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基金·
加强申请工作的绩效引导 提高科学基金的管理效能
发布申请通告,是科学基金管理的
年度工作之一,主要目的是加强对科学
基金依托单位和申请人的宏观引导、明
确申请要求。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
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在管理实践中,
除从组织申请、规范评审的角度完善申
请政策外,还探索了从加强科学基金使
用绩效的角度制订政策,将科学基金管
理后续环节的相关要求前置到申请通告
中进行引导,较好地提高了管理效能。
1. 科学统筹经费管理,提高基金受益面
省基金委通过制订联合资助政策,
探索了科学统筹经费管理,提高科学基
金受益面的新方式。从全省角度看,省
基金项目的实际投入包括2 个方面:一是
省基金委拨付的已满足各项目研究工作
需要的省财政资助经费,二是相关单位
在项目立项后给予的较高比例的配套经
费。尽管后者总量较高,但由于是超过
省基金项目研究需要外的追加经费,使
用效益未得到充分体现。故省基金委在
充分征求依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开展
了低配套门槛的联合资助工作,相关依
托单位从原计划配套经费额度下划出部
分预算参加省基金委的联合资助工作,
有效扩大了省基金批准经费总额,提高
了资助项目数。每年评审工作开始前,
依托单位自愿与省基金委签订协议,就
参与联合资助的学科领域、项目类型、经
费配置使用、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
问题做出明确约定。省基金委根据实际
情况,确定当年全额资助和联合资助的计
划项目数。省基金委对于所有申请项目
的评审均一视同仁,集中分组送审、择优
选取拟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如有入围的
联合资助项目,就须按约定额度进行联合
资助经费匹配,没有就不需要匹配。
2003—2012 年10 年间,省基金委累计资
助联合资助项目2875 项,依托单位按协
议提供联合资助经费11706.64万元。
2. 坚持科学基金价值定位,优化资源配
置机制
近年来,浙江省每年获得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的项目数、经费数额有了快速
增加。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
助又来申请省基金项目的情况也日趋增
多,这对省基金委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
的挑战:地方科学基金是应该雪中送炭
还是锦上添花?为了更好地坚持地方科
学基金价值定位,充分发挥“种子基金”
的作用,省基金委根据当年本省获得国
家基金的整体情况,对主要项目类别申
请人的申请资格作了一定限制。总的导
向是,随着浙江争取国家基础研究资源
能力的增强,申请资格限制由松到紧,逐
步过渡到近2 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资助、已经有足够科研经费启动创
新思想的科研工作者退出资助强度较低
的省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申请,把有限的
资助机会留给其他有较好创新思想,但
暂无科研经费开展研究的科研人员。该
申请政策的实施使得一大批有较好创新
思想、缺乏资源的年轻人及时得到了支
持,促进了本省基础研究工作长远、持
续、健康地发展。
3. 突出对申请质量的要求,实行申请总
量适度控制方案
随着基础研究队伍的快速发展,省
基金年度申请项目总量呈现快速增长的
态势,到2012 年度收到各类项目申请共
计6186 项,比2011 年度增长近30%,大
大超过年度项目经费和评审工作经费预
算的增长速度,供需矛盾十分突出,项目
评审与管理工作面临较大压力。同时,
由于没有申请总量的适度控制,申请工
作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故省基金委从
2013 起,由原来的不限额申请改为实行
适度控制年度申请项目总量。每年申请
工作开始前,省基金委根据年度项目经
费和评审工作经费财政预算等确定年度
申请项目总量。接着,以各依托单位前3
年获得省基金资助项目数(不含学术交
流项目数)的平均值为基数,乘以一定的
系数(注:欠发达地区的各依托单位的系
数予以适当上调),确定年度申请项目额
度;也对前3 年未获得资助的依托单位及
新注册依托单位申请名额进行了保底规
定。当申请工作启动后,如果年度申请
项目总量还有剩余的额度,省基金委将
综合申请单位的基础研究能力、管理水
平、历年申报与结题质量等因素,在年度
申请项目总量余额内予以调配。申请总
量适度控制方案在总体满足本省科研人
员申请需求的基础上,将依托单位每年
申请名额和前3 年的申请质量紧密挂钩
起来,较好地引导依托单位从注重申请
数量向注重申请质量转变。方案实施
后,许多依托单位为了增加下一年度申
请名额,增加了邀请专家对本单位申请
人进行专题申请辅导、对申请书进行预
评审等工作,较好提升了整体申请质量。
4. 坚持申请标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省基金委在实践中发现,将资助项
目管理环节的相关要求前置到申请阶段
进行引导,能较好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尽管省基金委规定项目负责人收到资助
通知填写研究计划书时,除根据评审专
家的评审意见和省基金委确定的资助额
度对已提交的申请书内容进行调整外,
不得对其他内容进行变更,但还是有一
些项目负责人因申请阶段考虑不严谨,
导致研究计划填写、实施时存在困难。
故在2012 年申请通告中,省基金委
将各项目类型的资助强度控制在较小的
变化范围,并要求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项
目类型的资助强度下限金额及所在单位
经费配套政策,在申请书中确定合理的研
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计划、预期研究成
果及预期发表的各类论文数。一旦立项,
申请书中填写的内容将直接被计算机调
用作为计划任务书的组成部分,并作为结
题验收的重要依据。此外,如果资助项目
批准经费数额与申请经费数额一致的,申
请书记载的项目经费预算将直接作为资
助项目经费预算,不再允许调整;如果批
准经费数额未达到申请经费数额的,允许
对相关栏目经费预算进行调减。
(编辑 王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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