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格式:李存东. 提升建筑师地位,繁荣城市建筑文化[J]. 科技导报, 2020, 38(10): 26-28; doi: 10.3981/j.issn.1000-7857.2020.10.006  









李存东,现任中国建筑学会秘书长,教授级高级建筑师、注册城市规划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主要从事建筑、城市、景观的设计和研究工作。







提升建筑师地位,繁荣城市建筑文化

李存东

中国建筑学会,北京 100044

无论是繁华的都市还是恬静的乡村,人类聚居的场所都离不开一栋栋形态各异的建筑。建筑融和了技术与艺术,是人类文明的重要载体,也代表了特定地域和特定时代的文化。每一栋建筑的背后,都凝聚着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匠心和智慧。建筑师在塑造城市文化的过程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他们理应得到社会的关注和推崇。然而,现实中当提到建筑师,有谁能够说出或知道哪些人呢?提到一些知名建筑,又有谁能说出设计者是谁呢?这似乎是一个普遍的问题,这个问题所反映的是当下中国的建筑师还没有相应的社会地位,建筑文化还很少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

现实中的建筑师没有一般公众想象的那样“高大上”,他们经常加班熬夜,经常出差奔波(投标项目、做方案、汇报、修改、画施工图、下工地等),其工作贯穿了建筑工程与周期的全过程。建筑师在工程项目中的责任很大,不仅要统筹协调各个专业、综合解决工程问题,还要实现设计理想和文化追求。但是,社会赋予建筑师的权利并不多,加上设计周期短、设计费用不到位、项目话语权偏弱等原因,使建筑师的积极思维和主导作用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专业追求往往被现实所磨灭,越来越远离文化艺术的象牙塔。尽管城市中不乏出现精彩的地标性建筑、专业界每年也都有获奖的优秀作品产生,但城市中大量的建筑还是普遍缺乏匠心、缺乏文化价值,城市越来越呈现出急速扩张和粗放发展的当代特征,奇奇怪怪时有发生、千城一面在所难免,城市风貌备受诟病。

建筑如同建筑师的孩子,每一个建筑都产生于建筑师为代表的设计团队的图纸之中。可以说,若影响了建筑师的思维,也就会影响建筑的最终物态,而建筑的问题多是由于建筑师创作思维的异化造成的。进一步分析,从建筑师的创作思维来看,一方面与建筑师内在的文化素养、专业追求和技能经验有关;另一方面与外在的社会赋予建筑师的权利和地位有关。一个没有追求、低水平的建筑师很难设计出一栋好建筑;同样,一个以非专业思维主导建筑师思维的社会环境也很难产生普遍优秀的建筑。从关联影响的程度看,社会赋权的影响要远大于建筑师的自我提升。自我提升对社会赋权的影响偏个案、且相对缓慢,而社会赋权却能极大和普遍地影响建筑师的自我提升。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建筑出现的问题建筑师自身应该承担的只是一部分责任,而建筑师因社会地位不高而导致的话语权缺失,应该是目前亟待改善的社会问题。

那么,社会应该赋权给建筑师吗?建筑师应该享有多大的权利呢?众所周知,建筑是一种产品,项目的投资方是建筑的最初拥有者,他们应该是建筑的主人,是甲方;他们与建筑师签订协议,建筑师作为合同的执行者,是乙方;乙方听从甲方是现代契约精神的表现,是理所当然的。古代的建筑师也多以匠人自居,“三分匠人,七分主人”流传深远,也似乎成为甲乙方关系的约定俗成,主人可以决定建筑的方方面面,包括功能、形式、材料、色彩等。这样一来,甲方的决策似乎是决定建筑成败的主要因素,由于甲方非专业而导致的建筑问题似乎永远无法解决。其实不然,建筑与人的互动关系决定了它有别于一般工业产品,它的特殊之处在于,除了投资者的私有属性,还具有影响环境和公共安全乃至城市文化的公共属性,它是一种社会公共产品,应该得到社会的有效管理,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的社会属性会越来越多,公共利益对它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建筑师被赋予两种职能,一种是与业主协议的执行者,一种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目前的现状是我们过多关注和执行了第一种职能,没有或很少赋予建筑师代言社会公共利益的权利,而且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推动和保障机制。这种机制的核心目标便是如何提升建筑师的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如果这样的目标和保障机制可以提出并实现,那么私有投资的业主就不会任性妄为,也会在建筑师的主导下对项目利益和公共利益进行有效平衡。更重要的是,大量公共投资的项目会发生显著的改观,政府应把相应的权利移交给建筑师,因为他们有代言公共利益的权利,且显然会更专业,尤其在保证建筑的高质量和高品质方面。如果这样,城市建筑文化的传承创新和繁荣发展会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提升。

