保护的前景。2)自然旅游资源存在条件,主要包括:自然旅游资源独特性、奇异性、丰度、知名度与美誉度等,自然旅游资源的存在条件直接关系和影响到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和市场价值。
3.2 人类的审美价值标准经济学的资源观念是针对人来说的。自然旅游资源不仅是自然产物,更是人的产物(张耀启等,2005)。西方经济学的主观效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态度、观念和信仰,是人的主观思想对客观事物认识的结果,是公众的态度、偏好和行为的反映,因此价值具有主观性。一方面,一个民族在理解一种资源的旅游价值时,因受其文化特殊性的影响,必然产生明显不同于另一民族的判断。另一方面,人类的审美能力和愉悦要求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逐步形成、发展和丰富起来。不同的时代,人们对自然和社会的存在是否可以构成旅游资源或旅游价值的大小如何有不同的判断标准。
3.3 自然旅游资源的稀缺性资源的有限与稀缺说明除考虑开发的生产成本外,当期消耗一定资源必然放弃未来开发的机会成本也计量在内,这种成本被称为资源的“稀缺成本”。对于自然旅游资源这类以可再生资源为主的资源,虽然当期开发消费不至消耗殆尽,不复存在,但其再生周期也有个时间跨度问题,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系统会影响资源再生与资源质量,也可用“稀缺成本”表示资源再生前放弃的未来消费机会。“稀缺成本”的大小取决于在资源再生产中所投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自然旅游资源稀缺性主要是由于需求不断增加(竞争性)而导致的相对稀缺。这种竞争性的使用表现在2个方面(吴健,2007):1)由于旅游功能的使用者(包括开发者与旅游者)人数增加,进而对同种功能的需求增加导致的资源相对稀缺,使用者竞争是决定一切资源稀缺性的基本原因。2)多种功能属性的竞争,且功能之间存在竞争或相互削弱的关系时,实际利用自然旅游资源时往往不得不进行功能之间的权衡评价,功能权衡评价的结果往往是削弱或限制某种功能以保证其他功能的发挥。
3.4 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环境任何自然旅游资源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是自然环境的产物,置身于一定地理环境氛围中,自然旅游资源所处的地理环境条件的好坏关系到旅游资源的开发潜力及经济价值量的大小。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环境是旅游资源经济价值转变为现实价值的基础与条件,同时,也能增加旅游资源的附加值。
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实现不足是造成自然旅游资源掠夺性开发和引发自然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受到传统价值论的影响和人们对自然旅游资源这种“公共商品”的特殊资源形态的认识上的不足,在我国造成自然旅游资源长期处于“有值无价”的状态,这种“自然旅游资源无价”观念及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和政策,导致自然旅游资源被无偿使用、过度消耗或闲置浪费,致使自然旅游资源的再生及产业化问题、开发利用的补偿和收益问题、资源的节约利用和保护问题,均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另一方面,传统的GNP核算体系和经济增长概念日益受到人们的质疑,原因主要在于它并未完全考虑自然资源耗竭这个因素。以GNP作为衡量经济增长的唯一指标已被实践证明会导致经济系统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矛盾。
因此,改进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推行“绿色GNP”概念,提高对自然旅游资源作为“社会财富”认识,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必须由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代表(例如政府或其委托的社会权威机构和专家)评估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建立自然旅游资源资产的价值账户,把自然旅游资源纳入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把自然旅游资源的消耗纳入旅游开发成本—收益系统中,实现资源成本的内在化,使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得到真实的反映和补偿。
4.2 对自然旅游资源价值进行量化评估对自然旅游资源价值进行量化评估的最终目的是将其价值纳入市场过程,以此来引导和鼓励对自然旅游资源投资和保护的行为,最终在价值实现的过程中对环境和自然资源形成必要的补偿。
目前,由传统价值理论衍生出一系列自然旅游资源价值评估和计量方法,主要有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假想市场法、替代花费法、机会价值法等方法(郭剑英等,2004;万绪才等,2004;吴楚材等,2003;黎洁,2002)。这些方法多数是建立在以人为中心的基础上,而且主要是用来评估自然旅游资源的利用价值中旅游业利用价值,而没能从自然环境整个生态系统角度考虑和评估自然旅游资源的生态价值和非利用价值。
自然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是在旅游资源进入旅游产品生产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可以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采用投入到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再生产中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的方法;旅游资源的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是其社会功能和生态环境功能的价值表现,没有经过社会生产过程而直接进入人类的消费过程,可以采用修正后的边际效用价值论来衡量,具体而言,目前主要采用影子价格法和边际成本法来定量研究。
4.3 对自然旅游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自然旅游资源作为公共资源,很难避免会面临着“公地悲剧”的困境,它是自然旅游资源被破坏和滥用的根本原因(黎洁,2006)。因此,对自然旅游旅游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的前提下,把自然旅游资源的价值评估作为环境决策的重要内容,实施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是解决旅游“公地悲剧”和实现自然旅游资源价值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目的是有偿使用资源,进行投入产出管理,确保自然旅游资源所有者的权益不受损失,增加自然旅游资源产权的可交易性,以达到利用市场机制有效地配置自然旅游资源。
对自然旅游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是一种发展趋势,它主要包括2个方面:第一,明淅产权。自然旅游资源作为公共资源,其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但是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国家所有权受到条块的多元分割,国家作为自然旅游资源所有者代表的地位模糊,产权虚置或弱化,价值所有者缺位,造成事实上没有人代表自然资源的价值所有者开展交换,结果会导致自然资源的价值被低估,表现为自然资源的低价或无价。因此,明晰产权是实现自然旅游资源资产化管理的关键。第二,加强产权流转,通过产权交易运作,将自然旅游资源的经营权由政府手中转移给企业、个体等微观经营主体,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权分离,由经营者最终通过开发和利用旅游资源获得收益来实现旅游资源价值。这种方法在理论上较为成熟,在实践上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应成为旅游资源价值实现的主要方法。
4.4 建立自然旅游资源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完善的自然旅游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是实现自然旅游资源合理开发与旅游可持续发展的保障。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应建立“有偿开发利用、有偿使用”的制度和“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生态补偿机制。
作为自然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政府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费、税间接实现旅游资源的价值,如通过收取排污收费、特许经营、资源税等方式来实现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对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征收一定的补偿费;对自然旅游资源外部性的其他受益者,此应根据成本等于收益的原则,收取相应的补偿费;对自然旅游资源的生产者(培植者),应以生态补偿的形式将自然旅游资源的外部效益转移给生产者。
5 结论与展望从价值哲学的角度看,价值是指客体的属性和功能能够满足主体需要的一种功效或效用。就自然旅游资源来看,其功能是多方面的,而主体也可以是多层次的,可以是人,也可以是自然环境或生态系统,其需要也是多方面的,只要自然旅游资源适合主体需要的那些特性和功能,就会与主体构成价值关系。因此,自然旅游资源具有多维价值,不同维度的价值需要用不同的价值理论来解释。
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是由自然旅游资源提供的,集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为一体的综合效益。自然旅游资源价值实现不足是造成自然旅游资源掠夺性开发和破坏的重要原因。因此,科学认识自然旅游资源价值,把自然旅游资源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对自然旅游资源进行量化评估,在此基础上对自然旅游资源实施资产化管理,将有利于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保护与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自然资源和环境资源价值问题是资源经济学研究中的一个难点。环境经济学认为,由于市场配置自然生态环境资产是失效的,自然生态环境资产是低价或无价的,其价格未反映生态环境资产的稀缺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自然旅游资源价值,特别是生态价值如何核算,生态效益如何补偿等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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