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命技术的确是一把双刃剑,它的成就往往使医学处于两难境地。现代生命技术解决的是人的身体问题,而对生命的意义和价值却无法给予回答和解释。在医学技术高度发展、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出现某种断裂的背景下,儒家思想反而越发显示出超凡和生机。
孔子面对其学生冉伯牛身患恶疾而不能治愈时提出:“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意思是说天命犹之四季时令的变化和万物生生灭灭一样,是一种异己的而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儒家的生命观启示我们,人的生死是必然的,应该顺其自然,没有必要用各种技术手段有意延长难以医治的生命。因为科学技术并不是万能的,在生命无法挽回的情况下,应该选择快乐的死亡而不应该选择痛苦的存活。而现代人道主义原则是建立在“生命神圣论”和“生命质量论”相统一的观念基础之上,人类希望优化自身,不仅需要“优生”,也需要“优死”[1],所以,现代人对“安乐死”的观念逐渐趋于认同,其根源是现代人试图扭转医学技术导致人的生存质量降低的趋势,以便在得到较高的生存质量的同时,也能获得“乐死”。
2006 年底,湖南省儿童医院救治了一名被遗弃的“美人鱼”男婴。“美人鱼综合症”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先天畸形,该男婴的肾脏和泌尿系统缺如,心脏功能不正常,肠道高位梗阻,肛门、生殖器都尚未发育完全。医生对他全力抢救,在腹膜透析、肠造瘘手术、血液透析等一系列医疗诊治手段之后,男婴经历了全身浮肿、透析管伤口和造瘘口周围感染、休克、出血、低血压、呼吸衰竭、机械控制状态下进行呼吸等等这些先进的医疗技术所带来的炼狱般的痛苦。然而,他仍然没能逃脱夭折的命运。
“人命至重,有贵千金”。对“美人鱼”男婴的抢救的确具有临床意义,但这样的意义是建立在男婴的痛苦之上,一味地延长濒临死亡且经受巨大痛苦的生命尽管符合生命神圣论,但是牺牲了生命的质量,侵犯了生命的尊严。他的生命质量与价值都已经失去,再用先进的医学手段来延长生命实际上是延长其痛苦和死亡过程。
孔子称“未知生,焉知死”,意思是人的生存之道还不清楚,何谈生命的终结,现实生活与生命才是应该重视的。儒家强调在有限的生命里,要树立重生轻死、乐生入世、视死如生的生死态度;提倡有所作为,以齐家、治国、平天下为远大抱负。在儒家看来,欲生恶死本是人之常情,之所以在特定条件下放弃生而选择死,是因为在特定条件下,生已失去其意义,与其苟且偷生,不如弃生择死。人的生命既要有生的价值,有生的善,又需以敬畏的、慎重的态度看待生命,有死的善,尽其可能“终始俱善”“终始如一”,让生命体现出完善的意义。这些思想都与现代生命伦理学“强调生命质量,力求把生命的神圣与生命质量、生命价值统一起来,理性对待生死”的思想十分接近。医生面对的不仅是患者个体,更重要的是社会群体,面对的不仅是救治患者生命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致力于生命个体和全体公民生命质量的提高和生存质量的保障,这也是现代医学的最高目标。当医生面对一个无法治愈或者愈后生存质量可能极差的重残新生儿时,是借助现代医学技术延长其生命,还是放弃治疗?无论是从医学目的来看还是从儒家学说出发,都不应该选择前者。襁褓婴儿是没有自主选择生死能力的,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的父母和医生,便要担负起保证其尽可能在有生之年获得较高生命质量的责任[2]。
人的生命尽管非常重要,但在儒家看来,肉体的生命并不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儒家生命观的重心是“生”,讲道德,讲有为,注重生命的社会价值,强调个体对群体、对社会的责任和义务。人的生命之所以神圣,根本原因是体现在人的生命价值上,是通过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来体现的。只有当两种价值均体现于某一生命体时,生命才有意义,才有价值。因此,无论从生命的内在价值,还是从生命的外在价值来看,“美人鱼”男婴的生命已处于一种低价值甚至是负价值的状态之中。医生不惜一切代价地去抢救这种低价值的生命,只不过是在拖延其死亡时间。因此,我们应该理性思考,为患者创造幸福、规避或减轻身心痛苦,采取对社会、家庭和患者利益最大化的措施。此种情况下,以患者本身利益为出发点的安乐死行为就既体现了关切人本身的人道主义,也不违背注重社会总体福利的功利主义[3],对其实行安乐死或许是具有最大正价值的行为。希望这一做法能够于不久的将来为社会公众及我国法律所认同。
[1] | 李惠. 安乐死社会伦理探析[J].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11(2): 52-57. |
[2] | 里筱竹. 对严重缺陷新生儿实施安乐死的思考[J]. 医学与哲学, 2004, 25(4): 40-41. |
[3] | 蒋詹,刘巧云. 对“残婴安乐死”的伦理审视[J]. 医学与哲学, 2006, 27(7): 47-54. |
作者简介 孙英梅,沈阳医学院社科部,教授。图片为本文作者。
(编辑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