可喜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并采取了行动。2013和2015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相继召开,指出:要加强建筑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提高建筑标准和工程质量,留住城市特有的地域环境、文化特色、建筑风格等“基因”;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发布,要求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进一步明确建筑师的权利和责任,提高建筑师的地位。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提出建筑师地位问题;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发布,提出在民用建筑项目中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2017年5月住建部印发《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其中提出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提高建筑师地位,保证建筑师权益,使建筑师设计理念完整实施,提高建筑品质;2017年12月,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印发建市设函〔2017〕62号文及附件《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陆续在上海、厦门、广西、雄安、深圳等地展开试点工作;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指出,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依据双方合同约定,赋予建筑师代表建设单位签发指令和认可工程的权利;2020年4月,住建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提出探索建立城市总建筑师制度,赋权城市总建筑师对重要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拥有否决权。可以看出,从中央、国务院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都在不断推进赋权给建筑师的工作,积极提升建筑师的地位和话语权,从而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品质的提升。

中国建筑学会是以建筑师和工程师为代表的建筑科技工作者组成的学术性团体,多年来为提升建筑师的社会地位也做了不懈的努力。“梁思成建筑奖”是为了纪念建筑学会创建者之一的梁思成先生而设立,20年来奖励了23名在建筑界做出重大成绩和卓越贡献的杰出建筑师,并且已经得到国际建筑师协会的认可,成为了国际化奖项,引领了建筑师地位的提升。中国建筑学会还设立了建筑设计奖和科技进步奖,用以表彰优秀的建筑设计作品和科技成果,鼓励创新和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中国建筑学会承担了住建部《建筑师负责制制度研究》课题,并成为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的依托单位,从政策层面上助力提升建筑师的权利和地位。在工程咨询方面,中国建筑学会承担了北川和玉树灾后重建、上海世博会中国馆、郑东新区龙湖金融岛、重庆两江四岸、雄安市民服务中心、冬奥会崇礼太子城冰雪小镇等一大批重点工程的方案征集、评审论证等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智库作用,助力产生了一大批有引领性的优秀工程,通过实践带动了建筑师的话语权和城市文化品质的提升。此外,中国建筑学会还发挥在国际建筑师协会(UIA)、亚洲建筑师协会(ARCASIA)等国际组织中的作用,并通过与多个国家的建筑师学会密切交流,促进中国建筑师走出去与国际接轨,共同提升建筑师的社会地位。

新时代新作为,提升建筑师地位已经刻不容缓。一方面,建筑师作为科技工作者的一分子,在弘扬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科学家精神的同时,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和文化修为,更多进行理论探索和技术创新,更多关注建筑的内涵和品质,关注文化积淀和科技进步,靠自身综合能力的提升赢得社会地位和话语权。另一方面,社会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一步赋权给建筑师,充分保证建筑师的权力和利益,在此基础上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和以设计为核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充分发挥建筑师作为公共利益代言人的作用,逐步完善保险体系、信用体系等全方位的配套制度,才会促进更多更好的建筑产生,才会让城市呈现出更加美好的风貌,才会让中国的建筑文化在国际舞台上彰显出独特的价值,体现出当代中国建筑师的智慧。

(2020年5月于北京)

(责任编辑 卫夏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