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信息
- 陈钦, 刘伟平.
- Chen Qin, Liu Weiping.
- 福建省人工用材林收益与风险分析
- Analyzing Income and Risk of Plantation in Fujian Province
- 林业科学, 2006, 42(2): 93-97.
- Scientia Silvae Sinicae, 2006, 42(2): 9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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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历史
- 收稿日期:200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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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相关文章
目前我国木材供求矛盾突出,2003年我国耗费139.45亿美元用于进口木材,因此增加木材供给至关重要。然而我国人工用材林建设,特别是速生丰产林建设资金不足。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实行以市场为导向,这是速生丰产林工程区别于其他五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的一个显著特征。2002年7月4日,国家计委计划农经[2002]1037号文在关于重点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复中明确指出: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资金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李建明,2004)、企业和个体林农自筹解决。而要让市场资金投入速生丰产林,就必须有一定的收益率和较低的风险。为此,本文对福建省人工林的投资收益和风险进行分析,以便充分了解其实际收益和风险,并为投资者和政府提供决策所需的数据。受数据来源的限制,本文用全省森林的平均风险和森工企业的平均收益来分析人工用材林的平均风险和平均收益,可能有一定的误差。但福建省人工林面积237.86万hm2,占林分总面积的43.26%(1998年全国一类清查数据),因此这样分析仍然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1 收益分析福建省人工用材林面积中杉木(Cunninghamia lanceolata)和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占的比例最大,所以本文以杉木和马尾松为例进行分析。
1.1 目前木材经营收益 1.1.1 杉木表 1为福建省林业系统森工企业的平均数。从表 1可知,2000至2003年,福建省杉原木每立方米平均销售利润率达到23%,杉原木的平均销售利润和平均销售利润率逐年提高,主要原因之一是税费下降。2003年平均销售利润率和平均销售利润分别比2000年高7.64%和35.62元,平均税金及附加下降22.65元。2000年杉原木平均销售成本中含有林业建设保护费(5元·m-3),2003年该费已经停止征收;育林费和维简费是按照计征价的20%提取,并计入销售成本中。近几年税费改革过程中,福建省许多地区育林费和维简费计征价都不同程度地降低,导致2003年育林费和维简费比2000年下降20.81元,可见,平均销售成本下降34.86元中包含林业建设保护费与育林费和维简费减少的25.81元。税费降低合计为48.46元。
从表 2可见,2000至2003年福建省松原木每立方米平均销售利润率达到19%,松原木的平均销售利润先升后降,这主要是受价格、成本、税费和销售费用波动的影响,但是平均销售利润提高的趋势还是比较明显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税费下降。2003年与2000年相比,松原木平均销售利润提高23.48元,平均销售税金及附加下降19.5元,育林费和维简费下降24.4元,同杉木一样,林业建设保护费也减少5元· m-3,税费下降合计48.9元。马尾松价格也是平均销售利润提高的原因之一,2003年与200 0年相比,平均价格上涨26.85元。由于受销售成本和销售费用提高的影响,马尾松平均销售利润提高的幅度低于杉木。
从人工用材林未来投资评价来看,福建永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速生丰产林一期工程(马尾松2 000 hm2,桉树11 333.33 hm2)内部收益率为13.19%,投资年均利润率为21.25%1);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福建省将乐县、泰宁县原料林基地(购买现有马尾松18 666.67 hm2,新造马尾松1 333.33 hm2和桉树6 666.67 hm2)建设中的内部收益率为14.14%2)。如果将2000年以来福建省木材税费下降的因素考虑进去,人工用材林预期内部收益率将更高;并且随着我国木材税费改革(张晓静,1999;陈晓倩等,2003)进一步深化,木材税费将进一步降低,育林基金返还比例也会提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人工用材林的内部收益率也将进一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福建省未来人工用材林建设是有利可图的。而且,以上只计算经济效益,如果将人工用材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也计算在内,那么从宏观来看,人工用材林的投资方案更加可取。人工用材林建设成功的国家如新西兰,其经营内部收益率达13%~14%(布尔,2003)。
