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于波涛, 曹玉昆
- Yu Botao, Cao Yukun
-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与多级交易市场体系初探
- Elementary Research on Ecological Value Capitalization and Multiple Trade Market's Construction
- 林业科学, 2011, 47(1): 143-152.
-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11, 47(1): 14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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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09-07-27
- 修回日期: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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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关文章
2. 哈尔滨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哈尔滨 150001
2. School of Economy and Management, Harbi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rbin 150001
森林生态系统对于支撑人类生存的意义重大,森林生态服务功能的退化会引发洪水、山崩、气候变化等现象。由于森林生产周期长,在当前以政府部门代表社会对公共品支付为主的模式下,森林生态服务的广泛性和政府公共支付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造成森林生态服务提供社会福利的降低(陈勇等,2005)。建立生态服务交易市场的原动力来自于森林生态服务的资产化、环境保护或管理所产生利益和成本分配的不平衡(Rosales et al., 2004)。创建生态服务交易市场可以提供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的经济激励,采取适当的运行模式降低交易成本、消除外部性,实现森林生态服务的资产化、市场化和合理配置。
森林生态服务资源的高效配置、合理补偿是循环经济、生态经济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学者们取得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提出以政府为依托构建森林资产会计核算体系并以国家为信托进行转让(岳上植等,2006;王让会等,2008;乔玉洋,2008;Howarth et al., 2002);以生态资本的积累和运营的方式探讨生态资产的转让(严立冬等,2009;Anderson et al., 2000);提出区域生态资产空间流转的操作模式(范小杉等,2007;Costanza et al., 1997);构建联系工厂、森林和居民的森林生态服务产权市场(梁丽芳等,2007;唐英,2008);建立市场化的生态环境公共产权模式,形成公私产权对接的产权混合市场(廖卫东,2003;Baldwin,2008;Convery et al., 2007;Stavins,1995)。综上所述,众多学术成果对本文提出基于使用权证制度的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理念,继而构建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多级交易市场体系奠定了研究基础并提供了借鉴。
1 森林生态服务供需失衡的经济学分析 1.1 森林生态服务的“公共品”属性对比于常规的商业化产品和服务,森林生态服务的外部性使其具有典型的公共品属性,成为森林生态服务市场构建和运行的本质障碍。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森林生态服务具有明显的公共品属性。除森林景观服务具有一定的排他性以外,其他森林生态服务如保持水土、涵养水源、净化环境等服务的非排他性都非常明显,经营者无法将“搭便车”的受益主体排除在外;同时,森林所提供的各种生态服务在其生态功能可容纳的能力和范围之内不具备竞争性,比如森林所提供的固碳制氧服务,不会因多一个人就影响其他人享有这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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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森林生态服务引致的负向外部性 作为公共品的森林生态服务供给,其经济使用成本近乎为零,理性经济人从最大化利益的理念出发,部分主体过量使用有限公共资源会间接地提高其他经济主体的利用成本,继而造成明显的负向外部性。从森林生态服务消费视角分析,负向外部性的存在是因为私人边际消费成本(PMC)小于社会边际消费成本(SMC),由私人边际消费成本决定的均衡产量Q1会远远大于社会均衡产量Q2,致使森林生态服务功能过度使用(图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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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1 森林生态服务正负外部性的供需失衡分析 Figure 1 Supply and demand imbalance of forest ecological service's positive and negative external characters |
2) 森林生态服务引致的正向外部性 森林生态服务的公共品经济价值几乎全部外溢在主体经营利益之外。鉴于森林生态服务公共品的非排他性,经营者难以参照常规商品交易的模式进行市场运作和获得合理收益权。从森林生态服务供给视角分析,经营者的私人边际净收益(PMB)远小于社会边际净收益(SMB),由私人边际收益决定的均衡产量Q1就远小于社会均衡产量Q2,造成森林提供的生态服务长期处于无人支付状态,除政府行为外,私人部门的森林生态服务供给存在明显不经济性(图 1)。
3) 森林生态服务供给失衡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经济学把无法由市场机制实现帕累托最优的现象归纳为市场失灵。产权界定不清引致森林生态服务公共品、外部性问题的产生,通过资产化和产权化的方式,将森林生态服务的外部性逐渐内化,经济运行必须为其消耗的森林生态服务资源进行补偿,经济运行体从经营者购买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将其纳入生产函数;经营者则从生态服务中取得收益,获得持续供给生态服务的经济动力。市场机制引导森林生态服务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帕累托最优。对于社会居民而言,通过正向和负向外部性互相抵消,健康的生态环境权利也得到保障。森林生态系统、经济运行和社会居民间的生态服务诉求关系见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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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2 森林生态系统、经济运行和社会居民间的生态服务诉求关系分析 Figure 2 Ecological environment's appealing relation of forestry system, economy operation and social residents |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是森林生态服务种类及数量、森林生态产品使用权的标识。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的制订和发放是交易制度的基础,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分为主证和副证(包括涵养水源、保育土壤、净化环境、固碳制氧、防沙护田、旅游憩息和生物多样性7种使用权副证),副证与主证的基本关系为(刘元直等,2008):第一,副证生态当量总量≤主证生态当量总量;第二,副证与主证是多对一的关系。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发放的对象是:所有森林生态服务资源的拥有者。副证交易给“规定用户”(指其生产活动或行为需消耗生态环境资源或增加生态环境负担,该种“资源消耗”或“环境负担”可以通过增加森林生态服务来缓解的企业单位和个人),“规定用户”通过市场购买的方式获得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图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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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3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制度示意 Figure 3 Schematic diagram of forestry ecological use right certificate's system |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制度是一种市场模式,由“森林经营者”、“规定用户”、“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所”、“政府监管和调控”4部分组成。管理要点是:
