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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合作十条简明规则

在中国,科研合作是一个“老大难”问题。科技界有所谓“四同”说法,即申请课题时同心协力;做课题时“同床异梦”;荣誉分配时“同室操戈”;最后落个“同归于尽”。这种说法虽有戏噱之嫌,却也反映了一定的问题。

Vicens和Bourne[1]发表的“科研合作十条简明规则”,对避免科研合作的失败具有指导意义。现编译如下[2]

规则1:不要什么科研合作项目都参加,要有取舍。是否参加某个合作项目,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科研兴趣、专长和时间。否则,即使合作项目再有诱惑性,也应当婉言谢绝。如果不想参加合作项目,你应当尽早说“不”,快刀斩乱麻。

规则2:科研合作要有明确的分工。项目一开始,就应对合作者各自承担的任务进行明确的分工。项目进行中,分工可能有调整,应向课题负责人和合作者及时通报。

规则3:不要偏离当初商定的任务目标。在课题进行中你即使产生了新的思路,也不要改变原来设定的项目计划。不要节外生枝,不要打乱合作项目的整体计划。

规则4:要抱有开放诚实的态度。数据资料尽可能与合作者共享;Paper发表之前应该让合作者知晓,并恰当考虑署名的顺序。在合作中不要心里打小算盘,搞小九九。

规则5:要相互理解、宽容和尊重。合作者的能力、兴趣、投入时间、性格等各不相同,要努力做到和而不同。

规则6:合作者之间要经常沟通。沟通的方式多种多样,比如邮件、电话、SKYPE等。如有机会,尽可能进行面对面沟通。

规则7:如果某合作者有拖延症,拖了整个合作项目的后退,并伤害了你的情绪。你可以给他/她3次弥补的机会。事不过三,如果仍无起色,那就换人。

规则8:要对合作者心存感谢,并给他/她适当的“名份”,尤其是要体现在Paper署名中。

规则9:当你在科研合作中遇到严重的挑战和危机时,不要轻言放弃,一走了之。此时你要虚心向有经验的科学家寻求帮助和建议,或许会让你感到柳暗花明又一村。

规则10:成功的愉快的合作,要保持下去。如果合作失败,很受伤,那就分道扬镳,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教授 刘立

(编辑 祝叶华)

参考文献
[1] Vicens Q, Bourne P E. Ten Simple Rules for a Successful Collaboration [J]. PLOS Computational Biology, 2007, 3(3): e44.
[2] 王应宽. 科研十大法则(五): 合作成功的十个简单法则 [EB/OL].2015-07-16. 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9523-217885.html;http://www.ploscollections.org/downloads/TenSimpleRule⁃sCollection_Chinese.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