1) 福建永安林业股份有限公司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贷款申报材料.2000
2) 福建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造林原料林基地建设可行性报告.2000
2 风险分析 2.1 自然灾害从表 3可知,1993—2002年,福建省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每年平均只占有林地面积的0.07%,因此,从福建省来看,森林火灾在过去10年实际影响很小。以杉木为例,按照福建省规定,杉木中径材和短周期人工用材林主伐年龄分别为26年和10年,受害面积比例合计分别为1.82%和0.7%(表 5);况且中龄林、近成熟林过火后,及时采伐,林木仍然有一定的价值,甚至可以保本。每年每公顷有林地面积平均扑火费用只有0.30元(由表 3计算可得),26年每公顷扑火费用合计只有7.8元(表 5)。
表 4为福建省主要森林病虫害情况表,1993—2002年,平均每年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占有林地面积的1.89%,其中81.15%得到防治,但近几年防治率有所下降。病虫害防治费用为0.98元·hm-2a-1(由表 4计算可得),26年平均病虫害防治费用合计为25.48元·hm-2(表 5),高于扑火费用,而且近几年防治费用有所上升(表 4)。可见,从这10年福建省平均情况来看,森林病虫害实际影响比森林火灾大。根据福建省林业厅森防站提供的数据,2001、2002和2003年福建省主要森林病虫害的成灾面积分别为7 980.67、8 486. 6和8 484.4 hm2,分别占有林地面积的0. 109%、0.115%和0.115%,平均每年为0.11%。杉木中径材26年和短周期人工林10年成灾面积比例合计分别为2.86%和1.1%(表 5)。
从上述情况和表 3、4可获得表 5。从表 5可知,杉木中径材和短周期人工林主要森林病虫害和火灾的风险损失合计分别为4.68%和1.8%,如果把该损失记入成本,相当于营林成本分别提高4.68%和1.8%;杉木中径材和短周期人工林扑火费用和病虫害防治费用分别为3 3.28和12.8元,如果把防治费用计入成本,相当于营林成本分别提高33.28和12.8元·hm-2。可见,尽管许多人认为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具有较高风险,但是在福建省,这两项近10年实际造成的损失并不高(这里隐含的假设条件是森林火灾的受害面积全部作为损失处理;森林病虫害只计算主要病虫害的成灾面积损失,未成灾的损失没有计算在内)。让金融界和潜在投资者了解这些情况非常必要。
尽管从总体来看,福建省自然灾害实际平均风险损失并不高,但是如果某林农人工用材林发生自然灾害(例如2004年2月15日14时35分,福建省永泰县白云乡寨里村林农黄乃珠的3.6 hm2人工用材林被烧毁),对他个人而言,是一场灾难,这也是现实中投资者所担心的,因此,建立防范和分散森林风险机制非常必要。森林保险就是一种分散森林自然灾害风险的好办法,通过保险制度分散森林风险,经营者风险损失就相对平均化了,他们承担的风险就接近于全省的平均风险(因为在保险制度中,经营者交纳的保险费和获得的保险赔偿是根据平均风险来设计的)。所以,必须探索如何建立森林保险制度。首先,政府要出台森林保险法规;其次,政府必须牵头成立森林保险公司,并投入一定的资本金,以便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森林保险公司;再次,森林保险费用必须由政府和经营者共同承担(因为森林具有外部经济性)。不过,按照经济学理论,保险市场可能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例如,私人缴纳了森林保险费后,由于风险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所以就不会采取防范风险的经营措施,从而可能导致平均风险损失的增加。可见,为了防止出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政府在制定保险制度时,应防止100%的损失由保险赔付(赔付率降低,所缴纳的保险费自然也相应地减少),应当让经营者也承担一小部分自然灾害风险损失,以激励他们采取必要的经营措施防范风险,如营造混交林能够减少病虫害风险,营造防火林带和开设防火道能够减少森林火灾风险损失。
