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船舶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安全,船舶从制造、使用到报废等各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要求。船舶规范标准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指标,是船舶设计、制造、检验及维修等环节船舶安全是否达标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确保海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的重要保障。船舶规范标准是通过世界航运史的各种事故经验教训,总结出利于船舶安全的各项方针政策,提出包括船舶的结构、性能、配套设施、系统、材料等多方面的技术要求。随着造船技术的不断发展、船舶类型的不断更新以及各类新的海上事故的不断涌现,船舶规范标准呈现出一种高速发展变化的趋势[2]。在此情况下,IMO、欧盟等国际船舶标准制定组织积极推进相关公约、规则的重新审议,促进船舶规范标准的提升。本文对目前国际上船舶类规范标准的热点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并对这些前沿规范进行整理分析,探讨未来船舶规范标准的趋势。
1 船舶规范标准的重要性从传统理念上讲,船舶的规范标准是保证船舶安全质量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的重要工具[1]。但由于规范标准的发展与创新体现了船舶相关的工业与设备、工艺与材料等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船舶技术标准的发展升级隐含着国与国之间航运、造船及其配套业的市场竞争因素。因此,在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进程中,船舶规范标准通常被作为贸易壁垒的手段,通过控制和争夺国际标准制定的主导权,来应对全球化的市场竞争。可以说,谁掌握了规范标准的“话语权”,谁就在这个市场中占得了先机。谁制定的标准为世界所认同,谁就会从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占据更大的市场份额。正因如此,各国极力推动利于本国的规范标准升级为国际标准,掌握船舶业发展的主动权。
近年来,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的船舶工业发展迅速,造船的数量和质量都大幅得到了提高,在世界船舶市场获得了一定的份额,已经成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造船大国。但是应当清醒地认识到,一方面,中国目前的造船业与世界造船强国如日韩相比无论在设计研发能力上,还是在造船效率上,都存在明显的差距;另一方面,船舶配套设备业方面也大幅落后于日本、欧洲甚至韩国,导致船舶的附加值缩水。因此,中国要从造船大国成为造船强国,就不可能绕过船舶规范标准这道坎。中国不仅要拥有自主的核心技术、自主开发设计能力,而且要拥有自主的标准体系,拥有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权,这是我国建设创新型船舶工业和造船强国进程中的必由之路。
2 国际船舶规范标准热点问题目前,国际船舶规范标准发展的热点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
2.1 IMO目标型新船建造标准(GBS)与长期以来的描述性法规不同,IMO的GBS要求是一种目标型要求,其不规定具体的技术细节,而是以最终的目标风险来提出具体指标,即基于风险评估的新船建造标准。它的出台,一方面,近年来由于船舶的结构问题引发了很多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和重大环境污染的海难事故,而随着公众对安全和环境意识的日益觉醒,政府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就直接导致政府越来越积极的介入到船舶结构方面的标准制定上来,主张建造更坚固的船体,减少重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目前的船舶规范标准多是由船级社基于经验的公式不断演变改进而制定,与其他新兴行业如建筑业的可靠性理论、飞机的寿命理论设计相比,具有先天性的缺陷。近年来,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基于分析计算、确保风险指数的设计方法越来越显示出其合理性和优越性,将其引入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已经被认为更符合现代船舶规范标准的发展。
GBS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初始标准,即“规范的规范”,大大增加了船舶规范标准的透明度,通过监督检验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了解规范标准对船舶安全目标控制的核心技术;引入概率统计方法建立船舶事故与安全目标之间的数学模型关系,保证了船舶整个营运期的安全,使得船舶的营运率最大化。
2.2 IACS共同结构规范(CSR)和IMO的GBS出台背景相同,随着船舶结构损坏导致海难事故的频繁发生,特别是在欧洲和美国,一旦发生船舶溢油等海事事故立即就会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给海事界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建造更坚固的船舶在国际上越来越成为共识[3]。
长期以来,船舶的规范标准都是由各船级社各自制定、各自执行,在各船级社制定规范的过程中采用的标准也不尽相同,这就直接导致规范标准的水平参差不齐。船东在选择满足其需求的船级规范时,从经济利益上考虑,就会优先选择材料省、重量轻的船舶规范,以便装载更多的货物。这可能导致一些船舶强度达不到使用寿命要求,而这些不够坚实的船舶在营运10年后逐渐会显现出危险性[1]。另一方面,近来国土安全利益越来越超越航运利益,船舶规范的调整与制定越来越关注航行于本国水域船舶对环境的影响[3],船舶规范标准的细化度和差异度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导致造船厂在执行标准时“左右为难”,需要通过规范标准的相互妥协来达成目的。因此,船舶结构的安全程度就大打折扣。鉴于此,IACS从2001年开始了共同规范的研究工作,并在2005年通过了油船和散货船的共同结构规范(CSR),规范规定,从2006年4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的散货船、油船必须符合IACS共同规范的要求[3]。
CSR是IACS为了满足航运业对安全航行及使用中更高质量的需求,在国际航运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市场而制定的[3],其目的是为了建造高质量的船舶。它比现行规范更加透明,更易于理解与执行,对船东而言,这就意味着在经济与安全之间找到了一个最佳平衡点。目前,共同规范虽然只有油船和散货船两种船型规范,但可以预见,将来肯定会扩展集装箱、客船等其它船型,这就意味着现有的规范标准在未来的某个时间将会迎来更新换代。