1) 政府成立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根据对生态环境破坏程度和对森林生态服务需求当量设立标准,界定森林生态服务消费的“规定用户”,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用户”购买与其“生态服务消费水平”相当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
2)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组织专家委员会,根据森林面积、蓄积及其他反映生态服务功能等指标,确定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当量,为森林经营者授予相应“森林使用权证(主证) ”,该证具有资产属性,是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凭证。
3) 政府建立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副证)交易所,进行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副证)及相关产品的交易,“规定用户”可以根据其“森林生态服务需求”求购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政府对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所的运行进行监督和管理。
4) 政府通过政策、法律等手段,支持和保障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制度的运行,包括对“规定用户”和权证拥有者私人交易市场的监管,以财税政策方式向规定用户征收生态税和生态补偿建设资金,完成森林生态服务的公共支付等调控措施。
3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的价值核算 3.1 基于区位商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计算参照产业经济学中区位商的内涵和计算方法,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区位商(ELQj)可以定位为较小区域上森林的某一项生态服务价值(evj)在总体生态服务价值(∑evj)中的比重与较大区域上森林资源的该项生态服务价值(EVj)占总体生态服务价值(∑EVj)的比重之商,可以依据区位商[见公式(1)]来判断各种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在区域系统内的重要程度,代表区域系统内森林生态服务效益的价值取向和生态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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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Qj数值未能充分考虑该项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在本区域系统内的绝对比重。为避免这一悖论的出现,本文提出综合考核各项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相对重要性和在本区域内生态服务价值总和中的绝对比重,对生态区位商进行必要修正,形成更为科学的、可操作的修正区位商系数AEL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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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当AELQj≥15%时,森林第j项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具有明显重要性,是综合测算(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主证价值)的重点;
2) 当5% ≤ AELQj < 15%时,森林第j项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具有潜在重要性,是综合测算的参考因素;
3) 当AELQj < 5%时,森林第j项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不具有相对重要性,是综合测算可以忽略的因素。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判定标准仅仅起到参考作用,具体的区域系统需要邀请林业专家、生态专家、政府官员等多个利益相关方的代表针对区域系统内森林生态服务供给和需求的独特性,设置判定标准。
3.3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综合测算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综合测算(EV)受到涵养水源(EV1)、保育土壤(EV2)、净化环境(EV3)、固碳制氧(EV4)、防沙护田(EV5)、旅游憩息(EV6)、生物多样性(EV7)7个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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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森林各项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修正区位商AELQj,确立区域系统中各项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相对重要性,其中max{AELQj}对应着最重要的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需要优先地全额核算其价值分量,并以AELQj数值为基础,核算其他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折算系数C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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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计算可以获得森林生态使用权副证价值总量如公式(5)所示,其中:EVj, EVi分别代表具有明显重要性和潜在重要性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AELQj, AELQi分别代表 2类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区位商系数,αi代表具有潜在重要性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的缩聚系数αi,计算方法如公式(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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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伊春国有林区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价值量计算为例,可以确认涵养水源(EV1)、净化环境(EV3)、防沙护田(EV5)为伊春国有林区具有明显重要性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价值;保育土壤(EV2)、生物多样性(EV7)为潜在重要性价值;固碳制氧(EV4)、旅游憩息(EV6)目前不具有相对重要性。参照前文分析步骤和计算公式(表 2),以伊春国有林区统计数据为实证测算基础,计算得到如表 3中的过程参数和折算后的伊春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综合测算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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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行均需要政府的监控和管理,依据政府参与程度大小可以划分为3个层级:其一,是自发组织的私人交易,受益者(规定用户)和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之间进行直接支付,如水文市场; 其二,是政府把某项森林生态服务定义为可以交易的商品并生成社会需求,如碳汇市场;其三,是公共支付体系,是政府用公共财政拨款补贴公共项目,如森林生物多样性。具体案例如下。