2.2 价格风险近年来,随着世界范围内环保意识的增强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限制和禁止木材特别是原木出口的国家日益增多,国际木材供应进一步趋紧。目前,我国木材供应也严重不足。国家林业局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司司长姚昌恬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推进林业项目开发评审工作会议的讲话中谈到:2003年我国进口原木2 546万m3,进口纸浆603.4万t,进口纸和纸板662.6万t,进口废纸938.158万t,加上其他林产品进口,折合原木12 862万m3,耗费139.45亿美元,木材已成为我国用汇大户。我国长期主要依赖采伐天然林来满足国内需求,可是目前实施天然林保护,天然林区调减木材产量。所以,我国国内木材和林产品是求大于供。而且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木材需求越来越大,据预测,到2015年,我国生产建设用材需求量为3.3~3.4亿m3。根据现有森林资源预测,到2015年,可提供生产用材1.95亿m3,缺口达1.4~1.5亿m3。因此,在可预见的将来,国内外木材供不应求,木材价格下降的风险很低,木材价格上升的可能性大于木材价格下降的可能性。由于森林的特殊性,如果木材价格下跌,经营者可以不采伐,等到价格回升后再采伐,而且推迟采伐的林木仍然继续生长。
2.3 政策性风险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多次进行林业政策调整,使人们对现行的林业政策稳定性产生疑虑。例如,前几年实行林业分类经营政策,福建省一些林农自留山被划为生态公益林,并没有给予补偿,其中一部分给予补助,补助费只够管护,对于没有连片的生态公益林,补助费还不够管护。由于人们担心未来林业政策发生变化,因此对投资人工用材林比较谨慎。即使现在政府给予人工用材林许多优惠政策,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投资者担心目前投资造林,到采伐时这些优惠政策可能已经取消,所以林业政策不稳定所产生的政策性风险削弱了人工用材林吸引投资的能力。因此,国家必须用法律形式(因为法律相对比较稳定)规定:对于林业政策变化给林业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国家应当给予政策性亏损补助。另外,限额采伐政策影响了人工用材林收益的实现,而且使经营者无法根据市场需求组织木材生产。到主伐年龄时,能否及时获得采伐指标也有风险。目前,理论界和经营者要求改革限额采伐政策的呼声较高。
综上所述,由于近几年福建省木材税费降低(福建省林业厅副厅长吴炳清在2003年全省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会议上指出:“2001年以来福建省木材税费平均降幅达30%左右,毛竹税费降幅在50%以上”)等因素,使木材经营收益提高,这有利于提高福建省人工用材林吸引投资的能力。福建省近几年人工用材林建设的实际情况就是最好的例证,如1999年福建省个私等非公有制造林比重仅为20%,2000年升至31%,2001年达35%,2002年已达41%1)。从全省来看,人工林自然灾害平均风险损失较低,但是,局部风险还是存在的,因此建立分散和防范人工林自然灾害风险制度至关重要。森林风险分散和防范制度建立后,如果由投资者承担的风险是可以预计的,投资者就会将可能的风险损失计入成本,在营林投资项目评价中直接计算风险损失,如果扣除风险损失后,营林投资项目还有赢利,银行和潜在投资者自然就会将资金投入人工用材林建设。
1)福建省林业森工统计年鉴
另外,人工用材林经营者还面临盗伐风险,由于实际数据难以取得,所以本文没有对其进行分析,有待于今后作进一步研究。福建省正在进行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明晰将有助于减少盗伐风险;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这也有利于保护人工用材林;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对保护人工用材林也至关重要。
福建省人工用材林的新发展区域,多为原天然次生林区域,也就是在采伐天然次生林后,新造人工用材林。一般情况下,人工用材林与天然次生林相比,森林生态系统功能较差,生物多样性锐减,水土流失比较严重,涵养水源能力也较差,病虫害发生概率也较大,这将增加生态成本和生态风险。目前生态成本计量和生态风险评价(王春梅等,2003;肖风劲等,2004)困难,所以这些问题也有待于今后作进一步研究。
布尔. 2003. 林业投资调查报告. 中国投资, (10): 46. |
陈晓倩, 孙昌金. 2003. 论财政分权与林业税费改革. 林业经济, (9): 31. |
李建明. 2004. 林业融资及创建融资机制的实践与思考. 林业财务与会计, (2): 23-24. DOI:10.3969/j.issn.1673-6095.2004.02.006 |
王春梅, 王金达, 刘景双, 等. 2003. 东北地区森林资源生态风险评价研究. 应用生态学报, 14(6): 863-866. DOI:10.3321/j.issn:1001-9332.2003.06.006 |
肖风劲, 欧阳华, 程淑兰, 等. 2004. 中国森林健康生态风险评价. 应用生态学报, 15(2): 349-353. DOI:10.3321/j.issn:1001-9332.2004.02.038 |
张晓静. 1999. 福建、江西两省集体林区的林业税费问题. 林业经济, (6):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