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纵横捭阖·
科技成果转化是高风险的创新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是一项高风险的创新 活动,本文将从以下3点进行阐述。

1. 正确理解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概念,囊括知识、技术、管理及软科学成 果。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科学 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试行)》(1984 年),科技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阶段 性科技成果、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 科技成果、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 得的新的科技成果、科学理论成果。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 “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2001 年),科技成果包括应用技术成果、基础 理论成果和软科学研究成果。将基础研 究、应用研究、技术研发、技术引进和软 科学研究成果统称为“科技成果”,必然 导致统计口径宽泛,况且很大一部分非 技术类成果无须转化、无法转化或难以 衡量其转化。转化广义上包括各类成果 转化,狭义上仅指技术成果转化。《促进 科技成果转化法》(1996年)所称科技成 果转化,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 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 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 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是广义范畴。2013年 修订草案的简化,指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 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进 行的商业化应用和产业化活动,但仍比较 宽泛。本文立足狭义立场。

2. 发展中的科技成果转化问题

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在讨论科技成 果转化及转化率等问题时,语境往往有 较大差异,难免存在认识偏差。各类研 究或报道,往往没有明确界定“科技成 果”范围,也没有“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 标准,难以进行对标比较。在经济、科技 发展新阶段,必须深刻认识科技成果转 化环境的新变化,才能更好地应对挑战。

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发掘中国科技 创新和成果转化的比较优势。中国经济 总量、研发投入总量、科技论文数量以及 发明专利申请量等指标已跃居世界前 列,中国巨大的市场规模效应对全球创 新要素具有持久吸引力;大量留学人员 归国创业,大批大学毕业生亟待就业,使 大规模的高素质劳动力优势仍将持续; 新型科研机构涌现,民营企业活跃发展, 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了良好的资 金、信息及管理等要素基础。

另一方面要清醒地认识知识技术扩 散能力弱是创新驱动发展的主要瓶颈。 根据美国康奈尔大学、欧洲工商管理学院 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发布的《2013年 全球创新指数》中对各国家“知识与技术 产出”的三维度即“创造”、“影响”与“扩散” 的数据,中国“知识与技术产出”整体得分 居第2位,但“知识与技术扩散”居第21 位,侧面显示出中国研发投入及产出能力 已经大大增强,但扩散能力较弱,大量“科 技成果”得不到转化和应用。

科技体制改革作为改革的一部分, 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2013年7月, 习近平到中国科学院考察工作时强调: “要坚决扫除影响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的 体制障碍,有力打通科技和经济转移转 化的通道,优化科技政策供给。”2014年 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 求把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股权激励、科 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改革等试点政策 扩大到更多科技园区和科教单位,目标 是完善科技制度体系,推进科技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束缚科技创 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法规, 需要抓紧“松绑”;对于缺乏必需要素基 础和市场空间的重要的和新兴的科技成 果转化,需要加快优化政策供给。

3. 理性认识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科技成果转化是创新要素的跨界整 合及多阶段重组过程,涉及知识积累、技 术提升、商务运作及资本投入等创新问 题,决定着科技成果转化的好坏。

从各国实践来看,成果转化失败是 正常现象。科技成果转化需要跨越“死 亡之谷”和“达尔文之海”,前者指基础研 究到技术应用之间的鸿沟,后者指从产 品生产到大规模产业化之间的鸿沟。跨 越“死亡之谷”,需要强化产业技术研发 合作,创新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可发挥创 新链接作用;渡过“达尔文之海”,需要克 服工程技术、配套设施及市场替代等带 来的风险,离不开创业平台、天使基金等 风险投资、资本市场和企业并购的支持。

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和经济之间的 界面,各自发展规律与运行机制不同。 科学的价值导向是“求真”,技术的价值 导向是“有效”,整体运行是学科导向,目 标是点式突破,任务有很强的不确定性, 往往经过长期探索才能有所发现,即使 失败也具有“科学价值”,成果价值主要 通过同行识别;经济的价值导向是“实 用”,整体运行是产品导向,目标是系统 功效,任务明确,短时间实现价值,一次 失败就可能被市场淘汰。在简政放权背 景下,政府要尊重不同运行机制,有效发 挥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自主治理作 用,同时支持建立新治理结构的研发企 业或产学研合作组织,建设专业化、市场 化、国际化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实现基 于市场的分工合作。

目前,我国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投 入很少,根据科技部《2014年度部门预 算》公布的数据,科技部用于科技成果转 化与扩散的预算为0.25亿元,仅占技术 研究与开发预算的0.29%。科技成果转 化是高风险的创新活动,政府可通过资 金引导和政策供给,培育专业市场,形成 市场竞争机制。相关主体通过竞争获得 “转化与扩散”收益,才能使科技成果转 化活动真正获得内生发展能力。

文/万劲波1,赵兰香2
作者简介 1.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
研究所,副研究员;2.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
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图片为本文第1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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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