1) 自发组织的私人交易案例
① 法国: Perrier Vittel为良好水质付费,Vittel矿泉水公司直接支付给上游的奶农和林场主,7年内每年每公顷支付230美元,总计支付380万美元;上游的奶农和林场主通过重新造林改善饮用水水质。
② 哥斯达黎加:水电公司资助上游造林,水电公司通过当地NGO将补偿费支付给上游的私人林场主,提高了私人土地的森林覆盖率,通过保护与更新扩大了森林面积,为水力发电提供稳定的水流,保护森林的林场主每年每公顷补贴45美元,持续管理森林的林场主补贴70美元,造林的林场主补贴116美元。
③ 哥伦比亚考卡谷:水资源用户协会,水资源用户协会向政府付费, 政府补偿给上游的林场主,重新造林、控制土壤侵蚀、保护泉水与排水沟、发展流域社团,改善底流减少灌溉渠中的泥沙淤积,协会自愿支付每公顷3.7~4.9美元,另加1.2美元的水获得许可费。
2) 政府导引的开放交易案例
① 美国:排污许可证交易,在工业与农业污染源单位进行排污许可证交易,排污量在允许水平以上的污染者付费用于改善水质,该类交易对森林的影响不大,主要是在河滨地带造林,补偿标准为12.4~24.7美元·hm-2。
② 智利: SIF碳吸收工程,美国的工业企业向政府支付,由政府与林厂主签订碳汇项目,该类交易对森林的影响不大, 主要是推进造林工程,目的是改善空气和防止升温,在51年内投资27亿美元建设7 000 km2的森林,用于吸收385 280 t碳排放量。
③ 中国:八达岭林场植树造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支付青龙湖镇林场主与农户植林报酬,推进造林工程,改善生态环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出资300万元,青龙湖镇在20年内共植碳汇林400 hm2,每年吸收二氧化碳近4 000 t。
④ 中国:广西珠江流域再造林生态项目,世界银行生物碳基金管理会支付广西环江县和苍梧县林场主与农户植林报酬,主要是推进造林工程,改善生态环境,完成220万美元碳汇,在广西环江县和苍梧县营造4 000 hm2人工林。
3)政府调控的公共支付案例
① 纽约市:流域的管理计划,水使用者、联邦、州、市政府通过生态税收、纽约市公债、信贷基金、补贴、采伐许可证、差别土地使用税、开发权转让等方式,补贴上游林场主,采用对森林影响不大的采伐方式、退耕和森林更新,目的为净化水质,农林场主获得额外补偿, 拥有20 hm2林地或同意进行10年森林管理的林场主在所得税上享受8折优惠。
② 美国:土壤保护计划,美国农业部通过保护地役权、成本分摊协议、为参与计划的农民支付租金补贴和激励补贴等方式,提供给农田和边界牧场的所有者补偿,促进植树造林、缓冲带造林、防护林建设、低洼地造林等,减少土壤侵蚀、净化水质、稳定水流,农场主每年每公顷获得125美元,弥补土地作为保护地约50%的损失。政府总支出为每年18亿美元。
③ 巴西:生态增值税,巴西国家与地方政府补偿生态保护区,也可促进新的生态保护区的形成,改善生态环境,其中Parana州支付1.5亿美元,Minas Gerais州支付4 500万美元,这些经费实质上是通过补贴林场主与农户的渠道建设生态工程。
在市场经济和环境法制高度发达的地区,通过建立各种交易机制提高森林生态服务商品化的效率,在公共体制为主的地区,公共支付体系下进行间接交易的比例较大,需要在现实条件下,建立国家财政鼓励机制和保障森林生态服务有偿服务机制有效执行的政策法规,促进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多级交易市场体系的成长。
4.1 基于自发组织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私人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森林资源经营者与“规定用户”存在森林生态服务供需的内在动机,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制度的建立,为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的私下转让提供交易和调控载体,在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中,存在如图 4所示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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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4 基于自发组织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私人交易流程 Figure 4 Procedural figure of forest ecological use right certificate's private trade based on spontaneous organization |
1) 林权改革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为确立森林生态服务资源产权归属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随后,森林生态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对分配给不同主体森林区域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制发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主证。
2) 森林生态服务的规定用户对自身所需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进行界定,寻求拥有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的主体并提出交易诉求,规定用户和产权人分别对森林生态服务需求量、供给量进行评估和交易报价,经双方洽谈协商后,达成规定用户所需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意向。
3) 森林资源经营者与规定用户通过协商博弈,对界定区块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确定价格并签订正式合同,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对合同进行审定、公正和备案,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森林生态服务资产供需合同的合法性。
4)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应该下设专门的合同履行监管部门,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转让资金划拨(针对规定用户)和森林生态服务供给(针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经营者)进行双向监督管理,保障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合同的履行。
5)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应该下设专门的合同争议仲裁管理部门,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经营者和规定用户针对合同履行提出的仲裁申请进行调查、评估和判定,如合同双方对最终仲裁结果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并备案。
