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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情况概述

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条例》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管理的基本法律 依据,其中明确了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 当通过依托单位提交的要求,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 金委)不接收个人直接提交和非依托单 位提交的项目申请,因此,成为依托单位 是科研单位向自然科学基金委申请项目 的前提条件。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07年以前通 过申请单位注册登记的方式来确定依托 单位,随着科学基金规模和影响的不断 扩大,申请注册登记的单位不断增加,单 位范围也越来越广,情况也越来越复杂, 申请注册单位审查的难度也不断加大。 200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颁布 实施正式确立了依托单位注册制度,进 一步明确了注册的条件与相关要求,同 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制定并发布了《国家 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暂行办 法》,从而为依托单位注册建立了制度依 据,当年采用离线填写提交电子文本的 方式开展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实 施后的首次注册。2008年自然科学基金 委建立了依托单位注册的信息系统,开 始采用在线填报方式进行注册,当年除 接收未注册单位提交的申请外,还对 2007年以前注册的依托单位进行了重新 注册认定。针对在注册过程中遇到的一 些新情况,自然科学基金委不断对注册 条件、注册流程、注册信息系统进行完善 和优化,从而使依托单位注册工作的规 范化和科学化程度不断提高。

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 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 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对依托单位注册 的条件进一步细化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 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机构符合下列条 件的,可以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一)具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二)公益 性;(三)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能力; (四)具备为科学技术人员从事基础研究 提供条件的能力;(五)具有专门的科学 研究项目管理机构和制度;(六)具有专 门的财务机构和制度;(七)具有必要的 资产管理机构和制度。

2013年,自然科学基金委根据《事业 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对 申请注册单位提出单位法人证书的“宗 旨和业务范围”中需要有“科学研究相关 内容”,一并纳入依托单位注册的基本要 求。除此之外,自然科学基金委还会对 注册申请书的内容和基础科学研究能力 等进行审核,最终由委务会进行审批,只 有满足基本要求并具有一定基础研究能 力的申请注册单位才能被批准为依托单 位。

自然科学基金委每年集中受理一次 依托单位注册申请,一般在每年的7月中 下旬发布受理注册通知,8月初—9月初 受理申请,11月中下旬公布及反馈注册 结果。依托单位注册主要流程包括:发 布受理依托单位注册通知、受理注册预 申请、审核与补充申请材料、委务会审 批、公布及反馈注册结果等环节,其中 “受理注册预申请”是利用“全国组织机 构代码管理系统”平台对申请注册单位 的基本情况进行核查,审核是否具有公 益性和科学研究职能。注册预申请通过 的单位登录科学基金信息管理系统在线 填写并提交注册申请书,同时邮寄相应 纸质注册申请书和相应证明材料;自然 科学基金委对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 性、合规性以及申请单位的基础研究能 力进行审核,针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自 然科学基金委给予申请单位一次修改完 善的机会。依托单位注册申请材料一般 包括注册申请书、必要的证书复印件(独 立资格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银 行开户许可证等)、基础研究能力证明材 料(文章、专利、获奖等)等,申请单位需 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 有效性负责,申请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 (省厅(局)、司级)需对申请单位填写的 基础研究及管理能力进行确认并盖章。

2013年依托单位注册情况如下:7 月19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www. nsfc.gov.cn)对外发布“受理依托单位注 册通知”;受理期间(8月5日—9月6日) 共有721个单位提交注册预申请,经审 查,345个单位的注册预申请不予通过 (主要原因为:不符合公益性要求,如企 业法人;宗旨和业务范围中不含科学研 究相关内容;非独立法人或相关信息填 写有误等);296个申请单位在受理截止 日期前提交了纸质和电子注册申请材 料;经委务会审批批准153个申请单位成 为依托单位,其中高等学校21个(占 14%),科学研究机构86个(占56%),其 他性质机构46个(占30%),143个单位 的注册申请不予批准,主要原因为:注册 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基础研究能力不 足等。截止2014年5月底,自然科学基 金委共有依托单位2983个,其中高等学 校911个(占31%),科学研究机构1320 个(占44%),其他性质机构752个(占 25%)。目前依托单位最多的3个省(直 辖市、自治区)分别是北京市584个,广东 省193个,上海市166个。

依托单位是科学基金管理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是组织实施科学基金工作 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在组织科学基金项 目申请、保障项目实施条件、跟踪项目实 施、监督项目经费使用等过程中承担着 重要职责,自然科学基金委将继续本着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依托单位 注册工作,不断推进该项工作的规范化。

文/刘卫1,宋永杰2,郑知敏3,孟宪平4
作者简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 局,
处长/高级工程师;2.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 院
核物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国家自然科学 基
金委员会计划局流动,项目主任;3.单位同1,高
级工程师;4.单位同1,局长/研究员。图为本文第1作者。
栏目主持人 汤锡芳,电子信箱:tangxf@nsfc.gov.cn。
(责任编辑  汤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