2.3 防止船舶污染环境类公约规则步入21世纪,环境保护问题日益突出,船舶事故虽然在各种交通事故中的比例是最低的,但仍难以满足当今社会追求与环境和谐、寻求可持续发展的更高要求[3]。同时,全球性气候变暖、能源可持续性等问题越来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在此背景下,IMO、欧盟等国际船舶标准制定组织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船舶污染环境问题的公约以及标准。影响较大的有:海水压载舱涂层标准(PSPC)、压载水和防污底系统公约、船舶再利用标准以及船舶气体减排标准等。这些公约标准的出台,将船舶的设计强制性的引向了安全和环保2个方面,向绿色船舶技术标准的方向进化。也正是在这样的趋势下,中国船级社(CCS)在2013年7月正式发布了全球首部《绿色船舶规范》,体现了CCS在船舶规范标准能力的巨大进步。
2.4 ILO新海事劳工公约国际劳工组织(ILO)在2006年2月第94届国际劳工大会上,通过了一项新的国际公约--《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公约明确提出了海员在船上应享有的就业和社会权利,提出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指南。该公约的出台,对保护全球海员根本利益和促进国际海运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4]。
该公约大部分的内容是着重关注海员的权益,但其中的有些标准也对船舶行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公约对海员的居住舱室和娱乐设施等方面提出了标准。传统的船舶规范标准,更多关注的是船舶的自身安全,对于海员的居住条件并没有过多的考虑。此次新公约的出台,虽然没有对船舶规范标准提出具体的要求,但营运船舶为了取得相关的营运资格,不可避免的会要求船舶在建造设计时遵循该公约的标准。因此,现行的船舶规范标准必须予以调整。
3 船舶规范标准未来发展趋势 3.1 船舶安全规范更加理性无论GBS还是CSR,它们共同的目的是确保船舶结构的安全,这同以往的规范标准是一致的。但在规范理念上,基于GBS或CSR的船舶规范标准显得更为科学合理。以GBS为例,由于引入了基于概率统计方法的SLA(安全水平法)来建立船舶事故与安全之间的数学模型,使得规范标准对于船舶航行安全的考量更为科学合理,从根本上变革了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而CSR的目标是保证船舶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营运安全,要求船舶在设计建造时就应立足于维护船舶营运期间的安全。可以预见,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更先进更理性的计算方法将会被引入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中来。
3.2 船舶规范标准体现船舶性能的差异化在GBS的推动下,船舶规范标准体系正由传统的被动接受向主动设计方向转变。GBS的本质是以船舶安全为目标提要求,没有规定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传统的规范标准则是为了船舶安全,提出具体的技术细节,规定相应的标准。船舶行业要做的就是消化理解这些标准,被动的接受。这样做虽然可操作性较强,却造成了大量船舶的技术性能雷同,特别是对同类船型更是如此,但大量的实践已经证明这样的千篇一律对船舶安全是不利的。GBS理念的引入,可以使得船舶规范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更多的考虑船舶的用途和特点,体现船舶在营运过程中性能的差异化。
3.3 规范标准融合度进一步加大从目前来看,由于船舶结构损坏导致的海难事故频发,IMO开始逐步步入到船舶具体的规范标准制定中来。由于IMO地位的特殊性,其制定的规范标准要打破地域、国家以及船级社的界限,也就是新建一个全球统一的规范标准体系。但现有的船舶规范标准由于已经比较成熟,全盘推翻显然不切实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将现有的规范标准相互融合,逐渐统一。由于这种统一的规范标准是建立在IMO层面上的,其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相比以往要大大增加,将会使得国际间的竞争环境更加公平,这对船舶行业来讲是一个难得的机遇。因此,这种规范标准的统一,会得到更多的拥护和关注,在未来会进一步发展。
3.4 环境保护意识深入规范标准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对地球带来的负面影响已经逐渐显现,为了保护全球的生态系统,各行业都在出台本行业的具体措施,船舶行业也是如此。无论是船舶使用过程中或是船舶事故中造成的海洋环境污染,还是船舶的有害气体排放,都促使船舶行业在海洋环境保护、低碳减排等方面深刻反省,并积极配合国际海事组织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规则规范,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船舶规范标准。可以预见,这些逐渐生效的规范,将会对船舶行业产生深远影响。
3.5 规范标准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如何保障海上人员的生命安全,如何为海员提供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逐渐成为国际海事组织研究的重点,相关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将会成为保障这些权益的重要手段,ILO的新海事劳工公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船舶规范标准的制定不可能脱离这些公约法规的精神,比如文中未提及的船舶远程跟踪和识别系统(LRIT)、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修正案等等,这些法规都是为了保障海上人命安全而出台的措施。未来的船舶规范标准必将越来越向人命安全倾斜,越来越注重海员的工作和生活权利,体现人文关怀。
4 结语每一次船舶规范标准的升级与出台,对船舶产业都能造成巨大的影响,尤其对中国的船舶业更是如此。中国在跨入世界造船业第一方阵之后,正加速自主船型开发。在船舶产品调整与优化的关键时期,通过参与船舶标准规范的制定,瞄准船舶规范标准未来的发展方向,研发适合新标准的高质量船型。只有这样,中国的船舶行业才能做大做强,实现产业与技术的升级。
[1] | 杨忠民. 船舶规范标准发展与创新[J]. 舰船科学技术 , 2009, 31 (5):17–20, 34. |
[2] | 杨仁琪, 卢桂芝.标准与规范的跟踪与标识[C]//2008中国大连国际海事论坛论文集.大连:辽宁省造船工程学会, 2008. |
[3] | 崔连德. 造船工业进入共同规范时代[J]. 中国船检 , 2005 (7):10–13. |
[4] | 张晓. 评析与探讨ILO新海事劳工公约[J]. 中国航海 , 2006 (2):47–50, 58. |