4.2 基于政府导引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开放交易市场体系建设政府把森林生态服务定义为可以转让的商品,建立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场所,实现多方供给、多方求购、开放的森林生态服务资源配置模式,在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中,存在如图 5所示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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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5 基于政府导引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开放交易流程 Figure 5 Procedural figure of forest ecological use right certificate's open trade based on governmental guidiance |
1) 森林生态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对分配给不同主体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进行评估,制发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主证。产权人提出不同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的报价和挂牌申请,经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所审核后,在所内发布副证挂牌信息。
2) 规定用户对所需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进行界定,核算森林生态服务需求量和成本,向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所提出购买诉求,经审核后在交易所内发布副证诉求信息,洽谈协商后签订合同。
3) 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所需要确定准入标准,对经营者副证挂牌申请和规定用户求购诉求的合法性、规范性、时效性等内容审定,从入口把关保障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交易所的运行效率。
4)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应下设专门的交易管理委员会,对交易所内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转让价格和合同签订进行监督管理,确认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合同的法律效力。
5) 由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常设的合同监管部门和仲裁部门,对交易所内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管,并对由使用权副证合同履行引发的争议进行仲裁并备案。
4.3 基于政府调控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公共支付市场体系建设政府为了森林生态服务的代际公平享有,实施生态补贴税缴纳、森林生态建设资金征集等财政与货币政策体系,向森林生态服务公共品的经营和供给方拨款补贴公共服务项目,在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中,存在如图 6所示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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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6 基于政府调控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公共支付流程 Figure 6 Procedural figure of ecological use right certificate's public payment based on governmental regulation |
1) 在公共支付市场体系中,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的政府购买由规定用户承担资金筹集,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下设公共支付管理部门,依据对森林生态服务使用量设立标准并界定规定用户,确定公共支付的资金承担方-规定用户。
2) 森林生态资产管理机构组织有关专家,界定需要实施森林生态恢复工程建设的森林区域,对不同区块的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和补贴资金进行核算,确定需要征集的森林生态补贴资金规模。
3)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下设的公共支付管理部门,依据对应该由各区域规定用户承担的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公共支付量的价值估算,向国家和区域政府提交评估报告,行政执行森林生态税、森林生态建设资金等财政货币政策,筹集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副证公共支付的补贴资金。
4) 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下设的公共支付管理机构,需要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补偿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管,对出现的生态建设资金挪用、补贴政策落实不利等现象进行批露和向上报告,确保公共支付市场体系的良性运转。
5) 森林生态资产管理机构,向不同森林区块投放森林生态补贴资金,组织管理森林生态恢复与建设工程,以统筹管理、公共支付的方式保障森林生态服务的有偿使用和合理补偿。
5 结论与展望资产化和市场化机制的缺失是森林生态服务资源供需失衡的本质根源,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制度的建立,是合理配置森林生态服务资源的可实践路径。笔者依据政府参与程度构建3种主要的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模式,并剖析对应交易市场体系建设进程中操作流程,为森林生态服务资源市场化提供新颖的分析视角和实践方案。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 将对如下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1) 本文提出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理念,需要进一步建立基于使用权证制度的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模型,将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双向植入经营者和规定用户的经营管理决策体系,从数理视角剖析和验证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资产化的经济学内涵。
2) 本文阐述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制度,提出政府成立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需要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管理机构的部门构成分析与管理职能进行界定,深入剖析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在森林生态服务使用权证交易市场体系中的调控机制。
3) 本文的研究主题: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与多级交易市场体系建立,仍处于理论探讨的初级阶段,需要进一步选择实验区块开展实证研究,对森林生态服务资产化方式与私人交易、开放交易和公共支付三级市场体系的运行机制进行完善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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